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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战 天 京--谭伯牛  -- 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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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战 天 京--谭伯牛 

    未经证实传闻:咸丰临死许下大愿,说,不管是谁,能克复南京,即封郡王[1]。

      

      

      

      清朝开国以来,封过五个异姓王:定南王孔有德、靖南王耿仲明、平南王尚可喜、义王孙可望及平西王吴三桂。死后追封过四个异姓王:扬古利、傅恒、福康安(傅恒子)及黄芳度[2]。据此,咸丰的封王遗命,有迹可循。但是,同治三年,南京克复后,功臣封爵惟有侯、伯、子、男等名目,并无一人因此封王,甚至连公爵也没有。据此,咸丰的封王遗命,似是而非。不过,慈安、慈禧听到遗命却不奉行,亦未可知。当时一同聆奉遗言的“顾命八大臣”,都能或杀或流,一句空口愿,又有什么要紧呢?

      

      

      

      传闻虚实,不得而知。但是,克服南京是天下第一大功,当时诸人没有不知道的。李鸿章诗云:“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3];无疑是当事诸人的心声。克复南京,可以名垂青史,可以身膺旷典;倘若躬逢其盛,谁不攘臂而争,谁能袖手而让?于是,南京攻防战,不但是敌我之间的战争,也是盟军内部的博弈,既有浴血坚城的壮举,也有兄弟阋墙的机心。

      

      

      

      要战天京,先得围天京。要围天京,则分为“势围”、“力围”两种围法。“势”,指清军内部的权利分配,已经为围城做好政治和经济方面“势”的准备;“力”,则指军事方面,已经做好内圈、外围的兵力布置。

      

      

      

      “势”,其实就是“知己知彼”一词中的“己”。“己”有多大的力量,有多少的资源,有多强的援助,这个账算清楚了,才叫“知己”。“彼”实不易知,今日信息化程度如此发达,天下第一劲旅――美军也不敢说全盘掌握“匪军”、“贼首”的动向,遑论百年前的湘军;所以,能切实做到“知己”,鄙意已经占了八成胜面。“彼”之能知不知,知多知少,归于天意而已;一切尽在掌握,那也不叫打仗了。那么,我们来看看湘军对于自身,曾国藩对于自身,能否进行全面而精确的判断,是否“知己”,是否能够“势围”。

      

      

      

      “己”的主要内容,在于人。有了人,才可以打仗,有了人,才可以筹饷;而归根结底,这两类人都需要权。打仗要兵权,筹饷要财权。兵权,可以参看咸丰十一年十月的一条谕旨:“钦差大臣两江总督曾国藩着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并浙江全省军务。所有四省巡抚提镇以下各官,悉归节制”;从这一天起,曾国藩就名正言顺,被赋予“肃清东南”的责任与权力,也就是掌握了“兵权”。财权,掌握于相关各省首长之手,也就是总督、巡抚之手;相关各省,主要指长江沿岸各省。这些省的督抚都是谁呢?我们从上游开始数:

      

      

      

      四川总督骆秉章,他是左宗棠的前老板,湘军的好朋友――初期不太友好;湘军出省后,筹兵筹饷,不遗余力,将湖南建设为真正意义上的湘军基地;四川布政使刘蓉,曾国藩同乡密友;

      

      

      

      湖广总督官文,刚刚逝世的湘军元老胡林翼的上司,能力稍逊,但经过胡林翼精心调教,至少不再对湘军使坏。湖北巡抚严树森,胡林翼一手提拔起来的高级干部,政治上绝对可靠;

      

      

      

      湖南巡抚毛鸿宾,曾国藩的旧交故吏,完全遵守前任巡抚骆秉章所定规范,勤勤恳恳做好湘军的后援工作;

      

      

      

      江西巡抚沈葆桢,前此屡召不出,经曾国藩密保,“超擢”为巡抚。但是后来为“地税”、“国税”问题,和曾国藩翻脸。人品一流,性格犟直,不做好事,也无坏心;

      

      

      

      安徽巡抚李续宜,湘军名将李续宾弟,曾国藩的湘乡老乡;

      

      

      

      江苏巡抚李鸿章,曾国藩的老门生、前幕客,经曾国藩保奏为江苏巡抚,并命其组建淮军;

      

      

      

      浙江巡抚左宗棠,从个性上说,和曾国藩不是一路人,但是从来敬佩曾国藩的“知人之明,谋国之忠”(左挽曾国藩联语,在奏折中也这样赞扬过他),公事上并不掣肘;

      

      

      

      此外,广东作为湘军的重要协饷省份,就因协饷不力,乃将总督劳崇光调离,换成和湘军关系甚好的晏端书、毛鸿宾。同治二年,广东巡抚则由曾国藩的好朋友郭嵩焘担任。

      

      

      

      这就是同治初年的“官场新气象”,重要位置,都由湘军将领及与湘军有渊源的人士占据。当然,这并不是曾国藩有意布局,此时,他也没这么大的能量。这种政治布局,一则决定于军情:湘军连下九江、安庆,直逼南京,战绩优秀。而江苏、浙江由于江南、北两大营相继崩溃,已经全境糜烂,绿营战斗力宣告终结,东南残局只能依靠湘军来收拾。一则决定于舆论:“天子(同治)新即位,群臣争上书言事,多推湘、楚军功,以为偏裨皆可督抚”[4];大喜大忧后,举国疯狂,开始新一轮的“造神”运动。“偏裨皆可督抚”,简直就是变种的“出身论”,但这恰恰是我国的传统、人情,无可厚非。因此,同治初年形成的由湘军势力掌握地方人事、财务权力的政治布局,构成了围天京的“势围”。

      

      

      

      “势围”得天独厚,“力围”的军事布置又怎么样呢?军事上围困南京,得分为内圈、外围两个层次。内圈,指阵地,即沿着城墙连续驻扎的营盘;外围,指形势,即苏、浙、皖、赣四省境内,被敌军占据,可以迅速发兵,赴援南京、兼击围军的战略要地。例如:水路有长江中的九??洲,陆路有苏州、常州、杭州、嘉兴、宁国、和州、六合、扬州等重镇。不控制这些地方,光在南京城下设围,则前有“城贼”,后有“援匪”,腹背受攻,顾此失彼,不可能一心一意的战天京。水路不控制,敌军或者渡江而北,或者破坏围军粮运;陆路不控制,敌军可以调集援军对围城之师进行“反包围”,纵使不能“剿围”,至少可以突围。光有阵地,不占形势,围也是白围。不用举此前江南、北两大营因此崩溃的例子,光介绍一下李氏兄弟攻打曾国荃的案例,就知道光有阵地、不占形势的危险了。

      

      

      

      咸丰十一年八月,曾国荃攻克安庆。旋即回家募兵、过年,次年二月回到安徽,会同鲍超的霆军,在三个月内,克复长江南北各城,一直杀到南京城下的雨花台,时在同治元年五月,此即所谓占领阵地。但是,九??洲未破,不能防南渡敌军,不能保证粮道畅通;苏州、嘉兴未破,不能防东来强敌。于是,闰八月十九日,李秀成自苏州率领大军来攻曾营,“号称六十万众”,“旗帜如林,层层排列”[5]。曾国荃军驻扎雨花台,人数不过两万,不一二天工夫,就被李秀成围了个密不透风。

      

      

      

      李秀成此次攻营,一以炮,一以洞。炮者,“西洋开花大炮”也,“自空中击下,呼声动地”;洞者,“开地道,用火药轰官军垒壁”也。防炮无妙法,每当炮弹呼啸而来,全体卧倒而已;幸亏开花炮弹自上而下,弹道弧度过大,则声势甚猛,杀伤力不猛。且曾军扎营严格按照湘军营规执行,墙高且厚,濠深且宽;太平军安放炮座,相距营盘便不能太近,则开花炮的射程和打击范围更受限制。濠沟一般有两三道,环绕营盘,深达五六米,敌军仓促之间挖地道、堆炸药进行突攻,也难致效。故李秀成也要赞扬曾国荃的基本工夫做得扎实:“九帅节节严营,濠濠垒坚,木桥叠叠层层,亦是用兵之利”[6];伯牛按,“木桥”就是营规中所谓“花篱”,以粗木埋入地下,“旁筑坚土,以攀摇不动为主”[7]。墙、濠以外,有五六层“花篱”,可以减缓敌军冲锋的速度。

      

      

      

      不能突破花篱、濠沟,一味大炮远攻,不易奏效;挖地道也因距离过远,事倍功半。九月初,秀成堂弟世贤从嘉兴赶来助战,于是,太平军改变战法,倚仗装备优势,近前枪战,逼营肉搏。这一下曾国荃就有点吃不消了。因为此时湘军个人装备中大多为鸟枪、抬枪等“土枪”,火力不猛,射程也短,而李秀成所部“专用洋枪,力可及远,皆‘牛芒鬼子’(即闲散洋人)广东、宁波商船购运者”[8]。敌我对阵,敌枪能射中我,我不能射中敌人;将士用命,而无用武之地。无奈之下,只能收缩防线,躲在子墙后面进行抵抗。而太平军将湘军逼进营垒后,便可达到濠沟边上,“多用箱箧实土于中,排砌濠边,明防炮子于上,暗凿地道于下”。九月十二日,太平军便挖通了一条地道,直抵营墙,我们看看地道战的威力:

      

      

      

      “十二日,瞥见西南一股悉并东路,潜伏雨花台后。曾国荃知地道之将轰塌,令各营谨以备之。不转瞬,而嘉字、吉后两营外一声霹雳,烟焰上冲,石块、土块飞入天半,营墙各崩塌十数丈”[9];

      

      

      

      一旦守不住营外濠、篱,敌军就可以轻轻松松实行“定向爆破”。幸而曾国荃所部为百战精锐之师,爆破前妥为部署,爆破后勇猛敢战,拼死堵住缺口,敌军才没冲进营盘。此后,太平军继续挖地道,湘军则总结教训:与其被动挨炸,“莫若审贼所向,掘地数仞,隧而迎焉”,就是以地道破地道之法。填满炸药的地道才可怕,没填炸药,则不可怕;于是,两边对挖,一待“内外洞穿”,湘军或“抽刃迭刺,聚而歼之”,或“熏以毒烟,灌以秽水”,或“伐木作薪,堵塞洞口”,总算抑制住了太平军的地道战。

      

      

      

      以炮以洞,二李俱不能得逞,两军势必陷入僵持之局。僵持,则饷粮弹药能否补充至为关键。曾国?指涸鸾?边粮道的防守,在水师接应下,顶住了太平军的猛攻,乃能源源不断从安庆、芜湖等地获得接济。而南京防军和城外李军被曾营阻隔,无法接济粮草;倘自苏州前来接应,则长江两岸镇江、扬州为清军占据,江面另有湘军水师,运船也无法通过。因此,太平军无法保障后勤补给。加之太平军八月中旬来此,未带冬衣,十月后气候转凉,饥寒交迫,无法“僵持”,遂于十月初五日撤兵。曾国荃坚守四十六天,终于勉强保住阵地,没有重蹈向荣、张国?诺母舱蕖?

      

      

      

      但是,如前所述,只占内圈阵地,不占外围形势,腹背受敌、围军被围剿的局面就不可避免。尤其是苏州、常州、杭州、嘉兴、宁国和九??洲,这几处要地,一天不被清军控制,南京围军就一天不得安宁。南京城墙、石垒极为坚固,城中粮食弹药储备极为丰富,冒然强攻,伤亡必大,士气必衰,一旦再有援军来攻,是不是还能坚持四十六天,把握极小。在外围未曾肃清的情况下,“长扎雨花台,以二三万劲旅屯宿该处”,必然是一种尴尬乃至危险的境况:“援贼不来,则终岁清闲,全无一事(伯牛案:城坚粮足,不敢攻城,故曰清闲);援贼再来,则归路全断,一蚁溃堤(伯牛案:倘若粮道被断,则必然崩溃)”;所以,最初曾国荃孤军挺进雨花台,曾国藩就不赞成,此次被围攻,他就直接批判了:“此等最险之着,只可一试再试,岂可屡屡试之,以为兵家要诀乎?行兵最贵机局生活;弟在吉庆、安庆,机局已不甚活,至金陵,则更呆矣”[10];话说得很严厉,甚至连吉庆、安庆的克城之功也备受指摘。

      

      

      

      湘军陆军名将,前有塔齐布、罗泽南,后有李续宾、多隆阿、鲍超,曾国荃虽然屡在前敌,不乏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举动,也有克城拔寨的功勋,但并无名将之称。何也?若从以少胜多、出奇制胜或者治军有方、纪律严明等标准进行综合比较,论述冗赘,可读性差;讲一个小故事,读者自可知道其不被称以名将的原因。光绪十年,左宗棠奉旨赴福建督师,在南京与两江总督曾国荃预商军事,谈毕,唠起家常,左问:“老九一生得力何处?”曾说:“挥金如土,杀人如麻”[11]。就这八个字可以判断其不是名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湘军十年征战,一直被“饷绌”困扰,士兵因此哗变的事例各军皆有,唯独曾国荃所部不曾发生此类事变[12]。特别是咸丰八年曾国藩重出江湖以后,曾国荃所部待遇优于他军,彭玉麟、鲍超等人便屡屡抱怨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而在具体作战中,曾国荃不吝惜子弹炸药,消耗极大,连曾国藩也啧有烦言,但又不得不“源源接济”。不缺饷,军心自然稳定;弹药不计成本,实力自然超群,所以,曾国荃所谓“挥金如土”,不过是得天独厚、近水楼台的经济优势,并非湘军将领普遍拥有的战备条件。“杀人如麻”固然豪爽,但是类似于安庆屠城[13]那样的“杀人如麻”,又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呢?起点不公平,程序不正义,结果当然不令人信服,是故无人称曾国荃为名将。

      

      

      

      既然不是名将,所以曾国藩敢于在战略、战术层面批评曾国荃,对于塔齐布、鲍超之类的将领,他就不用如此操心,做好调派、筹饷等行政工作就够了。批评过后,他又指示机宜,畅论取“势”的重要性:“愿弟早定大计,趁势图之。莫为浮言所惑,谓金陵指日可下;株守不动,贪赫赫之名,而昧于死活之势。如弟之志必欲围攻金陵,亦不妨掀动一番,且去破东坝,剿溧阳,取宜兴,占住太湖西岸。然后折回,再围金陵。亦不过数月间事,未为晚也”(十月三日)。“破东坝,剿溧阳,取宜兴,占住太湖西岸”,可以远防来自苏州、嘉兴的援军,围城之师在东南方向乃无后患,即前所谓肃清外围之“力围”。曾九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根本不采纳曾国藩这个建议,决计“呆”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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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二。

      

      [2] 福格《听雨丛谈》卷二。

      

      [3] 李国杰编《李文忠公遗集》卷六《入都》。

      

      [4] 王贻运《湘军志?曾军后篇》。

      

      [5] 此语见于曾国藩奏折,有夸大之嫌。《曾文正公大事记》所报数字为二十万,较为可信。

      

      [6] 李秀成《自述》。

      

      [7] 《曾国藩全集?诗文?杂著?营规》。

      

      [8]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二,同治元年九月初七日《复曾沅帅》。

      

      [9] 《曾国藩全集?奏稿》五,同治元年十月二十七日《缕陈金陵鏖战四十六日得解重围摺》。本节描述战状,非特别注明,都采自此分奏折。

      

      [10]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元年九月二十一日《致沅弟》。此后引用曾氏兄弟家书,不再著名书名、卷数,唯标日期。

      

      [11] 汪康年《穰卿笔记》卷八附录吴光耀《庚戌文钞》。

      

      [12] 咸丰七年,曾国荃率吉字营援江西,回家奔丧。回湘后,其军“欠饷三月余,各弁勇鼓噪凶索,竟辟一湘勇未有之局”。这算是其部唯一一次“闹饷”,但是原因则在于他与周凤山等人的意气之争,属于故意捣乱,并非纯粹的经济问题。可参看《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咸丰七年《答王璞山》。

      

      [13] 李秀成《自述》:“安省被曾九帅之兵克复,合城饿死……全军俱没死于大江之中,此城尽没,未漏一人”;按:“安省”、即安庆。曾国藩奏折也说“杀毙长发老贼二万余人,该逆情急,赴江内、湖内凫水遁窜,又经水师截杀,实无一人得脱”(《曾国藩权及?奏稿》三,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二日《克服安庆省城片》)。而且,安庆攻城的具体指挥,尚要归功于程学启。

     “呆”,出自曾国藩之口,固为贬词。但是,以之描述曾国荃的个性,却十分恰当。左宗棠尝目曾国藩为“书憨”[1],曾国藩亦尝视郭嵩焘为“书呆”,湘军诸人互相“呆”、“憨”之,也算此军一大特色。考其言行,曾、郭之“憨”、“呆”,俱能转圜,不算真“呆”;曾九之“呆”却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的真“呆”。且曾九之“呆”与曾、郭二人“书呆”之“呆”,又有不同。书“呆”者,不过是尽信书、知经而不知权,大可欺之以方,动之以情。曾九之“呆”,则近乎“犟”,并非不明白道理,实因欲望太盛,无法自抑,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理不可喻,情不可感,湖南俗语所谓“不进油盐”也。

      

      

      

      呆、犟都是不讲道理,但呆、犟自有一番道理。曾国荃的道理,怎么讲的呢?他认为:南京是“长毛老巢”,湘军起兵,最终任务也就是占领南京。现在从安庆至南京,自西而东,水陆俱已打通,固应驻扎一支部队在南京城下,以起到威慑作用。而且,可以牵制苏、常、杭、嘉的太平军,令其在回救南京和扩张势力(例如进攻上海、福建和江西)之间难以取舍。如果遵从“阿兄”的建议,解围南京,转战东南,去攻打东坝、宜兴以至太湖西岸等战略要地,事机顺利,固然如曾国藩所说“不过数月间事”,可以快去快回,继续围困南京。但是,事机不顺的话,就有可能在攻城、野战时被“忠逆”等人纠缠,而南京“城贼”也可能趁机和江、浙太平军取得联络,那么,再想回来围困南京,恐难如愿。这是他对大战略的理解。小九九方面,他也有打算:扬州、镇江分别为富明阿、冯子材镇守,此二人都不属于湘军系统;如果湘军撤围后,此二人奉到圣旨或自作主张,前来围攻南京,那他只能作为“会剿”之师参与围城,主客易位,事权旁落。所以,这个“茅坑”,不论便意之有无,他都得死死占住,不肯轻言撤离。

      

      

      

      乍一听,曾“呆”并非全无道理。但是,刚刚发生的“围剿围军”之战,令人后怕,江、浙等地太平军极有可能再度东来。当李鸿章、左宗棠两军未能“肃清”江苏、浙江两个战场之前,“呆”围南京,时刻都有隐患。何况,目前也就围住了南京的南面,并未形成合围,战略上的影响更大于战术上的实际作用,倘为此付出大代价,似乎不值价。曾国藩作为“节制四省军务”的统帅,进行全盘筹划,不能不有此担忧。再者,依照目前形势,不但不能实行合围,而且不敢率先攻城,那么,两万湘军“呆”扎南京城下,“清闲”无所事,不仅不对其他部队实行支援,反而坐等其他部队攻占要地,然后独收围困乃至攻破南京之第一等大功。这样的如意算盘,明眼人谁看不清,谁不讥议?所以,于公于私,他都要劝说曾国荃不要“呆”围。但是,曾九之“呆”早成心疾,曾国藩只能迂回曲折,旁敲侧击。

      

      

      

      同治二年开春,曾国藩自安庆东下,检阅南京围军。此前,他创造了“呆兵”、“活兵”两个概念:

      

      

      

      “以后宜多用活兵,少用呆兵。进退开合,变化不测,活兵也;屯宿一处,师老人顽,呆兵也。弟军积习已深,今欲全改为活兵,势必不能,姑且改为半活半呆,亦有更战互休之时。望弟立变大计,以金陵、金柱为呆兵,而以进剿东坝、二溧为活兵,庶有济乎”(元年十月二十日);

      

      

      

      “活兵”,就是游击之师,战兵;“呆兵”,就是大本营,守兵。“更战互休”,就是战兵和守兵之间的互调。这个意见,是一种妥协,既不全部撤围,也不全部“呆”围,所谓“坚守已得之地,多筹游击之师”[2]。到南京后,曾氏兄弟就此“呆”、“活”布置进行了一番讨论,经过去年四十六天的苦战,曾国荃未尝不知外围不肃清则难以专心攻城的尴尬,所以,原则上接受了此一意见。不过,曾国藩建议呆、活两军保持二百里以内的距离,曾国荃讨价还价,只同意六、七十里的范围。而在呆、活两军具体调遣方面,两人则时常发生争论,曾国荃“每每不以为然”,动辄“长篇辩驳”,指责曾国藩“料敌不明,调度不善”[3]。曾国藩作为大哥兼上司,展阅复函,哭笑不得,只好说:“弟于吾劝诫之信,每不肯虚心体验,动辄辩论,此最不可”[4],“非老年兄弟所宜出此”。

      

      

      

      此外,在军队装备、训练方面,两兄弟也时常龃龉。去年二李使用西洋枪炮,在火力控制方面大占优势,曾国荃颇思效法。他知道李鸿章的淮军大多装备“洋械”,便写信请教。李鸿章毫无保留,尽心指点:“欲剿此贼(伯牛案此指李秀成军),非改小枪队为洋枪队不可,再持此以剿他贼,亦战必胜、攻必取也。惟洋枪洋炮,好者不易得。鸿章前解二百杆天字号,在中国为上品,在外国仍不中用。元字号次之,万字号又次之。然我军所用,皆以万字号为真洋枪,其余多系广东土造。师门(指曾国藩)如不深信洋枪火药为利器,望谆请饬下粤东厘局多为购办。效洋人步伐,操练洋枪队,平中国之贼,固有余矣”[5];

      

      

      

      此信介绍洋枪各品牌之优劣真伪,并告知购买渠道(广东厘局),曾国荃便依此制订采购报告,孰知曾国藩讲了这么一番道理:“制胜之道,实在人而不在器。鲍春霆(超)并无洋枪洋药,然亦屡当大敌,未闻以无洋人军火为憾。和(春)、张(国?牛┰诮鹆晔保?洋人军器最多,而无救于(咸丰)十年三月之败。弟若专从此等处用心,则风气所趋,恐部下将士人人有务外取巧之习,无反己守拙之道,或流于和、张之门径而不自觉。不可不深思,不可不猛省。真美人不甚争珠翠,真书家不甚争笔墨,然则将士之真善战者,岂必力争洋枪洋药乎?”[6]

      

      

      

      说句不恭敬的话,这种口吻,颇似“师弟师兄保大清”的刚毅、徐桐之流。打个比方,湘军鸟枪队与太平军洋枪队相隔几十米,开枪互射。湘军之枪射程不及,火力亦弱;太平军之枪子呼啸而来,火力强劲。胜败之分,不在此难道在彼?曾国荃被二李压制,缩营弃濠,狼狈不堪,难道不正是“以无洋人军火为憾”?引进洋枪洋炮,照样严格训练,也不至于就“人人有务外取巧之习”,否则淮军的战斗力从何而来?曾国荃、李鸿章是一线干部,且分别见识了太平军、常胜军的历害,让他们“反己守拙”、相信“在人而不在器”,那不是拿自己和三军将士的性命开玩笑么?所以,从逻辑、现实和历史来判断,曾国藩此段言论实在“迂谬”得很,曾九、李二都只能当笑话来听。当然,“制胜之道,实在人而不在器”,这种精神需要提倡,这种哲学需要发扬,二人不会公然反驳,只会说“深以为然”;只是,一个照旧添配,一个照样申购,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曾国藩也只能一边暗叹此二人“昧于大道”,一边应其所请,安排“筱泉(鸿章兄瀚章)于粤厘项下购买”[7]。当然,如前所述,曾国藩这个“书憨”并不顽固。几年后,他就主持开设江南制造局,敦促派遣留学生,走上洋务运动最前线,不再死扛“在人不在器”的偏颇之论了。

      

      

      

      就这么唯唯诺诺、磕磕碰碰,阿兄徒自唠叨,阿弟我行我素,直到同治二年三月末曾国荃被“补授”为浙江巡抚,曾国藩才能因势利导,找到另外一个法门,在军事、官方和私德方面将曾九带上一个新层次。军事战略暂且阁下不提,只说说曾国藩是如何教导他弟做官之法和作人之道的。

      

      

      

      曾国荃补授浙江巡抚,但“浙省系左宗棠兼辖,既兼署巡抚,尤责无旁贷。曾国荃着仍统前敌之军驻扎雨花台,一意相机进取,以图金陵。毋庸以浙事为念”(三月十八日谕旨);原来,左宗棠时任闽浙总督,兼署浙江巡抚;曾国荃的浙江巡抚乃是“补授”。浙江政务,仍由“责无旁贷”的左宗棠管理,而曾国荃原来干嘛现在还干嘛,“毋庸以浙事为念”。绕了半天,这个“补授”巡抚是个安慰奖,但是,其用意则甚微妙。李鸿章一句玩笑话,点透此中玄机:“惟有位无地,有权无财,仍系美中不足。须盼金陵大功早成,以两粤、四川酬庸”[8];“有位无地”,谓名为浙抚,而不管浙地之事。“有权无财”,谓身为浙抚,而不能动用浙江的钱漕厘税补充军费。总之,这个虚衔毫无实际。最末“酬庸”云云,则是说此一虚衔得等到攻下南京才能落实;当然,那时候可能被调到更富裕、更轻松的省区,如两粤或者四川,担任总督。“升官图”的游戏设计,妙则妙矣,无奈局中人经过初期的惊喜,冷静下来,不免有些觖望,有些气愤。

      

      

      

