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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骑士的另一面 -- 龙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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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骑士的另一面

    骑士的另一面

    骑士是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名词,从小男孩子就被教导说要有几分行侠仗义的骑士精神,那么骑士精神又有些什么呢?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大体上有吃水果时主动选最小的、分糖时自动选最少的、不欺负女孩子、不戏弄残疾人之类,大体上就是一个听话好孩子的范畴。推广到身边小朋友身上,似乎还可以添加上慷慨与朋友分享玩具和小儿书、允许年纪小的“跟屁虫”参与游戏,甚至还包括被大孩子坏同学欺负时咬牙忍耐——这大概已经脱离了骑士范畴而上升到“忍者神龟”之境界了……当然,长大后自然知道西方的骑士精神与上述“美德”基本上有着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随便找到介绍骑士文化的资料都很看到一串很唬人的介绍:骑士是恪守基督教教义和骑士精神的好男儿,而所谓的基督教教义和骑士精神指的是一个信仰基督教教徒的应具有的八项基本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灵魂、正直、公正。每当我看到这些词汇都不禁掩卷沉思,一个伟岸的身影便会逐渐清晰起来,他就是西班牙人民的好儿子——堂吉诃德……

    图文版在此:外链出处外链出处

    胆小鬼和锅盖头——关于骑士的诞生

    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已经出现了骑士的雏形。大名鼎鼎的罗马军团主要由重装步兵构成中坚力量,而骑兵则作为辅助力量存在。由于那时还没有马镫,所以骑兵不具备冲击敌阵的能力,只能作为侦察的斥候、射手和投枪手存在。这样一来,便有不少有钱人家子弟动起了歪脑筋:我自己出钱购置马匹做骑兵服兵役好了,这样既完成了法定的义务,真打起仗来也不必像步兵一样玩命贴身肉搏。这些有钱人组成的骑兵往往凭借军功和财产跻身新贵族之列,从而被称之为骑士。古罗马时期的骑士是很被保守贵族们看不起的,这些人将骑士斥之为胆小鬼。这里面有极为深刻的政治原因,因为骑士等新兴商业贵族的迅速崛起,已经对大奴隶主出身的保守贵族构成挑战。政治斗争的结果就是令政变和内战在共和国末期屡屡发生,得势者宣布政敌为“全民公敌”然后把他们拉出去砍头,鲜血浸透了罗马城的街道。例如在公元前43年,屋大维伙同安东尼上台后宣布的公敌名单中就有2000名骑士。

    随着古罗马时代的谢幕,骑士这个名词也逐渐改变了性质。当中世纪的漫漫长夜笼罩西方世界后,骑士们却迎来了最辉煌的时刻。

    公元781年,雄霸西欧的法兰克人领袖查理大帝建立了一个基本上涵盖西罗马帝国旧疆域的新帝国。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土不受阿拉伯等势力侵犯,查理大帝完善了欧洲军事采邑制,初步奠定了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法兰克帝国皇帝把边境的一部分土地分给贵族保卫,贵族们得到封地后建筑城堡保卫封地,还招募骑士作为职业军人。于是浪漫故事中的骑士、城堡等要素逐步在欧洲大地普及开来。这种军事制度以领主的城堡为核心,将附近的平民摈弃于职业士兵之外,转而以能够购置得起马匹和武器的小贵族与富农为核心组建新的常备军队核心。这些职业骑兵便是现在我们所说的骑士了,他们的诞生于封建经济制度紧密相关,毕竟骑士们出来混也是要赚钱吃饭的。所以领主将从皇帝、国王那里得到的土地进行再度分封,成为骑士的军事采邑。经过层层分封之后,骑士这种最底层的封建主成为支撑王国军事力量的基石。

