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文摘】【人物】甘地自传 -- 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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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一部 一至十章

第一部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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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世

  甘地家族属于班尼亚种姓①,原先似乎是零售商人。然而,从我的祖父开始,他们已连续三代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昙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想必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因为某种政治纷扰被迫离开了波尔班达;他原是那个地方的帝万②。他避难于朱纳卡德,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③致敬。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不恭,他回答说:“我的右手已经矢忠于波尔班达了。”

  ①班尼亚(Bania)种姓是印度教徒第三个大种姓吠舍(Vaishya)的一支,原来的职业是务农或经商――译注。

  ②帝万(Diwan),过去印度各王公土邦的首相――译注。

  ③纳华伯(Nawab),印度莫卧儿王朝分封各地的军政长官,世袭职――译注。

  奥塔?甘地因丧妻而续弦。前妻遗子四人,继室生子二人。我在幼年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到、而且也不晓得奥塔?甘地这些儿子原来不是一个母亲生的。这六个兄弟当中,第五个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第六个就是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两兄弟先后当过波尔班达的首相。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府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经不存在了,然而在当年却是一个调处酋长及其族人之间的纠纷的极有势力的机构。他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当过一个时期的首相。他去世的时候领到拉奇科特的?r金。

  卡巴?甘地连续结婚四次,每次续弦都是因为前妻去世。他在头两次结婚中养了两个女儿。他最后的妻子普特丽白生了一女三男,我是当中最小的。

  我的父亲是一个忠勇侠义、慷慨大方、热爱宗族的人,只是性情有些急躁。就某种程度上说,他似乎有点纵情肉欲,因为他第四次结婚的时候,已经年过四十了。然而他却是一个廉洁的人,而且因为在家庭内外极为公正而闻名。他对于本邦忠心耿耿,这是人所共知的。有一次,有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①讲话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他立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主子,对那监督官加以诘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要求卡巴?甘地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羁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卡巴?甘地毫无屈从之意,那个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①政治监督官(Political Agent)是英国统治印度时代、驻印度英国总督派到印度较小土邦的官吏,实际上是该地的太上皇,连土邦王公也听命于他――译注。

  我的父亲向来没有发财致富的雄心,所以没有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

  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却很有经验。他最多只能说是读到古遮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他没有学过史地,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使他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最繁难的问题,并且能够管理成千成万的人。他没有受过多少宗教训练,可是他有那么一种宗教文化,这种文化是许多印度教徒因为经常到寺庙里去听人讲解经文而获得的。到了晚年,由于我们家里一个有学问的婆罗门朋友的诱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①来,而且每天祷告的时候,总要朗诵几段。

  我的母亲给我的突出印象是她的圣洁。她是一个深深信奉宗教的人;如果一日未作祷告,她就不想进食。到哈维立――毗湿奴神②庙去参拜,是她每日必行之事。就我的记忆所及,她从来不错过“查土摩”禁食期③。她有时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但她始终是信守不逾。甚至有病的时候,她也没有借故失愿。记得有一次她正在履行“昌德罗衍那”④誓言的时候,她忽然病倒了,但她却不许病魔间断她禁食的誓愿。甚至连续禁食两三次,在她也不算什么。在四个月的禁食期中,每日只吃一顿,在她已习以为常了。她这还不满,有一次在“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竟每隔两日绝食一天。还有一次,也是在四个月的禁食期间,她许愿不见太阳不进食。在那些日子里,我们做儿女的总是翘首企望天空,等候太阳一出现就报告我们的母亲。谁都知道,在雨季顶峰期间,太阳是不轻易露面的。我记得有好几天,我们发现太阳突然出现了,立即跑去告诉她。这时候她就跑出来亲自看一看,但是等她出来,那捉摸不定的太阳又隐没了,这样就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她却心安理得地说:“不要紧,上帝不叫我今天吃饭。”于是她又进去重理家务了。

  ①指《薄伽梵歌》,见本书第一部第十章第二十八页《薄伽梵歌》注――译注。

  ②毗湿奴(Vaishnu)是印度教中唯一至尊的上帝,他的信徒戒杀生,所以是素食者,他们极重视爱和慈悲――译注。

  ③查土摩(Chaturmas),意即四个月的一个时期。在这四个月的雨季中,许下绝食或半绝食的愿,即称为Chaturmas。这时期类似基督教的四旬斋节。

  ④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是一种绝食,每日的食量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

  我母亲有丰富的常识。国家大事,她都很熟悉,连宫廷里的贵夫人也很赏识她的才智。我在幼年的时候,常常有幸跟着她出去,我还记得她和本邦王公的寡母进行过多次生动的谈话。

  这就是我的父母,我是1869年10月2日在波尔班达――一名苏达玛普里出生的。我在波尔班达度过我的童年。我记得我也是在那里入学的。我经过好些困难才学会了乘法口诀。当时的情况,除了和别的孩子一起戏谑我们的教师以外,我几乎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这件事实充分说明,我的智力一定是迟钝的,记忆力也不好。

第二章 童 年

  当我的父亲离开波尔班达到拉奇科特去做王府法庭的法官时,我大概已经有七岁了。我就在那里上了小学,现在我还清楚记得当时的情景,包括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以及他们的其他特点。关于我在这里的学习情况,也象在波尔班达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想必我当时还是一个平庸的学生。后来我从这个小学转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学,而且一直读到中学,那时我已经十二岁了。在这个短时期中,就我的记忆所及,无论对师长或同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谎话。我总是很害羞,常常避开别人,书本和功课是我的唯一伴侣。准时到校,一散学就跑回家――这就是我每天的习惯。我的确是跑回去的,因为我生怕和别人讲话,甚至害怕有人向我取笑。

  我在中学一年级考试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值得记述的事。有一个名叫齐尔斯先生的督学,到我们学校来视察。他要我们写五个字,借此测验我们是否写拼得正确。其中一个是“锅”字,我把这个字拼错了。教师用他的脚尖触我借以提示,可是我却体会不了他的用意。我不懂得他原来是要我去抄袭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学生石板上的写法,因为我以为教师站在那里是防止我们抄袭的。结果除我以外,别的学生每一个字都拼对了。只有我是愚蠢的。后来教师这样指责我,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学不会“抄袭”的艺术的。

  然而这件事情丝毫没有减少我对教师的尊敬。我是生来看不见长者的缺点的。后来我知道他还有很多别的短处,可是我对他的尊敬始终如一。因为我已经学会了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计较他们的行为。

