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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哪位高人给指点一下,近来股市为何大涨 -- 高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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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哪位高人给指点一下,近来股市为何大涨

    仅仅在5个交易日里,沪市综合指数就由最低点1260左右上涨到今天收盘的1463,达到3个多月以来的最高点,总的涨幅超过16%,日平均涨幅超过3%。哪位高人对其中原因有所了解,望不吝赐教。

    • 家园 这两天股市好像又开始下跌了,晕!

      难不成前两天大涨就是为了让老庄家出货?

    • 家园 春风不断、辞旧迎新,反转必然!

      熊途四年,再往下,实在没有空间,政策面春风不断,经济形势良好,是反转的基础,最主要的是绝大多数股民及机构认为四年熊市完全由中国股市的制度,机制造成,证券上层的变动,预视着对过去政策的调整,而十六届四中全会顺利地完成新老交替,台湾政策将会更明智完善,近期战争可能性大大下降,面对这样的环境,你说股市应往哪里去呀!

    • 家园 猜一下:大概是为十六届四中全会献礼吧,

      听说证券公司的老总都开过会了。中央这么重大的事件,怎么能股市一个劲的下滑呢? 以前选一两个人民代表就表达了全国人民的观点。现在市场经济时代,对“胜利的大会”,“团结的大会“作出形势判断总得要与时俱进,用股市指数来表现一下吧。

    • 家园 矮子摘了个关于尚指出要尽快解决股权分置的消息;只是类似的消息以前也有啊。

      股权分置全流通方案峰回路转 新方案浮出水面

      2004年09月19日11:02 中国经营报

      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峰回路转。

      “股权分置这一问题对价格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长期存在不仅不利于流通股东,对非流通股东也不利,会是一个双输的结局。”

      这是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9月9日下午应邀到国资委作报告时,对当前国内资本市场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发表看法时重点提及的内容。

      这一信号,被市场人士看作是利好的开端。

      中小股东期待发言权

      尚福林的这番话击中了中国股市的要害。

      9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近期经济工作时特别指出,要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受此影响,从9月14日开始,股市连日大涨,上证指数迅速收复1300点、1350点等关键点位,成交量急速放大,分析人士认为,市场投资者在实质利好刺激下,信心有所恢复,市场人气已经被有效激活。

      或许这是一个巧合,但这样的巧合表明,投资者已经普遍认识到股权分置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最根本的结构性问题。这一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是股市长期低迷最关键的原因之一,也是中小投资者缺乏做多信心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期一份调查的结果显示,多数中小投资者对于股权分置的现状及其危害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并且期待尽快进行试点改革。中小投资者还表现出对于自己的权利越来越重视,要求在股权分置解决方案的制定中,能有更多的参与权和发言权。

      两种解决方案

      此前,关于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市场人士有着不同的看法。但一直都没有提出一种能得到投资者、管理层和上市公司三方都认可的模式。

      近日,一直活跃在证券市场上的知名人士张卫星给股权分置开出了两剂良方。

      “经过大量考证之后,有两种方法比较适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张卫星对此颇为兴奋。他提出的两种方案中,一是历史追溯法,二是“面对现实”的市场化解决法。他透露,已有多家公司的试点方案近日正式上报至证监会。

      张卫星解释说,所谓历史追溯法,就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历史数据进行清算,分析出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环节出现的非同股现象。这需要重新核算所有“非流通股”与“社会流通股”在上市公司总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关系。因为股东向公司投入的资本额是享受股东权利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因此,依照各类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投入贡献来重新确定股份数量,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的全流通改造方案是比较可行的。

      张卫星介绍,在采用历史追溯法的时候,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股票在同一种原理下可以选用三种操作方法,即“非流通股比例缩股”、“社会流通股比例扩股(拆细)”、“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比例送股”,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按比例关系做到“同股同价”、“同股同权”,从而实施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全流通改造,实现所有股份全额流通。

      而“面对现实”的市场化解决法,其思路的核心问题就在于确定两类股东的利益界定标准。

      “最合理的是非流通股的定价权由非流通股股东掌握,这样避免产生过多争议。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价格完全由非流通股股东自行确认,可以自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来确定。原非流通股的定价权在原非流通股股东自己手中,自己给自己的产权定价是最合理的。但非流通股股东享受非流通股票定价权的同时,必须要受到制度制约,即可流通权的分置。”

      张卫星认为,这种制约是为防止非流通股股东为自身股份超高定价,损害社会流通股股东的权益。非流通股股东在采用解决股权分置方案后,如果流通股股价不能达到流通股利益界定价格时(价位时间的双约束),则非流通股股东的股票不能获得“可全流通权”。通过将非流通股的“定价权”和“全可流通权”两权分立,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分别行使权力,则能形成有效制约机制,使得“定价”与“可全流通权”最终得到统一解决。

      张卫星分析说,具体实施方法,是以流通股利益界定价格,或其他的流通股无争议的市场价格界定为“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以非流通股全流通预期价格界定为非流通股股东利益。当界定了两类股东的利益后,在两类股东利益比例关系基础上,可以采用“社会流通股比例扩股(拆细)”、“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比例送股”,来实施股权结构调整完成解决股权分置,实现所有股份全额可流通。

      其实,对于股权分置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即何时可以全部股权流通。

      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原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权的释放安排仍然需要合理规划,比如非流通股在获得全可流通权后,可以采用按比例逐步给予非流通股股东流通权的办法,在多年内逐步释放可流通权。

      带着这两套解决方案已经走访过几十家上市公司的张卫星先生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对于采用这两个方案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都表示了认可。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出台将使证券市场走出阴霾。而那时也许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投资者在期待着股市的峰回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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