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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政府调印花税没出尔反尔 -- 林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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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政府调印花税没出尔反尔

    针对印花税上调前后有关部门的言行不一,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天津举行的“2007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称,“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出尔反尔,只是个别官员违反纪律,这并不能代表政府”。她表示,中国政府对股市采取行动,意图是让股市健康长远地发展。

      这是监管层高管自5月30日印花税上调引发大盘暴跌6.5%以来,首次就投资者最为关心也颇有微辞的印花税“突然”上调一事做出表态。

    出处: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政府调印花税没出尔反尔

    忍不住嘀咕一句哈:

    实在是有点纳闷:这次事件,河里貌似很多人在为上面的做法辩护,一心要说明他们的做法没有问题.不过现在,央行副行长也承认了"是个别官员违反纪律",不知道是不是又是媒体忽悠?但这次是有姓名有引号的,如果不是她说的,大概很快就会辟谣罢...

    再多句嘴:调控股市,可以理解.新股民疯狂需要受到教育,也没错.但是,这次他们的具体做法的确是存在一定问题的,难道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为甚么一定要非左即右,非黑即白地看待这些事呢?为甚么非要认为指出政策出台方式有问题就等于肯定股市疯狂是正确的?为甚么认为股市需要调控就一定要接受他们这种不合适的出台方式?难道就不能全面客观一点看待这些事吗?

    • 家园 【文摘】或许是?

      个人简历:

        198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1985年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应用理论研究室副主任,1988年任《金融时报》社副总编辑,1991年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司副司长,199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1995年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4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1998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0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000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2001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主要著作

        1、《新一轮改革中的中国》吴晓灵等(任统稿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

        2、《中国的金融深化与金融改革》吴晓灵等(任统稿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

        3、《银行信用管理与货币供应》尚明、吴晓灵、罗兰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黄达主持国家七五重点课题“货币供求问题研究”成果)

        主要学术成果:

        1、“中国的国际收支与外汇政策”《亚洲金融危机中的中国经济政策分析》王梦奎主编外文出版社1998年

        2、“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报告(1998)-中国经济的“软着路”》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

        3、“金融政策”《中国经济政策分析报告(1996-1997)》高尚全主编山西经济出版社1997年

        4、“从混乱中突破:经济市场化对金融体制的挑战”《中国改革与发展报告(1992-1993)-新的突破与新的挑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

        5、《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中国货币政策》吴晓灵、谢平 《经济导刊》1993年第4期,获1994年孙冶方经济学奖

        课题研究:

        1、1994-1995年主持世界银行资助的“国有经济债务重组”课题,出版了《银行与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中国国有经济债务重组研究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年)

        2、1992-1994年参加吴敬琏主持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国家社科基金、福特基金资助)出版了《建设市场经济的总体构想与方案设计》(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 家园 就行为的合法性而言

      del

      • 家园 其实大家都是为政府着急

        如果哪天政府说话大家都习惯反着听了,那可就麻烦大了

        所谓“聪明的中国人”,其实是一种悲哀。都是官民相互怀疑的无效率博弈

      • 家园 税额突然改变没有缓冲时间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违反宪法第十五条,呵呵。

        在国外这样的变更是要国会批准的,缓冲时间至少半年。

        中国是党天下,官天下,靠胡温这两个僵化脑壳是没戏的。

        • 家园 理性预期会使缓冲时间无效
        • 家园 呵呵.这种行为

          del

          • 家园 授权立法?立法权是可以授予的?

            立法法里说的是授权制定行政规章制度,通常是法律的执行细则之类,国外如此牵涉面广的改变必须通过法案,什么听证会,根本挨不上。

            国会的听证会是议员质询行政执行的情况,是监督行政机关的手段。

            中国是为了方便一元化领导,人大只是一个粉饰民主幌子,权力集中于行政机关。

            股民是以已知的股市法规进行自己的民事行为的,这在宪法和民法中都得到保护,一夜之间改变税率,没有缓冲的余地,无疑侵犯股民的民权,扰乱了金融市场,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

            • 家园 中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本来就是比法律次一等的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而不是人大制定发布的法律.该条例最后写得很明白: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而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施行细则又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 家园 在同一位阶上的法

                del

                • 家园 葡萄兄有什么联系方式可以告诉我么

                  这里我不太会用,我在春秋给你发短信,去看一下。

                  此外若有MSN之类的联系方式或可告我

                • 家园 在这个问题上我与葡萄兄的看法是一致的

                  我上面一帖是针对千僧兄下面的这句话而言:

                  立法法里说的是授权制定行政规章制度,通常是法律的执行细则之类

                  即中国的印花税条例,本来就是由人大授权国务院及其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而不是需要由人大直接立法的那种基本法或特别法.除非该行政法规或其中若干条款与基本法或相关的特别法有冲突,该等行政法规或若干条款才得视为无效.

                  • 家园 印花税条例的变更就不需要预先通知吗?

                    公民的商业行为是在现有税制下衡定了得失后进行的,突然变更就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是违法的。

                    • 家园 千僧兄可能听说过

                      投资风险有各种情况,其中也包括一种,叫做 - 政策风险.这印花税税率的突然调整,对投资者来说就属于政策风险.有法律规定政府的这种调整行为必须预告吗?没有,那就不违法.给不给与缓冲期由政府衡量,政府不给,您或许可以说不合情,但不能说它不合法.您也应该听说过一句话:恶法也是法.您可以不喜欢,呼吁改进,却不能说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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