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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台湾通史 连横 著 -- found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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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台湾通史 连横 著

    重印说明

      本书作者连横(1878―1936),台湾省人。作者积数十年之力,搜集有关台湾的中外文献、档案和传闻,作者仿照司马迁《史记》的体例,写成本书。全书有纪四,志二十四,传六十,起于隋大业元年,终于清光绪二十一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凡有关台湾的政治、军事、经济、物产、风俗、人物等等都有论列;对大陆人民开拓台湾与台湾人民抗击荷、英、法、日等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叙述尤详。

      作者于1920―1921年曾在台湾将本书分三册出版,国内留传不多。我馆于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曾把它重排出版,现在也不容易找到了。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书对研究台湾历史提供比较丰富的史料,现在应读者的要求,将它重版。

      这次根据我馆1945年版重排。当时因条件的限制,误植之处较多,并且当时悉照原版排印,原书只有句读,很多篇完全没有分段。这次趁重排的机会,根据初版作了校勘,凡引用二十四史等史书,也据原书加以校对订正,对全书都加了标点和分段。书中有些统计数字与其总计数明显不符,因原版即系如此,无从核对,只能照排,读者引用时请注意。本书的校点等工作主要由王季康同志担任。我们限于水平,在标点、分段、校勘等方面难免存在错误,希望读者指正。

      本书文本由古典小说之家提供

    钱建文制作

    • 家园 凡例

      凡例

        一、此书始于隋大业元年,终于清光绪二十一年,凡千二百九十年之事。网罗旧籍,博采遗闻,旁及西书,参以档案,而追溯于秦、汉之际,故曰通史。

        一、此书略仿龙门之法,曰纪、曰志、曰传,而表则入于诸志之中。

        一、前人作史多详礼、乐、兵、刑,而于民生之丰啬,民德之隆污,每置缺如。夫国以民为本,无民何以立国,故此书各志,自乡治以下尤多民事。

        一、舆地一志,或曰地理,或曰疆域。夫地理属于自然山岳河川是也,疆域由于人为府县坊里是也,故此书仅志疆域,而地理别为撰述。

        一、台湾地名多译番语,如宜兰未入版图之时,曰蛤仔难,或作甲子兰;设厅之际,称噶玛兰;改县之后,又称宜兰。故必照其时之名以记,庶免误会。

        一、台湾虞衡之物多属土名,著者特为考证,释以汉名,疑者则缺。

        一、宦游士夫仅传在台施设之事,若台湾人物则载其一生。

        一、作史须有三长,弃取详略,尤贵得宜。顾台湾前既无史,后之作者又未可知,故此书宁详毋略,宁取无弃。

        自序

        台湾固无史也,荷人启之,郑氏作之,清代营之,开物成务,以立我丕基,至于今三百有余年矣。而旧志误谬,文采不彰,其所记载,仅隶有清一朝,有人郑氏之事,阙而弗录,竟以岛夷海寇视之。乌呼,此非旧史氏之罪欤!且府志重修于乾隆二十九年,台、凤、彰、淡诸志虽有续修,局促一隅,无关全局。而书又已旧,苟欲以二三陈编,而知台湾大势,是犹以管窥天,以蠡测海,其被囿也亦巨矣。

        夫台湾固海上之荒岛尔,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至于今是赖。顾自海通以来,西为东渐,运会之趋,莫可阻遏。于是而有英人之役,有美船之役,有法军之役,外交兵祸,相逼而来,而旧志不及载也。草泽群雄,后先崛起,朱、林以下,辄启兵戎,喋血山河,籍言恢复,而旧志亦不备载也。续以建省之议,开山抚番,析疆增吏,正经界,筹军防,兴土宜,励教育,纲举目张,百事俱作,而台湾气象一新矣。

        夫史者民族之精神,而人群之龟鉴也。代之盛衰,俗之文野,政之得失,物之盈虚,均于是乎在。故凡文化之国,未有不重其史者也。古人有言,国可灭,而史不可灭。是以郢书燕说,犹存其名,晋乘楚杌,语多可采。然则台湾无史,岂非台人之痛欤!顾修史固难,修台之史更难,以今日而修之尤难。何也?断简残编,搜罗匪易,郭公夏五,疑信相参,则征文难。老成凋谢,莫可谘询,巷议街谭,事多不实,则考献难。重以改隶之际,兵马倥偬,档案俱失,私家收拾,半付祝融。则欲取金匮石室之书,以成风雨名山之业,而有所不可。然及今为之,尚非甚难,若再经十年二十年而后修之,则真有难为者。是台湾三百年来之史,将无以昭示后人,又岂非今日我辈之罪乎?

        横不敏,昭告神明,发誓述作,兢兢业业,莫敢自遑。遂以十稔之间,撰成《台湾通史》。为纪四,志二十四,传六十,凡八十有八篇。起自隋代,终于割让,纵横上下,巨细靡遗,而台湾文献于是乎在。洪维我祖宗,渡大海,入荒陬,以拓殖斯土,为子孙万年之业者,其功伟矣。追怀先德,眷顾前途,若涉深渊,弥自儆惕,乌乎念哉!凡我多士,及我友朋,惟仁惟孝,义勇奉公,以发扬种性,此则不佞之帜也。婆娑之洋,美丽之岛,我先王先民之景命,实式凭之。

        一九一八年秋八月朔日台南连横雅堂自序于剑花室

    • 家园 林南强先生序

      林南强先生序

        台湾背归墟而面齐州,岂即列子之所谓岱舆、员峤耶?志言台湾之名不一,或曰大宛,或曰台员,审其音盖合岱舆、员峤二者之名而一之尔。其地自郑氏建国以前,实为太古民族所踞,不耕而饱,不织而温,以花开草长验岁时,以日入月出辨昼夜。岩居谷饮,禽视兽息,无人事之烦,而有生理之乐,斯非古之所谓仙者欤!抑亦因生齿未繁,乃得以坐享天地自然之利尔。

        闻之故老言,吾族适此之先,尝佣耕于诸番,为之诛荆榛,立阡陌,终岁勤动,不遑宁处,所赢者即节衣缩食之余也。彼坐收十五之税,而常苦不足,终且货其产于我,则我劳而彼逸,我俭而彼奢也。故观夫草衣木食之时,天之福诸番,不可谓不厚矣。使其闭关自守,无竞于人,虽至今啸傲沧洲可也。

        一旦他人入室,乘瑕蹈隙,月进而岁不同,乃彼昏不知,犹懵焉无改。夫因陋就简之习,则其得于天而失于人也固宜。抑又闻之吾先民之垦草此土也,其葬于蛇豕之腹,埋于榛莽之墟者,不知凡几,故又呼之曰埋冤。然卒底于成者,则前仆后继惨淡经营之力也。讫于今休养生息数百年,取益多而用益宏,食者众而生者寡。虽然微大力者负之而走,吾知乔木先畴犹将易主,而况巧拙相悬,强弱异势乎?彼深山穷谷中雕题凿齿之遗,固已窃笑于旁而议其后矣。世之读此书者,其亦念筚路蓝缕之勤,而怃然于城郭人民之变也哉。

        丙辰夏五东宁林资修序于雪峰之麓

    • 家园 徐仲可先生序

      徐仲可先生序

        左丘明作《春秋传》,以三十卷括二百四十年之事,于会升贤之。司马迁作《史记》,叙三千年事,仅五十万言。班固作《汉书》,叙二百四十年事,至八十万言,其烦省之异若是。张世伟乃谓班不如马,刘知几则言古今不同,势使之然,不得斥近史为芜累。然哉,然哉。今珂读连君雅堂《台湾通史》,见其烦省适中而三复叹美之者以此。通史者,通贯古今之史,与断代史异,则尤易烦不易省者。雅堂为是,凡一千二百九十年之事,悉具于八十八篇,而乃巨细毕举,无漏无蔓。盖为纪四,为志二十四,为传六十。踵龙门之例而变通之,附表于志中,取便观览,为今之学者计也。其所纪载,始隋大业元年,终清光绪二十一年,台湾文献,于是不坠。抑珂尝闻之,知几谓作史须兼才学识三长。雅堂才学伟矣,其识乃尤伟。知民为邦本,非民则国易以立,故于民生之丰啬,民德之隆污,详言之。视昔之修史徒重兵、刑、礼、乐者,何如耶?珂不敏,比亦粗有撰述,于民事辄致详,犹雅堂之志也。既卒读,爰书此以归之。

        一九四五年仲夏杭县徐珂谨书于上海

    • 家园 徐炳昶先生序

      徐炳昶先生序

        一九四五年连雅堂先生所著之《台湾通史》第一次在国内印行,六月排版将毕,其哲嗣连定一先生命余作叙。余与定一先生十余年故交,谊不敢辞,乃秉笔而言曰:

        凡住居于此员舆上之民族,苟能不安?w野,黾勉前进,均必能在文化上有所贡献,以传遗后世,以沾溉人类。惟因时地不同,环境差殊,故每民族所创造之文化均必押有其环境之印记,于大同之文化体中有特异焉。此特异点与创造民族之盛衰分合有密切之关系,籀绎古史者不可不慎思而明辨之也。我中华民族所创造之文化为世界巨大文化之一,殊无疑义。其特异点,依吾人之所探寻,盖有三端:一曰缓,二曰久,三曰稳。自人类学者证明吾民族为中华之土著而外来之说绌,其奠居于斯土也已不知其绵历几万年。从有传说计起,炎黄羲??以后盖已超过五千年。其同时之文化民族,若埃及人,若两河间人,其进入历史皆比中国较早。埃及之第十二朝(西元前二十与十九两世纪),与将来第十八朝之阿门诺斐斯四世时(西元前十四世纪),其声名文物盖已灿然大备。巴比伦之哈莫拉比王(西元前二十二世纪末),文治武功?@赫当时,其详备法典所刻之原石尚在,为历史家之异珍。希腊民族脱游牧而进农事已当我商代后期,其传说历史晚于我国者一两千年,然其文化突飞猛进,至我国春秋战国之交,已足冠冕群伦。我国炎帝族之肇始农业,当在距今四千年之前,然夏、商古史犹复??昧,周代蹶起,文化始渐可与哈莫拉比时相比。及孔、老、墨诸子勃兴,而哲学思想始得与后进之希腊诸贤哲并驾。经历奕世,始跻于高度文化之林,则其缓也。埃及及两河间之古代文化,至西元前二三世纪已完全泯灭,希腊高尚文化,至后六世纪查士丁尼大帝封闭雅典学校后亦薪尽火绝。而中国之文化独迢唑四五千祀,未尝中绝,自秦始皇至今二千余年,史事之载于正史者无一年之缺逸,尤为世界各国之所无有,则其久也。埃及前有希克索诸王之残掠,后有亚述人之蹂践。两河间前经赫底特人之横扫,后经迦塞特人之潜入。亚述大帝国兴勃亡忽,拟迹秦、隋。迦勒底后起,数十年而灭,盖无足述。此诸国者,其兴也,驰骛震耀,举世??眩;其颓也,昏昧?f?l,永永长夜。希腊人思想文艺之所诣,腾踔高跻,匪惟超前,抑几绝后,其末叶之所遭尚不致如前二方之惨凄,然在中世纪,其鸿文玄著不过匿迹于修道院蛛网尘封之间。拜占庭帝国文人名延一线之传,然亦不过尚能寻章摘句,作盲目之景行而已。我国三代、秦、汉二千余年,止有朝代之嬗易,却无浅化人民入撼文教之础石。南北朝、五代、金、元及明、清之交,虽或禹域云扰,或异族篡统,而仁人义士当兹八方同昏之际,仍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独握天枢以争剥复之运,卒能使旧有文化不惟不因离乱而致萎讫,反因思想之奋厉而愈启光芒。结果异方侵入之浅化人士因仰羡而同化,历阽危一次而我中华民族增庶增强一次。即至近百年来,我兵力、经济、文化皆受西方人严重之压抑,而终受有广土众民以备此八九年独立抗战之潜能,则其稳也。缓近于绌而稳毗于优,久介其间而斡其运,微久无以补缓之缺,微稳亦无以奠久之基。然微缓,则其于政也,多强迫急制之音,少优柔餍饫之趣,故亦终难收可大可久之效。则缓与稳虽似优绌相反,而实系一事的两方,去此一则彼一亦失。斯义对庶政或非显著,而惟异族相遇,俗遗化殊,急若束湿,虽亦偶获近效,而欲其雍容涵育,久且熔为一体,绝不可得。一旦束断,凌乱溃散,或返其故,或且有甚于故者。我国数千年来,与四周浅化人民之相处,毫无奇策,亦惟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渐渍之以文化而不束缚之以政刑,只注意于风俗习惯之渐由异而之同,绝不设法加强各民族间之此疆与彼界,无迫促同化之意。而潜移默化,皆可抱孕熔合于不自觉,以视十九世纪东西列强所用之禁用语言,迫抑习俗之政策大异其趣。不急同化者终得同化,急于同化者卒难同化,自然演进之迟速与人意中之迟速常多睽违,天下事大抵然哉。

        台湾与我闽疆一苇可通,其通中国也自隋,至今日千余年,即至明季郑氏之逐荷兰人亦已千有余年也。此千余年间我闽、广人民与斯地土著逐渐融合之陈迹,虽史缺有间,而用近一二百年间我侨民在南洋诸岛与土民融合之经历相比较,固不难想象以得。大陆移民在台湾者经历久远,至郑氏时与土人盖已融为一体。虽高山深谷之中,因地势之限隔,小有流遗,未尽同化,而全局固无大殊异。明季之争,非郑氏与荷兰人之争,乃吾中华民族与少数侵入之西洋人相争,故其胜败之数不待蓍蔡。此后斯土虽随全国之后由清廷征服,而我民族同化之伟业固仍继续进行。

        清末,日本人窃据,以数十年之力即欲攫为己有。其施政也又徒暴力以压,迫切以求,四五十年中未尝念及土著之应有选举权与否。及迫于丧失,始思开放一小部分不平等之应得以为钩饵,所施极狭,所愿奇奢,多见其不知量也。

        今日故土恢复在即,吾国人对于斯土千余年之经历,亟宜有所研讨以备来日之鉴戒,而有关之典籍文献殊未丰富,识者憾之。雅堂先生为吾国老民党,邃于史学,积数十年之力,成《台湾通史》巨著。余尝读其书,吾先民千余年艰辛缔造之遗迹罔弗??陈。且斯时正值日本人压迫唆削之际,故先生对于民族之痛,怀之至深,于割地后诸英杰毫无希望,而犹艰贞力争自由之逸事,再三致意。且搜罗弘富,于岛中动植矿物之蕴藏,亦皆据耳目之所睹闻,据实列述,不作浮光掠影之谈。乃叹邦人君子,如尚不愿将祖先之所惨淡经营者完全置诸脑后,则对此书允宜人手一编。惟前仅印行于日本,国人得之非易,今幸商务印书馆不顾抗战八年后印刷之困难,勉力排印,已可与邦人君子相见。又喜胜利在望,父老兄弟归祖国之怀抱有日,斯书印成正值其时,故不辞愚陋,略书数语以志欣感。又希望国人鉴于我民族及荷兰人、日本人在斯土盛衰递嬗之往事,葆吾所长,勉吾所短,以绵续吾先民之丰功伟烈于无穷也。

        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五日徐炳昶敬叙

        于云南昌谷县络索坡之适然居寓斋

    • 家园 卷一 开辟纪

      卷一 开辟纪

        台湾固东番之地,越在南纪,中倚层峦,四面环海,荒古以来,不通人世。土番趔结,千百成群,裸体束腰,射飞逐走,犹是游牧之代。以今石器考之,远在五千年前,高山之番,实为原始。而文献无征,?|绅之士固难言者。按史秦始皇命徐福求海上三神山,去而不返。又曰,自齐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者,其传在渤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发,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云,世主莫能甘心焉。及至秦始皇并天下,至海上,则方士言之,不可胜数。始皇自以为至海上,而恐不及矣,乃使人齐童男女,入海求之。船交海中,皆以风为解。曰未能至,望见之焉。或曰,蓬莱、方丈为日本琉球,而台湾则瀛洲也。语虽凿空,言颇近理。盖以是时航术未精,又少探险海外,飘渺虚无,疑为仙境,陋矣。台湾与日本琉球,鼎立东海,地理气候,大略相同。山川美秀,长春之花,不黄之草,非方士所谓仙境也欤?徐福有来台湾,今虽无可确证,而五百男女之散处日本琉球者,后嗣不绝。然则秦时男女或有往来台湾者,未可知也。或曰,澎湖则古之方壶,而台湾为岱员,于音实似。《列子。汤问》:“夏革曰: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维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虚。......其中有五山焉:一曰岱舆,二曰员峤,三曰方壶,四曰瀛洲,五曰蓬莱。其山高下周旋三万里,其顶平处九千里。山之中间相去七万里,......而五山之根无所连著,常随潮波上下往还,不得暂峙焉。仙圣毒之,诉之于帝。帝怒,流于西极,失群圣之所居,乃命禺疆,使巨鳌十五,举首而戴之,迭为三番,六万岁一交焉,五山始峙而不动。”夫澎湖与台湾密迩,巨浸隔之,黑流所经。风涛喷薄,瞬息万状,实维无底之谷,故名落?T。 又有万水朝东之险,而言风辄引去也。台湾之山有高至海拔一万三千六百余尺,为东洋群山之特出者,长年积雪,其状如玉,故曰望之如云也。或曰,台湾为古之东??,《后汉书。东夷传》曰:“会稽海外有东??人,分为二十余国。又有夷洲及澶洲。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仙,不得,徐福畏诛,不敢还,遂止此洲。......会稽东冶县人有入海行,遭风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绝远,不可往来。”然则台湾之为瀛洲,为东??,澎湖之为方壶,其说固有可信,而澎湖之有居人,尤远在秦、汉之际。或曰,楚灭越,越之子孙迁于闽,流落海上,或居于澎湖。是澎湖之与中国通也已久,而其见于载籍者,则始于隋代尔。

        《海防考》曰:“隋开皇中,尝遣虎贲陈棱略澎湖地。其屿屹立巨浸中,环岛三十有六,如排衙。居民以苫茅为庐舍,推年大者为长,畋渔为业。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间,各?佣?为记。棱至抚之,未久而去。”是为中国经略澎湖之始,而亦东入台湾之机也。当是时,宇内既平,南北混一,声灵所布,讫于南蛮。而澎湖地近福建,海道所经,朝发夕至,漳、泉沿海之黎民早已来往,耕渔并耦,不侵不衅,几为熙??之世。唯是书所言,颇有错谬。

        陈棱之拜虎贲,事在大业三年,而此为开皇中,相去几十余载,岂为追述之辞?若其经略台湾,则详于《隋书》之《琉求传》也。其传曰:“流求国在海中,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剌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世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h刻禽兽。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之下垂。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

        往往有村,村有鸟丫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主一村之事。男女皆以白??绳缠发,从项后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型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方正。织斗缕皮并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缀??施钏,悬珠于颈。织藤为笠,饰以毛羽。有刀、??、弓、箭、剑、铍之属。其处少铁,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辅助之。编??为甲,或用熊豹皮。王乘木兽,令左右舆之而行,导从不过数十人。小王乘机,镂为兽形。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耐创。诸洞各自为部队,不相救助。两阵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躁,交言相骂,因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解。收取斗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即赐以冠,使为队帅。无赋敛,有事均税。用刑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丫帅,不服,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锥,大如筋,长尺余,钻顶杀之。轻罪用杖。俗无文字。望月盈亏,以纪时节。候草本荣枯,以为年岁。其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

        父子同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须,身上有毛皆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嫁娶以酒珠贝为聘,或男女相悦,便相匹耦。妇人产子,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灸,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曲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偶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舞蹋蹴,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死者气将绝,舆至庭前,亲朋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帛缠缚之,裹以苇草,衬土而殡,上不起坟。

        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其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土宜稻、粱、禾、麦、麻、赤豆、胡黑豆等,木有枫、栝、樟、松、栝、楠、?F、梓、竹、藤,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岭南相类。俗祀山海之神,祭以肴酒。战斗杀人,便将所杀之人祭其神。或倚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上必安兽类骨角。大业元年,海师何蛮奏言,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同往,因到流求。言语不通,掠一人而反。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不从,宽取其甲布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帝遣虎贲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梭击走之,进至其都,焚其宫室,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

        其《陈棱传》曰:“大业三年,拜虎贲中郎将。后三岁,与朝请大夫张镇州发东阳兵万余人,自义安泛海,击流求国,月余而至。流求人初见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棱率众登岸,遣镇州为先锋。其主欢斯渴剌兜遣兵拒战,镇州频击破之。棱进至低没檀洞,小王欢斯老模率兵拒战,棱击破之,斩老模。其日雾雨晦冥,将士皆惧,棱刑白马祭海神。既而开霁,分为五军,趋其都邑。渴剌兜率众数千逆拒,棱又遣镇州为先锋,击走之。乘胜逐北,至其栅,渴剌兜背栅而阵。棱尽锐击之,从辰至未,苦斗不息。渴剌兜自以军疲,引入栅。棱遂填堑,攻破之,斩渴剌兜,获其子岛槌,虏男女数千而归。”《闽书》亦曰,福州之福卢山,当隋之时,曾掠琉球五千户置此,尚有其裔。是琉球者台湾之古名,今之琉球古曰冲绳,至明初方通中国,与前所谓琉球实为二地。《蓉洲文稿》曰,台湾海中番岛,考其源,则琉球之余种,自哈喇分支。近通日本,远接吕宋,控南澳,阻铜山,以澎湖为外援。哈喇之音似为渴剌。而波罗檀之地今在何处,或以为葫芦墩,于音相近,或以为琅■之部落。当隋之时,大安、大甲两溪汇合一流,浊水以北,犹巨海也。波罗檀为海滨高原,王都于是,以固险也。故自《隋书》以至宋、元所言之琉球,多属台湾。仁寿三年八月,商人钦良晖归自日本,与倭僧圆珍同船,为北风漂至琉球,见岸上数十人,各执刀戈,良晖大惊,圆珍力祈不动尊。“既而风回,乃至福建。是为华人发见台湾之始,而早于陈棱之征伐者四年。

        唐贞观间,马来群岛洪水,不获安处,各驾竹筏避难,漂泊而至台湾。

        当是时,欢斯氏遭隋军之后,国破民残,势穷蹙。马人乃居于海?蹋?以殖其种,是为外族侵入台湾之始。故《台湾小志》曰,生番之语言,出自马来者六之一,出自吕宋者十之一,迤北十七村多似斐利宾语。说者谓自南洋某岛迁来,其言近似。而统一之者为卑南王,王死之后,各社分立,以至今日。

        及唐中叶,施肩吾始率其族迁居澎湖。肩吾汾水人,元和中举进士,隐居不仕,有诗行世。其《题澎湖》一诗,鬼市盐水,足写当时之景象。而终唐之世,竟无与台湾交涉也。历更五代,终及两宋,中原板荡,战争未息,漳、泉边民渐来台湾,而以北港为互市之口,故台湾旧志有台湾一名北港之语。

        北港在云林县西,亦谓之魍港。当是时,马人之在台湾者,族强势大,遂攘土番而分据南北焉。淳熙之间,琉球酋长率数百辈猝至泉之水澳、围头等村,肆行杀掠。喜铁器及匙筋,人闭户则免,但?\其门樯而去。掷以匙筋,则钴拾之,见铁骑则争?\其甲,骈首就戮而不知悔。临敌用镖枪,系绳十余丈为操纵,盖惜其铁而不忍弃也。不驾舟楫,缚竹为筏,急则群舁之,泅水而遁。

        与那国者冲绳之一岛也,昔有长耳国人渡来,掠人为害,与那国人谋防御,造巨屦,投之海,长耳国人见而惊去。是为台湾番族侵掠外洋之始,而此为马人也。其黠者且乘艋披,渡大海,至吕宋,以物交物,转贸于高山之番,至今犹有存者。故《宋史》曰:“流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曰澎湖,烟火相望。??旁有毗舍耶国,语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类。”蒙古崛起,侵灭女真,金人泛海避乱,漂入台湾。宋末零丁洋之败,残兵义士亦有至者,故各为部落,自耕自赡,同族相扶,以资捍卫。

        元世祖既宅区夏,余威震于殊俗,南洋诸岛悉入???獭V猎?十八年,元师伐日本,至九州海上,遇飓?嫜伞V罱?各择坚舰遁,至澎湖及台湾西岸,再遇风,乃归福建。二十三年,整兵造舰,谋再举,未发而止。二十八年秋九月,命海船副万户杨祥、合迷、张文虎并为都元帅,将兵征??求,置左右两万户府,官属皆从祥选辟。既又用福建吴志斗言祥不可信,宜先招谕之,乃以祥为宣抚使,佩虎符,阮鉴兵部员外郎,志斗礼部员外郎,并银符,赍诏往??求。明年,不得达??求而还。夫元之谋伐琉球,盖欲以扼日本也。故《元史》曰:“??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澎湖诸岛与??求相对,亦素不通。天气清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

        西南北岸皆水,至澎湖渐低,近??求则谓之落?T,?T者水趋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渔舟至澎湖已下,遇飓风发作,漂流落?T,回者百一。??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汉唐以来,史所不载,近代诸番市舶不闻至其国者。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军往降之,不听命,则遂伐之,朝廷从其请。继有书生吴志斗者,上言生长福建,熟知海道利病,以为若欲收附,且就澎湖发船往谕,相水势地利,然后兴兵未晚也。冬十月,乃命杨祥充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礼部员外郎,阮鉴兵部员外郎,并给银符,使往??求。

        诏曰:“收抚江南已十七年,海外诸番,罔不臣属。唯??求迩在闽境,未曾归附,议者请即加兵。朕维祖宗立法,凡不庭之国,先遣使招谕,来则安堵如故,否则必致征讨。今止其兵,命杨祥、阮鉴往谕汝国,果能慕义来朝,存尔国祀,保尔黎庶;若不效顺,自恃险阻,舟师奄及,恐贻后悔,尔其慎择之。‘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澳舟行,至是日巳时,海洋中正东望见有山长而低者,约去五十里。祥称是??求国,鉴谓不知的否。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其人众,不亲上,命军官刘闰等二百余人,以小舟十一艘,载军器,领三屿人陈??者登岸。岸上人众不谙三屿人语,为其杀死者三人,遂还。四月二日,至澎湖。祥责鉴、志斗已到??求文字,二人不从。明日,不见志斗踪迹,觅之无有也。先是,志斗尝斥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贵,其言诞妄难信,至是疑祥害之。祥顾称志斗初言??求不可往,今祥已至??求而还,志斗惧罪逃去。志斗妻子诉于官,有旨,发祥、鉴还福州置对。后遇赦,不竟其事。成宗大德元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言,今立省泉州,距??求为近,可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调兵力,兴请就近试之。九月,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赴??求国,擒生口一百三十余人而还。”

        是为中国再略台湾之事。当是时,澎湖居民日多,已有一千六百余人,贸易至者岁常数十艘,为泉外府。至元中,乃设巡检司,隶同安。澎湖之置吏行政自兹始。

        明初宇内未平,桀骜之徒,聚为海寇,出入澎湖,以掠沿海。洪武五年,信国公汤和经略海上,议徙澎民于近郭,以绝边患,廷议可之。二十年,遂废巡检,尽徙其人于漳、泉,而墟其地。自是,澎湖遂为海寇巢窟。永乐中,太监郑和舟下西洋,诸夷靡不贡献,独东番远避不至。东番者台湾之番也,和恶之,率师入台,东番降服。家贻一铜铃,俾挂项间,其后人反宝之,富者至掇数枚,是为中国三略台湾之事。初,和入台,舟泊赤嵌,取水大井。

        赤嵌番社名,为今台南府治,其井尚存。而凤山有三宝姜,居民食之疾廖,云为郑和所遗。则和入台且至内地,或谓在大冈山。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乾乱,遁入台湾。都督俞大猷追之,至海上,知水道纡曲,时哨鹿耳门以归。乃留偏师驻澎湖,寻罢之,居民又至。复设巡检,已亦废之。道乾既居台湾,从者数百人,以兵劫土番,役之若奴,土番愤,议杀之。道乾知其谋,乃夜袭杀番,以血衅舟,埋巨金于打鼓山,逸之大年。万历二十年,日本伐朝鲜,沿海戒严,哨者谓有将侵淡水、鸡笼之议。明廷以澎湖密迩,议设兵戍险。二十五年,始设游兵,春冬汛守,于是澎湖复为中国版土。四十五年,日人入龙门港,遂有长戍之令。初,日本足利氏之末叶,政乱民穷,萨摩、肥前诸国之氓,相聚为盗,驾八幡船侵掠中国沿海,深入闽、浙,而以台湾为往来之地,居于打鼓山麓,名曰高砂,或曰高山国。高砂为日本播州滨海之地,白沙青松,其境相似,故名。或曰是番社之名也。当是时,日本征夷大将军丰臣秀吉既伐朝鲜,谋并台湾。二十一年十一月,命使者原田孙七郎至吕宋,途次赐书高山国,劝其入贡。书曰:“夫日轮所照临,虽至海岳山川、草木禽虫莫不受他恩光也。予际欲处慈母胞胎之时,有瑞梦,其夜日光满室,室中如昼,诸人不胜惊愕。相士相聚占卜之,曰壮年辉德色于四海,发威光于万方之奇异也。故不出十年之中,而诛不义,立有功,平定海内,异邦遐陬向风者,忽出乡国,远泛沧海,冠盖相望,结辙于道,争先而服从矣。朝鲜国者,自往代于本朝,有牛耳盟,久背其约。况又予欲征大明之日,有反谋,此故命诸将伐之。国王出奔,国城付一炬也。闻信已急,大明出数十万援兵,虽及战斗,终依不得其利,来敕使于本邦肥之前州而乞降。繇之筑十个城营,收兵于朝鲜域中庆尚道,而履决真伪也。如南蛮琉球者年年献土宜,海陆通舟车,而仰予德光。其国未入幕中,不进庭,罪弥天。虽然不知四方来享,分为其地疏志,故原田氏奉使命而发船。若是不来朝,可令诸将攻伐之。生长万物者日也,枯渴万物者亦日也,思之不具。”是为日本经略台湾之始。三十二年,山田长政赴暹罗,途次台湾,于时日本人在台日多,或采金于哆??满,或寄居小琉球,既复攻鸡笼番,胁取其地。明朝忧之,乃增澎湖游兵。秀吉死,德川家康嗣大将军,戡军内乱,图远略,奖励海外贸易。其船之出洋者,给朱印状以保护之。四十三年,村山等安受高砂渡航朱印状。等安肥前人,奉景教。家康委以经略台湾之事,欲利用其教,以收服土番,乃率其子来。家康以兵三千与之,欲取为附庸,然以无援,故不成。

        先是,中山遣使于明曰,日本有取台湾之议。明廷命警备沿海,及是而罢。

        天启元年,海澄人颜思齐率其党入居台湾,郑芝龙附之,事在其传。于是漳、泉人至者日多,辟土田,建部落,以镇抚土番,而番亦无猜焉。居无何,思齐死,众无所立,乃奉芝龙为首。芝龙最少,才冠其群,陆梁海上,官军莫能抗。朝议招抚,以叶善继习芝龙,为书招之,芝龙感激归命。及降,善继坐戟门,令芝龙兄弟泥首。芝龙屈意下之,而一军皆哗,竟叛去。复居台湾,劫截商民,往来闽、粤之间。六年,泊于漳浦之白镇,与官军战胜,遂趋中左所。中左所者厦门也。督师俞咨皋与战败,又佚之,中左人开门纳之。崇祯元年九月,率所部降于督师熊文灿,而其党有留台湾者。当是时,海寇曾一本、李魁奇先后据澎湖,以侵掠福建,嗣为官军所灭。

        先是,万历初,有葡萄牙船航东海,途过台湾之北,自外望之,山岳如画,树木青葱,名曰科摩沙,译言美丽。是为欧人发见台湾之始。越三十余年,而荷人乃至矣。荷兰为欧洲强国,当明中叶,侵夺爪哇,殖民略地,以开东洋贸易之利。万历二十九年,荷人驾夹板,携巨炮,薄粤东之香山澳,乞互市。粤吏难之,不敢闻于朝。当是时,中国闭关自守,不知海外大势,而华人之移殖南洋者已数百万,政府且欲禁之。海澄人李锦久居大年,习荷语,其友潘秀、郭震亦贾于南洋者。锦见荷酋麻韦郎曰:“若欲通商,无如漳州,漳州之南有澎湖,南北交通之要地也,诚能踞而守之,则互市不难。”

