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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解惑?关于人贩子枪毙的问题 -- 玉垒关2
现实生活毕竟不是教科书,我上面提到的只能算是理论化的推论罢了,而且统一上调了刑罚标准的话,事实上还是无法起到法律劝阻犯罪的原意。
不过如果真的上调了对拐卖的刑罚标准,那么至少对于同级别的犯罪在判罚上会更加倾向于顶格判罚,毕竟非如此无法体现这些犯罪是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的。
我国目前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有三个级别的判罚,个人认为是比较合理的。从犯罪者的角度去思考的话,要实施一场犯罪,一个相当大的问题在于怎么迈过心里这个坎——今天是清白之身,干了这个事就要被打入另册剥夺自由乃至吃花生米。采用三级判罚的话,就能让这个痛苦纠结的过程变成三次,最高10年的判罚,能吓住一大批想要实行拐卖的人,10年以上的判罚,可以阻拦已经实施过拐卖犯罪的人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而死刑的判罚,又能阻拦已经多次实施拐卖犯罪的人拉帮结伙进行犯罪,这样一层层筛下来,能走到最后一步的人怕是万不余一。要是一刀切地全部处以死刑,那么对于犯罪者而言,迈过了第一步就再也没什么可以吓得住他的了,那么一个原本不过是一时间迷了心窍的偶犯就会很快滑落为罪大恶极的惯犯。
有人提出目前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判罚是轻了还是重了,说实话这个判断我是不好下的。所以我只能强调如果抹煞了针对不同犯罪情节的判罚差别的话,事实上就是在鼓励偶犯朝着惯犯乃至团伙犯罪发展,而这,往往会伤害更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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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太过反常了 5 besta9188 字1110 2015-06-19 01:32:40
🙂可能是观后感。。 打架手揣兜 字80 2015-06-20 02:09:16
🙂尝试理解一下 8 chuchong 字406 2015-06-19 05:13:43
🙂大规模上调刑罚的可能并不大
🙂买卖人口 2 白玉老虎 字143 2015-07-02 15:27:34
🙂有时群体性事件就是没道理 1 cgangcm 字38 2015-06-19 02:10:22
🙂占据网络大多数的80后,正到了有孩子的年龄。 1 师兄 字2 2015-06-19 05: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