  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情我不会忘记。我平常并不喜欢阅读课外读物。每天的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受教师的诘问,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总得要做,但时常心不在焉。因此既然作业不能完全做完,自然不存在什么课外阅读的问题了。可是有一次我看见父亲买来的一本书,是有关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一个剧本。我读得津津有味。这时我们家里来了几个巡回演皮影戏的人。他们所演的影戏当中,有一个场面是斯罗梵纳用带子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的情景。这本书和这种景象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这就是你应当效法的榜样”,我这样告诫自己。斯罗梵纳死去的时候,他的父母悲痛哀号的情景,至今我记忆犹新。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感动了我,我曾用父亲买给我的手风琴演奏过这一段哀歌。

  还有一件类似的事情和另一出戏有关。就在这个时候,我得到了父亲的允许去看某剧团演出的一出戏,叫做“哈立斯昌德罗”,把我迷住了。这出戏我是百看不厌的。可是我究竟有多少机会再去看呢?它老追随着我的心思,我独自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不知有多少次了。我自己日夜自问:“为什么做人不应当象哈立斯昌德罗那么诚实呢?”我要象他那样服从真理,为了真理可以经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受到鼓舞的一个思想。我当时完全相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是真的。我一想起这个故事,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根据我现有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一个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我以为哈立斯昌德罗和斯罗梵纳都是活生生的现实,我相信如果今天我重读这两个剧本,我一定会象从前一样受到感动。

第三章 童 婚

  我很希望最好不写这一章,我知道在这个叙述中我得咽下许多痛心的眼泪。不过如果我自命为真理的崇拜者,就不能回避这一段经历。这是我沉痛的责任,我得在这里记述我在十三岁就结婚的事情。今天我看到我所照料的、和我当年年岁相仿的孩子们,不禁想到我自己的婚姻,我为自己悲伤,为他们没有遭到我的命运而庆幸。象我这样荒唐的早婚,我看不出有什么道德的论据说得过去。

  请读者不要误会,我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因为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不同的礼仪。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应许的婚约,并不是不可解除的。男的死了,女的用不着守寡。这完全是父母之间的一种协议,和做儿女的没有什么关系,有时连本人也不知道。我自己似乎就订过三次婚,虽然我自己也不晓得。我听说挑选给我的两个女孩子都先后死了,因此我猜想我是订过三次婚。我还模糊记得,我第三次订婚是在七岁的时候。不过我已记不清是不是有人通知过我这件事情。我在这一章里要谈的是我结婚的经过,这一点我倒是记得极为清楚。

  我们兄弟三个,大哥早就成亲了。我们的家长决定叫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还有一个大概比我大一岁的堂哥和我自己三人同时结婚。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为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出于我们的愿望,而纯粹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一场婚姻,男女双方的父母常常为之倾家荡产。他们浪费金钱,浪费时间。为了购置衣饰、备办酒席,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光。酒席还要互相竞争,看看谁家的样数多而出色。做妇女的,不管她们是否长于歌唱,总要引吭高歌,甚至因此得病,大嚷大叫打搅邻居。而邻居们对于这些喧腾噪闹和残羹剩菜的烦扰,总是处之泰然,因为他们晓得总有一天他们也将有这么一场。

  我们的家长懂得这些事体的麻烦,所以想要一气呵成,既省又好。因为一次花钱,就算弄得铺张一些,总比三次开销合算。我的父亲和叔叔年纪都很大了,我们又是最小的孩子,大概他们希望在未死以前,能够得到这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由于这一切考虑,他们就作了这个三婚并举的决定,于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早几个月就忙着备办起来了。

  就是由于忙着这些事情,我们才警觉到即将光临的事件。我想当时我不过以为结婚无非是穿好衣服,敲锣打鼓,迎接新娘,丰盛的酒席并得到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共同游玩,如此而已。性的欲望是后来才有的。为了遮羞,我想除了值得记述的若干情节,别的我就不谈了。这些,以后再说。而且这些情节和我写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大关系。

  就这样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送回波尔班达。最后演出以前的准备工作还有一些有趣的事――例如在我们周身涂抹姜黄膏――然而我必须从略不赘了。

  我的父亲是个帝万,但无论如何是一个奴仆,由于他博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加显得如此。王公直到最后一刻才肯让我的父亲离开,给我父亲派了几辆专用的马车,这样可以节省两天的路程。然而命运另外作了安排。从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要走五天。我的父亲三天就赶到了,但在最后一程竟把车子赶翻了,他因此受了重伤。他回到家里的时候,已是遍体包扎着纱布。父亲和我们的兴趣虽然已经减了大半,可是婚礼还得举行。因为婚期怎么可以改变呢?然而由于沉溺于婚礼的稚气的逸乐,我竟忘记了父亲的伤痛。

  我对父母是孝敬的,但是我耽溺于肉欲的程度并不亚于我对父母的孝敬。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应当牺牲一切幸福和快乐。于是,象是惩罚我耽于逸乐似的,发生了一件使我遗痛终生的事情,这事情我以后还要谈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个句子说:“绝欲而不清心,终难持之有素。”我一唱起这只歌,或者听见别人在歌唱,便使我想起这件令人痛心的丑事,内心充满了惭愧。

  我父亲虽然受伤,却还勉力参加了全部婚礼。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在婚礼的每一个细节的过程中所坐的位置。当时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会严格地批评他使我在幼年的时候结婚。我觉得那一天每件事情都安排得恰当而令人愉快。自然我自己当时也是想要结婚的。正因为我的父亲那天的一举一动无可厚非,那些事情回想起来仍然是新颖的。时至今日,我还能画出我们当时怎样坐在婚礼台上,怎样和新娘同行“七步”礼①,作为新婚夫妻,我们怎样把合欢糖②送到彼此的咀里,而此后我们又是怎样同居的。还有,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投身于人生的大海里。我的嫂嫂曾经充分地将初夜应有的知识传授给我。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过问了。读者一定认为我们当时非常紧张,不敢面对面。我们的确很难为情。我怎样和她交谈呢?谈什么好呢?嫂嫂教给我的,似乎还不足以使我得到多少的帮助。事实上,象这样的事情是用不着有人指点的。前人所遗留给我们的印象足以使一切传授成为多余了。我们彼此逐渐了解起来,而且可以在一起随意交谈。我们是同年,但我不久便行使丈夫的权威。

  ①“七步”礼(Saptapadi)是印度教徒新娘和新郎行七步的一种仪式,仪式进行时,彼此承应互守贞节和敬爱,从此他们的婚姻成为百年不变的结合。

  ②合欢糖(Kansar)是由小麦做的一种糖果,于婚礼完成以后由夫妇分食。

第四章 做起丈夫来了

  大约在我结婚的时候,常常发行出版一些价值一个派斯或一个派①(现在我记不得究竟是多少了)的小册子,谈论夫妻之爱、节约、童婚和其他类似的问题。每当我看到这种小册子,我总是从头至尾细细研读,当时我已养成一种忘我所恶、行我所好的习惯。这些小册子所谈论的把终生忠于妻子看成是做丈夫的责任,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上。况且,我秉性就有追求真理的热情,因此就不存在欺骗她的问题。再说那时候年纪还小,不忠于她的机会很少。

