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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潇水的青铜时代系列之蕨类战争(五)---- 商祖烈烈 -- 龙城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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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潇水的青铜时代系列之蕨类战争(五)---- 商祖烈烈

    下面的文章转自新浪网的潇水专栏,个人认为精彩非常,特转贴到此。性急的朋友可以直接去新浪网的答话春秋论坛的潇水专栏阅读。同时,俺在此向作者潇水大侠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是蕨类战争的第五章,时间跨度为前1600--前1046年。

    商祖烈烈一

    潇水

      商汤,我们叫他汤先生,在我的想象中,是一个卷着矮髻的短个子中年人。他的十四世祖爷爷,就是山东大地上的一只燕子。当初,有一天一个女孩去池塘洗澡,看见燕子从空中扔下一只鸟蛋。这女孩刚好饿着肚子,就一口吞了,于是怀孕生了孩子,就是汤先生的祖先。所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故事就是这样。为了纪念这事,这女孩还唱了个歌,叫“燕燕往飞”,意思是“我的爱情鸟,它已经飞走了。”这是北方中国最早的情歌,

      汤先生有时候坐在高高的大树下面,和旁人一起回忆自己的燕子祖爷爷。这只飞走了的燕子,给了商族人很多启示,比如汤先生就养成了含球的习惯,他把小石球含在嘴里,鼓腹而游,自得其乐,仿佛变成了那只衔着鸟蛋的燕子,虽然这显著地损害了他的牙齿。汤先生说:“我死以后,也要把石球含在嘴里。”后来,死者含玉的习俗扩展到全国,而所谓玉,不过是一种光泽特殊的石头罢了。

      祖爷爷燕子扔下的鸟蛋,被那女孩吃了,生下的就是“子契”,子契的光辉事迹散见本书的前文。这位鸟蛋之子,长大以后离开东夷,跑到中原混发展,担任了舜帝的文教部长,负责意识形态,并且与大禹先生过从甚密,成为F4中的光荣一员,帮助大禹治水。这些功劳使得他衣锦还乡,被封到了山东,成为汤先生缅怀的对象。每当回忆到这里,汤先生总要情不自禁向西眺望,仿佛听见黄河的涛声滚滚,仿佛看见自己的祖爷爷子契游逛于中原的花花世界。据说中原的月亮比东夷族的更圆,什么时候我也去那里建业扬名。

      汤先生做为子契的第十三代孙,此时正坐在山东东部曹县大树下面,嘴里含着石球,脑袋顶上是商人流行的平顶冠――有点像现代的护士帽子。汤先生上身穿着交领右衽的短衣,与甲骨文“衣”字相合。下面没有穿裤子(裤子是到了战国以后才逐渐有的)。汤先生的下身穿的类似后世的旗袍。为避免腿部寒冷,还用布条缠绕小腿,仿佛八路军的绑腿(这时未来裤子的雏形)。汤先生的脚下是一双葛藤皮编成的鞋子,尖头高高翘着,十分花哨。他的下巴按照商人的习俗,刮的一干二净。汤先生觉得留长胡子不好,胡子太长妨碍行动,系鞋带老把胡子也系进去。

      汤先生身后有两个侍卫,都举着纹道精细的玉铲、玉斧,汤先生手里还握着象牙雕筒,里面装着古代饮料,精制的做工表明了商人精神生活水平颇高。

      商人之所以叫做商人,还是源于祖上的燕子。“商”字,就是燕子展翅飞翔的样子。商族人天性喜欢远游,兴致盎然地赶着马车牛车从事贩运,使他们成为最早的商人,并且使用贝壳作为原始的货币。这也是后来生意人之所以被叫做商人的原因。商人作为东夷人的一支,同样也强勇有力,持弓带箭,尚武好猎,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天性谨厚,心性柔顺、好让不争。汤先生据说就是仁让的楷模,还特别喜欢小动物。有一次他出外打猎,看见族人们把整片林子用罗网包围起来,网孔大小正好能钻进鸟头,鸟脖子的羽毛一旦卡进去,欲进不能,欲退不得,只好被人摘下来活捉。当有成群迁徙的鸟路过时,一次就能网到几百只不止。

      汤先生的族人们把网围好,一共四面,密不透风,想把林中的鸟赶尽杀绝。在敲鼓制造噪声之前,一名神汉先行祷告:“圣明的上帝啊,我们祈求:四面八方的野鸟,一个不留,都撞到网上来吧。”汤先生一听,笑了:“呵呵!夏桀才这么干呢!赶快把网撤掉三面,愿意向左飞的,向左飞;愿意向右飞的,向右飞;一定要向前死不改悔的,那请撞到我的网上来吧!”

      这个“网开三面”的故事随后传开,邻居的诸侯们纷纷议论:“汤先生的道德真是完美无暇,连禽兽都受到他的庇护,更何况人呢?”于是,一个叫伊尹的大政治家,就背着他的炒菜锅,慕名来投奔汤了。

      顺便说一句,吃鸟是陋习,鸟和其它野兽一样携带非典病毒,不要吃。

      “你有什么本事啊,伊尹师傅?”汤先生发问了。一边问话,一边还把嘴里的石球用舌头推来挡去,以免它影响气流。

      伊尹背着炒菜锅――因为他的职业是一名厨子,一拱手:“汤公,我是个大厨,我的本事是煮饭。我从煮饭中悟出了治国安邦的道理。”说着,就从背上解下炒菜锅。说“炒菜锅”还不准确,炒菜必须是铁锅,铁锅传热快,可以实现中国菜“热油旺火快速爆炒”的作法,色、香、脆俱得保存。但当时还没有铁器,伊尹这锅是陶制的,陶锅传热慢,不能爆炒,所以做肉、做菜的方法都只能是煮。

      “那快说说吧。”

      “煮米也好,煮肉也好,煲汤也好,都要使用文火慢慢地来,”伊尹说:“我把各种作料切碎,成分搀和一起,和济五味,酸中带甜,甜中带咸,辣而不烈,淡而不薄,咸而不厚,甜而不腻,酸而不酷,混合天成,这就是调和主义、中庸思想,精妙细微,不能言传。具备中庸思想的香味溶于水中,无影无形,它浸入肉的体内,甘美异常,再从肉体散发出来,勾人馋嘴,直传到几百米远,肉就算煮到最高境界了(类似广东人的煲汤啊)。我把这种观念引入为政,为政就要讲究调和,调和是为政的道理,调和各种势力,譬如春风沐雨,君臣相符,百姓克偕,全在一锅当中,这是为政的化境。而调和的极至就是中庸,把握此理,向东向西,从心所欲,有志必逞,无往而不克。”

      汤先生听罢,站起来一揖到地:“伊尹师傅的锅主义和煮文化,真是振聋发聩,我耳目为之一新,疑问焕然冰解。您这个厨子的才干,是足以经纶天下,匡扶宇内的。真天赐我瑰宝也。”

      (注:而西方人跟我们不一样,西方人吃的是苏美尔人培养出的麦子,走上了“烘烤”的路,烘烤面包,烘烤肉。而我们,则从煮小米中悟出了“煮文化”,煮的时候,肉汁、菜羹就要调和,讲求各种因素的协调,咂摸着汤的滋味,维持一种模糊的平衡,不越出既定的规矩,不破坏已有的秩序,养成了中国人和顺安静的本性。

      “做人不可不聪明,亦不可太聪明;做事不可太落后,亦不可太争先”,凡此种种格言,都是我们“煮文化”的体现,说白了就是中庸。中庸可以避免过激,但也失去了冒险和创新。中庸就是模糊,所以当官向来就模模糊糊。我们煮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煮肉的锅,都上升为国家权力的象征――三足两耳的鼎。)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二

      商祖烈烈二

      潇水

        伊尹,顾名思义,诞生在伊水上,也就是洛阳地区。夏王朝统治的核心。

        既然伊尹来自夏朝,那他应该会说夏朝话,于是汤先生派伊尹回去当卧底:“我听说夏桀残贼诲内、劳民伤财,但不知道是真的假的,请你跑回看看吧。”

        伊尹奉命离开山东曹县,西行回到中原,钻入夏王朝的都城(河南巩义),开始从事间谍工作,收集情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007。为了隐藏他的身份,汤先生还开枪为他送行――亲自追杀他,朝他放了几箭,使伊尹好像是被东夷驱逐了似的。

        伊尹凭借自己的大厨手艺以及莫须有的英俊外表,成功地渗透到夏桀后宫,与上流社会的妹喜女士关系暧昧。妹喜是个小巧型的美女,个儿不高,瘦弱纤细,轻盈袅娜,娇美欲滴,有点像张柏芝,被夏桀爱得发狂,两人日夜欢乐,须臾不能舍。夏桀常置妹喜于膝上,与之嬉戏。妹喜喜欢听裂缯之声,夏桀就给她找来大匹绸缎,撕成一条条地听。但是好景不常,夏桀又喜欢上了另外两个四川来的美少女:琬小姐和琰小姐,都是性感的女俘虏,与夏桀打得火热。妹喜稍受冷落,心痛得无法呼吸,找不到昨天留下的痕迹,眼睁睁的看着夏桀却无能为力。于是她装作漠不关心,偏和大厨伊尹鬼混在一起,一起向流星许了很多的心愿作为抗议和报复。

        伊尹从无辜的妹喜嘴里不断套情报,比如夏王军队的布署位置等等,使得后来东夷人灵活地绕开了夏桀的主力防线。伊尹成功的间谍行动,后来被记录在《孙子兵法》、《阴符》等古书中,孙武把它总结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个叫苏秦的战国人看了这些书,被伊尹的冒险行为深深吸引,也成了历史上的一个知名间谍,这是后话。

        妹喜还带伊尹参加了宫廷沙龙,观看那臭名昭著的饮酒比赛。群臣喝多了,就互相持着膀子,东倒西歪地努力站起来,把靡靡之歌反复唱起,又举起杯子向夏桀敬酒。夏桀安排了一群三陪女,给他们搂着抱着,不胜欢娱,男女杂处,兴云作雨,据说三个月不出来。宫殿里弥漫一股奇怪的味道。

        伊尹又走访了一些当地人民群众,发现聒噪之声传遍大街小巷。原来是夏桀的流行乐演唱组,一共三万人,都穿着文绣衣裳,从早到晚呕歌不断。人们扶老携幼跑到宫门看奇怪,夏桀不喜欢被偷窥,就放老虎出去,追着市民屁股跑。

        伊尹发现,由于夏桀胡作非为,导致人间出现灾情,伊水洛水彻底干涸,庄稼受到影响,黄帝在天之灵吃不到子孙献上的谷物祭品而饿得嗷嗷直叫。怪异现象连翩而至:夏都城里的狗,突然疯了,成群结队嗥嗥地跑出去,纷纷跳入山涧。美人们则把脸蛋涂黑,用草绳捆束头发。歌星都吞下木炭变成哑巴不再唱歌。朝野的坏人成功发财,西王母一怒之下折断头上的天平,表示人间没有法度。城外飞鸟的羽毛纷纷落下,夏王都好像飘了白雪,野兽们在“雪”中瘸着脚,狐狸钻在洞里不敢出来,家猪们则衔着草垫子坐在水中,马牛到处拉屎(不过这最后一条即使在太平盛世也是这样)。

        由于没有文字可凭传递信息,伊尹亲自跑回山东曹县,把这些珍贵而激动人心的信息报告给汤先生:“我观察了夏桀的厨房,粮食聚集得太多,堆积成山,多得吃不了,于是酿成整池的美酒。而他的农夫,在田里干活使用石铲、石镰、石斧、石刀,根本打不出多少粮食,骨铲、蚌镰、蚌刀也都不好用。夏桀有如此多的粮食,不是说明他国家富有,只是说明他征敛过度。万民不堪其苦,势必民怨沸腾。但是,夏桀是个乐观的人,就像水壶一样,屁股已经烧得通红,还有心情在吹口哨。”

        汤先生露出满意的笑容,兴奋地站起来:“实话告诉你说,我这个人一贯志向远大,与天地等高。我早就准备好了给夏桀收尸。我平时轻赋薄敛,利用田猎机会,训练武士。我想挥动这些虎狼之士,与夏桀会猎于中原。”

        “眼下进攻夏桀,我看时机未到。”伊尹提醒说,“通过我的观察,夏桀虽然无道,但作为大禹的后代,是天下的共主,在诸侯中仍有威信。夏王朝已历四百多年,轻易不容易撼动。我们只有区区七十里的封地,地狭人稀,好像一盆鲫鱼瓜子,做不出什么大宴的。”

        “那您的意思呢?”

        “我们必须寻找更多的鱼,才能凑足一盘菜。有莘氏,就是一条大鲨鱼,地肥人悍,武力冲天,四邻为之侧目,就在我们北面。他们的女孩,味道也好极了。如果您能跟他们攀上亲家,有了这娘家支持,就陡然阔了。”

        “可是,我跟她不认识,没有感情啊。”

        “我认为,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境殷实的女人。这一点你不知道吗?”

