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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0:伍员——日莫途远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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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0附:吴光入郢11/22

《昭二十七年经》:

楚杀其大夫郤宛。((p 1481)(10270004))(110)

《昭二十七年传》:

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鄢将师为右领,与费无极比而恶之。令尹子常贿而信谗,无极谮郤宛焉,谓子常曰:“子恶欲饮子酒。”又谓子恶:“令尹欲饮酒于子氏。”子恶曰:“我,贱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将必来辱,为惠已甚。吾无以酬之,若何?”无极曰:“令尹好甲兵,子出之,吾择焉。”取五甲五兵,曰:“置诸门。令尹至,必观之,而从以酬之。”及饗日,帷诸门左。无极谓令尹曰:“吾几祸子。子恶将为子不利,甲在门矣。子必无往!且此役也,吴可以得志,子恶取赂焉而还;又误群帅,使退其师,曰‘乘(chéng)乱不祥’。吴乘(chéng)我丧,我乘(chéng)其乱,不亦可乎?”令尹使视郤氏,则有甲焉。不往,召鄢将师而告之。将师退,遂令攻郤氏,且爇之。子恶闻之,遂自杀也。国人弗爇,令曰:“不爇郤氏,与之同罪。”或取一编菅焉,或取一秉秆焉,国人投之,遂弗爇也。令尹炮之,尽灭郤氏之族、党,杀阳令终与其弟完及佗,与晋陈及其子弟。晋陈之族呼于国曰:“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令尹病之。((p 1485)(10270301))(110)

楚-郤宛之难,国言未已,进胙者莫不谤令尹。沈尹戌(xū)言于子常曰:“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以兴谤讟,至于今不已。戌也惑之:仁者杀人以掩谤,犹弗为也。今吾子杀人以兴谤,而弗图,不亦异乎!夫无极,楚之谗人也,民莫不知。去朝吴,出蔡侯-朱,丧大子建,杀连尹奢,屏王之耳目,使不聪明。不然,平王之温惠共俭,有过成、庄,无不及焉。所以不获诸侯,迩无极也。今又杀三不辜,以兴大谤,几及子矣。子而不图,将焉用之?夫鄢将师矫子之命,以灭三族。三族,国之良也,而不愆位。吴新有君,疆埸日骇。楚国若有大事,子其危哉!知者除谗以自安也,今子爱谗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图!”九月己未,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谤言乃止。((p 1487)(10270601))(110)

我的粗译:

楚国此次出兵的统帅郤宛(子恶)质朴真诚,各家的族长都喜欢他。当时鄢将师是右领,与费无极勾结在一起但却不喜欢郤宛。正好楚国的令尹子常(囊瓦)贪财又听信谗言,于是无极(费无极)就设法陷害郤宛。

他先告诉子常(囊瓦)说:“子恶(郤宛)欲饮子酒。(子恶想请大人喝酒。)”然后又去告诉子恶:“令尹欲饮酒于子氏。(令尹想去大人那里饮酒。)”子恶就问他说:“我,贱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将必来辱,为惠已甚。吾无以酬之,若何?(我,不过是一个贱人,完全高攀不上令尹,令尹要肯来我这里,那是莫大的恩惠,我无法报答,怎么办呢?)”无极回答:“令尹好甲兵,子出之,吾择焉。(令尹喜欢兵器和甲胄,大人找出一些好的,我替你挑挑。)”于是挑出了五副甲五件兵器,告诉郤宛说:“置诸门。令尹至,必观之,而从以酬之。(放在门口,令尹来了,一定会察看,正好献给他。)”

到设宴那天,郤宛(子恶)把那五副甲五件兵器放在门内左侧,用帷幕隔开。这时无极却去告诉令尹说:“吾几祸子。子恶(郤宛)将为子不利,甲在门矣。子必无往!且此役也,吴可以得志,子恶取赂焉而还;又误群帅,使退其师,曰‘乘乱不祥’。吴乘我丧,我乘其乱,不亦可乎?(我差点害了大人。子恶将对大人不利,已经把甲胄拿到了门口。大人一定不能去!而且前面这一仗,我们本来可以取胜吴国,是子恶收了他们的贿赂,我们才撤了回来。又误导别的将领,让他们也撤军,说什么“乘乱不祥”。吴国可以趁我们的丧事来进攻,我们趁他们的动乱也进攻他们,不亦可乎?)”

