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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侦探小说看社会系列(福尔摩斯专辑02) -- 中山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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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侦探小说看社会系列(福尔摩斯专辑02)

杂事耽误三年,今天重新开始我的侦探小说看社会系列

内容二、大侦探的陪衬——英国警察

在柯南道尔笔下,英国警察的形象实在是不怎么样,他们基本上扮演着迟钝、呆板、缺乏眼力、固执己见的笨伯角色。这样写当然有进行对比,突出福尔摩斯睿智英明形象的戏剧性考虑,但也不纯粹是文学夸张,如果考察那个时代英国警察的状况,会发现道尔先生的笔触还是相当现实主义的。

警察学研究中一般把英国警察视为现代警察制度的先驱,这个虽然还有争论,不过英国警察制度确实体现了现代警察体制的很多关键特征和要素,而福尔摩斯的时代正是英国现代警察制度由形成走向成熟的过渡时期。

19世纪之前,英国采取的警察制度还带有很强的封建社会色彩,即强调地方自治,中央对地方治安的管辖是虚弱的,所以也没有全国性的警务模式。地方保安官、治安法官、巡捕、骑警等等五花八门的机构承担着维持社会治安,抓捕罪犯的职责,执法人员的职业化程度和专业水准都很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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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年的一幅画,描绘了伦敦街头的巡夜者,这是当时维持城市治安的力量之一,其作用只能说聊胜于无。

比如12世纪形成的保安官制度,到了17世纪虽然扩大了职权,既要负责抓人,还要负责起诉、监督执行法庭判决以及一些军事上的任务,但这些工作却是由兼职人员无偿承担的,以至于很多人逃避担任保安官,倒是很多地痞流氓和罪犯混入了保安官队伍,贪污贿赂是家常便饭。

到 18世纪早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进,英国出现了大范围的人口迁移和快速城市化,与之结伴而来的就是城市贫困的加剧和犯罪率的攀升。有人统计,英格兰和威尔士在1805年的刑事犯罪被捕人数是4605人,到1842年则暴增至31309人。

同时,政治经济问题引起的大规模骚乱事件也层出不穷,伦敦在18世纪就发生了戈登暴动、天主教皇后骚乱、圣乔治菲尔德惨案等严重群体事件。而军队在应付这些骚乱时既无恰当的手段,也难以在使用武力时保持节制,反而还激化矛盾。很显然,处理社会内部矛盾不是军队的长项,只有一支职业化的专业警察队伍才能担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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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年发生的戈登暴乱是18世纪伦敦街头极端暴力活动的代表

1829年,内政大臣罗伯特·皮尔向议会提交了大伦敦警察法案,并获得通过,据此在大伦敦地区建立了新的警察部队——大都市警察局(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也就是著名的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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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现代警察之父罗伯特·皮尔(1788-1850)

到1856年,《郡市警察法》颁布,伦敦之外的地方郡市也普遍建设新警察部队,现代警察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得以推行。当然任何新事物都有发展的过程,不是有了法案和机构就能解决问题,要让现代警察体制产生该有的效益,还需克服很多困难。

首先就是形象问题,伦敦警察一开始就被民众称为“蓝色魔鬼”、“皮尔分子”、“嗜好杀戮者”、“生龙虾”,涉及警察的新闻报道里充斥着“专制”、“压制”、“蛮横”、“残忍”等字眼,形象糟糕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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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850年代的伦敦警察,当时就被称为Peeler(皮尔分子)

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是这种职业化的警察制度相对于地方化和业余化的传统治安制度来说,带有强烈的国家意志,被认为损害了地方自治的权利;二是新警察制度实现了警察权的集中,地方教区社区的治安权被废除,还要上交治安税用于警察机构,地方法官和居民抱怨花了比以前多的钱,治安却未必好到哪里去。到19世纪40年代,很多地方还在要求解散新警察、降低治安税。三是在阶级社会里,警察必然要为统治阶级服务,在治安任务之外,新警察还承担了监控工人组织、镇压罢工游行、制止人群聚集、干涉饮酒、赌博、摊贩等日常活动等等任务。这些必然招致下层民众的反感和憎恨。

既然形象不佳,警察的经费自然也就遭到各种抵制,经费短缺直接导致警察工资待遇的低下,新警察的工资为一周一个畿尼(21个先令),这甚至还不如非熟练工人。没钱不仅招不来合格警察,连现有警察的队伍都难以保持稳定。新警察法案通过后,1829年招收的第一批3400名警察,四年之后已有四分之三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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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威尔士一个镇上张贴的反对“可憎的”警察的海报