  ①印度旧币制:一卢比(Rupee)等于十六安那(Anna),一安那等于四派斯(pice),一派斯等于三派(pie);现已改为十进制――译注。

  然而忠实的教训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对自己说:“如果我必须对妻子忠实,她也必须忠实于我。”这种想法使我成为一个嫉妒的丈夫。她所遵循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十分留心我的权利。我绝对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我的妻子的贞节,然而嫉妒并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必须永远监视她的行动,因此非经我许可,不得随意动弹。这就撒下了我们之间老是吵架的种子。这种限制当然是形同囚禁。何况嘉斯杜白又不是一个忍受这种做法的女子。她决意随时要到她爱去的地方,我越是限制得紧,她越发自由行动,从而使我更加苦恼。彼此不讲话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一对童婚者当时的状况。现在我明白,嘉斯杜白当时不顾我的限制而随意行动,原是无可非议的。一个无辜的女子怎能忍受不许去参拜神庙或探望朋友的限制?如果我有权利限制她,难道她就没有同样的权利来限制我吗?这一切今天对我倒是清楚了。

  然而当时我得执行身为丈夫的权威!

  不过,请读者不要误会,以为我们的生活是痛苦不堪的。我所以这么苛刻,完全是出于爱情。我要叫我的妻子成为一个理想的妻子。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一种纯洁的生活,学我之所知,使她的生活与思想和我的一致。

  我不晓得嘉斯杜白是否也有此雄心。她是一个文盲。她秉性纯朴、自立、耐劳,而且至少对我是沉默寡言的。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不安之情,我不记得我孜孜不倦于学习是否刺激过她也想和我同样的好学。因此我想,我的雄心是单方面的。我的爱情完全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我要它有所报答。然而即使得不到报答,也不至于是痛苦不堪的,因为至少有一方具有热烈的爱情。

  我得承认我非常喜欢她。甚至在学校里,我也老是想她,夜的降临以及随之而来的会面,一直纠缠着我。分离是不可忍受的。我常常和她闲谈,弄得她深夜还不能入睡。在这种贪婪的爱情之中,如果在我身上不是有一种火热的责任感,那我不是成为病魔的牺牲而夭折,就是陷入不胜其负的生活中去。然而被指定的作业每天早晨都得完成,而我又不能对任何人撒谎。就是这最后的一点拯救了我,不然我不知坠入多少陷阱了。

  我已说过,嘉斯杜白是个文盲。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性爱没有给我留下时间。因为教书必须在违反她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能在夜间。在长辈面前,我不敢和她在一起,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当时,就某种程度说,甚至于今天,卡提亚华还有其独特的、毫无用处而又野蛮的深闺制度。可见当时的环境是不好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当我们年青的时候,我虽然努力教导嘉斯杜白,大部分却是不成功的。而当我从性爱的酣梦中醒悟过来时,我却已经投身于公众生活,留给我的空余时间就更少了。后来我虽然想请家庭教师教她,却也同样失败了。结果,现在嘉斯杜白连一封简单的信写起来都很吃力,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敢断言,我对她的爱如果绝对不沾染色情的话,她今天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夫人;因为那样我就可以克制她不爱学习的习气。现在我懂得,为了纯粹的爱情,没有不可能的事。

  我说过有一种情况多少把我从性爱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了。还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提一提。无数的事例使我确信:上帝终将拯救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社会虽然有童婚的残酷习俗,却还有另一种风俗,就某种程度上说,减少了童婚的罪恶。做父母的不答应年青的夫妇长久生活在一起,童妇大半的时间消磨在娘家。我们的情况也是如此。这就是说,我们婚后的头五年(从13岁到18岁),我们在一起生活总共不过三年。我们很难得在一起消磨半年的时光,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去了当时她娘家的这种叫唤是非常不受欢迎的,然而这却挽救了我们俩。我十八岁那年,便到英国去了,这等于一次长期而健康的别离。就是从英国回来以后,我们也很少在一起住上半年,因为我得奔走于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跟着便是来自南非的召唤,那时我已相当自如地摆脱性爱的纠缠了。

第五章 上中学

  我已经说过,我结婚的时候是一个中学生。我们三兄弟都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哥的班次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班。我们两人因为结婚耽搁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响更坏,他竟因此辍学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受了和他一样的厄运。只有在我们当前的印度教社会里,才有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仍然继续念书。学校里的人并没有把我当傻子看待,我总是很得师长们的宠爱。学校当局每年都给我的父母寄来我的成绩单和操行单;我从来没有得过坏评。事实上我在第二年考试以后还得过奖,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级,则分别得到了四个卢比和十个卢比的奖学金。我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与其说是由于我的用功,不如说是由于我的运气。因为奖学金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而设的,而是保留给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的优等学生;而当时在四、五十个学生的一个班里,来自索拉兹的孩子不会有多少。

  就我自己所记得的,我对自己的才能并不怎么自豪。我在得到奖品和奖学金时,常常是很惊讶的。然而我对于自己的操行,却是小心维护、惟恐不周。只要一点小小的过失,便会使我流泪。当我应当受到、或者老师认为我应当受到责备的时候,我是受不了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受到了体罚。受罚我倒不怎么在意,我所难过的是别人以为我是罪有应得。我伤心地哭了起来。那时我还在一年级或二年级。我在七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另一件这样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他很受学生欢迎,因为他严于纪律,而且教导有方。他把体育和棒球的课程都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科。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它们被订为必修科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运动,不管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对运动抱着规避态度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我知道这是错误。同时我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运动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才懂得体力的训练和智力的训练在课程内应受同样的重视。

  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不大参加运动,我的身体却不见得衰弱。因为我从书本上得知露天作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意见,并且养成了步行的习惯,至今不衰。由于这种散步,使我具有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所以不爱好运动是因为我热切希望看护我的父亲。每天散学以后,我便赶快回家去侍候他老人家。运动成为必修课程,正好直接妨碍了我服侍父亲的工作。我请求齐米先生免除我的体育课程,以便我有时间侍候我的父亲。然而他竟置之不理。碰巧有一个星期六,上午上课完了,但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却得从家里赶回学校去上体育。我没有表,而那天又是阴天,我把时间弄错了,赶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先生检查点名簿,发现我曾缺席,便来问我旷课的原因,我只好据实以告。他不相信我的话,罚我交纳一个或两个安那(现在我不记得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人说成撒谎!这使我极为伤心。我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无辜呢?我想没有办法。我因极端痛苦而大哭起来。我从此便晓得: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是一个谨慎的人。我在学校犯疏忽的错误,这是第一遭,也是最后一次。我还依稀记得罚款最后是被撤销了。免除运动的事当然获准了,因为我父亲亲自写了一封信给校长,说他需要我在散学以后回家。