      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瑶;任以抚台,则求之以军门。中央给曾九帅开玩笑,曾九帅也给中央开玩笑,他想了几天,决定辞掉巡抚这种文职任命,改求提督(即军门)一类的武职。改文为武,为什么是笑话呢?要理解这个笑话,我们先得知道:清代以科举取士,仕宦依次以进士、举人、五贡、?J生为正途出身,捐纳、议叙为异途出身。用今天的话说,正途是考试得来的文凭;捐纳是花钱买来的文凭;议叙是学校赠与的荣誉文凭。正途多任文职,捐纳难以升任高级职位,议叙则多靠战功充任武官。然而一二品大员(尚、侍、督、抚等)多从进士、举人中选擢。这些铨选标准并未明文载入国家法令,但是整个社会已经默认为不成文法,并按此操作。例如,左宗棠不甘心举人身份,虽在湘抚幕内风光无限,诏赏四品卿衔,还是不绝进京考试之意,咸丰闻之,说:“左宗棠何必以进士为荣?文章报国与建功立业,所得孰多?”[9];“文章报国”,就是经过一级级考试的“正途”;“建功立业”,则是论功议叙的“异途”,左宗棠汲汲不愿走“异途”,可见正途出身亦即科举考试出身,对清代读书人的影响之大之深。这和今日高官、高职纷纷在职读书,补得硕、博“出身”,是一个道理。举人况且如此,举人以下出身,倘被破格超擢,就更能感到来路不正的遗憾。曾国荃出身“优贡”,即“五贡”之一[10],出身比举人还差。巡抚为正二品,拔贡补授此职,固然是破格超擢,惊喜以外,如前所述,不能没有遗憾;遗憾之余,发现此职竟是虚衔,则终于味同嚼蜡。所以,他准备放弃“正途”出身,辞文就武,走上“异途”。这恰恰和左宗棠不愿从“异途”进身相反,也大背于当日的一般观念。因此,曾九此举,可视作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玩笑之举。曾国藩识破他的狡狯,赶紧阻止:“优贡出身,岂有改武之理?且过谦则近于伪,过让则近于矫。……其改武一层,弟以后不宜形诸笔墨,恐人疑为矫伪不情也”[11];严厉警告他不要乱开玩笑,“矫伪不情”。李鸿章作为好友,则出之以幽默:“求改武职,鄙见亦深不谓然。干事不在读书多少,即公之学业,已足媲美时流,所论‘方今要务,全在筹饷、养兵、添兵、打贼,此外皆在所缓’数语,便是疆吏大本领。惟有土此有财,以虚衔而受无饷实祸,窃为公忧之”[12];虽然体谅他“以虚衔而受无饷实祸”(即前信“有权无财”之意)的尴尬,但还是不赞同改文就武这种玩笑。一兄一友,都是进士“正途”出身,比曾国荃更清楚官场的游戏规则,他那点小聪明,一看便知。所以曾国荃这个恶作剧性质的玩笑被及时阻止,不致酿成大错。

      

      

      

      超受官职,例必谢恩,谢恩摺例必客气辞让一番,这套虚文我就不讲了,单讲讲曾国藩如何手把手教他兄弟写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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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咸丰四年《答胡润之》。

      

      [2] 同治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3] 同治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4] 同治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5]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二,同治元年九月十二日《复曾沅帅》。

      

      [6] 同治元年九月十一日。

      

      [7] 同治元年九月二十九日。

      

      [8]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三,同治二年四月初四日《复曾沅帅》。

      

      [9] 襟霞阁主编《左宗棠家书》同治丁卯《与诸子》附郭嵩焘与左书

      

      [10] 五贡分别为恩贡、拔贡、副贡、岁贡和优贡。每省学政三年任满,就会联合督、抚,进行三院会考,在全省选拔出数名生员,大省六名,小省四名,送京参加朝考。这些被选中的生员,就称为“优贡”。

      

      [11] 同治二年四月初六日。

      

      [12]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三,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复曾沅帅》。

      

      胡林翼说:“天下奏牍,仅三把手,而均在洞庭以南”[1];“洞庭以南”,即是湖南;“三把手”,即曾国藩、左宗棠和他自己。李鸿章写奏折也是一把好手,只是当时头角未露,所以不在其选。曾国藩既为“三把手”之一,曾国荃对阿兄在写作奏折方面的意见,自然言听计从,不像论军务那样“每每长篇辩驳”。

      

      

      

      曾国荃补授巡抚,可以“单衔奏事”,便思有所表见。此前军务、人事、饷况,都由其兄代奏,略无遗漏;曾九胸中实无多少不吐不快的“下情”,非得上达天听不可。小孩子新得套鞋一双,不管是否下雨,先穿上出外溜达一圈,曾九急于奏事之情,颇具此种童趣。但是,立言有体有要,像这种没话找话、纯属尝新的不稳重,就是不识大体,所以,曾国藩给他上的奏折第一课,就是:

      

      

      

      “应奏之事暂不必忙。左季帅奉专衔奏事之旨,阙后三个月始行拜疏;雪琴得巡抚及侍郎后,除疏辞、复奏二次后,至今未另奏事。弟非有要紧事件,不必专衔另奏;寻常报仗,仍由余办可也”[2];

      

      

      

      “左季帅”,左宗棠,字季高,时方率领楚军攻战于浙江。“雪琴”,彭玉麟字。此二人被曾国藩当作榜样,令曾国荃效法。曾国荃此时奏事,无非调防布围等琐事,剿灭小股等细事,没有大作文章的必要。中央爱听的是克服城池,捕杀“著名贼目”,不爱听的是军队溃败,丧失守地,这两种大喜、大忧,都不能隐瞒不报,要据实上陈。其他琐细事务,属于地方、军队首长职权范围,可以自行处理,不是谕旨垂询,自无屡渎天听的必要。除此之外,减少主动奏事次数,还有另外一层深意。

      

      

      

      京官不知外事,外官不谙体制,历来是中央、地方聚讼纷纭的根源。六部制度,有则有例,构成一套严密繁琐的操作章程,不要说一般外官,本部堂官也不一定就明白其中关键。真正掌握这套章程的人,多是部中胥吏,他们地位低,工资少,不避繁冗,就怕清闲。因为,非如此不能凸现业务才能,非如此不能借事生财;借事所生之财,名曰“部费”,尤为胥吏“喜事”的根本动力。“部费”是什么呢?一语以蔽之曰:贿赂。举个报销的案例,就能知道不容于法的“部费”,实具有内在“合法性”,而舞文弄法的胥吏,亦具有程序“正当性”。战事完毕,统帅例须向户部报销军费,而户部胥吏则借此索要“部费”。打仗是公事,报销也是公事,军方出具费用明细,财政部门加以审计,公事公办,多退少补,其中何有贿赂一说?可分为两种情况,加以考察:一、将领有贪污之嫌,账目经不起推敲。胥吏要求将领分一杯羹,则审计时睁一只眼闭一支眼,船过得舵也过得,大家按比例分赃,公私两便;一、将领清廉,账目清楚。胥吏利用熟悉部门则例的优势,大至报表格式、报销标准,小到银钱成色、库存实数,绞尽脑汁加以刁难,或无中生有造成冤案,或迁延时日造成耽搁。将领不胜其烦,只好散财消灾。这就是部费的内在“合法性”。胥吏索要部费,众生平等,从不吃软怕硬,一概雁过拔毛,这就是部吏的程序“正当性”。福康安征西藏,军功显赫,回京后,照例往户部递交会计账册,报销军费。他依仗军功,且自忖深得帝心,故悍然不提部费。部吏基于前所说“合法性”与“正当性”,登门造访,“贺喜请赏”(“赏”即部费)。福康安大怒:“幺麽小胥,敢向大帅索贿赂乎!”部吏不卑不亢,说:

      

      

      

      “索费非所敢。但用款多至数千万,册籍太多,必多添书手,日夜迅办,数月之间全行具奏,上方赏功成,必一喜而定。若无巨资,仅就本有之人,分案陆续题达,非三数年不能了事。今日所奏乃西军报销,明日所奏又西军报销,上意倦厌,必干诘责,物议因而乘之,必兴大狱。此乃为中堂计,非为各胥计也”;

      

      

      

      部费是陋规,所以胥吏要为此另立名目。数额太大,报表太多,只有“多添书手,日夜迅办”,才能速报速结;意即增添人手和加班的实际费用,名正言顺,绝无“贿赂”之意。倘无此项费用,那么,几个月的财务审计,可能要“三数年”方可毕功。本来,大军凯旋,龙颜大悦,打铁趁热,报销之事“必一喜而定”。倘若迁延数年,“今日所奏乃西军报销,明日所奏又西军报销”,喜闻战胜攻取之情逐渐冷却,警惕中饱干没之意油然而生,于是“上意倦厌”,必定嘱咐部吏对账目严加审核。稍有差池,“必干诘责”,而“物议”四起,纪检监察部门必闻风而动,帐务方面的技术错误就可能上纲上线,成为原则错误,乃至成为犯罪证据,“必兴大狱”。所以,用于雇人加班之“部费”,实为保护“中堂”的政治生命,并非满足“各胥”的私欲。说辞堂堂正正,情理俱当,所暗示的后果,极能撼动人心。所以福康安“闻之,大为激赏,遽饬粮台以二百万与之”[3]。

      

      

      

      通过“部费”这种极端案例,我们可以知道中央、地方之间,存在着一种合作与竞争共存、公务与私情并济的微妙关系,并由此想见日常办公各项事宜,无不暗蕴风波和机险。军费报销等事,可以公然索取部费,保举人才、奏减地税等事,部吏不便于借事生财,那么,就会借机生事,在制度条文间上下其手,时刻对外官晓以颜色,示以趋向。秉公办事尚不免于被矫驳,倘有实在把柄被胥吏掌握,情形必更加危险;王公亲贵尚不免于被敲诈,倘身份地位远不及此,情形必更加难堪。很多地方上、军营中习以为常的措施,本未能尽符各部则例,规避之法,无非多做少说,略不与闻。作奏之人如何取舍,如何叙述,以求避开风险,便是极高深的学问。对于曾国荃这样的新手来说,在未掌握心法之前,少说话,少奏事,才是最安全的自保之术。所以,曾国藩教给他的第一招就是:“非有要紧事件,不必专衔另奏”。

      

      

      

      不会说话,固然少说为妙,但总有许多“不得不说的故事”,令人不能噤口。那么,通过训练,尽早掌握表达技巧,就是新任大员的当务之急。曾国藩给他拟定了一个教程:

      

      

      

      “眼界不必太高,自谦不必太甚。目下外间咨来之摺,惟浙、沪、湘三处较优,左(宗棠)、李(鸿章)、郭(嵩焘)本素称好手也。此外如官(文)、骆(秉章)、沈(葆桢)、严(树森)、僧(格林沁)、吴(棠)、都(兴阿)、冯(子材)之摺,弟稍一留心即优为之。以后凡有咨送摺稿到弟处者,弟皆视如学生之文,圈点批抹,每摺看二次,一次看其办事之主意、大局之结构,一次看其造句下字之稳否。一日看一二摺,不过月馀,即可周知时贤之底蕴。然后参看古人奏稿,自有进益。每日极多不过二三刻工夫,不可懒也”[4];

      

      

      

      “眼界不必太高”,意谓不要出手便欲跻身于古今作者之林,捐除文学青年动辄以文学大师为自我期许的毛病。“自谦不必太甚”,意谓天下督抚都是血肉之躯,中人以上之资,稍加以学,尽可造其堂奥,毋庸自卑。这是此教程的基本纲领。取法乎上(左、李、郭),能得乎中(官文诸人),则是此教程的教学目标。“每摺看二次”,历时月馀,乃能尽快熟悉流行体裁。“然后参看古人奏稿”,则能斟酌今古,推陈出新,全面提升作文水准。这是具体教法。每日“二三刻工夫”,则是课时标准。当时军务繁忙,曾国藩还来不及给他编写教材。克复南京后,曾国荃回乡修养,曾国藩便选取汉唐以来十七篇名臣奏议,编成二卷《鸣原堂论文》,供其专门研讨。此是后话不赘。

      

      

      

      日课规定之后,还要具体指示机宜:“弟文笔不患不详明,但患不简洁”[5];“简洁”为什么比“详明”重要呢?中央固然要了解详情,但是每天看那么多本奏折,倘本本“详明”,不但有伤目力,兼且劳渎精神。政事繁剧,军情变幻,能于纷乱中出以“简洁”之笔,条分缕析,令读者甫观即得其要;较之“详明”罗列,徒使读者茫无头绪,自然要好得多。所以,中央希望看到的奏折,乃是提纲挈领、简明扼要的简报,而不是细大不捐、泥沙俱下的详禀。咸丰四年春,曾国藩兵败靖港,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汇报军情,叙事“详明”,但不“简洁”,未能扼要说明事件的时间次序和因果关系,奉到朱批:“此奏太不明白。岂已昏愦耶?”[6];亦是此后他极为重视“简洁”的原因之一。同样的错误,自不希望乃弟重犯一次,故于奏折写法,首标“简洁”之旨。

      

      

      

      奏折写作,除了上述大原则,细节上的注意事项也不少。例如,克复南京,曾国荃作为当事者,理应第一时间驰奏报捷,这份奏折怎么写呢?距克复南京尚有大半年,曾国藩就为他预先设计了一个包括署名次序、行文格式的范本,曾国荃所要做的仅仅是填空而已:

      

      

      

      “金陵如果克复,当会同彭(玉麟)、杨(岳斌)三人前衔,将大略情形飞速入告。摺首云‘为官军克复金陵,谨将大概情形先行驰奏,以慰宸廑,仰祈圣鉴事’;摺末云:‘伏祈皇太后皇上圣鉴。再、臣等前接曾国藩密函:金陵如果克复,嘱臣等三人先将大概情形会奏,早到京一日,圣怀早得宽慰一日。其详细情形,仍咨由官文、曾国藩会奏;等语。除将详细战状另咨楚、皖续奏外,合并声明,谨奏’;其摺愈短愈妙。洪秀全之下落,银钱之多寡,不可不说大概,此外皆宜略也”[7];

      

      

      

      彭、杨二人是水师统帅。攻克南京,陆军功劳最大,但是水师协围水面、运送粮饷军备,功不可没,故需三人会衔。摺首、摺末云云,是公文标准字样。摺末的“再、臣等前接曾国藩密函”云云,则有如下深意:曾国荃是前敌指挥,但不是全军统帅,那么,大型战役的战状,不应由曾国荃汇报,而应由钦命节制四省军务的曾国藩汇报,否则即是僭越。可是,战报从南京传到安庆,再传到北京,必然不如直接从南京传到北京来得迅速。捷报“早到京一日,圣怀早得宽慰一日”;发乎非常之情,止乎非常之礼,所以曾国荃要以此解释“越级上报”的程序错误。“详细情形,仍咨由官文、曾国藩会奏”,可见领衔受此殊荣者,是官文,而不是曾国藩。官文远在湖北,虽有派兵克复九江、筹饷支持前敌之功(实际操作则当归功于胡林翼),但并未实际参与攻打南京,为什么由他领衔呢?很简单,出身论而已。官文是满人,他来领衔,较由曾国藩这个汉人领衔,更易消弭朝廷对汉臣居功握权的隐忧,更能体现满人治满的优越性。所以,曾国藩决定由官文领衔,续奏详细情形。“再”云云这段补充,以退为进,非常巧妙的平衡各方利益,为湘军系人物在将来政局中继续发挥影响作了铺垫。湘军建立奇功,天下尽知,固非区区排位可以掩盖,则并不会因此减损眼前的名望和事后的封赏;谦让之际,不仅消除了中枢的戒心,还自然而然赢得了此后长期的政治信任。如果让衔是学道有得之证,那么,“其摺愈短愈妙”,则是阅历有得之言。“贼酋”是死是活,一定要有交待,死要见尸,拿获要录口供,逃走要知去向和人数。“贼赃”若多,政府会以此作为赏金,而吝于拨款;若被将士私掠私分,能否惩治追缴,需要临时判断;若为数甚寡,似乎不合常情,容易引起物议,则应列举事实加以澄清。首先入城人员,其封赏大大优于其他将士,那么,开列请奖名单,是照实汇报,还是在功劳、苦劳之间斟酌取舍?那种方案最能平衡军内各部利益?种种具体问题,决不能在仓促之间作出定论,所以,“其摺愈短愈妙”。

      

      

      

      没有深刻的政治远见,没有丰富的办事经验,没有周到的人情揣摩,设计不出这份看似简单的范本。西谚云:魔鬼藏身于细节;曾国藩可以在关键时刻替曾国荃预先制定降妖伏魔的方略,但不能保证曾国荃正确处理好每个细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商英国兵船助攻南京一事,曾国荃就因道术未臻醇熟而栽了个大跟头,弄得灰头灰脸,十分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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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林翼全集?书牍》咸丰九年正月初一《致左宗棠》。

      

      [2] 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3] 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

      

      [4] 同治二年七月初一日。

      

      [5] 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6] 《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咸丰四年四月十二日《靖港败溃自请治罪摺》。

      

      [7] 同治二年十一月初五日。

      

    • 家园 谭大人这篇文章original的link在哪里?

      请知道的哥们贴一下。

      谢谢。

    • 家园 我买到这本书了!

      真不错.比在论坛里看好多了.

      注释真多.这就是做学问吧?

    • 家园 【文摘】传统与现代、想象与真实――解读《战天京》

      http://www.wangf.net/vbb/showthread.php?s=e5b619bbe2b8c5003b844c3b3de311c9&threadid=18418

    • 家园 Ding, excellent
    • 家园 【文摘】全版战天京(by谭伯牛)1

      感谢老兄转载, 跑去google了一个全乎的, 真真好文。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未经证实传闻:咸丰临死许下大愿,说,不管是谁,能克复南京,即封郡王[1]。

      清朝开国以来,封过五个异姓王:定南王孔有德、靖南王耿仲明、平南王尚可喜、义王孙可望及平西王吴三桂。死后追封过四个异姓王:扬古利、傅恒、福康安(傅恒子)及黄芳度[2]。据此,咸丰的封王遗命,有迹可循。但是,同治三年,南京克复后,功臣封爵惟有侯、伯、子、男等名目,并无一人因此封王,甚至连公爵也没有。据此,咸丰的封王遗命,似是而非。不过,慈安、慈禧听到遗命却不奉行,亦未可知。当时一同聆奉遗言的“顾命八大臣”,都能或杀或流,一句空口愿,又有什么要紧呢?

      传闻虚实,不得而知。但是,克服南京是天下第一大功,当时诸人没有不知道的。李鸿章诗云:“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3];无疑是当事诸人的心声。克复南京,可以名垂青史,可以身膺旷典;倘若躬逢其盛,谁不攘臂而争,谁能袖手而让?于是,南京攻防战,不但是敌我之间的战争,也是盟军内部的博弈,既有浴血坚城的壮举,也有兄弟阋墙的机心。欲知围攻南京的详细战况,王贻运、王定安诸人著作俱在,读者取观可也;无须我来踵事增华,铺陈渲染。窃拟屏蔽战场上的轰轰炮声,尽量感受当事者的怦怦心跳,别开生面,强作解人,重现诸人内心中比实际战况更激烈、更微妙的“战天京”。

      虽然要揭示内心的“战天京”,但是按照由表及里的原则,不得不稍稍介绍外部的“战天京”,否则,缺乏背景,不便定位。

      要战天京,先得围天京。要围天京,则分为“势围”、“力围”两种围法。“势”,指清军内部的权利分配,已经为围城做好政治和经济方面“势”的准备;“力”,则指军事方面,已经做好内圈、外围的兵力布置。

      “势”,其实就是“知己知彼”一词中的“己”。“己”有多大的力量,有多少的资源,有多强的援助,这个账算清楚了,才叫“知己”。“彼”实不易知,今日信息化程度如此发达,天下第一劲旅――美军也不敢说全盘掌握“匪军”、“贼首”的动向,遑论百年前的湘军;所以,能切实做到“知己”,鄙意已经占了八成胜面。“彼”之能知不知,知多知少,归于天意而已;一切尽在掌握,那也不叫打仗了。那么,我们来看看湘军对于自身,曾国藩对于自身,能否进行全面而精确的判断,是否“知己”,是否能够“势围”。

      “己”的主要内容,在于人。有了人,才可以打仗,有了人,才可以筹饷;而归根结底,这两类人都需要权。打仗要兵权,筹饷要财权。兵权,可以参看咸丰十一年十月的一条谕旨:“钦差大臣两江总督曾国藩着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并浙江全省军务。所有四省巡抚提镇以下各官,悉归节制”;从这一天起,曾国藩就名正言顺,被赋予“肃清东南”的责任与权力,也就是掌握了“兵权”。财权,掌握于相关各省首长之手,也就是总督、巡抚之手;相关各省,主要指长江沿岸各省。这些省的督抚都是谁呢?我们从上游开始数:

      四川总督骆秉章,他是左宗棠的前老板,湘军的好朋友――初期不太友好;湘军出省后,筹兵筹饷,不遗余力,将湖南建设为真正意义上的湘军基地;四川布政使刘蓉,曾国藩同乡密友;

      湖广总督官文,刚刚逝世的湘军元老胡林翼的上司,能力稍逊,但经过胡林翼精心调教,至少不再对湘军使坏。湖北巡抚严树森,胡林翼一手提拔起来的高级干部,政治上绝对可靠;

      湖南巡抚毛鸿宾,曾国藩同年、旧交[4],完全遵守前任巡抚骆秉章所定规范,勤勤恳恳做好湘军的后援工作;

      江西巡抚沈葆桢,前此屡召不出,经曾国藩密保,“超擢”为巡抚。但是后来为“地税”、“国税”问题,和曾国藩翻脸。人品一流,性格犟直,不做好事,也无坏心;

      安徽巡抚李续宜,湘军名将李续宾弟,曾国藩的湘乡老乡;

      江苏巡抚李鸿章,曾国藩的老门生、前幕客,经曾国藩保奏为江苏巡抚,并命其组建淮军;

      浙江巡抚左宗棠,从个性上说,和曾国藩不是一路人,但是从来敬佩曾国藩的“知人之明,谋国之忠”(左挽曾国藩联语,在奏折中也这样赞扬过他),公事上并不掣肘;

      此外,广东作为湘军的重要协饷省份,就因协饷不力,乃将总督劳崇光调离,换成和曾国藩关系甚好的晏端书、毛鸿宾。同治二年,广东巡抚则由曾国藩的好朋友郭嵩焘担任。

      这就是同治初年的“官场新气象”,重要位置,都由湘军将领及与湘军有渊源的人士占据。曾国藩自己也评论过这种政治布局:“广东督办厘金,放晏端书,以其为戊戌同年而派。朝廷之用心,良可感矣”[5];“戊戌同年”,即指晏和曾一样,都是在道光十八年(戊戌)中的进士。“朝廷之用心”,则明显是以曾国藩、湘军为中心,挑选和曾国藩、湘军关系好的人担任各省首长,以便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当然,这并不是曾国藩有意布局,他也不敢主动提出这种人事上的建议。因为,形成“同人政治”之局,地方权力容易勾结,必会削弱中央集权,任何统治者都不愿意看到。而终于形成这种政治布局,清廷自有其不得不如此的苦衷:一则决定于军情。湘军连下九江、安庆,直逼南京,战绩优秀。而江苏、浙江由于江南、北两大营相继崩溃,已经全境糜烂,绿营战斗力宣告终结,东南残局只能依靠湘军来收拾。一则决定于舆论。“天子(同治)新即位,群臣争上书言事,多推湘、楚军功,以为偏裨皆可督抚”[6];大忧大喜后,举国疯狂,开始新一轮的“造神”运动。“偏裨皆可督抚”,简直就是变种的“出身论”,但这恰恰是我国的传统、人情,无可厚非。因此,同治初年形成的由湘军势力掌握地方人事、财务权力的政治布局,构成了围天京的“势围”。

      “势围”得天独厚,“力围”的军事布置又怎么样呢?军事上围困南京,得分为内圈、外围两个层次。内圈,指阵地,即沿着城墙连续驻扎的营盘;外围,指形势,即苏、浙、皖、赣四省境内,被敌军占据,可以迅速发兵,赴援南京、兼击围军的战略要地。例如:水路有长江中的九??洲,陆路有苏州、常州、杭州、嘉兴、宁国、和州、六合、扬州等重镇。不控制这些地方,光在南京城下设围,则前有“城贼”,后有“援匪”,腹背受攻,顾此失彼,不可能一心一意的战天京。水路不控制,敌军或者渡江而北,或者破坏围军粮运;陆路不控制,敌军可以调集援军对围城之师进行“反包围”,纵使不能“剿围”,至少可以突围。光有阵地,不占形势,围也是白围。不用举此前江南、北两大营因此崩溃的例子,光介绍一下李氏兄弟攻打曾国荃的案例,就知道光有阵地、不占形势的危险了。

      咸丰十一年八月,曾国荃攻克安庆。旋即回家募兵、过年,次年二月回到安徽,会同鲍超的霆军,在三个月内,克复长江南北各城,一直杀到南京城下的雨花台,时在同治元年五月,此即所谓占领阵地。但是,九??洲未破,不能防南渡敌军,不能保证粮道畅通;苏州、嘉兴未破,不能防东来强敌。于是,闰八月十九日,李秀成自苏州率领大军来攻曾营,“号称六十万众”,“旗帜如林,层层排列”[7]。曾国荃军驻扎雨花台,人数不过两万,不一二天工夫,就被李秀成围了个密不透风。

      李秀成此次攻营,一以炮,一以洞。炮者,“西洋开花大炮”也,“自空中击下,呼声动地”;洞者,“开地道,用火药轰官军垒壁”也。防炮无妙法,每当炮弹呼啸而来,全体卧倒而已;幸亏开花炮弹自上而下,弹道弧度过大,则声势甚猛,杀伤力不猛。且曾军扎营严格按照湘军营规执行,墙高且厚,濠深且宽;太平军安放炮座,相距营盘便不能太近,则开花炮的射程和打击范围更受限制。濠沟一般有两三道,环绕营盘,深达五六米,敌军仓促之间挖地道、堆炸药进行突攻,也难致效。故李秀成也要赞扬曾国荃的基本工夫做得扎实:“九帅节节严营,濠濠垒坚,木桥叠叠层层,亦是用兵之利”[8];伯牛按,“木桥”就是营规中所谓“花篱”,以粗木埋入地下,“旁筑坚土,以攀摇不动为主”[9]。墙、濠以外,有五六层“花篱”,可以减缓敌军冲锋的速度。

      不能突破花篱、濠沟,一味大炮远攻,不易奏效;挖地道也因距离过远,事倍功半。九月初,秀成堂弟世贤从嘉兴赶来助战,于是,太平军改变战法,倚仗装备优势,近前枪战,逼营肉搏。这一下曾国荃就有点吃不消了。因为此时湘军个人装备中大多为鸟枪、抬枪等“土枪”,火力不猛,射程也短,而李秀成所部“专用洋枪,力可及远,皆‘牛芒鬼子’(即闲散洋人)广东、宁波商船购运者”[10]。敌我对阵,敌枪能射中我,我不能射中敌人;将士用命,而无用武之地。无奈之下,只能收缩防线,躲在子墙后面进行抵抗。而太平军将湘军逼进营垒后,便可达到濠沟边上,“多用箱箧实土于中,排砌濠边,明防炮子于上,暗凿地道于下”。九月十二日,太平军便挖通了一条地道,直抵营墙,我们看看地道战的威力:

      “十二日,瞥见西南一股悉并东路,潜伏雨花台后。曾国荃知地道之将轰塌,令各营谨以备之。不转瞬,而嘉字、吉后两营外一声霹雳,烟焰上冲,石块、土块飞入天半,营墙各崩塌十数丈”[11];

      一旦守不住营外濠、篱,敌军就可以轻轻松松实行“定向爆破”。幸而曾国荃所部为百战精锐之师,爆破前妥为部署,爆破后勇猛敢战,拼死堵住缺口,敌军才没冲进营盘。此后,太平军继续挖地道,湘军则总结教训:与其被动挨炸,“莫若审贼所向,掘地数仞,隧而迎焉”,就是以地道破地道之法。填满炸药的地道才可怕,没填炸药,则不可怕;于是,两边对挖,一待“内外洞穿”,湘军或“抽刃迭刺,聚而歼之”,或“熏以毒烟,灌以秽水”,或“伐木作薪,堵塞洞口”,总算抑制住了太平军的地道战。

      以炮以洞,二李俱不能得逞,两军势必陷入僵持之局。僵持,则饷粮弹药能否补充至为关键。曾国?指涸鸾?边粮道的防守,在水师接应下,顶住了太平军的猛攻,乃能源源不断从安庆、芜湖等地获得接济。而南京防军和城外李军被曾营阻隔,无法接济粮草;倘自苏州前来接应,则长江两岸镇江、扬州为清军占据,江面另有湘军水师,运船也无法通过。因此,太平军无法保障后勤补给。加之太平军八月中旬来此,未带冬衣,十月后气候转凉,饥寒交迫,无法“僵持”,遂于十月初五日撤兵。曾国荃坚守四十六天,终于勉强保住阵地,没有重蹈向荣、张国?诺母舱蕖?