当时参加警察的都是些什么人呢?有农民、工匠、马夫、建筑工、面包师、纺织工人,来源复杂。在维多利亚时代早期,警察是个地位低下的职业,很少有人怀着积极的动机当警察。而且警察本身除了工资低,也缺乏专业训练,主要靠老警察带新警察的方式来传授技能,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有了严格的警察职业培训。警察的工作也很繁重,一周工作7天,每天10-12小时是家常便饭,不少人常常因喝酒、玩忽职守、不服从命令等原因被开除,主动辞职的也不在少数。

直到19世纪晚期,随着不断的磨合与改革,英国警察才逐步体现出在社会控制上的积极意义。据警方的统计,到1895年,四分之三的犯罪活动受到了有效惩治,1860-1870年间,英国盗贼数量从77500人减少到53000人。警察的职能也从最初的预防和打击犯罪扩展开来,比如寻找和收容迷路小孩、为穷人提供援助、在事故现场进行救助、疏导交通,甚至还配备有救护车提供急救服务,成为“维多利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以《血字的研究》为起点,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开始于1880年,延续到20世纪初,这正是英国警察体制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以前的坏形象还未完全消散,新的好形象也还面貌不清,柯南道尔的描写与上述的现实高度吻合。

在第一起案件里,福尔摩斯和华生去找发现尸体的巡逻警察约翰·栾斯了解情况,他们找到的栾斯的家是个什么境况呢,“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46号,其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看这描写,巡警栾斯住的地方几乎可以说是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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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860年代伦敦肯辛顿的一处贫民窟,大致可以作为栾斯家的参考

当正在睡觉的栾斯被叫起来的时候,他很不高兴,但福尔摩斯掏出一个半磅金币(相当于10先令)就立马使栾斯高兴地把发现尸体的情况复述了一遍,要知道那时候普通警察每天的工资只有3个先令,说说昨晚的情况就能拿到半磅金币,何乐而不为呢!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基层警察确实是地位低下。

普通警察在案件里只是路人甲而已,和福尔摩斯打交道最多的还是有一定级别的警官,如雷斯垂德、葛莱森、琼斯这些穿便衣的侦探,他们的称谓是Detective,表明该官员经过了侦缉方面的训练,能进行各种刑事调查。这种类型的警官所属部门其实在1829年新警察建立之后五十年的1878年才正式设立,即苏格兰场下属的刑事侦缉处(CriminalInvestigation Department),看过香港警匪影视剧的读者一定记得警察经常亮出证件说:“我们是CID”,就是指的这种部门。

刑事侦缉处的设立是警察专业化程度得到提升的标志,表明在刑事犯罪的调查上有了制度化的专业人员和手段。当然在福尔摩斯开始探案时,这一部门设立还没几年,业务水平不会太高。19世纪末的伦敦已有将近500万人口,在人类历史上,这种规模的城市是前所未有的,而应付这么大城市的刑事案件调查的,只有100多名侦探,而且还缺乏科学的侦查手段。比如指纹查案这种方法,尽管警方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但直到1905年才首次成功运用。至于法医,根本不存在,全靠临时找医生来操作,1920年代左右英国警方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医。所以大家可以理解,为什么华生医生在故事里也屡屡扮演着业余法医的角色,在《空屋》里还作为法医出庭作证

与官方相比,福尔摩斯查案的方式更为科学和严谨,他广泛采用化学、痕迹、生物、笔迹等调查技术,结合观察和推理,经常能够通过现场的蛛丝马迹直逼真相。也可以说,福尔摩斯代表着当时刑事侦查技术的前沿,而警方在这方面处于下风,自然成为福尔摩斯调侃和蔑视的对象。所以我们看到,雷斯垂德办案总是抓不住重点、葛莱森刚愎自用、格雷戈里缺乏想象力、琼斯前倨后恭……。

总之,英国警探在福尔摩斯面前扮演的大都是丑角和搞笑的角色。当然也有一些警官怀着敬意向大侦探寻求帮助,比如先后七次找福尔摩斯求助的斯坦利·霍普金斯,以及马丁、福莱斯特、麦克唐纳等警探,应该说,柯南道尔以福尔摩斯作为一面镜子,部分反映了那个时代英国警察真实的侦缉水平。

