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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一起艾滋病医疗事件。。。。非典型非主流的案例 -- 张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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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关于一起艾滋病医疗事件。。。。非典型非主流的案例

    关于一起艾滋病医疗事件的非典型非主流的案例

    中国在艾滋病问题上要有自己的主张和利益

    以下内容引自---

    《中国生物技术信息网》---《地坛医院组织组织药物试验 艾滋病患者死亡七人》

    据悉,2003年2月下旬,北京地坛医院的医护人员在村支书王国忠的带领下来到了双庙村,采集了100多人的血样。村民们并不知道这些“北京来的人”为什么要采集他们的血样,而地坛医院也没有进行详细的解释,只是说检查合格后就能上北京治疗。2003年3月5日,她与其他38名感染者分别与医院签订了一份带有许多英文单词的《患者知情同意书》。地坛医院出具的中英文对照的“患者知情同意书”是这样描述的:“该研究是由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美国病毒基因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北京地坛医院合作开展”,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胸腺核蛋白制剂用于治疗HIV-1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

      一封公开信从万延海的办公室发出,收件方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的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这封由万代笔的公开信要求委员会审查此次药物试验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对所有参与药物试验的患者给予生活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补助请求。

      “我们认为这次药物试验不仅严重违反医学研究伦理,而且在试验观察期就有患者死亡,可能还涉及法律问题。”万说。

      此前一天,在万的陪同下,王化强、李秀平等人从地坛医院要到了从未拿到手的《患者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医院此时还收取了他们48元复印费。

      这份颇为详细的《患者知情同意书》明确表明了这是一次人体试验。根据《患者知情同意书》,他们才知道,此次药物试验的目的是要进行“胸腺核蛋白制剂(TNP)用于治疗HIV-1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相关合作单位分别为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美国病毒基因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有趣的是,对于TNP的效果,《患者知情同意书》在先给了“无论在动物还是在人体的研究中,TNP都是安全的,无严重的副作用”这样结论性陈述的同时,又警告说“在这次研究中,你的HIV状况有可能改善,也有可能不改善,甚至可能恶化”。

      “参与治疗的患者将得到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及权益书的副本。……我们也许不能从这项研究治疗中直接受益,但是通过研究可以获得胸腺核蛋白制剂注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研究人员可以将它应用于长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这样明确地写道。

     

      两天后,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收到了这封投诉信。2004年2月18日,他们在性艾中心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王若涛、余冬保等6位委员会成员以及张福杰(本研究项目首席研究员)、地坛医院的代表赵红心与会,会议还邀请了万延海、王化强、李秀平等投诉人。作为惟一的媒体代表,新华社中国特稿社记者林谷列席了此次会议。

    现场的交锋很快集中在“知情同意权”上。双庙村18位患者的确在试验开始前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地坛医院的代表赵红心大夫说:“所有病人,在治疗前半个月就住进了医院,在此期间患者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考虑并决定是参加还是退出,医生也与患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赵大夫,你还记得那天你站在楼前对我们说‘管20年都没问题’的话吗?”李秀平反问。

      赵红心无奈地说:“如果真是这样,何必要让你们来做试验呢?”

      一位患者回忆说,去年3月5日,美国的医药公司代表带来了《患者知情同意书》,让每个人签署。医生当场念了一遍知情同意书,大家也没想到提什么问题,因为赵大夫的话让很多人对这次治疗的效果已经深信不疑,所以签字也比较痛快。

      “念完了我也没怎么懂。我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只能是别人先写下来,我再照着描。”王素云说。范景华的印象则是医生不断地问他的身体状况,“问完了就签字,我还以为是在病历上签字呢。”他们都是双庙村参与此次试验的患者。

    正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的《新语丝》网站创办人、生物学博士方舟子在一个座谈会上碰到了万延海。“他向我提到这件事,这才引起我的注意。我当天晚上做了一些初步调查,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之后断断续续用了大约一周的时间做进一步的调查。”方说。

