主题:这个社会其实就是---------1 楼上漏水篇 -- 让领导先走
这个问题的出现是这个错误认识: "物业怎么可以到人家去开膛破肚?"
按照民法的原则,三楼的做法不能算错误。二楼要求三楼做检查的权利其实很弱,三楼要响应二楼的义务也很弱。对二者分别负有这个权利和义务的其实是物业。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二楼找物业,物业找三楼,要赔偿也是物业赔二楼,三楼赔物业。
物业是有权要求三楼配合检查的,这是物业法的规定。而且不论检查的结果如何,物业都要回复到原状。如果检查的结果是三楼的责任,三楼要赔偿物业。不是三楼的责任,物业不仅要承担所有费用,可能还需要额外的赔偿,因为这样的开膛破肚毕竟不能百分之百的回复到原状。
这里的问题是物业完全不作为导致的。二楼交了物业费,但是物业在这个问题里面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物业不作为的原因是:如果不是三楼的责任,那开膛破肚的钱全算在物业头上。所以物业自己躲在一边,让二楼三楼互掐。这样在三楼看来就很不公平:如果不是三楼的责任,谁来承担开膛破肚的后果,你认为二楼这个时候会出钱么?
这个问题里面二楼使劲掐三楼,所以就陷在这个死局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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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其实就是---------1 楼上漏水篇 1 让领导先走 字631 2014-06-16 23:13:23
🙂我觉得楼主弄错了责任人,所以才有这么多事情
🙂物业不管,你又能把物业怎么样? shuangcheng 字0 2014-06-19 00:28:57
🙂你在国外? 1 让领导先走 字719 2014-06-18 20:10:12
🙂要是漏水不严重,就是滴水,法院会管吗? 3 shuangcheng 字453 2014-06-17 03:05:00
🙂卫生间的防水密封有可能随时间而开裂,导致地板内部积水 夜月空山 字136 2014-06-19 00:58:40
🙂你非常的厚道! 让领导先走 字841 2014-06-18 20:43:56
🙂所以在中国,第一要有威慑力,让人知道你不好欺负 2 shuangcheng 字55 2014-06-19 00: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