  虽然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吃亏,可是因为在别的方面忽视了,直到现在还受罚。我不知道从那里得到这么一个观念,认为书法并不是教育的必需部分,这种观念一直到我去英国的时候还保持着。后来,特别是在南非的时候,我看见当地的律师和生长在那里并在那里受教育的青年所写的字体都很秀丽,自己感到惭愧,并且悔恨自己的疏忽。我认为字写得不好应该被当作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迹象。以后我曾力图改善我的书法,可是已经太迟了。我永远不能弥补年青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男女从我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应该懂得好的书法乃是教育的必需部分。现在我有这样的意见:小孩子在学写字以前,应该首先教他画画。应该让小孩子看图识字,如同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等等,等他学会了画东西再教他学写字。这样他就会写得一手好字。

  我在学校时还有两件事值得记述。我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学业,老师为了弥补我这种损失,让我跳了一班――通常只有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因此我在三年级只念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跳到四年级,跟着便放暑假了。四年级以后,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讲授。我发觉自己如坠入五里雾中。几何是一门新的功课,我觉得相当吃力,用英文讲授,就使我更感困难了。教员讲得很好,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失掉信心,想要回到三年级去,因为感觉把两年的课程并为一年,未免野心太大了。然而这样做不但自己丢脸,老师的面子也过不去;因为他看到我还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越级。这种怕双方都失面子的思想使我坚持下去。后来,由于我的努力,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一种课程,如果只要求单纯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就不是很难的课程。从此以后我便觉得几何是一门容易而有趣的功课了。

  梵文就比较困难了。几何是不凭记忆力的,但梵文却是处处需要死记。这门功课也是从四年级开始,我一进入六年级,便有点灰心了。教员是一个严厉的人,我认为他是在强迫学生念书。教梵文和波斯文的先生颇有一种互相竞争的味道。教波斯文的先生比较温和。学生们常常互相议论说波斯文非常容易,说波斯文教员很好,很能体谅学生。有一天,我因怕难,就跑到波斯文班上去听课。梵文老师很难过,把我叫到他的身边说:“难道你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父亲的儿子了吗?怎么连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学了吗?如果你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我要尽力把你们的梵文教好。只要你继续读下去,你就会发现其中有无穷的趣味。你不要灰心,还是回到梵文班上来吧。”

  他这种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不能不尊重老师的关怀。时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为当时我如果没有学会那一点点梵文,我便很难有研读经典的兴趣。事实上,我还深深懊悔当时未能获得更加透彻的梵文知识,因为我从此认为每一个印度教徒的男女青年,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

  现在我的意见是:在印度所有高等教育的课程里,除了当地的语文之外,都应当有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必要为这许多语文课程所吓倒,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而孩子们又卸下了以外国语文为进修的媒介,学这些语文就不至于成为一种令人厌倦的任务,反而感觉有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种科学的语文知识,就会使得其他语文的知识学起来比较容易了。

  事实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一种语文,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种。波斯文虽然属于雅利安语系,而阿拉伯文则属于闪语系,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两种语文都自以为是起源于伊斯兰教。我认为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文,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语汇则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谁要学好乌尔都文,就必须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学会梵文,是一个道理。

第六章 一个悲剧(上)

  我在中学时代,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数的几个朋友当中比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谊,并不长久;不是我抛弃他,是因为我结交了另外一个朋友以后,他就不同我往来了。我和这第二个朋友的关系是我一生中的一个悲剧。这种友谊为时甚久。我是在一种革新者的精神中和他结成这种友谊的。

  这个同伴本来是我哥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知道他的缺点,但我却把他当作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我的母亲,我的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我,说我交上了一个坏朋友。为了保持做丈夫的尊严,妻子的警告我不听,但我却不敢把母亲和大哥的意见置之度外。然而我却为那个朋友辩护,对他们说:“我知道他的确象你们所说的,有缺点,可是他也有你们所不晓得的优点。他不会把我带坏,因为我和他交朋友正是为了改造他。如果他能改正,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有为的人。请你们不必为我担心。”

  我想我的话并没有使他们满意,但他们却接受了我的解释,不再过问了。

  后来我才晓得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不应和他所要改造的朋友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真正的友谊是精神上的一致,这是人间少有的事情。只有气味相投的友谊,才是有价值而持久的。朋友是彼此互相影响的,所以在交谊中几乎没有改造朋友的余地。我以为一切排他性的亲密的关系都应当避免,因为人容易接受坏的影响,却不容易接受好的东西。而且凡是要和上帝做朋友的,必须孤独,不然就得和全世界的人为友。我的见解也许是错误的,然而我想要启发亲密友谊的企图算是失败了。

  当我初次遇到这个朋友的时候,拉奇科特正浸沉在一种“改革”的热潮中。他告诉我说,我们的许多教员背地里吃肉喝酒。他还举出拉奇科特许多有名的人,也是同属一伙,而且其中还有一些中学生。

  我既惊讶而又难过。我请他将这些事情的原委告诉我。他解释说:“我们是一个孱弱的民族,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因为他们吃肉。你知道我的身体很强壮,我也跑得很快,这也是因为我是一个肉食者。吃荤的人不会长血瘤,有时即使偶然长上了,也好得快。我们的老师和其他知名人士并不是傻子,他们所以吃肉是因为他们知道吃肉的好处。你也应当这样做。试试看,不要紧。你不妨试一试,看看效果怎样。”

  他为肉食宣扬的这些话,并不是一次说出来的。这是我的朋友随时想要说服我的长谈中雄辩的精辟之处。我哥哥已经坠入彀中,因此他就支持我的朋友的论据。我同我的哥哥和那位朋友比较起来,身体的确衰弱得多。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勇敢。这个朋友的技能把我迷住了。他能作异常迅速的长跑,并且擅长跳高和跳远。加在他身上的体罚,无论多重,他都不在乎。他常常向我表演他的技能,正如一个人当看见别人具有自己所没有的才能时,常常为之神往一样,我也为这个朋友的技能所迷惑。这使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赶上他。我几乎既不能跳也不能跑。我为什么不应当象他那么强壮呢?而且我是一个胆怯的人:我怕贼,怕鬼,怕蛇;这种恐惧常在我的心中萦扰着。夜里我不敢到室外走动。黑暗对于我是一种恐怖。我几乎不能在黑暗里睡眠,因为我恐怕这一边来鬼,那一边来贼,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屋里没有灯光,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能够把这些恐惧告诉睡在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候她已经不是小孩了,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胆子大,我也自感惭愧。她不怕蛇和鬼,什么黑暗的地方都敢去。我的朋友抓住了我这一切弱点。他告诉我,他能用手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相信鬼。而所有这些,自然是由于吃肉的结果。