        汤先生想了想,取出嘴里圆滑湿润的石球,傻傻地捏了一会,又放回去说:“那好吧,就豁出我自己吧。”

        在中国古代,婚姻是家族的行为,而不是当事人的行为。家族掌门人出于政治目的、经济目的、扩大家族势力目的而结婚,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牺牲了个人情爱。

        当夏日的夜晚,满天里沉碧一色,一颗小星,缀在月华波纹的外圈。汤先生和有莘氏的公主拥在虎皮与丝绸布置的地铺上――这是婚床。房间里黑乎乎的,含有松树脂的木条点着摇曳的火光。他们俩互相没什么话好讲,就一起抬头,望着天顶的星星(因多在房顶开窗,固可以望见)。他们看见明月洗尽了满天的铅华,鲫鱼瓜子获得了强大鲨鱼的联盟。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三

      商祖烈烈三

      潇水

        夏朝末年的这场大干旱,足以跟夏朝初年大禹时期的洪水媲美:伊洛干竭,五谷焦死,严重影响国民生产,伊洛俩水的干涸就等于宣布夏王朝命脉断绝。

        针对天气亢旱,东边山东地区的伊尹找到了有效的solution。伊尹不但会给人做饭,也会给植物做饭:用人畜粪便喂养植物――使用肥料是农业技术上的一大进步。庄稼们乐了,吃的又饱又香。光有粪没有水也会烧死禾苗,伊尹进一步推广水井以抗旱情。商族农业水平一点都不比华夏差啊。

        其实,东夷人还率先养猪,东夷人的猪渐渐向西传去,浸染进入华夏,这时根据考古挖出的猪骨头分布得出的结论。东夷族的黑陶烧制温度高,质地更坚,黑泽照人,也向西传播,取代了华夏地区的红陶成为流行款式。他们的“蛋壳陶”更是令华夏人瞠目结舌。东夷人甚至创造了世界上最早使用高岭土的记录,用以烧制白陶,是瓷器发明的前奏。东夷族的青铜技术逐渐萌芽,添补了华夏族在这一领域内的空白,成为未来商朝青铜器文化的先声。总之,东夷人在手工业、商业上有着傲人的成绩和领先的地位。

        东夷族与华夏族的对立,不光是凤与龙的纠葛,最终也将“龙凤合流”:龙有了鸟爪,凤有了蛇颈,相互取得对方的特征,融合成为统一的汉民族。

        从东夷进攻华夏,第一个障碍就是河南西部的葛国,挡在夏桀与商汤之间,是夏桀的忠实属国和汤先生的眼中之刺。汤先生觉得有必要颠覆这个小国,以方染指中原,于是派出核查人员到葛国转了一圈,没有发现大规模杀伤武器,倒是看见国君“葛伯”是个好吃懒做的无神论者,不喜欢祭祀,因为祭祀需要烧掉埋掉大牛大羊,他舍不得。汤先生决定以此为口实,派出外交人员向葛伯提问:“贵国不敬上帝,长期拖欠缴给上帝的会员费,我们特来问问为什么?”

        葛伯正在啃羊腿,学名叫做炙羊腿:把羊肉串起来,架在火上烤,一边往上涂调料,以免烤糊了,就是炙,做法类似现在的烤鸭。当时炙品有炙牛肉、炙羊肉、炙猪肉、炙雉、炙兔、炙鹑等等。把鲜嫩的牛羊鹿麋肉切成薄片,用调料浸了生吃也不错,类似日本人的生吃鱼片――这叫做脍。这就是所谓的“脍炙人口”。

        葛伯放下肉碗――因为是跪坐在地上吃饭,陶碗底下有一个高的脚,戳在几案上,免于吃时有弯腰缩颈之苦。葛伯说:“我们这个地方不产牛羊,好不容易有几只也被我吃了,哪有富余祭祀上帝?”

        祭祀上帝要求用纯一色的牛、羊、犬、豕,确实不好置办。汤先生就派人送了肥大的牛羊给葛伯去。结果葛伯把这群牛羊全都自己吃了,上帝还是饿着肚子。

        “您怎么还没有祭祀啊!”汤的外交人员大惑不解。

        葛伯又推脱说:“我们不是不懂得祭祀的重要,只是每次祭祀除了牛羊还得具办酒食。我们的田中大旱,种不出粮食来,哪有给上帝的?”

        汤就派出一批劳动力前往葛地助农,老人小孩们往地头送饭。葛伯的老百姓觉得等着庄稼长出来太漫长,干脆先把饭抢来吃了罢。于是冲上去要盒饭。一个送饭小孩坚持原则,反抗抢劫,说:“没有饭卡不给饭。”对方就急了,抡起石块把小孩砍死了。小孩临闭眼还攥着沾满了鲜血的盒饭。这个暴行激起了商族上下的愤慨,汤先生不失时机地组织起他的第一次翦夏之征,叫上他老婆的有莘国,以及盟友仲虺的薛国武装,成功地把葛国灭了。

        汤的翦夏之战,合计十一次征伐,从葛国开始。据孟子说,汤向东征讨,西夷就埋怨,怎么不来打我啊;向南征讨,北狄就埋怨,为什么偏偏到我这儿来得这么迟呢?老百姓都期待着他来打,如大旱之望云霓。汤先生杀了他们的国君,老百姓就如同下雨一样爽。汤于是无敌于天下。

        当然这是孟子为了推销他“仁者无敌”的论调而胡乱吹嘘的,事实恰好相反,无敌于天下的绝对不会是痴仁者流。虽然后代学者把汤美化为讲求仁义的圣王,商族实际上不重文教而崇任刑罚。所谓儒者的理想,毕竟掩盖了不了血淋淋的事实。汤先生把“猪啊羊啊送给葛伯去”的学雷锋行动不能掩藏他故意制造战争借口的启图。

        葛国被汤先生灭了。那些奔逃着的亡国者,被纷纷追上来刺倒。跌倒之后又被踩在脚下,用石斧在脑后制造斧痕。商的战斗英雄们以猎取敌人的头颅作为荣耀,头盖骨是他们的最爱,齐着眉弓经耳际到后枕锯下来,做成饮酒的酒杯,样子有点像北京人最近戴的“猪嘴”口罩,人头皮也不错,是荣誉的象征。出土的头盖骨上往往留有砍偏了的痕迹,表明被砍者尚在挣扎。

        国破人亡、流血浮尸、呼号之声,经过时光大网的过滤,至今已微弱无闻。葛伯之族在亡国之后流离失所,成为葛姓的先人。很多很多年以后,一些葛姓的人被安置在山东诸城,为了区别开其它的葛姓,就叫“诸葛”。这是诸葛亮先生姓氏的来源。原葛国的位置,在河南省西部的宁陵县。现在宁陵县已经不缺牛羊了。羊的存栏55万只,牛存栏7.3万头,猪就不用说了,28万头,是畜牧大县了,呵呵。被刻意丑化为馋鬼的葛伯的在天之灵,睹此不知该作何想。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四

      商祖烈烈四

      潇水

        汤的策略是先弱后强,由远及近,逐个翦除夏桀的羽翼,削弱孤立夏桀。汤的工作从葛国开始,然后进一步向东推进到韦、顾、昆吾三国,这是夏桀在河南东部地区的三大防御支柱。夏桀不敢怠慢,动员人马补充支持前线,可是韦、顾已经陷落,勉强保住了昆吾。

        夏桀一方面加兵昆吾,巩固东方防线,一方面传令山东东夷诸族从后面攻袭商汤。看来,东夷族不是团结一致的群体(这也是他们与华夏竞争中一贯占下风的原因),一些东夷

      部族接受了夏桀指挥,从背后攻击商汤。汤看到自己有腹背受敌的危险,赶紧向夏桀谢罪,请求投降,发誓效忠夏桀,恢复纳贡。

        夏桀没有看过鲁迅的书,不知道“打落水狗”的可贵论点,所以表现出妇人之仁,放掉了商汤。这与夏桀“残暴”的恶名声颇不一致,使得我们不得不怀疑史书上对他众口一词的指责或许有人为捏造的成分。

        不过,汤的行为毕竟给夏桀敲了警钟,使他意识到诸侯已有二心,为了控制事态,夏桀下令在山东济宁会见诸侯,告诉大家他是天子,仍有威力。地点之所以选在山东,是为了专门给东夷诸族看的。不料东夷之中有个“有缗国”牛气烘烘,故意不等散会就先行退席回国,不给夏桀留面子。夏桀为了杀一儆百,就率领参加会议的各路诸侯联合出兵征伐有缗。有缗国地小力弱,当然无法抵御,被灭国了事。有缗的下场让东夷诸族不寒而栗、人人自危。夏桀灭了有缗,非但未能加强自己的权威,反倒搞得东夷人离心离德,从此战事向对夏桀不利的态势的转折。等商汤再度兴兵伐桀的时候,这些东夷诸族不再响应夏桀调遣。夏桀处理东夷事务的失算,在于他一味借助威吓而忘记了拉拢。

        商汤招集人马、训练军队,在接下来的十来年时间里,进一步拆除夏的屏障,终于摆出了决战的态势,以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进攻夏桀。所谓“必死”,就是形容商族战士视死如归,如火烈烈。尽管如此,商汤觉得还是有必要给大家讲几句话。他接过副官的大斧子,站在战车顶上,取出嘴里石球,扯开喉咙说道:“诸位,我听到一些议论,说我商汤不够怜悯你们,耽误了你们干农活,去打什么鬼仗!不过,不是我偏要犯上作乱,实在是夏桀罪恶太多,上帝命我征伐之。你们又要问了:‘夏桀到底有什么罪,值得我们这样兴师动众?’夏桀贪婪,耗费民力,害苦了夏朝人,普天之下谁人都知道。人们一致怠工,不跟他合作,诅咒他这个太阳早点灭掉,宁可与他同归于尽。夏朝烂到这种情形,我能不管吗?现在我要求,你们顺着我的意志去实现上帝的心愿,我就会重赏你们,决不食言。否则,死了死了地!”

        战士们都举拳发誓:“我志愿跟随商汤,放弃家里的农活,去打狗日的夏桀。”汤先生很高兴,刚要整军进发,就看见伊尹风尘仆仆跑来了。

        伊尹这几年没少往夏朝那边跑,不断刺探情报。“司令,你听我说,”伊尹对商汤讲道,“这次我从妹喜嘴里套到可靠消息――光这一条情报就顶一个师,夏桀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有两个太阳。西边一个太阳,东边一个太阳,两个太阳搏斗,结果西方日胜,东方日败了。”

        “啊?什么意思,东方的就是我们啊,东方的输了吗?”汤司令无比沮丧,“你没记反吧?明明应该是我们嬴啊。”

        “梦就是这样的啊。不过我有好办法,司令,如果我们出其不意绕到夏都西边,从西边发动攻势,我们岂不就成了西边的太阳,夏桀成了东边的太阳,西边的太阳必胜,不就是我们一战而王吗?”

        这个调换赛场的建议得到了汤先生的批准,事实上,伊尹这一招歪打正着,落得高妙。众所周知,夏桀的防御重心都是针对东夷人的,所以重兵布署在国都巩义以东。商汤的六千子弟兵从南边迂回穿插绕到国都以西,发起发起强大迅猛的冲锋。(这里加个地图),属于军事学上的避实就虚,出其不意。这使人联想起希特勒绕开法国人钢筋混凝土垒筑的马其顿防线,向北迂回攻掠欧洲,活活把人气死。

        夏桀对于国都西侧突然冒出地平线的商族部队大为惊恐,他的主力部队都集结在国都以东两百公里的昆吾(河南许昌)一线。史书上说两军接刃不久夏桀就主动撤退,飞也似的向东线昆吾靠拢,寻找友军救援,并且在狂奔的过程中士卒离散,形成溃乱局面(这也是为了衬托商汤的“仁者之师”所向无敌)。

        昆吾之君接住夏桀,与尾随而至的商汤仓促迎战,被汤司令击破,昆吾之君战死。在汤司令的压迫之下,夏桀残军不得不继续向东撤退,跑了一百多公里才收住脚步。从这里再往东跑,就是山东东夷的地盘了,夏桀没有了退路。于是他就转过身来,与追击而至的汤司令做孤注一掷的最后一搏,这就是著名的“鸣条之战”,发生在鸣条(河南开封地区)。

        东夷族一贯拥有优秀的武器装备,早在蚩尤时代就传说打造青铜兵器,使用金属戟杖头盔(虽然这是缥缈无证据的传说,但也反映了东夷地区的青铜历史源远流长)。到了商汤汤时代,东夷的青铜技术已有萌芽,这给他们带来战场上的主动,使华夏族惴惴不安(从前的“夏后杼”就改进了华夏族的皮甲,以防御东夷的利箭强矛)。但是夏桀的战士一路奔命,估计早把皮甲这样的重装备半路丢弃,以求跑得轻快一点。于是,鸣条之战中,商族的六千子弟兵从士气到武器都占上风,附近诸侯国友军的支持也使他们春风得意。而夏桀在这一地区的铁杆属国早被商汤翦去。失去羽翼的夏天子只好孤身作战,逞其匹夫之勇。夏桀一手持矛,一手扬斧,双手挥动如轮,只身冲陷敌阵。四野的天云沉凝欲堕。夏桀颇以勇力著称,据说能双手拉直铜钩,两臂生擒犀兕(兕是母犀牛),神力冠于华夷。虽然东夷战士以骁勇犀利见称,但在夏桀的劈打之下,也纷纷倒毙,头破胸穿。夏桀身后还豢养着一班勇士,都能手裂虎豹。凭着他们出色的单兵作战能力,夏桀硬是在几千人的围追堵截之下血战突围,裹带着一部分亲属(据说包括妹喜女士)冲出险恶的矛林箭雨。这一场景使人联想起项羽的垓下之战,以二十八骑突围而去。

        这时,鸣条西边有汤司令拦截,东边是东夷之地,夏桀只好往南方逃窜,深入了非典病毒多多的荒障之地。他渡江来到长江以南的安徽巢县地区(有巢氏的老家。在战争年代,有巢氏的巢,经常被燧人氏的火烧掉――鲁迅语),在那里夏桀捂着伤口终于死掉了。他临死对妹喜说:“我后悔当年没有把商汤杀死在夏台监狱,结果自己成了这个样子。”(当初夏桀曾以威胁公共安全罪逮捕夏桀,由于心慈面软又释放了他,跟项羽鸿门宴放掉刘邦差不多吧。那些历史上的最终胜利者往往属于狠角色,而不是我们儒家号称的仁者。)

        在经历了十七位君主统治之后,夏朝终于灭亡了。如果包括中间有穷朝(Jr.后羿)的四十多年,夏朝从禹至桀,共享国四百多年左右。

        夏桀在临死前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他只是懊悔从前疏于防范、过于仁义,两度放过了商汤。看来他还是应该相信鲁迅打落水狗的观点。对敌人仁义,是愚蠢的。“仁者无敌”这话,是骗人的。我想,项羽自刎乌江岸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感慨吧,鸿门宴的失算,遂使刘邦竖子成名。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五

