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求解惑?关于人贩子枪毙的问题 -- 玉垒关2

共:💬199 🌺829 🌵32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实话说,你在偷换概念

照这个逻辑,贩毒、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都可以不用死刑了

你的逻辑不对。

贩毒、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的确可以不判死刑。但是这个逻辑不是来自于

无论刑罚如何严重都会有

而是来自于法官根据刑法本身对量刑的考量,即,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来判断。

这里讨论的,应该是某种罪行的最高刑罚问题。即,拐卖人口,是否最高可判死刑?

而对拐卖人口的最高刑罚,应该是由法律专家和人大法工委作研究与决策的。

但是仅从法理来看,很多拐卖人口的事实本身,的确还没有到最高判死刑的地步。死刑的法理,是从原始的以命抵命的价值观而来,并进一步引申出以命抵不可饶恕之身体伤害,比如强奸,比如贩毒。

而对特定的一些拐卖人口犯罪,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定,最高刑罚可判死刑: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那么,哪些是能够被判死刑的犯罪情节呢?目前的刑法有明确的规定: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而目前大家所讨论的,比如楼主所指的对拐卖儿童的伤害与利用,是另外的犯罪,是拐卖人口的后续犯罪,比如强奸,强迫卖淫,人身伤害等等,而不是拐卖人口本身。单纯地完全以拐卖人口而论可判死刑的:1,集团首脑,2,拐卖三人以上,3,为卖而偷盗婴幼儿,4,拐卖至国外。

------------

一句题外话,这也是中华文化里侠文化的缘由:犯罪的成本远远低于执法的成本,导致法律总有鞭长莫及之处,随之而来的,就是底层民众对结果正义的渴求。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