        麻韦郎曰:“守土官不许奈何?”曰:“税使高?u嗜金钱,无远虑,若厚贿之,必奏闻。得天子一报可,而守土官谁敢抗哉?”锦乃为作书,一移?u及兵备守将,令秀、震赍往。守将陶拱圣大骇,亟白当事,系秀于狱,震惧不敢入。而荷人俟之久,三十七年秋七月,驾二巨舰抵澎湖。时明兵已撤,遂登陆,伐木筑屋,为久居计。锦潜入漳州,诡言被获逃归。守吏知其事,并下狱,遣使说荷人去澎,不谐。高?u亦令密使周之范往见荷人,说以三万金馈?u,即许互市。荷人喜,与约。事垂成矣,总兵施德政侦其事,檄都司沈有容将兵往谕。有容负胆智,大声论辩,荷人心折,曰我从未闻此言,索还所馈金,以货物赠?u。 ?u不答。福建巡抚徐学聚亦严禁国人下海,犯者诛。锦等旋论死,而荷人亦去澎湖。

        天启二年,荷人再乞互市,不许,遂侵掠沿海。冬十月,荷将以船舰十七艘再至澎湖,据之。澎民数千谋拒守,荷人劫以兵,夺渔舟六百余,筑城妈宫,役死者千三百人。复于风柜尾、金龟头、■里白沙、渔翁诸岛,各造炮台,以防守海道。初,荷人撤退澎湖之时,巡抚南居益上疏,请修防备,未举而荷人再至,复上疏请逐。天启三年夏六月,以兵二千入镇海港,破炮台,进攻妈宫城。荷人恐,潜结海寇,以八船窥福建,出没金、厦间。四年春正月,居益复遣总兵俞咨皋伐之。荷人大败,禽其将高文律,斩之。八月,荷人请和。许之,与互市,乃退澎湖,而东入台湾。先是,海澄人颜思齐居台湾,郑芝龙附之。既去,而荷人来,借地于土番,不可,绐之曰,愿得地如牛皮,多金不惜。许之,乃剪皮为缕,周围里许,筑热兰遮城以居,驻兵二千八百人,附近土番多服焉。

        六年夏五月,西班牙政府自吕宋派远征军,以朗将之,率战舰入据鸡笼,筑山嘉鲁城,驻兵防守,而台之南北遂为荷、西二国所割据。当荷人入台之前,日本人已先在此,以台湾为南洋所经之地,往来频繁。及荷人至,课丁税,日人以先来之故,不从,法令亦不能强其奉行,于是始与台湾领事有隙。

        爪哇总督嘉尔匾芝如欲挫日本贸易,擢其子俾敕尔卢为台湾领事,且命至长崎,理交涉之案。俾敕尔卢莅任未久,而滨田弥兵卫之事起。初,长崎代官末次平藏受幕府命,航海往福州,途次澎湖,为荷人所苦。归大愤,欲雪耻,谋诸长崎市人滨田弥兵卫。弥兵卫素负勇侠,慨然许之,与其弟小左工明、子新藏率市中壮士十二人,以崇祯八年春三月二十日至台。同船华人某告荷人,荷人验其船,搜夺兵器及楫,留之,牒报爪哇总督,请处分。弥兵卫淹留四月,不得归,罄售货物,久之无所得食,愤甚。六月二十九日,率众三人至领事厅,豫伏援兵,面求解缆。不听。弥兵卫大怒,直前劫之,左右愕眙,伏兵尽起。有执兵入卫者,新藏挥刀斩之,诸皆畏惧莫敢动,乃拉领事归旅馆。领事告其属,示媾意,若日人果有复仇之心,则以兵拒之。弥兵卫亦虑有变,乃与立约。曰,以领事之子及官一、荷人三为质,而日本亦以末次平藏之侄及五人交质。曰,荷兰领事须放前捕土番十一人及华人通译,并归其财产。曰,应以相抵之物赠弥兵卫,以洗前耻。曰,日本人所失华丝二万斤,须以八万六千盾赔偿之。凡约五日而成,七月初四日交质。明日,囚荷人于长崎,既而领事之子瘐死狱中。其后七年,始放荷人归国。自是日人之势力始震于台湾,及锁港之令行而后绝迹。

        二年,西人复入淡水,筑多岷古城,为犄角。驻领事,辟土田,以镇抚土番。当是时,鸡笼、淡水均为荒秽之地,华人亦少至者,草??瘴毒,居者辄病死,故西人亦大费经营也。五年,西船遭飓至蛤仔难海岸,为土番劫杀,发兵讨之。六年,西人始至大浪泵,南讫竹堑,谋殖民,而神甫辄遭番害,乃止。

        当荷人入台之时,福建沈铁上书巡抚南居益曰:“红夷潜退大湾,蓄意叵测,征兵调兵,殊费公帑。昨僭陈移檄暹罗,委官宣输,约为共逐,未知可允行否。澎湖虽僻居海外,实漳州门户也。无论红夷湾泊,则日本、西洋、吕宋诸国亦所必经。地最险要,山尤平坦,南有港门,直通西洋,红夷筑城据之。北有港门,名镇海港,官兵渡澎居之。中间一澳,从南港门而入,名曰暗澳,可泊舟数百只。四围山地,可作园,栽种黍稷瓜果,牧养牛羊牲畜。

        未可遽垦为田,以山多钿土,无泉可灌也。今欲使红夷不敢去住澎湖,诸国不得往来澎湖,其策有六:一曰专设游击一员,镇守湖内。二曰招募精兵二千余名,环守湖外。三曰造大船,制火器,以备用防守。四曰招集兵民,开垦山荡,以助粮食。五曰建设公署营房,以妥官兵。六曰开通东西洋、吕宋商船,以备缓急。此六议似当斟酌举行者。夫澎湖险地,什倍南澳,地在海岛,夙盗薮也。万历初年,抚台刘凝齐公祖移会广东制台,题设副总兵坐镇于中,只合兵民完叙,田土开辟,屹为海邦重镇,俾夷不敢窥伺,漳潮赖以安枕,信明验矣。今澎湖可??而行之。请设游击一员,坐镇湖内,仍设左右翼把总哨官,为之辅佐,择闽中惯历风涛谙练水路者充之。无事则演艺守汛,有事则料敌出奇,俾诸夷不得复窥中土。并议久任责成,凡兵之进退,粮之出入,咸游击是赖。三载加衔,六载成?蓿?特升大将。每岁或委廉干佐贰,不时查点。如兵士有虚捏,月粮有克减,参处查究,追出银两,以充兵饷,庶知劝惩,永奠沃壤,殆与南澳一镇,并为闽中屏翰矣。此议设游击之策一也。夫有官守,必有兵戍。戍守哨操之兵,非二千余名不可。每名月粮九钱,此定例也。其粮或出自漳、泉二府,或支自布政司库,原有定议。沿海捕鱼之民,慎择以充之。或拨出洋远探若干名,遇贼则攻击之。或拨守港内若干,有警则应援之。游击标下亲兵与把总哨官人役,各自另设。不许占用水陆戍兵一人,不许虚冒戍兵月粮一分,其月粮按季开支。该道委海防馆,照名数凿凿包封,逐名唱给,不许将官总哨代领,以防克减。尤不许防馆吏书需索常例,以夺兵食。此游兵营堡宿弊,亟宜申明禁革之。凡汛地之守探,具数总报院道,以便查考。夷情之缓急,飞报院道防馆,以便调度。一或误事,自有军法。庶水陆并进,犬牙相制,澎岛一带,可保无虞。此议戍兵之策二也。夫各寨游船,每板薄钉稀,委官制造,价银十不给半,一遇海涛,便自溃裂,安可出战?今宜令驾船者领价监造,每船历几汛方许修理,载几汛方许改造,仅给半价,则造船驾船均出一手。或不敢以敝漏之舟,自试蛟龙之窟耳。若火药尤红夷所惧者,中左所火攻,已破其胆。大舟四集,自尔宵遁,则火器当多备明甚。而大铳大船尤不可少者,宜造大船十余只,安置大铳十余门,布列港口,俟贼至夹攻之。夷酋惮我长技,不惟不敢侵我疆土,且远遁无敢再出。此议造船、火器之策三也。澎湖山地虽云顽土,不堪垦田,而遍度膏逆之区,或可播种禾谷者。即黍、稷、麻、豆、甘蔗、果木,均可充兵民口食之需。须广招同安、海澄滨海黎庶乏田园可耕者,多四五百人,少亦二三百人,俾挚犁锄种子以往,就居拨地,听其垦种。每人量给二三十亩,仍带妻子,方成家业。并畜牛羊,捕钓鱼类,少资糊口。仍禁游击总哨各官,不许索租粒食。各戍兵下班之日,有能用力种植者,亦听之。明示十年以内,决不抽税。俟十年以后,田园果熟,酌量每亩抽银二三分,以为犒赏官兵之费用。务使民兵相安,永远乐业。此议招民开垦园地之策四也。夫官既守海,必有公廨居之,戍兵寓民,亦须藉营房寮舍为藏身计。今议盖游击府公署,或在镇海港口,或在娘妈宫前,当查旧基扩充,量拨百名。环列左右,仍设仓廒数间,为贮粮之所。择宽广为较场,以备操练。而暗澳口相对二铳城及东北面大中墩,各量置营舍,以为守御,方免各兵暴露。船兵营兵轮流拨用,少均劳逸。即招募种植民居,就今自盖房舍,或官量给房价,咸附兵营居住,相依为命,守望相助。此议设官廨兵营之策五也。夫澎湖大湾上下,官兵船只把港,则番船不许出入,红夷不许互市,无待言者。然泉、漳二郡商民,贩东西两洋,以代农贾之利,比比然也。自红夷肆掠,洋船不通,海禁日严,民生憔悴。一伙豪右奸民,倚藉势官,结纳游总官兵,或假给东粤高州、闽省福州及苏、杭买货文引,载货物,出外海,径往交趾、日本、吕宋等国买卖觅利。中以硝磺器械违禁,接济更多,不但米粮饮食也。禁愈急而豪右出没愈神,法愈严而衙役卖放更饱。且恐此辈营生无路,东奔西窜,如李旦、黄明佐之俦,仍走夷乡,代为画策,更可虑也。故不如俟澎湖岛设兵镇后,红夷息肩,暂复旧例。听洋商明给文引,往贩东西二洋,经过澎湖,赴游府验引放行,不许需索阻滞。回船之日,若有夷人在船,即拿送上司,以奸细论。庶可生意饱商民之腹,亦可以夷增中国之利。俟澎湖设官建城之后,可徐成为之。此议通商便民之策六也。以上迂议六款,似可为澎湖善后之一助。

        而通商一款,亦聊备后日变通之微权。伏望台宪不弃迂朽,仍会藩臬、巡海、守巡、司道洎总兵、副参等衙门,面议停委。一面题请,一面举行。非但澎湖一岛,堪与南澳并称重镇,而入闽士民,永有攸赖矣。“居益不从。八年,给事中何楷奏陈靖海之策。其言曰:”今欲靖寇氛,非墟其窟不可。其窟维何?台湾是也。台湾在澎湖岛外,距漳、泉止两日夜程,地广而腴。初,贫民至其地,窥渔盐之利,后见兵威不及,往往聚而为盗。近则红毛筑城其中,与奸民互市,屹然一大部落。墟之之计,非可干戈从事,必严通海之禁,俾红毛无从谋利,奸民无从得食。出兵四犯,我乘其虚而击之,可大得志。红毛舍此而去,然后海氛可靖也。“不听。

        十年,荷人犯粤东,乞互市。不许,归而整理台湾。先是,东印度公司经营爪哇,及据台湾,更增势力。数年之间,地利日辟,厥土黑壤,一岁三熟,而华人来者日多,凡有一万五六千人,以与中国、日本互市。守吏俸禄薄,不足用,亦各营商业,博私利,于是荷人商务冠于东洋。然课税繁重,制王田,募民耕之。计田以甲,每丁征税四盾。领台之初,岁收三千一百盾,其后增至三万三千七百盾。盖移殖者众,而岁入亦巨也。十二年,东印度公司派员来台,视行政。六月,荷将郎必即里哥率夹板犯闽、浙,闽抚邹维琏拜郑芝龙为将,破之。自是不敢窥闽海。

        十三年,荷人以西人之据北鄙也,上书爪哇总督,欲发兵逐之。而西人方与葡萄牙合,谋夺其海权,然荷人国力方盛。夏五月,台湾领事波宇烈士致书西人,请撤退。曰:“余不忍生民罹祸,女其速举城降。”西领事昂萨路复曰:“城固在也,女其来取。”八月,荷人以战舰攻鸡笼,不胜。已而吕宋有事,裁戍兵,荷人乘势攻之。翌年春三月,又以兵五百伐淡水。西人战不利,闭城守,久而援绝。九月初四日,乃弃城走。凡西人据台十六年,而为荷人所逐。

        弘光元年,台湾领事集归化土番之长老,设评议会,以布自治之制。分番社为南北二路,立村长,理民政,奉领事约束。每年三月初八日开于北路,四月初四日开于南路。其时归化番社,曰新港,曰目加溜湾,曰萧垅,曰麻豆,曰大穆降,曰大杰颠。每年五月初二日,主计官集公所,召商??社,谓之社商。凡番耕猎之物悉界之,而与以日用之物,其令严密,番莫敢犯。当是时,土地初辟,森林未伐,麋鹿之属满山谷。猎者领照纳税,其皮折饷,售于日本,肉则为脯。荷人以牧畜之利,南北二路设牛头司,放牧生息,千百成群。犊大,设栏禽之,以耕以蓊。 永历二年,荷人始设耶稣教堂于新港社,入教者已二千余人。各社设小学,每学三十人,课以荷语荷文及新旧约。牧师嘉齐宇士又以番语译耶教问答及摩西十诫,授番童,拔其毕业者为教习。于是番人多习罗马字,能作书,削鹅管略尖斜,注墨于中,挥写甚速,凡契券公文均用之。三年,五学学生凡六百余名。荷人又与番妇婚,教化之力日进。

        十年,荷人复筑城赤嵌,背山面海,置巨炮,增戍兵,与热兰遮城相犄角。华人移住虽多,终为所苦,遂进而谋独立。十一年,甲螺郭怀一集同志,欲逐荷人,事泄被戮。怀一在台开垦,家富尚义,多结纳,因愤荷人之虐,思歼灭之。九月朔,集其党,醉以酒,激之曰:“诸君为红毛所虐,不久皆相率而死。然死等耳,计不如一战。战而胜,台湾我有也,否则亦一死。唯诸君图之!”众皆愤激欲动。初七夜伏兵于外,放火焚市街。居民大扰,屠荷人,乘势迫城。城兵少,不足守,急报热兰遮,荷将富尔马率兵一百二十名来援,击退之。又集归附土番,合兵进击,大战于大湖。郭军又败,死者约四千。是役华人株夷者千数百人。

        怀一之谋既挫,数年无事。及闻延平郡王郑成功威震东南,荷人恐,增兵备,而成功以中原多故,未遑征讨。金陵败后,穷蹙两岛,乃稍稍议迁。

        荷人亦大戒严,辄捕华人之富家为质,遇有嫌疑,即囚之,或杀之。华人含恨,遂汹汹欲动。十四年,台湾领事鄂易度请援于印度公司,命爪哇派舰十二,运兵来守,于是台湾戍兵计有三千五百人,舰将以为无恐,移书厦门,诘成功曰:“若欲战乎?抑欲和乎。”成功答曰:“余不欲战也。”而台湾领事终不释。荷兰评议会谓其多事,召归兵舰。舰长既还,遂劾鄂易度畏怖,将召归,以郭冷谷代之。未至而郑师来伐。

        十五年,成功在两岛,地蹙军孤,议取台湾。适荷兰甲螺何斌负债走厦,盛陈沃野千里,为天府之国,且言可取状。成功览其图叹曰:“此亦海外之扶余也。”召诸部计议,吴豪对曰:“藩主以进取台湾下问,豪闻其水路险恶,炮台坚利,纵有奇谋,亦无所用,不如勿取。”成功曰:“此常俗之见,不足用于今日。”黄廷曰:“果如吴豪之言,是以兵与敌也,勿取为便。”

        成功又曰:“此亦常见尔。”马信曰:“藩主所虑者,以诸岛难以久拒清人也。夫欲壮其枝叶,必先固其根本,此万全之计。今乘将士闲暇,不如先统一旅,往视其地,可取则取,否则作为后图,亦未为晚。”而诸将终以险远为难,唯杨朝栋力陈可取。成功意锐,捩舵束甲,率兵二万五千,三月,泊澎湖,令陈广、杨祖、林福、张在守之。徇曰:“本藩矢志恢复,念切中兴。

        曩者出师北讨,未奏肤功,故率我将士,冒波涛,欲辟不服之地,暂寄军旅,养晦待时,非敢贪恋海外,苟延安乐也。唯天唯祖宗之灵,其克相余。“至鹿耳门,则水骤涨丈余,大小战舰衔尾而渡,纵横毕入。荷人大惊,以为自天而下。引兵登陆,克赤嵌城。荷人退保热兰遮,以兵二百四十击郑师,郑师四千绕城战,荷军大败,亡一队长,而郑舰亦击沉荷舰,余悉遁。荷舰摩阿利走报爪哇,阻风,五十三日始达。郑师攻城不下。四月二十六日,成功命使者以书告曰:”执事率数百之众,困守城中,何足以抗我军,而余尤怪执事之不智也。夫天下之人固不乐死于非命,余之数告执事者,盖为贵国人民之性命,不忍陷之疮痍尔。今再命使者前往致意,愿执事熟思之。执事若知不敌,献城降,则余当以诚意相待。否则我军攻城,而执事始揭白旗,则余亦止战,以待后命。我军入城之时,余严饬将士,秋毫无犯,一听贵国人民之去,若有愿留者,余亦保卫之,与华人同。夫战败而和,古有明训,临事不断,智者所讥。贵国人民远渡重洋,经营台岛,至势不得已,而谋自卫之道,固余之所壮也。然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珍瑶不急之物,悉听而归。若执事不听,可揭红旗请战,余亦立马以观,毋游移而不决也。生死之权,在余掌中,见机而作,不俟终日,唯执事图之!“鄂易度复书不从,其明日果树红旗,聚男子于城中毁市街。

        郑师攻之不克,乃筑长围以困之,出略平野,于是多杀荷人,报宿怨也。郑师捕其商人罗谷具,令入城劝降。荷人不从,又捕其民五百,悉斩以徇。爪哇评议会既劾鄂易度,以郭冷谷代之。方二月,而摩阿利至,始知郑师伐台,乃复鄂易度之职,派兵七百、船十艘驰援。郭冷谷既至台湾,远望红旗,而港口又郑舰云集,惧向日本而去。既而爪哇援兵踵至,城兵亦乘势出击。郑师力战,荷军又败,失船二,乃召回鸡笼、淡水戍兵,潜载妇孺逃归,谋死守。于是郑师暂息。会清使自福州来,约荷人先取金、厦。荷人从之,调军舰五艘往。遭风破没,余舰又归爪哇,而台湾之兵力愈薄。当郑师之按兵也,有华人自城中出,请急攻,陷其南隅。荷人恐。成功又告之,乃降。十二月初三日,率残兵千人而去,而台湾复为中国有矣。是役也,陷围七月,荷兵死者千六百人。自天启四年至永历十五年,荷兰据有台湾凡三十八年,而为成功所逐,于是郑成功之威名震乎寰宇。

        连横曰:台湾之名,始于何时,志乘不详,称谓互异。我民族生斯长斯,聚族于斯,而不知台湾之名义,毋亦数典而忘其祖欤?余尝考之史籍,验之地望,隋唐之际,以及宋、元,皆称琉球,明人不察,乃呼东番。故《凤山县志》曰:“或元以前,此地与澎湖共为一国,而同名琉球。”《台湾小志》亦曰:“闽人初呼台湾为大琉球。而称冲绳为大琉球,称台湾为小琉球,不知其何所据。”《文献通考》谓琉球在泉州之东,有岛曰澎湖,水行五日而至,旁为毗舍耶。《台海使槎录》谓毗舍耶则指台湾,非也。毗舍耶为吕宋群岛之一,密迩台湾,其名犹存,故曰其旁也。而旧时之称者曰北港。《方舆纪略》曰:“澎湖为漳、泉门户,而北港即澎湖之唇齿,失北港则唇亡齿寒,不特澎湖可虑,即漳、泉亦可忧也。北港在澎湖东南,亦谓之台湾。”

        按北港一名魍港,即今之笨港,地在云林县西,曩为海舶出入之口,而往来者遂以北港名台湾也。《台湾县志》曰:“荷兰入北港,筑城以居,因称台湾。”然台湾之名果始于荷人否?志称荷兰设市于北,筑砖城,制若崇台。

        海滨沙环水曲曰湾,又泊舟处概谓之湾,此台湾所由名也。如志所言,拘泥文字,以为附会之说。台湾果出荷人,则荷人著书当用其名,何以又称为小琉球耶?《蓉洲文稿》曰:“万历间,海寇颜思齐踞有其地,始称台湾。”

        思齐踞台早于荷人三年,若征此说,则台湾非出于荷人也明矣。然蓉洲之说亦有未确者。《瀛?及儆叫颉吩唬骸懊骷局苡ぁ对队纹?》,载东番一篇,称其地为台员,盖闽音之讹也。台湾之名入中国始于此。”据是,则土番之时,闽人已呼东番为台湾矣。周婴,闽之莆田人。当明中叶,漳、泉人已有入台侨住者,一苇可航,闻见较确。或曰,台湾原名埋冤,为漳、泉人所号。明代漳、泉人入台者,每为天气所虐,居者辄病死,不得归。故以埋冤名之,志惨也。其后以埋冤为不祥,乃改今名,是亦有说。延平入处,建号东都,经立,改名东宁,是则我民族所肇造,而保守勿替者。然则我台人当溯其本,右启后人,以毋忘荜路蓝缕之功也。

    • 家园 卷二 建国纪

      卷二 建国纪

        永历十五年冬十二月,招讨大将军延平郡王郑成功克台湾,居之。成功,福建南安县石井人,初名森。父芝龙,娶日本士人女田川氏。以天启四年七月十四日诞于千里滨。是夜万火齐明,远近异之。数岁,芝龙与颜思齐党中为盗,居台湾,往来闽、粤之间。朝议招抚,未久而去。崇祯元年,乃率所部降于督师熊文灿。三年,以平粤盗、征生黎、焚荷兰、收刘香功,迁都督。于是成功在日本已七岁矣,芝龙屡使人请之,不能得,已而归焉。成功丰仪整秀,倜傥有大志,每东向而望其母。常为季父芝豹所屈,叔父鸿逵独伟视焉。读书颖敏,而不治章句。先辈王观光一见,谓芝龙曰:“是儿英物,非尔所及也。”年十五,补博士弟子员,试高等,食饩二十人中。闻虞山钱谦益之名,执蛰求学,谦益字之曰大木。金陵有术士视之曰:“此奇男子,骨相非凡,命世雄才,非科甲者。”北京既陷,福王立江左,改元弘光,封芝龙南安伯,鸿逵靖西伯。二年,唐王即位福京,改元隆武,晋芝龙平西侯,鸿逵定西侯,俱加太师。已而成功陛见,帝奇之,抚其背曰:“惜无一女配卿,卿当尽忠吾家,毋相忘也。”因赐姓朱,改名成功,字明俨,封御营中军都督,赐尚方剑,仪同驸马。自是中外皆称国姓云。是年日本送归其母。芝龙以拥立非本意,日与文臣忤。一日成功见帝愁坐,跪奏曰:“陛下郁郁不乐,得无以臣父有异志耶?臣受国厚恩,义不反顾,臣以死捍陛下矣。”及两浙破,关门不戒,芝龙出师,驻不发。三年六月,封成功忠孝伯。八月,帝亲征,驻建宁。武毅伯施福撤关兵归,驾陷汀州。成功南溃,清军猝人泉州,田川氏死焉。芝龙退保安平,军容甚盛,犹豫未敢迎师。清贝勒博洛遣人招之,大喜,召成功计事,成功泣谏,不从。遂进降表,至福州,博洛挟以俱北。成功虽遇主列爵,实未尝一日与兵权,意气状貌,犹儒书也。既力谏不听,又痛母死非命,悲歌慷慨谋起师,携所着儒巾吟衫赴文庙焚之,四拜先师曰:“昔为孺子,今作孤臣,向背弃留,各有作用,谨谢儒服,唯先师鉴之。”高揖而出。奠旗缄旅,声泪并俱。与所善陈辉、张进、施琅、陈霸、施显、洪旭等愿从者九十余人,乘二巨舰,断缆行,收兵南澳,得数千人。文移称忠孝伯招讨大将军罪臣国姓,时年二十有三也。

        翌年,遥闻永明王即位肇庆,改元永历,则奉朔提师,归自南澳,旧众稍集。时厦门、金门为郑彩及弟联所踞,乃泊鼓浪屿,与厦门隔带衣。厦门者中左所也,金门者浯州也,隶同安,为两岛。七月,会郑彩兄弟伐海澄,不克而还。八月,与鸿逵合攻泉州,败清提督赵国佐于桃花山,追至城下,清军来援,成功回岛。鸿逵舣舟泉港,所在起应。二年春,帝在桂林。三月,成功伐同安,克之,以叶翼云为知县,进攻泉州。七月,佟国器、陈锦、李率泰率清军至,鸿逵入潮,成功回岛,使如日本请兵,不报。已而清军攻同安,守将丘缙、林壮猷及翼云悉死。十月,帝遣使至岛,封成功威远侯。三年春,帝在肇庆,成功募兵铜山。三月,以施琅、杨才、黄廷、柯宸枢、康明、张英伐漳浦,守将王起凤降。寻下云霄,抵诏安,屯分水关。清军力攻,宸枢死焉。七月,封成功为延平公,随使贡方物,率师入潮,至碣石卫。是年全粤俱奉正朔。四年春,伐潮阳,未能下。时两岛为彩联所踞,其将章云飞恣肆不道,成功密语诸将曰:“两岛吾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乃严部勒,中秋抵厦门,遂并联军,可四万余人,威棱日报。已而杀之。彩率所部之南中渔猎,数年复之,卒于家。十一月,帝在南宁。十二月,清军徇广州。镇帅杜永和奔琼州,成功谋往接之。五年春正月,率师而南。六月,舟次平海卫,鸿逵弃揭阳回岛。闽抚张学圣按泉,以马得功袭厦门。鸿逵未至,郑芝莞无设备,未战而溃,大学士曾樱死之。鸿逵至,攻得功。得功不得退,使谓鸿逵曰:“公等家属皆在安平,脱得功不出,恐不利公家。”鸿逵患之,且不虞成功之骤至也,逸之。四月,成功至自平海,得功去两日矣,以失律罪杀芝莞。芝莞,成功从叔也。诸将悚惧,兵威复振,凡六万余人。鸿逵泊白沙,筑寨以居。左先锋施琅得罪逃于清。是时帝在安隆所。五月,伐南溪。十一月,败清提督杨名高于小营岭。十二月,伐漳浦,守将杨世德、陈尧策降。六年春正月,帝在安隆所。成功攻海澄,守将郝文兴降,遂取长泰。中提督甘辉遇清将王进于北溪,鏖战竟日,进败,围之。总督陈锦来援,复败之。锦走泉州,遂破长泰,诸邑俱下。五月,清金衢总兵马逢知来援,突入漳城。成功围之,弗下。防镇门山以水灌之,堤坏不浸,城中食尽,枕籍死者七十余万人。七月,陈锦军于凤山尾,其奴库成栋刺之,以首来献。成功叹曰:“仆隶之人,而背戕其主,是天下无刑也。”赏其功而终杀之。十月,清帅金固山援至,乃解围,收兵保海澄。七年春,帝在安隆所。五月,金固山来攻,城坏百余丈,成功亲立雉堞,左右死者层积,指挥自若,益治军。既而矢炮雨下,成功大呼曰:“天尚赞吾,无落吾军。”须臾下息,炮碎其座。忽一夜空炮遽发,成功诈谓诸将曰:“是将临城矣。”勒兵持斧以待,曰:“敌至方砍。”清军落濠入郛,众御之,固山宵遁,澄守益坚。当是时,沿海骚?m,镶馈不赡,以黄恺为饷镇。恺少有才,阴事招权,成功收而杀之。郑氏军兴以来,兵律严肃,无所淫戮,军行之间,妇人孺子,至与争道,故民尤爱之。

        八年春,清廷以郑、贾二员来讲,封成功海澄公,芝龙同安伯,鸿逵奉化伯,芝豹左都督。成功不从。于是置芝龙于高俎,戍芝豹于宁古塔。成功不顾。十月,伐漳州,镇标刘国轩开门降,十邑俱下。乘势略泉州属邑,守将韩尚亮力守。当是时,水陆兵势,?现练缙穑?浸寻衍溢。分所部为七十二镇,改中左所为思明,以邓会知州事。立储贤馆、储材馆、察言司、宾客司,设印局、军器诸局。令六官分理国事,以壬午举人潘赓昌为吏官,兼户官,丙戌举人陈宝钥为礼官,世职张光启为兵官,浙人程应?[为刑官,戊子举人冯澄世为工官。奉监国鲁王、?o溪王、宁靖王居金门,凡诸宗室,悉赡给之。礼待避乱?|绅王忠孝、卢若腾、沈?缙凇⒐计诩觥⑿戽谠丁⒓托砉?等,皆名客也,军国大事,时谘问焉。凡所便宜封拜,辄朝服北向稽首,望永历帝坐,疏而焚之。九年春,帝在安隆所。正月,以林胜伐仙游。五月,拜定西侯张名振为元帅,忠靖伯陈辉副之。以二十四镇入长江,加户官洪旭为水师右军,北镇陈六御为五军戎政,偕伐舟山,克之。已而清军来袭,六御死焉。台州镇马信、宁波镇张宏德均来归。六月,堕安平镇及漳州、惠安、南安、同安。七月,使如日本,修旧好也。十一月,清定远大将军济度入闽,成功回岛。十年春,帝在安隆所,嗣入云南。正月,济度辄侵略沿海。三月,攻两岛,遇风而还。四月,以苏茂、黄梧伐碣阳,不克,斩茂以徇。梧惧诛,以海澄降清,重地也。甘辉闻乱,进攻不胜,乃入土城,取蓄积归,遂奉成功破闽安,逼福州,转略温、台等郡,浙东俱震。十一年春三月,帝在云南。鸿逵卒于浯州,成功回岛。寻遣将城福州峡江牛心塔,以陈斌、林铭、杜辉等守之。清军来攻,铭、辉退,斌无援降,嗣被杀。甘辉、周全斌等攻宁德,斩满帅阿克襄,一军大震。十二年春正月,帝在滇城,遣漳平伯周金汤航海至思明,晋成功延平郡王,甘辉崇明伯,张万礼建安伯,黄廷永安伯,郝文兴庆都伯,王季山祥符伯,余各拜爵有差。乃议大举,往复南京。七月,以黄廷为前提督,洪旭为兵官,郑泰为户官,留守两岛,部署诸将。排力士身披铁,画以朱碧彪文,留其两目,执斩马大刀,陈于行首,但砍马足,号曰铁人,望者以为神兵,左虎卫陈魁统之。甲士十七万,习流五万,习马五千,铁人八千,号八十万。戈船八千,扬帆北上,至浙江,克乐清等县。次于羊山,为飓所破,飘没八千余人,幼子睿、裕、温皆死,乃泊?逯蘩???。

