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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精英写的赞美布什的文章 -- jugoj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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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精英写的赞美布什的文章

    里面提到的种种依靠“总体叙述,掺杂私活”的东西,我看需要及早发现纠出来,不然流毒会很广,很难清除。

    “见到Gerson是零七年我在哈佛读书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刚刚从布什的演讲稿撰写者提升为布什的政策顾问。对他的第一印象,觉得这个穿着传统的隐条西装的中年人看上去很保守的样子。而他一坐下来,就向大家解释保守主义,然后讲起当年他为何会跟随布什。他说,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布什愿意为穷人做点事情,而这也是他所希望政府能够去做的。当然,这样的政策,是共和党内的自由派所反对的。 ”

    ——新闻女性一大特点就是:无脑,易骗。

    闾丘露薇

    这是为“国际先驱导报“写的文章,这是见报前的未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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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前的冬天,站在国会山庄前临时搭建的看台上,完成了对美国总统就职典礼的报道。那天,到现在我还记得,很冷很冷,还飘着小雨,但是,当美国国歌响起的时候,这样的寒冷,丝毫没有影响到台下那些人的专注和虔诚。

    那天,布什成为了美国总统,而他的当选,也是美国总统选举历史上最具有争议的一次。就在上个星期,很凑巧的看到重现当时这场争议的一部电影,感动于电影的结尾,戈尔承认失败的演讲,还有布什宣布胜利的讲话,他们传递的都是同样一个信息:选举已经结束,不管有再大的争议,都已经成为过去,美国总统是代表所有美国人的,并不是代表某一个党派。

    中国媒体对于美国总统选举的关心,应该是从这一次才算真正的开始,也正是因为这样,中国民众,可以透过电视直播,看到麦凯恩承认落选时表现出的政治家的大度,见证奥巴马如何迎接那个历史性的一刻。很多人感动于两个人的演讲,但是当我重温八年前同样的场景,发现原来,这样的感动,曾经发生了一次又一次。只是,我们善于遗忘。

    一篇振奋人心也好,感人肺腑也好,我们不能够忘记的一个事实,那就是,政治人物的演讲,往往是出自身边的工作团队。问题在于,一个出色的领导人,才能够吸引出色的人才为自己工作,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让我相信,布什并不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曾经以为的,一个愚笨的领导人,不然的话,为何一批精英会从他担任州长开始,忠心耿耿的在他身边,全心全意地为他服务,为何他能够成为两届美国总统?

    Michael Gerson被称为布什的影子。只要是他撰写的演讲稿,布什就会说,那我不需要看了。

    见到Gerson是零七年我在哈佛读书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刚刚从布什的演讲稿撰写者提升为布什的政策顾问。对他的第一印象,觉得这个穿着传统的隐条西装的中年人看上去很保守的样子。而他一坐下来,就向大家解释保守主义,然后讲起当年他为何会跟随布什。他说,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布什愿意为穷人做点事情,而这也是他所希望政府能够去做的。当然,这样的政策,是共和党内的自由派所反对的。

    Gerson和布什一样,是虔诚的教徒,准时去教堂,反对同性恋婚姻,对于自己以及周围的人的道德要求很高,而他认为,这也是保守主义非常核心的价值。他说,其实他喜欢的历任总统里面,民主党的总统占了多数,但是因为在反对堕胎等问题上,他不能够认同民主党的立场。在他的眼中,布什是一个忠实(faithful)于自己的信念的人,这是最吸引他的地方。也是使得他一直追随布什到今天的原因。

    Gerson出生在新泽西州,虽然只有四十岁,但是看上去要成熟很多。他说,因为一场心脏病,医生要求他不能够再承担过去辛苦的工作,但是他做不到,因为他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的责任,对这个国家,让他的脑子总是放松不下来。他是一个很有激情的人,被他的同事称为,白宫里面少数几个激情大于保守的人,很多次,他讲起非洲的艾滋病的情况,讲着讲着就会哭了。大家不知道有没有看过“west wing"(白宫群英),就是那种总统周围,充满了理想,希望为自己的国家做点事情的年轻人的感觉。

    虽然布什的口才大家公认不好,但是演讲起来却不一样,这全部是撰稿人的功劳。做一个总统的撰稿人并不容易,Gerson说,好的撰稿人,是需要透过演讲,建立起一个总统自己的具有个性的形象。外界赞扬他的演讲稿写得好,他告诉我们,必须是布什真的这样想和认同,他才能够写出一篇属于好的演讲稿。

