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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邓玉娇的陈述一定是真的吗? -- 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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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意思是说,这律师说这事儿属于SB行为

              邓女杀死的是邓男,不是黄德智. 所以,在水疗室里如何,跟邓男无关,于是,案件唯一现场就只有休息室.

              在场人员,与本案无关的,就只有两名服务员,所以,可以作为证人出场的,只有她们俩人.

              那么在邓女杀死邓男的这一案件里.要证明是强奸未遂,邓女奋起反抗.就必须在休息室内,由邓男进行了强暴行为,而这一行为的认定,除了当事人自述之外,证人口供很重要,进行到这里,证人口供却无这一条

              那么邓男强奸未遂要怎么成立? 即使黄德智强奸未遂成立,也和邓男无关.

              综上所述,这律师在做无用功,而且,在明知在无法被认定的情况下,邓女未说谎,只是夸张的可能性,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的时候,还在作这件事,就不光是傻了,我想.

              所以你的回帖,我看着的时候觉得有点怪怪的.

              所以我回帖了.呵呵

              • 家园 我理解你的意思

                从夏霖和公盟的材料来看,他们也没有要把邓贵大的行为定为意图强奸的意思。当然,从邓玉娇的角度来看,如果能认定邓贵大是在实施强奸自然最有利了,这一点夏霖不会不知道。可问题是休息室里有好几个证人,所以事情的经过不能乱说啊。你看在公盟的材料里,也使用了“推倒”“推坐”等字眼,大概这种措辞确实比较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吧。

                • 家园 其实他要证明水疗室里有QJ情节也不是不可以

                  假如现在确定了邓MM是防卫过当,并非蓄意,并且承认邓MM有抑郁症,也就是说,有潜在的情绪过激的可能,那么证明了QJ未遂情节,就可以解释成邓MM受到QJ情节的严重刺激,导致情绪失控,故而在防卫中出手凶猛。那么即使以防卫过当论处,也有足够的缓刑或者轻判理由。

                  不过我们伟大的人血夏的想法要超前得多,人家率先一步在媒体秀上公开证明邓MM神志清晰,凶器自备——退路堵得无比干脆……

                  • 家园 我觉得夏律师有问题的就是非要说邓没有精神病

                    我觉得夏律师有问题的就是非要说邓没有精神病,这明显应该是控方干的却让他这个辨方做了。至于其他的没有什么问题,刀子是作案凶器肯定要勘验调查的,是不是原来邓玉娇自己买的很容易就搞清楚了,瞎编是不行的,何况这也并不会加重邓玉娇的罪责啊。

                    • 家园 问题是警察也证实不了

                      假如我没有记错,警方调查刀子来源的时候。店铺老板不记得谁买过这把刀子。说实话,即使当时邓真的把刀子放到身后。被证人看到。又怎么样呢?他看得清楚吗?他能确信吗?这都是律师要去调查,分析的。仅仅依靠证人证词能够完成这个过程的司法判断吗?证人怎么说很重要。但是证人究竟看到了什么。这就是律师需要调查的。当时案发现场灯光如何?这种场合灯光一般都很暗。是不是存在证人不可能清晰的看到邓拿刀子的过程呢?这些都需要律师去查。查了没有?不知道?突然把这些都直接承认。直接承认还要律师干什么?该律师维护了当事人哪方面的权利?

                      精神鉴定,网民怎么说也可以。但是,律师不能这样讲,不要精神鉴定也可以。律师应该把利害关系解释给当事人听,以及分析精神鉴定是否能鉴定成功。然后由当事人做决定。这才是一个合格律师应该做的。最起码你把当时邓玉娇当时迫于无奈的情况,不得已做个论证吧?

                      • 家园 假如杀人犯都请这位

                        我相信司法程序会简单的多,开庭时间将短得多。说句不好听的,即使当时邓是有意识杀人。作为当事人的律师也要尽量的淡化这个主观意图。有时候,我很奇怪的一点夏某人究竟那一边的?律师不是上法庭上找真相,那是法官应该做的事情,律师应该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尽可能让当事人无罪或者轻罪。对方即使有充足的证据。你也要寻找证据的一些漏洞,进而让法庭不认可这个物证。而不是,对方,有个证人说,我看到了什么,律师就按照对方证人的说法去说,假如你按照对方的证人去说。那还要辩护律师干什么?

                        虽然我不是律师,电视剧法庭上的律师怎么想方设法推翻对方的证词。你能不能推翻这就看你律师的水平了.

                    • 家园 这件事情到现在为止已经乱套了

                      基本上是夏律师在帮控方的忙,巴东警察忙于自保,偶尔帮帮邓姑娘的忙。

                      刀是邓姑娘自己买的,这个如果一切都按照突发事件防卫过当的程序来走,那也没什么大碍,最多认为这姑娘有点暴力倾向,但是夏律师如果把邓姑娘塑造成有意为民除害的形象,这个就难讲了。为什么买刀?为什么随身携带?为什么发生冲突的时候没有随手抄起一个烟灰缸之类的砸过去而是清清楚楚地找出了刀子?这些问题在“有目的”这个大前提下拎出来反复诘问的话,够邓姑娘麻烦的。

                      更可怕的可能是:万一有人证明邓姑娘此前就认识死者,那就麻烦大了,反倒是巴东警方给自己洗白的时候没忘了表示一句“我们不认为他们事先就认识”,客观上算是帮了邓姑娘的忙。

                      另外,我们说夏律师行为乖张,不是说他编谎,也不是说他应该编谎而没有编谎,而是说他根本没有“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意识,说客观一点叫做缺乏保护当事人的常识,说刻薄一点就是只把自己的名声当名声,不把委托人的命当命。

                • 家园 唉,这公益律师水平就是差

                  没办法.只能玩点小技巧

            • 家园 现在这个敏感时期,不会有民警给自己找麻烦,在网上发帖。

              那些帖子基本上是伪作。

              关于水疗室里的事,我记得披露过邓玉娇对警察的交代(应该是得到了黄的对证),是官方公布的还是那个夏律师发布的我忘了。

              凭我的印象,发布内容里说他们只讲了四句话,黄进去关门,要邓做服务,邓说她是楼上ktv服务员,不做这种服务,醉酒的黄就骂她,要她滚,邓就顶嘴说走就走,打开门就走了。

              失了面子的黄非常恼怒,也冲出去找她去了,后面的就有第三方证人,不会有大的出入了。

              在夏律师和邓玉娇谈完话,夏高调向媒体宣布,邓承认了在水疗室受到了黄的强奸(未遂),实际上就是说邓推翻了当初对警察的口供。

      • 家园 为什么是人血馒头律师?

        有什么道理吗?

        • 家园 见之前的帖子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206824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203876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210108

          • 家园 看了

            那两个帖子看了,一个帖子基本上是说公益律师不受政府喜欢,于是没有人愿意做,所以水平可能不怎么样。水平不怎么样不能够算人血。

            另外一个帖子,主贴就一句评价:

            “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目前已经开始公然以“民意”绑架法律,挑战政府了.

            说政府不妥又怎么啦?就巴东公检法最近的表演说不妥 不应该吗?

            俺也说他们不仅仅不妥,简直是黑!俺是不是比这个律师更”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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