        十三年春正月,帝在永昌。五月,师出崇明,诸将请先取之,不听。六月,移吴淞江口,入江阴。七月,至焦山,祭告天地百神及太祖、崇祯、隆武诸帝,痛哭誓师,众皆感激。时清军已据上流,防御甚坚,以铁锁横江,谓之滚江龙。成功谓诸将曰:“瓜镇为金陵门户,须先取之。”授诸将机宜,令程应?[督右提督马信、前锋镇余新等进夺谭家洲炮城。又遣材官张亮督善水者,荡舟行,即进据瓜州上游,毁木城。大船由南,小舟由北,自督亲军及中提督甘辉、左镇提督翁天佑、先锋镇杨祖,建大将旗鼓,直捣瓜州。清将朱衣祚、左云龙等率满、汉骑兵一万,背港而军。战方合,张亮已断滚江龙,扬帆直进。右武卫周全斌率兵带甲浮水登岸,直破其阵,斩云龙于桥下,衣祚奔城。正兵镇韩英夺门而入,登城树帜。全斌登江介之山以望,麾兵疾进,陷西北隅以入,满兵尽歼。获衣祚,逸之。后提督万礼亦绕瓜州之后,溃其余卒,清军大败,死者不可胜数。以援剿左镇守瓜州,监纪推官柯平为江防,命兵部侍郎张煌言、督理戎政杨朝栋、兵部主事袁起震督阮美及罗蕴章等进取芜湖。遂乱扬子,趣镇江。清提督管效忠率云南之兵数万分道驰至,夜扎银山,以骑兵当大路。成功以银山为必争之地,夺而据之,列阵以待。迟明,清军分五道而来,三萃郑垒,不动。骑射如雨,成功令发火炮,多鼓钧声,屋瓦皆震,清军下马死战。薄午,郑军益奋,遂大败之。喋血填濠,效忠仅以身免。明日,镇江守将高谦、知府戴可进等来降。成功登京岘之山,大飨士卒,慷慨赋诗。命全斌、黄昭守镇江,属邑俱下。以张煌言、杨朝栋招抚江南,袁起震、徐长春招抚江北。于是常州、徽州、池州、太平、滁、和、六合等府豪杰,多起兵应。清廷大恐,议援兵。甘辉进曰:“瓜镇为南北咽喉,但坐镇此。断瓜州,则山东之师不下;据北固,则两浙之路不通,南都可不劳而定矣。”不听。率师登舟径取南京,传檄四方。八月,至观音门,以黄安总督水师,守三叉河口,率所部由凤仪门登岸,军于狮子山。招诸将登阅江楼,以望建业王气。令诸舟列于江东门外,自率十余骑躬历城下,度营垒,分屯汉西门观音山,独与五亲军驻岳庙山,留先锋镇、中冲镇于狮子山,欲久困之。南京守将梁化凤约期降,许之。甘辉谏曰:“以臣观之,则尚速也。夫兵贵先声,彼众我寡,及其?媲椅炊ǎ?则势可拔。若彼集御固,缓难图也,君必悔之。”不听。既而清军以千骑试前锋营,余新败之,逐轻敌无备,纵军捕鱼。成功令张英驰让之,新犹故。化凤知其弛,由凤仪门穴城,乘夜衔枚,直薄新营。新不及甲,仓皇拒战,遂被禽,副将董延中、萧拱柱死焉。成功闻凤仪门炮声,遣翁天佑援之,已无及矣。越二日,清军以步卒数千出观音门,直捣中坚。成功率亲军右虎卫陈鹏、右冲锋张万禄击败之。清军复以数万从山后出,薄左先锋营。杨祖拒之,三合三却。后劲镇杨正、援剿右镇姚国泰败走,前冲锋镇蓝衍、行军司马张英死于堪岩之下。清军从山上而击,右武卫林胜、左虎卫陈魁俱力战死。后提督张万礼独战于大桥头,杀人最多,无援而覆,副将魏标、朴世用、洪复、督理户官潘赓、锺仪卫等皆战没,唯左右提督、右虎卫、右冲锋、援剿后镇之军独全。成功麾军退,争舟而渡。甘辉殿,且战且却。至江,骑能属者三十余人,凡所击杀数百十人,马踬被获,死焉。成功既至镇江,议还岛,以马信、韩英督舟师守江口,周全斌、黄昭、吴豪为殿,余军次第而退。九月,攻崇明,不下。正兵镇王起凤阵没,以陈辉、阮美、罗蕴章等守舟山。刘猷与清军战于温州,败绩死之。十月,师至思明,建忠臣祠,以甘辉为首。

        十四年春,帝在缅甸。五月,清廷以将军达素、总督李率泰会师来伐。

        大船出漳州,小船出同安,檄广东降将许隆、苏利等分道而至。成功以陈鹏督诸部,守高崎,遏同安,郑泰出浯州,绝广东,而自勒诸部,扼海门。海门在海澄之口。命五府陈尧策传令诸将,碇海中流,按军不动,扬徽而鼓。令未毕,漳船猝至,诸将仓卒受命,莫敢先发。闽安侯周瑞为清军所乘,与尧策俱死。陈辉举火,满兵高跃,船乃得出。既得上流,成功自手旗起师,引巨舰横击之。风吼涛立,一海皆动。北人不谙水,皆退,眩晕而不能军,僵尸布海。有满兵二百余人弃舟,登圭屿,命之降,宵溺之。是日同安船越高崎,陈鹏约降,饬所部勿动。清军恃应,船未近,涉水争先,其将陈蟒不与谋,曰:“事急矣,当决死。”麾所属与殿兵镇陈章合击。清兵披甲退陷于淖,死者十七八,首领哈喇土星止焉。杀满兵一千六百余人,收辉戮之,以蟒代。苏利等后二日至,知诸路告衄,望太武山而还,素自杀于福州。于是竟成功之世,无敢议覆岛者。

        十五年春,帝在缅甸。成功议取台湾,克之,语在《开辟纪》。十二月,以热兰遮城为安平镇,改名王城,建桔?幻牛?志故土也。赤嵌城为承天府,总曰东都。设府一县二,以杨朝栋为承天府尹,祝敬为天兴知县,庄之列为万年知县,澎湖别设安抚司。各戍重兵,以周全斌总督南北诸路。已而杨朝栋、祝敬有罪,杀之,以郑省英为府尹。黄安守安平,率何斌、马信、杨祥、萧拱辰等,带铳手三百,牌手三百,弓手三百,巡视番社,锡以烟布。番酋大说,率众归诚,听约束。既归,大会诸镇。成功曰:“为治之道,在于足食。足食之后,乃可足兵。今赖皇天之灵,诸将之力,克有兹土,岂敢为晏安之计。然而食之者众,作之者寡,倘一旦匮饷,师不宿饱,则难以固邦家。今台湾土厚泉甘,膏壤未辟,当用寓兵于农之法,庶可以足食而后足兵,然后观时而动,以谋光复也。”黄安曰:“开疆辟土,创业万世,诸将自当遵行,但其法何如,愿垂明教。”成功曰:“夫法古者可以制宜,明时者可以图治。古者量人受田,量地取赋。至商虽变为井田,亦行九一之法。周代因之,乡出师徒,里出车马,兵民无分。及秦始废井田,后代不改。故兵自为兵,民自为民,筹饷转输,屡为国患。故善为将者不得不行屯兵之法,如充国之屯羌中,诸葛之屯斜谷,姜维之屯汉中,杜预之屯襄阳,而后战无乏粮,守无饥色。若夫元代之分地立法,太祖之设卫安军,乃天下已平,恐虚糜空乏,故为农者七,为兵者三,非无故也。今台湾为新创之地,虽僻处海滨,安敢忘战。故行屯田之法,仅留勇卫、侍卫二旅以守安平、承天,余镇各按分地,分赴南北开垦,使野无旷土,而军有余粮。三年之后,乃定赋税。农隙之时,训以武事,俾无废弛。有事则执戈以战,无事则负耒而耕,而后可以图长治也。”诸将皆听命而行。于是五军、果毅各镇赴曾文溪之北,前锋、后劲、左冲各镇赴二层、行溪之南,各择地屯兵,插竹为社,斩茅为屋,而养军无患。

        十六年春正月朔,成功朝诸将于安平镇,遥拜帝座。嗣闻清人弃芝龙于北京,子孙皆被害,擗踊哭泣,令诸镇守丧。先是,清人从降将黄梧之策,迁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尽入内地,禁出海,以绝接济,并毁郑氏祖坟。成功闻之,叹曰:“使吾徇诸将意,不自断东征,得一块土,英雄无用武之地矣。沿海幅员上下数千里,尽委而弃之,使田庐丘墟,坟墓无主,寡妇孤儿,望哭天末,唯吾之故。以今虽披猖,亦复何用,但当收拾残民,移我东土,辟地休兵,养精蓄锐,以待天下之清未晚也。”当是时,帝在滇域,或曰杀矣,或曰幽矣,或曰遁矣,成功犹奉朔称永历。成功治军严,诸镇莫敢犯。马信谏曰:“立国之初,宜用宽典。”成功曰:“不然。法贵于严,庶无积弊,后之守者,自为易治。是故子产治郑,孔明治蜀,莫不用严。况台湾为新创之地,非严无以治军,非严无以统众,唯在制宜而已。”三月,以洪开、祁辟等十人管社事,命诸将各移眷入台。南澳镇陈豹不从,讨之,以杜??留守。初,罗马神父李科罗在厦传教,成功礼之,延为幕客。当是时,华人之在吕宋者数十万人,久遭西人苛待,诸将议取吕宋为外府。成功使李科罗至马尼拉,说吕宋总督入贡,而阴檄华侨起事,将以舟师援之。事泄,西人戒严,集兵马尼拉,毁城裂寨,以防窃踞,而华人已起矣。鏖战数日夜,终不敌,死者数万人,或驾小舟至台湾,多溺死,成功抚之。而吕宋仍?m扰,又虑郑师往讨,乃命使者随李科罗乞和。请将欲问罪,未出师,而成功病革矣。成功有子十人。世子经年十九,居厦门,与乳媪通,生子以闻。成功大怒,令董昱、洪有鼎至厦,谕郑泰监杀经及董夫人,以教子不严也。诸部大惊,又闻成功病,谋保全之。谓经子也,不可拒父,诸部臣也,不可拒君。唯泰于成功为兄行,谓兄可拒弟,乃杀乳媪及儿以报。成功不肯,解佩剑与昱命再至厦。适周全斌自南澳回,亦奉命,诸将诱执之。夏五月初八日,成功病革,尚登台望海,乃冠带,请太祖训出,坐胡床,命左右进酒,折阅三帙。叹曰:“吾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哉?”遂薨于路寝,年三十有九。台人以其弟袭为护理。十四日,讣至,经嗣位,发丧,修表达行在。闻袭将为东都主,经骇然,乃出全斌为右军都督,陈永华为谘议参军,冯锡范为侍卫,整师欲东。秋七月,清靖南王耿继茂、闽浙总督李率泰遣人来讲,经不从。泰等请经,经曰:“吾将东,诸君善图之。”议照朝鲜事例,派中军都督杨来嘉答之,不报。来嘉还,以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黄廷辅泰守厦门,并谕铜山南澳诸将,毋废战守。冬十月,经至澎湖,历巡各岛,乃赴台。黄昭、萧拱宸谋拒经,陈师海?蹋?为全斌所杀。众倒戈,经免胄示之。黄安大呼曰:“此吾君之子也,其速往迎。”经遂入王城,袭入见,复为叔侄如初。十一月,率全斌巡视南北二路,镇抚诸番。

        十七年春正月,滇城讣至,经犹奉朔称永历,以统领颜望忠守安平,勇卫黄安镇承天,提调南北军务,率全斌、永华、锡范至厦门。以泰潜结黄昭、萧拱宸等谋抗拒,事露。夏六月,置酒邀泰,缢杀之。泰子缵绪、弟鸣骏亡归清。冬十月,继茂、率泰调投诚诸军,合荷兰出泉州,提督冯得功出同安,降将施琅、黄梧出漳州,分道并进。经部署诸将,令全斌御之。十九日,会于金门乌沙港。荷兰夹板十余舟,巍巨如山,泉舟三百,箕张而下。全斌以艨艟二十艘往来奋击,剽疾如马,荷人发炮无一中者。清军见之,愕眙相视,云翔而不敢下。得功殿,为全斌所殪。已而耿、李各济师,琅、梧亦至,郑师不敌,退守铜山。清军入金、厦,堕两城,弃其地,收宝货妇女而还,两岛之民烂焉。

        十八年春正月,援剿右镇林顺降清。二月,南澳护卫左镇杜??亦降清。洪旭言曰:“金、厦新破,铜山难守,不如退保东都,以待后图。”经从之,命永华、锡范扈董夫人先行。宗室宁靖王、沪溪王、巴东王、鲁王世子,暨乡绅王忠孝、辜朝荐、卢若腾、沈?缙凇⒐?贞一、李茂春悉扁舟从,至澎湖,与旭历视诸岛。旭曰:“澎湖为台湾门户,上通江、浙,下达南洋,必须建设重镇,以固海疆。若澎湖有失,则台湾无所措手足。”乃建垒妈宫,左右峙各筑炮台,烟火相望,令薛进思、戴捷、林升等守之。初,全斌奉檄与黄廷殿,而与洪旭有宿嫌,迟疑不往,遂降清,廷亦受黄梧之诱。经既入台,委政永华。永华善治国,与民休息。八月,改东都为东宁,天兴、万年为二州,划府治为四坊。坊置签首,理民事。制鄙为三十四里,置乡长,行乡治之制。东宁初建,制度简陋,乃教民烧瓦,建宫室衙署。礼待避乱?|绅,凡诸宗室,皆赡给之。分诸镇土地,又行寓兵于农之法,台湾以安。初,荷人既丧台湾,谋恢复,居于鸡笼,成功命黄安逐之。既去,遂会清人攻两岛。及金、厦平,徙民入界,而率泰亦班师。六月,荷将波尔德入福州,与清军盟,议伐台。率泰以两蓬船援之。然台湾防守固,不易取,乃率舟北上,次普陀山,遇飓覆没,及是而罢。九月,英人来求互市,许之。十二月,北路土番阿狗让乱,命勇卫黄安平之。

        十九年春正月朔,经率文武贺帝于安平镇,闻施琅疏请攻台,集诸将计议。洪旭曰:“前者荷人失守,恃其炮火,冯其港道,而不防备澎湖,故我先王一鼓而下。夫澎湖为东宁门户,无澎湖是无东宁也。今宜建筑安平炮台,以炮船十艘防守鹿耳。别遣一将镇澎湖,严军固垒,以待其来,则敌不易渡也。”经曰:“善。”以杨祥守鹿耳门。颜望忠请自赴澎湖,经抚其背曰:“得公一行,吾无忧矣。”命旭调屯田军十分之三,益以勇卫、侍卫各半旅,合万余人,分配炮船二十艘,乌船、赶缯各十艘,以戴捷、薛进思、林升、林应等率之。又虑北鄙空虚,命刘国轩以一旅守鸡笼,何钓以一旅守大汕头。三月,望忠至澎湖,驻军妈宫,左右峙各修炮台,以戴捷、林升守之。四月,琅调投诚诸军攻台,舟至外洋,为飓风飘散而还。清廷命琅及全斌归北京。六月,经令望忠回东宁,以薛进思、林升守之,檄各镇归屯。七月,勇卫黄安卒。经大恸,厚葬之,以其子为婿。八月,以谘议参军陈永华为勇卫。永华亲视南北,镇抚诸番,劝各镇垦田,植蔗熬糖,煮海为盐,以兴贸易。而岁又大熟,民用殷富。请建圣庙,立学校。从之,择地于宁南坊,面魁斗山,旁建明伦堂。

        二十年春正月,圣庙成,经率文武行释菜之礼,环泮宫而观者数千人,雍雍穆穆,皆有礼让之风焉。又命各社设学校,延师以课子弟。两州三年一试,州试有名者移府,府试有名者移院,院试取进者入太学。三年再试,拔其尤者补六科内都事。三月,以永华为学院,叶享为国子助教。教之,养之,台人自是始奋学。洪旭谏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备,今施琅虽出军未定,而心不忘我,当训励将士,以待其变。”经曰:“居安思危,古之训也,习劳讲武,军之则也。不谷受国厚恩,躬承先命,其敢以此自逸,愿与诸公勉之。”檄各镇屯垦之暇,以时操演,又命伐木造舰。旭以商船往贩日本,购造铜炮刀剑甲胄,并铸永历钱,下至暹罗、安南、吕宋各处,以拓商务。岁又大有,国以富强。八月,吕宋总督遣使者来聘,且贡方物,令宾客司礼之。使者求设教,永华不可。经命以中国之礼入觐,且申通商之约,毋遏贡,毋虐我华人。使者唯唯。忠振伯洪旭卒,经亲为治丧。以其子磊为吏官,永华之侄绳武为兵官,杨英为户官,叶亨为礼官,柯平为刑官,谢贤为工官,刘国轩为左武卫,薛进思为右武卫,何钓为左虎卫。九月,永华以国内已治,商务当兴,以江胜为水师一镇,驻厦门,与边将交欢,毋扰百姓。当是时,厦门荒废,为陈白骨、水牛忠所据,招集亡命,侵掠边鄙,胜与邱辉破之,辉踞达濠,而胜事贸易,布帛无缺,凡货入界者以价购之,妇孺无欺。自是内外相安,转运毋遏,物价愈平。十二月,调戍澎之兵屯田。

        二十一年春正月朔,经贺帝于安平镇,锡屯田之兵酒。台人大说,道不拾遗,市物者不饰价。五月,河南人孔元章来议抚,礼之,议照朝鲜事例。元章回,而施琅又疏请攻台。

        二十二年夏四月,清廷以琅为内大臣。裁水师提督,焚战舰。以马化骐为总兵,驻海澄,分投诚诸将于各省。六月,清水师提标游击锺瑞偕中军守备陈升谋献海澄,密告江胜,经命统领颜望忠率船援之。事泄,瑞走厦门入台。望忠数其叛献铜山之罪,经不究,改其姓为金,赐名汉臣。十月,水沙连番乱,杀参军林圮,讨之。

        二十三年春二月,清廷下旨展界。七月,刑部尚书明珠、兵部侍郎蔡毓荣至福州,与靖南王耿继茂、总督祖泽沛集泉州议和,命兴化知府慕天颜赍诏书入台。经不肯接诏,唯阐明珠书曰:“尝闻安民之谓仁,识时之谓知。古来豪杰知天命之有归,信殃民之无益,决策不疑。委身天阙,庆衍黎庶,泽流子孙,名垂青史,常为美谈。阁下通时达变,为世豪杰,比肩前哲,若易易尔。而姓名不通于上国,封爵不出于天朝,浮沈海外,聊且一时,不令有识之士为惋惜耶,今圣天子一旦恻然,念海滨之民,疮痍未复,其有去乡离井,漂流海屿,近者十余年,远者二十余载,骨肉多残,生死茫然,以为均在覆载之中,孰非光复之责。税车闽甸,会同靖藩督抚提督,宣谕宸衷,礼当先之以信。纶遣太常寺卿慕天颜、都督佥事李?绲龋?闻于左右,阁下桑梓之地,无论圣天子?]??在抱,所当仰体不遑。即闽之黄童白叟,大都阁下桑梓之父老子弟,而忍令其长相离散耶?况我国家与人以诚,待人以信,德意咸孚,遐迩毕达。是以车书一统之盛,振古无俦,穷荒绝域,尚不惮重译来朝。阁下人中之杰,反自外于皇仁,此岂有损朝廷哉?但为阁下惜之尔。诚能翻然归命,使海隅变为乐土,流离复其故乡,阁下亦自海外而暨中原,不亦千古之大快,而事机不可再得者乎!我皇上推心置腹,具有玺书,阁下宣读之余,自当仰见圣主至爱之心。?泻虻乱簦?临颖神注。”经大会文武,语天颜曰:“本藩岂不能战,因念生灵涂炭,故远处海外,癸卯以来,业已息兵,又何必深求耶?”天颜曰:“朝廷频频招抚,亦怜贵藩忠诚,不忘旧君。若能翻然削发归命,自当藩封,永为柱石。不然,岂少楼船甲兵哉?”经曰:“先王在日,前后招抚,只差剃发两字,本藩岂肯坠先王之志哉。”遣礼官叶亨、刑官柯平报聘,并复书曰:“盖闻麟凤之姿,非藩樊所能囿,英雄之志,岂游说所能移。顷自迁界以来,五省流离,万里丘墟,是以不谷远处海外,建国东宁,庶几寝兵息民,相安无事。而贵国尚未忘情于我,以致沿海之人,流亡失所,心窃憾之。阁下衔命以来,欲为生灵造福,流亡复业,海宇奠安,为德建善。而贵使谆谆以迎敕为辞,事必前定而后可以寡悔,言必先定而后可以践迹。大丈夫相信于心,披肝见胆,磊磊落落,何必游移其说哉。特遣刑官柯平、礼官叶亨等面商妥当。不谷躬承先训,恪守丕基,必不弃先人之业,以图一时之利。唯是生民涂炭,?┭稍诨常?倘贵朝果以爱人为心,不谷不难降心以从,尊事大之礼。至通好之后,巡逻兵哨,自当吊回。若夫沿海地方,俱属执事抚绥,非不谷所与焉。不尽之言,俱存敝使口中,唯阁下教之,俾实稽以闻。”议照朝鲜事例,明珠将许,而强令剃发。经不从,于是明珠再以书来,复命天颜偕二使入台。天颜曰:“贵藩遁迹荒居,非可与外国之宾臣者比。”经曰:“朝鲜亦箕子之后,士各有志,未可相强。”乃以书复之曰:“盖闻佳兵不祥之器,其事好还。是以祸福无常倚,强弱无常势。恃德者兴,恃力者亡。曩者思明之役,不谷深悯民生疾苦,暴露兵革,连年不休。故遂会师而退,远绝大海,建国东宁,于版图疆域之外,别立乾坤。自以为休兵息民,可相安于无事矣。不谓阁下犹有意督过之,驱我叛将,再起兵端。岂未闻陈轸蛇足之喻,与养由基善射之说乎?夫苻坚寇晋,力非不强也;隋炀征辽,志非不勇也,此二事者阁下之所明知也。况我之叛将逃卒,为先王抚养者二十余年,今其归贵朝者,非必尽忘旧恩而慕新荣也。不过惮波涛,恋故土,为偷安计尔。阁下所以驱之东侵而不顾者,亦非必以其才能为足恃,心迹为可信也。不过以若辈叵测,姑使前死,胜负无深论尔。今足下待之之意,若辈亦习知之矣。而况大洋之中,昼夜无期,风云变态,波涛不测。阁下两载以来,三举征帆,其劳费得失,既已自知,岂非天意之昭昭者哉。所引夷、齐、田横等事,夷、齐千古高义,未易齿冷;即如田横,不过三齐一匹夫尔,犹知守义不屈。而况不谷世受国恩,躬承先训乎?倘以东宁不受羁縻,则海外列国,如日本、琉球、吕宋、越南,近接浙、粤,岂尽服属。若虞敝哨出没,实缘贵旅临江,不得不遣舟侦逻。至于休兵息民,以免生灵涂炭,仁人之言,敢不佩服。若夫重爵厚禄,永袭藩封,海外孤臣,无心及此。敬披腹言,维祈垂鉴。”又复继茂曰:“捧读华翰,有诚来诚往,延揽英雄之语。虽不能从,然心异之。执事中国英豪,天人合征,金戈铁马之雄,固自有在。而谆谆所言,尚袭游说之后谈,岂犹是不相知者之论乎,东宁偏隅,远在海外,与版图渺不相涉。虽居落部曲,日与为邻,正如张仲坚远绝扶余,以中土让太原公子,执事亦如其意乎?所云贵朝宽仁无比,远者不论,以耳目所闻见言之,如方国安、孙可望,岂非尽忠贵朝者,今皆何在?往事可鉴,足为寒心。执事倘能以延揽英雄,休兵息民为念,即静饬部曲,慰安边陲,羊陆故事,敢不勉承。若夫疆场之事,一彼一此,胜负之数,自有天在。得失难易,执事自知,亦毋庸赘也。”明珠知不可说,遂偕毓英归北,而和议止。十月,丘辉介江胜以达濠归命,经下六官议。永华曰:“招降纳叛,自古已然,况辉能纠众备船,独踞达濠,此亦有为者。今倾心向化,理宜收录,庶足以鼓豪杰之心,而拓邦家之士。”从之,以为义武镇。自是达濠亦听节制。

        二十四年春三月,经以厦门、铜山、达濠诸岛均隶台湾,而舟山、南日尚乏守将,以前奇兵镇黄应制之,命柳索、吕胜、蓝盛、杨正各率舟师协守。八月,斗尾龙岸番反,经自将讨之,命右武卫刘国轩驻半线。十月,沙辘番乱,平之。大肚番恐,迁其族于埔里社,国轩迫之,至北港溪畔,乃班师归。自是北番皆服。

        二十五年,岁大有,沿海无事,漳、泉之人至者日多,拓地远及两鄙,经命诸岛守将毋扰边民。

        二十六年春正月,统领颜望忠、杨祥请伐吕宋,侍卫冯锡范以为不可,虑失远人之心,遂止。

        二十七年。初,清廷以吴三桂为平西王,驻云南,平南王尚可喜驻广东,靖南王耿继茂驻福建。及继茂死,精忠嗣,至是议撤藩,精忠谋起兵。秋八月,使黄镛入告,经至澎湖以俟,而精忠迁移,寻归东宁。十二月,三桂据云南、贵州、四川以起,破两湖。遣祝治国、刘定先如耿、尚,约会师,并至东宁。寓书曰:“令祖举全闽投诚,大有勋劳,横遭俎醢,百世必报之仇也。及令先王存心大义,至死靡他,诚大丈夫特立独行。每言及此,未常不叹为伟人也。殿下少承家训,练兵养威,审时观衅。今天下大举,正千载一遇,乞速整骜貅,大扬舟师,经取金陵,或抵天津,扼其门户,绝其粮道。此以奇兵乘虚,万全之策也。复累世之大仇,泄天人之共愤,何快如之。”经礼待二使,遣监纪推官陈克岐、副将刘文焕驰聘,且复书曰:“顷闻台命,欲伸大义于天下,不胜欣慰,然敢献一言:自古成天下之大业,必先建天下之大义。以殿下之贞忠,而拥立先帝之苗裔,则足以号召人心,而感奋忠义之士。不谷亦欲依日月之末光,早策匡复之业也。枕戈待旦,以俟会师。”二十八年春三月,精忠据福建,执总督范承谟,驰数骑传檄,七闽皆下。使黄镛再入台,请济师。授海澄公黄梧为平和公。梧已病卒,子芳度权知军事,授海澄总兵。四月,潮州总兵刘进忠以城降精忠,授宁粤将军。经使柯平入福州,报黄镛之聘也。精忠调赵得胜之兵,得胜不从,邀右武卫刘国轩、左虎卫何钓于海澄,议奉经。五月,经以子克臧为监国,陈永华辅之。率侍卫冯锡范、兵官陈绳武、吏官洪磊等,奉永历二十八年正朔,渡海而西,驻思明。授得胜兴明伯,训练士卒。以兵都事李德至日本,铸钱及军器。户都事杨贤贩运南洋,以充军实。遣人说精忠,借漳、泉为召募。精忠不从,于是郑、耿交恶。既令锡范取同安,守将张举尧降,授荡西伯、左先锋。精忠惧,以都尉王进守泉州。六月,进幼子藩锡诱杀泉州城守赖玉,兵民多从之,遂逐进,纳款。经入泉州,授藩锡指挥使,以军事委锡范、绳武。七月,清军围潮州,精忠不能救。进忠纳款,遣援剿左镇金汉臣率兵援之,败清军于黄冈,潮围解,进忠降。授定西伯、前提督。九月,精忠以刘炎为犄角,命王进取泉州。十月,国轩及右虎卫许耀败进于涂岭,追至兴化而还。三桂使礼曹周文骥如经,平郑、耿也。十一月,伐漳浦,刘炎降,得胜回澄。

        二十九年春正月朔,经率文武官民贺帝于泉州承天寺。精忠遣张文韬议和,以枫亭为界,始通好也。二月,何钓伐饶平,获沈瑞以归,授怀安侯。以叛将洪承畴之祠改祀黄石斋、蔡江门,窜承畴及杨明琅眷属百余口于鸡笼城。明琅癸未翰林也,数其罪,嗣死于窜所。五月,国轩入潮,与何钓、刘进忠兵数千人,徇属邑之未下者。平南王尚可喜兵十余万尽锐来攻,相持久,郑军食尽,议退于潮。可喜麾骑,晨掩钓军,战于鲎母山下,钓力击之。国轩继进,大败尚军。六月,经率诸将围漳州。方经之至也,授黄芳度德化公。芳度阳为受命,阴通于清。事泄,郑军环城,兄芳泰突围入粤乞援。城围凡六月,芳世自粤提师,且至。十月初六日,城将吴淑及弟潜开门延经。芳度登北门之山,趣诸军巷战,不利,投开元寺东井以死。经入漳州,授淑平西将军、后提督,潜戎旗二镇。收芳度戚族,窜于淡水,而膊其尸,?_黄梧之?溃?报宿忿也。君子谓郑经于是乎肖子。

        三十年春正月朔,经率文武官民贺帝于漳州开元寺。二月,三桂兵至肇庆、韶州。碣石总兵苗之秀、东莞守将张国勋谒国轩降。尚之信降于三桂。三桂檄让惠州于经,国轩入守之。五月,耿将刘应麟驻汀州,徇下江西瑞金、石城二县,密款于经,授奉明伯、前提督,吴淑入守之。七月,经调王进忠于潮,不至。九月,清师入闽,擒精忠。其守将马成龙以兴化款于经,授珍西伯,援剿左镇,许耀入守之。十月,耀与清军战于乌龙江,狃于涂岭之役,不设备,故败,经调赵得胜、何钓代之。十一月,耿将杨德以邵武来款,授后劲镇,吴淑入守之。十二月,淑与清军对垒于邵武城下,霜严指直,士皴瘃不能军,淑败还厦门,应麟奔死潮州。

        三十一年春正月,赵得胜、何钓拒清军于兴化城下。清军纵反间,得胜力战死,钓亦败,兴化遂陷。二月,泉、漳俱溃,经归思明,大赏逃亡诸将,分泛水陆。以左虎卫林升守东石、留南,水师一镇萧武守兴化,水师四镇陈升、五镇蔡冲?h、七镇石玉、八镇陈胜分守蚶江、祥芝、崇武、獭窟,以固晋、南、惠沿海。水师二镇江元勋、三镇林瑞骥协守海澄、芝阴,凡福清、长乐滨海之地归之。总制亲随协王一鸣守横屿,楼船中镇萧琛守定海,危宿镇陈起万守福宁,总制后协林日慧、前协吴兆纲分守福安、宁德,援剿后镇陈起明守同安港口,后提督吴淑驻大石湖,兼辖同安,扬威前镇陈昌守谢村,左镇陈福守澄海,戎旗一镇林应守井尾、连江、漳浦,左冲镇马兴隆守铜山,昭义镇杨德守五都,奇兵镇黄应守诏安,英兵镇李隆守南澳,房宿镇杨兴守浅山。以楼船左镇朱天贵、右镇刘天福合率舟师,以守宁波、温州、台州、舟山等,宣毅左镇邱辉仍驻达濠,以遏潮、揭、惠、来之路,为策应。清康亲王以漳、泉既平,而郑师尚驻两岛,遣佥事朱麟臧来讲,且寓书曰:“尝闻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又曰,识时务者在乎俊杰。我国家定鼎,风声所被,四海宾服,此固气数之所在,而亿兆所归心也。顷因吴、耿煽乱,贵将军乘间窃据,独不思海??尺土,岂能与天下抗衡。而执迷绝岛,自非识时之君子。倘转祸为福,归顺本朝,共享茅土之封,永奠河山之固,传之子孙,岂不食报无疆哉。”经礼之,议照朝鲜之例,并复书曰:“夫万古正纲常之伦,而春秋严华夷之辨,此固忠臣义士所朝夕凛遵而不敢顷刻忘也。我家世受国恩,每思克复旧业,以报高深,故枕戈待旦,以至今日。幸遇诸藩举义,诚欲向中原而共逐鹿。倘天意厌乱,人心思汉,则此一旅,亦可挽回,何必裂冠毁冕,然后为识时之俊杰也哉。”不从。四月,移诸降将入台。刘炎奔清,磔于燕市。六月,刘进忠降于三桂,寻归清,被杀。国轩亦弃惠州而归,凡十府一时俱失。经不知所为,军事尽委国轩。国轩实有将才。七月,康亲王复命兴化知府卞永誉、泉州知府张仲举各加卿衔,以泉绅黄志美、吴公鸿佐之,再申前议,请撤回各岛。经集诸将议,冯锡范请索四府为互市。二使归,宁海将军喇哈达又以书来,略曰:“年来使车往还,议抚议贡,几于舌敝唇焦矣。而至今迄无定论者,良由贵君臣挟一尽节为明之见,以为汲汲议抚,我朝廷自图便利尔。夫议抚着,为全尔君臣之名节也,为培我国家万年之根本也。愿执事大破拘挛,俾得竭殚愚衷,一听贵君臣之自择可乎。昔箕子殷之忠臣也,殷祚既灭,就封朝鲜,以存殷祀。田横齐之义士也,耻臣于汉,与客俱刎洛阳。夫田横虽义,非箕子比也。愿贵君臣同于箕子,毋蹈田横之故辙。则何不罢兵休士,全车甲而归台湾,自处于海外宾臣之列。其受封爵惟愿,不受封爵亦惟愿。我朝廷亦何惜以穷海远适之区,为尔君臣完全名节之地。执事如果有意,肯降心相从,余虽武人,忝为勋戚,自当特请朝命,饬各有司,以岁时守护贵君臣之先茔,恤其族姓宗支,不许兵民侵暴。行三代之旷典,成千秋之美谈,当亦我皇上所不靳也。执事如感朝廷之恩,则以岁时通贡,如朝鲜故事,通商贸易,永无猜嫌,岂不美哉。夫保国存祀,至忠也;护祖光宗,至孝也;全身远害,至智也;息兵恤民,至仁也,行一事而四善备,尔君臣亦何苦而不为此。如徒悍然不顾,希旦夕之安,忘先机之哲,一遇议抚,则大言夸词,要地请饷,此盖小人挟执事之谋,甚不足信。夫事势穷蹙之时,人心一散,祸变难防,舟中之人,皆敌国也,执事虽欲全师而归,恐不可得。且事势穷蹙之时,然后归,亦何面目以见父老乎?执事宜内断于心,与一二亲信有识者计议。道旁筑舍,三年不成,大惧身名之俱丧,以为执事辱也。如终不可复合,请断嗣音,虚意周旋,无复望焉,唯执事裁之!”经得书,大会文武。冯锡范曰:“先王在日,仅有两岛,尚欲大举征伐,以复中原,况今又有台湾,进战退守,权操自我,岂以一败而易夙志哉。”三十二年春二月,伐漳州,数战皆捷,授国轩中提督。当是时,清军大集,国轩及吴淑诸将,兵仅数千,飘骤驰突,略仿成功。清军皆萎钠咋舌,莫敢支吾。六月,清廷以按察司吴兴祚为闽抚,逮郎廷相,以随军布政姚启圣为总督,趣诸军援海澄,皆莫敢进。城破,提督段应举自经,总兵黄蓝巷战死,清军没者凡三万余人,马万余匹。晋国轩武平伯、征北将军,吴淑定西伯、平北将军。何钓左武卫,林升右武卫,江胜左虎卫。于是郑军复振于漳州,几五万人,遂取长泰、同安。七月,乘胜围泉州,徇下属邑。清军又大举来援,国轩率二十八镇还漳州,军溪西,吴淑、何钓军浦南,大战于龙虎山。郑军败绩,郑英、吴正玺死焉,国轩收兵保海澄。九月,启圣遣张雄来讲,请归海澄。不从。