    “All who live in tyranny and hopelessness can know the United States will not ignore your oppression or excuse your oppressors. When you stand for your liberty, we will stand with you.”(所有在暴君和绝望里面生活的人们能够知道,美国不会忽略你的被压迫,或者原谅你的压迫者。当你们站起来为自己的自由而斗的时候,我们站在你的这一边)这是布什在他第二次的就职典礼上的演讲的一部分,也是Gerson再次试图透过这篇演讲稿,让人们明白布什的理念,他对于自己的意识形态的忠诚。

    除了GERSON,在哈佛的时候,有机会和华盛顿邮报的记者WOODWARD聊天,这名当年揭露了水门事件的记者,现在正在写一本关于布什的书。因为这个原因,他和布什很有多次谈话的机会,他说,布什不是一个善于玩弄策略的政客,而是一个忠于自己的信念的人,你可以说他很固执,或者错误,但是你却不能够质疑他的品格。

    想起来毛主席当年说过,他宁愿和共和党人打交道。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是,民主党人实在太让人摸不清楚他们在想什麽,当年的司徒雷登留在南京,希望能够促成美国和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建交,但是结果还是因为杜鲁门在犹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不建交,黯然回国。最终,和社会主义中国建交的决定,还是由共和党的尼克松拍板。

    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布什,是2001年在上海举行的apec领导人峰会,还记得布什走进举行晚宴的会场,不停的东张西望的样子,很是一幅没有见过大场面的好奇样子,还记得有美国媒体,把布什的表情和猴子进行比较,发现相似度极大。而关于布什的笑话也实在太多,比如吃小饼干噎了,结果把自己摔伤了,最搞笑的,还是在秘鲁的apec峰会上,布什的保镖被拦着不能够进入会场,结果布什回头,硬是把他的保镖拽了进来,之后还很得意地向着周围的摄影机展示胜者的笑容,这样的景象,把我们这些记者看得,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是开怀大笑,因为apec实在是太沉闷了,终于有了一个振奋人心的话题。之后才知道,在门外,美国保镖和秘鲁警卫大打出手,结果一个美国保镖被打翻在地。

    这些事情,会让人觉得,这样的美国总统似乎很不上台面,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在一个讲求策略的政客时代,面对一个直率,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的对手,总是比和一个讲话要绕几个圈子的对手好得多。布什在离任前的最后一场记者会上,承认自己在任的时候犯过错误,但是依然有很大的成就感,可以昂步回家。理解他为何这样讲,因为他做的决策,可能是错误的,但却是从来没有背叛过自己的信念。当然,这样的执著,并不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特别是在有些善于见风使舵的人看来,实在是吃力不讨好,甚至是愚蠢。

    离任前的布什,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当然是被伊拉克记者扔鞋的事情。布什表现的身手敏捷,回应的时候,也不乏幽默。有人说,这两只扔向布什的鞋子,正是他八年执政的一个总结,显示出他的失败。我倒觉得,只能够说,这显示,布什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总统,因为,即便是在伊拉克问题上,谁也不能够说,扔鞋子的记者,代表的是全部的伊拉克人民。在伊拉克问题上,要求撤军的美国人,他们关心的更多的是自己,而对于伊拉克人来说,一场原本不应该打的战争已经打响了,他们需要发动这场战争的人的承担,在这一点上,我一直觉得,美国对予伊拉克具有道德上的义务。

    任何决策,特别是在国家事务方面,肯定是没有一边倒的好和一边倒的坏的,问题是,领导人愿不愿意承担决策带来的风险。而这样的风险,不单单布什需要承担,换了一个总统,也要面对。格林斯潘现在被看成金融风暴的始作俑者,或者,过几年,对他的历史评价又会不同。正如布什所说,功过评说,还是待历史来交待。

    做节目,讨论的话题关于布什,让我惊讶的是,观众的现场网络投票,喜欢布什的人超过了不喜欢他的。看来,中国观众对于布什有着特殊的感情,毕竟在中美关系上,布什在任的八年,使两国关系发展最好的八年,911之后的反恐战争,让中国和美国从布什口中的战略竞争者,成为了利益攸关者。在台湾问题上,布什曾经因为台湾问题,激怒过中方,但是同样也是在台湾问题上,在布什的口中亲口说出了不支持台独。那是在2003年12月,温家宝访问美国,在白宫的小会见室里面,那天,我和摄影师就在现场,当我听到布什的表述之后,到现在我还记得那种听到了重大新闻的兴奋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中美之间进入了重新恢复的蜜月期。另外,而这种喜爱,可能也和老布什有关,毕竟当年老布什在北京工作,他骑着自行车在北京城穿街过巷的模样,让中国人觉得异常亲切,而这种亲切感,连带到了他的儿子的身上。

