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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散布飙车案主犯胡斌系替身谣言被拘 -- wxmang的书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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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男子散布飙车案主犯胡斌系替身谣言被拘

    昨天看到文字内容,忘了贴,今天贴个视频版:http://video.sina.com.cn/news/s/v/2009-08-25/190743741.shtml

    车祸确实让人深通恶绝,国家的法律如果不能减少车祸,那么,立法者执法者都该反省,承担责任。但是,造谣更恶心。那么,被谣言牵引的,不如反省一下,如果你本来就希望利用谣言,你继续推波助澜就是;如果你轻信谣言,那么这个事倒是可以启示一下,你在做,别人在看的,好笑未必美。

    • 家园 “质疑”和“造谣”的区别

      “造谣”,即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或者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比如,该散布飙车案主犯胡斌系替身谣言者,就是使用了一张网络上他人(完全是与事件无关的一名普通公民)的照片并声称是”替身“的照片,并捏造了”替身“的姓名、职业等事实,在本人明知不是事实的情况下,发布了所谓的”真相“,引起了社会的认识混乱。

      “质疑”,即针对存在的客观事实(如胡某人出庭的形象),提出自己的疑问,寻求对方的解释,是建立在说理基础上的。

      这就是“质疑”和“造谣”的区别。

      • 家园 如果你是对的,那么上海警方误抓铁定是造谣事件

        因为新闻公开报道的画面中有误抓的人员图像,符合“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的定义。至于是不是“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由谁判断啊?警方吗?

      • 家园 与平天下探讨

        “造谣”,即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或者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

        ——说实话,我认为你对造谣所概括的判断标准是准确的,但社会是复杂的,仅有一个标准和规范,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公正和清明,比如:双重标准。以杭州车案的另一人为例,发布70码的警察,是不是内心确定地认为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是不是在误导他人?那么,执法机关有没有按标准去处理?

        这不是言论管制 3

        这是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

        ——我赞同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但那位警察代表执法机关所做的“70码”发言,是否做到了这一点,也是否同样受到了惩处?如果你知道,可以告诉我这位警察受到了什么处分,是拘留吗?我在媒体上一直没找到相关消息。

        当有些标准只拿来对付“公民”的时候,当执法者自己屡屡践踏这些标准的时候,这些标准有意义吗?

        所以,我们不能仅限于标准,而要监督专政机关如何使用标准,更要严防他们利用专政工具对舆论监督的反扑。

        • 家园 新闻发报会跟造谣是两码事

          我的理解是 : 那交警发言人在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 “70码”“的说法而已,这不是交警部门向检察部门提供的检控证据,所以这既不是造谣也不是提供假证据。

          事实上某些轰动的案子由警察部门先向公众交代案件的初步情况, 这情形在国外是很普遍的,例如迈克尔-杰克逊的卒死,当时洛杉矶警方向媒体表示已开始展开调查,但强调没有不法行为的证据。

          群众可以质疑这 70码的说法未经调查顺口开河是不够严谨,但这跟所谓造谣是两码事。一个新闻发报会上发言为啥要让这交警发言人受什么处分或是拘留?再拿杰克逊的事来说明,现在杰克逊的私人医生被控误杀,人们总不会说洛杉矶警方当时强调没有不法行为证据是存心包庇罪犯,所以要求拒捕当时的警方发言人吧 ?

        • 家园 存个照:转进就是这样的

          引用一下,免得全文转载。对了,认为是“转进”是个人观点,你完全可以认为我是胡说八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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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平天下探讨 [ 杨子 ] 于:2009-08-26 18:48:09

          “造谣”,即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或者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

          ——说实话,我认为你对造谣所概括的判断标准是准确的,但社会是复杂的,仅有一个标准和规范,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公正和清明,比如:双重标准。以杭州车案的另一人为例,发布70码的警察,是不是内心确定地认为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是不是在误导他人?那么,执法机关有没有按标准去处理?

          这不是言论管制 3

          这是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

          ——我赞同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但那位警察代表执法机关所做的“70码”发言,是否做到了这一点,也是否同样受到了惩处?如果你知道,可以告诉我这位警察受到了什么处分,是拘留吗?我在媒体上一直没找到相关消息。

          当有些标准只拿来对付“公民”的时候,当执法者自己屡屡践踏这些标准的时候,这些标准有意义吗?

          所以,我们不能仅限于标准,而要监督专政机关如何使用标准,更要严防他们利用专政工具对舆论监督的反扑。

          • 家园 ???
            • ???
              家园 看了一下兄台主页,决定解释一下

              因为你只是反感那些恶心行政人员,不是故意转进。

              我也反感不少官府人员,但不能因为这个,就纵容造谣。因为谣言不能对伸张正义有任何帮助,有的只是极大的副作用。谣言当道,好人就会变成谣言的工具,为虎作伥,被人当枪。

              回过头来说为什么是转进。因为平天下的话很简单,就是说这个人是造谣,而不是质疑,讲二者区别,说的很清楚。你的贴一来,就扯到警察有否受处分,这就转进了。你转进也许是无意的,但你发觉没,立马就有人粘上来,开始往族群上转,实在没啥意思。

              至于警察是不是造谣,胖鱼的回帖说的很有道理。当然,那个警察很恶心,该受惩罚,但这和打击谣言是一码归一码。

              • 家园 一叹!也许我们关注的不是一个层次的问题

                我关注的是这个事件所蕴含的意味和向社会传达的信息,专政机关用合法手段报复打击,让网民噤声,在法理上你找不出错,如果仅仅去关注专政机关采用的合法手段,在总体上是不公平的;在民众和专政机关之间,一强一弱,要给民众在言论上更大的自由空间;如果仅仅是站在法理上一争正误,岂不是为恶政张目?也是让他们当枪使吗?

                • 家园 不能想当然

                  你为什么说是”专政机关用合法手段报复打击“?

                  何谓”报复打击“?只有对于正当、正义且合法的行为(比如举报不法),由其利益所受影响的对象,进行打击,才能叫做报复打击;而造谣、捏造事实的行为,既不体现正义,也不合法,对这种行为的管理,更谈不上报复打击。

                  你想当然地认为:政府的管理行为属于”恶政“;

                  你想当然地认为:捏造事实造谣的行为属于”声张正义“。

                  而在本案中,这恰恰与事实不符。

                  在关注所谓”恶政“的同时,更不能纵容网络上无所顾忌的造谣,这是网民的”暴政“。

                  • 家园 再与平兄探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你在某一件事上正当\正义\合法的触动了当权者的利益,当权者恼羞成怒,在另一个领域合法地搞你一下,虽然合法,但在性质上也是打击报复,社会的复杂性就在这里,具体的例子一抓一大把,我就不再举例了吧.

                    我没有想当然地认为政府的管理行为属于恶政,但我高度警惕政府的管理行为中随时出现恶政;

                    我也并没把造谣行为当做深张大义;

                    至于关注恶政,更不能纵容网民暴政,我刚学了一词:这叫转进,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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