      但是,如前所述,只占内圈阵地,不占外围形势,腹背受敌、围军被围剿的局面就不可避免。尤其是苏州、常州、杭州、嘉兴、宁国和九??洲,这几处要地,一天不被清军控制,南京围军就一天不得安宁。南京城墙、石垒极为坚固,城中粮食弹药储备极为丰富,冒然强攻,伤亡必大,士气必衰,一旦再有援军来攻,是不是还能坚持四十六天,把握极小。在外围未曾肃清的情况下,“长扎雨花台,以二三万劲旅屯宿该处”,必然是一种尴尬乃至危险的境况:“援贼不来,则终岁清闲,全无一事(伯牛案:城坚粮足,不敢攻城,故曰清闲);援贼再来,则归路全断,一蚁溃堤(伯牛案:倘若粮道被断,则必然崩溃)”;所以,最初曾国荃孤军挺进雨花台,曾国藩就不赞成[12],此次被围攻,他就直接批评了:“此等最险之着,只可一试再试,岂可屡屡试之,以为兵家要诀乎?行兵最贵机局生活;弟在吉安、安庆,机局已不甚活,至金陵,则更呆矣”[13];话说得很严厉,甚至连前此的克城之功也加以指摘。

      湘军陆军名将,前有塔齐布、罗泽南,后有李续宾、多隆阿、鲍超,曾国荃虽然屡在前敌,不乏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举动,也有克城拔寨的功勋,但并无名将之称。何也?若从以少胜多、出奇制胜或者治军有方、纪律严明等标准进行综合比较,论述冗赘,可读性差;讲一个小故事,读者自可知道其不被称以名将的原因。光绪十年,左宗棠奉旨赴福建督师,在南京与两江总督曾国荃预商军事,谈毕,唠起家常,左问:“老九一生得力何处?”曾说:“挥金如土,杀人如麻”[14]。就这八个字可以判断其不是名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湘军十年征战,一直被“饷绌”困扰,士兵因此哗变的事例各军皆有,唯独曾国荃所部不曾发生此类事变[15]。特别是咸丰八年曾国藩重出江湖以后,曾国荃所部待遇优于他军,彭玉麟、鲍超等人便屡屡抱怨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16]。甚至,与他人争夺拨款以外,曾国荃的个人帐目,也不是很清楚,常常遭惹物议[17]。而在具体作战中,曾国荃不吝惜子弹炸药,消耗极大,连曾国藩也啧有烦言,但又不得不“源源接济”[18]。不缺饷,军心自然稳定;弹药不计成本,实力自然超群,所以,曾国荃所谓“挥金如土”,不过是得天独厚、近水楼台的经济优势,并非湘军将领普遍拥有的战备条件。“杀人如麻”固然豪爽,但是类似于安庆屠城[19]那样的“杀人如麻”,又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呢?起点不公平,程序不正义,结果当然不令人信服,是故曾国荃不被称为名将。

      既然不是名将,所以曾国藩敢于在战略、战术层面批评曾国荃,对于塔齐布、鲍超之类的将领,他就不用如此操心,做好调派、筹饷等行政工作就够了。批评过后,他又指示机宜,表明取“势”的重要性:

      “愿弟早定大计,趁势图之。莫为浮言所惑,谓金陵指日可下;株守不动,贪赫赫之名,而昧于死活之势。如弟之志必欲围攻金陵,亦不妨掀动一番,且去破东坝,剿溧阳,取宜兴,占住太湖西岸。然后折回,再围金陵。亦不过数月间事,未为晚也”(十月三日);

      “破东坝,剿溧阳,取宜兴,占住太湖西岸”,即占据南京东南的战略要点,方可远防来自苏州、嘉兴的援军,雨花台围师乃无后患,即前所谓肃清外围之“力围”。曾九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根本不采纳曾国藩这个建议,决计“呆”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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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二。

      [2] 福格《听雨丛谈》卷二。

      [3] 李国杰编《李文忠公遗集》卷六《入都》。

      [4] 咸丰二年,曾国藩出京,途中闻母丧。在京一切家事、丧仪,便都委托毛鸿宾主办,可见两人交情之深(《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咸丰二年七月二十五夜《谕纪泽》)。湖南是湘军诸将领士兵的故乡,地方大员于筹饷以外,如何对待“军属”,于士气军心影响甚大,故选择一个与湘军将领关系较好的人做湖南巡抚,是彼时中枢选派官吏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5]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元年四月十一日《致沅弟》。左宗棠等人对于此种有利局面,也是赞叹有加:“新皇初政,气象一新,……各省上座均极一时之选”(《左宗棠全集?书信》二,同治元年《大刘荫渠》)。

      [6] 王贻运《湘军志?曾军后篇》。

      [7] 此语见于曾国藩奏折,有夸大之嫌。《曾文正公大事记》所报数字为二十万,较为可信。

      [8] 李秀成《自述》。

      [9] 《曾国藩全集?诗文?杂著?营规》。

      [10]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二,同治元年九月初七日《复曾沅帅》。

      [11] 《曾国藩全集?奏稿》五,同治元年十月二十七日《缕陈金陵鏖战四十六日得解重围摺》。本节描述战状,非特别注明,都采自此分奏折。

      [12] 曾国荃刚进驻雨花台,曾国藩就写信给他,说:“此次弟不候多(隆阿)军至九??洲,而孤军独进,余深为焦虑。又上游南陵空虚,季弟不留兵守之,于宁国、芜湖均有妨碍”(同治元年五月初七)。写信给和曾国荃共扎雨花台的曾贞?郑?也是此意:“沅弟进兵,究嫌太速,余深以为虑”(五月初八)。

      [13]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元年九月二十一日《致沅弟》。此后引用曾氏兄弟家书,不再注明书名、卷数,唯标日期。

      [14] 汪康年《穰卿笔记》卷八附录吴光耀《庚戌文钞》。

      [15] 咸丰七年,曾国荃率吉字营援江西,回家奔丧。回湘后,其军“欠饷三月余,各弁勇鼓噪凶索,竟辟一湘勇未有之局”。这算是其部唯一一次“闹饷”,但是原因则在于他与周凤山等人的意气之争,属于故意捣乱,并非纯粹的经济问题。可参看《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咸丰七年《答王璞山》、《答赵玉班》。

      [16] 曾国藩自己就说过:“弟军之视鲍、张、朱、唐各军已极优矣”(同治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再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就可知他军对厚此薄彼的抱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同治三年四月间,攻城关键时刻,曾国藩收到密报:鲍超霆营士兵看不惯他在拨饷方面“待霆营独薄”,蓄意“哗变”,“决裂即在目前”。他赶紧派亲兵到李鸿章(上海)处提取总署拨款九万两,解发鲍军,才算消除隐患(《曾国藩全集?书信》六,同治三年四月三日《致李鸿章》)。

      [17] 曾国藩说他“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去冬之买犁头嘴、栗子山,余亦大不谓然。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五月十五日);显然,曾国荃不无贪污嫌疑。

      [18] 平日操练,曾国荃军就不太节省,曾国藩总是劝他“量入为出,少操几次”(同治元年六月二日)。临战则浪费更多,“火药一事,此间及湖南所解弟处者实不为少,弟不知撙节,余深虑有缺乏之日”(同治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19] 李秀成《自述》:“安省被曾九帅之兵克复,合城饿死……全军俱没死于大江之中,此城尽没,未漏一人”;按:“安省”、即安庆。曾国藩奏折也说“杀毙长发老贼二万余人,该逆情急,赴江内、湖内凫水遁窜,又经水师截杀,实无一人得脱”(《曾国藩权及?奏稿》三,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二日《克服安庆省城片》)。而且,安庆攻城的具体指挥,尚要归功于程学启。

      呆, 出自曾国藩之口,固为贬词。但是,以之描述曾国荃的个性,却十分恰当。左宗棠尝目曾国藩为“书憨”[1],曾国藩亦尝视郭嵩焘为“书呆”,湘军诸人互相“呆”、“憨”之,也算此军一大特色。考其言行,曾、郭之“憨”、“呆”,俱能转圜,不算真“呆”;曾九之“呆”却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的真“呆”。且曾九之“呆”与曾、郭二人“书呆”之“呆”,又有不同。书“呆”者,不过是尽信书、知经而不知权,大可欺之以方,动之以情。曾九之“呆”,则近乎“犟”,并非不明白道理,实因欲望太盛,无法自抑,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理不可喻,情不可感,湖南俗语所谓“不进油盐”也。

      呆、犟都是不讲道理,但呆、犟自有一番道理。曾国荃的道理,怎么讲的呢?他认为:南京是“长毛老巢”,湘军起兵,最终任务也就是占领南京。现在从安庆至南京,自西而东,水陆俱已打通,固应驻扎一支部队在南京城下,以起到威慑作用。而且,可以牵制苏、常、杭、嘉的太平军,令其在回救南京和扩张势力(例如进攻上海、福建和江西)之间难以取舍。如果遵从“阿兄”的建议,解围南京,转战东南,去攻打东坝、宜兴以至太湖西岸等战略要地,事机顺利,固然如曾国藩所说“不过数月间事”,可以快去快回,继续围困南京。但是,事机不顺的话,就有可能在攻城、野战时被“忠逆”等人纠缠,而南京“城贼”也可能趁机和江、浙太平军取得联络,那么,再想回来围困南京,恐难如愿。这是他对大战略的理解。小九九方面,他也有打算:扬州、镇江分别为富明阿、冯子材镇守,此二人都不属于湘军系统;如果湘军撤围后,此二人奉到圣旨或自作主张,前来围攻南京,那他只能作为“会剿”之师参与围城,主客易位,事权旁落。所以,这个“茅坑”,不论便意之有无,他都得死死占住,不肯轻言撤离。

      乍一听,曾“呆”并非全无道理。但是,刚刚发生的“围剿围军”之战,令人后怕,江、浙等地太平军极有可能再度东来。当李鸿章、左宗棠两军未能“肃清”江苏、浙江两个战场之前,“呆”围南京,时刻都有隐患。何况,目前也就围住了南京的南面,并未形成合围,战略上的影响更大于战术上的实际作用,倘为此付出大代价,似乎不值价。曾国藩作为“节制四省军务”的统帅,进行全盘筹划,不能不有此担忧。再者,依照目前形势,不但不能实行合围,而且不敢率先攻城,那么,两万湘军“呆”扎南京城下,“清闲”无所事,不仅不对其他部队实行支援,反而坐等其他部队攻占要地,然后独收围困乃至攻破南京之第一等大功。这样的如意算盘,明眼人谁看不清,谁不讥议?所以,于公于私,他都要劝说曾国荃不要“呆”围。但是,曾九之“呆”早成心疾,曾国藩只能迂回曲折,旁敲侧击。

      同治二年开春,曾国藩自安庆东下,检阅南京围军。此前,他创造了“呆兵”、“活兵”两个概念:

      “以后宜多用活兵,少用呆兵。进退开合,变化不测,活兵也;屯宿一处,师老人顽,呆兵也。弟军积习已深,今欲全改为活兵,势必不能,姑且改为半活半呆,亦有更战互休之时。望弟立变大计,以金陵、金柱为呆兵,而以进剿东坝、二溧为活兵,庶有济乎”(元年十月二十日);

      “活兵”,就是游击之师,战兵;“呆兵”,就是大本营,守兵。“更战互休”,就是战兵和守兵之间的互调。这个意见,是一种妥协,既不全部撤围,也不全部“呆”围,所谓“坚守已得之地,多筹游击之师”[2]。到南京后,曾氏兄弟就此“呆”、“活”布置进行了一番讨论,经过去年四十六天的苦战,曾国荃未尝不知外围不肃清则难以专心攻城的尴尬,所以,原则上接受了此一意见。不过,曾国藩建议呆、活两军保持二百里以内的距离,曾国荃讨价还价,只同意六、七十里的范围。而在呆、活两军具体调遣方面,两人则时常发生争论,曾国荃“每每不以为然”,动辄“长篇辩驳”,指责曾国藩“料敌不明,调度不善”[3]。曾国藩作为大哥兼上司,展阅复函,哭笑不得,只好说:“弟于吾劝诫之信,每不肯虚心体验,动辄辩论,此最不可”[4],“非老年兄弟所宜出此”。

      此外,在军队装备、训练方面,两兄弟也时常龃龉。去年二李使用西洋枪炮,在火力控制方面大占优势,曾国荃颇思效法。他知道李鸿章的淮军大多装备“洋械”,便写信请教。李鸿章毫无保留,尽心指点:“欲剿此贼(伯牛案此指李秀成军),非改小枪队为洋枪队不可,再持此以剿他贼,亦战必胜、攻必取也。惟洋枪洋炮,好者不易得。鸿章前解二百杆天字号,在中国为上品,在外国仍不中用。元字号次之,万字号又次之。然我军所用,皆以万字号为真洋枪,其余多系广东土造。师门(指曾国藩)如不深信洋枪火药为利器,望谆请饬下粤东厘局多为购办。效洋人步伐,操练洋枪队,平中国之贼,固有余矣”[5];

      此信介绍洋枪各品牌之优劣真伪,并告知购买渠道(广东厘局),曾国荃便依此制订采购报告,孰知曾国藩讲了这么一番道理:“制胜之道,实在人而不在器。鲍春霆(超)并无洋枪洋药,然亦屡当大敌,未闻以无洋人军火为憾。和(春)、张(国?牛┰诮鹆晔保?洋人军器最多,而无救于(咸丰)十年三月之败。弟若专从此等处用心,则风气所趋,恐部下将士人人有务外取巧之习,无反己守拙之道,或流于和、张之门径而不自觉。不可不深思,不可不猛省。真美人不甚争珠翠,真书家不甚争笔墨,然则将士之真善战者,岂必力争洋枪洋药乎?”[6]

      说句不恭敬的话,这种口吻,颇似“师弟师兄保大清”的刚毅、徐桐之流。打个比方,湘军鸟枪队与太平军洋枪队相隔几十米,开枪互射。湘军之枪射程不及,火力亦弱;太平军之枪子呼啸而来,火力强劲。胜败之分,不在此难道在彼?曾国荃被二李压制,缩营弃濠,狼狈不堪,难道不正是“以无洋人军火为憾”?引进洋枪洋炮,照样严格训练,也不至于就“人人有务外取巧之习”,否则淮军的战斗力从何而来?曾国荃、李鸿章是一线干部,且分别见识了太平军、常胜军的历害,让他们“反己守拙”、相信“在人而不在器”,那不是拿自己和三军将士的性命开玩笑么?所以,从逻辑、现实和历史来判断,曾国藩此段言论实在“迂谬”得很,曾九、李二都只能当笑话来听。当然,“制胜之道,实在人而不在器”,这种精神需要提倡,这种哲学需要发扬,二人不会公然反驳,只会说“深以为然”;只是,一个照旧添配,一个照样申购,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曾国藩也只能一边暗叹此二人“昧于大道”,一边应其所请,安排“筱泉(鸿章兄瀚章)于粤厘项下购买”[7]。当然,如前所述,曾国藩这个“书憨”并不顽固。几年后,他就主持开设江南制造局,敦促派遣留学生,走上洋务运动最前线,不再死扛“在人不在器”的偏颇之论了。

      就这么唯唯诺诺、磕磕碰碰,阿兄徒自唠叨,阿弟我行我素,直到同治二年三月末曾国荃被“补授”为浙江巡抚,曾国藩才能因势利导,找到另外一个法门,在军事、官方和私德方面将曾九带上一个新层次。军事战略暂且阁下不提,只说说曾国藩是如何教导他弟做官之法和作人之道的。

      曾国荃补授浙江巡抚,但“浙省系左宗棠兼辖,既兼署巡抚,尤责无旁贷。曾国荃着仍统前敌之军驻扎雨花台,一意相机进取,以图金陵。毋庸以浙事为念”(三月十八日谕旨);原来,左宗棠时任闽浙总督,兼署浙江巡抚;曾国荃的浙江巡抚乃是“补授”。浙江政务,仍由“责无旁贷”的左宗棠管理,而曾国荃原来干嘛现在还干嘛,“毋庸以浙事为念”。绕了半天,这个“补授”巡抚是个安慰奖,但是,其用意则甚微妙。李鸿章一句玩笑话,点透此中玄机:“惟有位无地,有权无财,仍系美中不足。须盼金陵大功早成,以两粤、四川酬庸”[8];“有位无地”,谓名为浙抚,而不管浙地之事。“有权无财”,谓身为浙抚,而不能动用浙江的钱漕厘税补充军费。总之,这个虚衔毫无实际。最末“酬庸”云云,则是说此一虚衔得等到攻下南京才能落实;当然,那时候可能被调到更富裕、更轻松的省区,如两粤或者四川,担任总督。“升官图”的游戏设计,妙则妙矣,无奈局中人经过初期的惊喜,冷静下来,不免有些觖望,有些气愤。

      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瑶;任以抚台,则求之以军门。中央给曾九帅开玩笑,曾九帅也给中央开玩笑,他想了几天,决定辞掉巡抚这种文职任命,改求提督(即军门)一类的武职。改文为武,为什么是笑话呢?要理解这个笑话,我们先得知道:清代以科举取士,仕宦依次以进士、举人、五贡、?J生为正途出身,捐纳、议叙为异途出身。用今天的话说,正途是考试得来的文凭;捐纳是花钱买来的文凭;议叙是学校赠与的荣誉文凭。正途多任文职,捐纳难以升任高级职位,议叙则多靠战功充任武官。然而一二品大员(尚、侍、督、抚等)多从进士、举人中选擢。这些铨选标准并未明文载入国家法令,但是整个社会已经默认为不成文法,并按此操作。例如,左宗棠不甘心举人身份,虽在湘抚幕内风光无限,诏赏四品卿衔,还是不绝进京考试之意,咸丰闻之,说:“左宗棠何必以进士为荣?文章报国与建功立业,所得孰多?”[9];“文章报国”,就是经过一级级考试的“正途”;“建功立业”,则是论功议叙的“异途”,左宗棠汲汲不愿走“异途”,可见正途出身亦即科举考试出身,对清代读书人的影响之大之深。这和今日高官、高职纷纷在职读书,补得硕、博“出身”,是一个道理。举人况且如此,举人以下出身,倘被破格超擢,就更能感到来路不正的遗憾。曾国荃出身“优贡”,即“五贡”之一[10],出身比举人还差。巡抚为正二品,拔贡补授此职,固然是破格超擢,惊喜以外,如前所述,不能没有遗憾;遗憾之余,发现此职竟是虚衔,则终于味同嚼蜡。所以,他准备放弃“正途”出身,辞文就武,走上“异途”。这恰恰和左宗棠不愿从“异途”进身相反,也大背于当日的一般观念。因此,曾九此举,可视作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玩笑之举。曾国藩识破他的狡狯,赶紧阻止:“优贡出身,岂有改武之理?且过谦则近于伪,过让则近于矫。……其改武一层,弟以后不宜形诸笔墨,恐人疑为矫伪不情也”[11];严厉警告他不要乱开玩笑,“矫伪不情”。李鸿章作为好友,则出之以幽默:“求改武职,鄙见亦深不谓然。干事不在读书多少,即公之学业,已足媲美时流,所论‘方今要务,全在筹饷、养兵、添兵、打贼,此外皆在所缓’数语,便是疆吏大本领。惟有土此有财,以虚衔而受无饷实祸,窃为公忧之”[12];虽然体谅他“以虚衔而受无饷实祸”(即前信“有权无财”之意)的尴尬,但还是不赞同改文就武这种玩笑。一兄一友,都是进士“正途”出身,比曾国荃更清楚官场的游戏规则,他那点小聪明,一看便知。所以曾国荃这个恶作剧性质的玩笑被及时阻止,不致酿成大错。

      超受官职,例必谢恩,谢恩摺例必客气辞让一番,这套虚文我就不讲了,单讲讲曾国藩如何手把手教他兄弟写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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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咸丰四年《答胡润之》。

      [2] 同治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3] 同治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4] 同治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5]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二,同治元年九月十二日《复曾沅帅》。

      [6] 同治元年九月十一日。

      [7] 同治元年九月二十九日。

      [8]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三,同治二年四月初四日《复曾沅帅》。

      [9] 襟霞阁主编《左宗棠家书》同治丁卯《与诸子》附郭嵩焘与左书

      [10] 五贡分别为恩贡、拔贡、副贡、岁贡和优贡。每省学政三年任满,就会联合督、抚,进行三院会考,在全省选拔出数名生员,大省六名,小省四名,送京参加朝考。这些被选中的生员,就称为“优贡”。

      [11] 同治二年四月初六日。

      [12]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三,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复曾沅帅》。

      胡林翼说:“天下奏牍,仅三把手,而均在洞庭以南”[1];“洞庭以南”,即是湖南;“三把手”,即曾国藩、左宗棠和他自己。李鸿章写奏折也是一把好手,只是当时头角未露,所以不在其选。曾国藩既为“三把手”之一,曾国荃对阿兄在写作奏折方面的意见,自然言听计从,不像论军务那样“每每长篇辩驳”。

      曾国荃补授巡抚,可以“单衔奏事”,便思有所表见。此前军务、人事、饷况,都由其兄代奏,略无遗漏;曾九胸中实无多少不吐不快的“下情”,非得上达天听不可。小孩子新得套鞋一双,不管是否下雨,先穿上出外溜达一圈,曾九急于奏事之情,颇具此种童趣。但是,立言有体有要,像这种没话找话、纯属尝新的不稳重,就是不识大体,所以,曾国藩给他上的奏折第一课,就是:

      “应奏之事暂不必忙。左季帅奉专衔奏事之旨,阙后三个月始行拜疏;雪琴得巡抚及侍郎后,除疏辞、复奏二次后,至今未另奏事。弟非有要紧事件,不必专衔另奏;寻常报仗,仍由余办可也”[2];

      “左季帅”,左宗棠,字季高,时方率领楚军攻战于浙江。“雪琴”,彭玉麟字。此二人被曾国藩当作榜样,令曾国荃效法。曾国荃此时奏事,无非调防布围等琐事,剿灭小股等细事,没有大作文章的必要。中央爱听的是克服城池,捕杀“著名贼目”,不爱听的是军队溃败,丧失守地,这两种大喜、大忧,都不能隐瞒不报,要据实上陈。其他琐细事务,属于地方、军队首长职权范围,可以自行处理,不是谕旨垂询,自无屡渎天听的必要。除此之外,减少主动奏事次数,还有另外一层深意。

      京官不知外事,外官不谙体制,历来是中央、地方聚讼纷纭的根源。六部制度,有则有例,构成一套严密繁琐的操作章程,不要说一般外官,本部堂官也不一定就明白其中关键。真正掌握这套章程的人,多是部中胥吏,他们地位低,工资少,不避繁冗,就怕清闲。因为,非如此不能凸现业务才能,非如此不能借事生财;借事所生之财,名曰“部费”,尤为胥吏“喜事”的根本动力。“部费”是什么呢?一语以蔽之曰:贿赂。举个报销的案例,就能知道不容于法的“部费”,实具有内在“合法性”,而舞文弄法的胥吏,亦具有程序“正当性”。战事完毕,统帅例须向户部报销军费,而户部胥吏则借此索要“部费”。打仗是公事,报销也是公事,军方出具费用明细,财政部门加以审计,公事公办,多退少补,其中何有贿赂一说?可分为两种情况,加以考察:一、将领有贪污之嫌,账目经不起推敲。胥吏要求将领分一杯羹,则审计时睁一只眼闭一支眼,船过得舵也过得,大家按比例分赃,公私两便;一、将领清廉,账目清楚。胥吏利用熟悉部门则例的优势,大至报表格式、报销标准,小到银钱成色、库存实数,绞尽脑汁加以刁难,或无中生有造成冤案,或迁延时日造成耽搁。将领不胜其烦,只好散财消灾。这就是部费的内在“合法性”。胥吏索要部费,众生平等,从不吃软怕硬,一概雁过拔毛,这就是部吏的程序“正当性”。福康安征西藏,军功显赫,回京后,照例往户部递交会计账册,报销军费。他依仗军功,且自忖深得帝心,故悍然不提部费。部吏基于前所说“合法性”与“正当性”,登门造访,“贺喜请赏”(“赏”即部费)。福康安大怒:“幺麽小胥,敢向大帅索贿赂乎!”部吏不卑不亢,说:

      “索费非所敢。但用款多至数千万,册籍太多,必多添书手,日夜迅办,数月之间全行具奏,上方赏功成,必一喜而定。若无巨资,仅就本有之人,分案陆续题达,非三数年不能了事。今日所奏乃西军报销,明日所奏又西军报销,上意倦厌,必干诘责,物议因而乘之,必兴大狱。此乃为中堂计,非为各胥计也”;

      部费是陋规,所以胥吏要为此另立名目。数额太大,报表太多,只有“多添书手,日夜迅办”,才能速报速结;意即增添人手和加班的实际费用,名正言顺,绝无“贿赂”之意。倘无此项费用,那么,几个月的财务审计,可能要“三数年”方可毕功。本来,大军凯旋,龙颜大悦,打铁趁热,报销之事“必一喜而定”。倘若迁延数年,“今日所奏乃西军报销,明日所奏又西军报销”,喜闻战胜攻取之情逐渐冷却,警惕中饱干没之意油然而生,于是“上意倦厌”,必定嘱咐部吏对账目严加审核。稍有差池,“必干诘责”,而“物议”四起,纪检监察部门必闻风而动,帐务方面的技术错误就可能上纲上线,成为原则错误,乃至成为犯罪证据,“必兴大狱”。所以,用于雇人加班之“部费”,实为保护“中堂”的政治生命,并非满足“各胥”的私欲。说辞堂堂正正,情理俱当,所暗示的后果,极能撼动人心。所以福康安“闻之,大为激赏,遽饬粮台以二百万与之”[3]。