    在中世纪时期凡能以马匹装备为贵族领主服役出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之为骑士。随着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吞并游戏逐渐白热化,在10世纪末到11世纪初,欧洲大陆独立的骑士阶层正式出现。骑士们作为军事侍从阶级为领主看守城堡,成了领主的依附者和领地秩序的维护者。骑士制度的兴起是欧洲封建化过程中的特定产物,骑士也是中世纪欧洲军事力量的核心。在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的例子中就可以看出骑士在战争中的巨大作用:1066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去世。爱德华没有子女,所以曾答应把王位传给自己的表弟诺曼底公爵威廉。没想到就在威廉准备去英格兰哭丧顺便登基时,爱德华的小舅子哈罗德却捷足先登当上了国王。威廉气得吐血,维京人后裔哪能忍得下这口气?于是战争便迫在眉睫。在威廉入侵之前,英格兰国王哈罗德派遣间谍渡海来到法国的诺曼底侦查。他的一名间谍被抓住,威廉公爵亲自审问了间谍。随后威廉让间谍回去报告哈罗德说诺曼底大军将在年底入侵英国,到时候哈罗德就可以知道诺曼底军队的数量了。

    实诚人威廉果不食言,他的8000军队如约登陆英国,其中有2000骑士。而哈罗德在战前刚刚击败了也来抢王位的挪威国王,他的5000英格兰军队已经疲惫不堪。10月14日,在著名的黑斯廷斯战役爆发前,哈罗德再度派遣懂法语的间谍去确认威廉军队的数量。他的间谍们喜滋滋地回报说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威廉军队人数虽多,但是一大半是只会念经不会打仗的神父——诺曼底骑士都不留胡子而且头发也剃成很短的锅盖头,当时只有神父才会这样打扮。哈罗德曾在诺曼底待过,所以知道底细,他一听间谍的汇报不由得一跺脚说完蛋了……果不其然,战役以威廉大胜而告终,哈罗德及两个弟弟均战死疆场。威廉直奔伦敦,二话不说捡起王冠就扣在脑袋上,由此开始了诺曼王朝的统治。

    彬彬有礼的小炮灰与兔子骑士——看看骑士的成长之路

    是不是不管随便哪位张瞎子、王瘸子拉上匹马都能跑到领主那里忽悠到骑士封号和封地呢?自然不是,大家都是出来混的,大哥们要的是能砍人的小弟,而不是混吃等死的窝囊废。要成为一个骑士必须经过多年的学习与训练,这是必须接受并贯彻终身的骑士道德、礼仪和技艺的磨砺过程,颇有几分铁杵磨成针的意味。对骑士的培训是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的,那就是洗礼——中世纪的欧洲是基督教势力的大本营,不受洗礼的骑士是不可能存在的。洗礼之后的小基督徒可以安心混吃混喝到7岁,接着就要开始严酷的修行之路:7岁之后他被送往某位资深骑士或领主家中,接受诸如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灵魂、正直、公正等信念的灌输,经过洗脑成为一个为了捍卫基督教和贵族领主利益而不惜一死的坚定小炮灰。光有这些信念还不够,他要为了将来的战争锻炼身体——主要表现在为主人家端茶倒水、劈柴扫地从而省下雇佣人钱等方面……一个孩子如果不给累死的话,应该顺利地在14岁时成为骑士的扈从。扈从是要随着主人上战场的,所以他接下来需要学习格斗技巧、骑马本领等基本战斗要领。当战争来临时,这些年轻的炮灰自然也要奋勇向前冲。经过这样的几次战斗竟然还大难不死的话,到了21岁,他就经过骑士授予仪式成为真正的骑士。

    骑士授予礼有着严格规则和步骤:准骑士首先沐浴,以示洗掉身上的所有罪恶也免得熏到主持仪式的贵人。在教堂里由主教和一帮贵族骑士组成的仪式授予小组,授予他金马刺和宝剑,要求他要有为上帝服务、打击异教徒、保护百姓和弱者的勇气和决心。除此之外,授予人还会对准即将成为骑士的人来个响亮的大嘴巴,这是所有骑士必须承受不得反击的。这种程序看起来就像是在教堂举办婚礼一样的浪漫无比,而实际上在战争中经常出现为了鼓舞士气大量临时册封骑士的事例,这时候可没时间讲求罗曼蒂克。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交战,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的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14记耳光甩过去之后7对被称为“兔子骑士”的年轻人便上了战场。再往上回溯还有更上不得台面的事例: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看看,拉炮灰拉到强盗变骑士的份上了。不过这骑士和强盗也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我们后面还会讲到。