      商祖烈烈五

      潇水

        商汤把取代夏朝的过程称为“革命”,就是革去夏朝之命的意思。商汤成了继立的商朝的第一任王,王字就是战斧之形,象征着他的武力和权威。他任命伊尹、仲虺作相,把纯白色的衣服制定为最高等级,上衣下裳,腰束宽带,除了佩玉,腹前还有一条“蔽膝”直垂到膝下,这是古代中国的领带,只不过是系在肚子下面(这种领带一直延续着穿到了明朝,我们等到秦始皇时再详细介绍)。

        据说商汤还制定了《汤刑》以维护帝国的秩序。从文献上可以推见商王朝刑罚颇重,刑杀的手段有斩首、肢解、火刑、沉水、活埋、弹射之类,但很少关进监狱去蹲几年。大约在监狱里蹲着还有饭吃,不受风吹雨打,这在当时看来不是处罚而是享受。所以商人要以残害肢体的形式表示惩罚,一次性就够了,砍玩脚就放回社会,从而节省了修建监狱和招募看守者的费用。总之,当时监狱业不发达。

        商人刑杀人的动作如今保存在“伐”、“期”这样的汉字当中。比如“伐”像以戈截人首,“期”像以钺砍人首,左旁被反缚两手的人已是身首分离。“卯”是把人对剖,分置在案子上。“陷”字是置人于土坑中,抛土填埋。“燎”如燃木之像,上边放人。这些恐怖的汉字为我们今天依然使用,只是不知道其中隐含杀机。轻杀本来是商朝的传统,酷刑是早期人类的共性,后人不了解,却把这些罪恶都归结到后来的商王末帝“纣王”身上,是不公平的。

        商汤总结了自己的成功经验,在于能用“非己之民”,也就是联合其它诸侯共同颠覆夏朝。这给他带来了好处也带来了坏处,使他不能独享新的王朝。交通、通讯等技术手段的落后,也要求庞大的国土必须分国而治。商汤被迫分封那些劳苦功高的合作者,在一次诸侯大会上把他的“帝国”分给三千诸侯来承包。这一数字已经明显少于大禹时代的万国诸侯,体现着整个中国统一化的进程。

        我们仍然不能高估商汤对帝国的控制力度。我们可以称当时的埃及是一个庞大的帝国,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是一个帝国,而把商朝称作帝国还需慎重。商王的直接控制区,不过是五百公里直径的圆,所谓“邦畿千里”,对应于地图上就是河南中东部、山东西部,是华夏族与东夷族的结合部。这个圆圈以外的土地,成为诸侯们的舞台。

        为了防御各种野心不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异姓部族,商汤干脆把自己锁在一座严丝合缝的城里,以对付进攻者的弓箭。于是有了夯土的城墙,可以遮蔽敌箭、隐蔽自己行动和迟滞敌人进攻――城这个重要的文明标志,也是在商朝初期才开始成形,受战争行为的催化而出现。

        建造这样的城,意味着砍伐林障、加工木材、堆砌土料、制造工具、设计器械,这些东西刺激了青铜工具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人们还需要缜密沟通,促进了文字的发展。于是,修城这种出于战争防卫目的的行为,直接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跃进。这是战争给历史的积极推动力。(两河流域、埃及文明之所以发达,也在于早期那里的城邦国家之间不停地打架,迫使大家空心思革新技术、发展经济、推进文明。)

        商汤国都的准确位置历来众说纷纭。我们所能断定的是,商汤及其继承者先后修筑了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当时的城邑,一直到一千年后的春秋时代,都是非常狭小,每边长才几百米,用土围子围着,跟一个普通中学差不多。唯独商汤新修建的偃师商城,规模达到了空前绝后的水准,等于一所大学的面积,比如清华大学。

        偃师商城长1.7公里,宽1.2公里(五个天安门广场的大小,实在很小。不过,全世界的古城,一般也都就这么大)。虽然不大,但遗迹至今尚存,有七个城门,以及纵横交错的道路通达城内外,切成棋盘形制。城墙全用夯土筑成,现今还有一到两米高的残迹留在地面,经风受雨。但它还没有外包城砖,只是裸露着坚硬的黄土罢了。城墙也不是垂直的,需要借助斜坡来支撑,所以上窄下宽,底下最厚的地方可以用于形容人的脸皮,达到二十米之厚。城墙内侧还有“马道”,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士兵可顺马道直登城头。护城河在当时还没有出现。一般,护城河、城墙二者有一个就足够保家卫国了――因为当时的攻城设备还很不完善。

        即使这样一个用现今眼光来看很小的城(三个紫禁城故宫的大小),在当时已显得颇为宽绰,以至于人们把墓地、大垃圾坑、制陶场这些脏乱差的窝点都搬到了城里,体现了当时财富的匮乏,以至于手工艺场被视作价值不菲,要保护在城里(后代逐渐搬出)。

        在整个城的南半部里边又建了一个小城,是王室居住区,叫做宫城,用两米厚的夯土墙围上,只有一个足球场大小,地下有排水网络可以泄走雨水和人们的小便。商汤的王宫是当时的帝国大厦,有两重屋顶(样式类似紫禁城里的殿,叫做四坡重檐式),建造在几百平米的夯土平台上,只不过屋顶铺芦苇,还没有琉璃瓦。圆木的柱子,立在宫殿的前脸,协助支撑巨大的屋顶。

        商汤立在柱子之间,眺望旁边的小殿,那是祖先们的宿舍,商汤叫它“宗庙”。宗庙是个恐怖神圣的地方,殿门内外都埋着人殉者的尸骨:武士们在地下依旧左手执盾,右手持戈,头戴羽饰,屈身而跪,身后带犬,人犬相守,长短兵器交加,门禁森严,保护着祖先们于阴间的宿舍。

        显然,商汤的这个舒适的老窝已经与后代的城池相去无几,只是迷你一些,而且可以分成uptown和downtown两部分,就像现今的纽约一样。Downtown是商汤的宫城,在南城里,庄严优美,是贵族们居住游乐上班之所。平民则在宫城以外与大城之间――uptown。如果商汤在uptown游走,他可以看见数十口水井,一边半地穴的坑屋,屋里有低矮的土床,保留着神农氏时代的习俗。他们一般都是可怜的上班族,在手工业场上班,卫生条件也并不很好,以至于商汤要求,谁敢在大街上乱倒炉灰,就砍断谁的手。商朝的刑罚是相当苛酷的。商汤也可以看见一些隆起于地面上的大点房子,门口往往埋着人殉,这就像停放着一辆辆私家车一样,是有钱人家的奢侈表现――能弄点“人殉”的骨头装点门庭的,必是手头宽裕之人。

        商汤走在新修建的商城里,发现旱灾还在继续,号称煎沙烂石,屋子的柱子石础(托着柱子的石块)闪闪发光,耀眼刺目。随行的“贞人”对他说:“按照我们神职人员的学术观点,对付从夏朝持续至今旷日持久的旱灾,燎祭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人作为牺牲,架在柴禾上烧了,烟火慢慢飘上天空,香味献给上帝享用。上帝一高兴,就会命令气象诸神降下我们苦苦期待的雨。”

        “这事不要麻烦别人了。众人有罪,在我一身。我的职责就是事奉上帝鬼神和祖宗,现在由于我的愚蠢,上帝降下干旱灾祸,那我牺牲自己好了。”于是商汤把自己泡在水里洗洗干净,剪发、断爪(爪是指甲,不是手,断掉指甲,免得上帝吃的时候恶心)。商汤素车、白马、身披白茅,脱光外衣,躺在台子上,和其它牛羊祭品摆成一排,伴着咩咩、哞哞的叫唤声,被一齐抬到了祭坛上,周围架起了柴禾。为了方便上帝品尝,人们给商汤的肚子上放了一盘调料。

        贞人从兜里掏出面具戴上,看了看商汤,又拿出打火机。商汤委屈地闭上了老眼。当柴禾劈劈啪啪愉快地燃烧起来,感人的场面终于振动了上帝,晴天一个霹雳,上帝命令属下的气象诸神(风雨雷电)一起动员,哗哗拉拉下起普天同庆的一千里喜雨来。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六

      商祖烈烈六

      潇水

        商汤在位十三年后,驾崩了,死时不知葬在哪里。如果你想去缅怀商汤的伟业,建议到河南偃师商城旅游。希望你从这一片沉睡着的遗迹找到商汤先生游动的身影,他嘴里含过的石球,也许还丢弃在某个土坑角落。偃师这片废墟,清晰地鉴定着早商的历史,使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查的朝代。

        商汤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外丙”和“仲壬”相继走上领导岗位,分别工作了两年

      四年,反映了当时人们短命的事实。夏商人的平均寿命是32岁左右――如果我生活在那一时代现在已经该升天了。

        接着,商汤的长孙“太甲”在伊尹的安排下接班了。伊尹详尽地告诫了这个年轻人不要轻慢贤人的言论,不要疏远年高德望的人,亲近愚蠢幼稚的人,他总结了十种国君必须避免的过错:沉迷于酒色歌舞、贪求财宝、迷恋游乐,又警告他说:“哪怕您做的善事再小,也会使诸侯感到庆幸;哪怕您做的恶事再小,也会给国家带来灾祸。”可是太甲并不爱听他的这些老生常谈,很快就开始胡作非为起来。史料上说他不遵成汤之法,其实也可能是尝试着进行了年轻人的改革。但他的行为招来伊尹的讨厌。伊尹以太甲“暴虐、乱德”为理由,将他放逐到桐宫去悔过自责。然后伊尹独自处理国家政事,并且接受诸侯的朝见,所作所为和商王没有什么两样。

        伊尹作了三年国家负责人,按照一部史料《竹书纪年》上的说法,他最后被太甲发动宫廷政变杀死。太甲在桐宫被关了两年多,终于被关腻了,机智勇敢地逃脱回王都,杀了伊尹,恢复了王位。

        伊尹的一生十分复杂,评论起来也很困难。他作了三年代理天子,用意或许都是好的,但以臣子的身份擅自放逐国君,这算不算篡国呢?这个困惑后代学者的大费思量的问题其实在当时不算很严重的问题,当时还没有发明后代的忠君思想,伊尹的“大逆不道”之举没有激起当时舆论界的震惊和谴责。一个君主倘若不贤,臣子似乎是可以驱逐他的。所以,伊尹的后代继续在朝为官而没有遭受清算,伊尹的亡灵也一并得到后代商王的隆重祭祀。

        然而后代的学者习惯了视皇权为至上、不可更移,看见伊尹驱逐太甲而自代,不由得暗自哆嗦,总不得劲。一方面,伊尹是个有着杰出贡献的正人君子,另一方面,即便商王太甲不贤,伊尹放逐他,在后代学者们眼中仍是谋逆篡国。一个原本高大全的形象全被放逐太甲的事给玷污了。于是后代学者花了很多功夫替伊尹遮掩避讳这一点。在的《尚书》一些伪造的篇章中,故事被改编成了这样:太甲被关在桐宫,深为悔恨,终于改邪归正,有了良好的表现,伊尹就把他又迎回都城复辟,归还了王位,好像根本没抢过一样,伊尹的人格于是完美无缺了,学者们才舒服起来。

        其实这是替古人瞎操心。“还政”这样的事,古今中外的现实中还从没听说过。太甲呆在桐宫里关着,一天两顿饭傻坐着,又何从去判断他是悔过自新与否。然而,在忠君思想大泛滥的后代皇权社会里,自诩忠贞的老实臣子们,无端地替伊尹背上一大块心理负担,非给它改过来不可。当惯了奴才的人,也替从前的人缺乏奴性而忧心忡忡。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七

      商祖烈烈七

      潇水

        商王族似乎把手足之情看的颇重。太甲死后,他的两个儿子――沃丁、太庚哥俩相继即位,体现了兄终弟及的原则。沃丁、太庚这俩名号,奇奇怪怪的,带着“甲乙丙丁戊...”的序号,类似于“亨利四世”、“路易十三”,其实这是天干地支组合出来的日期。商人把一年分成12个月,闰年有13个月甚至更多,月有大月和小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但当时没有阿拉伯数字,日的记数就以干支循环来标识。这一纪日法,被后代沿用了三千多年直到近代。

        在商王去世的那一天的干支日,就演化成沃丁、太庚的名号。另一种说法是,这是商王的“骨灰盒”进入宗庙时的编号,叫做“庙号”。人们依照这些骨灰盒编号,排定给他们的祭祀时间。每隔十天要祭祀一个商王,随着死掉的商王越来越多,到了商朝末期,完全祭祀一遍祖宗,需要一年时间(商纣王大约可以体会到“历史的沉重感”吧)。

        “骨灰盒”编号为太庚的这位爷进入祖庙以后,他的儿子“高”、“?啤薄?“密”哥仨相继做了商王,死后骨灰盒分别为小甲、雍己、太戊。他们都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作为,除了这时候商朝开始衰败,诸侯常常不来朝见。在太戊执政的第七年,宫殿的门前,长出了一颗桑树和楮树,俩树在早晨的时候还都是小苗,到了黄昏已经合掌粗了。而且两树互相搂着抱着,合生在一起,姿势也不怎么雅。太戊非常恐惧:“是不是上帝对我不满意了,跑到宫殿前来吓唬我啦?”