      通过“部费”这种极端案例,我们可以知道中央、地方之间,存在着一种合作与竞争共存、公务与私情并济的微妙关系,并由此想见日常办公各项事宜,无不暗蕴风波和机险。军费报销等事,可以公然索取部费,保举人才、奏减地税等事,部吏不便于借事生财,那么,就会借机生事,在制度条文间上下其手,时刻对外官晓以颜色,示以趋向。秉公办事尚不免于被矫驳,倘有实在把柄被胥吏掌握,情形必更加危险;王公亲贵尚不免于被敲诈,倘身份地位远不及此,情形必更加难堪。很多地方上、军营中习以为常的措施,本未能尽符各部则例,规避之法,无非多做少说,略不与闻。作奏之人如何取舍,如何叙述,以求避开风险,便是极高深的学问。对于曾国荃这样的新手来说,在未掌握心法之前,少说话,少奏事,才是最安全的自保之术。所以,曾国藩教给他的第一招就是:“非有要紧事件,不必专衔另奏”。

      不会说话,固然少说为妙,但总有许多“不得不说的故事”,令人不能噤口。那么,通过训练,尽早掌握表达技巧,就是新任大员的当务之急。曾国藩给他拟定了一个教程:

      “眼界不必太高,自谦不必太甚。目下外间咨来之摺,惟浙、沪、湘三处较优,左(宗棠)、李(鸿章)、郭(嵩焘)本素称好手也。此外如官(文)、骆(秉章)、沈(葆桢)、严(树森)、僧(格林沁)、吴(棠)、都(兴阿)、冯(子材)之摺,弟稍一留心即优为之。以后凡有咨送摺稿到弟处者,弟皆视如学生之文,圈点批抹,每摺看二次,一次看其办事之主意、大局之结构,一次看其造句下字之稳否。一日看一二摺,不过月馀,即可周知时贤之底蕴。然后参看古人奏稿,自有进益。每日极多不过二三刻工夫,不可懒也”[4];

      “眼界不必太高”,意谓不要出手便欲跻身于古今作者之林,捐除文学青年动辄以文学大师为自我期许的毛病。“自谦不必太甚”,意谓天下督抚都是血肉之躯,中人以上之资,稍加以学,尽可造其堂奥,毋庸自卑。这是此教程的基本纲领。取法乎上(左、李、郭),能得乎中(官文诸人),则是此教程的教学目标。“每摺看二次”,历时月馀,乃能尽快熟悉流行体裁。“然后参看古人奏稿”,则能斟酌今古,推陈出新,全面提升作文水准。这是具体教法。每日“二三刻工夫”,则是课时标准。当时军务繁忙,曾国藩还来不及给他编写教材。克复南京后,曾国荃回乡修养,曾国藩便选取汉唐以来十七篇名臣奏议,编成二卷《鸣原堂论文》,供其专门研讨。此是后话不赘。

      日课规定之后,还要具体指示机宜:“弟文笔不患不详明,但患不简洁”[5];“简洁”为什么比“详明”重要呢?中央固然要了解详情,但是每天看那么多本奏折,倘本本“详明”,不但有伤目力,兼且劳渎精神。政事繁剧,军情变幻,能于纷乱中出以“简洁”之笔,条分缕析,令读者甫观即得其要;较之“详明”罗列,徒使读者茫无头绪,自然要好得多。所以,中央希望看到的奏折,乃是提纲挈领、简明扼要的简报,而不是细大不捐、泥沙俱下的详禀。咸丰四年春,曾国藩兵败靖港,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汇报军情,叙事“详明”,但不“简洁”,未能扼要说明事件的时间次序和因果关系,奉到朱批:“此奏太不明白。岂已昏愦耶?”[6];亦是此后他极为重视“简洁”的原因之一。同样的错误,自不希望乃弟重犯一次,故于奏折写法,首标“简洁”之旨。

      奏折写作,除了上述大原则,细节上的注意事项也不少。例如,克复南京,曾国荃作为当事者,理应第一时间驰奏报捷,这份奏折怎么写呢?距克复南京尚有大半年,曾国藩就为他预先设计了一个包括署名次序、行文格式的范本,曾国荃所要做的仅仅是填空而已:

      “金陵如果克复,当会同彭(玉麟)、杨(岳斌)三人前衔,将大略情形飞速入告。摺首云‘为官军克复金陵,谨将大概情形先行驰奏,以慰宸廑,仰祈圣鉴事’;摺末云:‘伏祈皇太后皇上圣鉴。再、臣等前接曾国藩密函:金陵如果克复,嘱臣等三人先将大概情形会奏,早到京一日,圣怀早得宽慰一日。其详细情形,仍咨由官文、曾国藩会奏;等语。除将详细战状另咨楚、皖续奏外,合并声明,谨奏’;其摺愈短愈妙。洪秀全之下落,银钱之多寡,不可不说大概,此外皆宜略也”[7];

      彭、杨二人是水师统帅。攻克南京,陆军功劳最大,但是水师协围水面、运送粮饷军备,功不可没,故需三人会衔。摺首、摺末云云,是公文标准字样。摺末的“再、臣等前接曾国藩密函”云云,则有如下深意:曾国荃是前敌指挥,但不是全军统帅,那么,大型战役的战状,不应由曾国荃汇报,而应由钦命节制四省军务的曾国藩汇报,否则即是僭越。可是,战报从南京传到安庆,再传到北京,必然不如直接从南京传到北京来得迅速。捷报“早到京一日,圣怀早得宽慰一日”;发乎非常之情,止乎非常之礼,所以曾国荃要以此解释“越级上报”的程序错误。“详细情形,仍咨由官文、曾国藩会奏”,可见领衔受此殊荣者,是官文,而不是曾国藩。官文远在湖北,虽有派兵克复九江、筹饷支持前敌之功(实际操作则当归功于胡林翼),但并未实际参与攻打南京,为什么由他领衔呢?很简单,出身论而已。官文是满人,他来领衔,较由曾国藩这个汉人领衔,更易消弭朝廷对汉臣居功握权的隐忧,更能体现满人治满的优越性。所以,曾国藩决定由官文领衔,续奏详细情形。“再”云云这段补充,以退为进,非常巧妙的平衡各方利益,为湘军系人物在将来政局中继续发挥影响作了铺垫。湘军建立奇功,天下尽知,固非区区排位可以掩盖,则并不会因此减损眼前的名望和事后的封赏;谦让之际,不仅消除了中枢的戒心,还自然而然赢得了此后长期的政治信任。如果让衔是学道有得之证,那么,“其摺愈短愈妙”,则是阅历有得之言。“贼酋”是死是活,一定要有交待,死要见尸,拿获要录口供,逃走要知去向和人数。“贼赃”若多,政府会以此作为赏金,而吝于拨款;若被将士私掠私分,能否惩治追缴,需要临时判断;若为数甚寡,似乎不合常情,容易引起物议,则应列举事实加以澄清。首先入城人员,其封赏大大优于其他将士,那么,开列请奖名单,是照实汇报,还是在功劳、苦劳之间斟酌取舍?那种方案最能平衡军内各部利益?种种具体问题,决不能在仓促之间作出定论,所以,“其摺愈短愈妙”。

      没有深刻的政治远见,没有丰富的办事经验,没有周到的人情揣摩,设计不出这份看似简单的范本。西谚云:魔鬼藏身于细节;曾国藩可以在关键时刻替曾国荃预先制定降妖伏魔的方略,但不能保证曾国荃正确处理好每个细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商英国兵船助攻南京一事,曾国荃就因道术未臻醇熟而栽了个大跟头,弄得灰头灰脸,十分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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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林翼全集?书牍》咸丰九年正月初一《致左宗棠》。

      [2] 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3] 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

      [4] 同治二年七月初一日。

      [5] 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6] 《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咸丰四年四月十二日《靖港败溃自请治罪摺》。

      [7] 同治二年十一月初五日。

      没有深刻的政治远见,没有丰富的办事经验,没有周到的人情揣摩,设计不出这份看似简单的范本。在为曾国荃度身订作的奏摺学教材《鸣原堂论文》的序言中,曾国藩说点评奏摺的用意在于“兄弟相戒以免祸”,这个实用摺稿格式无疑就是“相戒以免祸”的最佳典范,而此前曾国荃因摺稿惹“祸”,则是这个范本得以出现的现实因素。两个多月前,因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称总署)咨商英国兵船助攻南京一事,曾国荃就惹了个不大不小的祸,弄得自己灰头灰脸,十分狼狈。

        

        

        

        这个祸是怎么闯的呢?那就先得说说议政王奕阅办的一件尴尬事。咸丰十一年五月间,奕阅奏请购买英国军舰用于“剿贼”,奉旨俞允,令湖广、两江、两广督抚妥筹[1]。那时候湘军正在进攻安庆;而江、浙一片狼藉,亟需水师进驻,配合陆军作战。于是曾国藩复奏:“购买外洋船炮,为今日救时第一要务”;但是,他所谓的“要务”,却不是说只要购买了外洋船炮,就能在军事上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另外一层意思:“凡恃己之所有、夸人所无者,世之常情也;忽于所习见、震于所罕见者,亦世之常情也。轮船之速,洋炮之远,在英、法则夸其所独有,在中华则震于所罕见。若能陆续购买,据为己物,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2];对这些洋人“夸其所独有”的“奇技淫巧”,他的态度是聊备一格,作个摆设而已。日久天长,积少成多,君臣国人“见惯而不惊”,洋人也就“渐失其所恃”。洋务派的“中体西用”,颇为后来全盘西化者诟病,曾国藩此时的态度则顽固到“用”一下也不情愿,买来看看就够了。

        

        

        

        这种原则同意、骨子里不以为然的态度,总署诸公自然看得出来,加之湘军旋即克服安庆,军情稍缓,于是,对购买船炮之事“悉心讲求”,“迟之又久,未敢率行骤办”。直到传来太平军欲购买美国军舰的谍报,迫于军备竞争的压力,总署才重开外贸谈判,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定稿主要内容为:筹拨沪粤各地关税,作为购船款,合同签订即预付一半,交验后付清余款。英舰驶至中国,由中国总兵官“总统”,兵弁从湖南、山东、满洲招聘,酌情聘用一些外国(不限于英国)人作为舵手、炮手。合同从同治元年正月开始生效。二年四月,自称“大清国唯一海军大臣”的李泰国抵达北京,为交接军舰作准备。由于对建设清国海军抱有过分的热情,他的最新建议已经全盘否定了原订合同除付款方式外的所有条款。他任命英国人阿思本为舰队“总统”,随船带来六百多名外国官兵,清一色的海龟,根本没有放土鳖上船的意思。总署“不胜诧异”,迅即“严词驳斥”,“相持几至一月”。大清国外交部门的谈判原则历来讲究“必也正名乎”,名正则言顺、事顺,六六大顺。于是,几经“折冲”、“晓喻”,“唯一海军大臣”李泰国俯首听命,同意设立一个“汉总统”,将阿思本降格为“帮总统”,二人“均听所在用兵地方督抚节制调遣”,共赴国难,协剿金陵。原订条款与此相悖者,尽行废除。然则,一个技术设备引进项目,转瞬间变成了英国带薪自愿军“抗贼援华”的军事合作。但是,从制度创新层面进行考察,我们发现,由国人出任董事长(“汉总统”),外国职业经理人出任CEO(“帮总统”),国有资产不致流失,国家主权未受侵犯,实在是外交、军事上的双赢佳例。[3]

        

        

        

        不过,在谈判上取得了巨大胜利,具体操作尚需曾氏兄弟、李鸿章诸人负责,故总署将外交通报咨发各处,妥议妥筹。曾国荃就在奉命咨商时栽了跟头。

        

        

        

        二年五月,水师攻克九??洲,长江肃清。鲍超随即渡江,围住南京北面。八月,陆军攻克南京东南面几处坚垒。同时,李鸿章和左宗棠在江苏、浙江两地连连胜仗,李秀成等部俱受牵制,无力回援南京。因此,自去年五月进扎雨花台,合围还是雕剿、“呆兵”抑或“活兵”的两难局面,似乎渐至解决之时,而攻克南京也只是个时间问题。那么,像任何一个名心未褪的正常人一样,曾国荃不得不严肃思考独占大功的可能性,对任何外力协攻的建议,首先生发的就是抵抗心理。恰在其时,总署咨商函稿来了。设身处地,读者诸君会采取什么态度应对这次挑战?

        

        

        

        此次咨商,没有采用谕旨垂询的形式,而由总署分别发出密函。曾国藩接到密函后,迅即回复,并通知曾国荃:“西人助攻金陵、苏、常,似非总理衙门之力所能阻。余下次有信,必痛陈之。昨复一信,言李泰国七船之事,兹抄寄弟览”[4];第一句话,说的是驻沪英、法军队请求协同李鸿章攻打苏州、常州乃至金陵,尚在草议,后亦未果,从略;第二、三句话,则将个人对李泰国舰队助攻南京的意见透露给曾国荃,希望他作为回复总署密函的参考。我们先看看曾国藩的回复。他先重申咸丰十一年的意见:

        

        

        

        “购买洋船之议,国藩叹为救时第一要务,盖不重在剿办发逆,而重在陆续购买,据为己有,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

        

        

        

        看看而已,无所用之。“不重在剿办发逆”,意思就是毋庸助攻南京,这是此信的主题。但是,这句话、这个意思,也就出现一次,其他洋洋洒洒千余言,都在谴责李泰国背弃前言、别出心裁的毁约之举。选一段最为“警策”的看看:

        

        

        

        “购船云者,购之以为己物,令中国之将得为斯船之主也。若仍另带中国师船,则蔡国祥仍为长龙、舢板之主,不得为轮船之主矣。轮船之于长龙、舢板,大小既已悬殊,迟速更若霄壤。假令同泊一处,譬之华岳高耸,众山罗列,有似儿孙。洋人本有欺凌之心,而更授以可凌之势;华人本有畏怯之素,而又逼处可怯之地。及至约期开行,彼则如箭如飞,千里一瞬;此则阻风阻水,寸步难移。求其拖带同行,且不可得,又安能使彼听我号令、以为进止哉?寄谕所示,悉由中国主持,窃恐万办不到,其势使之然也”;

        

        

        

        蔡国祥是预先挑选接管洋船的水师将领。李泰国与总署谈判,虽设立并尊崇“汉总统”,但根据董事长只管战略不问经营的商业常规,规定“汉总统”不得登舰,“仍须另带中国师船,与轮船同泊一处”;而军舰所用兵勇“已在外国雇定,毋庸添募”,则是遵循CEO(“帮总统”)掌管人事权的国际惯例,要求总署与之“接轨”。因此,“蔡国祥仍为长龙、舢板之主,不得为轮船之主矣”。接下来譬喻纷陈,都是预想汉、帮二总统“同泊一处”,参差难办的尴尬情形。但是,总署诸公决非在智商、情商方面有所欠缺,预计不到这些不便之处,而是“与李泰国集议之时,必已百端辩诘,舌敝唇焦”,“彼则挟制恫喝,持之愈坚”,于是,“万不得已,隐忍而俯从其所请”。米已成炊,再想改作糍粑是不可能了,能作的也就是炒个蛋炒饭而已。曾国藩“忝为疆吏,敢不体朝廷深意,委曲求全?”“委曲求全”就是炒蛋炒饭的别称;曾国藩不愧“巧妇”,一下就打了两个蛋:第一个叫“虚与委蛇”,第二个叫“疏而远之”。

        

        

        

        “虚与委蛇”,就是在对方“仪文不甚倨傲、情意不甚隔阂”的情况下,分船同泊,“徐讲统辖之方”。“疏而远之”,则是在对方“意气凌厉”,“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的情况下,“既不与之同泊,亦不复言统辖”,干脆“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

        

        

        

        毫无疑问,第二个蛋是恐龙蛋。周情孔思,房谋杜断,一切赞美大智慧、真聪明的语词,都可用来赞美这个绝妙构想。你不是仗着几吨铜铁,夸奇炫独么?我不是买定离手,不能撤注么?那好,我先照单全收,不伤和气;然后移赠友邦,另结交情。东南大势已定,固不必借重其力协攻南京,有什么脾气,有什么骄气,我让你发不到我身上。唯一的损失,“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四万之用款”而已,“以中国之大,视之直如秋毫,了不介意”![5]

        

        

        

        或者将以曾国藩此番言论视为狭隘的民族主义,或者视为丧心病狂的官僚作派。但是,我要提醒读者,这一切的前提,是默许李泰国公然背叛合同初稿,而非作蛊作祟规避合同义务。列强借机启衅,固为常态,但是通过将商贸合同强行转为军事合作这种方式来启衅,是不是稍嫌曲折?人家因鸦片开战,业已表明其底线在于经济利益,船款既经认账,则实无再起波澜的必要。因此,曾国藩之所以发表此一怪诞创意,在于看透了此事的本质:总署实是屈服于李泰国个人的强嚣,而非迫于英国政府的压力。李泰国身为总税务司,在军事上过多介入,在其个人,固有思出其位之嫌,在其职守,必被越俎代庖之责。可以断定,李泰国此次改约,并非政府授意,而是个人即兴。总署倘真能据理力争,李泰国势必不能“持之愈坚”,曾国藩也毋庸出此惊人之论。而回信中无一语涉及于此,乃是真能体会总署诸公的苦衷:昏昧畏葸一至于此,精通明断如奕阅、文祥者,岂不自知?而所以忍辱含羞如此,则在于他们并未掌握决策所需的足够信息。战乱以来,奕阅、文祥最远就去过天津,地方情形全通过文牍章奏了解,外国情形所知更少,所以要咨商,要交流,要探听下情,要了解军方实力是否足以支撑总署作出更改成议的决定。曾国藩用荒诞派手法忽略掉总署诸公的尴尬,暗示可以决裂的信心,既保存对方颜面,又提供解决方案,这种一流的政治智慧,实在值得再三回味。

        

        

        

        这封信就是曾国藩“抄寄弟览”、提供给曾国荃作为回复参考的范本。可惜,曾国荃作为一介武夫,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当然,他不至于傻到追究总署前此昏昧畏葸、“俯从其所请”的难言之隐,但是,他被名心蒙蔽,自作聪明,犯了另外一种错误。当日曾国荃回复咨商的信文,已不可考,但从廷寄及曾、李二人致函可以了解他的主要意见。

        

        

        

        十月六日上谕摘录了曾国荃的意见:“江边仅金陵一城未复,长江水师帆樯如林,与陆军通力合作,定可克期扫荡,实不藉轮船战攻之力。并因轮船所需经费甚巨,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以资酌济”;

        

        

        

        八月二十七日曾国藩致函曾国荃:“弟十九日疏陈轮船不必入江,而以巡海盗为辞,殊可不必”;

        

        

        

        九月八日李鸿章致函曾国荃:“大疏请派轮船捕海盗,是李泰国七船结穴处,不比师门公赏各国之议,过于奇特。批旨若何?”[6]

        

        

        

        综观上述谕、函,我们可知曾国荃的主要意见有两条:一、毋庸助攻南京;二、派遣洋舰巡海。

        

        

        

        第一条,曾国藩复函内,有一句也仅有一句提到洋舰作用“不重在剿办发逆”,曾国荃复函被上谕引用“江边”云云,就有三十九字之多,根据谕旨引用大臣章奏仅抄要点的惯例,那么原文论证此一观点,必更繁冗。同样一个意思,曾国藩写一句,曾国荃为什么写那么多句呢?前线将领更了解具体情况?还是基层干部更知道形势机宜?“不重在剿办发逆”与“实不藉轮船战攻之力”,哪种说法更含蓄有味呢?提出正确的问题,比解答问题更难能可贵;因此,我不拟自问自答,而将研读重点放到第二条“派轮船捕海盗”。

      南京围局渐成,“长江水师帆樯如林,与陆军通力合作,定可克期扫荡”;上至朝廷,下至江、皖、苏、浙各部军队,无人不知,曾国荃不愿他人分功的心意,也是中外俱鉴。只要战事无所停顿,日有进展,则朝廷乐于观其成,同僚不便扫其兴,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但是,曾国荃终究只是一军统领,而非全局统帅,当总署咨商洋舰事宜,固可就事论事,发表“不藉轮船战攻之力”的意见;轻言“派轮船捕海盗”,居然以调度全局自任,则有语侵尊上的嫌疑;谈兴正浓,收不住口,甚而“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则俨然指示机宜,全未考虑此事自有钦差、总署、军机诸公筹划,不劳前敌将领代谋。

      最为微妙之处,则在于:李泰国舰队一事,无济实用,耗费巨资。无济实用,可以“形势比人强”解之,一两年前,谁敢设想今日的乐观局面?决策过于保守,也是无可奈何之事,不算大错。耗费巨资是决策失误后的必然后果,本非大错;但在此时,则是大错,因为,这笔巨资的性质已经发生根本改变。这笔巨资,已非当初作出保守决策时的资金投向错误,而是对方悍然违约、总署懦然“俯从”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投资者不但失去设备的实际控制权,并被追加设备运维、人员薪酬等费用,还要承担外国军队横行内江、大局无法调控的政治和军事风险。简言之,总署诸人因谈判失误,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当局者知道这点,旁观者如曾、李,对此亦有深刻的认知。只是议政王奕阅参与祺祥政变,为皇室第一功臣,余威犹在;兼之大敌当前,不宜掀起内争,所以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在回复密函时,不仅不埋怨办理失宜,对耗费巨资这个话题,更是小心翼翼,绝口不提。尤有甚者,曾国藩说:“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四万之用款”,“以中国之大,视之直如秋毫,了不介意”;轻描淡写间,将国有资产流失这等大错编排成“秋毫”小眚,为总署诸人占一地步,开一境界,坏事变成好事,被动化为主动。混淆是非也好,矫干逆说也好,总之,他的回信体用兼备,词义俱赡,最能抚慰总署诸公悔疚惭恨的心。所以,奕阅复函曾国藩,极佩其说[1]。

      曾九纵无乃兄如此大智慧,只要有问则答,不及其他,未尝不是正解。可是,他不但倡改设备用途(由助剿南京变为巡捕海盗),竟还说:“因轮船所需经费甚巨,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以资酌济”;这不摆明在指责总署决策失误、浪费巨资,亟需补过么?李鸿章九月八日致函,云:“大疏请派轮船捕海盗,是李泰国七船结穴处”;“结穴”,是堪舆家术语,所谓地脉顿停之处,地气蕴积之所,具体表现为地面的?j、突。触动“结穴”,必然坏了风水,坏了风水,必然要触霉头。所以,李用“结穴”一词,含蓄指出曾国荃触了总署的霉头。十天后,则更明白的说明这层意思:

      “调停轮船一疏,此乃总理诸老疚心之事,不免触恼成怒,公然言之,致触忌讳”[2];

      曾国藩因此批评曾国荃,则更为严厉,到了触及灵魂的地步:

      “弟十九日疏陈轮船不必入江而以巡海盗为辞,殊可不必。弟意系恐李泰国来金陵搅局攘功,何不以实情剀切入告?‘苦战十年,而令外国以数船居此成功,灰将士忠义之心,短中华臣民之气’等语,皆可切奏。凡心中本为此事,而疏中故托言彼事以耸听者,此道光末年督抚之陋习,欺蒙宣宗。逮文宗朝,已不能欺,今则更不宜欺矣。七船之事,余曾奏过三次,函咨两次,即不许李泰国助剿金陵、苏州。李少荃亦曾上书恭邸二次。计恭邸亦必内疚于心,特以发贼未灭,不欲再树大敌,故隐忍而出此耳。君相皆以腹心待我兄弟,而弟疏却非由衷之言,恐枢府疑我兄弟意见不合,又疑弟好用权术矣”[3];

      曾国藩既是讲究畏慎之学的道学家,又是早达科举、谙练宦情的老干部,一内一外,兼修并济。严批其弟,也就从为官之术和作人之道入手。

      “凡心中本为此事,而疏中故托言彼事以耸听者,此道光末年督抚之陋习”;能深知“道光末年督抚之陋习”者,在道光末年,不为地方大员,则任在京高官,或得高人点拨,否则,无从得闻其详。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曾国藩由翰林院侍讲学士(从四品)超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正二品),连升五级,自叹“湖南三十七岁至二品者,本朝尚无一人”[4]。道光末年,升官晋级,多论资格,无关才干,所以龚自珍要大声疾呼“不拘一格降人才”;曾国藩升官如此迅速,要说不藉奥援,但恃才能,谁也不会相信。他的奥援是谁呢?王贻运晚年畅谈旧事,说:“曾侯始起由穆鹤舫”[5];鹤舫、穆彰阿字,道光间第一权臣,即是曾国藩的奥援。嘉庆、道光间,穆彰阿屡任乡、会试考官,多次参与复试、殿试、朝考,遍任国史、玉牒、实录诸馆总裁,于是,门生、故吏遍布朝野,号为“穆党”。曾国藩无疑是一名“党员”,从提拔速度来看,决非普通“党员”;曾国藩于同治七年再度入京,专程去穆家看望“帅相”后人,“不胜盛衰今昔之感”[6],从私人交谊来看,定是骨干“党员”。然则,道光末年,曾国藩年少官高,兼有当朝第一人提携指点,难怪他能真切体认“道光末年督抚之陋习”,并以此儆诫其弟。

      “凡心中本为此事,而疏中故托言彼事以耸听者”,这种指东打西的做官诀窍,在道光朝通行无阻,为什么咸丰间“已不能欺”,同治间“则更不宜欺”了呢?“不能”以此欺咸丰,有两个原因。一、咸丰是少年天子。道光三十九岁即位,咸丰二十岁即位,父子俩帝术孰高孰低,不好评价[7],中年、少年性格迥异,却是常情。道光当了大半辈子的皇孙、皇子[8],在太子争夺战[9]中不断成熟,及登大宝,早已是城府极深的中年人。一般来说,中年人喜好稳重,不事轻狂,乐于曲尽其妙,不惯直抒其情;按照我们唯物论者的观点,皇帝也是人,也要符合人情世态,那么,臣下与之周旋,就不得不投其所好,尽量适应中年皇帝业已形成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可是军国大事、臣子私情总会与之发生冲突,如何消除异见、博取共识,便成为道光一朝宦学的关键。于是,“心中本为此事,而疏中故托言彼事以耸听者”。咸丰就不一样了,少年人好直恶隐,不耐烦嚼话头、斗机锋,臣下章奏尽可依据情理,畅所欲言。若再言此意彼,被皇帝反话正听,反而会弄巧成拙;不慎被皇帝识破机关,加以诘责,则更为不妙。二、曾国藩有切身教训。咸丰七年,他“托言”父丧守制,“心中”却欲得督、抚之位,以求解决“客军”远征的各种麻烦。奏上,被咸丰识破,对他明里谋忠尽孝、私底下讨价还价的行为极其不齿,一怒之下,遽尔弃用[10]。他经过此番磨练,“始知自己本领平常之至”[11],发现以前的“宦学”已经跟不上今日的“学术潮流”,遂全盘摒弃道光陋习,事事以畏、慎处之,以求达于至诚。因此两点,他要说“逮文宗朝,已不能欺”。至于“今则更不宜(以此)欺(皇太后、议政王)”,理由很简单:二后一王的黄金搭档,不费一枪一炮,就完成了祺祥政变;其机智谋虑,实非常流所及,其明通决断,更在咸丰以上。柔能克刚,拙能用巧,实在没有再耍道光牌花枪的必要。而且,同治元年正月,即命曾国藩以两江总督协办大学士,超授曾国荃浙江按察使,“君、相皆以腹心待我兄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更无谓故作狡狯,被人怀疑为“好用权术”了。