    关于骑士的传统礼仪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尊敬妇女,尽管这些妇女往往只限定于贵妇人。除了被倒霉的堂吉诃德钟情的那位“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之外,在关于骑士的传说中尤以伟大的亚瑟王故事为众人熟知。亚瑟王不仅拔出了石中剑,更创造了流芳百世的圆桌会议。这种民主制度在黑暗愚昧的中世纪欧洲可谓先进之极,所以注定只能存在于民间故事里面。要是哪位脑子进水的骑士真想和领主来这一套,定会被立刻剥夺封地驱逐出境——居然敢和老子平起平坐,要造反呀?不过这里要说的不是石中剑而是关于亚瑟王的绯闻:在中世纪流传的那些所谓宫廷爱情几乎都是以骑士和贵妇为主角的:例如亚瑟王的第一骑士兰斯洛特就爱上了王后桂妮薇——尽管骑士之间更强调优雅文明,更强调风度。从骑士行为准则来看,一个贵族骑士应该是勇敢的、宽容的、虔诚的、举止优雅的、风度翩翩的。但是第三者插足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兰斯洛特和桂妮薇之间的私情到底还是破坏了亚瑟王朝的团结,一代豪杰亚瑟王的最终失败与之有莫大的关系。

    事实上骑士需要遵守的各种礼仪涉及范围几乎达到人生的所有方面,例如骑士当然要按时参加教堂的宗教活动,日常要衣着整洁,在贵族面前保持礼节;不可倚靠墙壁柱子站立也不可随意抓挠身体;在领主令其就坐前不得擅自坐下;骑士侍从不许与骑士共同入座,哪怕在座的骑士就是他的亲爹;就餐时要保持餐桌礼仪,出行时要昂首阔步不得溜溜达达,更不许向他人或动物丢石头戏弄等等,还有最妙的一条——不得放狗咬人……

    这些骑士礼仪有很多已成为今日大众的日常行为规范,不过在文盲遍地道德缺失的中世纪,做到这点可不容易。这是骑士为我们留下的正面财富,还是值得我们继续传承下去的。

    决斗的“锅炉”们——一些骑士逸事

    教皇曾亲自下令严禁在基督徒之间的战争中使用弩(十字弓),理由是任何一双低下卑污的手都有可能借此夺走最高贵的灵魂。这件事正说明了骑士在战斗中的最危险敌人就是弓箭手,虽然弓箭难以穿透骑士那锅炉一样的铠甲,但是要射死他的马还是比较容易办到的。在战斗时骑士挺矛策马全速前进,忽然一排飞箭过来胯下马成了刺猬,摔得狗啃屎的骑士也就失去了他的战斗价值了。按说一位骑士苦苦奋斗十多年才能练出一身过硬的马上功夫——身穿重甲骑在马上举着长枪冲锋可不是为了做样子,合格的骑士可以用那支笨重的骑士枪准确刺中对手面罩中的缝隙。法国骑士们喜欢做的一个游戏就是大家肩并肩腿碰腿地排成一列后策马冲锋,用长枪枪尖挑着一块手帕从左向右挨个传,再从右往左挨个传,就这样奔驰很远的距离手绢都不会落地。这么一身本事要真是被几位训练才个把月的农夫弓箭手就给废了,换谁也不能服气不是?

