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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备个查:计划生育政策演进 -- 老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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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50年代中期,“党是赞成节育的……”

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二十,每年净增人口1200万,在1949年到1953年的短短四年里,全国净增人口4600多万。一普的数据,压力之下,理念也得服从现实,领导人们的生育观悄然转向。

1953年9月,周恩来在《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的报告中说:“对生儿育女的事情是很高兴的,喜欢多生几个孩子。但是,这样一个增长率的供应问题,却是我们一个大负担。”

1953年冬天,邵力子在政务院会议上,首提计划生育的观点:“避孕要求不要限制,医生对生育已多的妇女应同意施行避孕手术。”

1953年,卫生部发布《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表明国家提倡避孕。这一文件是我国人工流产合法化的第一个法规,为节制生育铺开了路子。

1954年,有两个女干部给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写信,反映已婚女同志生孩子太多的困难以及避孕的问题。邓颖超随即把信转交给邓小平,邓小平批示:“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应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卫生部提出,避孕和节育一律不加限制。

1954年9月18日,《人民日报》登载邵力子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演讲:“社会主义什么都有计划,生育更要有计划。计划生育,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富强。”

1954年底,刘少奇也在一次座谈会上表态:“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经济没有发展起来,不节育是无法解决困难的。”

1955年1月,中央批准了卫生部《关于节育问题的报告》,发出了《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我们的党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

1956年1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其中第29条第3项规定:"除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过重的生活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

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周恩来总理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很好地教养后代,以利民族的健康和繁荣,我们赞成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卫生部门应该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问题进行适当的宣传,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生育方面加以适当控制”首次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中。

1956年10月,毛泽东他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到:“过去有些人批评我们提倡节育,但是现在赞成的人多起来了。夫妇之间应该定出一个家庭计划,规定一辈子生多少孩子。这种计划应该同国家的五年计划配合起来。目前中国的人口净增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社会的生产已经计划化了,而人类本身的生产还是处在一种无政府和无计划的状态中。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人类本身的生产也实行计划化呢?我想是可以的。我们有一位民主人士叫邵力子,他就提倡节育。”

国家计委1957年1月呈报《关于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毛泽东批示“人口非控制不可”,年底,毛泽东又指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规划”。

1957年2月,毛泽东接见全国学联委员时说:“中国的好处是人多,坏处也是人多。北京现在有三百六十万人口,将来要是有三千六百万人口,北京市长如何得了。你们将来当了市长怎么办?要安排工作,安排小孩子,解决交通运输问题,那时逛公园也要排队。”

1957年2月27日,马寅初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再次提出新人口论,毛泽东3月1日在会上讲话中回应道:"是不是可以搞成有计划地生产,这是一种设想。

就在这次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专门提出:“政府可能要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根据他这一指示,生育限制调查委员会于当年成立,标志着政府开始设专门机构研究人口问题。

1957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节育委员会,陈云兼任中央节育委员会主任。

1957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谈到要逐步实现计划生育。

这一年,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系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人口研究室,马寅初发表《新人口论》。

中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在1955年和1956年都出现了大幅回落,其中出生率由1954年的37.97‰下降到了1955年的32.60‰和1956年的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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