      前引曾国藩复函,直截了当说明:购买洋舰,“不重在剿办发逆”;然此语在信首偶一露面,便再无下文,他所以不加阐发,乃是明白立言的体、用之别。曾国藩是全局统帅,当持大体,“不重在剿办发逆”,就是大体。描述大体,贵在简要,所以一句话说一次足矣。曾国荃是前敌统领,独当一面,是朝廷“用”来办具体事的人,谙娴军旅,深得下情。那么,“苦战十年,而令外国以数船居此成功,灰将士忠义之心,短中华臣民之气”等语,由曾国荃来说,更为恰当。本国军队能够独立完成“剿贼”大业,有什么必要引狼入室,让外人来“搅局攘功”呢?将士血战十年,有什么理由将此大功拱手让人呢?两兄弟倘能分言体、用,就像编辑创设选题,记者采写稿件,合之则是一篇堂堂正正的绝好文章,有什么必要藏着掖着“托言彼事以耸听者”呢?曾国荃生怕别人讥讽他拒绝协剿为贪功,却不明白完成任何一件事情,本就要对应到具体的个人;事成赏功,事败罚责,都得有人承受。值此时势,曾国荃恰当其位,既对自身实力有信心,那么,当仁不让,奏此镊功,实在是仰承天意、俯顺舆情的大好事,“何不以实情剀切入告”呢?拥有天时、地利、人和,却不敢独居其功,往轻里说,叫虚伪,往重里说,是缺乏大才,不堪重寄。再往深里说,朝廷当日所望惟在克复南京,尚无暇计较一人之功还是合作之效,所谓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就是这个意思。只有在克复南京之后,平衡满汉势力、防止军权独重、预防帮派勾结等善后事宜,才会提到朝廷的议程。如前所述,曾国藩早有让功官文、裁撤湘军的安排,毋庸曾国荃来自作聪明,杞人忧天。所以,曾国藩要痛诛其心,指斥他患得患失、言不由衷的错谬。

      曾国藩这番话说得极重,自是良药苦口之意;但是曾国荃一贯粗疏,予智自雄,回信狡辩,说心中并无算计,“实见得轮船该用以巡海盗”,故实话实说而已,阿兄不免诘责过当,未能体谅他的“本意”。所谓孺子不可教也,即此谓耶?曾国藩身为兄长,不便穷追猛打,只好说若此“则余前缄之所责为过矣”。曾国荃又有疑焉,担心兄弟间的家信“或传播于后世”;确实,这些信件完全暴露了曾国荃患得患失的小人之心,一经传播,他身后的名誉势必不能完美。曾国藩答曰:“家信稿本,除誊信之李子真(原注:极慎密)外,并无一人得见。此弟之拙见过虑,亦视阿兄太高之故”[12];什么叫“视阿兄太高”?一则自谦,认为自己火候未到,德业文章能否传世尚不可必,遑论家书。二则感叹碍于亲情,徒予姑息,未能消洗掉曾国荃处于功名之际的“拙见过虑”。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测,找不到曾国藩的言论予以质证。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明年淮军协剿事件中兄弟二人的言论,深切体会“一门之内恩掩义”的苦衷。

      虽经曾、李或直接或委婉的批评,曾国荃的复函毕竟发出,怎样批评都避免不了来自中央的薄惩。曾国荃的摺疏被批谕:“(此后)毋庸单衔奏事”;就是说,曾国荃被剥夺了单独上奏的权力。总署诸公看到曾国藩的复信,本来心花怒放,旋又接到曾国荃的复信,必定笑转为嗔。总署老大是恭亲王,军机老大也是他,既然曾家老九这么不懂事,开口即招人厌,干脆封掉他发主贴的权限(“毋庸单衔奏事”),只许在阿兄监护下发言;此后汇报战况等事,曾国荃可以“后衔”附奏,即所有言论须经曾国藩审查后方可上报,省得再犯“兄弟意见不合”的错误,惹人烦恼。曾国荃不知道祸从口出,曾国藩则早料到祸从天降,祸虽不大,但总有一些负面影响,于是写信宽慰:

      “此船乃恭邸数年苦心经营之事,近则既经怄气,又复抱歉,正在十分不自得之际,疑弟摺意含讥讽,故触其怒,而一为发舒,非皇太后另有所咎于弟也”[13];

      恭亲王“苦心经营”了这么件尴尬事,“怄”了谈判的“气”,对前线将士、特别是积极围攻南京的湘军“抱”有“歉”意,“正在十分不自得之际”,你不幸触其霉头,作了他的泄气筒(“一为发舒”),实在是点背不能怨政府。不过,这只是警告处分,不算严责,惟自为宽解而已。曾国荃这下倒是老实了,复函检讨得失,“心气和平,事理通达”,曾国藩赞曰:“大慰大慰”[14]。

      福祸相倚,得失相继,曾国荃这种说话不经大脑的人被贴上封口胶后,那些复杂的人事关系、笔墨官司全部由阿兄代理,他反而能专心致志,一意部署军务,遂在同治三年元月,完成对南京的合围。而中央在“博采众论”后,痛下决心,“将轮船撤退”,并在新一轮谈判中采取强硬姿态,取得“辉煌”成果:英国军舰、兵勇全部退回,英国并归还预付船款。已经发生的薪酬、差旅等费用,则由中方支付。额外奖赏阿思本一万两银子。撤销李泰国总税务司职务[15]。实事求是地说,此种谈判成果,在中国近代史中,称得上是外交方面的成功案例。美中不足的是,斡旋其中、对达成协议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并不是宣言“分赏各国”的曾国藩,而是另一个英国人,二十九岁的赫德(Robert Hart)。他在中、英政府间上下其手,藉此挤走一心要为中国海军做“贡献”的李泰国,自己如愿以偿成为第二任总税务司。此后,他控制中国海关达四十八年之久,极为深刻的影响了近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

      如果说,战天京时当局诸人的怦然心跳汇成一部交响曲,主题必然用来展示曾氏兄弟在此过程中的真情互动,洋船事件只算一个俏皮的小插曲,而中段插入、几乎喧宾夺主的淮军助攻事件,则是一段扣人心弦的变奏。作为百年以后聆听此曲的爱乐者,不仔细考察此段变奏的进入、发展以及嘎然而逝的怪异休止,则必不能完全理解整部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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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治二年十月十七日《致沅弟》:“恭邸有信寄余,即佩予八月十二日一函之说”。

      [7] 清廷祖制,凡后世皇帝有失尺地寸土者,不准在陵墓内设立“神攻盛德”碑。道光任内打输了鸦片战争,被迫五口通商,视为失地,故无此碑。咸丰任内再输一次鸦片战争,亦不得立碑。从这一点看,父子在伯仲之间,难分优劣。参见刘世禺《世载堂杂忆?清陵被劫记》。

      [8] 嘉庆四年,立次子?F宁为皇太子,即道光。但是,根据祖制,立谁为太子,只有皇帝一人知晓,并不公布。故直到嘉庆廿五年,仁宗临死,才宣布此条消息。所以说做了大半辈子的皇孙、皇子。参见《清史稿?本纪》卷十七《宣宗本纪》一。

      [9] 皇子们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情形,可参看本书《祺祥故事》相关段落。

      [10] 详情参观本书《每闻春风之怒号》相关段落。

      • 家园 【文摘】全版战天京(by谭伯牛)2

        淮军,是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仓促组建的。当然,研究清朝军志和太平天国的历史学家罗尔纲先生一定不同意我这种观点[60]。此篇专讲故事,无暇辩证;我引用两段材料,证明李鸿章之所以受命援助江苏、成为淮军领袖,并非出自曾国藩的本意,则淮军是否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仓促组建,读者自能体会。

        第一段材料,乃当日身在曾幕的欧阳兆熊所记:

        “(曾国藩)欲保一苏抚而难其人。余谓李广才气无双,堪胜此任。文正叹曰:‘此君难与共患难耳’;盖犹不免芥蒂于其中也”[61];

        这段对话发生在咸丰十一年冬。中枢频频接到参劾江苏巡抚薛焕、浙江巡抚王有龄的奏折,饬令曾国藩“察看”二人“否能胜任”,并命“择其智勇兼全、堪胜封疆将帅之任者,酌保数员,听候简用”[62]。所以文中说“欲保一苏抚而难其人”。“李广”、“肃毅”,俱谓李鸿章,前者切其姓,后者乃其伯爵封号。欧阳兆熊劝曾国藩将援苏大任委派李鸿章,曾却说他“难与共患难”。这从何说起呢?得从去年说起。咸丰十年八月,曾国藩派李元度援徽州,入城后,坚守未满三日,即被攻破。徽州一破,祁门大营岌岌可危;李元度深知此役失败的严重性,怕被责罚,遂不返回祁门大营。游荡十几天后,终决不妥,这才回营请训。但是,见面后,一味狡辩开脱,曾大怒,痛斥之;李元度不堪训责,负羞而逃。军营岂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曾国藩当下决定严参,命李鸿章作稿。孰料李鸿章认为李元度是共历患难之人,功罪相抵,不应严惩,便说:“果必奏劾,门生不敢拟稿”;曾国藩怒不可遏,说:“我自属稿”;李说:“若此,则门生亦将告辞”;曾国藩正在气头上,乃说:“听君之便”。于是,李鸿章去了江西[63]。此事只能说明李鸿章好讲哥们义气,似乎和“难与共患难”无关,曾国藩为什么要对欧阳兆熊那样说呢?如前所述,徽州一破,祁门大营兵单将寡,岌岌可危,随后太平军大举来攻,相距数十里而已。曾国藩万念俱灰,预先写好遗书[64],准备在此死节。幕客、委员,或请病假或请事假,走了一大半。留下来的则将行李移置舟船,时刻准备逃命。程桓生是曾国藩的棋友,几乎每日要陪曾国藩下一盘棋,见面太频繁,不好意思开溜;但私底下逢人便问:“死在一堆如何?”[65]前此,李鸿章藉李元度事负气出走,现在看来,则不无借机逃遁的嫌疑,所以曾国藩要说他“难与共患难”。后来,鲍超、曾国荃胜仗解围,渡过危机,李鸿章再度入幕。恰逢朝命曾国藩推荐巡抚人选,李鸿章固然“智勇兼全,堪胜封疆”,但曾国藩心中不能不存“芥蒂”,故犹豫再三,终未遽以其名入告。

        第二段材料,则来自王贻运。祁门危急时,幕客、委员纷纷逃逸,王贻运也是其中一员;他有一句诗:“直惭携短剑,真为看山来”[66];就是为此次不甚光彩的行为自我解嘲。他提供的材料则是:

        “李(鸿章)在军中不见知,常发愤怏望,后以沅浦(曾国荃)、俊臣(陈士杰)俱辞避,李乃自请行。非曾(国藩)意也”[67];

        咸丰十一年十月,在沪绅士公推钱鼎铭赴安庆请援。钱于座次痛哭流涕,叩头乞师。此前,曾国藩已安排左宗棠自江西援浙,己军则沿长江向东推进,计划中暂无援苏的规划,一是兵力不敷调配,二是饷源无法落实。钱鼎铭带来的江苏绅士公启(冯桂芬执笔)中,所谓“江苏今日之情事,……有仅完之地而不能持久者三”,除了“有兵无饷之镇江”、“兵单饷乏之杭(州)、湖(州)”之外,还有个“有饷无兵之上海”[68]。因此,钱鼎铭此次带来的,不仅仅是江苏人民吁天待救的悲情,还有上海地区商绅筹集的巨款,所谓“深情款款”也。所以,曾国藩不能不思有以应之。钱的问题解决了,就得解决人的问题。当日,他手下大将只有鲍超、曾国荃,鲍超正在江西东部鏖战,不可抽调;曾国荃克服安庆后,回乡添募士兵,正好可派为援苏之军。朝廷接到江苏告急之信,也点名派曾国荃前去援剿,所以,他便写信给曾国荃:“吾家一门,受国厚恩,不能不力保上海重地。上海为苏、杭及外国财货所聚,每月可得厘捐六十万金[69],实为天下膏腴。吾今冬派员去提二十万金,当可得也”[70];然则,援苏不仅可报国家“厚恩”,还能解决湘军饷绌的窘况,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可是,曾国荃自打攻克安庆后,精力所注,全在克复南京,其他种种,非所思存,故回信拒绝[71]。最适合去的人不想去,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可是,这个“次”,还轮不到李鸿章,曾国藩找的是湖南老乡陈士杰。幸亏石达开这会正在骚扰陈士杰的家乡桂阳,而陈又是大孝子,唯恐“惊忧太夫人”,故在乡率兵防守,“不敢一日离”[72]。就这样,曾国藩高瞻远瞩的目光才由遥远的湖南徐徐收回,落到近在身边的李鸿章身上。而且,根据王贻运的说法,也就是瞩目暗示而已,并未像对待老弟、老乡那样直言托付,所以,“发愤怏望”的李鸿章得学上一回毛遂,“自请”之后方能脱颖而出。这时候的李鸿章,是替补的替补,预备队都不让进,还比不上失意于埃弗顿队的李玮峰[73]啊。

        由此可见,不出现这些阴差阳错的情况,李鸿章怎么做得了淮军的统帅?确定统帅的人选,竟如此富有戏剧性,那支军队的组建,能不仓促?同治三年三月,七艘英国商船装载这支仓促组建的新军,缓缓驶过南京附近由太平军控制的下关、九??洲两处炮台,到达上海。为防止太平军纠察,李鸿章和其他将士一起“闭置西国汽舟中”[74],我想,他心中憋的那股闷气,应该比船舱中的闷气更闷上百倍千倍吧。

        当然,考察历史事实,我们固然要注意个人恩怨的重要性,但也不能一味以个人情感去揣测当事者的一言一行。能成非常之功,必是非常之人;所谓非常,就是说能超乎常情之外,不必事事都出以个人恩怨,而要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曾国藩毕竟是他的老师,曾国藩毕竟是他的领导,曾国藩毕竟是他一生学问功业的奠基者,李鸿章倘因一时受气,遂枪法大乱,那也就不是李鸿章了。仔细考察他抵沪以后的行止,我们才能真正认识他的非常之处。人情、饷事、军务诸端,头绪太多;我们先讲攻取苏州,可知他固然具有但求成功、不择手段的很忍之心,然后再讲拒援南京,证明他更具有止所当止的非常之度。

        李鸿章于元年三月至上海,随即一面操练新军,一面规划大计。六月,亲赴泖湖、淀山湖前线实地考察后,遂大举向西进攻,一年多时间,连克青浦、嘉定、常熟、太仓、昆山、江阴等城。二年七月,程学启会同戈登常胜军,进逼到苏州城下。

        苏州本就是一座坚城,三年来,经李秀成、谭绍光精心布防,更觉坚不可摧:

        “太湖之水,由胥口、鲇鱼口流入苏州胥、盘两门,外绕至娄门、齐门,大河如带,横竖三四道,环绕城垣。该逆凭河筑长城,周围十几里,枪眼炮台,层层密布。长城内,石垒土营数十座,南自盘门、北至娄门,联络扼扎。墙内多穴地为屋,堆土覆板于其上,以避开花炮,布置极为严整”[75];

        淮军攻城,和湘军区别甚大。湘军曾、胡、左诸人最怕“老师坚城”,指示将领机宜时,时刻叮嘱的就是围而莫打。因为,挖地道、搭云梯等等战法,除了造成己方大量伤亡,并不能对守军造成致命打击,遑论攻克。城垣高大,外绕护河的坚城,除了巨型炸炮,别无他法可破。湘军只有一件叫劈山炮的军火,用于守营、野战,效果固然不错;用于攻城,则最多在墙上打凹几个弹坑而已,可以称之为浮雕艺术,绝不敢大言攻城。故九江、安庆之克,都是围上一年多,城内弹尽粮绝,方才大举进攻;从未有兵临城下,不及数月,遽行攻打之事[76]。淮军则否。围城前做好清场工作(即篇首所谓“外围”),是一般军事原则,淮军固如湘军一样遵守;但是,围定之后,淮军即行猛攻,未有如湘军候敌自溃者。原因何在?拥有开花大炮之故也。攻苏州要带上戈登率领的常胜军,主要原因就是能借助其炮火“轰坍”城墙,然后“梯而登之”,甚至“跃而入之”。拥有此等利器,淮军攻城,当然比湘军快捷得多。

        然而,如上引文所示,苏州城的防御,外有护城河、石垒、长城,开花炮距离过远,不能直接轰击城墙,只有破除障碍后,方能直逼城根,架炮开打。而要破除障碍,光有陆军还不行。因为李秀成惯于以攻为守、反客为主,时不时就能从水路派出奇兵来抄围军的后路;不解决这个后顾之忧,陆军一味进攻外城,时不时就会遭遇腹背受敌的灭顶之灾。所以需要水师协助,封锁苏州周遭如西塘、芦墟、阳澄湖、九里湖、黄天荡等十几处水域,杜绝李秀成派出奇兵的可能性。水域既广,汛地[77]又多,势必需要大量水师营哨;李鸿章入苏后,先已携带淮扬水师同行,后逢太湖水师前来接防,此时恰能派上用场。故引文所述苏州城外的石垒、土墙,经水、陆合攻,在十月间一举攻破,淮军、常胜军方能“径抵城下,逼城轰打”,而驻苏太平军见外围屏障尽失,全城俱在开花大炮射程之内,不免“胆寒”,遂有“乞为内应”之举。由此可见,水师于苏州之役,作用巨大。

        但是,这两路水师中由黄翼升率领的淮扬水师,按照全局战略规划,此时应该出现在苏、皖之交的洪泽湖,协剿降而复叛的苗沛霖,怎么仍滞留苏南呢?早在五月间,曾国藩奏复剿苗方略,就提出调黄翼升北上助剿,江苏境内另派李朝斌太湖水师接防[78],奉旨依允[79]。同时,通知李鸿章速遣黄翼升北上[80]。李鸿章听令而行的话,手边就只能留下李朝斌一军;而欲攻苏州,必须封锁周遭所有水域,单单一支水师绝不敷用,所以,为了攻下苏州,他没有遵守这个命令。从五月到十月,曾、李之间的通信,黄翼升水师之行止就成了最主要的话题。曾国藩当然知道李鸿章攻苏州不能无水师助阵的实际情况,但是,安徽巡抚唐训方是湘军将领,正受命进攻苗沛霖,于公于私,他都要施以援手。总统湘军水师的杨岳斌、彭玉麟,则是黄翼升的顶头上司,与唐的关系则又密近于李,故极力支持调派黄翼升北上。朝命、军令、交情,三者合力之下,黄翼升一军没有不走的理由;而终于“梗令”达五个月之久,李鸿章、黄翼升反了不成?这就是前面说的为成功而不顾一切的人之常情在起作用了。淮军虽于一年内攻克十余座城池,但是,不将苏州拿下,就好似有前戏无高潮的养生之法,聊可自娱;不足成其战则胜攻则克的赫赫之功,用能懋赏。统帅如李鸿章,部将如黄翼升,所思所虑俱不能出此范围,所以才一气串通,悍然违命。功利二字连用;克苏州是功,黄翼升一军饷需取自李鸿章,则是利。曾国藩给彭玉麟分析黄翼升敢于抗命的原因,说:“昌歧(黄翼升字)饷项出自沪中,固不能不听少荃(李鸿章字)调遣”[81];罗尔纲先生研究湘军、淮军制度对近代兵制的影响,说最重要也是最恶劣的一点,就是由于军队就地筹饷,统帅私人筹饷,导致国有军队变成私人军队,开创了清末民国军阀割据的局面[82]。曾国藩说黄翼升敢于拒绝统帅曾国藩和直管上司彭玉麟的命令,就是“饷项出自沪中”,不敢得罪财神爷李鸿章的缘故。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种历史现象,我多费点笔墨,用现代行政制度的弊端解释一番。地方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之时,各省都曾发生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为“维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在本地或竟奔赴外省“绑架”相关“涉案”人员的极端案例。按照行政原则,公、检、法等机构都应根据国家法律,遵从上级机构命令,合法行使权力,无庸也不能为地方事务滥用权力。但是,由于中央政府在“饷项”方面不能尽行满足各部门的预定“饷章”、乃至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又超出中央规定的实际“需求”,各部门经费不得不靠地方财政解决一部分。既然部门经费、福利与地方财政发生关系,那么,地方财政的盈绌必将影响各部门的实际收益,于是,各部门不得不应允地方政府的要求,承担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将使用权力的依据由国家法律置换为地方利益,将政令来源由上级机关置换为地方政府,因此,国家权力变成了地方权力。以黄翼升为代表的武装(公、检、法等地方机构),名义上是官军(国家执法机关),却不遵守朝廷(中央政府)和直管上司(上级主管机构)的命令,只听命于为之提供经费的江苏政府或者说李鸿章个人(地方政府),则本质上已经蜕变为地方或者私人军队(地方权力)。

        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法,曾国藩能够理解,但不能够纵容,于是,十月九日,他向李鸿章下达最后通牒:

        “昌歧(黄翼升字)此次再不应调,实不能不参办。……阁下五、六、七月各缄均称待李质堂(朝斌)军到齐,即令黄部换防赴淮,至八月后忽变前说。……楚军历年之规模,彭(玉麟)、杨(岳斌)与唐(训方)之公议,迫我以不得不参”;[83]

        所谓“八月后忽变前说”,即苏州围定后,必须水陆合攻方可致效;而水域太广,淮扬、太湖两军合力才足以布防,故李鸿章不能放走黄翼升,不能遵守黄、李换防的“前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曾国藩不得已,只能“不得不参”。信到之时,李鸿章正在苏州督战,外围墙垒尽被“踏平”,克城指日可待,倘若惮于严命,将水路撤围,必将前功尽弃。所以,他横下一条心,顽抗到底,遂写下这封“词意乖忤,气质不平”[84]的答复:

        “奉初九日钧示,以昌歧不应调、必须参办见责,震悚无地。……蒙调此军以来,鸿章每函必恳暂留,其说不一,先私情而后公事,总之恳留协剿。今苏、(无)锡垂成之局,更难松劲,仍恳吾师检阅前后函稿。此军从鸿章最久而亲,苏省攻剿至急且大,而吾师必欲苦逼!应请暂勿参奏,先檄质堂将各防接替(原注:彼固不肯分船。船单,亦实不敷),而昌歧不行、鸿章不遣,再将昌歧与鸿章一并参奏,死亦甘心!苏省水路,彭、杨、唐诸公皆未亲历,而遽科鸿章以拥兵自卫之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语有之乎?!吾师海量盛德,求勿以此纤芥,致伤天和”[85];

        “先私情而后公事”;所谓“私情”,一是指他和曾国藩的师生之情,一则谓“此军从鸿章最久而亲”,隐喻黄翼升已经改换门庭、换了大哥之意。所谓“公事”,也有两层意思:既云“苏省攻剿至急且大”,言外之意则是协剿苗逆至缓且小了。上一封信,他就很不客气地提醒曾国藩:“究竟协攻苏州与协守临淮?事体宜分轻重,贼势要看缓急”[86];“私情”当厚于门生,“公事”莫急于苏州,可说是占尽情理,“而吾师必欲苦逼”,显见得在埋怨曾国藩漠然无情、蛮不讲理。埋怨归埋怨,耍赖也得有说辞,他的缓兵之计则是等李军“将各防接替”后再调黄军,否则,“将昌歧与鸿章一并参奏”。从五月“调”到十月,从夏天“接”到冬天,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办事的话,早就可以参得他体无完肤了,这会还忝着脸说“死亦甘心”,李二先生真是赖皮到家了。接下来,则是指桑骂槐的“大不敬”,也是此份文本最可玩味的部分。表面上说彭玉麟、杨岳斌、唐训方不下基层,瞎指挥,而紧接着却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语有之乎?!”则非质询“诸公”,而是在直斥曾文正公了。这十三个字的画外音好似在说:“只有你们湘军的事才算是事,只有你家老九的南京才算攻城。苏州就不是攻城?淮军就不配建功?李鸿章就不配做事?我要告诉你:今天的我,不信那一套了。我要告诉你:‘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知道这句话么?你听得懂这句话么?且!”饱含着屈辱的泪水,李鸿章发出告别青涩岁月、进入成人世界的愤怒吼声,这不仅标示他作为个体的独立,也在宣告淮军业已脱离湘军,成为一支独立军队。

        瓜熟蒂落,成长总是意谓着决裂。当然,此处所谓决裂,乃是精神世界的一空依傍,独立寒秋,而非现实世界的谢本师,逐逆臣。因为,冥冥中似有天意,并不愿意破坏这对师生的半生缘。南北事态的顺利发展,消弭了此次忠诚与背叛的危机:写就此信后的第三天,李鸿章就克复了苏州,无庸“暂留”黄翼升;而与此同时,苗沛霖军被陈国瑞攻溃,淮河也无庸黄翼升“协守”。尤为奇妙的是,搭载此信的安迪禄船在途中焚毁,曾国藩并未见到这封“词意乖忤,气质不平”的决裂宣言[87],心中不必凭添无谓的“纤芥”。曾、李二人注定要走上各自的道路,惯于弄人的天意却不著痕迹的消泯了可能的现实决裂,让二人的离合在时间中显现为渐行渐远的温柔轨迹,而不是空间中斩然可辨的北辙南辕。

        大半年后,李秀成在站笼中写“回忆录”,提到苏州失陷:

        “苏、杭之误事,洋兵作怪,领李抚台之银,攻我城池。洋兵见银,打仗亡命” ;

        其实,当日他在城中防守,手下也有白奇文(Henry Burgevine)带领一干“牛芒鬼子”(李鸿章对外国雇佣军的污蔑之辞)帮他作战。“洋兵”云云,实在是乌鸦莫笑猪黑,彼此彼此。不过,对方军中的戈登(Charles Gordon),确实是“打仗亡命”兼擅谋略的的一流人才,比白奇文之流要强上万万。正是他和程学启的合作,才“踏平”苏州城外的石垒、长城,紧逼城下,导致太平军守将郜永宽等人乞降,并引发一场杀降的大风波。在全面介绍杀降事件前,我要引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句诗,帮助读者对戈登获得一个感性的认识:

        其中也有大名鼎鼎的异邦人,

        虽说国籍不同,倒全是自愿投效,

        他们出生入死并非为了拯救祖国

        或王冠,而是想有一天当个将校,

        而且也巴望不时地洗劫城镇,

        这种事对于年轻人当然有味道 ;

        这首诗写于拜伦在意大利参加烧炭党、与奥地利人作战期间,由于来源于生活,所以,对外国雇佣军的刻画,十分妥贴。据说,戈登敏感、多变、理想主义的思想和言行,是因为他的同性恋倾向 ,那么,再加上拜伦所谓“当个将校”的极端荣誉感,读者不难在脑海中推想出戈登将军的大致形象。

        他的中国朋友程学启,原为太平军将领,咸丰十一年驻守安庆,阵前倒戈,向曾国荃投降,妻子未及同行,皆被杀害。怀着刻骨仇恨,在攻打安庆时,极为奋勇,最坚固的石垒就由他“力攻拔之”。湘军攻克安庆后,其锋甚锐,“鸡犬都有升天之望”,但他以桐城“客籍混入其中”,不免受到地域、资格方面的歧视,颇难出人头地。碰上新建淮军这个机会,遂毫不犹豫的转换门庭,从人浮于事的大机构跳出身来,紧跟大老乡李鸿章,参与到筚路蓝缕然而充满希望的创业中去 。一年多时间,他率领开字营攻城拔寨,积功累累,眼前的苏州城一旦拿下,则将成为当之无愧的淮军第一名将。

        程学启和戈登,就是杀降事件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杀降杀降,先降方可得而杀之,我们先说降。

        苏州城本由李秀城镇守,但去年秋天他带兵攻打曾国荃,便委派手下爱将谭绍光留守苏州。攻破曾营失利,李秀成并未回苏,而是渡江北上,随后而西而南,转了一大圈,到处被湘军追杀,无法落足。此时,南京再度告急,洪秀全紧急召调他回到南京。旋即苏州告急,谭绍光“日日飞文前来”,他急于赴援,而洪秀全坚决不允。好说歹说,要他“助饷十万”,方准东去。不得已,李秀成变卖家产、首饰,凑齐十万“保证金”。同时,洪秀全限令他四十日内必须“回头”,否则,“依国法而行”。太平天国除了天父天兄之类的宗教米汤是否还有别的干货,我研究不深,未知其详,但类似这种以私济公的操作手法倒是屡见不鲜。到苏州后,草草几仗,太平军节节败退,防线越退越后,眼见得大势已去。除了谭绍光,其他如郜永宽、汪安均、周文嘉等,都隐约有了投降的意思。某日,李秀成与他们交心:

        “主上蒙尘,其势不久。尔是两湖之人,此事由尔便,尔我不必相害,现今之势,我亦不能留尔。若有他心,我乃国中有名之将,有何人敢包我投乎?”

