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共:💬567 🌺892 新: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
/ 38
下页 末页
  • 家园 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我在《把老百姓弄得没钱》文中有分析,这一步是必然的。居民手里这么多值上百万的好房子,低成本得到,炒得风生水起,政府却弄不到啥钱,这是政府所不能容忍的。研究完了,后面就是开征,这也是必然的。从研究到实施,说不清会多长时间。但从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看,这事随时就开始试点也不奇怪。我这里分析一下物业税可能的形式,以及它的影响。

    物业税的经济意义是,房地产不仅购买需要很高成本,持有也需要可观的成本。这样,持有房产也需要现金流来支持了。美国有1美元就卖的房子,就是因为付不起物业税与贷款了。

    物业税,显然会与房子的市场价值挂勾,这是各国通行的作法。有些意见认为,一套房免征,二套房或者n套房才开始征。这个办法不好,因为很难定义什幺叫二套房,一家人几个身份证,谁知道共有几处房子?简单易行的办法,是给房产估一个市场价值,这个其实已经在做了,银行放贷都需要这个基准的。然后,规定免税额多少,比如北京的房免征80万的物业税,值100万的就交20万的税,象个人所得税一样。上海免100万,武汉免40万,各地自行规定。这样,穷人住小房差房,就不用交物业税,不会闹得沸反盈天。富人管它持有几个房用几个名字,反正都得交。

    这对穷人的影响是,有些穷人每月收入不行,却因为历史的原因住着市中心好地段的好房,这些人会受重大影响。比如抄底买了个120平米的自住房,值200万,免税100万,还有100万的价值要交物业税。按国际惯例3%,这就是一年3万元,并不是很容易承受的,现金流不行,就抗不住。这种穷人的理性选择就是把房子降价卖给承受得起的高收入人士。时间一长,穷人就被清除出“高收入人士”居住区了。

    征了物业税以后,二手房主能不能涨租金转嫁成本,这也需要探讨一下。一般价值的房产,物业税本就没有或者不多,租金不会涨。价值较高的房产物业税成本高,会有加租要求,比如4000租金想加到5000。但能出这么多租金的人,买房能力也强,二手房主降价卖房,正好转去买房。所以,高价房产,有一个积极换手的过程。持有一大堆高价房产收租将不太流行,物业税成本太高,租不出去就亏大了,挣钱不易,房价上涨也不一定高兴。而买许多低价位房子收租是不错的生意,普通民众收入上涨,租金也能跟着涨。本来外国富人就不太流行当地主,自己住一个很好的房子也就罢了,买一堆高价房子放着太亏。

    有了物业税,炒房会变得很复杂。象中国这样高达10倍的房价收入比肯定会成为历史。现在人愿意花10年以上的收入去买一个房,是因为没有持有成本,买了以后就成了房子涨价的支持者。市场稍热,二手房东就能挂出难以置信的高价,因为卖不出也不怕,索性胡挂一个。物业税一出,那房子涨价,市场估值上涨,要交的税多,也不一定能卖出去,房主不一定乐意。以后还会有炒房,但就不能倒来倒去“干炒”了,必须有现金流支持,与收入挂勾,上涨幅度会慢得多。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会分成物业税,估计各能增收5000亿左右,也不是一个小数。而且住房越建越多,房价慢慢涨,这个数会上升。有了这笔钱,就不用费劲地抬高地价了。合理的办法,是迅速低价推出地块,把地块建成好地段,建成一块就能多收一块的钱。让更多的人买房,建得越好,买的人越多,收的物业税越多。

    (完)

    • 家园 很理想不现实

      现在物业税的具体情况是想征,但是不知道怎么入手的问题。

      入手的位置准确了,决定了这个税种的命运。

    • 家园 【文摘】深圳年内探索开征物业税

      【本报讯】(记者陈晓薇) 记者昨日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正式发布《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确定了2009年要实施的九个重点改革项目。

      《实施方案》对财税体制也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其中,2009年将开展准备工作,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外链出处

    • 家园 物业税能够减轻宏观波动

      波动之所以产生,心理上的原因是一个因素,收税,等于把未来生活费用平滑了。让老百姓没有必要去做一些投机性的决策。

    • 家园 还有就是到底是物业税还是物业持有税

      之前看到的物业税方案都是取消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放到物业税里面。

      而现在看到的都再说,不取消土地出让金,不取消房产商的税费,再加新税。

      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但是为什么都混为一谈了呢

      如果是后者那房价肯定不会跌,因为土地折算楼面价就超出大部分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了。

      再就是,如果征持有税,那首先要确认所有权。也就是说现有的房屋产权要升级成所有权。还有税率不会有说的那么高,因为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土地这部分的持有税不应该征。

      总之问题还是挺多的。估计还要研究几年呢

    • 家园 会收,但是不会先收住宅用房

      陈经讨论的穷人住市中心房子怎么交税的问题,个人觉得在一定的时间内是不成立的。因为这些人摆明了收不到税,他们不交钱税务又能怎么样?

