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讨论】有这么个案子,大家不妨议一议 -- shepherd

共:💬18 🌺5 新: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 家园 【讨论】有这么个案子,大家不妨议一议

    每临大学录取发榜,家长们总是提心吊胆,总想尽自己的努力让孩子能考上大学。

    这时,有这么个消息从小道消息传来,说有人能帮自己的孩子。

    通过途径找到此人后,此人自称是某大学教授,愿意在录取时帮孩子一把。“如果孩子如愿考上辛苦费我就收下了,如果孩子考不上,那说明自己力所不逮,则分文不取,原数退还。”

    家长自然感激不尽,奉上辛苦费若干。

    自然,有的孩子考上了,有的孩子没考上。没考上的孩子的家长都收到了退款,分文不少。

    考上孩子的家长又一传十,十传百,教授家更是门庭若市。没考上孩子的家长也觉得这个教授很有良心,于是教授口碑愈佳。

    实际上,这位教授什么也没做。

    该给他定个什么罪?

    • 家园 诈骗罪

      不应该有什么疑议吧

    • 家园 这个这个

      好像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孩子的分数在分数线以上被录取,没有人会把功劳归给教授。如果孩子在分数线上没被录取,“教授”会有大麻烦。如果教授什么都不作,分数线下的孩子不可能被录。所以,你说得情况我觉得就不可能发生。

      • 家园 你错了,录取不光看分数的

        大学录取调档好像是录取人数的110%的,也就是说如果要录取100人,录取分数线是100分,那么会要100分以上的110个人的档案,然后从中录取100人。如果你找人了,那么你可能录取,反之可能不被录取的。而且,还有性别歧视,有些学校不要报过某些学校的学生的情况呢。

        我上学的时候我家里也找人了,不过等我上学一看,比我分低的人有的是,我们系是学校里录取线最低的,基本上过重点本科线就能上。

        所以呢,那个教授的买卖还有得做呢,虽然有诈骗的嫌疑,想告他比较难。

        • 家园 嗯,你说的对,除了诈骗罪,也有可能判招摇撞骗罪

          损害国家机关威信。

          • 家园 不妥

            招摇撞骗罪(第279条)

              (一) 概念 (252)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从而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 特征 (314)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首先,犯罪分子要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行为。其次,犯罪分子必须利用冒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了招摇撞骗活动。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到处炫耀,进行欺骗。犯罪分子必须同时具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身份和招摇撞骗的行为才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 认定 (326)

              注意把本罪与诈骗罪区别开来。首先,侵害客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及其威信,而诈骗侵害的客体限于财产权利。其次,行为方式不同。招摇撞骗罪必须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的方式进行,而诈骗罪所采用的手段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虽然具有上述区别,但二者有时会出现重合的情形。比如,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财物时,就和诈骗罪重合了。遇到这种情况,不能一律定招摇撞骗罪。如果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为了骗取财物,而且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则其侵犯的客体已主要不是国家机关的威信,而是财产权利了,应依照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罪论处。

            首先,高校是否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

            其次,若此人本就是此高校教职人员,就不存在“冒充”了

            • 不妥
              家园 恩,我也只是提个可能

              毕竟我也不是学法的。具体怎么判当然还要看案例分析,比如这个教授是否冒充录取人员之类的。

      • 家园 现实中家长是到处找人的

        也有一些其它情况发生,而且距我所知,这不是一个设想出来的情况,确实发生过。

      • 家园 你分析的有一定道理,但有些情况可能没考虑到

        分数上线并不一定代表能考上,还可填写志愿的顺序,学校录取的尺寸把握(干脆还要加上考虑各种关系)。

        比如,当年大学本科分数线是450分。

        A大学,计划招生300人,但报考A大学,且达到本科分数线的,有400人,显然要有100人是考不上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分数高低排名,第301-400名的考生,就轮不到了。

        在这种情况下,楼主说的那种情况就有用武之地了。比如什么都没做,但001--300名的考生中,有人放弃了(比如嫌这个学校不好,宁可再考一年),自然后面的就要递补。。。。。。。。

        • 家园 laska还是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很多问题我们都会想到一起。

          我下面说的你也一定也想的到,那就是:

          突突的本意应该指这么个案件的现实意义不大,因为可操作性太低,教授这么做的收益和风险太不成比例。

          不过,楼主主要想讨论的也倒并非是在这一层面。只是如做实验般的人为创造出一个近似理想的环境。

          • 家园 呵呵

            自己也是从高考中走来的嘛。

            这种做法确实现实操作性不大,不过我想突突没由来地提出这么一个案例,应该不会是心血来潮硬造出来的

    • 家园 如果是看不见的手理论的信徒,

      不用做任何事。这样无本万利的生意聪明人都会眼红的。很快就会有竞争出现,然后就是杀价,直到最后无利可图。

      如果是博弈论的信徒,也不用做任何事。哪怕没竞争出现,可是自我选择也会登场。随时间变化,来找教授服务的人里,更多的会是考不上的或者说以后退钱概率大的。可是教授能提供的服务能力有限,那么为了自己的利益,教授就会挑人看菜碟,专挑考上概率大的学生服务。一旦拒绝多了,这样家长们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教授本来就是靠口碑吃饭),除非教授真能把一个差劲的送进去做样板,不然这门生意就完蛋了。

    • 家园 呵呵,又是利用概率搞诈骗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