        三十三年,经以陈谅为援剿左镇,败清军于定海。冬十月,清军攻萧井塞,不克而还。十一月,吴淑压死于萧井塞。经哭之恸,厚葬之,以其子天驷为建威镇,以统其众。是时,清廷复严海禁,移民入内,于是启圣乃开修来馆于漳州,以诱郑将。

        三十四年春正月,清水师提督万正色大举伐思明,经以右武卫林升为督师,率援剿左镇陈谅、左虎卫江胜、楼船左镇朱天贵御之,国轩亦弃海澄来援。战不利,经率诸将归台湾。董夫人召而数之曰:“冯、陈之业衰矣,若辈不才,徒累维桑,则不如勿往。”八月,平南将军赉塔复与经书曰:“自海上用兵以来,朝廷屡下招抚之令,而议终不成,皆由封疆诸臣执泥剃发登岸,彼此龃龉。台湾本非中国版图,足下父子自辟荆榛,且眷怀胜国,未尝如吴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弹丸,不听田横壮士逍遥其间乎,今三藩殄灭,中外一家,豪杰识时,必不复思嘘已灰之焰,毒疮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则从此不必登岸,不必剃发,不必易衣冠,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不入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于世无患,于人无争,而沿海生灵永息涂炭,唯足下图之。”经从其议,索海澄为互市。启圣执不可,议遂破。

        三十五年夏四月,彗星见。初经西渡,委政永华,以元子克■为监国。克■年少,明毅果断,有乃祖风,而永华又悉心辅佑,台湾大治,内抚民番,外给饷婿,军无缺乏。及经归后,诸将颇事偷息,永华心忧之,请辞兵权,以兵交国轩,未几卒。已而刑官柯平、户官杨英亦相继逝。五月,闻清军有伐台湾之举,集诺将议,命天兴知府张日曜按屯籍以十一充伍,得胜兵三千余人。七月,彗星再见,仲冬方灭。十月,遣右武卫林升率军巡北鄙,坠鸡笼城。经自归后,不理国政,建园亭于洲仔尾,与诸将落之,欢饮较射,夜以继日。又筑北园别墅,以奉董夫人。诸事尽委克■,军民咸服。

        三十五年春正月朔,监国世子克■率文武朝贺于安平镇,乃入谒董夫人,贺经于洲仔尾。经方命居民,将大放元宵。克■闻之,上启曰:“偏僻海外,地窄民穷,频年征战,几不聊生。兹者屡闻清人整军备舰,意欲东渡,大仇未灭,人心汹汹,何必以数夕之欢,而耗民间一月之食。伏乞崇俭,以培元气,以永国祚。”经嘉之,即止,唯自张宴,与国轩诸将纵饮而已。居无何病革,顾命国轩辅世子。经薨,年三十有九。诸弟扬言曰:“克■非吾骨肉,一旦得志,吾属无遗类矣。”入告董夫人,即收监国印,国轩不能争。■既幽别室,诸弟夜命乌鬼拉杀之,妻陈氏殉。乃立次子克?u为延平郡王,佩招讨大将军印。克?u幼,年十二,以仲父聪为辅政公。聪贪而懦,军国大事主于国轩、锡范,晋国轩武平侯,锡范忠诚伯,以戎旗四镇董腾率舟师驻澎湖。清人闻丧,宁海将军飞檄台湾,劝纳款。经弟明、智请捐资募兵,锡范不可,国轩许之。克?u以明为左武骧将军,智为右武骧将军。六月,董夫人薨。有恶董腾者,解其兵,以右武卫林升代之。腾,董夫人之弟也。十月,姚启圣计招宾客司傅为霖内应,高寿蔡恺附之。建威后镇朱友发其事,为霖等伏诛。及怀安侯沈瑞,居其家。瑞妻,礼官郑斌女也,免之,亦自缢。于是启圣疏荐万正色为陆路提督,施琅为水师提督,谋伐台湾。克?u以国轩为正提督,征北将军曾瑞、定北将军王顺为副,率诸镇守澎湖。命左武卫何钓为北路总督,智武镇李茂副之,率兵以戍鸡笼。

        三十六年春,施琅治兵于平海。三月,竹堑番乱,命左协理陈绛平之。

        十二月,启圣遣副将黄朝用至澎湖,见国轩,议照朝鲜事例,遂入东宁。锡范、绳武不从。

        三十七年春正月,克?u以天兴知州林良瑞如福州,报朝用之聘也。三月,何钓城淡水。五月,淡水通事李沧请采金裕饷,命监纪陈福、宣毅前镇叶明率所部往,遂至卑南觅,不得而还。六月十四日,琅发铜山,会于八罩屿,以窥澎湖。国轩守之,再战而败,林升、邱辉、江胜、陈起明、吴潜、王隆等皆战死,烧没军舰大小二百余艘。国轩知势败,乘走舸,入东宁,告急。克?u大会文武,议战守之策。建成中镇黄良骥请取吕宋,提督中镇洪邦柱赞之,愿为先锋。锡范将许之,国轩力陈不可,乃议降。以协理礼官郑英平、宾客司林维荣赉表谒琅,并与琅书,请仍居东宁。不可。七月十一日,又遣冯锡圭、陈梦炜、刘国昌再至澎湖,上表曰:“臣生自海外,稚兽无知,谬继创垂之绪,有乖倾向之诚。迩者楼船西来,旌旗东指,箪壶缓迎于周旅,干羽烦舞于虞阶。自省重愆,诚为莫赎。然思皇灵之赫濯,信知天命之有归。逆者亡,顺者昌,乃覆载待物之广大。贰者讨,服者舍,谅圣主与人之甚宽。用遵往时之成命,爰邀此日之殊恩,冀守宗祧以勿失,永作屏翰于东方。业有降表具奏外,及接提督臣施琅来书,以复居故土,不敢主张。臣思既倾心而向化,何难纳士以输诚。兹特缮具表章,并延平王印一颗、册一副,及武平侯臣刘国轩印一颗,忠诚伯冯锡范印一颗,敬遣刘国昌、冯锡圭赉赴军前,缴奏版籍土地人民,待命境上。数千里之封疆,悉归土宇,百余万之户口,并属版图。遵海而南,永息波涛之警,普天之下,均沾雨露之濡。实圣德之渐被无方,斯遐区之襁负恐后。独念臣全家骨肉,强半孺呱,本系南人,不谙北土。合情乞就闽省地方拨赐田园庐室,俾免流移之苦,且养赡有资,则蒙高厚之生成,当绘丹青以衔结。至于明室宗亲,格外优待,通邦士庶,轸念绥柔,文武诸官,加恩迁擢,前附后顺,一体垂仁。夙昔结怨,尽与捐除,籍没产业,俱行赐复。尤当广推宽大之仁,明布维新之令,使夫群情允惬,共鼓舞于春风,万汇熙恬,同泳游于化日。斯诚微臣无厌之求,邀望朝廷不次之恩者也。”琅得表,许之,命剃发。宁靖王术桂自以天潢之贵,义不可辱,自缢以殉,妾五人从死。八月十三日,琅至东宁,祭于成功之庙曰:“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逮赐姓启土,世为岩疆,莫可谁何。今琅赖天子之灵,将帅之力,克有兹土。不辞灭国之罪,所以忠朝廷而报父兄之职分也。但琅起卒伍,于赐姓有鱼水之欢,中间微嫌,酿成大戾。琅于赐姓,剪为仇敌,情犹臣主。芦中穷士,义所不为,公谊私恩,如是则已。”祭毕泪下。琅以台湾既定,疏告清廷,归克?u于北京,授汉军公,锡范汉军伯,国轩天津总兵,何钓梧州副将,诸将及明室诸王配之各省。自成功至克?u,凡三世,三十有八年,而明朔亡。

        连横曰:清同治十三年冬十月,福建将军文煜、总督李鹤年、巡抚王凯泰、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言:“明季遗臣,台阳初祖,生而忠正,没而英灵。恳予赐谥建祠,以顺舆情,以明大义事。据台湾府进士杨士芳等禀称,窃维有功德于民则祀,能正直而一者为神。明末赐姓延平郡王郑成功者,福建泉州府南安县人。少服儒冠,长遭国恤,感时仗义,移孝作忠。顾寰宇难容洛邑之顽民,向沧溟独辟田横之孤岛。奉故主正朔,垦荒裔山川,传至子孙,纳土内属。维我国家宥过录忠,载在史策。厥后阴阳水旱之诊,时闻吁嗟祈祷之声,泌??所通,神应如答。而民间私祭,仅附丛祠,身后易名,未邀盛典,望古遥集,众心缺然。可否奏请将明故藩郑成功准予追谥建祠列之祀典等因,并据台湾道夏献纶、台湾府周懋琦等议详前来。臣等伏思郑成功丁无可如何之厄运,抱未得曾有之孤忠,虽烦盛世之斧■,足砭千秋之顽懦。伏读康熙三十九年圣祖仁皇帝诏曰:朱成功系明室遗臣,非朕之乱臣贼子,敕遣官护送成功及子经两柩归葬南安,置守?V,建祠祀之。圣人之言,久垂定论。惟祠在南安,而台郡未蒙敕建,遗灵莫妥,民望徒殷。至于赐谥褒忠,我朝恢廓之规,远轶隆古,如瞿式耜、张同敞等,俱以殉明捐躯,谥之忠宣、忠烈。成功所处,尤为其难,较之瞿、张,奚啻伯仲。合无仰垦天恩,准予追谥,并于台郡敕建专祠,俾台民知忠义之大可为,虽胜国亦华??之所及。于励风俗正人心之道,或有裨于万一。臣等愚昧之见,是否有当,理合恭摺具奏。”诏曰可。追谥忠节,建祠台郡,以明季忠义之士百十四人配。而我台建国之大神,永镇兹土矣。

        延平郡王世系表

        绍祖 字象庭,世居福建南安县杨子山下石井乡,娶某氏,生芝龙。

        芝龙 字飞黄,娶日本平户河内浦士人女田川氏,改姓翁氏,生成功。

        及七左卫门翁氏归国,七左卫门仍居日本,继娶某氏,生四子。

        成功 初名森,字大木,少名福松。隆武元年赐姓朱,改今名,字明俨。

        二年六月封忠孝伯,永历二年十月封威远侯,三年七月封延平公,十二年正月晋封延平郡王。娶董氏,生子经等十人。十六年五月薨于东都。

        世忠 从芝龙降清。

        世恩 后入北京省父,被杀。

        世荫 后入北京省父,被杀。

        世袭 从成功居思明,后入台湾。

        世默 后入北京省父,被杀。按七左卫门居日本,似在此五人之外,或则世袭,俟再考。

        经 字式夫,号贤之,袭封延平郡王。娶唐氏,生子克?u等七人,妾某氏,生克■。永历三十五年正月薨于东宁。

        聪 娶朱氏,生克坦。

        明 娶林氏,无出,以裕次子克俊嗣。

        睿 殉于南京之役,无出。

        智 娶洪氏,生克璋。

        宽 娶林氏,生克培。

        裕 殉于南京之役。娶王氏,生克崇。

        温 殉于南京之役。娶刘氏,生克模、克杰。

        柔 娶洪氏,生克玺。

        发 早世,以温之子克圭嗣。

        克■ 立为世子监国,后遇害,娶陈氏,无出。

        克?u 袭封延平郡王。永历三十七年归清,改封汉军公。娶 冯氏,继娶史氏,生安世、安邦、安国。

        克举 娶许氏。

        克均 娶柯氏。

        克拔 娶冯氏。

        克商 娶赵氏。

        克圻 娶张氏。

        克?U 娶刘氏。

    • 家园 卷三 经营纪

      卷三 经营纪

        康熙二十二年秋八月,清人既得台湾,廷议欲墟其地。靖海侯将军施琅不可,疏曰:“台湾北连吴会,南接粤峤,延袤数千里,山川峻峭,港道纡回,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隔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明季设水帅标于金门所,出泛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台湾一地,原属化外,土番杂处,未入版图也。然其时中国之民潜至,生聚于其间者,已不下万人。郑芝龙为海寇时,以为巢穴。及崇祯元年,芝龙就抚,将此地税与红毛,为互市之所。红毛遂联络土番,招纳内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国,渐作边患。至顺治十八年,为郑成功所攻破,盘踞其地,纠集亡命,窥伺南北。及其孙克?u,六十余年无时不仰??宸衷。臣奉命征讨,亲历其地,备见野沃土膏,物产利溥,耕桑并耦,渔盐滋生,满山皆属茂树,遍处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无所不有。向之所少者布帛尔,兹则木棉盛出,经织不乏。且舟帆四达,丝缕踵至,饬禁虽严,终难杜绝。实肥饶之区,而险阻之域也。一旦纳土归命,此诚天以未辟之方舆,资皇上东南之保障,永绝边海之祸患,岂人力所能致哉。夫地方既入版图,民番均属赤子,善后之计,尤宜周祥。此地若弃为荒陬,复置度外,则今台湾人居稠密繁息,农工商贾各遂其利,一行徙弃,安土重迁,失业流离,殊费经营,实非长策。况以有限之船,渡无限之民,非阅数年,难以报竣。使载渡不尽,苟且塞责,则深山穷谷,窜伏潜匿,实繁有徒,和同土番,从而啸聚。假以内地之逃军流民,急则走险,纠党为患,造船制器,剽掠海滨。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固较著也。且此地原为红毛所居,无时不在贪涎,亦必乘隙以图。一为所有,彼性狡黠,善为鼓惑。重以来贩船只,制作精坚,从来无敌于海外。若得此数千里之膏腴,必倡合党伙,窃窥边场,迫近门庭,此乃种祸。将来沿边诸省,断难晏然无虞。至时动师远征,两涉大洋,波涛不测,恐未易建成效。

        如仅守澎湖而弃台湾,则澎湖孤悬海外,土地卑薄,异于台湾,远隔金、厦,岂不受制于人。是守台湾即所以固澎湖也。台、澎联为臂指,沿海水师汛防严密,各相犄角,声气关通,应援易及,可以宁息。昔日郑氏得以负抗者,以台湾为老巢,澎湖为门户,四通八达,任其所之,我之舟师往来有阻。今地方既为我得,官兵棋布,风期顺利,片帆可至,虽有奸萌,不敢复发。臣业与部臣、抚臣会议,而部臣、抚臣未履其地,弃留未决。臣阅历周详,则不敢遽议轻弃也。且海氛既靖,内地溢设之兵,尽可陆续裁减,以之分防台、澎两处。台湾设总兵一员,水师副将一员,陆师参将二员,兵八千名。澎湖设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计兵一万,足以固守,又无添兵增饷之费。其防守总兵、副、参、游等官,定以三年或二年转升内地,无致久任,永为成例。然当此地方初辟,正赋杂饷似宜蠲豁。现在一万之兵食,权行全给,三年后开征,可以在需。抑且寓兵于农,亦能济用,可以减省,无尽资内地之转输也。盖筹天下之形势,必求万全。台湾一地虽属外岛,实关要害,无论彼中耕种,犹能少资兵食,固当宜留。即为不毛之壤,必藉内地蓊运,亦断不可弃。弃留之际,利害攸关。臣思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疆。是以会议具疏之外,不避冒渎,以其利害自行详陈。“诏曰可。设府一县三,隶福建。府曰台湾,附郭亦曰台湾。南曰凤山,北曰诸罗。而澎湖置巡检,设台厦兵备道,驻府治,兼理提督、学政、按察使、司事,分泛水陆,为海疆重镇矣。十一月,雨雪,坚冰寸余。

        二十三年春,文武皆就任。乃大户税亩,有田七千五百三十四甲,园一万零九百十九甲,户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七,口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人。琅奏请减赋,下旨再议。于是奏定上则田每甲征粟八石八斗,园四石,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著为例。初,延平郡王成功克台之岁,清廷诏迁沿海居民,禁接济。至是许开海禁,设海防同知于鹿耳门,准通商,赴台者不许携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来。是年建台湾、凤山两儒学。

        二十四年,建台湾府儒学,就郑氏旧址扩而大之,中为大成殿,祀孔子。

        以春秋上丁,行释菜之礼。

        二十五年,总督王新命、巡抚张仲举奏准,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膳生二十名,增广生如之,岁贡一人。

        二十六年,台人始应福建乡试。

        二十七年,始铸康熙钱。明太仆寺卿沈光文卒于诸罗。

        二十八年。

        二十九年冬,大有年。

        三十年秋八月,大风,坏屋碎船。

        三十一年,停铸康熙钱。

        三十二年冬,大有年。

        三十三年初,修《台湾府志》成。

        三十四年,知府靳治扬始设熟番社学。

        三十五年秋七月,新港吴球谋起事,不成,被杀。

        三十六年,仁和郁永河始至北投煮磺,遍历番社。

        三十七年。

        三十八年春二月,吞霄土官卓个卓雾亚生作乱。夏五月,淡水土官冰冷亦起应。秋七月,水师至淡水,执冰冷杀之。八月,署北路参将常泰以岸里番击吞霄,禽卓个卓雾亚生以归,斩于市。

        三十九年,诏赐明延平郡王郑成功及子经归葬南安,置守冢,建祠。

        四十年冬十二月,诸罗刘却起事,毁下茄汽营,附近熟番亦乱。伐之,却败走。

        四十一年。

        四十二年春二月,刘却复谋起事,不成,被杀。

        四十三年,建崇文书院。

        四十四年冬,饥,诏蠲三县粮米。

        四十五年,建诸罗县学。

        四十六年冬,饥,诏蠲粮米十分之二。

        四十七年,泉州人陈赖章与熟番约,往垦大佳腊之野,是为开辟台北之始。

        四十八年。

        四十九年,始设淡水防兵,定三年一换。

        五十年,建万寿宫于府治。

        五十一年,诏蠲本年租谷。

        五十二年,诏以五十年丁册为准,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北路营参将阮蔡文亲赴竹堑、大肚诸社,抚慰番黎。

        五十三年夏,郡治太火,毁数百户。秋大旱,诏蠲台、凤两县租谷十分之三。是年命天主教神甫买剌来台,测量经度。

        五十四年,总督满保奏言:“台湾远属海外,民番杂处,自入版图以来,所有凤山县之熟番力力等十二社,诸罗县之熟番萧?频热?十四社,数十余年,仰邀圣泽,俱各民安物阜,俗易风移。今据台湾镇道详报,南路生番山猪毛等十社,四百四十六户,北路生番岸里等五社,四百二十二户,俱各倾心向化,愿同熟番一体内附。每年各愿纳鹿皮五十张,各折银十二两,代输贡赋,载入额编,就台充饷。此外不得丝毫派扰,以彰怀远深仁。”诏可。自后生番多内附。

        五十五年夏五月,福建巡抚陈?p奏言防海之法,岸里社土目阿穆请垦猫雾??之野,诸罗知县周钟?u许之。是为开辟台中之始。

        五十六年冬,饥,诏蠲本年租谷十分之三。

        五十七年。

        五十八年初,修《凤山县志》成。

        五十九年,建海东书院。冬十月朔,地大震。十二月八日,地又震,凡十余日,坏屋杀人。诏免番民银米。

        六十年夏五月,朱一贵起事冈山,破府治,总兵欧阳凯、副将许云皆死,南北俱应。一贵称中兴王,建元永和,复明制。总督满保闻报,驰赴厦门,檄南澳镇总兵蓝廷珍出兵,会水师提督施世骠伐台。六月,克鹿耳门,迫府治。一贵战不利,被禽,械至京,磔之,余党亦渐平。八月,大风坏民居,天尽赤,军民多溺死。诏蠲征谷,发帑振恤。时廷议移台镇总兵于澎湖,而设陆路副将于府治,裁水陆两中营归内地。廷珍力争不可,为书满保止之,提督姚堂亦以为言,乃罢议。特命满、汉御史各一员,岁巡台湾,察民疾苦。

        六十一年夏五月,御史吴达礼、黄叔敬至自京师。满保以沿山一带,易藏奸宄,命附山十里以内民居,勒令迁徒。自北路起至南路止,筑长城以限之,深凿濠堑,永以为界,越界者以盗贼论。廷珍复上书止之,乃饬沿山各隘立石为界,禁民深入。是年阿里山、水沙连各社番皆就抚。夏,凤山、赤山裂,火光丈余。

        雍正元年,诏曰:“台湾自古不属中国,我皇考神武远届,拓入版图,末年朱一贵倡乱,攻陷全台,诸臣夙禀方略,士卒感戴教养之恩,七日克复。

        当皇考春秋高迈,威播海外,所有立功将士,其各加等议叙。“于是增设彰化县及淡防厅,升澎湖巡检为海防同知,添置防兵,以守南北,而台湾之局势渐展矣。是年傀儡番乱,讨之。

        二年,诏蠲康熙十八年至五十年各省旧欠银米等项,给台湾换班兵丁家眷口粮。是年初,修《诸罗县志》成。

        三年,诏豁番妇丁税。

        四年初,台湾之盐,归民晒用,但征其饷,至是改为官办,归府管理。

        秋七月,水沙连番乱,兵备道吴昌祚会营讨之。

        五年,诏饬福建将弁,慎选台湾换班兵丁。巡视台湾御史尹秦奏立社田,以为番人耕种收猎之所,其余草地悉行招垦。诏可。其后复有禁占番地之令。

        时廷议以台厦道职重事繁,着汉御史兼理提督学政。

        六年,改台厦道为台湾道。台湾镇总兵王郡奏言,换班兵丁,内有识字、柁工、缭手、斗手等人请就地招募。不许。

        七年,诏给台湾戍守兵丁养赡,每年四万两。二月,山猪毛番乱,总兵王郡讨之。

        八年,诏巡视台湾御史,新旧并用。又令调台官员到任二年,该督抚另选贤能,赴台协办。半年之后,乃将旧员调回。

        九年冬十二月,大甲西社番乱,总兵吕瑞麟讨之。

        十年春三月,凤山吴福生起事,攻埤头,守备张玉战死,原任总兵王郡率军平之。六月,总督郝玉麟调吕瑞麟回府,檄王郡讨大甲西社番,平之。

        十年,诏蠲彰化县雍正八年未收正供等项,以凶番初平,稍纾民力也。

        大学士鄂尔泰奏言,台湾居民准其挈眷入台,从之。于是至者日多,皆有辟田庐长子孙之志矣。

        十一年,诏免台湾府属庄租十分之三。总督郝玉麟奏准台湾道员照镇协之例,三年报满,知府、同知、通判、知县即照参将等例,具奏升补。

        十二年,总督郝玉麟奏准调台官员逾四十无子者,准其挈眷过台。

        十三年,诏蠲各省正供及官租三分之一,以高宗登极之典也。冬十月,眉加腊番乱,副将靳光瀚、同知赵奇芳讨之。

        十二月,诸罗湾里街地大震,坏民居,恤银三千两。

        乾隆元年,诏以台湾四县丁银悉照内地之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著为例。颁书院规训。禁内地人民偷渡台湾。

        二年,诏减台湾番饷,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禁汉番通婚。

        三年,诏曰:“台地如有人民不法等事,嗣后许令武员移送地方官究治。

        如兵丁生事滋扰,许文员关会营伍责惩。如有彼此推诿者,照例罚俸一年。

        并饬令各该地方汛防员弁实力奉行,彼此按月稽查,取具并无兵民滋扰印结,转报该上司查核。如或有意徇纵,即将地方官照徇庇例议处。“二月,始设北路义胜、永胜二寨。秋,台、诸二县风灾,诏蠲丁粮。

        四年,定台湾举人会试取中之例,从御史诺穆布之奏也。建校士院。禁汉人侵垦番地。

        五年,禁台湾居民挈眷入台。初,换班兵丁例由台、诸两县官庄支发路费,至是改由福建。闰六月,大风雨,四日始息,盐水港被灾尤烈,发帑二百两以振。

        六年,巡台御史书山、张湄奏建府仓,备荒歉,从之。

        七年,诏曰:“台湾地隔重洋,一方孤寄,实为数省藩篱,最为紧要。虽素称产米之区,迩来生齿倍繁,土不加辟,偶因雨泽愆期,米价即便昂贵。盖缘拨运四府及各营兵饷之外,内地采买既多,并商船所带,每年不下四五十万。又南北各港来台小船,巧借失风名色,私装米谷,透越内地。彼处概给失风船照,奸民恃为护符,运载遂无底止。且游手之徒,乘机偷渡来台,莫可究诘。闻此项人等,俱从厦门所辖之曾厝??、白石头、大担、南山边、刘武店,及金门之料罗、金龟尾、安海、东石等处小口下船。一经放洋,不由鹿耳门入口,任风所之,但得片土,即将人口登岸,其船远掉而去,愚民多受其害。况台湾惟借鹿耳门为门户,稽查出入。今任游匪潜行往来,海道便熟,将鹿耳门亦难恃其险要,殊非慎重海疆之意。朕所闻如此,着该督抚严饬所属文武官弁,将以上各弊,一一留心清查。并于汛口防范周密,不使疏纵,庶民番不至缺食,港路亦可肃清。该部可传谕知之。”

        八年,定淡水商船之数。

        九年,诏禁武员建置官庄。改台湾田园之税。

        十年秋八月,澎湖风灾,诏发内帑六百以振。九月,诏曰:“闽省丙寅年地丁钱粮已全行蠲免。惟是台湾附属一厅四县地亩额粮,向不编征银两,历系征收粟谷。今内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台湾地亩因其编征本色,不得一体邀免,非联普遍加恩之意。着将台湾府属一厅四县丙寅年额征供粟一十六万余石,全数蠲免。”

        十一年,诏准台湾人民挈眷入台。

        十二年,诏以台湾丁银配入钱粮完纳。

        十三年。

        十四年秋七月,大雨,水,台湾县属田园多陷。

        十五年秋七月,大雨,水。八月,大风,碎船坏屋,知府方邦基溺于南日。移淡水九里坌巡检于新庄。

        十六年。

        十七年,定台湾监察御史巡视之例。以台湾道兼理提督学政。夏六月,地震。秋七月,大风挟火而行,草木尽焦。文庙棂星门圯。

        十八年,诏免台、凤、彰三县十五年被水田赋。秋八月,大风损禾。

        十九年夏四月,淡水地大震,毛少翁社陷为水。九月,诸罗大风,损禾,诏缓征粟,发仓振济。

        二十年,诏免诸罗县十五年被水田赋。

        二十一年。

        二十二年年十二月,澎湖大风,哨船多没。

        二十三年,诏废通事社丁之例,禁私垦。冬十月,诸罗大风雨三日,晚稻多损,诏缓征粟。二十四年,移淡水都司于艋披。 建玉峰、白沙两书院。

        台湾县知县夏瑚以内地人民客死台湾,未得归葬,倡捐义款,代运其柩至厦,以交亲属,时人称为善政二十五年,诏许台湾居民携眷同住。二十六年,移新港巡检于斗六。二十七年,诏免淡水厅二十四年划出界外园赋。二十八年,建明志书院。二十九年,诏禁福建人士入台冒籍考试,从御史李宜青之奏也。

        三十年秋九月,大风碎船。三十一年,始设鹿港同知,以理民番交涉事务。

        秋八月。大风碎船。三十二年。三十三年,漳人吴汉生入垦蛤仔难。三十四年。三十五年春正月十三日,府治枋桥头火,雨水沃之不熄。十五夜,真武庙前又火,毁屋百馀。九月,台湾黄教起事,平之。三十六年,诏蠲台湾府属额征供粟一十六万馀石。三十七年秋七月,大水。彗星见。三十八年。三十九年。四十年。四十一年冬十一月,地大震,诸罗尤烈,坏屋杀人。四十二年。四十三年,诏免台、凤二县被水田赋。四十四年。四十五年,诏蠲台湾府属额征供粟。

        四十六年。

        四十七年,淡水、彰化漳、泉籍民分类械斗,巡抚雅德奏闻。诏曰:“此等匪徒聚众械斗,案情重大,该镇道一经闻信,即应带领兵役,亲赴该处,严行查办。乃仅派委副将知府前往,而雅德亦无饬行之语,殊属非是。该镇金蟾桂、该道穆和蔺一并交部,严加议处。”

        四十八年初,漳、泉械斗,至是抄封乱首之业。

        四十九年,诏开鹿港通商。秋八月,大风雨,坏屋碎船。

        五十年。

        五十一年,定武弁更代之例。冬十一月,彰化林爽文起事,破邑治,知府孙景燧、理番同知长庚、摄县事刘亨基、都司王宗武等死之,遂陷诸罗,略淡水。凤山庄大田亦起应,府治戒严。

        五十二年春正月,福建陆路提督黄仕简、水师提督任承恩以师至台,观望不进。十月。诏以协办大学士福康安领侍卫内大臣海兰察率满汉弁兵赴台。

        遂复彰化,俘爽文、大田,南北俱平。

        五十三年,诏颁屯丁之制。春二月,淡水大雨雪,饥,斗米千钱。

        五十四年。

        五十五年,诏蠲台湾供粟,照内地之例,三年匀免。设新庄县丞。夏六月,大风雨,挟火以行,满天尽赤,毁屋碎船,澎湖尤烈。

        五十六年秋八月,波兰人麦礼荷斯奇至台东,谋辟地。

        五十七年,诏开八里坌通商。夏六月,郡治地震。翼日,嘉义大震,继之以火,死者百数十人。

        五十八年。

        五十九年。

        六十年春三月,彰化陈周全起事,北路同知朱慧昌、鹿港营游击曾绍龙、副将张无咎、署知县朱澜等均死,总兵哈当阿以兵平之。七月,淡水大水。

        嘉庆元年秋,大风雨,晚稻多损,诏曰:“台湾地临海洋,飓风常有。

        此次风势猛烈,致损禾稻,刮倒房屋,压毙人口,殊堪悯恻。哈当阿等务当查明成灾分数,应行蠲缓之处,据实奏明办理。其坍塌民房,照例给与修费。

        总期使得其所,不可靳费。所有应需赈恤银两,即于藩库内拨解,以资接济。

        至台湾全借晚收,以资口食,今猝被飓风,粮价未免增长,此或由朕政事有阙,或愚民等平日不能共敦淳厚,感召祥和,致有此灾。此时断不可稍存怨尤之念,惟当省过学淳。且风灾过后,勤于耕种,来春仍可稔收,尤当及时力作,不可稍有怠惰。再福、兴、漳、泉四府,夙借台米接济,今台湾既被风灾,目下仅堪自给,明岁春收后,或米谷充盈,可以运售内地,固属甚善。

        倘无余米可运,当于各属丰收之处,豫为筹备。并劝令百姓等撙节衣食,家有储蓄,不可再将米谷酿酒花费,致鲜蓄藏,豫为明岁之备。有无相通,随时运贩,以期民食有资,方为妥善。“于是拨解藩库二十万两分恤,并留应运内地兵谷三万四千馀石,以备振粜。漳人吴沙入垦蛤仔难,至者日多。

