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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del -- 一如既往
共:💬24 🌺5 新:
复 应该叫糊涂法官
嘿嘿...终于让我逮到机会了~~~吼吼吼....
嗯...让我想想,从哪里说起呢?...
其实是这样。首先呢,在高楼下被坠物砸伤,坠物是花盆一类的物品的话,那么就可以肯定是楼中住户所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损害的都是是人身权。对于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当然是应该由施害人进行赔偿,在本案中,因为无法确定具体施害人(除非他自己站出来),出于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以及人身权高于财产权的原则。先由全楼住户共同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可向法院举证证明自己无责并被法院接受的除外),优先赔偿人身权受害者。再由无责住户向责任人追偿(找到“罪魁祸首”以后)。当然,后面那条一般没戏,不过法律也得这么规定,这是无责任人的权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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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道理 一如既往 字0 2006-12-01 23:40:32
🙂应该叫糊涂法官 夏翁 字85 2006-12-01 22:45:29
🙂典型的糊涂公安 泰山 字22 2006-12-04 01:07:51
😄哈哈,黎叔,俺来给您上课~~~
🙂这算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尼 q42474112 字72 2006-12-04 21:20:37
🙂这是民事案件吧? Andor 字0 2006-12-05 00:55:15
🙂这不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的问题 airman 字188 2006-12-04 22:14:31
🙂疑罪从无的原则 应该算是个啥子地位 q42474112 字6 2006-12-05 0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