  在我同学里面流行着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打油诗。这首打油诗是这样的:

    英人雄纠纠,

    印人何其小;

    肉食者治人,

    颀昂寓奇妙。

  我受了这一切的影响,终于屈服了。这时候我才渐渐相信吃肉是好的,以为它能使我身强力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一致肉食,便可将英国人打倒。

  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天,开始我的体验。这件事必须秘密进行。我们甘地这一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所宗。他们经常到哈维立神庙去参拜。我们家族有自己的神?R,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①,其影响随时随地都可以感觉到。古遮拉特的耆那教和毗湿奴信徒反对和厌恶肉食的情况,是印度的任何地方或印度以外地方所没有的。我就是在这种传统中生长的,而且我极端孝顺我的父母。我知道他们一旦获悉我破戒吃肉,他们就会吓坏。况且,我之热爱真理使我极为谨慎。当时我并不是不知道,如果我吃起肉来,就等于欺骗了父母。然而我的心思却倾向于“革新”事业。我并不是要顺从口腹之欲,我并没有想到肉食有什么特殊的好滋味。我只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得以强壮勇敢,这样就可以打倒英国人,使印度获得自由。“自治”这个字,我还没有听说过。但我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我之热中于“革新”蒙蔽了自己。而且既然是秘密进行,我自己说服自己:仅仅把所做的事隐瞒着父母,并不能算是违背真理。

  ①耆那教(Jainism)旧译景教,在印度的创立,几乎与佛教同时。它提倡刻苦牺牲,除去物欲,自救而不为世俗所累。它有五个信条:一宜真言,二尚清贫,三不杀生,四不偷窃,五守贞洁。所以耆那教的教义和佛教、印度教都有共同之处――译注。

第七章 一个悲剧(下)

  这一天终于到了。我当时的心情是很难充分描述的。我一方面抱着“革新”的热望和好寄的心理,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象窃贼一样地干着这不可告人的勾当而感到羞愧。这两种心情那一种占优势,连我自己都分辨不了。我们到河边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我们还带了从面包店买来的面包。这两样东西我都吃不出什么味道来。那天的山羊肉粗糙得象牛皮一样,简直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抛下走开了。

  那天晚上我很难过,作了一夜的恶梦。每一次快要睡着的时候,总觉得好象有一只活山羊在我的肚子里苦苦地哀叫,使我懊悔地惊跳起来。然而我又安慰我自己说,肉食是一种责任,于是又觉得泰然心安了。

  我的朋友是不肯轻易罢休的。现在他为我预备了许多荤菜,看起来真是色香俱全。至于我们聚餐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河边的僻处了,而是在一栋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子椅子应有尽有,是我的朋友和那里的大厨师特别布置的。

  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不再厌恶洋面包了,我也不再为山羊而有所悯,而且变得好吃荤菜,虽然并不特别喜欢吃肉。这样继续了大约一年之久。但是统共也不过吃了五、六次荤菜席,因为政府宾馆并不是天天开放的,经常备办那么多贵重而美味的荤菜,显然也有困难。我没有钱来支付这种“革新”,所以每次都是我的朋友出钱。至于他的钱是哪儿来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可是他总是弄到钱,因为他决心使我成为一个肉食者。然而他的能力终归有限,因为后来这种饮宴就越来越少,中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了。

  我每一次前赴这种秘密酒宴的时候,就不在家里吃饭了。我的母亲自然要叫我吃饭,而且问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总是对她说:“我有点消化不良,今天我没有胃口。”这样的托词,使我很不安;我知道我在撒谎,而且是在向母亲撒谎。我也知道如果我的父母晓得我已经变成一个肉食者,他们会深深悲痛。

  这些思想使我内心极感忧闷。

  因此我对自己说:“吃肉虽然是必要的,在国内进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可是欺骗父母、向父母撒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当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决不能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自由了,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但是在这以前,我应当克制自己。”

  我把这个决定通知了我的朋友,从此我没有再吃肉。我的父母一直不知道他有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

  我之所以戒绝肉食,是因为我有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向父母说谎。可是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断绝往来。我想要改造他的热望已经证明对我是一种祸害,可是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

  这位朋友几乎使我做出不忠于我的妻子的事情来,可是幸免了。他有一次把我带到一个妓院去。他把应有的知识都告诉了我。一切都已预先安排停当了,连账都已经付清了。我进入罪恶之窟,幸亏上帝以他无限的慈悲保护了我。在这罪恶之窟,我几乎是瞠目结舌,不知所措。我在那个女人的床上,坐在她身边,可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当然忍受不了,把我赶出屋门,并加以辱骂。我当时感到大丈夫的气概象是受到了伤害,惭愧得无地自容。然而我永远感谢上帝拯救了我。回顾我这一生,曾有四次类似的事件,我之得救,与其说是出于我个人的力量,不如说多半是由于我的幸运。从严格的伦理观点来说,所有这些事情都可以看作是道德上的堕落;因为这是肉欲的暴露,和已成事实同样的坏。但是从世俗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如果在肉体上没有犯罪,便算是已经得救了。我自己所指的得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人有时逃避了罪恶,好象天意为他和他周围的人作了安排。人们一旦醒悟过来,就会为自己的幸免而感谢上帝的慈悲。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人有时无论怎样抗拒诱惑,终不免堕落;我们也知道,有时他要犯罪,而上帝却加以干涉而且把他拯救出来。这一切究竟为什么,一个人究竟有多大的自由,他受环境支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自由意志究竟有多大作用,命运究竟有无影响――这一切都是疑团,而且永远是疑团。

  不过还是让我把这个故事说下去吧。甚至连这件事还不能使我认清这个朋友的恶劣。我因此还有许多可痛的经历,直到我看见他所做的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不道德的行为,我才恍然大悟。关于这些事,我以后再按次序讲。

  可是有一件事,我得在这里提一提,因为它是在这个时期发生的。我和我的妻子发生一些误会的原因之一,无疑地是因为这个朋友的缘故。我是一个既专一而又妒忌的丈夫,这个朋友便火上加油,煽起我对于妻子的怀疑。我从来不怀疑他的话是否可靠,常常根据他的闲话粗暴地折磨我的妻子,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永难宽恕自己。大概只有信奉印度教的妻子才能忍受这种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容忍的化身。做仆人如果无缘无故受了怀疑,可以离职不干;做儿子的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形,可以和父亲分居;做朋友的可以绝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使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安于缄默;可是如果做丈夫的怀疑了她,那她就完了。她能上哪儿去呢?一个信奉印度教的妻子,不能向法庭请求离婚;法律不能伸雪?她?的冤屈。我一度把我的妻子逼得走投无路,这是我永难忘怀或饶恕自己的。