也许正因为柯南道尔对他那个时代警察的评价较低,他才创作出了福尔摩斯这么一个带有“探案先驱”色彩的侦探形象,代表着他理想中的犯罪打击者应有的素养:科学、严谨、敏锐、冷静、嫉恶如仇而又不失温情。他也期望现实中的警察部门能走向这个方向,所以在他的故事里,警探们对福尔摩斯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怀疑和不服气走向了后期的密切合作,雷斯垂德甚至还成了没事也会经常光临贝克街的侦探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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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最近被推送诺顿版,据说有上千条注释

暂时还没打算买,再等等看,我的群众版中册搬家的时候丢了。可以猜想的是血字的研究(暗红习作)的注释肯定是摩门教被黑了,杨百翰不是小说里那样的邪教教主派头等等。

其实福尔摩斯探案集早期的警察形象确实一般,后期还好了,有些警察能在某些案子里匹敌福尔摩斯了,比如《威斯特里亚寓所》里的贝尼斯警长。

家园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说过

摩提末医生尊称福尔摩斯是欧洲第二名侦探,福尔摩斯有点好奇问第一是谁,医生说是法国名侦探贝蒂荣,福尔摩斯说贝蒂荣确实不错。

贝蒂荣是近代刑侦手段走向科学化系统化的重要代表,这方面当时英国警察是不如法国同行的。

家园 您这帖子提到的英国警察好像有点像现在的美国警察

也是各地自办警察

家园 马克吐温在《苦行记》借他人之口对杨伯翰及一夫多妻有一段有趣的

描述,极具早期迪斯尼动画的画面感:

照那些异教徒朋友的说法,杨伯翰的后院里养有二十到三十个老婆。他们讲,其中一些已经老了,不能再服务了,但还是受到照顾,舒舒服服地养在鸡圈里,或名字很古怪的“狮宫”里。当孩子们不吵的时候,屋里倒也安静。他们都在一个屋子里吃饭,据说那真是天伦之乐。我们这一行人没有哪一个有机会和杨先生吃过饭。但一个叫约翰逊的异教徒声称曾在狮宫里享用过一顿气氛友善的早餐。他十分夸张地讲述了“点名”和其他准备程序,还有大麦饼送上来后那场刀叉之战。但是他太添油加醋了。他说,杨先生还讲了他的某个两岁孩子说的几句机灵话,并且洋洋得意地讲这个孩子是东部一家杂志多年来最大的撰稿人;过后,他想让约翰逊看看他说的那个最可爱的小东西,但他无法找出那个孩子,他在孩子们的脸蛋中仔细地搜索,但判断不出哪个才是。最后只得作罢,他叹了口气说:

“我原以为我还认得出哪条小狗儿,但现在不行了。”约翰逊先生接着说,杨先生认为生活是件可悲又可悲的事——“因为男人新婚的欢乐极易被前一个新娘的不合时宜的葬礼所破坏。”约翰逊先生说,他和杨先生正在私下谈得痛快,一个杨夫人进来要只胸针,说她发现他已答应给第六号一只胸针,所以她也要一只,并且不会容忍这种偏爱继续下去而不就此事制造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杨先生叫她注意有生人在场。杨太太说,如果这场合对生人不合适的话,就请他出去好了。杨先生答应给他只胸针,她才走了。但一两分钟过后,又进来了一位杨太太来要只胸针。杨先生刚开始解释就被她打断了。她说第六号得到一只,又答应了十一号一只,而“骗她没有用——她想她也知道行使自己的权利。”他许了愿,她才走了。接着另三位杨太太一齐拥了进来,一阵眼泪,咒骂和恳求的风暴向她们的丈夫劈头盖脸打来。第六、第十一和第十四的事她们都听说了。杨先生又答应了三只。她们还没出去,另外九个杨太太鱼贯而入,一场新的风暴爆发了,席卷了杨先生和他的客人。又答应给九只胸针,这些奇怪的姐妹们才鱼贯而出,又进来十一个,又哭又叫,咬牙切齿,答应了十一只胸针才再一次买得了和平。