    历史上的骑士们并不是一开始就把自己打扮得像个锅炉一样,早在古罗马时代中的骑士还主要以轻便的皮甲和锁子甲护身。总体而言古罗马军队装备的铠甲演化发展趋势是皮甲——锁子甲——皮甲,有读者会奇怪:怎么又变回去了?原因就是锁子甲当然防护效果比皮甲好,但是也贵的多。古罗马在全盛时期当然会使用锁子甲等金属铠甲,到了末期国力一蹶不振时能有身衣服裹着不裸奔就不错了,那还顾得上对铠甲挑三拣四?当然对于将领贵族而言,有一身做工精良的锁子甲还是很有必要的。当古罗马时代烟消云散之后,骑士们的铠甲也随之有了进一步的改变:随着金属冶炼加工工艺的进步,自十三世纪之后的箭头和刀箭已经能击穿锁子甲。于是经过近百年的演变后骑士标志性的“锅炉”铠甲应运而生了,这种全身防护性的铠甲用金属板甲把骑士从头到脚包裹起来,并特别注重对弓箭的防御。“锅炉”铠甲的重量一般在60~70公斤左右,头盔也从简单的圆锥形逐渐发展成笼罩整个头颈的大“金属桶”,正面向前突出使对方难以进行正面刺砍,也减少了头盔被打烂后嵌入脸部的可能性,此外还在眼罩上另加金属栅栏以避开前方来箭。

    骑士铠甲全由手工制造,那些由名家制作的铠甲可以让骑士保持较为灵活的反应,不过别指望穿上它后还能够表演“托马斯大回环”之类的高难度体操动作。对于骑士而言盔甲是最昂贵的装备,其费用远远超越了其他诸如骑士枪、十字剑、盾牌等装备的总和。在这里要对十字剑做一特别说明:十字剑的剑身从柄部到顶端逐渐收缩变窄,易于劈砍和刺杀。它是骑士最重视的武器,因为剑柄部呈十字形而得名,十字剑被视同为十字架,骑士在战斗中可以随时对着剑柄向上帝祈愿。十字剑对于骑士而言有神圣的象征意义,剑的双刃代表了服务上帝和保护人民的双种含义。在某种意义上剑就是骑士的灵魂,当一位骑士被驱逐时领主定会当面毁掉他的剑,以示就此驱逐出骑士行列。而那些声名卓著的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被挂在他的墓碑上,这种仪式是西方军队在阵亡者坟前倒插枪支和钢盔习惯的渊源之一。

    骑士总是期待能与棋逢对手的敌人交战或比武的,一般来说骑士之战的结果往往是一方俘虏另一方,这可是发财的好机会!所以被俘虏的骑士大可以放心自己未来的待遇,在收到赎金之前他会被养得白白胖胖。大家出来行走江湖就得遵守规则,坏了规矩虐待俘虏的话以后肯定会遭到敌人的报复,所以谁也不会犯傻。一个骑士俘虏的赎金大体上由他的地位和财产而定,有些狡猾的骑士会要求自己的俘虏自报金额,出于死要面子的心理,俘虏往往会给出一个足以令自己破产的价码,而收钱的一方自然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这可不是我逼你的啊……在双方都遵守骑士风度的前提下,连扣押人质勒索赎金都成为“彬彬有礼”的行为。虽然中世纪欧洲战争对骑士而言残酷性与破坏性都较小——但是被临时征召来的平民步兵就没那么幸运了,每次战争中被大量杀戮的都是这些不值钱的炮灰。即使是投降也很难获得宽恕,因为溃散的士兵几乎立即会转化为盗匪祸害民间。这个传统一直保持到十八世纪,欧洲军队到那时还将射杀军官视为耻辱性的行为。军官们被要求在阵前挺胸策马以鼓舞士气,这也是骑士时代的精神遗产之一。

    多彩纹章——骑士的名片

    中世纪时欧洲最大的盔甲产地是米兰和歌特,各地的骑士都以使用这两地产的盔甲为荣,但样式相近的铠甲也造成在战场上频繁“撞衫”的现象。于是纹章便应运而生了,纹章是指一种按照特定规则构成的彩色标志,以显示佩戴者专属于某家族或团体的识别物。最早的纹章是诞生于十二世纪的盾章,起作用就在于战场识别。

    盾章是骑士们在自己盾牌正面绘制的扁桃状图案,为了从远处容易辨认而采用对比强烈的纯色做底色并以十分明显的单线条勾勒图案,这些图案通常呈几何、动物或花草形状。后来为了显示高级骑士和领主在战场上的位置,又在同一盾章上细分出不同的图案以表明使用者身份。这些习惯在纹章成为一种常用标识物后被保留下来,例如以诺曼底公爵的盾形纹章为例,它采用黄色为底色并在其上描绘有红色十子形和四只黑色的直立狮子图案,并以白色圆形和红色铁锤进行点缀。