    不过对于中国,看得出来布什的喜爱。在刚刚结束的apec峰会上,和胡锦涛道别的布什不忘表示,自己和夫人,到时候一定会到中国走走看看。不过这还是比不上奥运之前在纽约两个人的会面,布什当着记者的镜头向胡锦涛索要中美篮球比赛的门票,而结果,奥运会的时候,他真的坐在了赛场里面,为美国篮球队加油打气。

    关键词(Tags): #记者#精英
    • 家园 和这篇比差远了,还是学者强啊,能拍出水果味来呢。

      做州长邻居 交总统朋友

      拍马屁都不是一个层次的。

      著名牧师范史迪(Harry Emerson Fosdick, 1878-1966)说过,“民主的基本理念是,平常人可以做不平常的事情”——连总统也不例外。

      但在美国,平常不等于无个性、无特色,连不成功的总统也不会无特色。布什卸任前两周,合众社记者福勒(Ben Feller)发表《我们有特色的总统》一文,被不少美国报纸刊载。在福勒的文章里,布什的特色是他的率直个性。布什说,“干总统这活,我哭过许多回了。 ”这么当众数落自己的总统,肯定是不多见的。福勒说,“布什不太把自己当一回事。”

      这位不太把自己当回事的总统办事却挺认真。他最痛恨无效率的会议,“每次会议都得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而且最好不要重复他已经知道了的事情”。他最讨厌的是不守时。他每天早上6点45分就到办公室,晚上9点半到10点关灯睡觉。这是他保持头脑清醒的办法。面对再复杂的问题,他都直截了当提问,而且盘根问底。他讨厌官员的官话、空话,白宫的一位官员说,“如果谁说话没有实质内容,布什在一英里外就能用鼻子嗅出来。”

      布什是一个不拘小节、生活不讲究的人。他说话很随便,连中国的英文老师也能从他的英语中挑出语法错误来,嘲笑他一番。他生性幽默,喜欢用绰号称呼熟人——记者、内阁成员,甚至是外国首脑。绰号让谈话者之间有了一层亲近的感觉,“布什喜欢这样”。他所热衷的话题是教育、救助艾滋病人、自由,都是些可以透过道德眼镜去看的问题。“布什就是这样看世界的。他经常阅读的书籍是《圣经》。”

      真不知道这种人写文章知道害臊不知道。

    • 家园 可以为希特勒平反了

      "理解他为何这样讲,因为他做的决策,可能是错误的,但却是从来没有背叛过自己的信念。"

      这句普世真理不知道希特勒死的时候又没有说?

    • 家园 这又怎么了

      大部分美国人,部分伊拉克人,该痛恨小布。

      中国人看乐有何不可?

    • 家园 【文摘】名言警句及无事忙试批

      蓝色字体为无事忙个人批示,谨代表个人观点,请指正!

      1.

      布什愿意为穷人做点事情

      ——布什愿意为创造穷人做点事情

      2.

      对于自己以及周围的人的道德要求很高
      不撒谎是高要求?伊拉克的大杀器在哪里?

      3.

      他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的责任,对这个国家,让他的脑子总是放松不下来
      就是说,别人必须按照他的要求活,否则……

      4.

      好的撰稿人,是需要透过演讲,建立起一个总统自己的具有个性的形象。
      小布的形象大家都知道,看来这位是功不可没呀

      5.

      所有在暴君和绝望里面生活的人们能够知道,美国不会忽略你的被压迫,或者原谅你的压迫者。当你们站起来为自己的自由而斗的时候,我们站在你的这一边
      巴勒斯坦人民,你们听到了么?!

      6.

      被伊拉克记者扔鞋的事情。布什表现的身手敏捷
      这个我同意!

      7.

      谁也不能够说,扔鞋子的记者,代表的是全部的伊拉克人民
      那是,谁家没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比如,秦桧、汪精卫……

      8.

      美国对予伊拉克具有道德上的义务
      什么义务?物质上没义务了?

      9.

      布什当着记者的镜头向胡锦涛索要中美篮球比赛的门票,而结果,奥运会的时候,他真的坐在了赛场里面,为美国篮球队加油打气。
      这说明人家路道粗,不愧是当总统的。

    • 家园 我也挺喜欢小树丛的

      没有他这么忘我的工作,哪有美国的今天?

    • 家园 呵呵还真没想到此人如此弱智。
    • 家园 还真不能小瞧右右

      网易上网友对小树丛卸任演讲的评论里空洞的溢美之词铺天盖地。看来丛丛的中国粉丝后援会势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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