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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袁世凯在北京民国初期的作用新评 (一) -- Senator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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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袁世凯在北京民国初期的作用新评 (二B)

关于国会议员的产生:“选举法”规定实行限制选举制、讨论中,有议员极为主张普通选举,而过去的《临时约法》也曾主张普通选举。由于当时中国是第一次实行行选举制,人们的认识,文化,教育等条件与西方国家存在的差异,因此做了一些限制,第一次采取限制选举的办法是有利于选举制在中国的发展。而这次采取的限制选举制,《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和《省议会议员选举法》也主要是在这样两个方面做了一些限制。一是财产限制,二是教育限制:规定凡有中华国民国籍的男子,年满二十一岁以上,于编制选举人名册以前在选举区居满二年以上,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有选举众议员,省议员权:1.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2.有价值五百元以下不动产(蒙、藏、青海得以动产计算);3.小学以上毕业;4.有与小学以上毕业的相当的资格。其中一、二项为财产资格限制,三、四两项为教育资格限制。另外,《众议员议员选举法》还对行政及司法官吏,巡警,僧侣及其它宗教师,以及精神病,吸食道鸦片,不识字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了限制。

议员选举:众议员选举为复选制,初选以县为选举区,复选合若干初选区组成,每省不超过八区。初选,复选设选举监督,全省设选举总监督,均由各该省地方长官充任。(凡实行‘军民分治’省份,选举总监督由民政长担任,其它省由都督担任)其具体步骤是:先于初选阶段选拔出五十倍于本省名额的初选当选人,再由初选当选人于复选阶段互选产生。蒙古,西藏和青海众议员选举与各省相同。各省参议员选举,则先选举省议员,组织正式省议会,然后以省议员为初选人,进行选举。为了保证参议员的广泛性,“选举法”规定:各省省议会议员被选者至多不超过定额半数。省议员经过初选,复选两阶段产生。参议员被选资格与众议员相同,担年龄须满三十岁以上,较众议员年满二十五岁为长。

参议员选举的其它部分,由于情况特殊,“选举法”分别做了专门规定。

1.蒙古和青海,由各选举区划王公世爵,世职为选举人,组织选举会,依所定名额选举,或联合两区以上举行。选举监督以选举会所在有地方行政长官(得委托相当官吏)充任。

2.西藏,分前后两藏两个选区区划,分别由该区达赖喇嘛,班禅喇嘛会同驻藏办事长官遴选五倍议员名额的人员,于拉萨和扎什伦组织选举会,各选五名。

3.中央学会,由该会会员为选举人选举,但被选举人不以会员为限。中央学会属于全国性高级学术团体,依临时参议院所定办法组成。会员无定额,由具备在国内外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三年以上毕业,或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资格者互选,满五十票以上当选。

(1) 设立并规定中央学会为选举参议员机关之一,目的是为了“选出学问优尚之人为议员”。

(2) 其选举在北京举行,以教育部长充选监督,华侨,初定由华侨居住地商会,后增加中华会馆,中华公所,书报社,各选出选举人一名,到京组织选举会进行初选,选举监督以工商部长充任。选举会会员因事不能到会,可委托相当代理人行使其选举权。

从《国会组织法》和《参议员选举法》《众议员选举法》来看,虽然存在一些因教育,财产等限制选举,以及不承认女子有选举权和限制相当一部工商资产者的选举权等问题。但毕竟这三部法律,是中国在1912年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国家以来,第一次按照西方民主与宪制的要求建立的国会制度的开始。二千年的中国社会,一直处于封建与专制的体制下,在这种封建与专制的体制下,皇权集中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与一身,形成高度权力集中的皇权专制体制。建立国会这就意味着中国第一次开始把这种高度集中的皇权,也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进行了分权。国会建立也表达中国的权力交替第一次开始从几千年来“暴力”、“世袭”等封建的方式,转为“和平”、“民选”的民主方式。建立参众两院的议员选举制,这就意味着中国民众第一次可以通过选举的办法表达意志,选举代表自已意愿的代表。特别参众两院议员实行几倍的竞选制,这也是中国第一次通过民众手中的选票来监督和挑选中国的官员。国会的建立和参众两院议员的选举也是标志中国民主制的真正开始。

《国全组织法》、《参议员选举法》、《众议员选举法》公布后,全国开始国会选举的筹备工作。虽然由于选举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对中国的这次选举的选举人资格做了种种限制,各省登记的选民共有四千万以上,全国参加选举的人数只占全国4亿人口的9.98%,约每十人中便有一名选民。尽管如此,与清末的咨议局相比则增加了24倍以上,特别这次选举第一次在中国实现选民和各政党组织的自由竞选,这是二千年来中国社会从来没有的现象。

