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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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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圣母爱的不是这个孩子

      爱的是自己圣母的形象,圣母的行动。对婴儿父母的伤害你们可有丝毫悔意?

      • 家园 对婴儿父母是否造成伤害不重要

        关键是是否对婴儿的利益做出保护。

        • 家园 同意,父母感情再重要也重要不过孩子一条命

          所以我还是那个观点,自私贪婪的动机有时客观上也能成就好事,就跟好心往往倒会坏事一样。所以俺觉得如果孩子最后能救活,安置有了着落那就善莫大焉,水妖一伙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最后做的到底是件好事

          以后再出类似情况肯定不能通过抢孩子的方式解决,但是像这种缺陷儿出生就被医院判死刑(甚至直接处决)的情况应制度性地加以干预,当然是在有相应医疗和社会资源的基础上。俺觉得儿希会要是能把这一摊子最终搞成一个business model也算它能耐,只要能多救活几条小命俺就谨慎支持下

          • 家园 医院没判这个婴儿死刑,是她父亲的家族判她死刑。

            采访的挺清楚了,主要理由是,1,这个小孩是高位闭锁,1次手术搞不定的,得需要好几次手术,不忍心看她在以后这几次检查手术过程中受罪受苦。2,即使治完了,排便控制也受影响,需要带粪袋什么,一个女孩这样长大了也不能过正常的生活,自己也会很痛苦。

        • 家园 牛。请问这是哪国法律规定的???

          还是上帝的口号?保护一些人必须以伤害其他人为代价,对其他人的伤害还“不重要”

          老实说这件事里我最痛恨的就是这种观点,打着爱护孩子的名义,就可以任意妄为。自以为目的高尚了,一切手段就是合理合法了,就可以原谅了。却没有想过,一切事件从某些角度、在某些人想来都可以找到很高尚的理由,是否大家都可以采取自己认为“高尚的手段”。不尊重别人,不尊重法律,最后总有一天吃亏的是自己

          通宝推:唐家山,
          • 家园 花!

            花这句——保护一些人必须以伤害其他人为代价,对其他人的伤害还“不重要”

            逻辑就是——婴儿是人,婴儿的父母不是人。既然不是人当然就不重要了。

          • 家园 没知识的一边呆着去

            别在这里胡说八道,给人笑话。保护儿童(妇女)的法律到处都有。因保护儿童利益,限制或剥夺保护人权利的案例太多了。这里的“限制或剥夺保护人的权利”如果说是对“其他人”的伤害的话。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哈哈哈,原来是我没知识,你真牛

              原来保护儿童(妇女)的法律是以“对婴儿父母是否造成伤害不重要”为前提的??我确实是法盲,请问《妇女儿童保护法》里哪条规定了“可以随意限制或剥夺保护人权利”的?据现在透露的情况,妇联早就介入过了,她们就是你所说的那部法律行事的,她们怎么解释啊?还有这件事中式谁在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她们是否有这个权利?她们采取的什么手段?

              对一切不管,疯狂的在媒体和网上对父母抹黑、口诛笔伐,轻飘飘的一句“对婴儿父母是否造成伤害不重要”就解释了

              • 家园 我有说过这些吗?

                整天胡说八道。

                我说过“对婴儿父母是否造成伤害不重要”为”前提“吗?我说过

                可以“随意”限制或剥夺保护人权利吗?我什么时候对“父母抹黑”过。如果有,请给出链接。

                我只不过说了在这件事里,孩子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先把孩子的利益保护好了,再来谈父母的权利。而且,我的答复也只是针对前面的回复。看看全部的回复,除了lz,个个强调父母的权利。问题是现在早不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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