  怀疑的毒瘤,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①的意义,才得以根除。这时我才看见了“节欲”②的光辉,才懂得妻子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他的助手,是他的一切忧愁和欢乐的共享者。她可以选择自己所要走的道路,如同她的丈夫一样。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些充满疑惑和猜忌的黑暗日子,我便痛恨自己的愚罔、荒淫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朋友而感到悲痛。

  ①梵文为Ahimsa,意即不杀生、非暴力。

  ②梵文为Brahmacharya,照字面解,即引人到上帝那里的行为。通常的意义为自制,特别指节欲而言。

第八章 偷窃和赎罪

  我在这个肉食时期以及在这之前的若干时候――大概是在结婚前后,还有其他一些错误,应当说一说。

  有一个亲戚和我都染上了抽烟的嗜好。我们抽烟不是因为它有什么好处,也不是喜欢香烟的味道,我们只觉得香云吐雾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叔叔有这个嗜好,我们看见他抽烟,便想学他的榜样。可是我们没有钱买烟,所以我们便把叔叔抛弃的烟头偷偷地拣起来抽。

  不过,烟头并不是常常有的,而且也没有多少烟好抽。所以我们便开始偷窃佣人的零用钱,拿去买印度土烟卷。可是问题在于:买来的香烟搁到哪里才好。我们当然不能在长辈面前抽烟。这样偷钱买烟的事,继续了几个星期。同时我们听说,有一种植物的梗,里面有许多小孔,可以当烟吸,所以我们又开始抽这种烟了。

  然而这些事还远远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开始感觉不自由的难过。没有长辈的许可就不能做任何事,这使我们无法忍受。最后,我们觉得非常厌烦,便决定去自杀!

  然而怎样才能自杀呢?我们从哪里可以得到毒药呢?我们听说闹阳花子是一种有效的毒药。我们便到丛林中去寻找,果然找到了这个花子。我们以为晚上行事最适宜。我们到克达济神庙里去,把酥油放在神灯上,到神坛参拜一下,便要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去自杀。然而我们的勇气消沉下去了。如果我们一下子死不了,怎么办?自杀究竟有什么好处?缺少一点自由,为什么将就不了?虽然,我们还是吞下了两三粒花子。我们不敢多吃,我们俩都有点怕死,于是决定到罗摩吉神庙去镇静一番,摈除自杀之念。

  我这才懂得:萌自杀之念易,而行之则难。而且从此,我一听见人家嚷着要自杀,很少动心或根本无动于衷。

  自杀的念头终于把我们两人抽烟头和偷佣人的零钱去买烟的坏习惯革除了。

  自从我长大成人以后,我再也没有抽烟的要求了。我总以为抽烟是野蛮的,肮脏的,有害的。我一直不懂世界上为什么还有这么一种抽烟的狂热。我最不能忍受坐在一节全车人都抽烟的车厢里去旅行,我受不了那种气氛。

  然而比这种偷窃更严重的却是我在不久以后所犯的一次。我偷零用钱在十二、三岁――可能更小的时候。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又犯过一次偷窃。这一次我是从我那位吃肉的哥哥的手镯上偷了一小点金子。他那时欠了一笔大约二十五个卢比的债。他手上的一只镯子是纯金的,弄下一小块并不困难。

  金子真的弄下来了,债也还清了。然而这一次我实在受不了,我立志不再偷窃。我还决心向父亲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面谈。我并不是怕挨打。不,我记得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们,我害怕这件事要使他痛苦。不过我觉得必须冒一冒险;我以为没有坦白的承认,就不能做底悔改。

  最后,我决定写一张悔过书交给我父亲,然后恳求他的饶恕。我写了一张字条,并且亲自交给了他。我在这张字条上不仅承认了我的罪状,而且请求给予适当的处分,末了我还要求他不要因为我的过错而自责。我还发誓以后永远不再偷窃。

  我双手颤抖地把悔过书递给我父亲。当时他正害着瘘病,困于病场。他的床只是一块光木板。我把字条交给他以后,便坐在他对面。

  他读完以后,晶莹的泪珠流满了他的双颊,连那张纸都弄湿了。他闭上双眼沉思了一会儿,于是把纸条撕毁了。他看着悔过书的时候是坐着的,后来他又躺下了。我看见他内心痛苦的样子,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如果我是一个画家,今天我还能把当时的整个情景画下来。它在我的记忆中仍然非常生动。

  那些出于慈爱的珍珠般的眼泪,涤净了我的心怀,并且洗掉了我的罪恶。只有经历过这种爱的人,才能体会什么叫做爱。正如圣诗所说的:

    只有受过爱之箭伤的人,

    才晓得爱的力量。

  对于我,这是“非暴力”的一堂实物课。当时我以为这不过是一种父爱,今天我才懂得这是纯粹的“非暴力”。当这种“非暴力”包括一切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起了变化。它的力量是无限的。

  这种至高无尚的饶恕,对我父亲来说,并不是生性如此的。我以为他一定会生气,斥责,并自击其额。然而他却是那么异常的平静,我相信这是因为我坦白悔过的缘故。坦白悔过,加上永不再犯的诺言,如果在一个有权利接受的人的跟前陈述,实在是一种最纯洁的忏悔。我知道我的悔过使我的父亲感到我是绝对安全的,也使他对于我增加了无限的慈爱。

第九章 父亲之死和我的双重羞耻

  我这里要讲的这件事,发生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在前面说过,我父亲害着瘘病,一直卧床不起。我母亲、家里一个老仆人和我自己是他的主要看护人。我担负着护士的责任,主要是给他包扎伤口,给他吃药,并且把需要在家里配好的药给他配好。每天晚上我在他的腿上给他按摩,只有他吩咐我去睡或者等他自己入睡以后,我才离去。我喜爱这样侍候他。就我记忆所及,我从来没有疏忽过。我所有的时间,除了盥洗等事外,都用在上课和服侍父亲这两件事情上。只有他许可,或者他觉得好些的时候,我才在黄昏去散步。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妻子有了小孩。今天看起来,这件事对我是一种双重羞耻。因为第一,我还是一个学生,我应当克制自己,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其次是,这样纵情态欲不但妨碍了我求学的职责,而且妨碍了我履行更大的天职,就是对于父母的孝顺。因为我从小就把斯罗梵当作我的理想人物。每天晚上,我的双手虽然在忙着为父亲的双腿按摩,我的心却在卧室徘徊着,而且那个时候,无论是从宗教、医学和常识来说,都是不应当有性行为的。我的职务完了以后,我总是满心欢喜,向父亲道了晚安,便直奔寝室了。