        爽快人说话就是痛快。熬不下去,你们尽可或走或降,两不“相害”就好。但我是扑克牌上的黑桃A(洪氏父子当是大小王),和敌军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各位就没必要拉着我一块投降了。众人大表忠心:

        “忠王宽心。我等万不能负义,自幼蒙带至今,谁敢有他心?如有他心,不与忠王共苦数年” ;

        古今叛徒措辞,如出一口。李秀成审时度势,察言观色,当然知道他们言不由中。可是反状未露,不能“严其法”;离苏一年多,军队形势大有变化,也不敢“严其法”。诸人欲投降清军,势必献城为功,李秀成不走,那是逼着大伙儿大义灭亲。既然说了“不必相害”,城池也必不能守,就只有识趣而退,成全这桩好事。十月二十日的夜里,出胥门,经光福灵岩,李秀成黯然作别苏州。

        于是,郜云官等人搭上淮军魁字营营官郑国魁这条线,“递禀乞降”。郜、汪先后密约程学启、戈登在洋澄湖边“单骑相见”,湖光秋色中,吃大闸蟹,喝花雕酒,谈笑间定下大计(伯牛按:此分食单系鄙人揣测之辞,暂无可靠史料证明)。双方都相信洋人最讲信用,遂由戈登居间做保。谈判有两个结果:一、献城;二、“生擒忠逆或斩慕逆首级来献”。“慕逆”就是慕王谭绍光,他是死硬分子,“坚忍凶狡,百倍寻常”,又是攻陷杭州、湖州的首犯,血债累累。不能活捉李秀成,就得提他的头来见,否则无以表示诚意。李秀成的出走,固然是自己机警,小半也是郜、汪等人念及旧情,不忍加害,乃在言语神态间暗示他避身远祸。而他不便将此情况透露给谭绍光,否则会立即发生内部火拼,白白送了众士兵的性命,而无补于大势。李走谭留,实在是形势所逼,不能怪李秀成不仗义,只能怪谭绍光懵懂糊涂。二十四日中午,清军水陆齐攻,为投降造势。谭绍光“传令各伪王上城堵御”,正在对众训话,郜永宽使个眼色,“伪天将”汪有为挥刀即砍,谭绍光当场毙命。随即又将“慕逆死党杀毙千馀”,开门迎降,郑国魁、郑国榜率领一千多人进城“弹压”。次日清晨,郜永宽等人提着谭绍光首级来到淮军大营,“验视无讹”,程学启、李朝斌、黄翼升督率大队入城,又捕杀“慕逆”馀党(主要是两广人)一千多 。

        这就是降的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要求降人做到的他们都做到了,看不出有杀降的必要。李鸿章前此攻打南汇、常熟,得力处正在招降。太平军守成将领吴建瀛、骆国忠“退出城池,谨受约束”,李鸿章允许二人保留部分军队,随淮军攻战。善待降将的口碑,无疑是郜、汪等人愿意投降的主要原因。此外,不宜杀降,还有一硬一软两个约束。

        硬,是朝命。元年冬天,英国参赞威妥玛(Thomas F. Wade)致函总署,说:

        “近日官兵得胜之仗,常有事后乱杀之行。即如洋枪队,彼日离沪不远之地,随将二千多犯全行杀毙,实使人生异心。盖贼众十分之中,真贼不过二分之多,其馀全裹胁小民。……前当河面差使之时,每进金陵一日,伪称干王贼匪洪仁?有云:‘官兵似此乱杀,实为天国太平之益。不然,则上海一带地方,我军自难久驻。今因该处义兵(曾国藩注:即该贼匪)不信清官(即系国朝),所以未肯投诚,实乃上海迤西之义军不散之故’” ;

        滥杀降众,适足坚其必死之心,大不利于统战事业。威妥玛采访清军劣迹,传达洪仁?的意见,就是劝清廷剿抚兼施,收效更快。清廷从善如流,十二月九日发布明谕,“刊刻誊黄,遍行晓喻”军中及“贼区”:

        “果能于城池未下之先诚心归顺者,无论其从贼之久暂,均一律准其投诚。将军械、马匹呈缴后,该大臣等酌留所部,令其随同剿贼。倘有不愿随营,即饬地方官递送回籍,或妥为安插,毋令失所。携带资财,不准兵勇抢夺;如兵勇利其资财、私行杀害,即按军法从事。本管官不行查办,一经发觉,即着该大臣等从严参办” ;

        明令不准杀降,且要尊重降人意愿,或“随同剿贼”,或“递送回籍”,或就地安置。而且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兵勇杀降,“按军法从事”,其主管则“从严参办”。这条法令发布于元年末,苏州招降在次年十月,不存在未奉明令的借口。然则,杀降已经不仅是军事处置失措的问题,而是违法行为。

        谕旨是硬性规定,“杀降不祥”的历史教训和阴骘迷信则是软性约束。秦将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何晏有个评论,说得很深刻、很精彩:

        “(杀降)岂徒酷暴之谓乎!后亦难以重得志矣。向使众人皆豫知降之必死,则张虚卷(通拳)犹可畏也,况于四十万被坚执锐哉!天下见降秦之将头颅似山,归秦之众骸积成丘,则后日之战,死当死耳,何众肯服,何城肯下乎?是为虽能裁四十万之命而适足以强天下之战,欲以要一朝之功而乃更坚诸侯之守,故兵进而自伐其势,军胜而还丧其计。……战杀虽难,降杀虽易,然降杀之为害,祸大于剧战也” ;

        从战略、政治的角度看,杀降不仅仅是不道德反人性的行为,而且直接增强了此后军事行动的难度。商场如战场:投降与受降,就是一种契约;杀降,则是单方面违约;违约,则再无信用可言。商业上失去信用,最坏的结果无非不做生意;军事上失去信用,则此后不论强弱悬殊到何种程度,敌军都不会投降,而是抱着必死的信念与己决战。语云:“哀兵必胜”;而养成哀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杀降则恰好成全对手,使之成为一支哀兵。敌军成了理论上“必胜”的哀兵,己方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么?兵法云:战者、气也;能量守恒,气也守恒,故敌我双方的士气,总是此消彼长,没有双赢一说。战争就是一个不断通过局部战役来激励己方士气、削弱敌军士气的长期过程。所谓关键战役,或者是攻克要塞,或者是力歼强敌,最重要的作用就体现在增强己方士气、削弱对方士气。如果打赢一个局部战争,却鼓舞了对方的士气,那不就是得不偿失,“兵进而自伐其势,军胜而还丧其计”么?再战,则“何众肯服,何城肯下”?所以,“降杀之为害,祸大于剧战也”。

        这是杀降不利于全局战略的经验之谈,还有一个杀降不利于主其事者的迷信之谈:

        “(李)广与望气王朔语云:‘自汉击匈奴,广未尝不在其中,而诸妄(犹‘凡’)校尉已下,材能不及中,以军功取侯者数十人。广不为后人,然终无尺寸功以得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邪?’朔曰:‘将军自念,岂尝有恨者乎?’广曰:‘吾为陇西守,羌尝反,吾诱降者八百馀人,诈而同日杀之,至今恨独此耳。’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

        “李广难封”,是个成语,看了这段对话,我们总算知道“难封”的真实原因,乃是杀降惹的祸。抱有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我们可以不信王朔的话,身处万恶旧社会、满脑子迷信思想的李鸿章、程学启可不会无所顾忌。由此可见,杀降是违法行为,也是不尊重客观规律的短视行为,更是有伤阴骘的缺德行为。李鸿章受降,固然要遵循上述原则,郜永宽等人敢于投降,无疑也将上述原则当作一种保障。而且,戈登居间作保,他们可以“挟洋自重”,无疑更让他们确信自身安全及降后待遇俱有保障。

        那为什么郜永宽等人还是被杀了?据李鸿章的说法,主要是条件没谈妥:

        “官军入城查探,降众实有二十馀万,其精壮者不下十万。郜云官(即永宽)等歃血立盟,誓同生死。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又添招苏城附近贼党陆续进城。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传令该酋等八人来营谒见,讵郜云官并未擞发。维时李秀成尚在望亭,距苏甚近,郜云官等皆系忠逆党羽,诚恐复生他变,不如立断当机。登时将该伪王、天将等骈诛” ;

        如果真实情况如上所述,毫无疑问,郜永宽等人是在逼着李、程杀降。虽说杀降不祥,但是,受降如受敌,稍有疏忽,受降者也不无遭受突然袭击的危险。郜永宽等人献城而不缴械,且“堆石置卡”,似乎做好了巷战准备,明显欠缺诚意。郜云官不曾“擞发”,继续保留“长毛”的造型,似乎为再度回归太平军留了条后路,也算是诚意不够的表现。尤为过分的是“ 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这两条。二十营,根据淮军军制,当有一万多人;上引明谕规定如何处理降众,说的是由“该大臣等酌留所部”,而非由该降人决定留用多少、遣散多少。总兵、副将是正二、从二品,且要“指明何省何任”,那就是要求补实缺。要知道当日的情况是缺少衔多,湘军、淮军中大部分有功将士也就一个虚衔,享受不到相应实缺的福利待遇。郜永宽等人不但索要高衔实缺,还指明何地任职;仓促间,在指定省市安排七八个警备司令,别说李鸿章答应不下,军机处也安插不了。投降、受降,就如公司兼并。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之间,固然要谈条件,但是由被兼并方指定高级职位,规定裁员比例,是不是过分了点?到底谁兼并谁,谁投降谁?提出这种条件,能算“诚心归顺”?所以,我说他们是在逼着李、程杀降。

        兼并谈不拢,最多继续恶意收购;受降谈不拢,那就只有杀人了。郜永宽等人固然不读书不看报没有文化,但还不至于故意提出不可能的条件,逼着人家来杀吧?逻辑上如此不通,那么,李鸿章的报告岂不大有问题?

        当日诸降人如何开条件,除了李鸿章一人的记载,没有其他旁证,不好直接判断真伪。但是,一个重要人物不在场的事实,透漏了几分消息。戈登是此案的保人,受降谈判的关键时刻,他怎么不在场呢?李鸿章的报告是这么说的:

        “戈登先期调回昆山,事在仓猝,未尽商量。盖一商询则彼必极力沮格,此事遂无了局矣”;

        郜永宽等人二十四日中午杀谭绍光,二十五日来营投降。其时,戈登身在苏州军中。二十六日,戈登离苏赴昆,当日“未刻”(下午两点)左右,程学启“骈诛八降酋”。据此可知:受降的那一刻,戈登不但在场,而且双方已经解决了谈判的重要细节,并不像李鸿章所说出现了立营、授职这两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否则,戈登会继续留在现场进行调停,倘若降人敢于坚持过分的条件,制造无解的僵局,戈登必不会姑息养奸,“极力沮格”,而会赞同并参与杀降。因为,前不久戈登就亲身经历了一场诈降;是年三月,攻打太仓,太平军守将蔡元隆诈降,淮军受降时被诱杀一千多人。倘若郜永宽等人故伎重演,戈登能不汲取教训?由此可见,戈登离开苏州之时,投降、受降两方已经谈妥条件,做好交接。他刚一离开,李、程就大开杀戒,是不是一开始他们就定下了杀降的计划,而自始至终对戈登都有所隐瞒,只有调虎离山,方能畅行其志?

        我细看李鸿章全集中的奏稿、函稿,以及相关笔记,想从中寻绎线索,终于不得要领。笔记中,尤以刘体仁的《异辞录》最为重要,他父亲刘秉璋当日就在淮军中任职,对此事必有所闻。但《异辞录》中并未详述此事起因,惟有“降人相煎”一条,记八王被诛后,程学启部下大肆杀掠,李鸿章责其律下不严,斥之曰:“君亦降人也,奈何遽至于此!”从口气上揣摩,似乎杀降一事主持者为程学启,而李鸿章并非完全赞同;然终无实据,不敢断定。从朝廷法令、历史经验、因果报应、英国保人乃至二十五日三方参与的受降会,都看不出一点杀人的痕迹,而终竟杀了,岂不怪哉?岂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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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秀成自述》。

        [2] 查良铮译拜伦《唐璜》。

        [3] 汝企和译史密斯(Richard J. Smith)《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第七章。

        [4] 刘体仁《异辞录》卷一。

        [5] 《李秀成自述》。

        [6]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克服苏州摺》。

        [7] 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一日上谕附录《英国威妥玛来函》。

        [8] 同治二年十二月九日上谕。

        [9] 裴笥《史记集解》。

        [10] 《汉书?列传》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

        [11]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骈诛八降酋片》。

        直到某日翻看徐珂《清稗类钞》第二册“武略类”之“程忠烈用兵能相地势得士心”一条,才恍然大悟:

        “(郜、汪等人)约降。往来其间者,提督郑国魁也。寇必欲邀忠烈面议,忠烈慨然往。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计始定。李文忠公期以五日后纳忠烈所部龚副将营中,至期,忠烈密布方略。逮寇魁六人至营,文忠接以温语,将入宴矣,左右报:‘有廷寄’;文忠起,曰:‘速请程军门陪客’。文忠起,忠烈入,麾勇士直前擒斩。……忠烈旋鸣鼓统师入城,驻守各门,派诸卒分走街衢,大呼曰:‘逆首诈降,已伏诛。胁从无罪,各闭门守,出即杀!’令下,无一人探首出声者。旋呼男子投器械,分门出,各以将士监之。留营者入伍,归籍者资遣,悉听其便。未逾三日,城中无一寇踪,所馀者妇女五六万而已。当寇魁五人之伏诛也,计甚碟,国魁亦不知。……谋斩苏城降寇,文忠踟躇三昼夜,不能决。忠烈以去要之,始定。惟性嗜杀,论者少之;然苏城降寇所约三事,曰留半城屯其馀众、曰编定百营照给饷、曰受翎不擞发,此何可从?盖寇自有取死之道也”;

        “忠烈”,是程学启的谥号。此文叙述“擒斩”降人及此后的戒严、清场甚详,但这不是重点,我所注意者,独在此句:“寇必欲邀忠烈面议,忠烈慨然往。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计始定”;这一句为什么重要呢?因为,这一句揭示了程学启这个“骗降”者的真面目。洋澄湖谈判,到底谈定了什么条件;李鸿章的报告里根本没说,而是模糊其辞,一笔带过:

        “该伪王汪安均、郜云官先后密约程学启,单骑相见于城北洋澄湖。情词恳顺,求勿开炮轰打”[1];

        “求勿开炮轰打”,肯定不是谈判条款。具体“密约”了什么,李鸿章此处避而不谈。《类钞》引文则说得很明白:“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计始定”。然则当日谈判,包括两个部分:郜永宽等人献城、杀谭绍光;李、程则在其降后满足“三事”。所谓“三事”,即“留半城屯其馀众”、“编定百营照给饷”和“受翎不擞发”。这三件事,和李鸿章报告中所谓降人的非分之请略有出入,报告中说“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又添招苏城附近贼党陆续进城。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我们可以比较一下。

        “编定百营照给饷”和“坚求准立二十营”;区别在于营数。“百营”必是误记,因为淮军营制规定:包括营官在内,每营限额五百零五人[2],百营,那就是五万多人。而当日淮军人数总共还不到三万人,必不可能同意保留差不多是己军人数二倍的降军。李鸿章所云“二十营”之数,即一万多人,更符情理。但不管是一万还是五万,对于只有二万多人的淮军来说,都是一个不可能消化的数字。

        “留半城屯其馀众”和“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是一个意思,即苏州并非全部由淮军控制,而是两军共管。降军所以要保留二十营,并非编入淮军,而是用来屯守苏州“半城”。

        “受翎不擞发”和“讵郜云官并未擞发”;郜之保持“长毛”发型,乃经洋澄湖会议商定,早有成议,并非违约。

        “三事”以外,李鸿章报告还多出一条,就是“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此或《类钞》漏记,或是李鸿章捏增,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乃是这些条件根本就是洋澄湖谈判确定并经戈登担保的“成议”,而不是降人开门迎师后临时增添的“动议”。

        限于国体(如“受翎不擞发”)、政体(如“奏保总兵、副将”),程学启早就知道这些条件不可能得到履行,而“亦允之”,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要早日拿下苏州。当时战局,实有利于淮军,假以时日,必能力取。但如前所述,军机处和曾国藩正在催调黄翼升水师,并已发下最后通牒:再不应调,即兴参办。果真参办,水师势必调离;水师调离,城围势必松懈;城围松懈,克复必成虚愿。程、李当日并不能预知苗沛霖即将覆灭,而是以为黄翼升水师必在短期内离开江苏,赴淮协剿。那么,如何在水师离开前最大限度发挥水师的作用,成为淮军战略考量的首要甚至是唯一因素。水师在,可以继续攻城,但不能保证如期攻下;水师不在,则遑论攻城,并因此减轻敌军的压力,得随时提防敌军的反攻倒算;江苏攻守大局,敌我消长之势,将为之大变。为避免出现此种局势,其战略决策必须遵守如下原则:招降较之克城,用力较省,用时较短,故攻城不如招降。投降、受降,须进行谈判;水师随时可能调离,则谈判必须速战速决,否则水师撤离,敌方压力骤减,便会拒绝投降。谈判要快,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纠缠细节,有求必应,甚至主动牺牲权益。于是,程学启在洋澄湖谈判中,答应了所有不合理、无法履行的条款。于是,郜永宽等人在五天内[3]履行了合同义务,于二十五日来到淮军大营,要求李、程履行相应义务。于是,李、程因无法执行合同,遂悍然违约,杀人灭口。

        李鸿章、程学启鉴于水师不日离苏的现实困难,以招降代替攻城;鉴于谈判条款不可执行的法理局限,以杀降代替抚降。这就是杀降事件的真相。

        谈判初始,程学启欺骗了郜永宽等降人以及戈登这个保人。随即,向李鸿章汇报,并告知事成后杀降的“方略”。李鸿章“踟躇三昼夜,不能决”;所以如此之故,无非三个原因:首先,谈判条款过于离奇。李鸿章知道朝廷不仅不会同意,甚至会因此进行责罚(胜保于本年初被杀,罪状之一就是“养闺贻患”);其次,倘若因此不得不杀降的话,前所列举杀降之祸及舆论压力,必将集矢于作为统帅的己身,自己应否承受?能否承受?最后,戈登身为保人,杀降势必玷污他的名誉。彼人一怒之下,是否会引发常胜军和淮军交恶乃至“开仗”,甚而导致中、英两国的外交危机?场面闹大,能否“驾驭在我”,实无把握。他“三昼夜,不能决”,程学启可没心思看他“踟躇”,故“以(离)去要(挟)之”。但求成功、不择手段,即所谓“小人无忌惮”的很忍之心,终于占了上风,就这样,他半推半就参与到杀降事件中,并着手布置善后事宜。程学启对降人可以一杀了之,李鸿章作为一军统帅,乃是最终责任人,则需考虑到事后的危机公关。

        一个是道德、舆论层面的公关。我作为历史爱好者,可以将这个先骗降后杀降的故事原原本本、清清楚楚的讲一遍,他却不能。因为,杀降不过是“暴虐”,依照雷锋同志所说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的名言,过分一点而已,尚无伤大雅;倘若此前还有骗降的勾当,那么,他就不但破坏了“惟名与器不可假人”(招降谈判,李、程实为政府代表)的政治原则,也触犯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的圣门家法。较之“暴虐”的恶名,这才是真正的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他务必要文过饰非,尽行撇清。因此,他在报告中混淆次序,调换因果,将敌我经谈判确定的“成议”置换为敌方临时倡发的“动议”,将有组织有预谋的杀降解释为仓促应变的“立断当机”。藉此信息不对称之故,外界看到他的“第一手”材料,尽管对杀降不无微辞,但也能体谅他那份不得不如此的无可奈何。如此公关的结果就是:朝廷没有一丝指责,并讥讽“夷人”的抗议是“不明事理”[4];同侪不仅不谴责,甚而设身处地,予以褒扬[5];洋商以及英国外交官们在经过初期条件反射的愤怒之后,渐渐“淡然”,甚而“以杀伪酋为是”[6]。

        还有一项公关,稍嫌麻烦,就是如何安抚戈登。那时候,中外人士尚未就人权、公法等“普世价值”取得共识,李鸿章这套便宜行事的说辞,尤其不能说服特别重视荣誉的戈登将军。戈登在昆山知道这个消息后,“深感耻辱和极度伤心”,发誓要消灭李、程和“实际上他怀疑参与将诸王斩首和苏州屠杀的任何中国官员”[7]。据闻,他“自携短铳以觅之”[8],要和李鸿章进行一次私人决斗。但是,此时的淮军,已经不是初抵上海规模,而常胜军“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军”,所以,戈登“屡称对仗”,李鸿章“亦不甚惧怯也”[9]。凡敢于利用、玩弄、出卖他人者,首要考虑的就是事态激化后是否有以制之,否则,就成了玩火自焚。淮军实力足以弹压常胜军,早在李鸿章和程学启的算计之中,戈登熟知彼己,自也不敢意气用事。双方不发生火拼,则事态尚未恶化,则公关之术犹有用武之地,李鸿章针对戈登实施的公关技巧,一是奏请褒奖,一是保持距离。李鸿章在杀降当日拜发的捷报中,奏请褒奖四个人,头功是程学启,次功就是戈登,李朝斌、黄翼升尚在其后[10]。保持距离,则是不再召同常胜军会剿,独立完成军事任务,例如,收复苏州后,几天内淮军就攻克了无锡、金匮。此招正好挠着戈登的痒处;军人的使命毕竟是赢得战争、赢得荣誉,纠缠于道德准则,实在不是戈登这个“大名鼎鼎的异邦人”登陆中国的目的。两个月后,李鸿章稍示和好,他便尽捐前嫌,再度和淮军并肩作战。不过,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作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他拒绝收受朝廷赏给的一万两银子[11],以此表示个人对于杀降事件持有保留意见。他在褒奖令背面写下一段类似萨特拒绝诺贝尔文学奖宣言的文字:“由于攻占苏州后所发生的情况,我不能接受任何标志皇帝陛下赏识的东西”[12]。

        李鸿章运用他在文学(叙事)、公关方面的技巧和手腕,平息了苏州杀降引起的风波。当其时也,值其势也,能如此大胆妄为、肆行其志,而又能收发自如、圆满收场,其任事之勇、干事之才,不得不令人佩服。但是,背理弃义,食言卖友,李鸿章“好用小智小术”,“于是而有惭德”[13],不得不令人鄙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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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克服苏州摺》。

        [2] 周世澄《淮军平捻记》卷十一附记一军制、军饷录,见罗尔纲《晚清兵志》第一卷《淮军志》。

        [3] 李秀成于十月二十日夜里离开苏州,可以将二十日视作合同签订之日。

        [4] 《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二。

        [5] 《李文忠公函稿》卷四,致曾国荃、郭嵩焘、乔松年等人书。

        [6] 《李文忠公函稿》卷四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曾相》。“这种对事件的解释首先被赫德所称许,后又为卜鲁斯等人――也包括戈登――所接受”(R.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179-180页);按,卜鲁斯(Frederick Bruce),当时英国驻华公使。

        [7] R.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178页。

        [8] 梁启超《李鸿章传》第四章。

        [9] 《李文忠公函稿》卷四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曾相》。

        [10]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克服苏州摺》:“英国兵官会带常胜军权授江苏总兵戈登,奋勇勤苦,洞悉机谋,火攻利器,尤多赞助。拟请旨酌加赏赍,俾事竣回国,藉示荣宠”。

        [11]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戈登辞赏片》。按照当时汇率,一万两银子约合3333英镑,或16667美元;较之今日人民币对英镑、美元汇率,以中国货币为参照,恰可反映今昔英、美二国经济乃至综合实力的消长之势。