        二年,淡水杨兆谋起事,知府遇昌、同知李明心诛之。

        三年。

        四年,诏蠲乾隆六十年以前未纳正供。

        五年冬十月,诏禁天地会及分类械斗。

        六年。

        七年春,小刀会白启谋起事,诛之。

        八年夏六月,海寇蔡牵犯鹿耳门,诏以福建水师提督长庚平之,自是叠犯台湾。

        九年,彰化社番土目潘贤文率族至蛤仔难,与汉人争地。

        十年夏四月,蔡牵复犯淡水。十一月,入踞鹿耳门,山贼吴淮泗、洪老四应之。十二月,陷凤山,府治戒严。

        十一年春二月,淡水、漳泉械斗,巡道庆保平之。蔡牵攻蛤仔难,败走。

        已而朱?逡喾杆瞻模?海上?m扰,至十四年八月乃平。诏曰:“台湾所属各地方,兹因蔡牵肆逆,间被滋扰,现在官兵云集,即日歼除。惟念贼氛所至,小民耕种,未免失时,深为??念。着该督抚查明被贼蹂躏地方,将本年应征地丁钱粮,概行蠲免,以示朕轸念海隅黎庶之至意。”

        十二年,淡水增建义仓。

        十三年,设水师游击于艋披,兼管水陆弁兵。

        十四年夏五月,诏曰:“噶玛兰田土膏逆,米价较贱,民番流寓日多,若不官为经理,必致滋生事端。现在检查户口,漳人四万二千五百馀丁,泉人二百五十馀丁,粤人一百四十馀丁,又有生熟各番杂处其中。该处居民大半漳人,以强凌弱,势所不免。必须有所钤制,方可相安无事。其未垦荒埔,查明地界,某处令某籍人民开垦,某处某社番耕作,尤须分划公平,以杜争端。至所设官职,应视其地方之广狭,酌量议添,或建为一邑,或设为分防厅镇。俱无不可。唯台湾??处海外,诸务废弛,今方维甸到彼,于地方营伍,力加整顿,酌改章程。若地方官谨守奉行,自可渐有起色,第恐日久生懈。且该处俱系漳、泉民人杂处,素性强悍,总须时有大员前往巡阅,使知儆畏。

        嗣后福建总督将军,每隔三年,轮赴台湾巡查一次,用资弹压。”是月,淡水漳、粤与泉分类械斗,知府杨廷理平之。

        十五年春三月,总督方维甸至台湾。四月,奏请收入噶玛兰,许之。越二年乃设噶玛兰厅。

        十六年初,台湾岁运福建兵眷米谷,至是积滞,总督汪志伊奏请雇船自运。夏六月,淡水高夔起事,平之。十八夜,凤山东港海中发火,既而大风,火从小琉球屿来,居民惶恐,热气蒸人,数刻乃退,木叶尽焦。

        十七年春二月,澎湖饥,诏命镇道发帑振恤。

        十八年,诏禁阿片烟入口,犯者按律治罪。秋七月,澎湖大风,海水骤涨五尺馀,坏屋覆船。

        十九年春正月,诏曰:“闽省牌甲保长,所有缉??人犯,催征钱粮,此后毋庸再派管理。至稽查户口,即当予以纠察之权。三年之后,果有成效,加以奖赏。其怠玩者,随时革究。而畲民、熟番,久与齐民无异,自当一律办理。”

        二十年秋九月,地大震,淡水尤烈,匝月不止。十二月,淡水雨雪,坚冰寸馀。

        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于大甲。

        二十二年,淡水始建学宫。移彰化训导于竹堑。八月,澎湖大风。

        二十三年,彰化知县杨桂森议罢台运,省议不可。三月,郡治天后宫火。

        二十四年。

        二十五年,海寇卢天赐犯沪尾,游击李天华逐之,受伤死。夏,淡水大旱。秋疫。

        道光元年夏四月,海寇林乌兴犯??尾,逐之。

        二年夏六月,大风雨。七月,又大雨,曾文溪决,泥积台江,遂成平陆。

        三年春正月,地大震。七月,噶玛兰匠首林泳春谋乱,水师提督许松年平之。八月,彗星见于东南,而气冲西北,越年春乃灭。九月,北路理番同知邓传安入埔里社,议开设。十一月,诏曰:“台湾噶玛兰自嘉庆十六年奏准开辟后,委员勘丈,共田园七千五十甲零。原议每田一甲征租六石,每园一甲征租四石,经户部议驳,行令查照叛产成案,分别征收。迄今额征科则尚未议定,十七年后,陆续起征之租,俱未入册报销。兹据该督等查明,前次委员系用绳牵丈,核算户口约计,实在开垦五千七百馀甲,内原垦田地尚属有收,续垦田园率皆硗薄。且甫经开垦,尚须农民自费工本。兼之土沙浮??,溪水泛溢,实系限于地势,不能分则定赋。至官地荒田由民升垦,亦与叛产不同。此时不特租额不能议加,即亩分尚有缺短,如照部议增租,民力实有难支。着照该督所请,噶玛兰田园截至本年为止,除水冲沙压不计外,再行确实覆勘,垦熟田园实有若干,按地土之肥瘠,定租额之多寡。该督等即饬该道府督同委员,会同该厅履亩勘丈,取造册结报升。其历年租谷,即造册报部核销,毋许丝毫隐匿。如所垦田地将来渐就丰逆,即随时加议租额,以昭核实。”

        四年夏五月,福建巡抚孙尔?手撂ㄍ澹?议开埔里社。十月,命台湾道兼管水陆营兵。十一月,诏改台湾班兵更戍之例,以艋披营游击为参将。

        五年秋七月,诏曰:“台湾向系漳、泉、粤三籍人民分庄居住,上年匪徒许尚等纠众滋事,即有游民从中煽诱。兹据赵慎畛等奏请清庄之法,着照所请。嗣后台湾地方,如有面生可疑无亲属相依者,该庄头人立即禀报地方官,审明籍贯,照例逐令过水刺字,递回原籍安插,毋许复令偷渡。其投充水夫者,亦令夫头查明,果系诚实安分,具结准充,如来历不明,及好勇斗很之徒,俱报明本管官,一律逐回原籍。并饬漳、泉府厅县,如遇递解游民到境,即责乡耆等严行管束。”

        六年夏五月,淡水闽、粤分类械斗,山贼黄斗奶导生番掠中港,总督孙尔?手撂ㄍ澹?以兵平之。十二月,诏曰:“台湾所属系闽、粤两籍居住,闽、粤、漳、泉各分气类,每因械斗滋事。此次惩创之后,该督议立章程,以期永靖,着照所请。嗣后该地方官慎选总董,责成约束子弟。如积久著有成效,量予奖励,倘纵容滋事,即应严办。遇有不法匪徒潜匿,责令总董传送究治,务期锄暴安良。至于风俗之淳浇,尤视厅县之能否。其贪黩严酷者,固难姑容,而因循姑息者,亦难资整顿。该督即率同司道秉公访察,将疲筝不振之员,即行澄汰。如该管道、府有意徇庇,据实参劾。”冬,筑淡水城。

        七年,裁镇标左右两营。

        八年。陈集成公司始垦大????之地。

        九年。

        十年,诏禁各省种卖阿片,从闽浙总督孙尔?手?奏也。犯者照兴贩阿片烟之例,发近边充军。为从,杖一百,徒三年。秋八月,噶玛兰挑夫械斗,平之。

        十一年,淡水同知娄云颁保甲庄规。

        十二年,诏缓澎湖杂项。秋八月,大风雨,近海田庐多没。闰九月,嘉义张丙起事,凤山亦乱。十一月,福建陆路提督马济胜以兵平之。

        十三年秋七月,诏曰:“朕勤恤民隐,惟日孜孜,总其成于上,而分其任于督抚。为大吏者果能体朕之心为心,以民之事为事,正己率属,贤者知所劝,不肖者知所惩,吏治自日臻上理。上年台湾逆匪张丙等滋事,其始因抢米起衅,径吴赞牵控张丙,该县不办包米,转出赏格查??张丙。其陈辨因抢牛起衅,攻打粤庄,事本细微。若得一良有司秉公办理,自可息争。乃邵用之不协舆情,吕志恒果于自用,遂致戕官攻城,竟同负隅之势。及讯明该逆因何造反,咸称地方官办事不公。虽系一面之词,如果循声卓著,该逆等何能藉口。总兵刘廷斌训练不勤,营伍废弛,该道平庆虽操守尚好,而不能防患未然,咎无可道,俱交部严加议处。总督为特简大员,文武俱归统辖。

        若使孙尔?势渖砩性冢?朕必加以惩处,不少宽贷。姑念该逆等尚未僭据城邑,邵用之等亦无贪婪劣迹,从宽免议。嗣后督抚大吏必须以察吏安民为当务之急,遇有不肖官吏,破除情面,立即参劾,勿稍瞻徇。若再因循疲玩,酿成大患,劳师动众,误国殃民,朕必从重治罪,毋谓训诫之不早也。“八月,淡水漳、泉械斗,平之。

        十四年,筑后垅城,为械斗也。

        十五年,诏蠲十年以前未纳正供。

        十六年。

        十七年,诏禁纹银出洋。建文甲书院。

        十八年。

        十九年,诏曰:“朕因阿片烟流毒传染日深,已成锢习,若不及早为民除害,伊于胡底?现在廷臣遵旨会议严禁章程,已颁发各直省遵行矣。该官民人等咸??王章,迁善改过,自不难湔洗旧习,革除前非,共享全生之乐,藉免刑戮之加。即各地方官亦必??遵新例,认真查办,悔过者予以自新,怙恶者不令??免。但积习相沿,已非一日,若数月之间遽使各省一律肃清,恐不免有讳饰等弊。故予限一年六个月,俾查??不致遣漏,而改悔亦不甚难。

        及至限满,仍复藐法,是该军民等自外生成,无可顾惜,置之重典,尚复何词?此朕爱民之心,先德后威,中外所共睹也。惟官民人等皆朕赤子,既欲卫其生而除害,不能不视其死而垂怜。况法立如山,再三申谕,将来限满后,再犯者难邀宽典,联甚悯焉。着各直省大吏趁此儆动之机,振刷精神,认真查办,务使贩吃各犯悉数破案,照例惩创。此时限内多获一人,则将来限外多贷一命,切勿因循懈怠,视为具文。倘该地方官等姑息养奸,锄莠不尽,日后身罹重典,乞贷无从,是该大吏以民命为轻,朕亦断不宽恕也,??之!”

        时姚莹任台湾道,遵旨严办,犯者刑,再犯死。

        二十年冬十月,地大震,嘉义山崩。

        二十一年秋七月,英舰窥鸡笼,自是游弋沿海,总兵达洪阿、兵备道姚莹共筹战守,辄却之。十二月,诏曰:“前据达洪阿等奏,英人滋扰台郡,官兵击沉船只,夺获器械,并擒斩洋匪多名。当有谕旨令该总兵等严饬在事文武,添派兵勇,严密防范,并谕令王得禄移驻台湾,协同剿办。嗣因日久未据续报,复谕令怡良等确探驰奏,迄今又将匝月,朕心实深??念。台湾为闽海要区,向为英人垂涎之地。此次驶入船只,复经该总兵等歼剿,难保无匪船闯入,冀图报复。现据奕山等奏,英人有遣人回国添调兵船,于明春滋扰台湾之语。该总兵等接奉前旨后,于一切堵剿机宜,自宜先事预筹妥洽。

        现在情形若何,有无续来滋扰?万一英人大队复来,该处驻守弁兵及召募义勇是否足资抵御,其如何定谋决策,层层布置,可操必胜之权。著达洪阿会同王得禄悉心定议,一并会衔具奏,并著怡良等密速确探现在情形,据实奏闻。“给事中朱成烈奏开台湾番地,于是议垦埔里社。

        二十二年春二月,英船复犯大安港,却之。三月,莫乌匪艇犯堑南各港。

        夏,淡水大有年。

        二十三年,全台正供改征折色。自归清后,至是汉番凡二百五十万人。

        二十四年夏四月,台湾县以征折色故,保西里人??变,诏逮知县阎忻治罪。

        二十五年,诏蠲未完正供。

        二十六年冬,淡水大有年。

        二十七年夏四月,福建总督刘韵珂至台湾,巡视埔里社,奏请收入版图,廷议不许。台湾县钟阿三、邹戆狗、洪纪等以次谋乱,诛之。

        二十八年,徐宗?秩窝驳溃?整吏治,议募兵,振士风,理屯务,多所更作。

        二十九年。

        三十年夏六月,淡水大水,澎湖灾,官民办振,下旨嘉奖。

        咸丰元年春三月,澎湖大灾,镇道会商抚恤,拨款五千两以振。诏命福建督抚分别办理,应征地种船网等税,缓至二十年秋后带征,以纾民力。十月,复诏曰:“本年台湾澎湖厅属被风,业经降旨,分别缓征抚恤,小民谅可不致失所。惟念来春青黄不接之时,民力未免拮据,着传谕该督抚等,体察情形,如有应行接济之处,即查明据实覆奏,务于封印前奏到,候朕于新正降旨加恩。”西洋轮船始来??尾、鸡笼互市,照例纳税。

        二年夏六月,澎湖大风,台湾乡试之船溺于草屿。

        三年夏四月,凤山林恭起事,陷县治,围城府,已而噶玛兰吴磋亦起事,次第平之。五月,大屯山鸣三昼夜。六月,大风雨。淡水漳、泉分类械斗。

        铸咸丰钱。

        四年春正月,淡水闽、粤分类械斗。四月,海寇黄位入据鸡笼,平之。

        美国水师提督彼理来游。

        五年,械斗未息,枋桥、房里各筑城。十二月,淡水雨雹。

        六年。

        七年春正月,淡水大雪。

        八年,黄位又犯鸡笼。英人始订约采脑。

        九年。

        十年,开??尾、鸡笼、安平、旗后为商埠,从八年英、法之约也。普国兵船爱尔比至琅■,为生番所阻,开炮击之。八月,澎湖大风,下徇雨,坏屋覆船。

        十一年,设全台厘金局,归兵备道管理。

        同治元年春正月,地大震。三月,彰化戴潮春起事,陷县城,兵备道孔昭慈死之。嗣围嘉义,攻大甲,全台?m扰。五月十一日,复大震,坏屋杀人。

        六月,以??尾海关归总税务司管辖。十月,颁全台团练之制。诏蠲咸丰九年以前未征正供。

        二年冬十月,新任台湾兵备道丁曰健以兵至竹堑。十一月,福建陆路提督林文察亦至,遂复彰化,斩潮春,馀党渐平。诏开淡水采矿之禁。

        三年,福州税务司议准洋人开采鸡笼之煤,许之。淡水人民争垦南雅之地。

        四年春三月,诏曰:“漳州贼匪未平,深恐勾结渡台,为入海之计,着曾元福、丁曰健仍遵前旨,于海口要隘妥筹防范,毋令阑入台地。”英人德克于淡水鼓励种茶,自是茶业大兴。偷敦长老教会始派牧师至府治传教。

        五年,移新庄县丞于艋披。 英舰鲁雾至琅■,为生番所击。四月,淡水大疫。十一月,噶玛兰、罗东分类械斗,平之。

        六年,美船那威至琅■,为生番所击,合兵讨之,许洋人入内地采脑。

        十一月,地大震。淡水大水,坏屋杀人。

        七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奏请裁兵加饷,诏可。于是存兵七千七百馀名,设道标营。布?c制,归兵备道管辖。英人米里沙谋垦南澳之地。

        八年秋九月,英兵夜袭安平,水师副将江国珍死之。

        九年,始设通商总局,征茶脑厘金及鸡笼煤厘。

        十年,日本琉球藩民遭风至琅■,为生番所杀。秋八月,大风,船舶多碎。

        十一年,坎拿太长老教会始派牧师至淡水传教。

        十二年,日本以全权大使至北京,请讨生番,不成。

        十三年,日本以军讨生番,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事平,奏开番地移驻巡抚,筹划善后事宜。设团练总局。十月,诏建明延平郡王邓成功祠,追谥忠节,以明季诸臣百十四人配,从台湾人之请也。

        光绪元年春,设台北府,改淡水厅为新竹,噶玛兰厅为宜兰县,增设恒春、淡水两县。以南路同知驻卑南,北路同知为中路,驻埔里社,各加抚民,以理番政。令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开人民渡台入山之禁,从钦差大臣沈葆桢之请也。三月,讨狮头社番。北路统领罗大春通道至奇莱。宜兰西皮、福禄两党相斗,平之。

        二年春,太鲁阁番乱,讨之。四月,澎湖大风。十二月,福建巡抚丁日昌巡视台湾。

        三年春,日昌奏豁台湾杂税。五月,恒春知县周有基查勘红头屿,收入版图。奇密社番乱,讨之。六月,台南旋风,所过之处,屋瓦尽撤。冬,建埔里社厅城。

        四年春,澎湖大风,通判蔡祥麟请振。秋,台东加礼宛、阿眉两番乱,讨之。

        五年冬十月,福建巡抚勒方??巡视台湾。建淡水县儒学。

        六年,建台北府儒学及登瀛书院。

        七年春,福建巡抚岑毓英巡视台湾。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议移台湾道府一缺于彰化县辖。建大甲溪桥,费款二十万元。六月,台南哥老会员谋起事,获首谋者二人,皆武弁也,杀之。八月,台南府治大火。澎湖凶,官民振之。

        八年春,旗后拟建行台并电报公所。九月,兵备道刘?H委员查勘新开道路及抚番事宜。

        九年,筑炮台于西屿。夏五月,台南府治大火。法越事起,诏命各省筹办防务。兵备道刘?H以台湾孤悬海外,为七省藩篱,防务最关紧要。而筹防之难,又较各边省为尤甚,外则四面环海,周围约三千馀里,无险可扼,内则中亘丛山,横纵约二千里,生番?看ΑR榛?全台为五路,酌派五军,分其责成。并办水陆团练,筹款募兵,以为战备。

        十年夏五月,以直隶陆路提督一等男刘铭传任福建巡抚,治军台湾。夏大疫,兵民多死。六月,法舰犯基隆,复犯??尾,均击退之。八月,法军据基隆,铭传退驻台北,法军遂封禁沿海。

        十一年春二月,法舰攻澎湖,入据妈宫澳。三月,和议成,铭传奏请专驻台湾筹办善后。四月,澎湖复大疫,耕牛多毙。九月,诏曰:“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著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务,即著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抚详细筹议,奏明办理。”于是铭传为巡抚,兼理学政。置布政使司,设支应局、械器局、营务处、电报总局,颁行保甲制度。九月,马莱社番乱,讨之。

        十二年春正月,大????番乱,铭传自将讨之。二月,闽浙总督杨昌?F巡视台湾。三月,诏曰:“闽、台防务关系紧要,该督抚等商办一切,务当和衷共济,不分畛域,力顾大局。上年谕令该督抚等会议台湾改设各事宜,并著一并妥议,毋稍迟延。”升澎湖副将为水师总兵,归台湾巡抚就近节制。

        四月,铭传至福州,与昌?F合奏改设事宜。五月,奏请清赋。六月,奏设抚垦总局,以太常寺少卿林维源为全台帮办抚垦大臣。设善后、法审、官医、伐木各局。九月,竹头角番乱,讨之。于是设置隘勇,改革屯政,从事抚垦。

        十三年,建台湾巡抚衙门。移北路协营于埔里社,驻副将。定大稻埕为外国人商埠。五月,奏设铁路,议自基隆至恒春。设厘金、招商、清道、樟脑、磺油各局,开西学堂、番学堂、电报学堂。改筑澎湖、基隆炮台,以整剔军务。八月,阿冷番乱,讨之。

        十四年,设台湾府,领台湾、彰化、云林、苗栗四县。改前台湾府为台南府,台湾县为安平县。升台东厅为直隶州,基隆通判为海防同知。建藩库,颁行邮政。设煤务局于八堵,以候补道张席珍督办,投费四十馀万两,内外臣工多所嫉忌,而台湾绅士亦肆为蜚语。七月,铭传革职留任。八月,清赋毕。彰化施九缎以丈费故,纠众围城,平之。卑南番乱,讨之。

        十五年春,建台湾府考棚,各县多建儒学,铭传自勺岁试。十一月,大????番乱,讨之。

        十六年春正月,苏澳番乱,铭传自将平之。二月,日本驻福州领事上野专一来台考察,归著一论,谓台湾物产之富,矿产之丰,一切日用之物无所不备,诚天与之宝库也。然以台湾政治因循姑息,货置于地,坐而不取,宁不可惜。若以东洋政策而论,则台湾之将来,日本人不可不为之注意也。已而上海英领事亦来。三月,分戍各军。九月,始铸银圆。饬各县添设义塾。

        十月,铭传以病奏请辞职,命布政使沈应奎署理,而台湾筹设两道、四府、二直隶州、十二县之议,至是而止。

        十七年春正月,以邵友濂任巡抚,新政尽废。设通志局。秋,大????五指山番乱,讨之。

        十八年,建钦差行台于台北。六月,射不力番乱,讨之。

        十九年,建明志书院。澎湖凶,通判朱上泮重建义仓。

        二十年,以台北为省会,设南雅厅。三月,朝鲜事起,台湾戒严,以布政使唐景崧署巡抚。

    • 家园 卷四 独立纪

      卷四 独立纪

        光绪二十一年夏五月朔,台湾人民自立为民主国,奉巡抚唐景崧为大总统。

        初,朝鲜事起,沿海戒严,清廷以台湾为海疆重地,命巡抚邵友濂筹防务。友濂文吏也,不知兵,复以在籍太仆寺正卿林维源为会办。维源淡水人,家巨富。既又命福建水师提督杨岐珍、南澳镇总兵刘永福为帮办,各带勇渡台。二十年秋七月,永福率广勇二营至台南。八月,岐珍亦率十营入台北,皆新募未练者。友濂檄提督张兆连统十三营驻基隆。基隆为台北门户,炮台在焉。道员林朝栋统台勇守狮球岭,以固台北之隘。提督李本清统七营驻沪尾,嗣以廖得胜代之,而台南悉委永福调度。部署方定,友濂辞职去,以布政使唐景崧署巡抚。景崧亦文吏,无远略。澎湖为台之附庸,群岛错立,防守维艰。总兵周镇邦率练勇八营驻防,复命候补知府朱上泮以四营协守,分汛水陆雷队,警备沿岸。当是时,清军叠败,诏命永福北上,不行。已而威海、旅顺次第失守,台湾亦岌岌可危。二十一年春正月,景崧奏曰:“台湾戒严以来,增防设备,一切情形,业经前抚臣邵友濂奏明在案。维日人今虽鸱张北洋,而其志未尝一日忘台湾,时时游弋,测探海道,故台湾防备无异临敌。而台南海上,霜降以后,波浪平静,澎湖亦形势俱重。恒春县辖自大港口至凤山枋??,百有余里,前时日人曾盘踞半载,熟悉地理,汉奸尚有存者。而该处未设炮台,且防营单薄,深恐敌兵乘虚上陆,故加意防御。帮办台湾防务南澳镇总兵官刘永福与台湾镇总兵官万国本俱驻台南府城,遥制恒春。诚恐鞭长莫及,故以万国本专备安平旗后一带沿岸,刘永福专备凤山东港以至恒春,两镇臣相距仅百余里,事机仍足互商,各勒部曲,以专责成。

        唯刘永福仅带两营,似不足以为布置,乃急派委员至广东,添募四营。而恒春东港现在防营,悉归节制,以一事权,汰其疲弱,以济新募之饷。此则南路续办防务之情形也。夫争台湾者必争澎湖,盖以澎湖可泊兵船,以为根据。

        若我不能保澎湖,则台湾陷于孤立,其势难守。而澎湖之妈宫、西屿,互相对峙,中隔海程二十里,最为扼要,现在练勇仅有八营,断难兼顾。因派候补知府朱上泮带勇四营并炮队前往协防,又设水陆雷队,分处要地。唯该处素乏米薪,一切粮饷军装,必须及时储备,妥为接济。现已竭力运往,俾无缺用。此则澎湖续办防务之情形也。台中为南北之枢纽,民情本易动摇,从来分扎勇营,仅以弹压地方,故以今日形势而观,必有坚整之兵,方足以扼守海口。兹将现在四营,汰弱补强,大加整顿。即调福建候补道员杨汝翼为统领,壁垒一新,以壮中权声势。此则中路续办防务之情形也。然兵船既少,物力又艰,措置颇难,筹维两月,方能就绪。而基隆、沪尾尤为台北之门户,臣与提臣杨岐珍每事会商,鼓舞士气,固结人心,以整防务。伏思台北港口纷歧,防营虽多,分布尚弱。又以财力有限,不能远图。炮台未密,军械未精,目前猝难增易,自应随时随力,妥为设备。唯勿惜有形之财,以糜无形之财,勿损平时之备,以劳临时之备,此则微臣之所不敢出者也。“

        二月十九日,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海军中将伊东钓亨率兵舰七艘、运船五艘破浪而来,陆军大佐比志岛义辉亦率步兵三千自佐世保而南,至澎湖。

        二十七日早,以第一游击队突入猴角。拱北炮台见之,发炮击,伤两舰。而日军别以小艇上岸,遂占尖山,再进太武山,后队继至,遂踞焉。朱上泮闻警,率定海营兵五百进战,至太武社,前队奋登。日军以炮御,不能进。本队复至,鏖战数时,乃退。越日黎明,日军攻大城山,别以一队击拱北炮台,清军退于妈宫城外。先是,高千穗舰长海军少佐丹治宽雄率陆战队二百四十名,携机关炮三门,潜入龙门港,据拱北炮台之南,以扼圆顶归路。既败清军,乘胜攻城,城兵溃,及午而陷。二十九日,日军以炮击西屿,都司刘忠良死焉。遂搜猪母水村,守备郭俊山等率所部降。上泮败后,乘渔舟走台南。

        景崧怒,欲斩之。当是时,北洋清军迭次败绩,诏以北洋大臣肃毅伯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东渡议和,子经芳辅之。日廷以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为全权,会于马关春帆楼,提议六款,索割辽东、台湾。鸿章争之,谈论数日,许之。告博文曰:“台湾人民如不愿从,授受之际,恐生事变,当与中国无涉。”对曰:“此我国之责也。”鸿章又曰:“台民素称难治,聚众戕官,视为常事。今闻割台之信,经已鼓噪,誓不易主。”曰:“贵国但将治权让出,则治台之事,我国任之。”鸿章曰:“台湾官绅交涉事件纷繁,应于换约后六个月方可授受。”博文以为迟,乃定两月,而割台之约成。

        三月二十三日,各签草约。其第二款曰:“清国将台湾全岛及附属各岛屿,又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永远让与日本。”又第五款曰:“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清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于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当是时,台湾举人会试在北京,闻耗,上书都察院,力争不可。而台湾绅民亦电奏曰:“割地议和,全台震骇。自闻警以来,台民慨输饷械,固亦无负列圣深仁厚泽,二百余年之养人心正士气,正为我皇上今日之用,何忍一朝弃之。

        全台非澎湖之比,何至不能一战。臣桑梓之地,义与存亡,愿与抚臣誓死守御。若战而不胜,待臣等死后,再言割地。皇上亦可上对列祖,下对兆民也。“

        不报,诏饬守土官撤回。景崧即电刘永福,询去就。复曰:“与台存亡。”

        而独立之议成,镇、道、府、县各纳印去,提督杨岐珍亦率所部归厦门。先是,巡抚王之春聘俄,道次巴黎,南洋大臣张之洞命以台湾质诸法,则法出有辞。未成,又欲以让诸英,请主和局,密授其意于上海税务司转商英领事,遂达英政府。驻英公使龚照瑗亦见外务大臣,告以故。外务大臣谢之曰:“此非本大臣之忘情于贵国也,亦非敝国之却地以示廉也。贵国惘惘而赠之,敝国昧昧而受之,于英无利,于华有害,是以辞也。”故当俄、德、法阻割辽东之时,而英特居局外也。

        初二日,绅士丘逢甲率人民等公上大总统之章,景崧受之,建无永清,旗用蓝地黄虎。以兵部主事丘逢甲为义勇统领,礼部主事李秉瑞为军务大臣,刑部主事俞明震为内务大臣,副将陈季同为外务大臣,道员姚文栋为游说使,使诣北京,陈建国情形。设议院,集绅士为议员,众举林维源为议长。辞不就,余亦不出,唯拔贡陈云林、?[生洪文光、街董白其祥数人就职,以议军国大事。于是布告全台,照会各国领事,并为檄内外曰:“我台湾隶大清版图二百余年,近改行省,风会大开,俨然雄峙东南矣。乃上年日本肇衅,遂至失和,朝廷保兵恤民,遣使行成,日本要索台湾,竟有割台之款,事出意外。闻信之日,绅民愤恨,哭声震天,虽经唐抚帅电奏迭争,并请代台绅民两次电奏,恳求改约,内外臣工,俱抱不平,争者甚众。无如势难挽回,绅民复乞援于英国,英泥局外之例,置之不理。又求唐抚帅电奏,恳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商请俄、法、德三大国,并阻割台,均无成议。呜呼惨矣!查全台前后山二千余里,生灵千万,打牲防番,家有火器,敢战之士,一呼百万,又有防军四万人,岂甘俯首事仇。今已无天可吁,无人肯援,台民惟有自主,推拥贤者,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国,作何办理。倘日本具有天良,不忍相强,台民亦愿顾全和局,与以利益。惟台湾土地政令非他人所能干预,设以干戈从事,台民惟集万众御之,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所望奇材异能,奋袂东渡,佐创世界,共立勋名。至于饷银军械,目前尽可支持,将来不能不借贷内地。不日即在上海、广州及南洋一带埠头开设公司,订立章程,广筹集款。台民不幸至此,义愤之伦,谅必慨为?柚?,泄敷天之恨,救孤岛之危。并再布告海外各国,如肯认台湾自立,公同卫助,所有台湾金矿、煤矿,以及可垦田可建屋之地,一概租与开辟,均沾利益。

        考公法让地为绅士不允,其约遂废。海邦有案可援,如各国仗义公断,能以台湾归还中国,台民亦愿以台湾所有利益报之。台民皆籍闽、粤,凡闽、粤人在外洋者,均望垂念乡谊。富者挟赀渡台,台能庇之,绝不欺凌。贫者歇业渡台,既可谋生,兼同泄愤。此非台民无理倔强,实因未战而割全省,为中外千古未有之奇变。台民欲尽弃其田里,则内渡后无家可依。欲隐忍偷生,实无颜以对天下,因此槌胸泣血,万众一心,誓同死守。倘中国豪杰及海外各国能哀怜之,慨然相助,此则全台百万生灵所痛哭待命者也。特此布告中外知之。“当是时,全台之兵,土客新旧为数三百数十营,每营三百六十人。

        景崧既驻台北,以逢甲率所部戍附近,备策应。提督张兆连驻基隆,总兵陈永隆驻沪尾,道员林朝栋率栋军驻台中,帮办防务总兵刘永福驻台南。别设团练、筹防两局,以绅士理之。以同知黎景嵩为台湾知府,俞鸿为台北知府,温培华为埔里社通判,史济道知台湾县,罗树勋知彰化,罗汝泽知云林,李?镏?苗栗,凌汝曾知淡水,王国瑞知新竹,卢自■知凤山,孙育万知嘉义,欧阳萱知恒春。又以代理安平知县忠满兼护府道之印。惟台东直隶州胡传、南雅同知宋维钊仍旧,余悉先去矣。全台岁入正杂各项,计银三百七十余万两,而藩库尚存六十余万两。然自军兴以来,糈饷浩大,旋奉部拨五十万两。

        南洋大臣张之洞奏请续拨百万两,划交驻沪援台转运局,以资接济。犹恐不足用,林维源首捐壹百万两,息借民间公款二十万两,而富商巨室倾资助军者,为数亦多。苍头特起,各备饷械。于是花翎侍卫许肇清起于鹿港,附生吴汤兴起于苗栗,徐骧、姜绍祖起于新竹,简精华起于云林。所部或千人,或数百人,皆乡里子弟愍不畏死者。而粤人吴国华、庞大斌各致其党,分乘小艇入援。部署甫定,而日军至矣。

        烟台换约之后,日廷以海军大将桦山资纪为台湾总督,而清廷亦以李经芳为委员,至台授受,闻独立,不敢登。是日会于基隆舟次,立约二条:一曰,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各通商口岸并在府、厅、县之城垒军库及官业,概让日本。二曰,台湾至福建之海底电线,他日两国政府别行商议管理。而台湾划归矣。当是时,日廷以近卫师团长能久亲王率师伐台,次中城湾,以少将东乡平八郎为海军司令官,大佐福岛安正为陆军参谋,率浪速、高千穗两舰赴淡水,就英舰询台事。炮台击之,乃驶去,游弋基隆。初六日,攻金包里,以缀台军,而第一旅团长川村景明潜出鼎底澳上陆。总兵曾喜照戍此,未战而溃。初七日,越三貂岭。景崧闻警,命吴国华率粤勇七百趣援。初八日亭午,遇于瑞芳,接战小胜。景崧复命胡连胜、陈柱波、包?殖几髀示?助战。诸弁不和,退走基隆,而日军又进矣。基隆为山海险要,炮台在焉,提督张兆连率四营,通判孙道义领二营辅之。日军以度岭之艰,持粮步行,初九夜至基隆。两军互战,各死伤,国华不能支,拔队退。兆连冒雨至,黎明吹角,列阵再战,而日舰松岛千代田、浪速、高千穗开炮击岸上,兆连被困,亲兵死伤略尽。陈得胜、曾喜照陷阵救之,得胜战死,喜照亦殊伤,炮台遂陷。