  这时候我父亲的病日益严重。夜柔吠陀①的大夫们,赫金②术士们和地方上的庸医们,把他们所有的膏药、秘方都用尽了。有一个英国外科医生也来诊断过。他以为最后和唯一的办法只有动手术。但是我们的家庭医生不以为然。他反对对这样大年纪的病人动手术。这位医生既能干又著名,他的意见自然是被接受了。手术是不动了。为手术而购置的许多药品也弃置于一旁了。我现在的印象是,如果那位医生同意动手术的话,伤口很容易就会好起来。而且手术也是要由当时孟买很有名的一个外科医生做。但是上帝却另有主意。死亡将到了,还有谁能想到正当的治疗?我父亲从孟买带着所有手术器械回来,这些东西现在全然无用了。他已经不想再活了。他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到后来连大小便也不能下床了。可是一直到不得已的时候,他还坚持要下床便溺。毗湿奴的信徒重视外部洁净的规矩是这样的不可逾越。

  ①夜柔吠陀(Ayurveda)系印度最古老的医学典籍――译注。

  ②赫金(Hakims)系指伊斯兰教优难尼(Yunani)医术的术士――译注。

  洁净自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西方的医学已经教会我们,大小便等活动,包括洗澡,都可以在严格注意卫生的条件下在床上进行,病人一点不会感觉麻烦,被褥也不会弄脏。我认为这种洁净和毗湿奴的教条并没有什么冲突。然而我父亲坚持要下床大小便,当时的确使我惊奇,而且对他非常崇敬。

  可怕的夜晚终于到来了。我叔叔当时在拉奇科特。我仿佛记得他是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才赶回来的。他们两兄弟实在亲如手足。我叔叔整日坐在我父亲的床边,而且打发我们去睡觉以后,他坚持睡在父亲的身旁。谁也没有想到这是生死关头的一夜,虽说都知道危险随时都可以发生。

  大约是在晚上十点半或十一点钟的样子,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要来替我,我当然乐于把这工作交给他,径直回到我的寝室里去。我的妻子――这可怜的人儿,已经熟睡了。可是我回来了,她怎么睡得了呢?我把她弄醒了。然而只不过五六分钟之久,佣人便来敲门。我惊慌地跳起来。他说:“起来吧,你父亲病重了。”我自然知道父亲病重,所以我立即猜透了“病重了”当时是什么意思。我马上从床上下来。

  “什么事?老实告诉我吧!”

  “父亲去世了。”

  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紧搓双手。我觉得愧痛交加。我跑到父亲的房里。我知道如果我当时不为兽欲所蒙蔽,我就能够在他的最后一刻分其痛苦。我还能够为他按摩,那他就会在我怀中死去。但是现在却由我叔叔享受这种荣耀。他是那么深挚地敬爱他的哥哥,所以他会有那种最后服侍他的光荣!我父亲知道时候到了,他用手势叫人把纸笔拿来,写了“准备仪式”几个字。他把手臂上的符徽①和罗勒②珠的金项链都摘下来放在一边,过了一会他就断气了。

  ①印度教徒手臂上都系着一条绳,上面缠着所谓符徽,以期却邪去病。因为这种符徽,受之父母,所以临终的时候都要取下――译注。

  ②罗勒(tulasi)系印度教的神树。用罗勒树的树子做成念珠戴在身上,寓有却邪去病之意――译注。

  我在前面一章所说的羞耻,指的就是当我在父亲临终而需要谨慎服侍的时候,还去放纵情欲。这一个污点是我终生不能洗刷和忘怀的。我常常想:虽然我以为自己对父亲的孝心是无限的,而且无论为他牺牲什么都在所不惜,但是一到紧急关头,我便无可宽恕地失掉了凭借,因为就在那个时候,我正为情欲所困。所以我常常以为我虽忠实于我的妻子,但却是一个纵情淫欲的丈夫。我经历了长期的考验,最后才摆脱了情欲的羁束。

  我在没有结束这段双重羞耻的故事以前,还要提一提我的妻子所生下来的那个不幸的婴儿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还能指望什么吗?让那些已经结婚的人,以我的榜样而警惕吧。

第十章 宗教一瞥

  从六、七岁到十六岁,我在学校念书,这期间除了宗教以外,什么功课都学过。我敢说我并没有得到教员们毫不费力就能传授给我的东西。可是我却随时随她从我周围的事物中学到了许多东西。我这里所用的“宗教”一词是一种最广义的说法,意即自我实现或自知之明。

  因为我是生来就属于毗湿奴信徒,所以我常常到哈维立神庙去朝拜。可是这并没有触动我的感情。我不喜欢神庙里的灯火辉煌和喧腾热闹。而且我还听说神庙里也干着败坏道德的勾当,于是更感到它索然无味了。所以我从哈维立神庙里并没有得到什么。

  然而我在那里所得不到的,却从我的保姆――我们家里的一个老佣人――那里得到了。她对于我的疼爱,我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小的时候很怕鬼怪。兰芭――这是她的名字――教我反复诵念“罗摩那摩”①,说是这样就不会害怕了。我虽然不大相信这个办法,但我却相信她本人,所以我在幼年的时候便开始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以便消除我对鬼怪的恐惧。自然,这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情,但是儿童时期所播下的良种,并未落空。我想正是因为这位善良的女人兰芭撒下了这一粒种子,所以今天“罗摩那摩”对于我还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子。

  正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个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为我和我的二哥安排着学习《罗摩护》②。我们把它背熟了,并规定每日早浴以后朗诵。我们住在波尔班达的时候,这种做法从未间断。可是我们一搬到拉奇科特,便把它忘了。因为我并不相信它有什么魔力。我之所以诵读,一部分是因为我要向人夸耀我能够从正确的发音诵读《罗摩护》罢了。

  ①罗摩那摩(Ramanama)反复念着“罗摩”这个名字的句法,以表示对于罗摩的崇拜。罗摩是传说中的古代印度十车王(Dasaratha)的儿子,是毗湿奴(VishAnu)神的化身,以孝悌忠信、救妻伏魔著称,为印度最古老的史诗《罗摩衍那》所神化――译注。

