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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夏律师暂别巴东 -- 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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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夏律师暂别巴东

    暂别巴东的律师声明

      自接手邓玉娇案以来,我们的工作一波三折。自关键物证的离奇被毁,至对我们的突然“解聘”,到两位湖北同行的快速介入,再到邓玉娇家属在政府新闻网上的“澄清”,已导致我们无法正常执业。

      我们工作的目标,无非是最大限度地了解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邓玉娇争取权益。自邓玉娇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结合各方面透露的信息,我们认为工作已取得成效。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因素介入案件处理,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明天暂别巴东,经宜昌返京。

      基于我们的职业责任,在暂别巴东之前,我们尚有几句话,需要告知委托人:

      邓玉娇患有失眠症,她在会见中清楚地告诉我们,正在服用药物氯硝西泮。该种药品突然停药导致的后果,殊为可虑。从案发直至5月21日我们会见时,邓玉娇一直未能服药;其后的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邓玉娇也告诉我们,她在恩施州优抚医院手足被缚五日,被同病室的精神病人殴打侮辱,直至媒体、网友前往探视,才临时换到单独病房。

      邓玉娇面对黄德智、邓贵大二人的共同犯罪奋起反抗,才使得强奸犯罪未遂。此项情节,我们针对黄德智的《控告书》中已有述及。邓玉娇的反抗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本就无罪,谈何“从轻处理”?

      我们认为,邓玉娇无病、无罪、无刑。我们自信,十天之中在巴东所作的工作,符合律师职业伦理,对得起邓玉娇对我们的倾吐和信任。华一律师事务所诸位同仁及北京司法局相关领导提供的支持,巴东父老对我们此行的照料和帮助,我们铭感于心。

      天视自我民视,公道自在人心。我们爱惜自己的职业声誉,虽然暂时选择知而不言,无非是结合当前形势,为邓玉娇的利益设身处地考虑。一旦事态发展超出我们的预计,我们绝不会作壁上观,独善其身。

    • 家园 有两处不解

      到两位湖北同行的快速介入……已导致我们无法正常执业

      我印象里是邓家撵走夏律师在先,聘请另外两位律师在后,这应该是两件独立的事情,怎么听起来像是新来的律师排挤走了二夏?

      自邓玉娇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结合各方面透露的信息,我们认为工作已取得成效。

      我刚刚看见的一个帖子里,新找的两位律师介绍情况的时候提到申请监视居住的理由是“身体状况不佳,抑郁症需要治疗”,而且貌似是新来的律师提出申请的?

      何况,如果变更为监视居住和邓姑娘的抑郁症有关的话,那这怎么可能是二夏的工作成效呢,他们不是一直在澄清邓姑娘绝对没病吗?

      二夏和新来的律师,谁在抢对方的“工作成效”?

      还是两个帖子有一个是伪造的?

      链接出处

      5月24日晚,两律师连夜搜集整理材料,起草了《关于要求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以邓玉娇身体状况较差、患抑郁症需要治疗,长期关押不利于今后案件审理,且邓玉娇案的证据警方已基本查实,邓玉娇属投案自首,建议对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5月25日上午,两律师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了委托代理手续,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递交警方,并要求依法会见邓玉娇。

      当日上午10时,在看守所,两律师见到了邓玉娇本人,并告诉邓玉娇,她母亲张树梅已与他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邓玉娇同意两人作为其委托代理律师,并在前一天她母亲已签署的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希望两律师能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尽快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相关手续。

      26日晚,邓玉娇获准走出看守所。

      • 家园 可不可以是这样

        夏2律师所认为的工作有效是指通过他们的表演与"宣传",成功地影响了舆论,进而对当地公检法部门产生压力. 而邓玉姣之所以被变更强制措施是这种舆论压力的结果,而不是后面两代理律师申请中提到的原因.因此夏2律师自然就可以把变更强制措施的功劳据为己有.

        如果这样理解,你也就不会觉得矛盾与冲突了.

      • 家园 夏律师认为那是他的功劳啊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吧。确实可能是ZF看到夏律师来者不善,只得妥协一下。至于新律师办的事么,只是走个手续,事前早就和ZF商量好了,是ZF让新律师用这个名义把邓玉娇办出来的。

        • 家园 要说夏律师的功劳

          我觉得至多是吸引并维持了足够高的关注度,所以公安局就算十分想为难,也没有胆子为难。

          要说新律师只是“走个手续”,我觉得有点说不过去,毕竟夏律师在任了这么长时间,可没提过要把邓姑娘弄出来的申请啊。其实他提这个申请是稳赚不赔的,因为舆论压力这么大,弄出来的成功率是相当高的,不知道他为啥不提,还是偷偷提了大家不知道?

          不过看了你的回帖,回头再读二夏的声明,倒有点理解他们的办案思路了,应该是将此案始终置于舆论的焦点上,让法庭不敢重判。所以他们觉得政府放人是因为害怕舆论,为什么害怕舆论呢,自然是二夏的功劳……新来的律师“快速介入”,舆论的焦点还没有过去,难怪二夏有点“我们种树你乘凉”的想法。

          这个这个,我还是坚持我的意见,在现在的中国,帮弱势群体打官司的时候适当借助舆论是可以的,但还是应该控制在借助舆论而不是依赖舆论的程度之内。

    • 家园 别了,夏大律师

      就觉得您作秀挺在行

    • 家园 “氯硝西泮”似乎可以治疗抑郁症

      以“氯硝西泮”和“抑郁症”为关键字搜索,似乎能查到不少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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