        十三日,日军以一大队迫狮球岭,台人请景崧驻八堵,为死守计。不从。

        营官李文魁驰入署,大呼曰:“狮球岭亡在旦夕,非大帅督战,诸将不用命。”

        景崧见其来,悚然立,举案上令架掷地曰:“军令俱在,好自为之!”文魁侧其首以拾,则景崧已不见矣。景崧既入,携巡抚印,奔沪尾,乘德商轮船逃。将出口,炮台开炮击之。适德兵舰泊附近,以其击己船也,亦开炮击。

        当是时,溃兵四出,劫藩库,焚抚署,土匪亦乘发,斗死者五百余人,哭声满巷,如是两昼夜,林维源、林朝栋、丘逢甲相率去。艋钾绅士李秉钧、吴联元、陈舜臣等议弹压,而无力可制,往商大稻埕李春生,请赴日军求镇抚,无敢往者。鹿港辜显荣在台北,见事急,自赴基隆,谒总督,请定乱。许之,日兵遂进。十四日夜半,至城外,城兵犹守战,黎明乃陷。十五日,川村景明入台北,以骑兵略淡水。十八日,能久亲王至。二十一日,总督桦山资纪亦至,遂开府于此,以理军民之政。

        台南既闻台北之报,议奉永福为大总统,不从。请移驻郡治,强之乃许。

        设议院于府学,以举人许献琛为议长,?[生谢鹏??、陈凤昌等为议员,郎中陈鸣锵为筹防局长。士民上书论战者项背相望,乃议防守之策。以知州刘成良统福军驻旗后炮台,提督陈罗统翊安军备四草湖,中军游击李英统镇海军备白沙墩,周明标、张占魁两营驻喜树庄,都司柯壬癸统吉林炮队,合郑超英、周得启、孔宪盈各军防安平,是为海口之防。以副将袁锡中统镇海后军驻卑南,参将吴世添统练军驻郡城,是为内地之防。其勇营则总兵谭少宗之福字前军,总兵李维义之新楚军,副将杨泗洪之镇海中军,副将吴光忠之忠字防军,都司萧三发之福军前敌,都司丘启标之台南防军,守备王德标之七星旗队,知县忠满之忠靖营,知县刘光明之左右军。其义民则进士许南英之台南团练,吴汤兴之新竹义军,林得谦之十八堡义军。于时土匪颇发,辄招抚之。各乡均办保甲,沿海亦练渔团,助守望。

        日军既得台北,徇属邑,以一军取宜兰,一军攻新竹。二十日,陷南雅,余得胜率隘勇降。夜半,义军猝至,伏险以击。坊城队退据娘仔坑,而围之愈急,弹尽粮罄,死者过半,得援始免。其取宜兰者,以二十一日至头围,二十九日入县治。

        闰月朔,日军至凤山溪,义军要击之,战至暮,新竹遂陷。大小凡二十余战,北埔富民姜绍祖死焉。

        初三日薄暮,日舰二艘窥安平,傍英、德兵船停泊,炮台击之,乃北去。

        十二日,桦山资纪介英人移书永福解兵,书曰:“自从客岁?k兵以来,我军?B战?B胜,贵国简使议和,订约数款,台湾及澎湖列岛,皆为贵国所割让。授受之后,本总督开府台北,抚绥民庶,整理庶务,凡百就绪。迩闻阁下尚踞台南,慢弄兵戈,适会全局莫定之运,独以无援之孤军,防守边陬之危城,大势之不可为,不待知者而知矣。阁下雄才大略,精通公法,然而背戾大清国皇帝之圣旨,徒学愚顽之所为,窃为阁下不取也。阁下若解廷谕,速戢兵戈,俾民乐业,当以将礼送归,麾下士卒亦应宥遇。现在台北等处,收容降败残兵,付船送还原籍者,计有八千人。本总督素闻声名,不嫌直告,顺逆之理,维阁下审计之。”永福得书不从,复曰:“中、日两国同隶亚洲之土,讲信修睦,载在盟府。不意贵国弃好寻仇,侵我疆域。中国宿将雄师,亦昭忠义,而兵机有失者,李鸿章之误尔。自古兴国之人,必先施仁布泽,而后可以得民心,而后可以感天意。刻下台北时疫大作,贵国兵队病故者多,民情不附,天灾流行,已可概见。而阁下犹不及时省悟,余甚惑之。余奉命驻守台湾,义当与台存亡。来书谓余背戾圣旨,又何见理不明也。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况台南百姓遮道攀辕,涕泣请命,余既不敢忘效死勿去之语,又何忍视黎庶沈沦之惨,爰整甲兵,以保疆土。台南虽属边陬,然部下数十营,皆经战敢死之士,兼之义民数万,粮饷既足,军械亦精,窃以天之不亡台湾,虽妇孺亦知之。阁下总督全师,为国大将,雄才卓识,超迈寻常,何不上体天心,下揆民意,撤回军旅,归我台北,不唯台湾百姓感戴不忘,而阁下大义昭然千古矣。”资纪知不可说,遂进兵。

        初,吴汤兴起兵苗栗,因饷事与知县李?秭傣梗?飞电告急,彼此各执一辞。永福惶惑,令幕僚吴彭年率七星旗兵七百往,李维义副之。至彰化,台湾府知府黎景嵩请以维义援头份,彭年亦趣赴苗栗。六月二十日,日军攻头份,新楚军副将杨紫云战殁,维义败回。日军攻苗栗,前敌诸军请济师,永福苦无以应。初,台南独立之时,道库仅存银七万余两,府库亦六万余两,乃设官票局,权发钞票,以庄明德理之,一时市上流衍。南北洋大臣各派员视师,谋接济,且有俄人愿任保护之语,四川举人张罗澄寓书永福,请力守,将借韩藩外兵以援。然迫于盟约不成,而饷匮械绌,唯闽粤总督各贻旧枪一二千杆弹药数万粒而已。税务司麦嘉林请设邮政局,未旬日而征银五千余两。

        二十日,责议院筹饷,咸束手无策,而前敌乞援急,乃搜括八千两与之。再令幕僚罗绮章渡厦,吁援各省,辞甚哀痛。

        二十八日,日舰三艘窥台南,向午一舰近安平,开两炮而去。七月朔,复窥枋??,已而至布袋嘴,以斥候上陆,诘永福所在。总兵谭少宗戍此,未敢战。旬日以来,游弋台南,沿海戒备,盖欲以牵制永福而力扑大甲溪也。

        先是,彭年援苗,急就地召募,未成。二十日,日军破苗栗,李?锉嘉嗥芨郏?走福州。维义败回,猝率所部拒战,吴汤兴、徐骧助之,稍胜。初四日,日军以山根支队进攻,大队继之。管带袁锦清、林鸿贵皆战死,吴、徐退守府治。彭年驻兵牛骂头,将扼大甲溪,而募勇夜哗,撤回彰化,电告永福济师。

        彰化为中路重邑,举人施壬、贡生吴德功设筹防局,谋战事。永福檄安平知县忠满援之,满不可,遣人说永福出战,而己居守。永福怒,以郑文海知县事,乃率四营往,逗留不进。吴汤兴所部索饷,环府门而哗,知府黎景嵩不能制,请彭年兼统之。再电济师,永福疑其规避,不听,而日军已迫大肚溪矣。城僚议弃城,彭年止之。再电闻,令曰:“兵来御之,死守无恐。”乃移驻城外。次日,遇日军结筏渡溪,徐骧拒之,伏莽丛中狙击。日军将济,而李邦华亦率乡勇数千至,然日军野炮甚厉,死者千余人。吴汤兴、沈仲安来援,截日军为二,击退之。次日,再战于李厝庄,小胜,将夺大甲,而谍报葫芦墩危,提督陈尚志战死。彭年调彰化知县罗树勋援之,会于头家厝庄。

        庄豪林大春、赖宽豫设国姓会,连络数十社,率子弟千人助战,相持一日夜,终不敌。初五日,府城陷,树勋收兵回,而日军亦绕过北投,分两队,以川村为左翼,山根为右翼,进攻彰化。彰城小如斗,八卦山在其东,俯瞰城中,山破即城亦破,故建垒其上。晚,旱雷兵二百自南至,欲布雷于溪畔,而旱雷自海运鹿港,缓且不及。翌日,彭年誓师,以王得标率七星旗兵三百守中??,刘得胜率先锋营守中庄,孔宪盈守茄汽脚,李士炳、沈福山各率所部守八卦山。初九日黎明,日军以一中队涉溪,迫黑旗营,又以一中队击其背。

        彭年开壁出,而别队已直捣八卦山。吴汤兴、徐骧拒战,力竭弹罄,汤兴死焉。彭年回军救,率众夺山,中弹死,李士炳、沈福山、汤人贵皆殁,死者几五百人,景嵩、树勋各微服逃,日军入城。

        初十日,日军陷云林,进据大莆林,别以一军略埔里社,锋锐甚。永福赴曾文溪筹防,黄荣邦、林义成、简成功及子精华均受抚,愿效死。十一日,副将杨泗洪率镇海中军及吉林炮队取大莆林,义成、精华各以所部数千助战。

        日军北,泗洪追之,中炮死。管带朱乃昌力战,夺尸归,反身再斗,而日军山炮队至,声震山谷。台军伏蔗林中以战,左右奋击,日军退。乃昌麾兵径取大莆林,遥见火光烛天,声喧甚,询之,则荣邦、义成来援也。乘势入大莆林,杀伤过当,乃昌亦血战死。永福令都司萧三发率福军前敌代泗洪,以银三千两犒军。十三日,檄成功统义军。守备王得标、嘉义知县孙育万会师,与精华之兵合克云林。日军入山,遇覆歼焉,又败之于芦竹塘。十六日,三发趣诸军取彰化,自辰战至日中,阻于日炮不能进,据险以守。当是时,军声颇起,中北各路约期俱举,而台南饷械已绝,永福又命吴桐林渡厦乞助,遍走沿海,无一应者。二十五日,精华、荣邦连战俱捷,献馘请饷。八月初二日,再电请,语悲痛,仅括千五百两以济之,附近庄民多椎牛食军,故不馁。方彰化之陷,徐骧率二十人走后山,间道至南,永福慰之,令入卑南募悍卒,得七百人,皆矫健有力者,驰赴前敌。彰化诸军攻围久,弹药将罄。

        初六日,荣邦誓师决战,中弹死。初七日,义成再攻城,亦殊伤。十三日,日军大举猛扑三发之营,徐骧、精华援之。相战数日,骧死,诸皆受伤莫能起,云林复陷。永福叹曰:“内地诸公误我,我误台人。”

        十九日,日军攻嘉义,王德标初营郊外,至是走入城。日军驻营,夜半地雷发,轰死者七百余人。翌日,以炮攻城,陷东门,总兵柏正材、营官陈开?j、同知冯练芳、武举刘步升、生员杨文豹等皆死,德标随精华奔后山。

        二十一日,略盐水港,别以一军由海道至布袋嘴,谭少宗之兵与战,败。至铁线桥,沿途庄民持械拒战,相持数日,生员林昆冈死焉。杀伤大当,以故不能越曾文溪而南。二十三日黎明,日军登枋??,入恒春,遂略东港,以取凤山。

        当嘉义之陷,永福知事不可为。二十一日,介英领事欧思纳致书桦山资纪求成。于时日舰大集澎湖,欧思纳乘英舰披古至,副总督高岛??之助见之。

        书曰:“查本年四月间,两军战事已毕,海宇共庆升平。惟和约中有台湾全岛割让贵国一节,台民以久隶大清国版图,世受皇恩,不愿反颜东向。是时我国遣官到台,密行慰谕,而民心匪石可转,公举本总兵为兼办台事大臣。

        本总兵以未奉明谕,无奈徇其所请,即以力保台民为己任,然非有自私自利于其间也。及见台民自遘战祸以来,其苦难以言喻,为此咨请贵督,愿以全岛相交。惟尚有二事相求者:贵部兵既至台南,不论何等民人宜悉优待,而不加以惩罚,一也。本总兵部下弁兵急须内渡,乞速拨船安送回陆,不论闽、浙、粤东或南洋大臣处,皆随尊意,二也。此二者度贵督亦必视为要图,故敢以为请。如别无指驳,即当迅备交台事宜。立候咨复。“??之助复书拒绝。

        二十四日,永福又委弁至披古,求见英、荷两领事,邀往吉野。两领事却之,以永福不至,虽往无益也。是日吉野至安平,以书与永福,约明日辰刻至舰议款,否则开战。两领事亦力劝,终不敢行,而日军已海陆并进矣。

        二十六日,日舰七、运船二攻旗后炮台。守将刘成良,永福义子也,互击两时许,台陷,逃归台南。永福怒,欲斩之。翌日入凤山,二十八日略旧城,以骑兵迫台南。郑青拒之于二层行溪,郡中大震,争舟走厦门。

        九月朔,永福议退于关帝庙庄,据山以守,而警报?B至,仓猝未能行。

        初二日过午,有武弁自安平驰马入,大呼援兵至,郡人欣然有喜色。入夜永福率亲兵数人视安平炮台,遂乘英船爹利士以去。翌日,陈修五、吴道源介英牧师宋忠坚至第二师团前哨,请镇抚。初四日辰刻,日军入城,海军亦至安平,遗兵二十余人被杀,而台湾民主国亡。

    • 家园 卷五 疆域志

      卷五 疆域志

        光绪十一年秋七月初八日,钦差大臣左宗棠奏请台湾建省,旨下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六部、九卿会同各省督抚议奏。九月初五日,军机大臣醇亲王奕棕等奏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诏曰可。十二年春三月,又诏曰:“闽、台防务关系紧要,该督抚等商办一切,务当和衷共济,不分畛域,力顾大局。上年谕令该督抚等会议改设各事宜,并着一并妥议,毋稍迟延。”十三年夏四月,新任巡抚刘铭传会同闽浙总督杨昌?F合奏,筹议台湾郡县,分别添改裁撤,以资治理。疏曰:“台湾疆域,南北相距七百余里,东西近者二百余里,远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戕连高下。从前所治,不过山前迤南一带,故仅设三县而有余,自后榛莽日开,故屡增厅治而犹不足。

        光绪元年,沈葆桢请设台北府县,以固北路,又将同知移治卑南,以顾后山,全台官制,粗有规模。然彼时局势未开,择要修举,非一劳永逸之计也。臣等公同商酌,窃谓建置之法,恃险与势,分治之道,贵持其平。台省治理视内地为难,而各县幅员反较多于内地,如彰化、嘉义、凤山、新竹、淡水等县,纵横二百余里三百里不等,仓卒有事,鞭长莫及。且防务为治台要领,辖疆太广,则耳目难周,控制太宽,则声气多阻。至山后中北两路,延袤三四百里,仅区段所设碉堡,并无专驻治理之员,前寄清虚,亦难遥制。现当改设伊始,百废俱兴,若不量予变通,何以定责成而垂久远。臣铭传于上年九月,亲赴中路督剿叛番,沿途察看地势,并据各地方官将境内扼塞道里、田园、山溪,绘图贴说,呈送前来,又据抚番、清赋各员弁将抚垦地所陆续禀报。谨就山前后通局筹划,有应添设者,应改设者,应裁撤者。查彰化桥仔头地方,山环水复,中开平原,气象宏敞,又当全台适中之地,拟照前抚臣岑毓英议,就该处建立省城,分彰化东北之境,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将原有之台湾府、县改为台南府、安平县。嘉义之东,彰化之南,自浊水溪始,石圭溪止,截长补短,方长约百余里,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新竹、苗栗街一带,扼内山之冲,东连大湖,沿山新垦荒地甚多,拟分新竹西南各境,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厅四县,均隶台湾府属。其鹿港同知一缺,应即裁撤。淡水之地,东控三貂岭,番社歧出,距县太远。基隆为台北第一门户,通商建埠,交涉纷繁。现值开采煤矿,修造铁路,商民麇集,尤赖抚绥,拟分淡水东北四堡之地,撤归基隆厅管辖,将原设通判改为抚民理番同知,以重事权。此前路添改之大略也。后山形势,北以苏澳为总隘,南以卑南为要区,控扼中权,厥惟水尾。其地与拟设之云林县东西相直,现开路一百九十余里,由丹社岭集集街径达彰化。

        将来省城建立,中路前后脉络,呼吸相通,实为台东锁钥,拟添设直隶州知州一员,曰台东直隶州,左界宜兰,右界恒春,计长五百余里,宽三四十里十余里不等,统归该州管辖,仍隶台湾兵备道。其卑南厅旧治,拟请改设直隶州同一员。水尾迤南,改为花莲港厅,垦熟田约数千亩。其外海口水深数丈,稽查商舶,弹压民番,拟请添设直隶州判一员,常川驻扎,均隶台东直隶州属。此后路添改之大略也。谨按台湾疆土赋役,日增月广,与旧时羁縻侨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难再缓。况年来生番归化,狂榛之性,初就范围,尤须分道拊循,藉收实效。臣等身在局中,既不敢遇事纷更,以紊典章之旧,亦不敢因陋就简,以失富庶之基。损益酌中,期归妥协。“诏曰可。于是分设三府、一州、三厅、十一县,以台湾府为省会,驻巡抚,而设备未周,暂驻台北。

        十五年秋八月,命台湾知县黄承乙、中路统领林朝栋筑城,固将以为中枢之地矣。初,建省之时,彰化绅士蔡德芳、吴朝阳等上书巡抚,请设鹿港。

        略曰:“台湾孤悬一岛,南北绵亘千余里,东尽番山,西临瀚海。重以土浮民靡,动辄变生,无事之时,耕渔亦足相安,有事则请兵筹饷,在在仰需内地。伏思开台之初,建设郡县,多从海口,独嘉义县城离海稍远,至如漳化县城,西距鹿港不过十数里,其东延内山,平原辽阔,伏莽滋多,兼以溪多林茂,防御难施,即如同治元年戴潮春之变,自内一发,城池立陷。城之西面,若断一桥踞一竹围,虽内地大兵数千屯驻鹿港,经年亦不能进。洎大兵夹击,收复之后,犹可相争。故乾隆间贵西道赵翼有移鹿港之议,恳恩入告,事虽未行,要其大意,总在设城海口。今当盛朝威灵震叠,仰荷钦宪抚临此邦,营建省会,从此添兵足饷,重权镇慑,全台托庇,万无可虑之事。第圣人有言,处常固当思变,谨始乃以慎终。台湾果蒙建省,省会必归彰界。然前既有移县城近海之议,而今省城或转设近山,万一地方有警,一扼溪险,窃恐万兵难进。咫尺先不能通,何论南北,此尤大势之当筹者。至于来龙之归宿,海道之引导,或择其新地,深谋远虑,或仍其旧城,事半功倍。钦宪明见万里,斟酌自有权衡,固毋庸某等之多赘。且事关奏闻,尤非下士之所能置辩。唯生长于斯,闻见颇熟,抱此区区,又不能坐受知而不言之咎。爰敢披沥历来大局情形,附绘彰化旧城来龙宿脉图说一纸,恳乞转详。”不可。

        十七年夏五月,铭传辞职,以邵友濂任之。友濂文吏也,无远略,奏请移设台湾省会,以定规模。略曰:“前卜定省城之地,虽当中枢,控制南北,而山岳四面围匝,距台南、台北两府各四五日程,其间溪水暴涨,交通颇烦。

        兼以沿海水浅,轮船难以驶入,南北有事,接济迟延。又省城必须建筑坛庙衙署等,经费浩繁,无由筹办。伏思台北居台湾之上游,衙署局库略已成工,商民辐辏,铁路亦通,舟车之利两备,故拟以该府城为台湾省会。“十八年,先止城工,而省会遂移于台北矣。

        台南府领县四:曰安平,曰嘉义,曰凤山,曰恒春。厅一,曰澎湖。

        安平县

        安平为全台首善之地,开辟最早。荷兰之时,筑垒于赤嵌社,台人谓之赤嵌楼,则今之县治也。而《台湾府志》以为台湾建屋多用赤瓦,水滨高处,闽人曰?{,讹为嵌,故与安平城俱称赤嵌。乾隆十年,巡台御史范咸作《赤瓦歌》,其自序云:“台人屋瓦皆赤,下至墙垣。”此赤嵌城之所由名也。

        如志所言,拘泥文字,此与解释台湾之说相似。夫台湾原作埋冤,漳、泉之音也,故或曰台员,或曰大湾。而府志乃谓“荷人建城,制若崇台。海滨水曲曰湾,又泊舟处亦谓之湾。”此台湾所由名也。言之误谬,余已论之。夫赤嵌为番社之名,固无庸讳。《稗海纪游》谓《明会典》太监王三保赴西洋水程,有赤嵌取水一语,是赤嵌固土番之部落,其井尚存,为最古之迹矣。

        延平郡王克台之后,建承天府,置天兴、万年二县,改一鲲身为安平镇。安平为泉州安海之名,延平起师之地也,入台之后,移置于此,又建桔?幻牛?以存故土之念。而安平城或称王城,赤嵌楼乃为承天府矣。清人得台,建台湾府,领县三,以台湾为附郭。二百余年,文化日启,制度典章,蔚为上国,信乎东南之大邑也。光绪十四年建省之后,移台湾县于台中,以作会城首邑,而旧县改名安平。又以巡抚暂驻台北,大府初建,冠盖云从,仕宦之徒,争趋利禄,而台南乃日退矣。县之疆域本窄,东负群山,气象雄伟,罗汉外门实当其冲,故前设县丞以治之,今已裁。山之土番悉已归化,其近郭者且同汉人,故他县尚须防抚,而安邑早敉矣。治西六里有安平镇,前阻大海,非舟莫济,今已淤为大道,车马可以往来。旧志谓台江汪洋,可泊千艘。台江为安平镇之内海,则今之鱼?e。 道光二年,夏秋淫雨,兼旬不霁,曾文湾里各溪之水,?K涨而出,涂泥归虚,积为平陆,而沧海变为桑田矣。安平镇之左为鲲身,右为菅仔埔,其西则鹿耳门,风涛喷薄,夙称天险。荷兰、郑氏之时,均筑炮台,守海道。今亦半沈,仅存沙汕,巨舟不能入,其大者须泊四草湖。夫安平镇为互市之口,驻领事,设海关,以振兴贸易。故台南商务冠全台,犹不失为富庶也。唯南至二层行溪,与凤山界,北至曾文溪,与嘉义邻,相距不逮五十里,而土尚膏腴,人怀礼义,士游于庠,农歌于野,商勉于廛,工集于肆。乔木之思,尚足起后人之感,况于古都旧邑乎?生斯土者,能不葆而爱之欤!

        嘉义县

        嘉义古诸罗也,诸罗番社名,又山名,而旧志以为诸山罗列,非矣。康熙二十三年,始设治于佳里兴,划曾文溪以北隶之。佳里兴亦番社也,滨海而居,疆域广漠,远至三貂,其时北鄙犹未启也,嗣以水土不宜,移于今治。

        及朱一贵平后,划虎尾溪以北为彰化,而疆域稍小,然垦务日盛,人民殷庶,巍然为府治之左臂。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役,彰、淡俱陷,被围逾岁,婴城死守,效命弗去,诏嘉其义,改今名,永垂千古矣。建省之后,又划牛稠溪以北为云林,而疆域愈小,然绝长补短,犹为百里之邑。县负山面海,田畴交错,形势与彰化埒。而玉山屹立东北,高至一万三千数百尺,为东洋群山之王,坤舆磅礴,特钟于是,亦足豪矣。阿里山为玉山之子,森林之富冠东洋,天赋之宝藏也。火山在治之东南,烈焰腾空,下有温泉,居民引火以炊,挹泉以浴,奇境也。前时斗六门设县丞一员,分资治理,今为云林县治。而安、嘉交界之处曰大武陇,设巡检。沿海之地,港湾多,唯布袋嘴较深,巨舟可入,若盐水港则久淤矣。夫嘉义为山海奥区,物产殷富,士慕忠贞,女怀节烈,风俗之美,与南郡同。此则教化之功,而一道同风,日臻于善也。

        凤山县

        凤山以山名,旧治在兴隆里,为郑氏之万年县,自二层行溪以南归之,远及琅■,为府治之右臂。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之役,庄大田起兵应,蹂躏县城。事平,迁今治,则埤头也。凤山在治南三十里,状若凤,实则一培?v尔。疆域之大次诸罗,而辖境且至卑南,但事羁縻而已。光绪元年,划率芒溪以南为恒春,而形势稍小,犹为山海之区也。其地东北至弥浓,丘陵起伏,路险阻。西行五里为旗尾,安、凤交界之旁径也。西南临海,沙汕纡回,鱼盐之饶甲全台。打鼓山在治之西十八里,建垒驻兵,以防海道。其旁为旗后,各国互市之口也,港内水深,可泊巨舰。又旁二十里为东港,亦商船互市之口也。小琉球屿在治之南六十里,与东港对峙,屹立海中,一苇可航,固围约二十里,耕渔并耦,境绝清邃。下淡水溪为台湾大川,源自内山,?讳?数十里,会赤山之冷水沟而入于海,引水溉田者万甲,岁丰人庶,凤山之巨利也。渡溪至阿猴林,素为奸宄出没之处,故设下淡水县丞以驻之,率芒溪为凤、恒之界。沿北行,有枋??焉,僻处海滨,渐近内山,前时设汛。同治六年,置巡检,以诘盗贼,卫行旅,为南顾之策。夫凤山旧邑也,深山大海,物力充仞,然以闽、粤分居,踞地相长,一言不合,趣起干戈,而今乃稍息矣。兄弟阋墙,外御其侮,急公义而弃私仇,尤有望于凤人士焉。

        恒春县

        恒春处极南之地,设县之议,起于讨番之役,而成于开山之时。先是,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以牡丹之事,视师台湾,亟求边备。光绪元年,奏划率芒溪以南,新设县治于琅■之猴洞山。山形环抱,中拓平原,其地常燠,故名恒春。实为全台之南,唯县之北境,与凤山接壤。东西南三面皆滨海,自率芒溪历嘉鹿塘,经枋山,过枫港,而至柴城,凡六十里,为福康安驻师,以木为城,今改土堡。其旁有统领埔,相传郑氏屯田之地,土厚而腴。自治东越射麻里、万里,得高士佛而至八瑶湾,计程五十三里,为恒、卑之界。

        又二十五里为牡丹湾,则凶番栖伏之处,今已平矣。县之三面虽滨海,而港湾浅狭,不足以容巨舟,若大板埒、射??、枫港等,则时可出入。苟以人工而凿之,则善矣。鹅鸾鼻斗出海中,下有暗礁,夙称天险,上建灯台,以示航路。顾其地南连南峤,盈盈带水,为东西洋往来孔道,未可以僻远而置之。

        恒春之番向分上下,各十八社,今可纪者五十有八,性较驯。苟勤抚以化之,徕人民以垦之,辟水利以溉之,刊道路以通之,开物成务,教养并行,不数十年而炎风瘴雨之地,皆称乐土矣。

        澎湖厅

        澎湖固海疆重地,群岛错立,风涛喷薄,天险也,荒古以来,不见史策。

        隋开皇中,虎贲中郎将陈棱始略其地,其居于此土者,固犹是轩辕之胤也。

        或曰,楚灭越,越之子孙迁海上,或居于澎湖。唐、宋以来,居民渐长,及元之末,始设巡检司,隶同安,未久而废。明初,宇内未平,无业之民聚啸其间。洪武五年,乃墟其地,迁其民于漳、泉,已而复至。嘉靖间,以海防故,复设巡检司,旋罢,而澎湖弃为瓯脱矣。夫澎湖为滨海之藩篱,而东西往来之冲也。墟地之举,诚为失策。是以岛夷攘之,海寇据之,?m扰昏垫,靡有穷期。迨我延平郡王东略台湾,先收其地,设安抚司以治之,而澎湖乃为我有。康熙二十二年,清军入东宁。翌年,设巡检,隶台湾县,以水师副将驻之。雍正五年,改设通判,别为厅,兼海防事务,屹然海上重镇矣。朱一贵既平之后,廷议以澎湖失而郑氏降,澎湖存而台湾复,拟移总兵于此。

        总兵蓝廷珍以为不可,上书论之,议始罢。夫澎湖固海上重镇,而地瘠民贫,不产五谷,恃台为援,一旦遏绝,势可立毙。守之之策,在筹持久。建炮台以御之,设舰队以巡之,练民兵以用之,讨军实以充之,而后可以言守,可守而后可以言战。战之得失,阃外寄之,其机在于一时。守之轻重,有司任之,其谋在于平日。故曰,兵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备。何也?东南之地势纽于台湾,而澎湖者台湾之门户也,海疆有事,澎湖必先被兵。故筹台湾者,必先筹澎湖,法人之役,是其殷鉴。澎湖距府治一百七十有五里,南趋南峤,北走登、莱,西渡金、厦,近者一日,远或数日。海天万里,不过衣带之水尔。故以巨大海军扼险于此,则南北之交通可绝,而台湾恃以无恐。诸岛之中,大山屿最大,妈宫在其西,文武居之。外以西屿为屏蔽,而内以新城龟山相犄角,驻兵置垒,防患未然。其地东至阳屿,西至花屿,南至大屿,北至目屿,周围二百四十二里。旧言三十六岛,实则有名可纪者五十有五也。渔村蜃舍,以海为田,顾其人习水,冒险耐劳,颇有坚毅之气。

        生聚教训,克日并行,则此帕头短哑之民,皆海国干城之选也。君子于此,知所务矣。

        台北府领县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兰。厅二:曰基隆,曰南雅。

        淡水县

        淡水据北台之枢,荷兰以前未之闻,归清以后,始隶诸罗,嗣属彰化。

        雍正九年,设淡水同知,治竹堑,凡大甲以北皆归之,经营缔造,二百余年,声名文物,蒸蒸日上,信乎可为大郡也。先是,同治十年,同知陈培桂徇厅民之请,议升直隶州,增学额。未及行,而开山抚番事起。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裁同知,建台北府,以淡水为附郭,治艋披。 艋披旧时贸易之地也。建省以后,乃趋于大稻埕,而艋披稍退,然人民犹庶。县之疆域,南至土牛沟,与新竹界;北以三貂溪为限,与宜兰邻;东负深山,野番伏处,设隘防之。

        ??尾距治西三十里,各国互市之口也,设关征税,驻领事以管侨民,故建炮台,卫重兵,以守之。其水自鸡笼山而来,历八堵、五堵,经圆山,出关渡,而入于海。旁流支脉,交衍于艋披、大稻埕之间,航运之利,实兴商业,而灌田尤广,故产谷多。夫淡水番地也,左拥龟仑之山,右握狮球之岭,溪流交错,金、煤、硫磺之利蕴于上,脑、茶、材木之富生于山。然郑氏之时,以流罪人,康、雍之际,尚苦瘴疠。至于今繁华靡丽,冠于全台,此则人治之效也。然以冠盖遨游,五方杂处,士慕虚文,女习歌舞,骄奢淫佚,亦冠全台,则又末俗之弊也。移风易化,纲纪是张,是所望于淡人士焉。

        新竹县

        新竹固土番部落,原名竹堑,郑氏曾用兵其地。旧志以为环城植竹,故称竹堑,此大谬也。夫郑氏之时,尚未设官,已有竹堑之名,则蓝鼎元筹理台疆,亦有开垦竹堑埔之议,唯其所名者,举县辖而总言尔。归清之后,始隶诸罗,农功未启,行旅鲜通,故犹以荒远视之。雍正元年,划入彰化,并设淡水同知,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九年,又以大甲溪以北刑名钱谷专归淡水同知管理,而犹驻彰化也。乾隆二十年,始移治竹堑。及光绪四年,台北设府,裁同知,而知府仍暂驻其地。五年三月,淡、新分治,划土牛沟以南为新竹,以北为淡水,其所辖者有六堡。十五年,又析为新、苗两县。

        于是南至中港,与苗栗邻,北及土牛沟,与淡水界,西滨大海,而东入番山,南北相距八十五里,东西六十五里,泱泱乎大邑也。土壤膏腴,人民殷庶,文学之盛,冠冕北台。而又士重然诺,农勤稼穑,非如淡水之靡丽也。然以山野之间,闽、粤分处,械斗之风,长年不息,且地与番接,馘首相雄,沿山之人亦多习武,此则自然之势也。夫新竹为北台之奥区,群山????,拱若列屏,巍然而独立者,则雪山也,高至一万一千数百尺。中港香山之溪,皆源自内山,流远而缓。唯入海之处,水浅不足泊巨舟,故航运之利,犹藉淡水。山川钟秀,人物效灵,发扬光大,尚有待于此邦之君子焉。