        伊尹的儿子“伊陟”这时候作首席政务官,说:“臣听说,妖邪不能战胜道德。现有妖孽出现,说明您的政策可能出现错误了吧?”太戊于是努力改进工作,这两棵树很快就枯死了。商朝从此复兴,诸侯又都来朝拜。伊陟赶紧大肆宣扬太戊的德政,说是得到上帝的福佑,妖树也惧怕而枯死了。为了报答上帝的福佑,太戊命令一名叫“巫咸”的神职人员在王都郊外举行了隆重的祭祀仪式。“上帝”这个词在商汤的嘴里就开始反复提到了。商汤“焚身求雨”就是朝着上帝来的。组织了男女演员,排练“玄鸟堕卵,简狄取而吞之,生下商人先祖子契”的舞蹈《桑林》,给上帝看,一边还有铙、铎、磬、鼓的打击乐器娱情。(巫咸还有个儿子叫巫贤,也接班当了神职人员。但巫启贤是不是神职人员,就不知道了)。

        上帝其实是一个完全国产的词,在甲骨文、《尚书》、《诗经》、《史记》里上帝一词都屡见不鲜。后来,明朝传教士汤若望先生,为了让基督教在“顽固”的中国人之间流行,就从古书里翻出“上帝”这个易于中国人接受的中国词,来译他那个God.现在人们一说上帝,好像是高鼻梁大胡子卷曲头发的老外,其实在商朝人的心中,自有一个中国化的上帝在。

        假如我们设想一下,商朝人心目中的上帝是什么样的呢?答案是,他梳着清朝人那样的大辫子。从商代墓葬中大量发现的形象资料标明,商朝男子多是梳辫子,而且式样较多,有从头顶正中编起一条辫子,然后垂至脑后;有左右两侧梳辫,辫梢卷曲,下垂至肩的,也有将头发编成辫子,盘梳于顶的(阿Q那样――也是清朝的)。商代妇女的发式,与男子大同小异,大姑娘梳辫子,小孩子梳两个小丫角。当然梳髻的人也有,甚至还有前后俩髻,发髻中间还插簪子以固定。甲骨文里的“夫”字,最上边一横就表示男子发顶上的簪子,以示爱美之心,而“妻”字上面簪子插得更多,使她的脑袋像一个鸟窝――有一位出土的商朝妇女,脑袋上插着26枚玉簪。

        随着商朝帝国产生了君王,上帝也开始在天堂上班。在商人名目繁多的祭祀中,上帝是级别最高的神,排在第一位,代表着虚无世界的最大力量。这时所有帝国的通性:在没有君王的时候,天神也是泛神,风伯、雨师、西王母之类的,有了君王,也才开始有顶级之神,譬如上帝。这位拖着清朝大辫子的中国上帝,具有至高无上的威严。他住的地方在天上,但也经常跑到祭庙去作生意。降旱灾是他的拿手戏,“令雨”、“令风”、“令雷”,也是他的主打产品,就是命令下雨刮风。人们交上祭品给他吃,他就给这些产品。如果他吃的不顺心,就会下雨不止,形成涝灾、风灾,直到商王奏乐、唱歌、跳舞,献上美玉给他,以及黍稷给他吃,他才止风息雨。这的交易的仪式过程就是祭祀。祭祀时候要使用礼器。所谓礼器,包括酒器和鼎、鬲之类的炊器,带着饕餮纹、夔龙纹、蟠龙纹、云雷纹、蝉形纹、连珠纹、圆涡纹让人眼花缭乱,一副令人恐怖的气氛,威严、狰狞,镇慑和迷惑着每一个带平顶帽的商朝小民。商朝这些礼器目前挖出来好多,累计数千件。

        我想,圣神和虐妖虽有正义、邪恶之别,但人们结交他们的策略却是一样的,就是用好话哄他,好酒灌他,好肉供他,他就风调雨顺,一旦你不奉承他了,不管是中国的上帝还是外国的God,他就下硫磺烧你,发大水淹你,只把几个时常念经讲他好处的,装在方舟上救起。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八

      商祖烈烈八

      潇水

        每到半夜,盘庚就睡不着了,即便喝上一些酒,也没有睡意。在旧的都城里,忧烦更是旧的,没有稳定的情绪。到了天色微明,盘庚的心境就给无形的风团搅动了。酒精的力量使得他头颅闲适又虚无。夜已极深,所余下的又很薄,盘庚便坐起来,点上原始蜡烛――芦苇的烛芯用布条裹上,布条再浸以油脂,等着天亮起来。

        盘庚思索的事情,我们谁都不知道。在盘庚以前的一百多年间,商人突然迁都了四次,盘庚也要追这个时髦。商人为什么要迁都,古往今来总说纷纭,最流行的解释是躲避水灾,但是商人迁来迁去,一直在黄河两岸不远,并没有躲开水。并且甲骨文的记载中也没有河患的信息。迁都的另一个说法是反奢侈,城里的有钱人越来越有钱(有贝壳),而穷的则叮当响,贫富斗争,搞得社会不安定,所以搬迁一下,富人被迫丢下财产宝贝,穷人也有了创业机会。在新的艰苦地方锻炼,也去掉了奢侈之风。不过,古今中外的政府无不是往富饶舒坦的地方扎堆,像商人这样用自我找罪受的方法淘汰奢侈之风,还很罕见。并且商人几十年就迁一次都,应该还没来得及积聚得多奢侈。还有人认为当时的农业属于粗放经营,一块沃土耕种久了,慢慢失去肥力,所以需要不断变换耕作的地点,就像在一个固定的饭馆吃腻了要换个饭馆一样。不过,仅仅为了改换耕地,何必一定要迁徒到很远的地方,附近百十里就没有好地吗。而且商朝中期以后,人们就再也不迁都了,难道农业技术突然大跃进了。

        盘庚在给群众代表训话的时候,也没有向我们暗示迁都的原因。事实上,商朝王位的“兄终弟及”或“父死传子”,都没有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王位传给谁因而变得暧昧不清。商汤时代制定的“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本身就潜伏着动乱的因素。因为继位之弟往往不肯把王位再交还哥哥之子,而想传给自己的儿子。于是出现哥哥的儿子与弟弟的儿子(堂兄、堂弟之间)争夺王位的局面。这种落后的继承制度,在后来春秋时代的吴国还会再次看见,堂兄堂弟之间为了互相防范,都穿上三层皮甲,并且成就了一个名叫做专诸的刺客。

        新的商王抢来位子,往往要迁都,目的是离敌对的贵族远一点,摆脱政治对手们的牵绊、威胁,就像狗一旦捉到了骨头,一定要叼着逃走到没人的地方去吃一样。公元前1300年,商汤立国后的第三百年,王朝的都城已经经过四次迁徙挪到了山东曲阜。呆在这里的是商朝第十七位商王“盘庚”。在盘庚时代,“兄终弟及制”已经不是那么不容置疑了,死去的商王把位子直接传给儿子而不是交给弟弟,在前代颇有旧例可循。盘庚作为弟弟接了哥哥的班,而没有让哥哥的儿子接班,这使得他内心难免不安。哥哥已经经营曲阜地区很多年,曲阜到有哥哥一家的老部下与支持者,势力盘根错节。盘庚每到夜晚都担心有“专诸”那样的家伙破窗而入,志愿为哥哥的儿子取回王位。这也是他半夜常爬起来,握着青铜短刀不敢再睡的原因。盘庚有理由让自己离开曲阜,去一个艳阳高照的安全地方,享受自主自在的王者快乐。但是盘庚在群众集会上只能一再强调,迁都乃是先王(祖先)的意旨。

        盘庚说:“我们的先王总是保护人民,总是为人民利益而搬家。你们为什么不想想先王们的故事呢?我想搬家,可是你们不体会我的苦心,反而大大地糊涂起来,发生了无谓的惊慌,想以你们的私心来改变我的主张,这真是你们自寻苦恼。譬如乘船,你们上去了,只是不解缆,岂不是坐待船朽吗?若是如此,不但你们要沉溺,连我也要玩完。你们一点也不审察情势,一味怨恨,试问这能有什么好处呢?”盘庚的话含糊其词,人们越听越不理解,于是他只好借助恐吓:“以前,你们的前辈事奉我的先王,非常老实。现在,你们不听话,不肯离开这里。我们先王就会在地下告诉你们的前辈,让他们好好地整治你们,到时候你们受罪该死就晚啦!现在我的计划已定,谁要不从,我就割谁的鼻子,灭了谁的种,一个都不留。”

        大家吓得一捂鼻子,只好跟着盘庚上了已经准备好的船只,盘庚迁都的背后一定应该隐藏着一场史籍失载的高层政治斗争,所以才对民众威胁利诱。

        虽然成串的贝壳(钱)方便套在脖子上带走,但粮食房子都没法要了。虽然据说商人驯服了大象作为运输工具,但总不能也把良田也拉走吧。反对派的贵族们被迫抛弃许多财富,迁徙削弱了他们的势力。他们也明白,到了新都将不再具备从前的地位和财富。但不等他们犹豫,已经被裹着来到河南北部的安阳(如今的殷墟),一看到处都是陈旧不堪、破破烂烂,过惯了好逸恶劳的生活的他们,更加来气了。于是开始散播流言,开始向盘庚叫嚣:“盘庚不是借助先王地意旨吗,那我们就搬出比先王更厉害的上帝来。我们要求占卜。”

        占卜,是把居住在缥缈天上的上帝的意见,传达给三维空间的人们的一种途径。上帝向人间投下一种阴影,人们来阅读这种阴影,作出极具价值的结论和预言,告诉人们搬家的事到底对不对。这种宝贵阴影,都投在什么东西上呢?答曰:投在牛羊骨头上,也投在乌龟壳上。乌龟由于活的长,见多识广,成为占卜的最好载体,最灵验、效果最佳。乌龟盖子脱颖而出,越来越受到人们青睐,而生活在中国大地河流湖泊上的乌龟们,则倒了大霉。

        盘庚是个年轻人,不怕叫板,立刻命令神职人员在乌龟壳上(多数是乌龟肚子那块壳)刻下当时开始出现的甲骨文,用以提问上帝:“迁都是对!迁都是不对!”这是一个双项选择题,让上帝选择正确答案。当然,有时候还出四项选择题,比如:“其自东来雨。其自南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北来雨。”这是向上帝问雨从哪个方向来。旁边还刻上出题者(神职人员)的名字以及出题时间。

        接着,神职人员在乌龟壳背面钻几个浅窝,用火烧灼浅窝,就会开裂出一些纹路,这些纹路就是上帝在考卷上的作答。神职人员赶紧判卷子,这需要专业训练,他们能够从纹路翻译出上帝的语言。上帝回答的很细致,比如“大雨”、“小雨”、“雨小”、“雨少”、“多雨”、“疾雨”、“雨不疾”、“纵雨”、“延雨”、“退雨”、“去雨”,看得出上帝是个有耐心的人。神职人员把翻译出来的意思刻写在烧灼纹路旁边,这叫做“卜辞”。

        关于这次该不该迁都,上帝的答复(卜辞)是:“迁都不对。”――不知道上帝是怎么搞的,总之,神职人员从纹路上读出,迁都是个历史错误。盘庚的脸立刻绿了,反对派的贵族们则欢喜雀跃,恨不得立刻跑在城里乱喊。

        不过呢,要是上帝信口胡说怎么办,或者上帝喝多了瞎说怎么办?于是采取反复占卜的办法,多问问不就准了吗?等隔上三五天,又问同一件事,看看上帝是否忘了上次撒的谎。另一个办法是同时使用好几块乌龟壳,问同一件事,然后看看一致不一致。一般是商王拿着一块卜,占卜经理和占卜副经理各自拿一块,这也就是“三人为众”的原始出处,表示三个人的意识可以代表众人。

        经过三次占卜,上帝的意见非常明确,都是不应该迁都。盘庚的脸变成紫茄子,朝着无辜的神职人员投去愠怒的一瞥,并且当即耍赖说上帝的意思不准。他再度把贵族和政府大员(据估计有两百左右人)召集起来训话:“像你们这样几天来到处乱跑,用谣言煽动人心,恐吓大众,毒害小民,不把我规诫小民的语言准确及时向下传达。这样闹下去,当然就会像上帝说的,迁都成了一件坏事。占卜不占卜,还有什么意义!我是根据先王的法度办事,我没有失德之处,你们不要忘了,我的威严好像烈火一样旺盛,我是你们的王!你们遵从我,就像把网结在纲上,才能有条不紊(成语出处)。要知道,即使你们象野火一样在大地上焚烧,使人近前不得,我也有力量扑灭。”

        盘庚发了一通火,擦擦汗,又转而和颜悦色劝诫政府大员们办什么事都要同心协力,既来之、则安之,不要再闹了。最后又说道:“过去,我的先王和您们的前辈,一起过着安乐而勤劳的生活,我怎么会对您们动用非分的刑罚呢?如果您们乖乖地继承前辈勤劳地传统,我决不会掩盖你们的美德。从今以后,你们努力做好份内的事,不许乱说乱道。我也会把你们的前辈和我的先王一起祭祀,好了,让我们一起恢弘上帝和先王的意志,一心建设家园吧。国家治理的好了,是大家的功劳;治理的不好,是我一人的过失。”

        反正都已经来了,再闹也不可能真回去,生存下去是第一要事,人们没有闲情逸致跟着反对派折腾。气质刚强的盘庚成为大家拥护依赖的对象。据说商道由此复兴,百姓生活安宁,诸侯来朝,闪烁起商朝中期一段人心振奋的时光。

        与盘庚同一时期,西方有一个叫摩西的人,带着他的犹太流浪汉,千辛万苦离开了埃及。而地中海畔则爆发了特洛伊战争。随着“迈锡尼文明”(未来希腊文明的前身)走向衰微,并且他们的一个美女“海伦”也被东边的特洛伊人(处于亚洲西北角)泡走了。希腊地区的人组成联军,在迈锡尼王“阿伽门农”等一干英雄率领下,渡过爱琴海去抢海伦,更主要的目的是抢些奴隶和财富。战争打到第十年的时候,进攻一方的人因为分赃不均互相掐起来了。统帅阿伽门农仗着官大,每次都分到比英雄“阿喀琉斯”更多的战利品,虽然后者有攻城野战之大功,但阿伽门农抢了他的妞。后者怒火中烧,嚷嚷道:“你头上生了狗眼,身上却长着鹿心,不敢战斗于沙场,偏会欺负老实人。”于是英雄阿喀琉斯宣布消极怠工,不再临阵卖命。结果希腊联军败得叽哇乱叫,阿喀琉斯的亲密战友也马革裹尸了。阿喀琉斯急了,不再计较战利品的事,再次披挂了铠甲,挎着长剑,手挺长矛,驾着战车进攻特洛伊人,犹如一团烈火,践踏特洛伊人的纷纷倒下的尸体与盾牌。特洛伊人看看没办法,请求外援“太阳神阿波罗”帮忙,这位太阳神从云彩里发出一箭,正好射中阿喀琉斯致命的软弱之处――后脚跟。黑暗遮住双眼,灵魂随即消逝。希腊人没招了,最后使用木马计,赚进特洛伊城,夺回了半老徐娘的海伦,并把大火和屠杀留给这个富庶的王国。熊熊的火柱直冲天空,宣告不幸的特洛伊城的毁灭。

