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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富家子飚车夺命Part II:斑马线?奈何桥! -- 豆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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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就扯吧,我开车两年就吃过一张黄单

                还是一直让停的小街,某天开始警察过来发财所至。

                我所认识的朋友还没听到哪个一个月一张单子。

                当然了,我们跟那帮款爷不一样,200块钱也要斤斤计较,违章也没有办法搞得定,所以也只能遵纪守法了。

                大约你圈子里面的那帮马路杀手的确是一月一违章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吧。

      • 家园 车过斑马线必须缓行注意观察有否行人,这是强制规定

        不能用死者不在斑马线上被撞来进行开脱

        • 家园 中国有几个司机能做到?
        • 家园 问题在于这条规定强制性不足。

            有红绿灯的地方,即使没车闯红灯被抓就会被罚,而过斑马线不缓行的,只要没出事故就不会受到处罚,也不可能有警察去看着斑马线。所以即使是完全守法的司机,在过斑马线时只要自认为是安全的就不会缓行,把斑马线做的再醒目也没用。

            许多情况下视野条件不好,如夜间甚至对面有车开大灯,看不清而司机自认为看清了。而有些行人(不是说这几次事故认为在斑马线上我是合法的,对行车也有限制,所以我就是安全的,过斑马线时不观察来车

            就是上面的原因,可以说按面积或道路长度算,无红绿灯的斑马线可以说是马路上汽车撞人概率最高的地段,这种无红绿灯的斑马线可以说是马路杀场。犹其是车流量不太大的地段,行人和司机更容易大意。

            

      • 家园 一个问题,超速50%是个规定呢,还是个约定俗成呢

        超速50%可不是闹着玩的,早超过了仪表的误差范围了。

        • 家园 超速多少不以汽车仪表为准。

            真正的量化标准是以警察的雷达测速数据为准。

          • 家园 仪表问题是司机和警察扯皮时的借口

            美国这边交规的说法,限速是在道路情况良好时可以达到的最高速度,当然司机们是不会严格遵守这个规定的,许多打擦边球的司机就会用仪表误差,视觉误差等借口和警察扯皮(更准确的说,是和法官扯皮)。超速50%,显然是不能用这个借口搪塞的,所以我才有这个问题。

            • 家园 认定超速不需要主观故意

              就像nj说的,以警察雷达测速或者事后勘察结果为准。仪表不能成为开脱,哪怕仪表告诉驾驶员没有超速而驾驶员也没有超速的故意,只要客观上速度超过了,就可以认定超速。我上庭时法官告诉我的,花了80块学到的,印象深刻。

              • 家园 道理上是这样的,但的确有很多司机用这种借口逃掉的
                • 家园 执行力不强是国内的老问题了

                  别说超速,那是最容易的,一个电话的事情,就连酒后(不肇事)也做不到件件执行,不然就是拘留所扩招。只能靠一次一次的突击检查。突击检查周内的违章只可能低于平时,拿这个数据去推算平均,每个晚上9、10点钟路上醉醺醺的驾驶员的比例让人觉得有些马路真的是能不过就不过,犯不着。

                  • 家园 我说的是美国这边,国内的情况不熟,基本上只看贴

                    不过国内的酒后驾驶的确太可怕了,当年我在国内学车,中午吃饭,师傅师兄弟们一人一口杯,喝完了就接着练车,看得我头皮都发麻。

                    好在我那时候正闹胃病,一滴都没沾。

        • 家园 比如:市区有限速50km/h,超过75就算超50%

          照你这个想法,就没车能超速50%。因为速度计上的上限是正常情况下该车达不到的速度,改装和下坡除外。

        • 家园 这是规定

          各地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的时候,都不约而同把50%作为一个标准线,低于这个限度的性质轻微、处罚相对较轻,高于此限的性质恶劣、处罚也要重得多。比如说,北京市的规定:

          超速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

          项目             罚款  记分 其他

          超过限速不足50%的      200元 3分 -----

          超过限速50%         1000元 6分 吊销驾驶执照

          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 1800元 6分 可以吊销驾驶执照

      • 家园 天哪,在斑马线附近开快车居然警方也能帮着找道理?

        斑马线是警示标记,在斑马线附近开这么快不是想收人命又是想干嘛?

        杭州这群交警,为了撇清关系讲这种话脸都不红?合着杭州老出这种混账事情就没有管理监督责任?

        真他妈不如找群协警上街执法呢,至少工资不用按照公务员待遇开

        • 家园 这不是什么找借口,而是路权划分的概念

          道路交通管理的核心本质就是划定路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相安无事。所以,同样情节的交通肇事、造成了行人伤亡,是否在斑马线上发生事故,对责任认定有很大的影响。

          这是规则,而且是国际通行的规则,只有贯彻和执行了这种规则,才可能管理好道路交通秩序,这应该是常识吧?

          索性再多说几句:

          对于没有红绿灯指挥的斑马线,新交法的某些规定非常原则化和概念化,比如说,第47条内容如下: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人

          ——“应减速行驶”是个很含混的说法,怎么才算减速行驶、怎么算没减速,技术上如何检查和判定?没有规定,也难以判定。所以,“应减速行驶”这个规定,实际上只是个道德层面的约束,很多时候根本行不通。

          ——不仅如此,“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人”这个规定,如果没有红绿灯指挥,也很难执行。如果所有的司机真的都遵守了这一条,以中国的城市道路的交通状况,只能带来严重的交通拥堵。

          北京市在这方面做得还是比较聪明的,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几乎是所有城区道路),所有的斑马线都有红绿灯配合指挥(反正我目前还没有发现反例,连回龙观这样五环外的住宅区都做到了这一条)。也只有这样,斑马线才真正发挥了它划分路权、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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