        [12] R.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199页。

        [13] 梁启超《李鸿章传》第四章。

        同治元年五月,曾国荃进扎雨花台;这次军事行动,算不上名实相符的围城,只能视作形式大于内容的标志性事件。明年五月,水师攻克九??洲,长江肃清;相当于围住南京的西面。八月,陆军攻克南京东、南面十处坚垒。三年正月,攻克太平军在钟山之巅修筑的“天保城”,并分守洪山、北固山等处,宣告合围成功。这是篇首所谓的内圈之围。“距城百里之外,如镇江、东坝、溧水、金柱关均有重兵助守,宜兴、溧阳二县又新经苏军(伯牛按即淮军)克复,外援将绝,粮米无多”[1];这是篇首所谓的外围之势。内外相合,瓮中捉鳖,才算真正拉开战天京的序幕。

        东南全局方面:二年十月末,李鸿章收复苏州;三年二月,左宗棠克复杭州。对曾国荃来说,这无疑是天大喜讯;从此之后,围师再不用担心自江、浙东来的“大股援贼”,可以一心一意的围城、攻城。但是,这也是无声而有力的催促;所谓肃清东南,其成功的标志就是攻克南京、苏州、杭州这三座城市,如今,苏、杭已复,南京就成为万众瞩目之地。虽不敢打包票说克期奏功,但是,继续按照九江、安庆的攻法,严围缓攻,候敌自溃,已经不合时宜。且看曾国藩奏报完成南京合围以后收到的批谕:

        “金陵城大而坚,围攻不易。诚恐各营将士号令不一,心志难齐,曾国藩能否亲往督办?俾各营将士有所秉承,以期迅速奏功”[2];

        九江、安庆自合围至攻克,费时都在一年以上;南京之险固,更甚于二城,比照前事,似不应过于催促。但是,李鸿章复苏州,只需三月;左宗棠克杭州,不过半年;然则今时不同往日,又未可拖延过久。曾国荃率兵从安庆打到南京,其部下始终跟随,并不存在“号令不一,心志难齐”的问题,朝廷未尝不知道;但偏要以此为借口,让曾国藩亲临督战,用意即在于此。曾国荃是前敌指挥,曾国藩为全局统帅,朝廷不直接催促曾国荃,而向曾国藩委婉示意,就是在不破坏行政指挥架构的情况下,暗示曾国荃应该力图进取,不事苟安,要以李、左为榜样,而不要援照九、安的成例,尽早克复南京。

        但是,湘军和李、左二军相较,在攻城的装备方面,有一个巨大的缺陷,那就是没有大型炸炮。李鸿章有常胜军,左宗棠有常捷军,这两只部队的猛烈火力,能在攻城时发挥巨大的作用。戈登在常胜军解散后,曾赴南京参观湘军围师,便说湘军之“营垒坚固、号令严肃”,令人佩服,美中不足的则是“少好炮”[3]。曾国藩看了李、左等人汇报克城的摺稿后,也一改“在人不在器”的成见,慨叹:“炸炮轰到之城,实可骑马而登,胜于地洞十倍”[4]。由此可见,在没有洋炮助阵的情况下,用李、左的战绩来敦促曾国荃加快进度,确实有点不公平。

        语曰: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没有大炮,那就只好挖地道了。二年八月间,曾国荃就已择地开挖,进行前期准备,三年正月合围后,更是全面开挖,路路并进。但是,地道攻城,实在不是上策。首先,炸药用量太大,难以为继,后勤部长曾国藩就屡屡抱怨:

        “地洞一事,前十一月初五日已浪费药数万斤,近日闻又有一洞将发,又将浪费数万。此等百战之寇,其力岂不能堵一缺口?余实苦无药可解。特此飞告:一、请弟莫再轰地洞,二、请弟函商少荃酌借火药。勿谓兄言之不早也”[5];

        其次,在挖地道的过程中,艰险万状,往往损兵折将,徒劳无功。前述李秀成围攻曾国荃,用地道攻营,屡被湘军破坏,便是明证。这次攻守易位,李秀成便以其人之道还制其身:

        “自朝阳门至钟阜门,开地道三十三处。篝火而入地,崖崩而窟塞,则纵横聚葬于其中;贼或穿隧以迎我,薰以毒烟,灌以沸汤,则??者幸脱而悫者就歼;盖每穿一穴,为贼所觉,而将士须臾殒命者,率常数十百人。一日,穴地已过城根,贼尚未觉;会贼有以枪插地者,穴内军士见枪首入地,疑贼已觉而刺之也,急以手引枪入地数尺,贼始知官军在地下,复迎击之,官军或退或死。复开他道,或为山石所隔,或将近城根;贼酋李秀成登陴遥望,见其上草色,辄知下有地道”[6];

        李秀成用以发现地道的方法,很简单,分辨草色而已。地道是用来装药轰城的,挖得太深,爆破效果必然不好,故不能深挖;然则入地太浅,不免伤损草根,草枯则渐作黄色,必异于周边草色。李秀成登高一望,只见黄绿相间,晰然可辨,于是,地道所在,了然于心[7]。接下来就是“穿隧以迎”,“薰以毒烟,灌以沸汤”,湘军“将士须臾殒命者,率常数十百人”。而不慎火烛,发生误炸事件,工程兵“纵横聚葬于其中”,也在所难免。至于挖错方向,“为山石所隔”,徒劳无功,却不丢性命,反倒要算好事了。文中“穴地已过城根”一节,则类似文学、电影桥段,必为作家、编剧等人所喜闻乐见。

        就这么挖啊挖,一直挖了大半年,炸药费去十数万,工兵死了一两千,南京城还是完好无损。曾国荃愤懑异常,但又无计可施,加之肝病复发,身心俱坏,乃“逢人辄怒,遇事辄忧”[8]。曾国藩也用不上劲,只好日日致函,多方设譬,大谈性命之道,聊为宽慰:

        “自苏、杭克复,人人皆望金陵之速克。吾独不期其速,而期其稳。故发信数十次,总戒弟之欲速。盖深知洪逆非诸贼可比,金陵非他城可比也。此等处,吾兄弟须有定识定力,望老弟巍然不动,井然不紊。将克未克之际,必有一番大风波。吾弟若破地道,且待大风波经过之后再行动手,实不为晚。吾所虑者,一恐弟求速效而焦灼生病,一恐各营猛攻地道,多损精锐而无以御援贼耳”[9];

        这等安慰,聊胜于无而已。至于“将克未克之际,必有一番大风波”,本是抽象用语,类似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类务虚的方略,孰料一语成谶,不久还真来了“一番大风波”。

        朝廷考察曾国荃的工作进程,不会从三年正月合围算起,而会将元年五月进扎雨花台认作曾国荃经营金陵的开端。然则迄今耗时已近二年,曾、李、左三路军队中,李、左连克名城,捷报频传,南京却毫无成效。中枢诸公不能不形成一种看法,即湘军暮气已深,而苏、浙两军,尤其是苏军如日方升,朝气可用。那么,调派苏军前来会攻,也就成为军机处的议题。苏州收复后,江苏境内的“贼巢”,就只剩常州城;常州离南京甚近,倘若克复常州,李鸿章带领炮队,顺势西进,以攻苏、常之法,助攻南京,未尝不是迅奏镊公的好办法。

        四月五日,淮军攻克常州。中枢旋即下旨,命李鸿章派人接防东坝,并有“会攻(南京)之说”。淮军刚刚经历大战,士卒须稍作休息,未便即刻拔队西向,所以,谕旨仅示咨询之意,没有敦促之情。李鸿章和曾国藩通气,就淮军助剿之事,第一次表明立场:

        “廷旨有令敝军会攻之说。鄙意苦战日久,宜略休息。且沅丈劳苦累年,经营此城,一篑未竟;不但洋将常胜军不可分彼功利,即苏军亦须缓议。是以常州奏捷后,不敢轻言越俎。朝命亦未敦促。富将军(明阿)遽欲会攻,诚为有损无益,似宜拒之。湖州之贼尚无去志;左帅(宗棠)屡云逼城,其实距城尚远。昨来咨,属勿会攻,请苏军进长兴以扼其喉。月初当派刘、王、郭、杨四军图长兴,以避协攻湖郡之名,而为进趋广德、泗安之势。……届时,如金陵未克,必须炮队往助,只要吾师与沅丈一纸书,七月中旬可派鹤弟(李鹤章)带数将前去”[10];

        如前所述,情急势迫如催调黄翼升时,李鸿章能写“词意乖忤,气质不平”之信,据理力争,锋芒尽露。而好整以暇之时,他又善体人情,能作此头头是道、义理俱胜之书。寥寥数语,安排一切,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一番。

        先粗略分析湘、淮、楚(即左军)三军形势。三军中,湘最苦,楚次之,淮则独享悠闲之乐。湘军顿兵南京城下,一筹莫展,固不待言;楚军虽克杭州,但湖州未下,未竟全功;而苏、常克复,全省肃清,淮军业已功成名就,无所追求。当然,中枢决不会让行有余力者就此愁愁自守,独享清福,必定要调淮军援助湘、楚。淮军大部驻扎常州,西可会攻南京,南可助攻湖州;朝廷之意,自欲淮军西进,因为南京在战略上的价值,何啻十个湖州?但是,李鸿章故作懵懂,不去会攻南京,却来援剿湖州。曾国荃不愿他人分功,左宗棠何尝没这个意思;二月间,淮军“捞过界”,攻克浙江嘉兴,就惹得左宗棠大发牢骚:

        “少荃中丞受苏州之降,智则智矣,而究不免为岛人(按即谓英国人)所轻。兹仍欲以此越界立功,而于宜(兴)、溧(阳)本辖之剧贼则置之不顾,任其狂窜,而后击之。于用兵机势得矣,然不可谓谋国之忠也”[11];

        李鸿章不是傻瓜,自然知道“越界立功”必遭忌恨。往西往南,都是得罪人的事,而大势所趋,又不得不选定一处来得罪,绝做不到两面讨好。于是,权衡利弊、分别亲疏,他决定继续得罪左宗棠,继嘉兴以后,再去分剿湖州。当然,事情不能做得太绝,真将部队开到湖州,楚军非跟淮军打一仗不可,故李鸿章选择进攻湖州北部的长兴,“以避协攻湖郡之名”。协攻湖洲,与协攻南京,在“功利”上差别巨大,毋庸赘言;而且,协攻湖洲而不是南京,既违背朝意,又触怒“左帅”,可说是利少害多,得不偿失。李鸿章视而不见,毅然自承,其中的深情厚谊,“师门”与“沅丈”必然心领神会,大受感动。

        此外,信中所谓“富将军遽欲会攻”,乃指驻守扬州的富明阿于四月间主动请缨助剿南京一事。富明阿一介莽夫,不明白南京未克,并非缺少兵将,乃无西洋大炮之故;而性情浮躁,时抱贪鄙之念,遂冒然请旨助剿。军机处诸人比他明白得多,知道他此去纯属帮倒忙,于是“谕旨令其以江北为重”[12],毋庸南渡。李鸿章拈出此事,适足反衬自己乐于成人之美,毫无贪念。

        世间之人,每当事态萌发之时,昧于查察之明,不能当机立断,以至绵延迁就,小眚酿成大错。淮军助剿这个说法甫露端倪,李鸿章便态度鲜明的表明立场:“不但洋将常胜军不可分彼功利,即苏军亦须缓议”;并立即安排淮军助剿浙江,全面杜绝朝廷遣调的可能性。此举固然如左宗棠所说“不可谓谋国之忠”,但舍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兼顾人情、国事么?

        当然,淮军助剿之议,决不会因此中止。淮军炮火强劲,确为攻城利器;湘军久攻不下,正当借助其力。常州克复后,中枢便稍露会攻之意,但“亦未敦促”,其所以如此之故,乃是借机刺激一下曾国荃,希望他在荣誉感的激励下,“出奇制胜,迅拔坚城”。但是,除了挖地道,曾国荃那还有“出奇制胜”之策?于是,一个月过去,南京军情依然如故。朝廷只问成效,而不必问名自孰出、功自孰成;因此,五月八日,降下一道谕旨:

        “李鸿章所部兵勇攻城夺隘,所向有功,炮队尤为得力;现在金陵功在垂成,发、捻蓄意东趋,迟恐掣动全局,李鸿章岂能坐视!着即迅调劲旅数千及得力炮队前赴金陵,会合曾国荃围师,相机进取,速奏镊公。李鸿章如能亲督各军与曾国荃会商机宜,剿办更易得手,着该抚酌度情形,一面奏闻,一面迅速办理。曾国藩身为统帅,全局在胸,尤当督同李鸿章、曾国荃、彭玉麟,和衷共济,速竟全功,扫穴擒渠,同膺懋赏。总以大局为重,不可少存畛域之见”;

        一月之间,口风大变。四月初尚“未敦促”,五月初则不由分说,代为主张;所谓“一面奏闻,一面迅速办理”,则是说李鸿章无需复奏,奉命后即当派“劲旅数千及得力炮队前赴金陵”,至于能否亲临前线督阵,待派兵以后再“酌度情形”。这种命令,就如小说家所津津乐道的“金牌”,只能遵从,毫无商量余地。这种命令,又像围棋中力大无比的“强手”,虽有无理之嫌,倘非谋勇双全的奕者,也无法应对。当此之时,不管军务如何繁迫,仍然坚持每日一局围棋的曾国藩如何落子?当此之时,老师坚城,计无所出,病肝吐血的曾国荃如何感想?当此之时,首当其冲、左右为难的李鸿章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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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曾国藩全集?奏稿》七《官军攻克钟山石垒合围金陵城摺》。

        [2] 同治三年三月六日上谕。

        [3]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五月十九日《致沅弟》。

        [4]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五月十四日《致沅弟》。

        [5]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致沅弟》。

        [6]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二。

        [7] 《李秀成自述》:“四月将尾,我在东门城上,见九帅之兵,处处地道近城”。

        [8]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四月十三日《致沅弟》。

        [9]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四月六日《致沅弟》。

        [10]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五同治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上曾相》。

        [11] 《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同治三年二月四日《致史士良》。

        [12]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致沅弟》。

        治一朝,号为“中兴”,乃由中央、地方合力而成;地方军政固然有曾、李这样的名臣大帅操办一切,主持中枢朝政的慈禧、奕阅也决不是泛泛之辈。曾、李固然能一唱一和,造出拖延之局,中央未必就不解风情,听不出弦外之音。然而,中央与地方,“圣主”与“微臣”,地位不同,立场各异。谕旨全是官话,只问迟速而不徇私情,无暇照顾三人间的兄弟之情和师生之谊。因此,五月八日后,连续下达了四道催促助剿的命令。

          

          

          

          五月十六日:“前经迭谕李鸿章拔兵助攻金陵,能否亲往并饬令该抚酌办。现当事机紧要之时,李鸿章务当不分畛域,不避嫌怨,迅速遵办,力图共济,不准稍有推诿”;

          

          

          

          五月十九日:“李鸿章恪遵前旨,不分畛域,拔兵助剿,或亲往会攻,毋稍避嫌推诿”;

          

          

          

          五月二十九日:“前据李鸿章奏……兵力难分;……着仍遵前旨,于所部各营内挑选精壮便捷善于攻城者二三千人,即交刘铭传等带赴金陵。……该抚或俟长兴得手后,统率诸军助攻金陵,不必定俟湖州克复”;

          

          

          

          六月四日:“李鸿章仍遵前旨,俟长兴克复,赴援金陵。并令刘铭传等督带选锋先行,驰往助剿”;

          

          

          

          前二首语气严峻,后二首略形松缓,何其前倨后恭如此?不用说,李鸿章的“死扛”产生了效果。上次曾国藩催调黄翼升,他悍然抗命,不惜撕破脸皮,其所得力处,在“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一语;这次逡巡沪上,缓缓“遵办”,不断“推诿”,也是活用这九字秘诀。五月三十日,淮军克复长兴,似乎再没有借口逗留江苏了,然而,李鸿章还是不动身。那么,不能领受“君命”,他找了什么理由?

          

          

          

          首先,明确表示“畛域”、“嫌怨”之类的提法是无稽之谈:

          

          

          

          “金陵关系东南数省大局,如能迅速攻拔,江、鄂贼势可渐瓦解;况在江苏本境,臣义所应为,敢存畛域之见?臣在曾国藩营中从事多年,与曾国荃素相投契,现又谆切商催,更无嫌怨之可避”[1];

          

          

          

          “谆切商催”,指曾国藩已经咨调淮军西去助剿,业已洗清湘军不愿人助的“流言”。然后,再强调湖州之患及调度之难,将淮军未能助剿的责任全都揽在自己身上:

          

          

          

          “若欲臣会攻金陵,复令臣协剿湖州,臣力实有不给。若令臣弃湖州而赴金陵,事体固分轻重,时势固有缓急,臣敢不仰体朝廷与督臣(谓曾国藩)殷殷责望之意?但使臣统兵远去,而湖贼窥伺入境,孰与主持调度?若仅分兵远去,少则无济于事,多则各统将资望相等,号令不一,与曾国荃各军错处围城之下,曾国藩与臣皆不放心”[2];

          

          

          

          踢皮球从来就是吾国政治生活中一门高超技巧。湖州为当时一大“贼巢”,正处江、浙交界,不予剿除,二省俱不得安宁;更有甚者,湖州太平军一旦冲围西去,对金陵围局也有影响。湖州攻守之战略意义,中枢当然明白,故这条理由堂堂正正。不过,淮军大部分兵力援剿长兴,造成不可“遽撤”的既成事实,如前所述,乃是李鸿章为缓援南京预先准备的借口,并以深深得罪左宗棠为代价。现在,他准备再得罪左宗棠一次,赖在这儿和他一块规复湖州。淮军未到浙西以前,左宗棠尚可措辞毋庸协助,淮军既克长兴以后,左宗棠就不能拒绝协攻湖州了。因为,不但事实证明了协剿效果好,而且,剿贼也不能半途而废,故李鸿章要赖在浙江,左宗棠一点办法也没有。因此,这一脚皮球,助跑、摆腿都很到位,触球部位也恰到好处,才能不偏不倚的踢回中枢,比起今日很多临难苟发、草草一脚的踢法要高明许多。皮球,也不是那么好踢的,读者当三致意焉。

          

          

          

          “各统将资望相等,号令不一”;这也是实情。李鸿章不亲赴南京的话,郭松林、刘士奇等各率数营,谁指挥谁?淮军制度,各营官[3]俱只听命于李鸿章一人,并未如湘军末期那样设立分统制度[4];故数营外出,孰为其首,确实是个大难题。而这么一支部队到了南京,能否俯首顺心听曾国荃号令,曾国荃是否能指挥如意,也是一个大问题。所以,不仅曾国藩、李鸿章不放心,中枢也不敢放心[5]。

          

          

          

          最后,还有个更具体的问题:

          

          

          

          “顷据郭松林等禀称:‘现在天气炎热,洋枪连放三四次即红,多则炸裂;开花炮放至十数出后,即不能著手。昨攻长兴,各项炮具俱已震损,亟需回苏修整。以后节交三伏,战事颇难’;亦系实在情形”[6];

          

          

          

          同治元年五、六月间,淮军攻克南桥、奉贤、金山卫等处。二年五、六月间,攻克吴江、震泽等处;那时候洋枪怎不“红”、“裂”,洋炮就能“著手”?全球气候变暖,看来一百多年就开始了,而且,年度温差之大竟能影响钢铁的散热。手头没有历史气候数据,不好断定李鸿章此言之真伪。不管怎么样,在中枢未遣武器调查小组下来之前,“亦系实在情形”吧。

          

          

          

          接到李鸿章这一摺,中枢极为难办。就目前形势看,曾国藩不断咨催,李鸿章则大有“实在情形”,二人确系“不分畛域,不避嫌怨”,谁也没有“推诿”。而洋枪、洋炮需过三伏之后才能正常施放;情况属实的话(中枢诸公物理成绩差一点,自然搞不清虚实),则援军势必秋天(七月后)才能过去。所以,后两道谕旨口气松缓很多,只要求选派小股先行赴援(并未提炮队),而李鸿章待克复长兴后再亲自前去。六月八日的谕旨(即回复李鸿章此摺)干脆不提这茬了:

          

          

          

          “本日览李鸿章所奏,知该督、抚等志切同仇,毫无成见,为之欣慰,更需勉益加勉,和衷共济。有厚望焉”;

          

          

          

          然则,李鸿章复奏两疏,虽未尽息援剿之议,但已为曾国荃争取到两个月时间;帮忙帮成这样,怎么也算仁至义尽了。曾国藩非常感激,并以此开导曾国荃,勿以淮军来援为忧:

          

          

          

          “观少泉屡次奏咨信函,似始终不欲来攻金陵,若深知敌军之千辛万苦,不欲分此垂成之功者。诚能如此存心,则过人远矣”[7];

          

          

          

          但是,曾国荃迟迟不能完事,也不是个办法。李鸿章再拖,也就能拖到六月中旬(此时发兵,七月初恰可至南京城下,以应秋节),届时再不来,先不说朝廷诘责,面子也很难看。淮军不来,正是给湘军面子;拖得越久,面子越大。而终于攻不破的话,这些面子就得还给人家,自家的面子还得贴上一些,以至于脸面全无,三军失色。曾国藩前曾谓淮军来援,军功各占一半;其实,淮军真来的话,必将收去大半功劳。道理很简单:炮攻既然以淮军为主,那么,配合炮攻的登城冲锋队必然也是淮军战士――湘军想去抢这个功劳,人家炮火误炸都有可能――这两件大功都落入淮军之手的话,湘军还凭什么封爵领赏?所以,拖到现在,军功奖赏,已经不是分不分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的问题。顶着这样的压力,曾国荃在同治三年的季夏,于炎风烈日、伤亡枕藉之中,对南京发动了最疯狂的攻击。

          

          

          

          城外如此,城内的人们情况如何呢?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元凶”洪秀全就死去了。关于他的死况,有必要交待几句。曾国藩抄送北京以及公开刊布的李秀成供状是这么说的:

          

          

          

          “天王焦急,日日烦躁,即于五月廿七日服毒而亡”;

          

          

          

          李秀成的亲笔手迹却是:

          

          

          

          “天王斯时已病,甚重。此人之病,不食药方,任病任好,不好亦不服药也,是以四月二十一日亡”[8];

          

          

          

          然则,洪秀全是病死,而非自杀。曾国藩作这个手脚有什么用呢?邀功而已。杀敌立功,很有讲究:活捉最上(可以让皇帝享受宣布凌迟处决的快感),手刃次之(要能指明操刀者谁),其次则乱军之中拣得尸身(捻首张宗禹的尸体没找到就一直困扰朝廷[9]),最次则逼迫对方自杀(例如湘军将领李续宾)。如果是病死,那叫受了“冥诛”,军功无与焉。当然,“贼酋”自杀也不能录为己功。但是,自杀都是承受不了压力所致;“贼酋”自杀,自然就表示我方施加的压力够大,我方攻势极为猛烈、极有成效,没功劳也有苦劳。故曾国藩不但更改李秀成供词,事后的报告也要说:

          

          

          

          “洪秀全生前经年不见臣僚,四月二十七日因官军攻急,服毒身死”[10];

          

          

          

          为体现官军攻城卓有成效,曾国藩强迫洪秀全服下一付毒药。当然,洪秀全死前专服“甘露”,未必不算慢性中毒,曾国藩捏慌也不是全无道理。什么是“甘露”呢?李秀成介绍说:

          

          

          

          “惟富豪及兵有食,穷家男妇俱向我求(食)。我亦无法。主又不问此事,奏主云:‘合城无食,男妇死者甚众,恳求降旨,应何筹谋,以安众心。’ 我主降诏云:‘合城俱食甜露,可以养生。’甜露何能养世间之人乎?甜露即地生各物,任人食之,此物天王叫做‘甘露’也。我等朝臣奏云:‘此物不能食。’ 天王云:‘做好,朕先食之。’……天王在宫中润地,自将百草之类制作一团,送出宫来,要合京依行毋违,降诏饬众遵行,各家备食。……先二三年之间,早经出令:各多备甜露,每家要呈缴十担,收入仓中。亦有遵旨送缴者,亦有不从者。天王久在宫中,俱食此物”[11];

          

          

          

          原来,“甘露”就是“地生各物”。看洪秀全的做法:“在宫中润地,自将百草之类制作一团”;似乎还不是一般植物,而是苔藓一类。然则,“甘露”之为物,“露”则有之,“甘”则未必。当此之时,洪天王只说“甜露可以养生”,并以身作则,“宫中俱食此物”;而没说“何不食肉糜”[12]之类的妙语,实在令人于百年之后深深惋惜。

          

          

          

          然而,天王既吃“甘露”,总要讲几句更妙于“肉糜”云云的“天话”。围城期间,李秀成见外援、粮道已绝,建议“让城别走”,出外打游击。其时,西北回军、河南捻军、贵州教军等起义此起彼伏,南京太平军倘能冲破包围,登高一呼,未尝不是应者云集的局面。即在此时,天王说了一段脍炙人口的“天话”:

          

          

          

          “朕奉上帝圣旨、天兄耶苏圣旨下凡,作天下万国独一真主,何惧之有!不用尔奏!政事不由尔理。尔欲出外去、欲在京,任由于尔。朕铁桶江山,尔不扶,有人扶!朕之天兵,多过于水,何惧曾妖者乎!尔怕死,便是会死!”[13];

          

          

          

          言简意赅,酣畅淋漓,无需我再解释。惟“铁桶”二字,尚有讲究;盖天王登天后,太平军将士不慎将此二字移赠曾国荃,称之为“曾铁桶”[14],于是,“江山”不能“铁桶”,终于破碎。可见,“天话”不能乱说,稍不小心就一语成谶,凛之戒之。

          

          

          

          闲话少说。天王言行既已如此,再去讲天京内防守如何严密、士气如何弥坚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还是来看看天京的沦陷吧。钟山之巅的天保城被湘军攻下后,便被架上三组巨炮,自六月一日起,日夜对城轰击。前面说了,湘军的炮是轰不塌城墙的,这么连续不断的轰击,不是浪费弹药么?非也。这是李臣典想出的明轰城墙、暗挖地道的决胜之策。炮子不能破城,但伤人是没问题的;如此日夜不息的轰击,城头便无立足之处,李秀成再要登城玩那看草色、猜地道的游戏便不可能。此外,兵法讲究“多方以误之”,炮兵工作的同时,步兵也不闲着:“各持柴草一束,掷之城下,高与城齐;示将由此登城”。太平军果然中计,“并力严备,不暇他顾”。于是,在炮攻、草攻的掩护下,湘军选了一条“前数月所开、为贼所觉而中废”的地道,连挖十五天,终于挖到城根,并于六月十五日四更,装填炸药完毕。不过,这一夜差点出了大事。

          

          

          

          当时,曾国荃正与李臣典在洞口筹商。李秀成率数百名敢死队员,由太平门出城;同时,几百名穿着湘军军服的突击队员从朝阳门东角出城,一声令下,“持火蛋延烧各炮垒及附近湿芦蒿草”。湘军“久劳之后”,“几为所乘”;几万斤炸药埋在地下,真要被太平军点着了,曾国荃、李秀全这对冤家必然一起毙命于此,此后两军都是群龙无首,真不知事态将如何发展。可惜的是,几百颗“火蛋”徒然化作夏夜里一阵耀眼的烟花,而未能酿成改变历史的轰天巨爆。