令尹派人去查看郤家的动静,果然看见门内陈列着甲胄。于是令尹不去赴宴,而是找来鄢将师,把此事告诉了他。将师退下去以后,立刻下令攻打郤家,还要放火烧掉郤家。子恶(郤宛)听说原来是这么回事,马上自杀了。

那些各家族的族长都不肯动手放火,令尹下令说:“不爇郤氏,与之同罪。(谁不肯放火烧郤家,就和郤宛同罪。)”也有人递上一把茅草,或者一把禾秆,但那些各家族的族长都扔在地上,最终他们也没参与放火。令尹只好亲自放火,最终尽灭郤氏之族、党,还杀了阳令终与其弟完及佗,以及晋陈及其子弟。

随后晋陈之族在国都城内到处宣扬说:“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鄢家那人和费家那人已经把自家当成“王”了,他们窃据权力,祸乱楚国,削弱王室,欺瞒“王”和令尹,为自家谋利,现在令尹完全相信他们,我们的“国”会怎么样?)”

令尹对此很着急。

楚国因为有郤宛之难,各位族长都很有意见,在向“王”进献祭肉时纷纷说令尹的坏话。于是沈尹戌向子常(令尹囊瓦)进言说:

那左尹(郤宛)和中厩尹(阳令终),不知犯了什么罪过,却被大人杀掉了,引起这些攻讦,到今天都无法平息。“戌”(沈尹戌自称)就不明白了,就算是仁者,也做不出为了平复攻讦而杀人的事。现在大人却要杀人招来攻讦,招来了也不想办法面对,不是很奇怪吗!

那个无极,是我们楚国出名的谗人,“民”没有不知道的。他赶走了朝吴,驱逐了蔡侯-朱,污蔑了大子建,杀掉了连尹奢(伍奢);遮蔽我们“王”的耳目,让他看不见也听不到实情。要不然,我们平王这么“温惠共俭”,比成王和庄王有过而无不及,到今天还没能得到诸侯的拥护,都是因为太亲近无极了。

现在又杀了三位无辜的大夫,引来这么多批评,已经快牵连到大人了,大人还不想法控制,到底打的什么主意?那个鄢将师假称大人的命令,杀灭了三个家族。这三个家族,都是我们“国”内很有能力的家族,又很守本分。现在吴国新立了国君,我们的边境上每天都一惊一乍。楚国若有大事,大人肯定危险了!

明白人懂得除掉谗人以自保,现在大人却亲近谗人以危害自身,真是太过分了,我真是搞不懂了!

子常(囊瓦)赶紧说:“是瓦之罪,敢不良图!(这是“瓦”的过错,怎敢不立即照您的指点做!)”

到九月己未那天(杨注:十四日。),子常杀掉了费无极和鄢将师,尽灭其族,以此取悦国都内各家族的族长,于是那些批评也就停止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或取一编菅焉,或取一秉秆焉”曰:

菅,多年生草本植物,亦名白华,古人编之以盖屋顶。秆同稈,禾茎。杜《注》:“秉,把也。”《仪礼聘礼》“四秉曰筥”,据郑玄《注》,即四把禾谓之筥。

杨伯峻先生注“令尹炮之”曰:

此句有二解,孔《疏》引服虔云:“民弗肯爇也,鄢将师称令尹使女燔炮之。燔、炮、爇皆是烧也。”然“令尹炮之”四字为句,上文无所承,于文法不得如服解。俞樾云:“尹即里尹,国人既不肯爇,鄢将师乃令闾胥里宰之属举火然之。”详《茶香室经说》。

杨伯峻先生注“鄢氏、费氏自以为王”曰:

时昭王年仅七、八岁,故诸人得以王自居。

杨伯峻先生注“进胙者莫不谤令尹”曰:

僖九年《传》“王使宰孔赐齐侯胙”,胙为祭庙肉,亦曰膰、燔。凡诸侯祭祀,祭后,必致祭肉于有关卿大夫。《孟子告子下》所谓“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者也。此进胙者盖即分致诸人之燔肉者。

杨伯峻先生注“以说于国”曰:

“说”可有二解,一为解说,将以前种种罪恶行为归罪于此二人。一同悦,使国人喜悦。

“楚”——“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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