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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侦探小说看社会系列(福尔摩斯专辑02) -- 中山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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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侦探小说看社会系列(福尔摩斯专辑02)

杂事耽误三年,今天重新开始我的侦探小说看社会系列

内容二、大侦探的陪衬——英国警察

在柯南道尔笔下,英国警察的形象实在是不怎么样,他们基本上扮演着迟钝、呆板、缺乏眼力、固执己见的笨伯角色。这样写当然有进行对比,突出福尔摩斯睿智英明形象的戏剧性考虑,但也不纯粹是文学夸张,如果考察那个时代英国警察的状况,会发现道尔先生的笔触还是相当现实主义的。

警察学研究中一般把英国警察视为现代警察制度的先驱,这个虽然还有争论,不过英国警察制度确实体现了现代警察体制的很多关键特征和要素,而福尔摩斯的时代正是英国现代警察制度由形成走向成熟的过渡时期。

19世纪之前,英国采取的警察制度还带有很强的封建社会色彩,即强调地方自治,中央对地方治安的管辖是虚弱的,所以也没有全国性的警务模式。地方保安官、治安法官、巡捕、骑警等等五花八门的机构承担着维持社会治安,抓捕罪犯的职责,执法人员的职业化程度和专业水准都很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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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年的一幅画,描绘了伦敦街头的巡夜者,这是当时维持城市治安的力量之一,其作用只能说聊胜于无。

比如12世纪形成的保安官制度,到了17世纪虽然扩大了职权,既要负责抓人,还要负责起诉、监督执行法庭判决以及一些军事上的任务,但这些工作却是由兼职人员无偿承担的,以至于很多人逃避担任保安官,倒是很多地痞流氓和罪犯混入了保安官队伍,贪污贿赂是家常便饭。

到 18世纪早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进,英国出现了大范围的人口迁移和快速城市化,与之结伴而来的就是城市贫困的加剧和犯罪率的攀升。有人统计,英格兰和威尔士在1805年的刑事犯罪被捕人数是4605人,到1842年则暴增至31309人。

同时,政治经济问题引起的大规模骚乱事件也层出不穷,伦敦在18世纪就发生了戈登暴动、天主教皇后骚乱、圣乔治菲尔德惨案等严重群体事件。而军队在应付这些骚乱时既无恰当的手段,也难以在使用武力时保持节制,反而还激化矛盾。很显然,处理社会内部矛盾不是军队的长项,只有一支职业化的专业警察队伍才能担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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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年发生的戈登暴乱是18世纪伦敦街头极端暴力活动的代表

1829年,内政大臣罗伯特·皮尔向议会提交了大伦敦警察法案,并获得通过,据此在大伦敦地区建立了新的警察部队——大都市警察局(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也就是著名的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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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现代警察之父罗伯特·皮尔(1788-1850)

到1856年,《郡市警察法》颁布,伦敦之外的地方郡市也普遍建设新警察部队,现代警察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得以推行。当然任何新事物都有发展的过程,不是有了法案和机构就能解决问题,要让现代警察体制产生该有的效益,还需克服很多困难。

首先就是形象问题,伦敦警察一开始就被民众称为“蓝色魔鬼”、“皮尔分子”、“嗜好杀戮者”、“生龙虾”,涉及警察的新闻报道里充斥着“专制”、“压制”、“蛮横”、“残忍”等字眼,形象糟糕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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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代的伦敦警察,当时就被称为Peeler(皮尔分子)

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是这种职业化的警察制度相对于地方化和业余化的传统治安制度来说,带有强烈的国家意志,被认为损害了地方自治的权利;二是新警察制度实现了警察权的集中,地方教区社区的治安权被废除,还要上交治安税用于警察机构,地方法官和居民抱怨花了比以前多的钱,治安却未必好到哪里去。到19世纪40年代,很多地方还在要求解散新警察、降低治安税。三是在阶级社会里,警察必然要为统治阶级服务,在治安任务之外,新警察还承担了监控工人组织、镇压罢工游行、制止人群聚集、干涉饮酒、赌博、摊贩等日常活动等等任务。这些必然招致下层民众的反感和憎恨。

既然形象不佳,警察的经费自然也就遭到各种抵制,经费短缺直接导致警察工资待遇的低下,新警察的工资为一周一个畿尼(21个先令),这甚至还不如非熟练工人。没钱不仅招不来合格警察,连现有警察的队伍都难以保持稳定。新警察法案通过后,1829年招收的第一批3400名警察,四年之后已有四分之三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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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威尔士一个镇上张贴的反对“可憎的”警察的海报