        “迈锡尼文明”已经出现铁器,描写阿喀琉斯为阵亡的战友举行盛大葬礼时开了一个运动会,其中发给掷铁饼运动员的奖品就是一大块圆形的生铁,这是个值钱玩艺儿,可以做成铁犁。

        当盘庚时代的中国人以落后西方(西亚两河流域、北非埃及)两千年的步伐在商朝中期开始迈入青铜时代时,西方已经在局部地区进入铁器时代。除了上边说的“迈锡尼文明”已经出现铁器,两河流域以北的赫梯王国冶铁技术最为完备和领先。赫梯王把铁视为专利,不许外传。埃及法老得到少许铁片,锻打成刀,视为珍宝,以黄金象牙配其刀柄。有了铁斧铁锯铁钉之类,造船业也就发达起来,可以跨海远征或者移民。铁制武器更给了赫梯人以力量,使得他们迅速崛起之后对两河流域和埃及地区构成巨大威胁。埃及法老动用倾国军马北上与赫梯人展开了一场古代世界的最大规模恶仗,双方各自动用了两千辆战车和各自两万战士(这是个天文数字,我们商汤革命的时候才有战车七十辆)。由于埃及法老孤军突进,遭到赫梯人围攻,法老拼死抵抗,情急之下甚至放出护身的战狮扑向敌人。幸亏赫梯军人因抢财物而队形分散,埃及援军亦及时到达,才避免了法老的被俘。这场发生于我国商朝中期的西方大战,又以拉锯战的形式持续了十年,终于把埃及帝国拖垮,从此由盛变衰,四分五裂,不断遭受外族人的侵袭,局面持续了一千年,直到公元前525年(我国的春秋时代)埃及被新兴崛起的波斯帝国吞灭之,从而彻底宣告了埃及文明的终止。西亚两河流域的文明(新巴比伦王国)也是同一时间亡于波斯帝国之手。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九

      商祖烈烈九

      潇水

        特洛伊战争结束后,中国这边在位二十几年的盘庚也死去了,但他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儿子继位,这反映了当时王者权力还不是极端牢靠,人们可以把它像皮球一样夺来夺去。盘庚的侄子“武丁”继位之后情况才有了转化,“父死子继”成为商王继统的常例,其它家族没有能力插嘴窥视,政治从此走向稳定,这也是王权加强的一种表现,并且从此没有迁都的必要和实例了。所以我们有理由把武丁想象成一个非常powerful的君主,类似汉朝的汉武帝。中国真正崛起为世界文明大国,是从武丁时代开起。

        武丁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喜欢祭祀和打仗。武丁把上帝当成了他的优质客户,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照。经常在甲骨上刻下文字,询问上帝这会儿饿不饿。如果饿,那请问哪一天想吃什么东西,祭祀的用什么牲口,是想把牲口烧了吃还是喝血比较好,想一顿吃多少牲口呢?吃肉的时候要不要喝酒呢?当然,上帝的胃口很刁,武丁要用白牛、白羊、白犬、白豕作为牺牲给他(上帝也讲究个色、形、味儿)。白色是商朝的上色,就好比明黄色是皇帝的上色。

        由于武丁奉承的好,上帝给了武丁极大回报,使他成为一名成功的战争指挥者。

        “我去讨伐工方(一个方国),上帝会福佑我们吗?

        我不去讨伐工方,上帝会福佑我们吗?”

        这是武丁就战争的事向上帝咨询,继续沿用了多选题的形式反复打听,问题刻在甲骨上,只需要上帝从中选一个正确答案就行。当上帝做了回答(也就是那些经过烧灼之后甲骨自然产生的纹路),武丁从中领会出上帝透露给他的资讯,并把纹路翻译成文字刻写在甲骨上。最终当战事结束后,上帝的预言是否如验,还要补充记录在甲骨上。这样,一块甲骨就记录了武丁战争行为的整个过程,使我们得以了解那段历史。商人最牛的时候,或者说乌龟壳最牛的时候,可以预测出170天后的事情。

        借助占卜这类有益民生的魔幻工作,武丁联络人神感情,提高了自己的威信,获得人们的顶礼膜拜和顺从,不断加强了他的王权。凌驾众神的上帝的出现,标志着人间专制国家的成形,一个聪明的君主总会给自己造一个上帝来从背后撑腰。上帝的职掌不限于刮风下雨,他也可以直接给商王降下灾祸和疾病,给城邑带来穷困或繁荣,影响年度的收成,影响商王对外战争的胜负,甚至决定商王朝的存亡。上帝还有一套政府班子,就是日、月、星、风、雨、云、雷、旱等气象诸神,他们听从上帝的号令并各司其职,向下界风雨撒布。作为回报,商王也对他们分别祭祀。

        除了天上的,商王还要祭祀地球上的一些神:山川、河流、土地都有神灵,商王和诸侯要祭祀所辖境内的名山大川,盖房子的时候要祭祀所在地的土地爷,办法是杀几个人埋在地基下。

        总之,上帝及其政府班子(叫做神),下界的山川河流神灵(也叫做神)都是商王奉承的对象,足够他一年从头忙到年尾的。周而复始,战战兢兢,不得空闲,不知消费了多少财富和精力。

        除了上帝这一班神,武丁对死去的先王(叫做鬼,也具备一些呼风唤雨的能力)也是蛮殷勤的。祭祀先王的时都,要用先王的一位后代去充当替身演员,叫做“尸”。当尸的人的祭祀前要沐浴、斋戒(不吃辛辣的菜),住在一间清洁安静的房屋中,有时要住上三天,有时要住上七天。祭祀开始时,当尸的就要代替祖先在祭台上接受礼拜。夏代的尸是站着,商代的尸是坐着。后世有一成语叫做“尸位素餐”,就是说当官只拿俸禄,不干事,象尸享祭一样。

        在祭祀的时候为了表示虔诚,人们并不吃掉这些祭品,虽然饥饿的老百姓偷跑进祭庙吃牛肉的事件也有发生。动物们的body在祭祀仪式结束后埋在旁边的坑里。必要的情况下,祭祀也可以杀人,一般早期是杀小孩多,小孩比成人经济些,肉嫩上好吃。随着时间的推移,杀成年俘虏成为时尚。

        现在,经常还有农村老太婆遇上大事不好决断,依旧占卦问祖先的,免不了烧上面值几百万的假纸币。未来我若在阴间,有子孙给我送上几个亿才好。

        在商代,祖先的力量是直接而强悍的。经常由于某种原因――比如说,没有及时得到祭品的安抚,或者阳间的商王品行不端,先王会降下祸祟疾病给商王以及他的媳妇、臣子们。于是武丁总要反复占卜询问是哪些先王或者先妣(先王的媳妇)正在降下祸害。在这里,他依旧使用多选题的形式:

        惟父甲害王?

        惟父庚害王?

        惟父辛害王?

        父甲、父庚、父辛分别是武丁的伯父阳甲、盘庚和小辛。武丁希望他们中某一位站出来承认自己造祸。至于其生身之父小乙,武丁也没少跟他打听事。比如武丁有一次牙疼(这是他的老毛病了),就拼命询问爹的在天之灵:“疾齿,御于父乙?”我牙疼死了,爹啊,是不是你在天上给我捣乱。

        当时制造疾病的除了先王,还有上帝和山精水怪、魑魅魍魉(后者是一些植物动物死后的鬼)。它们住在黑乎乎、茂不见天日的森林里,河流水滨旁。平时附在草木上随风摇摆,时机成熟时就会随着风刮进城里,附在它所“喜欢”的人身上作祟。这人就开始闹病了,上吐下拉,浑身冰冷。必须请神职人员来跟它沟通,给它做思想工作,请它离开。这个过程也就是念咒。不同的病,源于不同的鬼怪作祟,要念不同名目的咒,就跟现在吃不同的药片一样。所以早期巫医不分,巫师担任医生的角色。咒语的内容通常先是祈求,请它罢休离开。

        如果念了咒还不能沟通,鬼怪偏不屈服,神职人员就动真格的了,拿桃木鞭子抽这鬼(其实是抽人),最终把它赶回森林水滨去。在这种治病的过程中,人们发明了针灸,就是刺那造病的鬼,实际是刺人。在刺鬼的练习中,摸索出针灸的刺穴技术。所谓“妄刺”,就是指到处乱扎。甲骨文“殷”字像一个人肚子有疾,另一人手持针刺之。

        商代的神职人员也会让病人吃五花八门的草药和虫子,以加强趋鬼的效果。这个东西积累到现在,有三千多年历史,很多中药已经相当灵验。我们从商代出土物中找到了几百枚以上的骨针,以及分装在罐子里的药用植物,桃仁似乎是当时人们最爱吃的家备良药,木樨和大麻籽也不错。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十

      商祖烈烈十

      潇水

        武丁作为巫师、求雨者、牙痛病人兼自我诊疗者,还是一个妇女产男产女的预测者,医生、牲畜发育状况的预测者、农作物收成年景的预测者、出猎会不会遭遇大老虎的预测者、治病吃的药会不会头晕的预测者,也是一个文字书法家。

        西方文字的产生是为了生产和商贸服务的。比如苏美尔人为了管理好牛羊和土地,就创造了人类最早的文字――楔形文字记录来往账目。埃及象形文字则是为了登记法老庞大

      的税收事务。而商朝的甲骨文却是为政治、宗教服务的。为了向上帝探听气象预报、农业产量等等重要资讯,人们借助占卜并且把占卜所获资讯记录在甲骨上,成为甲骨文。这是古代的IT产业。自从武丁时代中国大量有了甲骨文,中国算是迈入了文明的门槛。不过,想在坚硬的乌龟壳上刻字,没有把子力气可不行。有人做过模拟尝试,结果把字刻的歪歪扭扭。可见,多才多艺的武丁又是个蛮有力气的书法家。武丁告诉我们说,横和竖比拐弯和圆弧好刻。这就导致了汉字方方块块的模样。占卜以外,平时的文书,是刻在竹片上的,串联成册。而灵龟的壳只用于占卜刻字,因为它价值不菲,经常是外地诸侯进贡来的,甚至来自海边。

        文明的标志除了文字还有城市。不消说,武丁时代已经有了城市。野外考古学家告诉我们,商代城邑的遗迹我们合计发现了十多处。在河南省的大一些,边长一千米多。外围的小一些,边长三五百米。所谓外围的,叫方国,与商王朝关系最疏远,在其版图最外圈,是异族人。最著名的方国是湖北省的盘龙城,建在一个土坡上边。北京地区也有两个方国,一个称燕,一个称蓟。北京地区相对于中原,也属于边疆了。燕方国的现在考察出来,位置于北京房山县琉璃河岸上的董家林,蓟方国在北京市广安门一带(我以前在那儿的“红莲小区”租过房子,傍着一条臭水沟,是从前老北京的护城河。蓟方国就在这一带,其城墙不过区区六百、八百米边长,跟我住的“红莲小区”一样大)。

        我不知道商朝的“傅说”(念悦)先生是不是也在“红莲小区”这一带修城。但我知道作为一位民工,傅说跟当时的大部分劳动人民一样,光着脚。他的头发从中间分开向左右披下,像现在的长发女郎一样。头顶围着一圈圆箍(类似孙悟空脑顶的精钢圈)以免头发飘散得太厉害,迷住眼睛,影响干活。傅说的工作岗位就在半截的城墙上面,职责是夯筑城墙。他的伙伴立好四块夹板,扶着,示意傅说往里边装土。傅说装完土(土里要注水,加鸡蛋清,以及童子尿这样的神物,起到粘合加固作用),又举起夯锤,使劲揍被夹板围住的这些土。等土们被揍结实了,松开夹板,一个新方土块诞生了。许多个这样的方土块,连成一层城墙,一层层的方土块叠加起来,城墙就慢慢耸立起来了。城墙在当时的主要作用防着武丁先生来打,次要作用是防洪和防狼。

        据说,武丁曾把傅说比喻成磨刀石,由此推测他是一个有着傲骨和个性的青年,善于挑碴。我猜想傅说经常抱着肩膀,对旁边撅着屁股夯土的同伴指手画脚:“不行不行,这个夯打的位置太逊。两两方土块之间要留出足够的空档。你这留的空档太小!”他抢过夹板作示范,“空档要留的跟方土块一样大。”

        等空档们也逐个被夹板围好,装上土,逐一夯打结实了,整个一层城墙算是夯好。旁人刚要继续往上夯,傅说又撅起鼻子挑碴了:“不能从这里开始夯,要从两个方土块中间的接缝部位上边夯起。这样新的一层和下边一层交互错落,咬合牢固。你们平齐着夯,太逊!”

