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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问个有关dalai的事,或者是添加点弹药 -- 常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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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问个有关dalai的事,或者是添加点弹药

    大蛤蟆那帮人的说道里面,有所谓中央政府和西藏,乃是布施关系的说法

    找了下,找不到关于这个的细致一点的说法,在这里求高人给科普一下

    佛教所说的布施,一共三种,早期只有财物布施,以衣、食等物施与大德及贫穷者。大乘佛教时代开始之后,增加了无畏布施和法布施两种。

    使人远离种种恐怖,得平安喜乐,这个叫做无畏布施。

    使人得佛法,这个叫做法布施

    也就是说,布施这种东西,只局限于财和物,以及内心感受和宗教哲理上

    而统治权这种东西,从来是没有成为布施品的

    • 家园 他们说的是

      元代以后,中国皇帝与西藏大喇嘛之间只存在“檀越关系”,也就是“仅有檀越关系”论。

      “檀越”的意思就是“施主”。“檀越关系”就是“供施关系”,就是施主与受施人的关系。

      这一点不值一驳,檀越关系自然是存在的,不过除了这种宗教上的檀越关系外,政治上的上下主属关系也是存在的。

    • 家园 【原创】从宗教上说

      在喇嘛教中重要的崇拜对象为“三部主”,又称“智悲力三尊”、“智仁勇三尊”,分别为佛之智慧曼殊师利(文殊)菩萨、佛之慈悲观世音自在菩萨、佛之威力金刚手菩萨。藏传佛教修持法门《三部主合修略轨》中,亦以文殊咒排在第一位。当然三部主都是大菩萨,地位是一样的,但文殊菩萨的排序显然先于观音菩萨。而古代清朝皇帝被藏传佛教奉为文殊菩萨化身、达赖喇嘛被奉为观音菩萨化身。换句话说,在藏传佛教几位主要宗教领袖中,清帝的排序先于达赖。

    • 家园 清朝皇帝和达赖是布施关系,清朝朝廷和西藏政府是中央政府和地方关系

      可参考明太祖朱元璋给达赖写的信以及清朝派驻西藏的是“驻藏大臣”而不是“驻藏使节”。具体请看:

      清初,西藏地区处于蒙古和硕特部的军事控制之下,在蒙古军队的支持下,15世纪开始创建的格鲁派(黄教),此时已在西藏各教派中取得了绝对优势。清朝政府从当时的西藏实际出发,一方面敕封和硕特蒙古领袖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慧敏固始汗”,让他以汗王身份代表清朝中央管理西藏地方;另一方面则给予黄教领袖以崇高的荣誉,先后敕封阿旺洛桑嘉措(即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敕封罗桑益西(即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从此确定了“达赖”、“班禅”两系传承的名号和他们的宗教领袖地位。蒙藏上层统治集团之间的纷争,引起清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密切关注。

      1709年,清廷认为“西藏事务不便令拉藏汗独理”,遣待郎赫寿赴藏“协同拉藏办理事务”,这是清朝直接管理西藏事务的开端。

      1718年和1720年,清朝两次出兵西藏,驱逐了准噶尔部,杀拉藏汗,结束了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安定了西藏的社会秩序。此后,清朝中央即农步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管理。1 721年,清廷为除了西藏的第巴职位,四名噶伦共同管理西藏事务。

      1727年,清廷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办事衙门,派遣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二人常驻拉萨,督办西藏事务。

      1751年,清廷建立噶厦,作为西藏地方政府。

      1757年,七世达赖圆寂,清廷委派第穆图克图摄理西藏政教事务,在新达赖未寻到和未成年之前,代行达赖的职权。从此,确定了西藏方政府的摄政制度。

      1791年,西藏发生了廓尔喀大人举入侵事件。八世达赖、七世班禅与驻藏大臣联名向清朝中央政府报告,请求速派大宫入藏抵御外侮。清廷立即征调大军进藏,在西藏各阶层人民的支持下,于第二年5月将入侵的廓尔喀军队全部逐出国境。