“这就是一个例子,”杨先生说,“你看见了这是怎么回事。你看见了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人不可能事事聪明,一时粗心,给了我第六号大令一只胸针。请原谅我这样称呼她,眼下我记不起她的名字了。这不过才值二十五美元——显然只值这么多——但到头来却免不了要花我一大笔钱。你亲眼看见这已经达到六百五十美元,天哪,就这还没完!我的老婆遍布犹他地区。我的老婆成打成打的,不查家庭圣经,我甚至连她们的编号也搞不清呢。她们山南水北地分散住在我王国的各地。注意,连住在偏僻角落里的那个女人都会听到这该死的胸针的事,每一个都要得到一只,否则就会拼命。第六号的这只胸针就要我付出二千五百美元,但这还不算完。这些东西还会把胸针拿出来互相比较,如若哪一只比其它的少微好一些,所有的胸针就会立即扔到我手里,我只得又订购一批新的以维持家里的和平。先生,你大概还不知道吧。你在这里和我的孩子们一起,每时每刻都会受到我那些警惕的仆人们的监视。如果你要想给一个孩子一毛钱,一块糖,或是任何类似的小东西,礼物还未出手,你立即就会被扔出屋子。要不你就非得给每个孩子送上一份一模一样的礼物。凭经验我知道这种事的重要性,我会站在一边,亲眼看你做这件事,做得妥妥贴贴。有一次,一位先生送给我的一个孩子一只铁皮哨子—一这是撒旦发明的该死的东西,先生,提起那东西我就感到说不出的害怕,如果你家里养了八、九十个孩子,你也会有同感的。可是,那先生却干了这种事,然后便逃跑了。我知道事情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并渴望进行报复。我派出一群毁灭天使,他们追捕那人直到内华达山区的穷乡僻壤,但没有逮到他。我并不残忍,先生,只要不是把我惹火了,我并不存心报复,但只要我捉到了他,约瑟夫·史密斯保佑,我要把他锁在育儿室里,让那些小东西把他吵死。以被害的圣帕利·善拉特(上帝饶恕他)的遗体起誓,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这等事。我知道是谁把那哨子送给孩子的,但我无法使那些吃醋的母亲们相信我的话,她们相信是我给的,于是那后果每个有头脑的人都想得到;我得订购一百一十只哨子—一我想当时我家有一百一十个那种尖叫的东西,从那时起直到孩子们把铁哨子玩厌的时候止,我不要希望再说话了,除非完全用手指来交谈。如果还有人把哨子给我的孩子,我抓住了他,要把他高高地吊在哈曼山上!丑话说在前头!见鬼!你对婚后生活一无所知。我有钱,这是众所周知的。我乐善好施。大家都来占我的便宜。我生有一种强烈的作父亲的天性,所有的弃儿都往我这里塞。一旦某个女人想要使她的宝贝儿过上好日子,她就会绞尽脑汁,想尽诡计,设法把那小东西弄到我手里。嘿,先生,有一次一个女人来到我这里,带来一个神情古怪,毫无生气的孩子(和那女人一个样),她赌咒发誓说那是我的孩子,她是我的老婆,还说我在某时某地娶了她,她已忘了她的号码,当然我已记不得她的名字。嗯,先生,她还叫我注意,说那孩子模样象我,看起来也的确有点象——这种事在本地区很平常——长话短说吧,我把那孩子收进了育儿室,她就走了。真见她娘的鬼!等他们把那孩子身上的油粉洗去后,原来是个印第安人!天啊!你根本不懂婚后生活,简直是狗的生活,先生,纯粹是狗的生活。你不可能节俭,那根本不可能。我备有一套新娘嫁衣,以备随时使用,但没有用。开头,你会讨到一个女人和肺痨病的混合体,瘦得象根竹竿,接着,你会弄到一个同化了装的水肿病人差不多的东西,然后,你得把那套嫁衣放大,来给一个老气球穿。事情就是这样。再说洗衣账单吧——(原谅我流了泪)——每周九百八十四件!不,在我这样的家里没有节俭这码事。嗯,先生,就说摇篮这一宗吧,请想想看!还有驱虫药!安宁糖浆!嚼杯!拿给婴儿玩的“爸爸的表”!用来凿家具的东西!他们拿来吃的安全火柴!拿来割自己的碎玻璃块!单是玻璃这一桩开支就可以养活你一家人,我敢这么说,先生。我尽量缩减开支,挟捏每一个小钱,尽管有许多机会,我赚钱的速度还是达不到我觉得应该达到的那种速度。上帝保佑你,我家养了七十二个老婆,成千上万的美元捆在七十二张床上,本来这钱可以拿去赚钱。这压得我直哼哼;我刚把牲口卖了,先生,贱价卖的,造了架七英尺长九十六英尺宽的床。但这行不通,先生。我没法入睡,我发现那七十二个女人一齐打呼噜,那咆哮声震耳欲聋。还有性命危险呢!我是这么看的,她们一齐吸气,你可以看见房子墙壁真正给吸瘪进来了,然后一齐呼气,你会看见墙壁又给吹得胀了出去,她们一使劲,你会听见檩子嚓嚓作响,瓦片希里哗啦。我的朋友,听听老人的劝告吧,不要让大家庭把你缠住了。记住,我告诉你,别干那种事。在小家庭里,也只有在小家庭里,你才能找到这个世界能赋于我们的最大的恩赐:灵魂的舒畅和安宁。没有这种体验,积聚的财富,挣来的荣誉、权力和伟大都无法弥补。听我的话吧,十个或十一个老婆就足够了,千万别超过这个数目。”