  ②《罗摩护》(Ram Raksha)是从《罗摩衍那》史诗中繁衍出来的经文,恳求罗摩的庇佑――译注。

  然而,有人为我父亲念《罗摩衍那》本文的时候,却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我父亲害病的时候,有一部分时间住在波尔班达。在那里,每天晚上都有人给他念《罗摩衍那》的诗文。这个朗诵诗文的人十分崇奉罗摩,他就是比列斯瓦尔的罗塔?摩诃罗治。据说他害过麻疯病,他治好这病并不是用什么药物,而是用人们在比列斯瓦尔神庙里供过大天帝以后抛弃的比尔花叶①敷在患处并经常反复诵念“罗摩那摩”。据说他的信仰使他痊愈了。这种传说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我们是信以为真的。而且事实说,罗塔?摩诃罗治一念起《罗摩衍那》诗文,他的躯体的确完全摆脱了麻疯病的侵蚀。他有一付悠扬动人的歌喉。当他唱起二行和四行诗句的音韵并加以阐译时,他自己固然完全浸沉于诗文之中,而且还把听众引入胜境。我那时大概有十三岁,可是我还记得很清楚,他的朗诵曾使我多么心悦神怡。那就为我建立了深深爱上《罗摩衍那》的基础。一直到今天,我还认为杜拉希达斯②所写的《罗摩衍那》是所有灵修文学中最伟大的一部作品。

  几个月以后,我们搬到了拉奇科特,在那里没有人给我们朗诵《罗摩衍那》了。但是每缝“叶迦达希”日③,总是朗诵《薄伽梵歌》④。有时我也去听,但朗诵者并不使人感到兴趣。今天我认为《薄伽梵歌》是一部可以激起宗教热情的书。我曾读过古遮拉特文的版本,极感兴趣。然而当我在二十一天的绝食期间⑤听到潘迪特?马丹?穆罕?马拉维亚朗诵这部诗经的部分原文时,我恨不得在幼年就能听到象他那样虔诚的人来朗诵这部诗经,使我在年青的时候就喜爱它。幼年的印象最深刻,我在那个时候没有人给我多念这样的好书,是我终身的一件憾事。

  ①比尔花(bilva),一种热带树,印度人用这种树叶供盛祭品,迷信为圣树――译注。

  ②杜拉希达斯(Tulasidas,1532―1623)是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印度最有名的诗人和人民的精神导师。他最著名的著作《罗摩生活之地》(RamcharitaAmanasa),成为当时家喻户晓的作品,对于罗摩品德的传布起了重大的作用。甘地这里所指的《罗摩衍那》就是这部著作。因为《罗摩衍那》原著是纪元前口传的史诗,据说是蚁蛭(Valmiki)的作品――译注。

  ③叶迦达希(Ekadashi)意即一个月中的“第十一日”,为印度教徒的绝食日。据印度教神话:有一个极为俭朴的人请求湿婆天神赐予不死,湿婆允之,但有一个条件,即他可以不死于凡人之手,但必死于一个无母之女。此人得此恩赐后即胆大无边,大闹天宫,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三神不得不携眷逃避于一树洞之内,因过于拥挤,遂由他们的气体凝成一女,即无母之女,遂除此害。这个神女名叫叶迦达希,后人为纪念其恩典,每至月之十一日即行绝食,以示感戴――译注。

  ④《薄伽梵歌》(Bhagavadgita)大约出现于公元二、三世纪之间,作者不详,它是印度伟大史诗《摩诃婆罗多》(Ma habharata)中一段有音律的对话,是黑天神对有修(Arjuna)所说的哲学义理――译注。

  ⑤1924年12月,甘地为了平息当时的教派冲突,促进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团结,进行了二十一天的绝食――译注。

  不过我在拉奇科特早就养成了一种对印度教所有宗派和其他姊妹教的容忍。因为我的父母常常去朝拜哈维立神庙,有时也去湿婆天①神庙和罗摩神庙,常常带我们去,不然就是派人把我们送去。耆那教的僧侣也常常来访问我父亲,甚至破戒接受我们非耆那教人的食物。他们和父亲的谈话往往涉及宗教和世俗的问题。

  ①湿婆天(Shiva)是印度教神话中最受祟奉的天神之一,时至今日湿婆天神庙仍然是印度最普遍的神庙。他是保护神,保护牲畜、男女免受祸难;又是破坏神,因为他力大无边,能降妖伏魔,摧毁一切――译注。

  此外,他还有伊斯兰教和拜火教的朋友,和他谈论他们自己的信仰,而他总是尊敬她、常常是有兴趣地谛听他们的言论。因为我在照料我的父亲,所以他们谈论的时候,我也常常在场。这许多事件凑合起来,便养成我容忍一切宗教信仰的态度。

  只有基督教在当时是一个例外。我对它怀有一种厌恶。这是有原因的。在那个时候,基督教的传教士每每站在中等学校的角落里,侮辱印度教徒和他们所崇奉的神,我忍受不了。我大概只站在那里听过一次,但是这一次就够受了,我再也不愿意去受辱了。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说一个有名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说他受过洗礼,就得吃牛肉和饮酒,还得改换服装,而且从此以后出门就得穿上西服,戴上礼帽。这些事使我忍受不了。真的,我想,如果一种宗教强迫人吃肉、喝酒、易服,这还配称为宗教吗?我还听说这个新皈依者已经开始诋毁他祖先的宗教、习俗和他们的国家。所有这一切都使我厌恶基督教。

  然而,我学会了容忍其他宗教的事实,并不说明我对于上帝有任何生动的信仰。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父亲所收藏的一部《曼奴法典》①,谈到上帝创造万物和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但是它给我的印象不深,反使我多少有些倾向于无神论。

  ①《曼奴法典》(Manusmriti)是印度教最古老的法典汇编,维护种姓制度和宗教信仰,其中有许多上帝创造万物和人类起源的传说――译注。

  我有一位堂哥,现在还健在,我很钦佩他的才智。我将我的怀疑向他陈述,但他不能替我解决。他用这样的答复把我支开:“等你长大了,这些疑难你自己就会解决的。象你这样的年纪,还不用想到这些问题。”我没有话好说,但心中不快。《曼奴法典》中关于神旋一类的篇章,在我看来,好象是和日常的实际生活背道而驰。关于这个问题,就和对于我的怀疑一样,我得到了同样的回答。我对我自己说:“等到智力更加发达,书读多了,我就会懂得了。”

  无论如何,《曼奴法典》当时并没有教给我“非暴力”。我在前面所说的肉食的故事,《曼奴法典》似乎是加以支持的。我还觉得杀害蛇虫之类是完全合乎道德的。我记得当时就曾杀害过臭虫和其他类似的昆虫,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但是有一件事在我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就是深信道德为一切事物的基础,真理为一切道德的本质。真理已成为我唯一的目标。真理的范围逐日扩大,而我对真理所下的定义也随之而广阔。

  有一段古遮拉特的格言诗同样抓住了我的心灵。它那以善报恶的教训成为我的指导原则。我因为热烈地服膺这个教训,便开始为它作许多实验。以下便是我认为最美的几行。

    惠我杯水,报以美食;

  与我寒暄,报以长揖;

  锱铢之贻,重抵万金;

  尔命被救,赴义舍身。

  哲人言行,尔宜敬佩;

  善小必为,其酬十倍。

  至圣之域,人我界泯,

  以德报怨,其乐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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