    不要以为只有贵族和骑士才能拥有纹章,事实上从十三世纪开始,任何人都拥有使用纹章的权利。尤其是在商业和手工业行业当中更是以纹章作为行会成员的通用标志。直到今天为止,纹章还在各个领域发挥着作用,尤其是作为汽车标志而流传广泛:德国保时捷跑车的标志是斯图加特市的市徽,而市徽的前身就是当地苻腾堡公爵的纹章;意大利名车阿尔法罗米欧则沿用了米兰市徽,它也是中世纪时米兰领主维斯康泰公爵的家徽;标致车标上威武的雄狮是标志公司所在地弗朗士昆蒂省省徽,也是昔日统治这里的勃艮第伯爵的纹章。

    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自己动手设计一个纹章,作为自己和亲朋好友之间的独特社团标志。

    从英豪到强盗——骑士的堕落之旅

    十字军东征揭开了中世纪骑士势力的巅峰时期,在欧洲优雅的骑士风度,全部被惩罚异教徒的疯狂杀戮所抹煞。在十字军时代活跃着三支骑士团体:圣殿、医院和条顿骑士团。但也正是在无法无天的十字军东征中,骑士的道德体系逐渐崩溃瓦解了。

    圣殿骑士团创立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之后,主要由法国骑士组成。由于他们曾驻扎在传说中的所罗门王的神殿之上,因此得名“圣殿”。医院骑士团同样成立于第一次东征之后,他们本来是奉教皇之命保护耶路撒冷城中的医院设施,因此得名“医院”。条顿骑士团创立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之后,由来自德意志地区的条顿骑士们组成,因此得名“条顿”。这三大骑士团后来的命运各不相同:圣殿骑士团后来沦为教皇与法王腓力四世斗争的牺牲品,其成员在法国被捕后大部分被处以火刑烧死;条顿骑士团的军事组织则被拿破仑解散;而医院骑士团则创造出骑士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强盗事件:1481年,消灭了东罗马的土耳其苏丹默罕默德二世去世。他的两个儿子巴耶塞特与特日莫为王位而打成一团,特日莫战败后先是投靠埃及苏丹那里,后来干脆跑到罗得岛向医院骑士团寻求援助。医院骑士团本是十字军的历史产物,也算是老冤家。但是在这个宗教热情不如金币耀眼的时代,骑士团首领比埃尔奥比尤松先是拍胸脯保障特日莫的安全,等人一到手上就立刻扣押,然后腆着脸向新任土耳其苏丹索要巨款。奥比尤松要的不是赎金而是保证金,也就是说他答应把苏丹的竞争者关押一辈子,不过前提是每年45000枚杜卡特金币,这相当于一个欧洲小国一年的税收。此外,骑士团还提出要保障罗德岛不受侵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无法抵御土耳其的入侵。

    巴耶塞特二世屁股还没坐稳就得到老弟被扣压的好消息,于是心花怒放的苏丹打发走骑士团的使者。他一分钱都不想花,而是派遣间谍去毒死特日莫这个叛徒。苏丹的图谋没有成功,奥比尤松一看对方居然比自己更无耻,只好把特日莫押送到法国的一个城堡里。特日莫不愿束手待毙,他派遣自己的手下去偷偷联系法王,但医院骑士团对付这种小把戏根本不成问题,特日莫的信使全在路上被杀。

    作为一个标榜“守护信仰,援助苦难”的骑士团来说,这起绑架勒索案件对其形象伤害很大,尤其是在此事已经传遍欧洲的情况下。于是奥比尤松收买了特日莫的秘书做内间,骗取了特日莫亲笔签名的白纸,然后伪造出赞美骑士团优待俘虏的鬼话来四处散发。不过奥比尤松没能成功占据道德制高点,他的方法过分拙劣,只有弱智才会信他。