        城墙进展到一定程度,工头召唤大家去看埋人。原来,按照工程进度,现在需要杀人了。两三个从邻近方国抓来的俘虏背捆着手,站在城脚的坑沿,准备推进去活埋,其中还有一个是女的。坑比较小,傅悦骨朵着嘴说:“这坑挖得太逊了!估计她跳下去只能蜷曲着,如果是俯冲地下去,那就得撅着屁股趴着。”

        “嗯,如果把她留下嫁给我就好了。”一个伙伴瞅着那个女俘虏,心里做着白日大头梦,“我每个月可以吃糠,她吃小米。”。

        “你这个想法也太逊!她应该献给土地爷,你这么乱说,小心遭雷劈。”傅说说,“而且她现在肯定吃过小米了。吃饱才能伺候好土地爷。不过旁的那个男的有点瘦,选他太逊了,到了地下,力气单薄,恐怕不能胜任伺候土地爷的工作。”

        伙伴不理睬这个事儿妈,白了他一眼。所谓“事儿妈”就是很三八的意思,婆婆妈妈,专爱找茬。

        仪式主持人旁边还有一头献给社神的猪,一直嗷嗷地叫着。主持人道:“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使用不太值钱的小孩。这次工程进展顺利,我们就喝出去埋几个大人――虽然花费会多一点,但这是献给社神的一点儿心意,埋了他们以后就不地震了(社神是土地爷的学名)!哎,顺便问一句,这里有没有叫傅悦的家伙,就是那个事儿妈。上边在找他。”

        大家都说没有,傅悦也说没有。但是一想,我不就是吗?“我就是!我就是!”傅说举起手。

        人们看见这个眼睛明亮的大个子挤出人堆,绑腿没缠好,一个高一个低。大家都吃惊地看着这个傻瓜,包括那头被缚着的猪,也吃惊地瞪着他,心想还有这么实诚的人呢,估计到了地下给社神干活他也不会偷懒,社神会喜欢的。仪式主持人带走了傅说。大家一致认为几天之后在下一个祭祀坑边上,还会看到傅说的。

        然而,出人意料的,傅说却坐上了车子,南下去朝见商王武丁。路上他糊里糊涂地问主持人这是到哪里去。

        “恭喜你啊,傅说先生,伟大的商王听说你是个事儿妈,特地请您到商都给他提意见去呢!”

        傅说坐在马车上,眺望着两边的野景,虽然前途未卜,老毛病却又犯了:“我说你这马车也太逊!你看啊,车辕架马脖子上。马脖子高,车厢底,车就仰起来了,搞得我往后仰着,一旦遇上上坡,车子非仰翻了不可。换了腰间盘突出的人,一定更难受。”

        “那依您的高见呢?”

        “把车辕做成曲的,就保证车体水平了。”(加个插图)

        “好!好!谢谢您的建议。”主持人恨恨地说。

        “不用谢,总之你的直辕车太逊!马鞭子也太奢侈――鞭子做这么考究干吗?还用玉管作柄,是暴发户吧?太逊啦!”

        主持人差点从车子气蹦下去。

        车子南下,驾车的马铃铛呼应着清澈的蹄声,车轴两端鼓出的部分包裹着青铜,以防被障碍物碰损,车厢前的横木扶手上,兽面的青铜饰物,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越接近以河南安阳为中心的王畿地区(五百公里直径圆),路面越发平整坦荡,真可谓“王道荡荡、无偏无党”,用笔直的干道来形容商王的道德,真是再恰当不过了。路面用黄土、料礓石筑起,经过夯打,十分坚硬,这是远古的高速公路。王道上边,每五十华里就设据点称为“堞”,是用木栅筑成的防守工事,正好是车子一天走的距离。好一点的地方还设有“羁”(字形像系马于栅栏,表示休息),不仅可以住宿,而且供应饮食。一些骑着马背着政府文书(竹简)的差人在大路上奔跑。当时人有出行骑马的习惯。傅说目送着远去的马上差人,酸溜溜地又挑碴说:“哼!真够逊的。我听说商王手下的信使,都是从出发地一个人跑到目的地,干吗啊,累死他啊,不会接力跑吗?太逊啦!”。

        终于,傅说一行人走进了王城(内城),穿过殿门,首先看见武丁脚上的翘尖鞋。傅说刚要说这种翘尖鞋没有鞋带不容易跟脚,走路拖拉太逊。话没出口就被武丁洪亮的声音堵住了:“哈哈,傅说先生,我前些天做梦,梦中见到一个圣人,醒来向大臣们描述,一说那容貌,大家纷纷都说知道知道,是一位知名的事儿妈――也就是您啊!我觉得事儿妈是难得的人才,充当我的谏官最合适。找茬是您的优点,为我提宝贵意见好呀。”

        “对呀对呀,傅说先生一路过来,提了一道的意见,找了一路的茬,挑了一车的刺儿。”主持人赶紧把直辕车、曲辕车的建议,差人跑死马的弊端,给商王武丁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武丁一拍大腿,非常赞赏傅说的刁钻眼睛,真是名副其实的事儿妈。

        武丁承认,让一个信使从头跑到尾是够不人道的也容易出危险。据一片刻于武丁时代的甲骨记载,当时有一位年龄高迈的信使,在路上走了26天,步行600里,没有到达目的地就累死了,送信也耽误了。有的信使行程更长,曾有一人创下48天连续步行1200里的世界记录。(顺便说一句,信使改用接力形式,是周朝以后才有的制度。)

        武丁留下傅说攀谈,傅说猛提意见,针砭时政,把出身社会底层的所见所感所憎恨,尽数倒出。武丁听得非常羞惭、频频点头、脸一会红了一会绿了,硬着头皮做了认真记录,最后满面羞愧地赞叹道:“如果我是一把青铜短刀,您傅说就是磨刀石。你找茬提意见,就等于磨砺我的铜刀。虽然你说话是够难听,但这就像好的草药,吃了都会令人眩晕,唯独眩晕才能治好病啊(我们因此怀疑武丁时代的药品都是毒品吧)。面对着大水,您就是我的舟;面对着天旱,您就是我的霖雨。你启发我的心灵,浇灌我地内心。好的谏官都应该是向您这样的事儿妈。遇上您,我真是相见恨晚啊。”

        武丁于是让傅说辅佐自己,修政行德,商朝大治。而傅说“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也被孟子后来写在“天将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的那段文字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成为历史美谈,也是无数穷厄困苦之士(比如我)的人生梦想。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十一

      商祖烈烈十一

      潇水

        武丁时代的商朝大约有五百万人口,相当于现在一个二级城市(唐山、岳阳)人口,却分散在黄河长江之间的广大地区。试想我们幅员广阔的国家,无数的山林河流,无数的人参野鹿,无数的鱼虾和大闸蟹,只有一个城市的人口来消受,生活该是多滋啊。不用上班,也无须赚钱,遍地都是食物,守着株就可以待兔,一声弓就惊下三只鸟。

        武丁在任五十九年,年龄据说接近一百,以至于许多媳妇先他而死(当时妇女平均寿命三十),于是武丁先后娶了六十几位妻子。在众位媳妇之中,有一位是运筹帷幄、驰骋沙场的“穆桂英”,叫做妇好。妇好曾经统帅13000人的庞大队伍,征伐方国,这是商代用兵兵员最多的一次。

        妇好的坟墓在河南安阳的一处名声景点,坟内殉葬物品的清单到了令人惊愕的程度:

        木椁和涂漆的木棺(内外两层棺材)

        十六个人殉

        六只犬殉

        七千个贝壳(叫做“子安贝”,来自东南沿海,是当时的钱,表示她是款姐)

        两百多件青铜礼器(祭祀用的)

        五件大青铜铎和十六件小青铜铃(乐器)

        四十四件青铜工具

        二十七件青铜刀

        四个青铜镜

        一百三十多件青铜兵器(形制包括远射、格斗、卫体的完备组合)

        两件大型青铜钺(铸有狰狞的图案花,是军中统帅权威的象征物)

        四个青铜虎和虎头

        五百九十余件玉和似玉器

        一百多件玉珠、玉环和其他玉饰

        二十多件玛瑙珠

        两件水晶物品

        七十多件石雕

        五件骨器

        四百九十多件骨簪子

        三件象牙雕刻

        四件陶器及三件陶埙。

        清单中总的青铜器重量达到一吨半,这标志着武丁时候中国全面步入青铜时代,彻底脱离石器社会。作为文明象征的第一标志,青铜在早在五千年前黄帝时代就偶然出现了。黄土高原上渭水上游的甘肃东乡县,有一把铜刀和一些铜块出土。但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个“天下第一铜刀”是可以砍人的青铜武器。其实它只是水果刀,长四寸,连切西瓜的刀都算不上。此后中国大地上的青铜器一直寥寥无几,不能取代石器成为社会的主要工具,最多算是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

        夏朝几乎找不到青铜器,一直到商汤时代,青铜器也才都是小件的规格,铜指环啊、小锥子啊,鱼钩啊,小箭头啊,戈头啊,最大的是个酒杯,也只有十二公分高,数量也极少,总共发现的只有十几件。到了商朝中期的武丁时代,青铜器的种类、数量、体积明显高涨。人们找到孔雀石,孔雀石颜色翠绿,晶莹可爱,很扎眼,人们都想把它烧一烧。它含有氧化铜,烧得时候加入锡石,达到960度而熔化,冒出青白之气――就是所谓“炉火纯青”,冷却以后颜色发青,于是得到青铜,含有75%的铜,25%的锡。青铜硬度大、表面光亮,可以做锐利的武器。延展性也好,可以锤炼成很细很薄的生活器具(比如小勺子)。青铜工具的出现,客观上促进了建筑、天文、手工业的发展,也为甲骨文书写提供了锐利的“笔”。

        武丁时代,青铜开始渗透进人民生活,做饭有青铜的鼎、鬲、?[、甑;鼎最大,常在一米来高,重量相当于一个成年大胖子。盛饭的有簋、庇、豆、罐。不过这些都限于有钱人家享用。老百姓还是用陶器的。说实话用陶器更好,青铜器上面有铜锈,铜锈有毒,用青铜鼎煮肉、用青铜杯喝酒,对身体不好。

        工人也用青铜器做工具,斧、锛、凿、锥、锯、铲、耜、钻、鱼钩等等,都是青铜的。此外,还有车马器、建筑部件,比如青铜的钉子。人们还铸造铜贝壳作为货币,以补充真贝壳的不足。生活中,凡可以使用青铜的,几乎都有用青铜制作的。不过,青铜器影响范围只限在城市,就像现在的计算机还没有深入农村,当时的农具也都是木器、石器、骨器、蚌壳为主,跟四千年前的神农氏没有什么区别。

        生与杀是一对矛盾,青铜用于生产的同时也用于杀人。安阳地区一座坟墓中出土成捆的矛七百多件,足够武装一个城邑。青铜兵器有戈、矛、钺、短刀,还有少量的戟和大量的青铜箭头。箭头是一种消耗性的武器,没有足够的青铜储备,是不敢多铸箭头的。

        在生与死之间,还有一种界乎二者的状态,那就是醉。醉生梦死,是喜欢喝酒的商朝人的常态,人们把吃不完的粮食酿酒,加进香料,酿出芳香扑鼻的酒,使得大家都变成了豪饮的酒徒。后来商人因为喝酒太多而亡了国。商朝人弄出很多的饮酒器:爵、觚、觯、?小⒆稹⒑?、卣,这些字型奇怪的东西功能也多多,一时说不清。你只要知道其中尊是装酒的就行了。往往做成动物样子,鸟尊、?^尊、驹尊、犀尊、羊尊、虎尊,最知名的是四羊尊,上有四颗羊头。而爵是喝酒的杯子,样子在古装电视剧中常看到,像个麻雀,有头有尾,还有仨脚,人从麻雀尾巴那里对着嘴喝。

        文字、城市、青铜,中国真正步入世界文明国家行列是从开始具备这三个条件的商朝中期开始,然而商朝人在进步的一方面同时,也承袭了远古的野蛮习俗,那就是他们不论祭天、祭祖、求雨、过节,每次都要烧杀些人当祭品,十数人到几百人不等。主人死了,杀若干亲友奴婢帮着他扛行李往黄泉赶路,这当然可以理解;过节杀人表示高兴也可以理解,平常盖个宫殿,装修个房屋,也要杀人为祭,就显得有些浪费了。最多一次曾出土五百多人的人殉――估计是个大庆,有的砍了头,有的活埋,有的和狗埋一起,有的跪着,叫做人牲。经历了三千五百年,挖出来一看,像定了格的恐怖电影。

        有些人根据这些被杀掉的家伙,论定商朝是奴隶社会。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人殉是在葬礼上被杀掉的,去陪伴死去的人。人殉往往是死者生前的熟人,比如死者的朋友、媳妇、亲戚、武士、臣僚,他们在地底下依旧各斯其职,有的还在墓里持着戈,作出巡逻保卫的样子。当然也有个别奴隶。既然还要在地下各司其职,所以一般是囫囵杀死,留个全尸。这种人殉和后来历朝历代的殉葬一样(譬如寡妇之殉老公)没有太大区别,奴隶只占死者中的一小部分,也不是商朝独有的现象,明朝和清朝的皇上和贵族们依然有用人殉。

        人殉以外,商朝另一些被杀掉者,是祭祀上帝以及商人祖先的“人牲”。人牲则完全不是奴隶。统计发现,商朝总计1.3万的人殉与人牲当中,75%发生在商朝盛世“武丁时代”。这是因为武丁时代战功最煊赫的原因,所以推论可知战俘是人牲的主体构成。武丁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这一点被卜辞的研究所证实,以典型的羌方战俘为例,转化为奴隶去养马的只有一例,其它全是杀了祭祀上帝,每次三人、五十人、三四百人不等,被杀掉的人身上还带着战场上的箭伤,从头骨分析都是什么“类高加索人种、海洋尼格罗人种、爱斯基摩人种”,来自遥远的五湖四海,更说明是战俘。他们的脑壳上刻着武丁的战争伟绩,让上帝吃的时候先看看见。

        所以说,商朝所谓“臭名昭著”的人殉人牲,按被杀者数量比重看,依次的是战俘、葬礼死者的亲友,最后是极少量的奴隶。而且从总的被杀者数量看也并不多。如今挖出来的是1178人(这个数目当然不全,因为还有一些倒霉蛋至今未见天日)。幸好商朝杀人祭祀是件神圣的事,必须严格记录在甲骨上,专家们于是统计了所有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发现累积人牲总数为13052人。把它平均到250年中去,是一个月四人。对于一个诺大的商王朝来说,一个星期杀掉一个人作为人牲,实在不是太多,根本都不血淋淋,还没现在一天出交通事故死的人多呢。其实,人牲、人殉是远古时代人类的共同习惯,出于对神灵祖先的敬仰。仅仅因为一周平均杀掉一个人牲就判定当时是奴隶社会,岂不有点危险。