家园 封建自治的传统

英国城市的封建自治传统决定了很多城市的警察由地方自己承办,直到今天也仍然是中央和地方分权的警察制度,没有全国统一的警察体制。美式警察制度其实算是这种制度在美洲的复制。

家园 也要允许人家警察有个进步的过程嘛

确实如此,柯南道尔的写作也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警察在现实中的进步也会在其作品中有所反应,所以后期作品里的警察形象有所改观。

家园 通常译名是约翰班扬吧
家园 贝蒂荣虽然名气不小,理论上有造诣,实践上却有过重大失误

雷德福斯事件,是他把真正内奸埃斯特拉齐少校的笔迹判定为雷德福斯的,极大促成了冤案的发生。

家园 约翰班扬应该是John Bunyan

这一位应该是Brigham Young。现在犹他州的BYU中文名仍然叫杨百翰大学。

通宝推:燕人,
家园 不错。

约翰班杨是俺们英吉利人士,可不是那个美丽国邪教分子😁

家园 我反对你这个”封建自治传统“说法

封建和自治不宜放在一起,会引起歧义。

我认为地方自治是西方文化胜过东方文化的地方。这与东西方的封建传统无关。中国的自治在文化早期就消失了,只留下封建皇朝制度。西方的自治是与贵族等级制度平行的,至今还是社会主流。

家园 雷德福斯事件是政治性质的

与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同。雷德福斯是因为犹太人身份而被栽赃的。法国当时的大环境使然。

当然这个侦探( 我不了解他的任何事情)负责这个案件,那自然算是他的一个污点。

家园 警察权又叫治安权,治安权本来是一种封建特权

采邑主就是当然的治安官,他再配几个助手,叫执达吏。在西方采邑封建制下,这种治安权是地方的,但不是自治的。因为治安权是采邑主的世袭特权,广大的自耕农、雇农与之无关。

只是在一些自治城市中,行会向采邑主购买了治安权,可以自行管理城市之内的事务。但是出城就落到了采邑主的治安权下。

西欧的这种治安权,倒是跟日本德川幕府下的地方治安很象。但是这种权力都是封建特权的一种传统。

家园 这个理解偏差非常大

我说的封建就是西方情境下的封建,中国历史上就没有西方这种封建制,即使是先秦时期的政治体系也与西方封建制差别很大,其实用“封建”一词来称呼中国古代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学术上的误用,这里暂且不讨论这个主题,因为扯起来太多内容。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西方封建制的核心就是地方自治,两者放一起没有问题,这个可以了解一下关于西方中世纪的很多研究,几乎算是中世纪史的一个常识。

其次,地方自治算不上什么先进制度,只不过是无法实现政治统一的社会必然出现的政治结果,中世纪欧洲由于封建割据,只能各人自扫门前雪,这就是地方自治的起源,千万别以今度古,觉得欧洲人有多喜欢freedom似的,要是哪个欧洲君主当时能实现欧洲统一和中央集权,也就不会有黑暗的中世纪了。

第三,中世纪的地方自治并没有脱离贵族封建制,更不是可以和贵族封建制平行竞争的政治结构。大范围的地方自治就是指的贵族自身的领地自治,而小范围的城市自治也是贵族领地内的特例,城市主要是通过赎买和政治交换来获得自治权,而且经常会被贵族领主收回,即使是自治城市本身也受到各种新兴权贵和政治寡头的控制,普通市民哪有政治权利。觉得欧洲地方自治代表着自由民主,那是明显的历史误读。

在中央集权达成之后,地方自治也就逐步被整合到国家行政当中,所以地方自治在中世纪结束之后也就逐步消亡,比如路易十四之后,法国的地方城市自治权基本上都被收回。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地方自治已经不是中世纪割据意义上的政治体制,只是一种地方行政方式而已,真没有什么好赞赏的。

通宝推:知其何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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