1912年9月5日,临时参议院颁布议员选举日期令,规定于1912年12月10日举行初选,1913年1月10日举行复选。1912年12月10日,临时参议院颁布参议员第一届选举日期令,规定各省议会,中央学会,华侨选举会之参议员选举于1913年2月10日举行,蒙、藏、青海之参议员选举于1913年1月20日举行。选举方法和日期即定,各省区立即展开了激烈的竞选活动。

还在国会选举筹备阶段,各党派就已经开始秣马厉兵,为全面竞选作准备。二千年来中国的封建与专制社会,中国的政治总是在“暴力革命”“农民暴动”进行权力的转换,每一个朝代都是只是一种“暴力革命”和“农民暴动”的产物,从来没有一个朝代是通过一种“民主”的方式进行和平过渡和和平变革,而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与专制社会沿续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得益这种“暴力革命”和“农民暴动”。现在全国的各种政治力量第一次开始表示要放弃“暴力”,通过“议会”的方式变革中国的社会,这本身就是中国二千年来的一个最大的进步。

从1912年12月中旬先是举行参众两院的初选,1913年2月上旬又举行参众两院的复选,经过这两轮选举,国民党成为国会内的第一大党,而在各党所占的席位上,除去跨党和无党派在外,在众议院的596个议席中,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得到了154个席位,国民党得到269个席位;在参议院的274个席位中,国民党得到了123个席位,共和、统一、民主三党得到69个席位;其中无党派和其它小党在众议院得到173个席位,在参议院得到82个席位,这样国民党与其它政党相比在众议院是269与327席之比,在参议院是123席与151席之比,这样在第一届议会中国民党虽然是第一大党,但并不占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

第一届国会议员的选举,虽然也不乏存在一些党别的舞弊,以及当时民众的民主意识还比较缺乏,选出的第一届的国会的议员混入了许多激进分子和政治投机分子,但是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真正的按照西方模式进行的选举,他的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大于其缺点。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国会成立。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的开幕典礼,遵袁世凯总统3月19日通告,在北京新落成的的众议院议场举行。这天风和日暖,街市遍悬国旗,人们象过节日一般,自上午9点起,议员们身着特制的礼服陆续齐集会场,其中有参议员179人,众议员503人,国务总理及各部长皆列席,其它内外观礼代表千余人。11点钟,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顾鳌宣布典礼开始,供卫军鸣礼炮一百零八响以致敬。接着由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长施愚报告国会召集经过,并公推议员中年事最高的云南参议员杨琼为临时主席,杨就席后,首先委托筹备参议院事务处筹备事务员林长民代行宣读开幕词,继请袁世凯总统特派代表总统府秘书梁士诒登台致贺。他发表了一篇非常漂亮的颂词:

“中华民国二年四月八日,我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成立,此实四千余年历史上莫大之光荣,四万万人亿万年之幸福。世凯亦国民一分子,当与诸君子共深庆幸。念我共和国家由于四万万人民心理缔造,正式国会亦本于四万万人民心理所结合,则国家主权,当然归之于国民全权。但自民国成立,迄今一年,所有国民直接委任之机关,事实上尚未完成。今日国会诸议员系国民直接选举,即国民直接委任,从此共和国之实体藉以表现,统治权之运用赖以逐渐进行。诸君子皆识时俊杰,必能各纾谠论,为国忠谋。从此中华民国之邦基益加巩固,五大族人民之幸福日益臻进,同心协力,以造成至强大之国家,使五色国旗常照耀于神州大陆,是则世凯与诸君子所私心企祷者也。谨颂曰:中华民国万岁!民国国会万岁!”

中华民国的正式国会成立,标志着中国二千年的专制权力正式由一种民主的立法权所代替,他也是当时中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国会建立和国会开幕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他标志着中国第一次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与专制社会的皇权统治。虽然国会内的许多议员,包括政府的成员,以及当时的大总统袁世凯,许多都是由“原清政府的官吏”转变,还有一些是地方上的“乡绅”,甚至还一部分议员仍然与原来的封建的经济,文化,政治保持着某种联系。但这毕竟不是当时国会的主流,中国有国会的成立本身就是做为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与专制的君主制对立物而出现。

(待续)

关键词(Tags): #袁世凯#宪法#宪政#三权分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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