        宜兰县

        宜兰即蛤仔难,番语也,或曰甲子兰。三面负山,东临大海,平原沃壤,久置荒芜。及吴沙垦土以来,三籍之人相率而至,筑堡以居,自头围至于五围,拓地愈广,浸成都聚。沙死,侄化能抚其众,请入版籍。嘉庆十五年,乃设噶玛兰厅,置通判,理民事,治于五围。百务草创,棋布里堡,多就番语译之。同治十三年,开山议起,设台北府,改厅为县,曰宜兰,以为北台屏翰,而前后山之襟带也。北界三貂溪,南逮苏澳,自三貂溪以至草岭,深林密菁,最称险要。过岭为大里简,东望东海,波涛汹涌,豁然万里,则太平洋之滨也。北隅三十里,有小屿曰龟山,置兵守之。草岭迤东,群山罗列,其大者曰玉山,积雪不化,高至万尺,巍巍乎大观也哉。海滨巨石嶙峋,中设一关,曰北关。而设于苏澳者,曰南关,屹立称门户焉。苏澳之口,水深四五丈,可泊轮船,唯防礁石。南风、北风两澳,又为苏澳门户。泖鼻山在三貂溪之口,形如象鼻,直插入海。旁有小澳,曰琉球澳,礁险不容舟。头围距治东北三十里,设县丞。自头围历大坪林,达景尾街,可至府治,为旁径,约程百十数里。自苏澳以南,滨海行,可达台东,然地多险阻,溪流泛滥,不易涉,故舟行较易也。夫宜兰为土番之区,荒古以来,久居化外,而吴沙乃入拓之,辟草莱,任耕稼,建庐里,徕游民,以张大国家之版图,其功业岂不伟欤。唯地滨东海,富森林,故长年多雨。然以水利之丰,物土之宜,读书力田,饶有坚强之气。兰虽一隅,富庶之兴,尤将有所发泄也。

        基隆厅

        基隆为北门锁钥,而通商之大埠也。煤矿之利,取之无穷,故至者日多,然当二百数十年前,犹是荒昧之域也。其地固土番部落,旧称鸡笼。地绝北,林深瘴盛,天寒,长年多雨,故有鸡笼积雪之景,而与今日之气象,早已不同矣。当明之季,荷兰既据台南,而西班牙亦入鸡笼,筑垒驻兵,以相角逐,则今之社??岛也。卧榻之侧,不容鼾睡,荷人逐之,奄有全台,乃未几复为我延平郡王所逐矣。归清之后,尚事羁縻。乾嘉以还,居者渐聚,耕渔并耦,鸡狗相闻,由淡水而鸡笼,由鸡笼而噶玛兰,盖已大启土宇矣。海通既辟,列国窥伺,其所以目逐逐而心怦怦者,则以此天富之煤矿,足为东洋之外府尔。故当台北建府之时,沈葆桢以海防已重,讼事尤繁,自非煤务微员所能治理,乃设通判于此,改名基隆。光绪十三年,复易同知,以重事权。虽辖地四堡,不足以建一县,然固台北之藩卫也。夫基隆之富庶,由于人力,而亦由于地利。梯山航海,百事俱兴,缔造经营,与时骈进,则此一市一廛,不特为台湾之大埠,且为东洋之巨会矣。

        南雅厅

        南雅为抚垦之地,而大????实当其冲。先是,道光八年,陈集成始拓其土,锄麻并进,弓矢斯张,而番害未戢也。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设抚垦大臣,置抚垦局,辟良田,开沟洫,伐木熬脑,以施番政,其不服者,则移师讨之,而大????之景象一新。然地处内山,距治较远,而居者日多。二十年,乃于近旁之??仔,新设通判,改名南雅,以治民也。政令初颁,舆图忽改,经纶措施,匪旦夕事。顾其地山回水抱,境绝伟丽,内蕴无穷之利,外徕务本之民。长刀大斧,亭毒发扬,尚有待于后人之孟晋也。

        台湾府领县四:曰台湾,曰彰化,曰云林,曰苗栗。厅一,曰埔里社。

        台湾县

        台湾旧名也,而县为新设。光绪十三年建省之时,以彰化之桥仔头庄,地处南北之中,背山面海,平原交错,南有湖日之饶,北有大甲之险,凿山刊道,戍兵抚番,远达台东,如臂使指。一旦铁路告成,居中驭外,可以控制全台。于是巡抚刘铭传奏建省会,划彰化之北,新设一治,谓之台湾,而以旧时之台湾县改名安平。固以此为中枢也,故亦曰台中。十四年,命栋军筑城,建衙署,起学宫,驻军旅,计丁庸,将以经营新邑。然县治固畎亩之地,土厚泉甘,商贾未集,唯城外大墩街略有市肆,其懋迁有无者,仍赴彰化也。自县治北行二十里为葫芦墩,势控大甲,山间之人多至此贸易,亦行军之所必争者。当隋之时,用兵于此,虎贲威棱,今其泯乎。葫芦墩东北二十里为东势角,又东八里为抽藤坑,又东南六十里为埔里社。光绪元年,始入版图,设官行政,以抚绥群番,为台中之后卫。梧栖在县西,商舶互市之口,亦海隅之一都会也。夫台中固土番之地,所谓猫雾??者也。康熙五十五年,岸里社番始请垦,诸罗知县周钟暄许之。及朱一贵平后,总兵蓝廷珍以其土沃,募佃辟田,故名蓝兴堡。雍正元年,划虎尾溪以北至大甲溪,增设彰化,而台中隶焉。十年,设猫雾??巡检,驻?劳返辏?台中之设官始于此。

        乾隆二十四年,设南投县丞。南投距治南四十里,中隔乌溪,为内山出入孔道,民番杂处,商旅往还,亦山间之一都会也。夫自台中而论,山多海少,故其人重农而轻商。然以土田之腴,水利之大,余粮栖亩,户多盖藏。岩居谷饮之民,日与生番相角逐,冒危难,赴险阻,勇往不屈,故其人尚武。而林爽文、戴潮春乃后先而出,谓非种性之强乎?台中士君子而能闲之以谊,使之以和,奖之以文,临之以礼,岩岩新邑,气象万千,呦铄发扬,且迈南北,而果为中枢之地焉,是在人为而已。

        彰化县

        彰化固半线之地,郑氏之时,左武卫刘国轩驻军于此,以讨沙辘诸番。

        归清以后,始隶诸罗,尚以旷土视之。雍正元年,划虎尾溪以北,建设新邑,欲以表彰王化,故曰彰化。其时北鄙犹未大启也,疆域广漠,民番杂处,土腴而俗悍,鼠牙雀角,辄起械斗,夙称难治。然垦务日兴,成都成聚,物力之饶,沟洫之利,人多殷庶。县治在八卦山麓,斗大之城,险不足据,而反足资敌,故有移城鹿港之议。鹿港在治西二十里,商舶互市之埠也,市廛之盛,次于南郡。前驻海防同知,与泉州之蚶江相对,海程之近,无逾此者。

        而港口日塞,航运不通,苟非投资开凿,未得以兴彰化之利也。光绪八年,兵备道刘?H以彰化居台之中枢,形势未善,议移知县于鹿港,而于大肚之间,或蓝兴堡之桥仔头庄,别建新邑,驻巡道,守重兵,以控制南北。巡抚岑毓英颇韪之。及建省后,分湖日以北为台湾,浊水以南为云林,而鹿港同知早移于埔里社,疆域遂小。然台中虽为省会,而知府尚驻彰化,犹得以保其朔。

        若夫土田之沃,人文之盛,彰化之兴,今未艾也。

        云林县

        云林设县,始于建省之时,则为抚垦之计尔。先是,光绪十三年,划嘉义以北之地经营新邑,择治于林圮埔之云林坪。为郑氏部将林圮所辟者,故曰云林,以旌其功。而治当浊水、清水两溪之域,每逢泛滥,不得往来。十九年。乃从知县李?镏?议,移于斗六门。斗六门者,嘉义北隅之险也。乾隆二十六年,设巡检,以分治近山。洎光绪元年,又自集集辟道,以达台东之璞石阁,为东西交通之衢。而云林实握其纽,故曰前山第一城。集集距治之北东,土番互市之区也,伐木熬脑,移民渐聚,而陈有兰溪之畔,草莱未辟,原田,尚有待于后人焉。县之疆域,北以浊水为界,彰化共之,南以牛稠溪为境,其东则高山峻岭,人迹罕通。黥面文身之辈,岩栖谷饮之伦,射鹿杀人,以相雄长,恩威并行,而后可服。若西虽临海,而岸直湾浅,不足以通舟楫。北港为古来互市之口,宋明之时,已有其名,今亦塞矣。盖以浊水分流,挟沙澎湃,出口之处,日积日淤,沿海一带遂不得耕。地瘠而民贫,饮水且难,况食稻乎。夫台湾为殷富之地,力田有秋,而澎湖之民每苦咸雨,二林深耕又患飞沙,地之肥硗,或相倍蓰,固不得同日而论也。然则云林之利,不在于海而在于陆,不在于平原而在于山谷,材木之饶,竹箭之美,羽毛齿革之丰,足以供给而有余,亦台湾之一奥区也。

        苗栗县

        苗栗番语也,谓之猫里,土番居之,僻处新竹之南,旧与彰化相接。光绪十四年建省后,划中港以南为苗栗,以北为新竹,各有三堡,而苗栗隶台湾府,其县治则猫里社之墟也。草昧初启,制度未备,其所以建设新邑者,亦为抚垦之计尔。当是时,经理番政,克日并行。南湖罩兰之野,天富待兴,垦田熬脑,踵相接也,故以此治之。其地群山起伏,粤族相处,沿海一带,始多漳、泉之人。地瘠而民勤,丁男子妇尽力农亩,故善治之,则其民可使。

        然台湾之两大溪,曰大安,曰大甲,皆当其南。而大甲尤为北台之关隘,一旦有失,则淡、新数百里之地,可长驱而攘也。嘉庆十四年,设巡检。道光十年,驻守备,并建土城,以为固。故当戴潮春之役,林日成三攻大甲,不能破,而北路始得无害。此则地势之险阻,而足以绝其道尔。夫苗栗设县,于今未久,抚治之方,在谋富庶。苟得十年成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可以追踪新竹,而翘然为一岩邑矣。

        埔里社厅

        埔里社在万山之中,距台湾府治东南可九十里,中拓平原,周三十余里。

        土厚泉甘,宜稻蔗,物产尤饶,取之无尽。南北两溪皆源自深山,奔流而西,以达于海,引水溉田者十数万甲,固天然之奥区也。归化番社二十有四,而以六社名,曰埔里,曰眉里,曰田头,曰水社,曰沈鹿,曰猫兰,而埔里尤著。康、雍以来,久见纪载,封疆大吏,犹以瓯脱视之,能不惜哉。地大物溥,来者日众,封禁之议,遂不可行。于是邓传安倡之,史密和之,而刘韵珂乃大言之,其陈开设之利详矣。而痹痿臣工,不知大计,仍以险远为难,可谓昧矣。光绪纪元,开山议起,台湾镇总兵吴光亮略兵中路,爰有招抚六社之请,询谋佥同。建设一厅,以鹿港同知移驻于此,改为中路抚民理番同治,治大埔城。启之剔之,教之养之,而六社之土田户籍,乃得隶于宇下。

        其地僻处内山,居台之中,势险而阻,危崖深谷,逼仄难行。自府治出南门,行二十里至乌溪,水急不可涉,驾筏渡之。六里为草鞋墩。迤东八里为土城,海兰察驻军之地也。十三里为龟仔头。八里为内国姓,郑氏之时,刘国轩率师至此,以讨北港溪番,人多粤籍,而家祀延平郡王。十二里为北港溪,两山夹立,茂林蔽天,往时野番尝伏险杀人,设隘之后,患始戢。十里为松柏仑,高数百仞,盘旋而上,俯瞰大埔城,如在眼底,越山东行二十里即至。

        其自葫芦墩逾抽惶坑而来者,亦会于北港溪,是为入治之北路。自草鞋墩东行十二里至南投,前驻县丞,今已撤。又十二里为浊水,十二里为集集,八里为柴围。又北越鸡胸岭,十五里而至头社,地腴而坦。又八里为水社,有日月潭,胜境也,水极清冽,环可二十余里,中有小山,曰珠屿。番绕屿居,极稠密,独虚其中,往来必架艋披,刳独木为之,双桨以济,大者可容十数人。潭中多菱藕,饶鱼鳖,番取以食。蓝鼎元记之,以为古称蓬瀛,不是过也。绕屿北行,五里为猫兰,又五里沈鹿,又十里为白叶岭。过此而北,又行十里,是为入治之南路。自治东行,延眉溪上流,而至雾关。平原尽处,豁然高山,为野番出没之所。樟楠之属,蓊郁成林,荒古以来,斧斤未入,故得长葆其寿。雾关山绝高,与台东接,苟辟而径之,可达花莲港。而守城大山独当一面,神足气王,巍然为治之屏翰。夫埔里社自开拓至今,汉人争处,前茅后劲,再接再厉,垦成之田已万甲,众至二三万人。而土番乃日就凌夷,不能存其十一,其得以暂保其生者,唯外来之屯番尔。然语言习俗,渐从汉风,则亦同化于我而已。乌乎,优胜劣败之机,可不惕哉!

        台东直隶州

        台东州

        台东为新辟之地,高山大川,气象雄伟,疆域之广,可为一府三县。而自归隶以来,久任荒芜,外族窥伺,莫肯关心,其有负耒荷戈而至者,唯我坚强辛苦之先民尔。然荜路蓝缕,涉履艰危,与天气战,与野番战,与猛兽战,濒于死者数矣。光绪纪元,开山议起,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设卑南厅,以事经营。卑南处台东之中,地尤肥美,辟草莱,任耕稼,可成都聚,而利尚未启也。拔木通道,戍军抚番,前山之人,相率而至。洎光绪十三年,乃升为州,而运会亦渐移矣。其地自苏澳以南,至得其黎百四十里,峭壁峻?,难通舆马,且少可耕之壤。而中亘东澳、大南澳、大浊水、大小清水五溪,水险而大,莫施舟楫。得其黎至新城六十里,地稍平,灌莽荒榛,颇多硗确。

        自是历花莲港、吴全城、大巴垄而至水尾社,计程百五十里,地尽膏腴,又有秀孤峦之溪,可资灌溉。溪水入海之处曰大港,舟大易行。自水尾而西至璞石阁,大军驻焉。历平埔、石牌以达卑南,亦百五十里,地多膏腴,锄麻日进,皆成良田,惜垦之者尚少尔。卑南以西二百数十里为恒春,壤稍逊,然若巴?i卫,若八瑶湾,皆可垦也。夫以台东疆域之广,地利之饶,设官行政已二十年,而莽莽苍苍,尚委于鹿豕之乡,则以航运难通也。滨海六百余里。唯花莲港、成广澳可泊轮船,而风信靡常,礁石纷错,往还不易,帆船更不能以时至也。其遵陆而行者,则自璞石阁入山,过八通关,以抵云林之林圮埔,计程二百六十余里。沿途皆番,行者惧焉,故商旅不敢往来,而懋迁尚少。番之大者,曰斗史五社,在大南澳。曰大鲁阁八社,在大浊水以北,依山而居,性最悍。曰加礼宛六社,为平埔之番,居于鲤浪以北。其南者曰南势七社,亦平埔也。秀孤峦之间,凡二十四社,璞石阁之平埔亦八社。其处于成广澳之北者,曰沿海八社。其南曰阿眉八社,而卑南之可纪者四十有六。此则多经招抚,而微化其性,然尚不事畎亩,射猎为生。若夫丹番、峦番、木瓜等番,散伏深山,素不与人来往,经纶措施,匪旦夕事。苟得良有司治之,与以便宜之权,立以经久之计,悉心任事,不惮勤劳,而移住之人,又能忍辱负重,群策群力,以除害而兴利焉,台东之富庶,始得与前山媲美也。

        坊里

        坊里之名,肇于郑氏,其后新辟之地,多谓之堡。堡者聚也,移住之民,合建土堡,以捍灾害,犹城隍也。而澎湖别名为澳。《禹贡》:“九州攸同,四朐既宅。”释文以为朐与澳同,水滨也。是澎人固依水而居者也。里之大者数十村,或分上下,或划东西。商贾错居者谓之街,汉人曰庄,番人曰社,而澎湖亦曰社。庄社之间,各植竹围,险不可越,聚族而居,守望相助。闽人先至,多居近海,粤人后至,乃宅山陬。而闽人之中,漳、泉为巨,以是因缘,每起械斗。交通既辟,情感自孚,比岁以来,其风稍戢。然抚垦虽兴,而番害犹烈,长治之计,在于协和,化行风美,斯为善矣。夫天下大器也,集众人而成家,集众家而成国。国之利害,犹家之利害也,故知爱家者必知爱国。夫无家则不可以住,无国且不可以立,其贱乃降于舆隶,君子伤之。

        故坊里之名仅为疆域之分,而非可以此自囿也。识时之士,当务其大者远者,而后可以进于郅治焉。

        安平县治四坊:

        东安坊(后分上下)西定坊(后分上下)

        宁南坊(后分上下)镇北坊(后分上下)

        安平县辖四十三里:

        效忠里新昌里永宁里

        仁和里文贤里依仁里

        崇德东里崇德西里仁德南里

        仁德北里长兴上里长兴下里

        永康上里永康中里永康下里

        内武定里外武定里广储东里

        广储西里新化里东堡新化里西堡

        安定里东堡安定里西堡善化里东堡(北隶嘉义)

        善化里西堡(北隶嘉义)新化东里新化西里

        新化北里内新化南里外新化南里

        内新丰里外新丰里永丰里

        保大西里保大东里归仁南里

        归仁北里嘉祥内里嘉祥外里

        罗汉内门里罗汉外门里楠梓仙溪东里

        楠梓仙溪西里

        嘉义县辖三十七堡:

        嘉义东堡嘉义西堡大目根堡

        打猫东顶堡(北隶云林)打猫东下堡打猫南堡林

        打猫北堡(北隶云林)打猫西堡大?崩贫?下堡

        大?崩莆鞅ぼ嗨杀ぃū绷ピ屏郑┐笄鹪拔鞅?

        牛稠溪堡鹿仔草堡柴头港堡

        盐水港堡太子宫堡铁线桥堡

        果毅后堡哆???┒?顶堡哆???┒?下堡

        哆???┪鞅は虑哑{南堡下茄汽北堡

        白须公潭堡龙公潭堡学甲堡

        赤山堡茅港尾东堡茅港尾西堡

        善化里东堡(南隶安平)善化里西堡(南隶安平)佳里兴堡

        西港仔堡麻豆堡萧垅堡沤汪堡

        凤山县辖二十六里:

        大竹里凤山上里凤山下里

        小竹上里小竹下里观音上里

        观音中里观音下里观音内里

        长治一图里长治二图里文贤里

        维新里仁寿上里仁寿下里

        半屏里兴隆内里兴隆外里

        赤山里港西上里港西中里

        港西下里港东上里港东中里

        港东下里新园里

        恒春县辖十三里:

        宜化里德化里至厚里

        安定里长乐里治平里

        泰庆里咸昌里永靖里

        仁寿里兴文里善余里

        嘉禾里

        台湾县辖七堡:

        蓝兴堡猫罗堡拣东上堡(北隶苗栗)

        拣东下堡大肚上堡大肚中堡

        大肚下堡

        彰化县辖十三堡:

        线东堡线西堡猫罗堡

        马芝堡二林上堡二林下堡

        燕雾上堡燕雾下堡武东堡

        武西堡东螺东堡东螺西堡

        深耕堡

        苗栗县辖四堡:

        苗栗堡(在县之东北,旧称竹南二堡)

        吞霄堡(在县之西,旧称竹南三堡)

        大甲堡(在县之南,旧称竹南四堡)

        拣东上堡(在县之东南,其属大甲溪南者隶台湾)

        云林县辖十七堡:

        斗六堡澳洲堡他里雾堡

        沙连上堡西螺堡沙连下堡

        打猫东顶堡(南隶嘉义)打猫北堡(南隶嘉义)大?崩贫?顶堡

        尖山堡海丰堡布屿堡

        大丘园东堡白沙墩堡茑松堡(南隶嘉义)

        北投堡南投堡

        淡水县辖九堡:

        大佳腊堡芝兰一堡芝兰二堡

        芝兰三堡八里坌堡摆接堡

        兴直堡文山堡桃涧堡

        新竹县辖三堡:

        竹堑堡(在县之中,旧称竹北一堡)

        竹南堡(在县之南,旧称竹南一堡)

        竹北堡(在县之北,旧称竹北二堡)

        宜兰县辖十二堡:

        本城堡员山堡民壮围堡

        溪洲堡头围堡四围堡

        罗东堡二结堡清水沟堡

        红水沟堡利泽简堡茅仔??堡

        基隆厅辖四堡:

        基隆堡金包里堡三貂堡石碇堡

        南雅厅辖一堡:

        海山堡

        埔里社厅辖三堡:

        埔里社堡北港溪堡五城堡

        台东州辖五乡:

        南乡(即卑南觅)广乡(即成广澳)奉乡

        新乡(即新城)莲乡(即花莲港)

        台东州辖番社十一社:

        斗史五社太鲁阁八社加礼宛六社

        南势七社秀孤峦二十四社璞石阁平浦八社

        成广澳沿海八社成广澳南阿眉八社卑南觅南十五社

        卑南觅西二十二社卑南觅北九社

        澎湖厅辖十三澳:

        东西澳(为厅治近附,有社十)

        ■里澳(距治十九里,有社十二)

        林投澳(距治十二里,有社十)

        奎壁澳(距治七里,有社九)

        鼎湾澳(距治十里,有社九)

        瓦硐澳(距治二十六里,有社五)

        镇海澳(距治二十二里,有社四)

        赤嵌澳(距治二十九里,有社二)

        通梁澳(距治三十里,有社二)

        吉贝澳(距治八十里,有社一)

        西屿澳(距治二十里,有社十二)

        网??澳(距治五十里,有社六)

        水??澳(距治五十里,有社三)

    • 家园 卷六 职官志

      卷六 职官志

        连横曰:台湾为荒服之地,中古未入版图,草衣木食之民,自生自养,老死不相往来,固不知所谓政治也。及隋、唐之际,避遁之民,群聚澎湖,推年大者为长,畋渔为业,牧羊山谷间,各赡其食,毋相凭陵,故无讼狱之事,又不需所谓政治也。蒙古崛起,威震南邦,澎湖亦为所略。至元中,设巡检司,隶同安,澎湖之置吏始于此。然是时居人不及二千,且僻远不易治。寻废其官,而元亦遁归蒙古。明初,天下未平,无业之民,相为啸聚,侵掠闽、粤。洪武五年,信国公汤和经略海上,而墟其地,自是澎湖遂为海寇巢窟。嘉靖四十二年,都督俞大猷讨林道乾,留师驻防,仍设巡检司,已复裁之,而澎湖遂为荷兰所略。荷人既据澎湖,复入台湾,筑城戍兵,布教抚番,设知事以治之,隶爪哇总督之下。西班牙亦据淡水,垦土殖民,以相抗衡,而台湾遂为二国所分矣。当是时,延平郡王奋起金、厦,经略中原,以光复旧业。金陵败后,穷蹙两岛,乃议取台湾,一鼓而下。荷人降伏,送之归国,而台湾复始为我族有也。

        夫台湾固我族开辟之土,延平既至,析疆行政,抚育元元。而我颠沛流离之民,乃得凭藉威灵,安生乐业,此天之默相黄胄,而故留此海外乾坤,以存明朔也。初,延平开府思明,军国大事,一日万几,分所部为七十二镇,令六官理国务。一时人才荟萃,庶绩咸熙,凡所便宜封拜,辄朝服北向,望永历帝座疏而焚之。克台之岁,改台湾为东都,置承天府,以杨朝栋为府尹,祝敬为天兴知县,庄之列为万年知县,设安抚司于澎湖,是为地方之制。又以周全斌总督承天府南北诸路,任官抚番,分管社事,纲纪振饬,制度修明,泱泱乎大国之风也。延平立法严,而爱民如子,劝之以忠,励之以勇,使之以义,绥之以和。闽、粤之民,闻风而至,拓地远及两鄙,台湾之人,以是大集。永历十六年,子经立。十八年,以谘议参军陈永华为勇卫,军国大事悉任之。永华为政儒雅,与民休息,改东都为东宁,天兴、万年为二州。二十年,圣庙成。三月,以永华为学院,叶亨为国子助教,教之养之,台人自是始兴学。三十四年,永华卒。翌年,经薨。克?u幼,不能治国,以至于亡。康熙二十二年,清人得台湾,议弃其地,靖海将军施琅疏陈不可,乃设府一县三,隶福建。六十年,以朱一贵之变,特命巡视台湾满、汉御史各一员,监察行政。时漳浦蓝鼎无从军在台,以北路地方辽阔,治理失宜,议于半线增建一县,其言甚切。雍正元年,乃划虎尾溪以北,设彰化县及淡防同知,领地至蛤仔难,而垦者亦日至焉。当是时,土地初辟,横绝大海,往来多险,仕宦惮之。康熙三十年,诏曰:“台湾各官自道员以下,教职以上,俱照广西南宁等府之例,将品级相当现任官员内拣选调补,三年俸满即升,如无品级相当堪调之员,仍归部选,著为令。”雍正七年,议准台湾道、府、同知、通判、知县到任二年,令该督抚于闽省内地拣选贤能之员,乘北风之时,令其到台,与旧员协办。半年之后,令旧员乘夏月南风之便,回至内地补用。政绩优著者准加级,称职者准加一级,以示鼓励。十二年,总督郝玉麟奏准,调台官员年逾四十无子,准其挈眷赴任。夫台湾既为海疆重地,而官吏俸禄甚轻,旧制,分巡道年六十二两四分四厘,知府同禄,台防同知四十二两五钱五分六厘,知县二十七两四钱九分,县丞二十四两三钱二厘,巡检十九两五钱二分,实不足以资衣食。乾隆八年,奉旨增加养廉。于是分巡道一千六百两,知府同禄,台防同知五百两,台湾知县一千两,他县八百两,县丞巡检各四十两。然贪婪之吏,以宦为贾,舞弄文墨,剥民肌膏,三年报罢,满载而归,而台湾府县之缺,遂为巧佞所争矣。嘉庆十五年,设噶玛兰厅,自是颇多增置,而人民亦有二百数十万,盖已拓地至台东矣。

        牡丹之役既平,同治十三年十一月,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移福建巡抚于台湾。略曰:“台湾洋务稍松,即善后不容稍缓,唯此次之善后,与往时不同。台湾之所谓善后者,即台湾之所谓创始也。顾善后难,以创始为善后则尤难。臣等曩为海防孔亟,一面抚番,一面开路,以绝彼族觊觎之心,以消目前肘腋之患,固未遑为经久之谋。数月以来,南北诸路,缒幽凿险,斩棘披荆,虽各著成效,卑南、奇莱各处,虽分列军屯,碉有端倪,尚无纲纪。若不悉心筹划,详定规模,路非不已开也,谓一开之不复塞,则不敢知;番非不已抚也,谓一抚之不复疑,则不敢必。何也?台地延袤千百余里,官吏所治碉海滨平原三分之一,余皆番社尔。国家养育番黎,但令薄输土贡,永禁侵凌,意至厚也。而奸民积匪,久已越界潜踪,驱番占地,而成巢窟;则有官未开而民先开者。入山既深,人迹罕到,野番穴处,涵育孳生,则有番已开而民未开者。叠?t外包,平浦中扩,鹿豕游窜,草木蒙茸,地广番稀,弃而弗处,则有民未开而番亦未开者。是但言开山,而山之不同已若此。生番种类数十,大概有三:牡丹等社恃其悍暴,劫杀为生,愍不畏死,若是曰凶番。卑南、埔里一带,居近汉民,略通人性,若是者曰良番。台北、斗史等社,雕题黥面,向不外通,屯聚无常,种落难悉,猎人如兽,虽社番亦惧之,若是者曰王字番。是但言抚番,而番之不同又若此。夫欲开山而不先抚番,则开山无从下手;欲抚番而不先开山,则抚番仍属空谈。今欲开山,则曰屯兵卫,曰刊林木,曰焚草莱,曰通水道,曰定壤则,曰招垦户,曰给牛种,曰立村堡,曰设隘碉,曰致工商,曰设官吏,曰建城郭,曰置邮驿,曰建廨署。此数者,孰非开山之后必须递设者。今欲抚番,则曰设土目,曰查番户,曰定番业,曰通语言,曰禁仇杀,曰教耕稼,曰修道涂,曰给茶盐,曰易冠服,曰设番学,曰变风俗。此数者,又孰非抚番之时必须并行者。虽然,此第言后山,其繁重已若此。前山之入版图也,百有余年,一切规制,何尝具备。就目前之积弊而论,班兵之惰窳也,蠹吏之盘踞也,土匪之横恣也,民俗之蹈淫也,海防陆守之俱虚也,械斗扎厝之迭见也。学术之不明,庠序以容豪猾,禁令之不守,烟赌以为饔飧。官斯土也,非无振作有为、正己率属之员,始苦于事权之牵制,继苦于毁誉之混淆,救过不遑,计功何自?使不力加整顿,一洗浮浇,但以目下山前之规模,推而为山后之风气,虽多一新辟之区,适多一藏奸之薮,臣等窃以为未可也。尝综前后山之幅员计之,可建郡者三,可建县者十,固非一府所能辖,欲别建一省,又苦器局之未成。而闽省向需台米接济,台饷向由省城转输,彼此相依,不能离而为二。环海口岸,处处宜防,洋族教堂,渐渐分布。居民向有漳籍、泉籍、粤籍之分,番族又有生番、熟番、屯番之异,气类既殊,抚驭匪易。况以创始之事,为善后之谋,徒静镇之非宜,欲循例而无自。使臣持节,可暂而不可常,欲责效于崇朝,兵民有五日京兆之见。倘逾时而久驻,文武有两姑为妇之难。臣等再四思维,宜仿江苏巡抚分驻苏州之例,移福建巡抚驻台,而后一举而数善备。何以言之?重洋远隔,文报稽迟,率意径行,又嫌专擅。驻巡抚则有事可以立断,其便一。镇治兵,道治民,本两相辅,转两相妨,职分不相统摄,意见不免参差,上各有所疑,下各有所恃,不贤者以为推卸地步,其贤者亦时时存形迹于其间。驻巡抚则统属文武,权归一尊,镇道不敢不各修其职,其便二。镇道有节制文武之责,而无遴选武文之权。文官之贪廉,武弁之勇怯,督抚所闻,与镇道所见,时或互异。驻台则不待采访,而耳目能周,黜陟可以立定,其便三。城社之巨奸,民间之冤抑,睹闻亲切,法令易行,公道速伸,人心帖服,其便四。台民烟瘾本多,台兵为甚。海疆官制久坏,台兵为尤。良以弁兵由督抚提标抽取而来,各有恃其本帅之心,镇将设法羁縻,只求其不生意外之事,是以比户窝赌,如贾之于市,农之于田。有巡抚则考察无所赡循,训练乃有实际,其便五。福建地瘠民贫,州县率多亏累,恒视台地为调剂之区,不肖者筝法取盈,往往不免。有巡抚以临之,贪黩之风,得以渐戢,其便六。向来台员不得志于镇道,及其内渡,每造蜚语中伤之,镇道或时为所挟。有巡抚则此技悉穷,其便七。台民游惰可恶,而戆直实可怜。所以常闻蠢动者,始由官以吏役为爪牙,吏役以人民为鱼肉,继则人民以官吏为仇雠,词讼不清,而械斗扎厝之端起,奸宄得志,而竖旗聚众之势成。有巡抚则能豫拔乱本,而塞祸源,其便八。况开山伊始,地势殊异,成法难拘,可以因心裁酌,其便九。新建郡邑,骤立营堡,无地不需人才,丞?y将领,可以随时札调,其便十。设官分邑,有宜远久者,有属权宜者,随时增革,不至?[食之虚縻,其便十有一。开煤炼铁,有第资民力者,有宜参用洋机者,就近察勘,可以择地而兴利,其便十有二。夫以台地向称饶沃,久为他族所垂涎,今虽外息暂平,旁人仍耽耽相视,未雨绸缪之计,正在斯时。而山前山后,其当变革者,其当创建者,非数十年不能成功,而化番为民,尤当渐积优柔,不能浑然无间。与其苟且仓皇,徒滋流弊,不如先得一主持大局者,事事得以纲举目张,为我国家亿万年之计。况年来洋务日密,偏重东南,而台湾孤悬海外,七省以为门户,关系非轻。欲固地险,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营制。而整理吏治营制之权,操于督抚,总督兼辖浙江,移驻不如巡抚之便。臣等明知地属封疆,事关吏制,非部民属吏所应越陈。而夙夜深思,为台民计,为闽省计,为沿海筹防计,有不得不出于此者。敢不据实上闻,以为ú荛之献。”旨下福建督抚议奏。总督李鸿年、巡抚王凯泰奏言:“福、台关联甚巨,彼此相依,未可遽分为二,请以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诏可。于是葆桢建台北府,改淡防厅为新竹,噶玛兰厅为宜兰,新设恒春、淡水两县,置台东、基隆两厅。而移北路抚民、理番同知于埔里社,改为中路,大事更张,以革新吏治,营制亦稍整饬,而台湾之规模渐大矣。