        其实奴隶不是商朝的专利,后来的周朝也有一些。更后来的汉朝,奴隶的使用量有增无减,不论官府还是民间,都豢养役使奴隶,“臧获”和“奴婢”是对他们的流行称谓。他们与养马一样被当作一种投资,奴婢可以买卖。从很多史料和文学作品中我们目睹了他们劳动的身影,遍及了汉朝手工业、畜牧业、农业、运输、矿冶、煮盐和商业领域。皇帝甚至发召规范田地上的奴隶数量。奴隶因过度劳累,折磨屈辱,自杀、早衰、瘦毙,比比皆是。主人们希望奴隶短命一点,因为老了不能干活,还得花钱给他养老。汉朝以后的朝代暂不赘述,事实是,即使到了最后的大清朝,乾隆爷还一直把罪犯及其家属发到功臣家里为奴,贾宝玉身边的丫鬟也净是买来的。

        做完这样的纵向比较,我们再作横向比较。商朝的奴隶数量与同时期的埃及、古巴比伦相比也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在古巴比伦王国与北方亚述人的频繁战争中,动辄有十数万人甚至二十万活口做了战俘,而三万、七万、九万战俘的记录更是史不绝书。埃及法老也是频频出征、大有斩获,捉到数万甚至十万俘虏。这些被俘的人口绝大多数转化为国王和政府直接掌管的奴隶,还有一些发往奴隶市场出售给民间。而我们商朝的武丁先生,一次出征在三千五千人左右(只有一次达到一万人),战俘又多被当即杀掉用于祭祀,实在没有多少奴隶。

        商朝最主体的人口,也不是奴隶,而是守着几千年时代相传的土地,土地上的宗族农户。他们平时聚族而居,战时按族出征,这是社会的主体。他们在族长布署下合族协作,“庶民经于千亩”,上千人在田上进行集体劳动,场面十分壮观。他们把收成的一部分上交国君,其它则留在农民宗族内分配。他们有自己的工具、农舍、自由、人格和自行支配的粮食财产,这不是带着锁链、一无所有、被买被卖的奴隶所能等同的。倘若一个社会最主体的人口――土地上的稼穑者不是奴隶,那这个社会还能被视为奴隶社会吗?当然不能。

        而西方晚些时候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则不然,恩格斯说,雅典公民九万人,而奴隶高达三十六万人。奴隶的定义,是“会说话的工具”,不算是人,跟设备机械差不多,可以买卖,不占有生产工具,他的主人处理他,就像处理一件物品。奴隶构成了古希腊、古罗马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在迦太基的一处矿井,就有四万奴隶在工作,克拉苏一个人拥有两万奴隶,安东尼时代一个有钱寡妇的遗产中包括了6000名奴隶。奴隶们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还可以像牛马一样租给别人收取租金,成为社会的一大主体阶级。没有奴隶,“世界”就一天也运转不下去。当时在亚历山大城奴隶的价格是如此的低廉,造成很多富人宁愿购买奴隶而不愿意雇佣自由人。有人估计罗马在奥古斯都时代有大约5000万到8000万左右的奴隶。事实上,基于奴隶的经济和使用奴隶的经济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奴隶社会,因为它的存在靠着奴隶来维持。但后者,譬如美国从前存在黑奴,不能以为黑奴存在美国就是奴隶社会。同样,也不能因为商朝存在少量奴隶,就说这是奴隶社会。如果以这个标准来看的话,中国汉代无论是政府还是私人都有大量奴隶,政府中称褚衣,私奴男称家臣,女称室妾,也够算奴隶社会了。

        说商朝是奴隶社会的人,是受“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经阶段”这一说法的束缚。事实上,奴隶这种身份的人曾经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上长期存在过,甚至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曾存在奴隶,美国建国时有70万奴隶,占全人口六分之一。但我们不能因为找到了几个奴隶,就说“看,我发现了奴隶社会”。历史上,奴隶群体仅仅在极个别地区(地中海的希腊、罗马)获得过充分的发展,上升为占主导地位,使得整个国家的经济和发展建立在奴隶者的劳动上,从而使这一地区的社会纳为奴隶社会。我们甚至不认为埃及、古巴比伦是奴隶社会,虽然他们的奴隶数目远远比我们的商朝多,但仍构不成社会生产者的主体。

        关于商朝土地上的稼穑,我们还有必要多谈两句。他们在史料中被称作“民”,在甲骨文中被称作“众”。郭沫若老先生解释说:“众”就是奴隶,从甲骨文上看,“众”是日下三人形,说明他们是在炽热炎炎似火烧的山野里,赤身露体耕作着的奴隶。

        其实,农田劳动自然是在日头底下,除非哪一天实现了农业室内化才会改变,但凭什么说日头底下劳动的人就是奴隶呢?上及神农氏,下及今天的农村,干活的人都在日头底下,难道都是奴隶?再说,“赤身裸体”这也是郭老放任自己的想象,“众”中的“人”(图片)是人体的侧视形,在哪个字中出现都是这个写法,并无穿衣或裸体之别,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众”字中就看出他是不穿衣服的了。

        郭老在几乎没有证据的基础上,仅从字样上就断言“众”是奴隶,实在让人不能服气。对于史料上的“民”字,郭老也释为奴隶。他把一段关于商周的古文翻译得有声有色。原文是:“殷周之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春,令民毕出于野,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邻,毕出然后归。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这本是一个祥和的农村生活,简直和现今没有什么两样,但郭老为了证明他的奴隶制,作出翻译是:“这里的邑,很象是奴隶劳动的集中营。里胥、邻长就跟哼哈二将一样,坐在居邑门口,监视‘民’之出入。连妇人的工作时间一天都是十八小时,男人的工作时间也就可以想见。”

        里胥、邻长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不假。但只要人类还存在,任何时代的劳动恐怕都需要有人在一旁组织监督,即便今天也不例外。郭老有什么理由一见有人监督,就把它同奴隶集中营联系起来呢?事实上,如果是一群带锁链被强迫劳动得奴隶,光靠这两个老头子还根本监督不了他们呢!这两个人只是宗族长者罢了,指挥一帮宗族农夫在田野上劳动。而“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明明是说她们勤快,聚在一起集体纺织节省蜡烛,相当于节省了工作日。郭老竟也能从中计算出奴隶制的“十八小时”工作日来。如此丰富的想象能力,除了诗人郭老以外,恐们很难找出第二人。

        到底这些“民”或“众”是什么身份呢?原古文中说得已经很明白,这些民二十岁时国家发给他们田地,六十岁时候收回――这怎么会是奴隶呢?奴隶怎么会授田呢。

        倘若商朝不是奴隶社全,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呢?我认为,它是初级的分封社会。说到这,不免有人惊诧,甚至愤慨。是啊,这不太适合我们已经养成的思维习惯。但是,我们只能这样来理解那些在农田里合族劳动的农夫大家族们。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就是说,夏朝每人发五十亩地,商朝七十亩,周朝一百亩。这就是所谓“井田制”,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是一种原始公有制。国家组织土地上地农户合族劳动,类似后代的国营农场。“农场”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公田,农户们要照顾耕作公田,把公田的收成上交国家,私田的收成留给自己族内分配。国家还要派田官到这“国营农场”来监督工作,就是郭沫若所说的“里胥”。

        这种原始公有制的土地分配方式,直到东周春秋时期,才开始瓦解,原因是国营农场大家干活不卖力,于是慢慢出现私营,也就是土地私有,私人拥有土地的地主也出现了。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十二

      商祖烈烈十二

      潇水

        武丁在位长达五十九年,随后驾崩了。作为一代雄才大略之主,武丁的特点是武力最强,猛攻上工下口方、鬼方、土方、周方和羌方,等等。其中对鬼方战争进行了三年之久,最终克之,功业赫赫,标志着商王朝的国力达到颠峰状态。这时候的中国分成三个环,中间王畿千里,是王朝直接控制的核心(这类似于集团公司总部),往外一环是诸侯,武丁把自己的儿子和一些著名将领封在这一环里为诸侯,为商王朝镇守国土(这算是商王投资控股的公司)。打仗时候他们跟随商王出征,平时向商王朝进贡赋税,干些修城挖河之类的杂役,他们的领导人称侯,这也是诸侯一词的来历(意思是很多侯)。商王朝的最外一环,是与商王朝或友好或敌对的方国(算是商王参股的公司,弄不好的则是竞争对手),见诸甲骨文的方国有五十多个,商王给他们起了难听的名字,土方、虎方、危方、犬方、邢方、人方、基方、淮夷、龙方、羌方、鬼方,他们的领导人称伯。鬼方、周方这些方国被武丁打败后,臣服于商,其领导人受封改叫鬼侯、周侯。周侯需要特别提及一下,他向武丁敬献了龟骨、牛和来自甘肃天水地区的一位美女,以示臣服。一旦周方发生二心,不勤劳王事时,武丁就会命令犬侯、仓侯这些与周方为邻的诸侯出兵去警告他,迫其服商。

        所以商朝的结构,还不能跟秦汉王朝去比。真正的商朝,只是中间那一小块(王畿千里),古文中所说的商人、殷人,也只是这一小块土地上生活的人。其它地方,都是商王朝控股、参股的而已。而在秦汉王朝,中国的每一个郡县,都是中央的独资子公司。在全国大一统的程度,商与秦汉还是有差别的,不能相提并论啊。

        武丁驱民以战,与方国动武,是历代商王中最多的,有人说这是穷兵黩武。其实武丁的远征是防御性的进攻,用他的话来讲叫“以保我后生”――我去打你们这些方国,打怕了你们,以免未来你们欺负我的后嗣。这就是以攻为守。每次进攻都能使国内获得一段安宁。一旦好久不出去打,方国就会复来骚扰侵掠。武丁并不是为了掠夺财富、掳取人口而发动战争,而是出于保疆守土。这就像汉武帝北征匈奴,难道是看中了匈奴的财富吗?当然不是。于是,商王武丁的对外战争,是具备积极意义的国家防御,而且为大中国的最后一族,做着细致持久的兼并工作,也算是深入险阻、不辞劳苦了。后来的西周王朝就因为只重文事,不加意对外用兵,结果亡于西边的犬戎。犬戎对华夏文明备加蹂躏,导致生民涂炭。所以,不要一见到打仗,就认为是坏事,对外用兵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武丁的对外战争给他的继任者们打下一个巩固的统治基础,开创了一个强盛的局面,武丁的继任者得以安常处顺,方国们迫于从前武丁的势力,亦不来骚扰。商王朝保持着它的兴盛。

        武丁的孙子武乙很值得一提,他是个很有个性的商王,一名无神论者――天不怕地不怕,多次嘲弄上帝。他对于神职人员们借助占卜以上帝代言人的角色来干涉他的权威非常不满。为了加强王权,打破神权,武乙命令工匠雕了一个木偶,称做天神。把木偶安置在王廷中,设下赌局,召集朝臣前来观局,他要亲自与天神赌博。神职人员告诉他,木偶不会赌博,他便命这个史官代替天神来和他赌,史官只得应付,步步退让。武乙连赢三局,便问道,“你既是能替天神言事,为何还输,可见天神无灵”。便命侍卫们将木偶的衣冠剥去,痛打一顿。在场的神职人员吓得面色苍白,背后骂他无道。武乙知道以后,也不以为意。他又把一袋子牛羊血挂在高杆上,仰而射之,血呼拉拉地洒下来,名曰“射天”,表示给上帝放放血。这标志着神权的跌落,人类开始摆脱对虚无神力的恐惧和桎梏,走向成熟。自此以后,神职人员们不敢再干预武乙的行动。王权与与神权二元分离,互相进行较量和斗争,是商朝的特点,比如盘庚迁都就遭到神职人员占卜的阻挠。但是商王不断尝试兼并神职人员的祭祀、占卜特权,政教分离向王权一元专制转化。由于武乙射天的努力,王权的地位空前提升,人间造神运动蓬勃发展,竟把从前子契、商汤这些早期先王捧上了天,称之为“下帝”,下帝当上帝的副官(宾于上帝),后来干脆平起平坐,合为一体,商王的祖先就是上帝。从此以后,神权开始跌落,王权统治着上界和尘世。上帝的代言人神职人员也没了大树可以依靠,商王甚至经常烧了神职人员以求雨。神职人员从此大跌面子,权力衰微。甚至到了春秋时代,鲁国的僖公还要焚烧一个巫师和一个残废人来祈求下雨呢。

        同一时代的埃及帝国,也存在政教二元的斗争。法老“埃赫那吞”也与对阿蒙神庙的祭司集团进行了坚决打击,把阿蒙神庙列为虚妄而封闭之,财产没收,祭司驱逐,凡公共场所刻着的“阿蒙”(太阳)字样悉被剥除磨灭。然而,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盘根错节的势力并不是那么容易清除的,法老埃赫那吞虽然也实行迁都另辟蹊径,给帝国带来了一番生机勃勃的气象,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祭司集团消耗着大量的财富,它的陈腐气氛和僵化管理笼罩在埃及上空,最终拖累了埃及,使埃及走上衰落。(看来,宗教权与王权并立不是好事情,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和停滞,也归咎于政教分离,基督教势力压倒了王权。)

        武乙,这个敢于跟上帝叫板的中国商王,最后跑到陕西渭河流域打猎,结果一去不返,据说是被上帝的暴雷劈死了。这当然给那些迷信很深的神职人员提供了因果报应的证明。其实武乙在历代商王中,敢于藐视天神,打破神权,加强王权,是个有所作为的人。至于被雷击死,那完全是不懂得科学,在山顶上不知避雷雨的结果。当然,渭河流域是周人的活动区,武乙打猎死在那里,不排除是周人行凶。有人考证,武乙的“打猎”就是征伐周人的代名词,在与周人的战斗中他不幸死掉了,为了避讳自己的失败,史官把武乙之死说为打猎中途出了意外。