      事后,清朝为了加强西藏的防务和行政管理,于1793年颁布了“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方政府的组织、政治、财政、金融、军事外交以及宗教等各方面的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使清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宗教等各方面的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使清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的施政更加完备,更加具体。“藏内善后章程”所规定的施政纲领,基本上一直沿用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以前。

      另外还有这样的记录: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先引用上世纪末一位名叫达斯(Sarat Chandra Das)的外国人的描述。1881年,他在西藏江孜目睹过驻藏大臣的一次游行。那次游行是为庆祝大清皇帝登基周年举行。“一些人抬着大约两英尺见方的木板,上面写着驻藏大臣的官职及对整个西藏行使最高权力的委任状。除了驻藏大臣的随员及侍从外,还有来自卫藏地区的大约三百名高僧及达官显贵。八名中国士兵抬着一驻藏大臣的轿子。大约五十名藏兵拉着拴在轿杠上的长绳索。队伍在圣殿及去世圣人的灵塔前致意之后,由傅拉协摆率领从东门走出寺院。政府官员走在前列,军需队尾随其后。然后是中国官员,最后是乘坐着华丽轿子的首席驻藏大臣。在整个行进过程中,西藏人始终处于次要地位。中国人以一切可能的方式炫耀其至高无上的权力……”

      准确的说西藏成为中国属国始于唐和吐播的关系,宋朝延续,元朝正式划入领土但高度自治(由著名喇嘛、国师八思巴统领的宣政院管理,和其他属国的关系不再一样,不属于礼部),明朝延续了这一关系,但相对来说对西藏的关系没有元朝那么紧密。西藏和中央政府的地关系全面加强是清朝建立驻藏大臣衙门,中央政府开始正式名义上“直接”管理西藏事务。

      ps:不知道八思巴的看黄易的武侠小说破碎虚空去

      • 家园 ………………………………………………

        可能是我话没有说清楚

        我想了解的,是达赖方面关于布施关系的阐述,是如何把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的隶属关系歪掰成布施檀那关系

        所以标题里才有提供点弹药一说

        • 家园 我觉得是这样的,他们把私人关系歪曲成政府关系了

          蒙元和满清都是信喇嘛教的,所以皇帝和达赖之间有布施关系,但是在地方事务上,是由另一条路线形式的,辩驳这个也很简单,如果真的是把权力布施给达赖了,那为人么还要设卫(明),为什么还有驻藏大臣,你可以去查一下驻藏大臣的委任文书,驻藏大臣是名义上的西藏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说达赖根本不能在驻藏大臣面前说这是“这是我的王国”充其量只能说“这是我的领地”。而且我下面的补充里面也很清楚,中央政府管理西藏问题的机构不是管理朝贡国的鸿胪寺和主客司,而是理藩院,其类似于我们现在的统战部,只不过那是够更加注重民族统战没有D

      • 家园 补充

        明朝在西藏设立了两个卫,了解明朝军制的知道,这可是实打实的领土宣言了:

        明朝在建国之初,即把在其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军事行政制度同样施行于西藏地方,先后设置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分别管理前后藏、昌都(包括四川、青海、甘肃部分藏区)及阿里地区(包括拉达克)的军政事务。后来,又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行都司、卫、所等机构。各级机构的官员,如指挥使、指挥副使、指挥同知、元帅、指挥俭事、招讨、巡检、万户、千户、副千户、所镇抚等,均由明朝中央直接敕封当地的僧俗首领担任,由朝廷统一规定他们的官阶品级,颁授印诰、锦绮等,"绥镇一方,安辑众庶"。这些朝廷命官之升迁、任免和更替,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其中万户一职,在永乐年间由朝廷决定予以废除。

        中国清代管理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是理藩院,这不同于管理和中国保朝贡关系的朝鲜,越南等地事务的礼部主客司和鸿胪寺。在等级上,理藩院是由尚书和侍郎的,同六部制,地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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