      陈经认为这些穷人会心甘情愿的卖房交税。个人认为恰好相反,这些人死也不会卖房。数额越大(比如3万这个数量级)他们越不会去交,反正要死这一片邻居大家一起死,看看税务力量大还是老太婆老头子力量大。

      再比如房租税5%的问题,其实税务根本就不来查(个人觉得这部分钱太小了,惊动不了税务大人,而且他们知道收你几百块像扒你房子一样)。有的居委会盯着有的居委会也不管,其实是收那些老实本分人的钱。

      所以收物业税也会是先去收商业用房的,他们数额比较大,目标也比较大,比较好收。

      住宅用房最多就是规定你买卖房子之前要缴清税款,如果不卖房就没什么问题。自住房,个人认为10年20年都不一定会收的到。

    • 家园 祥瑞御免,顺便送花
    • 家园 房价不会跌了

      具路边社不可靠消息,物业税实施细则(草稿):1、第一套免征(小产权、房改房、解困房不征)2、税率从1.25%起,每多一套再加1.25,最多5%3、房价由税务局委托评估机构按地域和户型确定(不针对具体房子,1-3年评一次)4、公布征收前购买的房子5年后开征,另有多种减免手段(相信大家一定会用够用足的)

      终于明白为啥近期现房和房地产股大涨以及大的房企为啥敢于大手笔拿地了(别人早知道了)。唉,房价跌不下去,又被忽悠了...

      • 家园 补充

        其实要把房价压下来就两条:1、物业税。2、允许个人或集体集资建房。但细节决定成败,要防止出现风中虎所说的情况现在还真难。一代说的好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另外还想符合葡萄(陈经好像也提过)一下:一线城市8000-10000以上,二线3000-6000的房价里,建安成本不过1000-1500(框架结构),只占一半或30、20%甚至更低。说稳定房价来拉动经济的人不是利益相关,就是人云亦云。起码现在看来房价过高对经济增长和启动内需以及产业升级是弊大于利的,长远来说有句老话叫啥:饮鸩止渴

      • 家园 说实话,没看出来为什么不会跌

        您给出的这个方案,和我能想象到的基本一致。

        • 家园 几点原因,欢迎各位讨论指正

          1、60平米跟300平米的一样,只要一套就免征,不只是欠缺公平。2、按户口而不是按人均50以下免征,这样漏洞较大(可以分户,家里人多就好处多了)3、税率太低,投资也好投机也罢不会在乎这一年1.25%的(想想这几年的涨幅和通涨预期)4、有多达8种情况不征,绝对相信我国的公务员和国企管理者(据统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公务员和国企管理人员90%拥有2-3套以上住房,两口子都是的更不只啊)以及投资投机的肯定会用足政策的。真要交税的还是普通群众,对商品房的冲击不会太大。看看为啥近期现房和房地产股票大涨以及大的房企为啥敢于大手笔拿地也应该证明,那都是需要投入上亿的真金白银啊,利益集团有信息,有资金甚至可能还有组织,它们不傻不天真啊!

          • 家园 1、2,需要细节,您提供的框架看不出来,我不相信第一套

            毫无附加条件

            3,税率不低,70年=1.25×70=87.5,换句话说囤房成本几乎翻番(这还没有计算房价上涨带来的税收增加)。累进之后更不低。

            4,根据您1、2的观点,“普通群众”更没有机会缴税了。难道普通群众会放着避税政策不用?还是说普通群众房产比公务员、国企管理人更多?

            据统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公务员和国企管理人员90%拥有2-3套以上住房,两口子都是的更不只啊

            我对这个统计感兴趣,劳驾提供出处

            开发商为啥敢拿地?如果他们的消息是此税XX年内没戏,不是更敢拿地么?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
/ 38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