    骑士们的智商无下限,道德更没有底线。1482年,由于母亲的苦苦哀求,苏丹答应每年支付4万金币作为倒霉弟弟的生活费。而此时埃及苏丹接待了骑士团的使者,他们开价10万金币作为特日莫的赎金。在拿到这笔钱之后,骑士团使者转身去了特日莫的母亲那里,以买船送特日莫去埃及为理由再度敲诈2万金币。最后特日莫被骑士团送上路——通往罗马的道路,奥比尤松已经把他卖给了教皇依诺增爵八世……

    火器的出现和欧洲人口的增长使得大规模的兵团作战成为可能,骑士作为战斗人员被备有火器射击武器的雇佣军取代,骑士阶层走向了衰亡。但是骑士精神和骑士制度并没有完全消失,他们作为等级阶层和贵族制度被一些国家保留。尤其是英王詹姆士一世干脆把出售骑士封号当成了弥补财政亏空的灵丹妙药。而此后的所谓骑士再也不是那些纵马驰骋的赳赳武夫了,昔日的金戈铁马早已化为了历史尘烟……

    关键词(Tags): #骑士#中世纪#十字军#秘闻#传奇通宝推:猪头笨笨,晃点心情,李根,
    • 家园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 家园 神将,能转不?

      神将,你写的太好了,我潜水两年,终于给你真出来了。能转不?我转的时候是表明龙神将,还是你有别的笔名?

    • 家园 经验不够,做个标记,等补花
    • 家园 此文应得精,尽管以前河里有过写骑士的好帖子
    • 家园 看到这句话不由得一笑

      准骑士首先沐浴,以示洗掉身上的所有罪恶也免得熏到主持仪式的贵人。

      欧洲人不洗澡可是很厉害的。当年出使欧洲的阿拉伯穆斯林和欧洲基督徒曾经都对对方的卫生习惯大为不解——穆斯林一天洗好几个澡,而基督徒往往几年不洗一个澡。诡异的是,这两种做法居然都是出自对各自宗教的虔诚…………………………

    • 家园 抱歉了,挑两个错

      一个是,罗马的equites阶层从王政时代就有了,不是什么新兴阶层。这个阶层也不是因为有钱->自己出钱作骑兵->升为骑士阶层,因为一开始的骑士阶层的战马和草料是罗马国家出钱养的,这笔钱叫做equus publicus。另外,王政时代的骑士阶层主要是由patricii组成,如果不是全由patricii组成的话;这些人本身就是贵族,谈不上新兴商业阶级。复次,后来军团骑兵不够了,有些高阶层市民便开始志愿服骑兵役,而这些人并未成为骑士。

      另外,共和国灭亡的原因,斗争的双方也不是奴隶主和“新兴商业贵族”,而是贵族和平民。罗马以耕战取天下,征服所得一者土地二者人口。新省大多与本土远隔千山万水,对自耕农的平民阶级无利可图,却非常利于奴隶制农庄发展。这使得贵族愈加势大而平民日见破产。平民阶级走投无路,于是开始支持军事寡头的崛起,而军事寡头正是彻底埋葬共和制度的近因。

      再提一句“骑士被保守贵族看不起”。罗马的贵族只分两个层次,equites上面就是senatoria。说骑士被“其他贵族”看不起跟说中顾委看不起从副国级到股级的所有其他干部差不多的匪夷所思。

      另外一个错处是关于中世纪的民主制度。这点上您有点想当然了,实际上欧洲的民主源远流长,不是希罗之后就直奔启蒙时代了。《世界五千年》之类普及书籍就提到了灭亡西罗马帝国的北方蛮族中存在的军事民主。冰岛的散文埃达里也能看出移居冰岛的北欧先民中以家族为单位的民主制度。说到亚瑟王,英国民主制度史中绕不过去的大宪章就签订在“蒙昧黑暗”的1215年。英国君主被一帮小破男爵胁迫签署文件承认自己的权力要受到法律制约,这在习惯君权天授的国人看来可能不可思议,在权力自然处于分散状态的欧洲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反而是法国走向绝对君权成了一个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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