当时参加警察的都是些什么人呢?有农民、工匠、马夫、建筑工、面包师、纺织工人,来源复杂。在维多利亚时代早期,警察是个地位低下的职业,很少有人怀着积极的动机当警察。而且警察本身除了工资低,也缺乏专业训练,主要靠老警察带新警察的方式来传授技能,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有了严格的警察职业培训。警察的工作也很繁重,一周工作7天,每天10-12小时是家常便饭,不少人常常因喝酒、玩忽职守、不服从命令等原因被开除,主动辞职的也不在少数。

直到19世纪晚期,随着不断的磨合与改革,英国警察才逐步体现出在社会控制上的积极意义。据警方的统计,到1895年,四分之三的犯罪活动受到了有效惩治,1860-1870年间,英国盗贼数量从77500人减少到53000人。警察的职能也从最初的预防和打击犯罪扩展开来,比如寻找和收容迷路小孩、为穷人提供援助、在事故现场进行救助、疏导交通,甚至还配备有救护车提供急救服务,成为“维多利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以《血字的研究》为起点,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开始于1880年,延续到20世纪初,这正是英国警察体制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以前的坏形象还未完全消散,新的好形象也还面貌不清,柯南道尔的描写与上述的现实高度吻合。

在第一起案件里,福尔摩斯和华生去找发现尸体的巡逻警察约翰·栾斯了解情况,他们找到的栾斯的家是个什么境况呢,“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46号,其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看这描写,巡警栾斯住的地方几乎可以说是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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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代伦敦肯辛顿的一处贫民窟,大致可以作为栾斯家的参考

当正在睡觉的栾斯被叫起来的时候,他很不高兴,但福尔摩斯掏出一个半磅金币(相当于10先令)就立马使栾斯高兴地把发现尸体的情况复述了一遍,要知道那时候普通警察每天的工资只有3个先令,说说昨晚的情况就能拿到半磅金币,何乐而不为呢!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基层警察确实是地位低下。

普通警察在案件里只是路人甲而已,和福尔摩斯打交道最多的还是有一定级别的警官,如雷斯垂德、葛莱森、琼斯这些穿便衣的侦探,他们的称谓是Detective,表明该官员经过了侦缉方面的训练,能进行各种刑事调查。这种类型的警官所属部门其实在1829年新警察建立之后五十年的1878年才正式设立,即苏格兰场下属的刑事侦缉处(CriminalInvestigation Department),看过香港警匪影视剧的读者一定记得警察经常亮出证件说:“我们是CID”,就是指的这种部门。

刑事侦缉处的设立是警察专业化程度得到提升的标志,表明在刑事犯罪的调查上有了制度化的专业人员和手段。当然在福尔摩斯开始探案时,这一部门设立还没几年,业务水平不会太高。19世纪末的伦敦已有将近500万人口,在人类历史上,这种规模的城市是前所未有的,而应付这么大城市的刑事案件调查的,只有100多名侦探,而且还缺乏科学的侦查手段。比如指纹查案这种方法,尽管警方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但直到1905年才首次成功运用。至于法医,根本不存在,全靠临时找医生来操作,1920年代左右英国警方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医。所以大家可以理解,为什么华生医生在故事里也屡屡扮演着业余法医的角色,在《空屋》里还作为法医出庭作证

与官方相比,福尔摩斯查案的方式更为科学和严谨,他广泛采用化学、痕迹、生物、笔迹等调查技术,结合观察和推理,经常能够通过现场的蛛丝马迹直逼真相。也可以说,福尔摩斯代表着当时刑事侦查技术的前沿,而警方在这方面处于下风,自然成为福尔摩斯调侃和蔑视的对象。所以我们看到,雷斯垂德办案总是抓不住重点、葛莱森刚愎自用、格雷戈里缺乏想象力、琼斯前倨后恭……。

总之,英国警探在福尔摩斯面前扮演的大都是丑角和搞笑的角色。当然也有一些警官怀着敬意向大侦探寻求帮助,比如先后七次找福尔摩斯求助的斯坦利·霍普金斯,以及马丁、福莱斯特、麦克唐纳等警探,应该说,柯南道尔以福尔摩斯作为一面镜子,部分反映了那个时代英国警察真实的侦缉水平。

也许正因为柯南道尔对他那个时代警察的评价较低,他才创作出了福尔摩斯这么一个带有“探案先驱”色彩的侦探形象,代表着他理想中的犯罪打击者应有的素养:科学、严谨、敏锐、冷静、嫉恶如仇而又不失温情。他也期望现实中的警察部门能走向这个方向,所以在他的故事里,警探们对福尔摩斯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怀疑和不服气走向了后期的密切合作,雷斯垂德甚至还成了没事也会经常光临贝克街的侦探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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