        武乙的武功其实不错,他在位的时候是祖爷爷武丁死后第五六十年。由于长期缺少大的对外战事,西北地区的方国――旨方、羊方、觑方、周方在武乙时代开始陆续反叛――这是国家忽略兵事的恶果。并且一直很乖的东夷人也不知撒了什么臆症,突然侵入王畿。武乙为了集中力量对付离自己近的东夷人,被迫结盟于西北的周人,委任周人帮助自己安定西疆,并腾出手来压服了东夷人。然而周人则趁机开始在西北抢地盘,自我壮大。他们在周侯“季历”的领导下,以陕西岐山为根据地,灭了附近的程国,活捉了义渠首领,自此声威大振。季历为了表示他的军事行为是奉商王旨意行事的,就带了贡物来到商朝见武乙。据《诗经》说他是骑了马去的。武乙看见周侯势力虽然强大,但还肯臣服于商,非常高兴,出于安抚,便赏赐给季历三十里土地、美玉十双、良马十匹。

        我们知道,当时商王朝的疆域已经庞大到了其物质能力所允许的极限,超过这个限度,就没有实力去管控了。所以武乙要借助周国力量帮他管控西方。凭借着周侯季历的协助,武乙又亲自派出将领,终于平叛了西方闹了好多年的反叛方国们,商王朝恢复了稳定。不过,周国也从此成了商人无法拆除的一颗定时炸弹,尾大不掉,令商朝无可奈何。

        武乙的儿子文丁继位以后,为了解除周人的威胁,采取怀柔政策。周侯季历毫不客气,看看中央没动静,就征伐山西长治地区的余吾戎,余吾戎败而降周。周侯季历向文丁报捷(献上俘虏和战利品)。文丁嘉封季历为“牧师”,牧师有地方伯长的意思,专征伐权。文丁希望季牧师帮他安定边陲。季牧师于是又征始呼戎,始呼戎败而降周。过了几年,季历再次打败翳徒戎,把三个翳徒戎大头目送给文丁献捷。文丁看看季牧师越来越厉害,感觉不是好事,干脆突然下命囚禁季历,季历本来没有叛商的想法,一气之下就死在商都朝歌。古书说“文丁杀季历”,就是这回事。而季历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西伯姬昌,接班之后,昼夜磨牙,作磨着抱负商王朝,最终成为未来商朝的掘墓人。附带一句,周侯季历本来是老四,不该当周族掌门人,但是他的儿子姬昌是个神童,为了能让姬昌接班,老周侯就把位子给了季历。季历的大哥和二哥看看自己没戏了,就奔跑去了遥远的地方――江南的无锡,在那里开拓了后来的吴国。这是后话不提。

        文丁杀季历的作法没能阻止周人力量的发展,相反,周人与商朝的矛盾加深了。不过文丁铸了一个商朝最大的鼎也是世界最大的青铜器“司母戊大方鼎”献给他死去的母亲。文丁的继任者“帝乙”时代,东夷地区的“人方”发生叛乱,为了不至于东西受敌,就把文丁的一个幼女,生得美丽端庄,嫁给了西边的姬昌,向姬昌所代表的周人致歉,说我们一时没照顾好你老爹季牧师,使他死在我们那儿了,抱歉抱歉。《诗经》描述了这场隆重盛大的婚礼,还在渭水上用舟搭了一个浮桥迎接新人(绳索连起好多船横贯河上),诗中还创造了“天作之合”这个词。

    • 家园 【文摘】商祖烈烈十三

      商祖烈烈十三

      潇水

        在武丁死后约120年,武丁的六世孙、武乙的四世孙、文丁的孙子、帝乙的儿子――“坏蛋”商纣王同志在安阳隆重继位了,时间是公元前1075,已有五百年的商朝历史走到了尾声。不过商纣王没感觉到任何惶惑,恰恰相反,由于神权的跌落,王权在上升,纣王的庙号干脆是“帝辛”,他的爹爹庙号“帝乙”,都与上帝齐名。这是商朝两个唯独称帝的商王,号称天上人间的最高主宰。可惜也并没有带给他们的王朝什么好运气。从纣王的老爹开始,东夷和周人开始从东西两方向“寻衅”进攻,商王朝与方国历代积累的矛盾至纣时已尖锐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并且文丁时代连连遭受自然灾害,王畿地区的洹水“一日三绝”,商朝经济与国力日渐衰弱。曾经有人做过统计,每次改朝换代,总伴随着气候的大波动,不是有了酷热旱灾,就是气温骤低导致北方游牧部落南下侵袭,以寻找粮食、草和政权。

        纣王的名字本来叫“受德”,他爹爹给他起的,觉得他继承了老爹的品德,所以叫“受德”。老百姓多数取“受”的谐音,管他叫做纣。如果搞来商纣王的DNA分析,一定发现他是个优质人种,难怪老爹喜欢。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馆”馆藏石刻记载,帅哥商纣王知识渊博,天资聪颖,并且力大无穷,能手格猛虎。甲骨文的“戏”字,由一支戈、一只老虎和一个凳子构成,说明斗老虎是商朝的时髦表演,纣王甚至亲自表演,好比西班牙的斗牛,甚至更血腥。这样的体育明星必然也是全国少女的偶像,难怪后来他跟妲己凑成英雄美女的一对儿。纣王天身手矫健,体魄俊美,是个帅哥,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同时倒拉好几头公牛,托起屋梁,让人在下面换柱子,至于搬个大鼎之类,也不在话下(这一点,他和夏朝的亡国之君夏桀一样,夏桀也手拉铜钩,力擒母犀牛。)

        纣王不光武力好,也热爱学习,博闻广识,能诗会赋,口才绝佳,铁嘴钢牙,大臣都辩不过他,都不抵他聪明。不过,据说这种高智商的君主,往往看不起别人说话,所以一意孤行,把自己的大好江山给抖搂光了。所谓“智足以文过饰非,辨足以拒谏塞议”。后人形容隋炀帝也是这样。不过,这是对末代君主落井下石的偏见,连他们敏捷的才思都变成了缺点,难道鲁顿反倒是好的吗?面对商朝末年的烂摊子,鲁顿者岂不更要糟糕。后代学者总是对末代帝王过于苛刻!

        作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优质人,纣王的坏名声主要来自他在刑杀方面的工作成效。刑杀是商朝的精神财富,计有砍头,活埋,肢解,去势,刖足,凿膑,割鼻,剜眼,拔牙,割舌,去耳,纹面等等(看得出来,那些负责行刑的人如今都投胎去了美容院)。刑杀中最厉害的就是脯、醢。纣王的三个首席大臣,一个被他脯了,一个被他醢了,一个被他关进监狱。脯,就是把活人做成肉干,像四川的老牛肉干儿;醢,是把活人剁成肉酱。那时候收拾一个人就像收拾一条鱼,刽子手都是厨师出身。

        事情的过程据司马迁说是这样的,鬼侯有个漂亮女儿,于是将其献给纣王。可偏偏这个女孩性冷淡,坚决不答应纣王的有理请求,抵力抗拒。纣王大为懊丧,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一怒之下杀了她。事后他虽然有些悔恨,但鉴于自己一贯正确,只好找了个罪名,把女孩的爹鬼侯给醢了,以免寻衅报复。醢是非常好吃的东西,就是请厨子把人肉晒干,切碎,加盐、加酒、加梅子(商朝人喜欢吃酸的),加酒曲,装入瓮中密封百日发酵,拿出来跟黄米饭一起吃,颇有香趣。鄂侯得知此事(鄂侯是鄂国的君长,后来鄂国搬迁去了湖北,所以湖北简称鄂),跑到殿上来愤怒地抗议,您怎么把人醢了!结果也被一并斩首,做成人肉干(脯)。西伯姬昌见两侯被害,私下里叹息了几声。没想到被崇侯虎听见了,向纣王打了小报告。西伯姬昌于是被逮捕,囚禁在凌里监狱,差点也进厨房。

        即便这事是真的,那纣王算不上多坏。其实,重刑杀一直是商王朝的传统特色,一组有趣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从前武丁在位的五十九年间,使用人牲合计为五千四百一十八人;接下来的九十年间,用人牲是一千九百五十人;而纣王与其父亲的四十年间,用人牲仅七十五人,明显少于前代,可见商纣王对老百姓并不残暴。而且,把人醢了,即便在后来的大周朝乃至汉朝的刘邦也都这样干过,不算稀奇。并且我们说,鬼侯、西伯、鄂侯这三个苦主都是方国君长,纣王处罚杀掉他们,属于商王朝与周边方国的政治斗争,而政治斗争一贯是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的。特别对鬼侯、西伯这样不老实的西部方国,征伐和处死他们是历代商王的政治工作,即使做成肉酱也不算什么残暴――武丁就经常把俘虏来的方国首领头壳锯开,在上面刻字。所谓纣王残暴,都是他的敌人在胜利后添加给他的罪名。

        至于纣王和妲己的事,也是一段佳话。妲己来自商王畿以南有一个小国――有苏国(在今河南武陟),因地小人稀,出产不富,凑不齐贡赋,就把妲己送来顶数了。妲己成熟妩媚、风姿绰约,长得有点像李玟,英文名dada,外表性感丰满,又娇又艳,明眸皓齿,风情万种,很有浪漫的特质。

        .妲己一看纣王,也属于俊帅型的美男,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高贵俊朗的气势,伟岸俊逸的身形,有点像周润发,全身上下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气度。总之,你无法从他身上找到任何瑕疵!纣王的头上戴着王者的“雀屏冠”,冠型高耸,如孔雀开屏,上部张开宽幅近半米,用众多玉饰组合而成,好像一面太阳灶。纣王的耳环没有像后世那样穿在耳洞里,而是垂在玉冠下面直达耳际。纣王上身是交领的丝衣,丝绸是他的最爱,下身是商朝人常穿的“旗袍”,前后两片,两侧有缝。旗袍里面纣王光着大腿,小腿上用皮革裹了(绑腿),脚上是革制高统靴,平底无跟,靴头上翘,穿之而有练达英爽气概。

        妲己穿的则是平头丝履,站在堂下卓然不群,身上的丝衣和远古时代的几缕阳光,轻轻贴在她柔软而光滑的肩头。虽然被当作贡品退出,态度依然从容高雅不可撼动,仿佛见了龙虾也不迁就,在一霎间,把纣王彻底迷住了。

        “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帝纣的嗓音突然低了八度。

        “禀告纣王,贱妾名叫妲己。”如同铃声一样清脆的声音,猛烈地拨动着帝纣的心弦。与此同时,有苏氏的使者偷偷地擦着他们脸上的汗珠,长长出了一口气。

        纣王让妲己走进,妲己脱掉小袜,款款举趾,走上席子,侧跪下来,给纣王倒酒。纣王斜眼看见她光着肥白的脚儿,猩红的脚趾甲,心神飘忽无定。纣王第一次真正地坠入爱河,体会到了难以言传的快乐。与妲己相比,后宫中的所有妃子都愚蠢粗俗得不值一提。“朕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往的人生其实全是虚度。”

        纣王嫌安阳地区可玩的地方少,历代祖先陵墓多,每隔几天就要忙住举行繁琐的祭祀,妨碍他和妲己浪漫,于是下令在商都以南一百多公里的朝歌(河南淇县)建造了观景用的鹿台,周长三里,高达近千尺,上面修了殿宇,从中可望云雨,简直是中国的金字塔。而更远的沙丘(河北平乡)他又造了一个很大的苑圃(古代动植物园),饲养珍禽异兽,并建立了酒池、肉林两个著名景点,也就是古书所说的“灌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奔其中”,这是大家都知道并且向往的。

        纣王经常带着妲己往来于朝歌鹿台和沙丘。这固然可以理解为纣王贪图享乐,也可见的出商王朝积累了五百多年的财富殷实。埃及法老大修金字塔和阿蒙神庙,纣王的大兴土木也是势出必然。须知,粮食是一种不可长期储藏的东西,粮食大丰收,国库充盈的时候,埃及的法老和中国的商王就开始动用脑筋了,他们用粮食做工资,招募大量人夫,去修建金字塔或者鹿台沙丘。把容易腐败无法保存的粮食,转化成耸立着的建筑。这是一种财富向另一种固定、恒久的财富的转化。

        看看埃及现在的旅游业,当地人还在享用着金字塔给他们带来的旅游财富,可见法老王的聪明。法老时代人们的劳动,饱含着远古的太阳能,一直传递消耗到了今天。

        纣开有了妲己以后,受妲己影响,也开始对流行乐感兴趣。他派音乐制作人“师涓”四处搜集乡间小调,把它们加工成风格轻快的新歌曲,以便给妲己出专辑。音乐配器是青铜的钟、铃、磬、钲等多种组合,为了演奏好这些复杂的乐器,制作人们还事先排练。不料,人们听到妲己的专辑之后,都皱起眉头,管这叫“靡靡之乐”。

        纣王和妲己不管这一套,他俩不喜欢主旋律的雅乐,嫌它沉闷。纣王说:“这些雅乐用在祭祀上,形式呆板,曲调简单,节拍缓慢,像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为了逼着乐师们有所创新,纣王把他们关进“宾馆”,直到写出缠绵迷魂的流行乐才放出来。虽然被后来道貌岸然的儒者斥为“靡靡之音”,这些东西跟我们现代常听的“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没什么区别。所以纣王妲己给当时音乐史来了一次革新。

        Mirror, Mirror on the wall, who's the fairest of them all。纣王和妲己互相依偎着。在月朗星稀之刻,鹿台外面撒着清光如水,纣王和妲己俩人手里摇着荧光棒,欣赏着台上宫女们的曼声柔唱,感受着美人的飘摇起舞,一种梦幻般的韵致,使他俩通宵达旦,忘记身在何世。这只差“白乐天”那样的诗人为他们写个《长恨歌》什么的

        平心而论,纣王宠爱妲己,也算不上什么淫乱好色,比起从前武丁的六十几个媳妇,比起未来皇权社会的三宫六院,还来的惭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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