      根据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中文网站的介绍,TNP“不同于目前世界上的其它胸腺提取产品(例如胸腺肽,胸腺五肽等),它是惟一经过高度提纯的单一蛋白体,具有增强提高、调节免疫力的作用”。

      然而,方检索了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Medline,却找不到任何研究这种蛋白质的国际论文。他再去检索人类基因数据库,也找不到该蛋白质的基因资料,“可见其基因未被分离、克隆、测序”。

      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中文网站声称,TNP是“获得全球专利的高科技细胞免疫增强制剂和免疫调节制剂”,但方却在美国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数据库中一无所获。

      “如此重要的蛋白质,竟不见有第二家实验室去研究,也不见有任何研究成果正式发表,实在奇怪得很。我怀疑它可能只是从胸腺细胞核提取出来的一些非特异性的多肽产物,究竟是什么玩意做个电泳和测序就知道了。”方说。

      他转而去了解TNP的发明人,一位被称为“国际著名医学科学家”的Harry Zhabilov博士只发表过一篇生物医学论文,而另一位所谓的“美国著名生化学家”Hampar Karageozian博士实为生化硕士,也只在Medline找到了一篇眼科方面的论文。重要的是,两人均无艾滋病研究论文发表。

      那么,这两家美国公司的背景如何呢?方调查发现,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原先为一家提供奢侈品信息服务的网络公司,2001年才改叫“病毒基因公司”,将业务改为开发治疗病毒性疾病的药物,主要产品便为这个神秘的TNP.

      至于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则“非常糟糕”:目前资产总额不到20万美元,总债务却超过了1000万美元,“是否有能力继续经营下去,令人深表怀疑。”

      而另一家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则成立于1996年,业务颇为庞杂,“其在中国销售的所谓医药及保健产品没有一个是真正的药物”。

      2001年3月25日,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与美国病毒基因公司达成一项协议:前者将帮助后者从中国国家药监局获得把TNP用于治疗艾滋病的新药证书,之后获得在中国销售TNP的独家销售权。

    “北京地坛医院艾滋病新药试验事件”被公之于众后,中国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在2004年4月中旬公开声明,胸腺核蛋白制剂的临床试验从未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任何药物在国家药监局正式批准前不可以进行临床试验。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这是违法的”,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指出,不管是外国捐赠的药物,还是国外药物要打入中国市场,只要涉及人体试验,均需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中国媒体的调查揭示了两家美国公司及其“新药”胸腺核蛋白的诸多疑点。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万延海自今年1月起就一直作为地坛医院那39名“试药者”的代言人在查究此事。在他看来,整个事件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李秀萍所在的河南双庙村一共有3000口人,从1990年到现在,村民因卖血感染艾滋病病毒而死亡的人数一共有170人左右,目前尚有存活感染者达到480人。朱觉民说,现在还有五家左右的医药厂在那里进行免费的试验活动。

    我做了删节,未改动相关语句。很长的一篇文章,轮到我说说了。。。。其后万延海代言患者起诉了地坛医院,法院未受理。

    这是艾滋病治疗方面的一起非典型非主流案例,却清楚的显示了涉及艾滋病治疗的各方面的利益代言人。

    利益攸关方

    艾滋病患者

    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国外资本和国外医药公司

    地坛医院(赵大夫 主要实施方)

    举报方

    万延海 非政府组织代表(自称是民间,有国外基金会资助,甚至有人说和中情局有关联 见搜狐 游击队员博客 标题党 未见证据性说明)

    仲裁方

    方舟子 姑且在此事中当做独立调查人

    中国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政府性独立审查机构)

    中国国家药物监督管理局

    法院。。。(这就不用介绍了吧。。。。)

    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国外资本和国外医药公司,看看方舟子的调查,你能肯定以及确定在这件事上美国人讲民主、自由、人权?恐怕只有成本利益在里面吧。

    地坛医院(赵大夫 主要实施方),你敢肯定她就是人民医生?

    艾滋病患者 对于他们,。。。。。。。。他们的利益在哪儿?