          

          

          

          命中注定,这个大爆竹得让曾国荃来放。这是个什么样的爆竹?地道顶部填装火药三万斤,用大石堵住。其间留一小洞,安放引线。引线以数丈粗竹制成,竹内塞入包裹火药的数匹大布。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午后,这个大爆竹被点燃:

          

          

          

          “火始入时,但闻地中隐隐若雷声,约一点钟之久。俄而寂然。众又以为不发矣。忽闻霹雳砰訇,如天崩地坼之声。城垣二十余丈随烟直上,万众瞩目,咸见是城耸入云霄也。大石压下,击人于一二里外,死者数百人”[15];

          

          

          

          吾观好莱坞大片多矣,似此“城垣二十余丈随烟直上”的镜头,倒还未曾见过。这简直就是活生生将城墙炸得脱离城基,不亲临其境,确实难以想象。

          

          

          

          随后,李臣典等八人率队“直冲倒口而入”,天京宣告沦陷。明日,李臣典伤重死。

          

          

          

          黄昏,李秀成护卫幼天王洪福[16]冲出,旋即分散。十九日,李秀成被捕,七月六日,凌迟处死。洪福逃往广德,三月后被捕,凌迟处死。

          

          

          

          湘军大队入城,搜杀焚掠三日。颇为意外的是,风传天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而除了缴获洪秀全在长沙南门外所刻玉玺、金印[17]外,湘军竟一无所获。曾国藩惊叹为“从来罕闻之事”[18],奏闻,中枢本着“逆掳金银,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的高姿态,不再询问。而群言喧哗,说“江宁资货尽入(曾国荃)军中”;洪福下落及逃出太平军的实际数目,又引发沈葆桢、左宗棠“镌讥江南军”;彭玉麟、鲍超等纷纷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故王贻运说:“大功虽成,然军气愤郁惨沮矣”[19]。

          

          

          

          六月二十九日上谕:曾国藩锡封一等侯爵;曾国荃锡封一等伯爵;李臣典锡封一等子爵;萧孚泗锡封一等男爵。咸丰皇帝遗命克复南京者封王的传言终于未能落实。据说,当时中枢讨论封典,认为:“文臣封王,似嫌太骤,且旧制所无;因析而为四,封侯、伯、子、男各一”[20]。

          

          

          

          

          

          

          

          

          

          --------------------------------------------------------------------------------

          

          [1]

          [2]

          

          [3] 或统领数营,如程学启、刘铭传,然此数营自招募至解散俱只听命于一人,视为一营可也。如于中途更换指挥官,绝不可行。参看本书《每闻春风之怒号》一篇。

          

          [4] 最先提出“分统”概念的是胡林翼(见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七十胡林翼《致官使相言立小统领》),初行于李续宜军中。后来被曾国藩借鉴,咸丰十年已经实行,写入营制(《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致沅弟》;《曾国藩全集?批札》同治元年十月《批鲍提督禀》)。

          

          [5] 湘军六、七年在江西时,王彗、曾国荃、周凤山等部都避免同处驻扎,否则必生衅端;后来剿捻时,陈国瑞与刘铭传同驻一处,乃至发生陈营挑衅、淮军全歼之的恶性事件,就是无视此种“客观”规律的恶果(参见本书《白云可杀不可留》)。

          

          [6] [7]

          

          [8] 台湾世界书局影印《李秀成亲供手迹》,1963年。此版本由曾国藩曾孙约农提供。内容较世行本多出九千馀字。

          

          [9]

          

          [10]

          

          [11]

          

          [12]

          

          [13]

          

          [14]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五月十九日“曾铁桶”自注:“贼中呼弟之名”。

          

          [15]

          

          [16] 王贻运《湘军志》:“洪福刻印,姓名下列‘真王’二文。军吏误合二文为‘??’,奏、诏言‘洪福??’者以此”。

          

          [17]

          

          [18] 《曾国藩全集?奏稿》七《洪秀全逆尸验明焚化洪福??下落尚待查明李秀成等已凌迟处死抄送供词汇送并粗筹善后事宜摺》。

          

          [19]

          

          [20]

        • 家园 就《战天京》一文与伯牛兄商榷

          伯牛兄对清方史料钻研得如此透彻,小弟佩服。《苏州杀降》一段考证尤其精彩

          。其中伯牛兄推测“密约三事”中可能不包括关于封官那一项,而是李鸿章等人

          事后添上去的,弟深以为然,在此愿补充一则史料,为之佐证,即1863年12月12

          日星期六的《中国之友报》刊载的戈登本人对谈判的记叙:

            

            “12月3日,程将军告诉我,慕王已经察觉纳王的密谋,要处死纳王,可是

          纳王已经有所戒备.纳王也派人告诉程将军,其他诸王已同意投降,他个人不求

          军职,只望准他携带自己的财物回乡,但其他诸王中有些人要求得到不小的军职

          .程将军还告诉我说,纳王擒捕幕王有些困难.12月4日晨,程将军来见我,告诉

          我说,纳王已决定同意在城上捉住慕王。”

            

            这里简单提到了程学启向戈登报告的谈判情况,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他个人

          不求军职,只望准他携带自己的财物回乡,但其他诸王中有些人要求得到不小的

          军职”,这边是戈登所得报的交易条件。正如谭兄所言,指定任官及地点这样的

          条件实在太过荒谬,如果说郜永宽本人利欲熏心,头脑不清,提出这样过份的条

          件又轻易相信程学启的保证,尚可以理解。但郜永宽本人对官职是没有要求的,

          仅仅为了其它人而向清廷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未免太过不合情理----站在郜永

          宽的角度,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他人的高官厚禄使自己冒险,而大可以在事后带

          着财宝走人,让其他人自己去谈作官的条件吧!在谈判投降的问题上,郜永宽既

          然可以背叛李秀成,难道还会斤斤于对其他几个将领的道义吗?

            

          还有,《中国之友》报刊登的戈登本人关于苏州杀降前后经过的备忘录中提到:

          “12月4日夜间,叛军全剃了头。我去见抚台,告诉他,我的部下闲着无事不是

          办法,我向他提出开往无锡。。。。。。”?

          说明降军在授降开始前已经擞发,所以不可能有授降之时临时提出拒绝擞发的事情,

          这纯系李鸿章程学启为将自己的杀降正当化凭空捏造的谎言。

          根据戈登本人的叙述,他从受降之前直到杀降结束一直在苏州,但并没有采取任何监督或促使谈判协议履行的举措,相反主动对李鸿章提出说要去无锡,因此这并不是李鸿章等人的调虎离山,而是他自己的金蝉脱壳。整个受降和杀降期间,戈登均不在场,包括从受降当日中午12:30听程学启说发生突变直到次日凌晨4:00,而且还是在纳王亲戚的一再恳求下才另外,在各王被杀后,三万降军被杀,这是在戈登留下一封短简给李鸿章后就去了??山之后。(换言之,戈登也没有留下来就剩下数万太平军降兵的处置做进一步交涉)最后,戈登曾向纳王承诺他只要控制一座城门就可以阻止苏州被劫掠(这应该也可视为谈判承诺之一吧),但苏州遭焚掠屠城的后事是人尽皆知的了。

          综上所述,戈登虽没有主观骗降的意图,但从始至终也没有真正试图履行保人的责任,否则,他没有理由在献城临开始之前急于指挥部队开拔前往昆山,而且在受降开始后始终没有出现在现场。他所有的抗议和反对都发生在事后海内外英文媒体一片哗然之后表现的,在他自己的备忘录中,没有提到在事发当时进行过任何挽回的努力----哪怕是并不需要他“拿出真正的军人气概和爱护荣誉精神,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进行的抗争。(他是否可以挽回是另一回事,但是否尝试过,是另一回事),包括在受降发生“突变”后诸王的安庆问题,在苏州城本身在献城后的遭遇问题,以及苏州数万降军的处置问题上。

          戈登在利用郜永宽等人的献城承诺实现后,就没有再试图履行对郜永宽等人的承诺。这一“不作为”本身,也可算是一种欺骗,甚至《中国之友》认为戈登是有意推脱责任而“溜走了”,也不能算妄断,否则,如何能解释他急于在献城开始之前离开苏州呢?是否在为将自己置身于可能发生的卑劣事件欲设退路呢?戈登在“杀降”事件中的角色并像他后来表现得那样“清白”。

            另外,我觉得谭兄对清方史料考证极为详尽,但对太平天国方的史料似乎涉猎不多,例如现存唯一一份未经篡改过的份太平天国方面的人关于这段历史的亲笔回忆录:《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还有当时关注中国局势的英文报纸《北华捷报》关于太平天国末期军事的报道资料,似乎便没有完整看过。还有几年前台北故宫发现的干王洪仁?自述和幼天王洪天贵福自述。因此涉及太平军方面的部份的考证稍显粗疏,美中不足,例如:

            

            1 雨花台战役,曾国荃2万人是不错的,太平军“号称六十万”也不假,但太平军实际兵力为15万(一说曾国荃3万,太平军20万).,关于这一点相关考证甚多,“60万”这个虚张声势的数字对于考查实际战争过程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2 洪秀全号召吃“甘露”并不是什么奇怪的“妙言”,其典出圣经,因为圣经上记载有以色列人靠吃“甘露”渡过饥荒的事,太平天国既信奉上帝,这一节并不足为怪。

            

            3 幼天王的名字叫洪天贵福,不是“洪福”,太平天国的御玺上便有他的名字。而清廷文书中则多称为“洪福(王真)”。据幼天王在自述中猜测,可能是清方官员把“真王”二字当成了他的名字。

            

            4 关于苏州的外籍军官白齐文,他与戈登之间的优劣现已无从考较,但谭兄断言戈登“绝非白齐文之流可比”的不屑却有些轻率,须知,白齐文原是洋枪队副统帅,屡立战功,授三品顶戴,华尔死后,他受到英美俄三国一致推荐,出任长胜军第二任统帅,而戈登是在白齐文和清政府闹翻后才“捡到”了这个统帅职位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说戈登不如白齐文,但谭兄对白齐文“勿庸置疑”的不屑却未免失之武断。

            

            5 太平军中外籍雇佣军和清方的外国雇佣军作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白齐文到苏州后,苏州总共只有100多名外籍士兵(多数是白齐文带去的),仅仅2个月后,白齐文的副手就率42名外籍士兵哗变,杀死太平军哨兵后向戈登投降,白齐文也因为野心得不到满足(他要求拥有独立的军事指挥权,这一要求违背太平天国接纳外籍士兵的根本原则,被断然拒绝)而带领30多名外籍士兵离开苏州,而慕王谭绍光不但不责,反而将他们礼送出境。这样一来,真正留在苏州参加保卫战的外籍士兵总共只有约20人。(至于清廷和欧洲媒体竟造谣诬蔑苏州太平军强行扣留史密斯等20名外籍士兵为其效力,则是另外一件公案了。)关于苏州外籍雇佣军在太平军中究竟起过什么作用,看慕王谭绍光写给戈登的通信便知:

            

            “又有白聚文所带数人,因前受伤,各愿回去医治,是以厚给盘缠,备船派人,发给路凭,已于初四日送赴南浔,令上洋船,听其归去。。。。。。从前白聚文等,来此相依,数月之间,宾礼款待,尚未立有功绩,已经用银五万。”(《慕王谭绍光覆英国会带常胜军戈登请放出受伤诸人并欲往来买卖枪炮事 》)

            

            愿来则来,来后用银子好生款待着,尚未立功,说一句“原来受过伤,现在要治疗”,说走就走,走时还送给盘缠,这些“洋兄弟”岂能和“常胜军”相提并论?

            

            6 湘军收金陵财富于囊中,然后一把大火毁城灭迹,再声称金陵没有财宝,却遮不了天下人的耳目。《李秀成自述圆原稿---别录》即李秀成答曾国藩手书中,曾国藩所问“窖瘗金银能指出数处否”一条之问答,在曾国藩公布的《李秀成自述》中遭删去,试问,如果湘军没有从金陵获取大批金银财宝,曾国藩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在《自述原稿》真本面世的今天看来,可谓欲盖弥彰,其用心不是昭然若竭吗?

            

            至其同乡谭嗣同,更一语道破天机“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数入于湘军,或至逾三四十年,无能恢复其元气,如金陵其尤凋惨者也。”自幼生长湖南,耳濡目染湘军之事,后又亲至南京访求口碑的谭嗣同,以其在湖南的亲目亲闻和在南京的亲闻为依据,举金陵为“精髓悉数入于湘军”的典例,是否可算得明确记载呢?

            

            

            除此之外,有一点重要内容似乎没有看到,不知是否是我遗漏了?就是是“战天京”战时天京城内究竟有多少太平军?李秀成提供的数字是,太平军一万人,除去老弱病残,能够作战的只有三四千人。无论洪秀全说过什么天话,这个数字对于考察战役双方的得失都而言应该都不是没有意义的。

            

            最后再提一个小异议:石达开攻打桂阳是1859年初的事,他1861年假道湖南入川时并没有靠近过桂阳,对淮军统帅的选择应该没起过甚么影响罢。

          • 家园 回答几个问题。

            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我确实看得不太多。numzero兄批评得对。我经常使用的太平天国资料,不外乎罗尔纲《太平天国史》(四卷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及零零碎碎一些文章(包括武汉出版社《海外稀见清代史料》,其中有洪天贵福、洪仁?\等人亲笔供词复印件等)。现在手边无书,仅就记忆,试着回答以下问题,错漏难免,请诸位不吝指正。

            1 雨花台战役,曾国荃2万人是不错的,太平军“号称六十万”也不假,但太平军实际兵力为15万(一说曾国荃3万,太平军20万).,关于这一点相关考证甚多,“60万”这个虚张声势的数字对于考查实际战争过程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鄙书并未信用“六十万”之数。鄙书原文注释:

            “此语(谓六十万)见曾国藩奏折,有夸大之嫌。《曾文正公大事记》所报数字为二十万,较为可信”。

            当然,出于版权考虑,网上贴出之文,往往不包括注释;numzero兄据此认为我采用这个虚数“没有实际意义”的批评,我接受。

              

              2 洪秀全号召吃“甘露”并不是什么奇怪的“妙言”,其典出圣经,因为圣经上记载有以色列人靠吃“甘露”渡过饥荒的事,太平天国既信奉上帝,这一节并不足为怪。

            >>>>>>“甘露”之为物,对于惯读圣经的人来说,自然不奇怪。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在中国(南京城内有洪秀全那种宗教学养的人应该不多,至少,李秀成似乎就不太明了这个典故),不得不称之为“妙言”。

              

              3 幼天王的名字叫洪天贵福,不是“洪福”,太平天国的御玺上便有他的名字。而清廷文书中则多称为“洪福(王真)”。据幼天王在自述中猜测,可能是清方官员把“真王”二字当成了他的名字。

              

            >>>>>>>>鄙书中所有讲到洪秀全子的时候,都用洪天贵福。网上贴子内,则时有混淆。谢谢numzero兄指出。

              4 关于苏州的外籍军官白齐文,他与戈登之间的优劣现已无从考较,但谭兄断言戈登“绝非白齐文之流可比”的不屑却有些轻率,须知,白齐文原是洋枪队副统帅,屡立战功,授三品顶戴,华尔死后,他受到英美俄三国一致推荐,出任长胜军第二任统帅,而戈登是在白齐文和清政府闹翻后才“捡到”了这个统帅职位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说戈登不如白齐文,但谭兄对白齐文“勿庸置疑”的不屑却未免失之武断。

            >>>>>>>>是,我有些武断。但是,白氏不听调遣、殴打后勤官(杨坊)、入室抢劫(数万两),又从清军叛变到太平天国,劣迹斑斑,怎么也不敢让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将领。所以,我就武断地认为他不如戈登了。

              

              5 太平军中外籍雇佣军和清方的外国雇佣军作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白齐文到苏州后,苏州总共只有100多名外籍士兵(多数是白齐文带去的),仅仅2个月后,白齐文的副手就率42名外籍士兵哗变,杀死太平军哨兵后向戈登投降,白齐文也因为野心得不到满足(他要求拥有独立的军事指挥权,这一要求违背太平天国接纳外籍士兵的根本原则,被断然拒绝)而带领30多名外籍士兵离开苏州,而慕王谭绍光不但不责,反而将他们礼送出境。这样一来,真正留在苏州参加保卫战的外籍士兵总共只有约20人。(至于清廷和欧洲媒体竟造谣诬蔑苏州太平军强行扣留史密斯等20名外籍士兵为其效力,则是另外一件公案了。)关于苏州外籍雇佣军在太平军中究竟起过什么作用,看慕王谭绍光写给戈登的通信便知:

              

              “又有白聚文所带数人,因前受伤,各愿回去医治,是以厚给盘缠,备船派人,发给路凭,已于初四日送赴南浔,令上洋船,听其归去。。。。。。从前白聚文等,来此相依,数月之间,宾礼款待,尚未立有功绩,已经用银五万。”(《慕王谭绍光覆英国会带常胜军戈登请放出受伤诸人并欲往来买卖枪炮事 》)

              

              愿来则来,来后用银子好生款待着,尚未立功,说一句“原来受过伤,现在要治疗”,说走就走,走时还送给盘缠,这些“洋兄弟”岂能和“常胜军”相提并论?

            〉〉〉〉〉此一时,彼一时。李鸿章初到上海,就被太平军的洋枪洋炮镇服,并积极推进对常胜军的管理、授权等事,以求寻得制胜之法。所以,在那个时候,李鸿章对死去的李秀成反唇相讥,说太平军也借助洋人,还是可以理解的。

              

              6 湘军收金陵财富于囊中,然后一把大火毁城灭迹,再声称金陵没有票Γ?却遮不了天下人的耳目。《李秀成自述圆原缚--别录》即李秀成答曾国藩手书中,曾国藩所问“窖瘗金银能指出数处否”一条之问答,在曾国藩公布的《李秀成自述》中遭删去,试问,如果湘军没有从金陵获取大批金银财宝,曾国藩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在《自述原稿》真本面世的今天看来,可谓欲盖弥彰,其用心不是昭然若竭吗?

              

              至其同乡谭嗣同,更一语道破天机“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数入于湘军,或至逾三四十年,无能恢复其元气,如金陵其尤凋惨者也。”自幼生长湖南,耳濡目染湘军之事,后又亲至南京访求口碑的谭嗣同,以其在湖南的亲目亲闻和在南京的亲闻为依据,举金陵为“精髓悉数入于湘军”的典例,是否可算得明确记载呢?

            〉〉〉〉〉〉谭嗣同之语固然不虚。但是,湘军将领的田宅资产是否都从南京得来,却需仔细考察。曾国荃是否所得独多,更需要仔细考察。鄙书最末一章为《曾九暴富传奇》,不知numzero兄看了有何指教?

              

              

              除此之外,有一点重要内容似乎没有看到,不知是否是我遗漏了?就是是“战天京”战时天京城内究竟有多少太平军?李秀成提供的数字是,太平军一万人,除去老弱病残,能够作战的只有三四千人。无论洪秀全说过什么天话,这个数字对于考察战役双方的得失都而言应该都不是没有意义的。

            〉〉〉〉〉罗尔纲曾著文考证南京失守前太平军人数,好像和您说的数字差不多。鄙书中似乎并未涉及这个具体问题。  

              最后再提一个小异议:石达开攻打桂阳是1859年初的事,他1861年假道湖南入川时并没有靠近过桂阳,对淮军统帅的选择应该没起过甚么影响罢。

            〉〉〉〉〉手边无书,容俟异日复讯。

            • 家园 对伯牛兄回复的回复

              >>>>>>>>是,我有些武断。但是,白氏不听调遣、殴打后勤官(杨坊)、入室抢劫(数万两),又从清军叛变到太平天国,劣迹斑斑,怎么也不敢让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将领。所以,我就武断地认为他不如戈登了。

              据我所知白齐文和清军闹翻完全是李鸿章一手制造的。主要手段就是存心克扣他的军饷,您也知道所谓常胜军也就是雇佣军,连喊着“忠君”口号的湘军到了兵临南京的时候尚且三日无饷都打不了仗,何况是赤裸裸地为了军饷而来的雇佣军?李鸿章一面指使克扣了白齐文的军饷,一面命令白齐文会同曾国藩进攻天京。您也知道,李鸿章明知道曾国藩绝不愿旁人插手进攻天京一事的,而且曾国藩两次回复要求调回白齐文军。但是,李鸿章视曾国藩的回信若无物,在扣压军饷的情况下继续催白齐文赶往金陵(我必须指出,白齐文在没有得到军饷的情况下已经依照指示如期启程),至此您已经可以看出,李鸿章的命令完全不是出于军事需要,当然他更不会愚蠢到打曾国藩的脸。(如果白齐文真的按照命令到达天京,而曾国藩此前已一再强调拒绝常胜军参战,您想李鸿章怎么收拾?)他显然早有把握常胜军必定违抗命令。果然,始终没有收到欠饷的常胜军将领们“一致拒绝在欠饷未发清以前开拔”,这时李鸿章又指使吴煦告发白齐文屡次爽期。您可以看到,一切都在李鸿章的掌握中。接着,李鸿章指使杨坊通知白齐文到上海取饷,待白齐文的代表到后,又改口说要确定常胜军启程赴天京的日期并且找保人作保后方可取饷。基本上这纯属刁难,因为李鸿章很清楚白齐文对打天京是起劲的,否则之前不会在欠饷的情况下启程。他更清楚他的要求是常胜军不可能接受的,理由同上。在这种情况下被一再欠饷的常胜军强行取走了杨坊通知他们去取的饷(我们姑且相信李鸿章关于使用暴力的说法,因为白齐文本人否认他使用了暴力),接着李鸿章就计划将白齐文革职,而且下令“按中国军法惩办”。请注意白齐文此时已经签署了类似加入中国国籍的文件,因此理论上清政府有权力将他按中国军法法办。然后就把白齐文扣押交给了英国看管解往北京----当初英美一同推荐白齐文当统帅是为了抵制唯一有力量与英国抗衡的法国,而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下一个目标就是把白齐文再挤掉换上英国人。。。。。。这以后的事情我就不再详细说了,总之当时白齐文认为受了冤枉,直接把状告到恭亲王那儿,而恭亲王最后也承认处置失当,同意撤销对白齐文的指控,并且据白齐文本人宣称已经得到总理衙门的复职意见。(这也是合理的,不管实际曲直如何,既然承认白齐文没错自然应该复职),但是李鸿章由于美国想把常胜军变成所谓的“中央??”而坚决反对白齐文复职,这时已经和英国绕过总理衙门把戈登抬了出来。对白齐文而言如果不能复职那么恭亲王所谓的纠正错误全是空头支票,因为被革职这一事实比任何口头说明更有力地指正他的“过错”。在投诉结果得不到执行变成一纸空文的情况下,李鸿章留给他的出路只有以很不名誉的方式灰溜溜地回国,同时也意味着他作为军人的荣誉和前途全部化为泡影。作为一个万里迢迢来到中国又能爬上那个地位的将领当然不就此不明不白地葬送自己的一切,(实际上常胜军的“夺饷”已经不是白齐文的个人行为,就算是无产阶级的工人同志被资本家欠了血汗钱后又遭耍弄也可能群起暴动何况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军?因为欠饷而哗变在湘军也不是稀罕事,别说打伤一个后勤官,就是集体叛变也不是一两起。何况白齐文认为自己蒙受冤枉后并没有立刻叛变而是选择上北京告状,但是恭亲王又给了他一张空头支票最后仍然是叫他一无所有地走人),总之白齐文的一些行止显然都在李鸿章的精心策划中,本人以上所做的只是非常粗疏的考证,但李鸿章有意整白齐文却是不争的事实。一个以美国式头脑进行直线思维的军人落入李鸿章的蛊中最终成为李鸿章与美国之冲突及英国的利益需要的牺牲品后因为不甘心就此葬送自己过去和未来的一切而选择一种认为可以体现自己价值的方式,本人不认为就可以作为他不是一个好的雇佣军将领的证明,倒过来说如果戈登处在白齐文的处境上,我不吝以恶意推测他也存在相同作为的可能。

              〉〉〉〉〉此一时,彼一时。李鸿章初到上海,就被太平军的洋枪洋炮镇服,并积极推进对常胜军的管理、授权等事,以求寻得制胜之法。所以,在那个时候,李鸿章对死去的李秀成反唇相讥,说太平军也借助洋人,还是可以理解的。

              太平军也借助洋枪洋炮是事实,而且在一个时期内(太平军东征以后,淮军成立以前),太平军的火力比清军强也是事实。可是太平军也曾仰仗洋枪洋炮,却不能作为太平军也仰仗洋人的证据。(在号称“无日不战”的太平战史相关中外文献记载中提及有洋人参与太平军战役者不过屈指可数的数次,而且参战洋人皆数以十计或数以个计)窃以为,引进洋枪洋炮与引进洋人的区别是很大的,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谭嗣同之语固然不虚。但是,湘军将领的田宅资产是否都从南京得来,却需仔细考察。曾国荃是否所得独多,更需要仔细考察。鄙书最末一章为《曾九暴富传奇》,不知numzero兄看了有何指教?

              基本上偶是同意《曾九暴富传奇》的说法,事实上湘军的高级将领虽然并不阻止甚至是纵容鼓励部下抢,不过自己不抢或抢得较少的却很多。这主要是他们用来激励士气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用来为自己积聚财富的一种手段。

              然而,曾国藩称在南京未得大量财宝是我不能相信的。

              第一,南京城内大量财宝到哪里去了?湘军在天京城内烧杀十日,如果说光顾杀人放火却不去抢财宝,我认为着实不尽情理。何况据记载,天京城内凡不能挑担着湘军俱杀之,试问湘军留挑担着何用?我的理解是为搬运财宝。

              第二,《李秀成自述原稿》中有李鸿裔亲录曾国藩讯问李秀成的问辞和供辞,问辞有―条:“减少窖瘗金银能指出数处否?”而在曾国藩刊录的《刻本》中,不仅未录供辞,而且把问辞也圈掉了。试问湘军如果不是发现了许多“窖瘗金银”,又怎谈得上“减少”?而询问减少金银在何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掠得?这且不论,只说如果李秀成答,天京本就很少金银,曾国藩又何必删去?李秀成的回答不恰恰代他释去了天下人的疑问么?

              最后,我想说,我不认为戈登比白齐文在人格上高明多少,理由当然是他在苏州杀降中的表现(考证见http://www.cchere.com/article/190016)。白齐文是为利而争,是在“清朝对我无信无义”的情况下才作出“我对清朝不义”的举动的,而戈登在苏州杀降中的有意不作为可以视为“过失杀人”,杀的却是替他立了功劳又信赖着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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