    万延海。。。。改名叫万金油吧。。。。你说他是美国的人权代表,中国医疗领域的人权斗士,骗取外国基金会钱的骗子,通过揭发医疗黑幕出名的骗子,甚至怀疑他是中情局的等等等。。。。难道你能否定掉他为这群艾滋病患者所做的努力?当然他口口声声的人权确实烦人。。。。当然在这件事上他有利益动机,起码他更有借口找外国人要钱。说他是这群艾滋病患者的利益代言人不为过吧?

    方舟子。。。。。。揭发骗子的疯子。。。

    至于中国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政府性独立审查机构)中国国家药物监督管理局,我只能说,非正常情况下非正常发挥作用。

    法院,他不受理。。。。。谁也无法,衙门口。。。。水深。

    这起非典型非主流案例(之所以称为非典型非主流,因为中国人案例都是上访,上访,再上访。成功的,不成功的,甚至于有自杀的是典型,主流。)法院不受理,医院不公布财务公开协议书和财务预算,至于私下里对这群艾滋病患者有何承诺,有何措施,非P民所能知。据说有关人员政府内部做了处理。

    P民只是认为,在这件事上有关部门在这件事情上进退两难,在执行艾滋病公共卫生政策有重大的缺失。

    在这起事件中,与政府有利益牵连的政府性非政府组织及相关机构中国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坛医院没有有效实施公共卫生管理政策,无法向公众说明丑闻具体的情况,无法保障艾滋病患者的权益,也无法有效地对外方进行有效的制约,合理控制使用外方资金,树立在艾滋病政策上中国的利益主张和形象,更别提通过有效地执行艾滋病公共卫生政策,来抵消美国的人权牌。难道这个部门仅仅是政府的技术服务部门吗?

    我们的政府性非政府部门及卫生部,要在实事求是和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上,塑造自己的政治信念,不要简单地把自己做为政府部门服务的技术服务部门,要大胆地在四免一关怀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具有良好开发性兼容性有竞争力的传播中国人的道德良心的人文关怀部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政策,在国际上和西方世界的人权牌做竞争。如果我们没有这种意识,我们连万延海的人权主张都斗不过,更何况是西方的人权民主自由牌局。不要怕失败,不要怕丢脸,艾滋病问题上我们早就没脸了。起码我们要通过竞争、斗争,让人权这个概念有中国自己的主张,有中国自己的独到和成功的经验,有中国自己的利益。

    艾滋病公共卫生政策应该是政府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下,各种独立利益方的有效博弈,我们为什么要恐惧这种代言人,那种代理人呢?让他成为独立利益一方,让他成为我们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有何不可?就连小布什这种人对中国的政策也是遏制和接触两手,奥巴马也弄个一手合作,一手经济制裁。有对手能让我们的有关部门对自己的定位更清楚更清醒,就怕我们的有关部门不加思索的倒在人权牌下,就怕我们有关部门不加思索地扣帽子,梦杀对手于国门之外。

    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艾滋病防治投入,我们的有关部门在花纳税人钱的同时,能不能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精细,更科学,树立中国人在艾滋病问题上的利益和主张,形成对人权牌的有效反制,宣扬中国式的人道关怀,道德良心,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是卫生系统最大的政治。

    比如,能不能大胆回应对四免一关怀的落实情况的质疑,比如,对艾滋病流行的各种情况更为详实和精确的数据,比如能不能谈谈公共卫生政策在艾滋病问题上还存在什么样的具体问题?还有,艾滋病患者是如何看待政策,他们还需要什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基金会,通过代理人,或者通过第三世界国家政府,在可行的条件下推行中国式的艾滋病预防经验?将中医药预防和治疗艾滋病的药物进行有效的推销,从而有效降低中国在艾滋病预防和治疗方面的负担及相关需要国家的负担?如果怕风险的话,为什么不在培养其他国家医疗卫生队伍方面下下功夫?

    在数据及问题上遮遮掩掩,在政治问题上胆小怯懦,是典型无能、不作为和没有信心的表现。

    记住,在艾滋病问题上,中国要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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