        光绪二年六月,江南道御史林拱枢奏言:“琅■之役,沈葆桢暂任其事,议移巡抚驻扎台湾,俾善其后。以现在情形而论,区处台湾,非善后之谋,实创始之事。”十二月,刑部左侍郎袁葆恒亦奏言:“台湾之地,虽僻海滨,而物产丰富,各国垂涎。倘为外人盘踞,则南北洋各处,出没窥伺,防不胜防,而以民番杂处,区划尤难。非专驻大臣,镇以重兵,举其地之民风、吏治、营制、乡团,事事实力整顿,洽以德意,孚以威信,未易为功。查直隶、四川、甘肃各省,皆以总督兼办巡抚,可否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常川驻守,经理全台。其福建全省事宜,专归总督办理,庶事任各有攸司,责成即有所属,似于台湾目前情形,不无裨益。”而巡抚丁日昌亦以分驻两地,往来不便,奏请简驻重臣,督办数年,而后建省。部议不可。七年春,巡抚岑毓英巡视台湾,以台湾孤悬海外,幅员辽阔,筹备防务,必须南北声气相通,方易措手。查彰化县治居南北之中,应将台湾道、府二缺,权其轻重难易,移一于此,俾可居中控制。兵备道刘?H以彰化之下桥仔头庄,可为都会之地,议移道缺,而以埔里社之中路同知为台湾直隶州,与巡道北路副将均移于此。划大肚、八卦两山之地,归州管辖。移彰化县于鹿港,改为州属。而猫雾??巡检为州吏目,南投县丞为州判,驻埔里社。分凤山县学官一员为州学正。改台湾府为台南府,专辖台、凤、嘉、恒四县,以与台北对立。毓英以为可。将入奏,会越南事起,视师广东,台湾亦戒严,诏以直隶陆路提督刘铭传驻台治军。及平,以铭传为福建巡抚。十一年五月,奏请专驻台湾,办理要政,又陈设防、练兵、清赋、抚番四事。七月,钦差大臣左宗棠奏言:“今日之事势,以海防为要图,而闽省之筹防,以台湾为重地。台虽设有镇道,一切政事,必禀承督抚,重洋悬隔,文报往来,平时且不免稽迟,有事则更虞梗塞。如前次法人之变,海道不通,诸多阻碍,其已事也。臣查同、光之交,前办理台防大臣沈葆桢躬历全台,深维利害,曾有移驻巡抚十二便之疏,比经吏部议准在案。嗣与督臣李鹤年、巡抚王凯泰仍以巡抚兼顾两地覆奏。光绪二年,侍郎袁葆恒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其福建全省事宜,专归总督办理。部议以沈葆桢原奏,台湾别建一省,苦于器局未成,彼此相依,不能离而为二,未克奉旨允行。厥后抚臣丁日昌以冬春驻台,夏秋驻省,往来不便,因有专简重臣督办数年之请。臣合观前后奏摺,督抚大臣谋虑虽周,未免各存意见。盖王凯泰因该地瘴疠时行,心怀畏却,故沈葆桢循其意,而改为分驻之议。丁日昌所请重臣督办,亦非久远之图,皆不如袁葆恒事外旁观,识议较为切当。夫台虽系岛屿,绵亘亦一千余里,旧制设官之地,只海滨三分之一,每年物产关税,较之广西、贵州等省,有盈无绌。倘抚番之政,果能切实推行,自然之利,不为因循废弃,居然海外一大都会也。且以形势言,孤峙大洋,为七省门户,关系全局,甚非浅鲜。其中如讲求军备,整顿吏治,培养风气,疏浚利源,在在均关紧要,非有重臣以专驻之,则办理必有棘手。以臣愚见,惟有如袁葆恒所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至该地产米甚富,内地本属相需,若协济饷项,各省尚通有无,亦万无不为筹解之理。委用官员,请照江苏成例,各官到闽之后,量缺多少,签分发往。学政事宜,并归巡抚兼管。勘转命案,即归台湾道就近办理。其余一切建置分隶各部之政,从前已有成议,毋庸更张,专候谕旨定案,即饬次第举行。”当是时,内外臣工条陈台湾善后者,凡十数起。而贵州按察使司李元度亦请以福建巡抚专驻台湾,兼理学政,且言军中所需军火炮械,均须在台设局,制造存储,不得如前仰给福建,致有隔绝之患。夫日本距台甚迩,日本疆圉略如台湾,而历朝以来,倔强自立,近且并琉球,乱朝鲜,改从西洋制度,俨然自居于列强之间。夫日本之财力,皆取之国中,非别有转输也,而游刃有余,可以富庶。台湾地大物博,百利未兴,若能经理得人,需以岁月,何遽不如日本哉。夫强弱无异民,不善用之则弱,能善用之则强。应请简任巡抚,镇道久任而责成之,辟土地,课农桑,征赋税,修武备,则七省之藩篱永固,而台湾可无害矣。旨下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六部、九卿会同各省督抚议奏。九月初五日,军机大臣臣醇亲王奕棕、总理各国事务大臣臣庆亲王奕?痢⒋笱?士臣世铎、臣额抑和布、臣阎敬铭、臣张之万、北洋通商大臣臣李鸿章等奏言:“臣等查台湾为南洋枢要,延袤千余里,民物繁富。通商以后,今昔情形,迥然不同,宜有大员驻扎控制。若以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以专责成,似属相宜,恭候钦定。如蒙俞允,所有一切事宜,应由该督抚详细酌议,奏明办理。”诏曰可。于是设台湾巡抚,建省会于下桥仔头庄,以控制南北。设台湾府,领县四,附郭曰台湾,新设云林、苗栗二县,改台湾府为台南府,台湾县为安平县。升台东厅为直隶州,凡三府、一州、三厅、十一县,以铭传为巡抚。廷议以台湾南北袤延甚远,拟设台北道以分管理。铭传奏复:“添设台北道,不如添设藩司。”诏曰可,于是以沈应奎为台湾布政使,而兵备道仍兼按察使,又以澎湖为闽、台门户,非设重镇,不足以资控制,诏以澎湖副将与海坛镇对调,台湾镇总兵销去挂印二字,均归巡抚节制。十二年,设督办台湾抚垦大臣,以在籍太仆寺正卿林维源为帮办,兼团练大臣。铭传具干才,大兴新政,筑铁路,通航运,办清赋,辟山林,建学堂,讨军实,开矿产,振工商,计日度月,次第举行,将置台湾于富强之域。而士夫不谂其意,政府亦多掣肘,遂称病以去。继之者邵友濂,文吏也,诸皆废止。

        二十一年,日本据辽东,诏割台湾以和,下旨撤回官吏。五月,台人自立为民主国,举前巡抚唐景崧为大总统,以李秉瑞为军务大臣,俞明震为内务大臣,陈季同为外务大臣,姚文栋为游说使,余如旧,而府县多缄印去。已而大总统亦逃,遂至于亡。

        郑氏中央职官表

        吏官 永历八年设六官,分理国事。

        户官

        礼官

        兵宫

        刑官

        工官

        学院 永历二十年设,以勇卫陈永华任之。

        国子助教 永历二十年设,以叶亨任之。

        行人 永历八年设。

        给事中 此下二官,均明旧制。

        各科主事

        各科内都事

        郑氏台湾职官表

        承天府尹 永历十六年设,掌一府政事。

        天兴知县 永历十六年设,驻府治,十八年改州。

        万年知县 永历十六年设,驻兴隆里,十八年改州。

        澎湖安抚司 永历十六年设。

        北路安抚司 永历三十六年设。

        清代职官表

        福建台湾巡抚一员 光绪十一年奏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暂驻台北。

        十三年照甘肃、新疆例,改为福建台湾巡抚。

        台湾布政使司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综核全台钱粮、饷项、考核大计,并设布库大使一员,兼理经历事。台湾按察使司一员 乾隆五十三年奉旨,嗣后补放台湾道员者,俱加按察使衔,俾得奏事。光绪十三年部议,台湾道向兼按察使衔,毋庸特设,一切刑名,由道管理,即设司狱一员。

        提督学政一员 旧例以按察使副使或按察司佥事为提学道,每省一员。

        雍正四年改为提督学政。台湾向以兵备道兼理,雍正五年改归汉御史。乾隆十七年复归道。光绪元年,奏由巡抚主政。四年,归道。十三年,仍归巡抚。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满汉各一员 康熙六十年设驻府治。乾隆十七年定例,自后三年巡视一次,不必留驻。三十年奉旨,嗣后随时派往。五十二年罢,命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水陆提督,每年轮值一人前往巡视。

        督办台湾抚垦大臣一员 光绪十二年设,巡抚兼理。

        帮办台湾抚垦大臣一员 光绪十二年设,驻台北大????。

        分巡台湾兵备道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为台厦兵备道,驻府治。六十年,去兵备。雍正六年,改为分巡台湾道。乾隆五十一年,加兵备衔。五十二年,加按察使衔。

        台南知府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为台湾府,总汇各县刑名钱谷,支放兵饷。光绪十三年,改今名,移台湾府于台中。

        台北知府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知府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台东直隶州知州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驻卑南。

        台湾海防同知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乾隆三十一年,改为南路理番同知,兼海防。光绪元年,移驻卑南,本缺裁。

        南路理番同知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卑南。十三年,升为州,本缺裁。

        北路抚民理番同知一员 乾隆三十二年设,驻彰化县治,办理淡、防、彰化诸罗民番交涉事务。四十九年,鹿港开港,兼理海防。五十年,兼理捕务。五十三年,移驻鹿港。光绪元年,改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本缺裁。

        中路抚民理番同知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埔里社。十年,奏仍驻鹿港。十三年裁。

        淡水捕务同知一员 雍正元年设,驻彰化。七年改为抚民同知,移竹堑。光绪元年设县,本缺裁。

        澎湖海防同知一员 雍正五年设海防通判,驻妈宫城。光绪十一年,升为同知。

        基隆抚民理番同知一员 光绪元年设海防通判。十三年,升为同知。

        南雅抚民理番通判一员 光绪二十年设,驻大????。

        噶玛兰抚民理番通判一员 嘉庆十五年设,驻五围。光绪元年改县,本缺裁。

        卑南州同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隶台东州。

        花莲港州判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隶台东州。

        安平知县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原为台湾县附郭。光绪十三年,改今名,移台湾县于台中。

        凤山知县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旧城,后移今治。

        嘉义知县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佳里兴,为诸罗县,嗣移今治。乾隆五十三年,奉旨改今名。

        恒春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琅■。

        淡水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附郭。

        新竹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

        宜兰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知县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附郭。

        彰化知县一员 雍正元年设,驻半线。

        云林知县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苗栗知县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台湾县丞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城。雍正九年,移驻罗汉门。乾隆五十四年,改巡检,本缺裁。凤山县丞一员 雍正九年设,驻万丹。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诸罗县丞一员 雍正九年设,驻笨港。

        彰化县丞一员 乾隆二十三年设,驻南投。光绪元年,奏移鹿港。十年,仍驻南投。十八年,复移鹿港,本缺裁。

        下淡水县丞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阿猴林。

        头园县丞一员 嘉庆十七年设,隶噶玛兰厅。

        新庄县丞一员 乾隆三十二年设巡检,隶淡防厅。五十三年,改县丞。嘉庆十四年,移驻艋披。

        艋披县丞一员 嘉庆十四年设,光绪元年裁。

        新港巡检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隶台湾。乾隆二十六年移驻斗六门,本缺裁。

        佳里兴巡检一员 乾隆二十六年设,隶诸罗。五十二年,移驻大武垅,本缺裁。

        大武垅巡检一员 乾隆五十二年设。

        斗六门巡检一员 乾隆二十六年设,隶诸罗。光绪十四年裁。

        鹿仔港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隶彰化。嘉庆十四年裁。

        大甲巡检一员 嘉庆十四年设,隶淡防。后隶苗栗。

        猫雾??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驻犁头店,隶彰化。光绪十三年裁。

        下淡水巡检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隶凤山。五十一年,移驻赤山。雍正九年,移大昆麓。乾隆五十三年,移兴隆里。

        竹堑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隶淡防厅,兼司狱事。

        八里坌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隶淡防厅。乾隆三十二年,移驻新庄。

        罗汉门巡检一员 乾隆五十四年设,隶台湾。嘉庆十六年,移驻蕃薯??。光绪元年,奏移澎湖八罩屿,本缺裁。

        枋??巡检一员 光绪元年设,隶恒春。

        八罩巡检一员 光绪十年设。

        葫芦墩巡检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隶台湾。

        台南府经历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兼司捕务。

        台北府经历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府经历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各县典史一员 随县设,司捕狱事务。

        台南府学教授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

        雍正十一年,添设训导一员。

        台北府学教授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府学教授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各县学教谕一员 随县设。

        民主国职官表

        大总统 军务大臣 内务大臣 外务大臣 游说使

        府州厅县如旧

    • 家园 卷七 户役志

      卷七 户役志

        户役之制,三代详矣。汉法郡国上计,岁登其民于宰相,副在太史,所以施政教而行征令也。连横曰:国者民之国也,与民治之。是故管仲相齐,作内政而寄军令,商君用秦,立保甲以厉耕战,故能有胜于天下。然必先明其民数之多寡,力役生产乃可得而平也。台湾为荒服之地,当明中叶,漳、泉人之至者已数千人。及荷兰来,赋课丁税,每丁四盾,领台之初,岁收三千一百盾,其后增至三万三千七百盾,盖移殖者众,而入款亦巨也。郑氏因之,每丁改为六钱,熟番如之。其时航海而至者十数万人,是皆赴忠蹈义之徒,而不忍为满州臣妾也。故其奔走疏附者为主户,而商旅为客户,肇启土宇,式廓版图,以保持残局,汉族之不奴者仅此尔。永历三十四年,嗣王经弃金、厦,来者尤众。华人之在吕宋者,久遭西人之暴,前后戾止,皆抚拊之,给其田畴,乐其生业,故有久居之志。使得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可以光复故国,抑且奄有海邦。而南风不竞,以至于亡,痛哉!清人得台之时,志称旧额户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七,口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人,岁征银八千零六两零三钱二分。是必有所谬误,不然何其鲜耶。考施琅疏陈海上情形,谓查自故明时,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台湾者有二三万人,俱系耕渔为生。至顺治十八年,郑成功挈去水陆官兵眷口三万有奇。康熙三年,郑经复挈去六七千人。以此计之,则台湾之人殆十万,何以仅为一万六千余人。且琅之疏亦有未确者,郑氏陆师七十有二镇,使镇为千人,则有七万二千,加之以四民,应倍其数。是台湾之民,此时已近二十万。不然以一万六千余人,仅不过一乡,而奏设三县,何其夸耶。盖志之所载,仅举丁税而言尔。清例凡有家眷者为一户,男子年至十六者为成丁,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而妇孺为口。是时移殖之人多无家眷,丁男或流落四方,躬耕岩穴,编查不及,故若是其少。丁税之制,即古之庸,所以任国之役也。是故税以足食,赋以足兵,而役以用力,国之经也,民之义也,故社番男女亦课之。旧例壮番每丁征米一石七斗,少番一石三斗,番妇一石,而教册会廨番丁与番妇同。归化八社,有人三千五百九十二,岁共征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三斗。克台之岁,旨下福建督抚,凡渡台者禁带家眷,而琅亦请申海禁,不许惠、潮之人入台,故多漳、泉人。然利之所在,人所必趋,况以新启之地,原田????,何从而禁之哉。

        康熙五十二年,诏以五十年丁册为常额,滋生人口,永不加赋。雍正四年,定豁番妇丁税,少壮番丁改为一律,每粟一石折银三钱六分,共征银二千十六两九钱三分六厘。乾隆元年,诏曰:“朕爱养元元,凡内地百姓与海外番民,皆一视同仁,轻徭薄赋,使之各得其所。闻福建台湾丁银一项,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再加火耗,则至五钱有零矣。查内地每丁徵银一钱至二钱三钱不等,而台湾加倍有余,民间未免竭蹶。着将台湾四县丁银,悉照内地之例,酌中减则,每丁徵银二钱,以舒民力。”于是岁征三千七百六十五两余,约减旧额之半。二年,又诏曰:“台湾番黎大小共九十六社,每年输纳之项,名曰番饷,按丁征收,有多至二两有余及五六钱不等。朕思民番皆吾赤子,原无歧视,所输番饷即百姓之丁银也,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其余悉行裁撤。该督抚可转饬地方官,出示晓谕,实力奉行,务令番民均沾实惠。又闻澎防、淡防两厅均有额编人丁,每丁征银四钱有零,从前未曾裁减,亦着照台湾四县之例以行。”于是岁征番饷三百四十九两,较旧更减六倍有奇。先是,淡水设厅,仅由彰化拨归丁口十一,岁征银五两二钱三分六厘。而数年间,开垦竹堑各地,至者骤增,多至数万人,编审未备,故若是之少也。十二年,诏各府县丁银匀配田园,按亩征输。于是上田匀配四厘一毫八丝六忽,中田四厘三毫八丝一忽,下田四厘六毫三丝九忽,上园四厘九毫二丝九忽,中园五厘五毫五丝七忽,下园五厘六毫三丝三忽,而丁银废矣。各县所征,其详如表。盖以台湾地多人少,与他府异,故不论地丁,而论田土,则贫民免追逋之忧,而有司无赔累之苦。

        自是以来,移民日多,垦务日进,全台约及百万。而来者仍不许挈眷,番地亦禁开拓,此则退守之政也。二十五年,福建巡抚吴士功奏言:“台湾归隶版图,将及百年,久成乐土。居其地者,俱系闽、粤滨海州县之民,俱于春时往耕,西成回籍。迨后海禁渐严,一归不能复往,其生业在台湾者,既不能弃其田园,又不能搬移眷属,别娶番女,恐滋扰害。经升任广东抚臣鄂弥达具奏,凡有妻子在内地者,许呈明给照,搬眷入台,编甲为良。旋经议行在案。嗣于乾隆四年,前督臣郝玉麟以流寓民眷,均已搬取,即有事故迟延,亦属无几,调停止给照。续于乾隆九年,巡视台湾御史具奏,以内地民人,或闻台地亲年衰老,欲来侍奉,或因内地孤独无依,欲来就养,无如例有明禁,因甘蹈偷渡之愆。不肖客头奸艄,将船驶至外洋,如遇荒岛,诡称到台,促客登岸。人烟断绝,坐而饥毙。俄而洲上潮至,群命尽归鱼腹。因碍请照之难,致有亡身之事。请仍准携眷,经部议准。十二年,督臣喀尔吉善复以前奏未定年限,恐滋弊混,请定限一年之后,不准给照。自此停止以来,迄今十有余年。现在汉民已逾数十万,其父母妻子之身居内地者,正复不少,向之孑身过台者,今以开垦田原,足供俯仰矣,向之童稚无知者,今已少壮成立,置有田产矣。若弃之而归,则失谋生之路,若置父母妻子于不顾,更非人情所安。伏查乾隆十七年,原任台湾县知县鲁鼎梅纂修县志云,内地穷民在台营生者数十万,其父母妻子俯仰乏资,急欲赴台就养,格于例禁,群贿船户,顶冒水手姓名。用小渔船夜载出口,私上大船,抵台复有渔船乘夜接载,名曰灌水。经汛口觉察奸艄,照律问遣,固刑当其罪,而杖逐回籍之民,室庐抛弃,器物一空矣。更有客船串通习水积匪,用湿漏之船,收载数百人,挤入舱中,将舱盖封钉,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风涛,尽入鱼腹。比到岸恐人知觉,遇有沙汕,辄给令出船,名曰放生。沙汕断头,距岸尚远,行至深处,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种芋。或潮流适涨,随流漂溺,名曰饵鱼。言之痛心!臣一载以来,留心察访,实属确有之事。然率未有因陷溺而告发者。缘事在汪洋巨浸,人迹罕到之地,被害者既已没于波臣,侥免者亦干禁令,莫敢控诉。伏念内外民人均属朝廷赤子,向之在台为匪者,悉出只身之无赖。若安分良民,既已报垦立业,有父母妻子之系恋,有仰事俯育之辛勤,自必顾惜身家,各思保聚。此从前督抚诸臣所以叠有给照搬眷之请也。及奉准行过台之后,亦未有眷口滋衅生事者。盖民鲜土著,则有离去之思,人有室家,各课久安之计。乃因良民之搬眷,禁以奸民之偷渡,致令在台者,因羁逆旅,常怀内顾之忧,在籍者,怅望天涯,不免向隅之泣。以故内地老幼男妇茕独无依之人,迫欲就养,竟至铤而走险,毕命波涛。非所以仰体皇上如天之覆,一视之仁也。”疏入,从之。于是至者愈多,拓地愈广。及嘉庆十六年,有司汇报全台民户,计有二十四万一千二百十七户,男女大小凡有二百万三千八百六十一口,而土番不计也。比之清初,几增百倍。至今又百数十年,而人口且过三百万,此则竞进之力也。夫有土必须有人,有人而后有财。生财之道,地著为本,划田畴以养之,设库序以教之,治舟车以通之,劝工商以兴之,故国无敖民,而地无旷土。台湾之人,漳、泉为多,约占十之六七,粤籍次之,多为惠、嘉之民,其来较后,故曰客人。亦有福建汀州。而闽、粤之分,每起械斗,漳、泉亦然,今则息矣。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奏请清赋,先饬各厅县编查户口,颁行保甲,其时造报者计有男女三百二十余万人。虽编查未详,亦足以知其概矣。十四年,改定租率,以一条鞭办法,而丁税并于正供,至今行之。

        清代台湾户口表一(据《台湾府志》)

        厅 县        户 数        口 数    备 考

        台 湾       8 , 624     10 , 865    乾隆二年

        凤 山       1 , 667      3 , 300    雍正九年

        诸 罗       2 , 436      3 , 955    乾隆二年

        彰 化       125                  乾隆二年

        淡 水                 30 , 342    乾隆二十九年

        澎 湖       2 , 752     24 , 052    乾隆二十九年

        计         15 , 749     72 , 639

        按府志所载,如彰化县系就完纳丁银之人而言,故若是之少。而实在户口,遂不能知。即各厅县之数,似就土著而载,流寓之人尚不编列,故亦若是之少也。

        清代台湾户口表二(嘉庆十六年编查)

        厅县        户数         口数

        台湾        28 , 145     341 , 624

        凤山        19 , 120     184 , 551

        嘉义        126 , 628     818 , 659

        彰化        40 , 407     342 , 166

        淡水        17 , 943     214 , 833

        噶玛兰                  42 , 900

        澎湖         8 , 974      59 , 128

        计         241 , 217   2 ,003 , 861

        清代征收丁税表一(康熙二十三年)

        县分     丁额          税额(厘)

        台湾     8 , 579      4 , 083 , 604

        凤山     3 , 496      1 , 664 , 096

        诸罗     4 , 199      1 , 998 , 724

        澎湖     546             259 , 896

        计      16 , 820      8 , 006 , 320

        清代征收丁税表二(乾隆二年)

        县分     丁额          税额(厘)

        台湾     10 , 865      2 , 173 , 000

        凤山     3 , 300          660 , 000

        诸罗     3 , 955          791 , 000

        彰化     24               4 , 800

        淡水     11                2 , 200

        澎湖    672              134 , 400

        计      24 , 875      3 , 765 , 400

        清代征收丁税表三(乾隆十二年)

        县分     田园亩数(毫)           匀配丁税(厘)

        台湾     133 , 908 , 398       693 , 272

        凤山     133 , 488 , 050       717 , 328

        诸罗                   1 , 035 , 136

        彰化     144 , 006 , 859    1 , 160 , 110

        淡水      19 , 737 , 530       160 , 521

        澎湖

        清代征收番饷表一(雍正年间编定)

        社名        丁数       征额(厘)   备考

        大杰颠       100       190 , 512

        卓猴         70        63 , 000

        新港        175       395 , 456

        下淡水       292

        力力        160

        茄藤        280

        放■        186    2 , 016 , 936

        上淡水       237

        阿猴        161

        搭楼        234

        武洛         98

        目加溜湾      117       113 , 248   新庄仔社附纳

        萧垅        123       452 , 289

        麻豆        116       172 , 872

        大武垅       193       914 , 810   噍吧哞、木冈、芋匏、内攸等社附纳

        哆????        70        313 , 992

        诸罗山        62        65 , 228

        打猫         62        49 , 392

        他里雾        59        50 , 803

        斗六门       108       352 , 800   柴里社附纳

        西螺        101       204 , 624

        东螺        102       370 , 440   眉里社附纳

        大突         91       105 , 840

        马芝遴       104       215 , 913

        南北投       173       501 , 318   猫罗社附纳

        二林         84       435 , 224

        猫儿干        94       106 , 500

        阿束        107        70 , 912

        大武郡        97       165 , 463   牛相触、二重坡二社附纳

        沙辘         46

        牛骂头        55

        半线        114       331 , 442   大肚、柴坑、水里等社附纳

        猫雾??        45        29 , 635

        岸里                 12 , 000   凡五社

        蓬山        350       134 , 416   凡八社

        后垅        307        98 , 784   凡五社

        竹堑        840       378 , 000

        南??                 98 , 784   凡四社

        淡水                 22 , 579   凡六社

        鸡笼                 22 , 579   金包里附纳

        麻薯                  3 , 680   新旧二社

        奇冷岸                12 , 900

        大圭佛                17 , 982

        猴闷                 49 , 392

        南社                 806 , 500

        加六堂                49 , 392

        琅■                 51 , 156

        琉球                  9 , 878

        卑南觅                68 , 796

        山猪毛                12 , 000   凡十社

        傀儡山                21 , 600   凡十八社

        猫仔                 22 , 800   凡十九社

        本禄                  4 , 800   凡四社

        阿里山                         凡八社

        崇爻                          凡八社

        水沙连        688   3 , 525 , 687   凡二十四

        巴俏远                 7 , 200   凡四社

        沙里兴                 2 , 400

        蛉仔难                30 , 000   哆??满社附纳

        清代征收番饷表二(乾隆二年改定)

        社名      丁数         徵额(厘)   备考

        大杰颠     100          24 , 000

        卓猴       70          4 , 000

        新港      175          35 , 000

        下淡水     292          58 , 400

        力力      160          32 , 000

        茄藤      280          56 , 000

        放■      186          57 , 100

        上淡水     237          47 , 400

        阿猴      161          32 , 200

        搭楼      234          46 , 800

        武洛       98          19 , 600

        目加溜湾    117          23 , 400

        萧垅      123          24 , 600

        麻豆      116          23 , 200

        大武垅     193          38 , 600   噍吧?P、木冈、芋匏、内攸等社附纳

        哆????      70          14 , 000

        诸罗山      62          12 , 400

        打猫       62          12 , 400

        他里雾      59          11 , 800

        斗六门     108          21 , 600

        西螺      101          20 , 200

        东螺      102          20 , 400

        眉里       97          19 , 400

        大突       91          18 , 200

        马芝遴     104          20 , 800

        南北投     173          34 , 600   猫罗社附纳

        二林       84          16 , 800

        猫儿干      94          18 , 800

        阿束      107          21 , 400

        大武郡      97          19 , 400

        沙辘       46          9 , 200

        牛骂头      55          11 , 000

        半线      114          22 , 800   柴坑社附纳

        猫雾??      45          9 , 000

        大肚      118         137 , 600   水里社

        附纳岸里                2 , 400   凡五社

        蓬山      350          70 , 000   凡八社

        后垅      370          61 , 400   凡五社

        竹堑       89          17 , 800

        淡水      579         115 , 800   淡水、南??、鸡笼凡十二社

        麻薯      960

        奇冷岸

        大圭佛

        猴闷

        南社

        加六堂

        琅■                          凡十社

        琉球

        卑南觅

        山猪毛                 4 , 800   凡十社

        傀儡山                 6 , 400   凡十八社

        猫仔                  9 , 120   凡十九社

        本禄                  1 , 920   凡四社

        阿里山                         凡八社

        崇爻                          凡八社

        水沙连      688         137 , 600   凡二十四社

        巴俏远                 1 , 400   凡四社

        沙里与      480

        蛤仔难                         哆??满附

    • 家园 卷八 田赋志

      卷八 田赋志

        连横曰:井田之法废矣,乡曲猾豪,夺民之田,以殖私利,用其富厚,敖游官府,骄奢淫佚,势过王侯。而为之佃者,胼手胝足,水耨火耕,岁稔乃不获一饱。先畴自作,贷种于人,头会箕敛,从而剥之,贫富之等日差,贵贱之阶愈绝,而民怨郁矣。古者量人授田,一夫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所谓十一而税也。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是故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故民皆有勇而知方,居则执锄以耕,出则荷戈而战,忠义奉公,以卫其国,此则先王经邦莅民之善制也。夫井田养民,其田皆国之田也。及秦以后,民所自有之田也。民所自有之田,又从而赋之,亦曰以保之也,故民之输将不怠。若己不能保,而又横征之,使之蕉萃于虐政之中,是直以民为隶而已。台湾为海上荒土,其田皆民之所自垦也,手耒耜,腰刀枪,以与生番猛兽相争逐,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用能宏大其族,至今是赖。艰难缔造之功,亦良苦矣。当明之世,漳、泉地狭,民去其乡,以拓殖南洋,而至台湾者亦伙。山林未伐,瘴毒披猖,居者辄病死,不得归,故有埋冤之名。及颜思齐至,郑之龙附之,垦土筑屋,渐成部落。思齐既死,芝龙复降,漳、泉人之居者凡三千余人,自生自养,以赡其家,固无政令以率之也。天启四年,荷人入台湾,借地土番。越二年,西班牙人亦入鸡笼,各据其地,以殖土宜,制王田,募民耕之,而征其赋。计田以甲,方一丈二尺五寸为一戈,三十一戈二尺五寸为一甲,上则年征谷十八石,中十五石六斗,下十石二斗。其时土田初辟,一岁三熟,糖米之利,挹注外洋,故至者日盛。崇祯间,熊文灿抚闽,值大旱,谋于芝龙,募饥民数万,人给银三两,三人合给一牛,载至台湾,垦田芟舍,以其衣食之余,纳租郑氏,故富甲七闽。延平建宅,从者尤多,休兵息民,以事农亩。向之王田,皆为官田,耕者皆为官佃,赋仍旧。宗室文武召民自辟,谓之私田,则所谓文武官田者也。定则之法,亦分三等,纳税之外,又课其赋。而所谓官斗,较中土仓斛仅有八升。原田????,取之无尽,耕后数年,辄弃其旧。故三年一丈,课其增减,定其肥硗,所以恤民之困也。诸镇之兵,各分其地,按地开垦,自耕自给,谓之营盘。三年之后,乃丈其则,以立赋税。农隙之时,训以武事,此则寓兵于农之意也。永历十八年,嗣王经委政陈永华。永华善治国,分诸镇土地,复行屯田之制,于是辟地日广,远及半线。二十四年,在武卫刘国轩伐大肚番,追之至北港溪,驻军以戍,则今之国姓庄也。宁靖王术桂入台后,以竹沪一带土厚泉甘,垦田百数十甲,岁入颇丰,有余则散之故旧,不需汤沐之奉,而诸镇屯田至今尚留其迹,此则郑氏富强之基也。

        清人得台,廷议欲墟其地,靖海将军施琅力陈不可,乃设一府三县,又奏请减赋。略曰:“今部臣苏拜等所议钱粮数目,较郑克?u所报之额,相去不远。然在郑氏当日,自为一国之用,因其人地,取其饷赋,未免重科。兹部臣等奉有再议之旨,不得不以此数目议覆。如以会议既定,当按数而征,在道府责成所系,必奉行催科。兼以郑氏向时所征者乃时银,我之所定者乃纹银,纹之与时更有加等。且臣前之议守此土者,非以其地可以加赋也,盖熟察其地,属在东南险远,关系数省安危。今既设官分治,拨兵泛防,则善后之计,宜加周详。而今所调守兵一万,乃就闽省经制水陆兵丁六万五千七百五十名数内抽调,兵无广额,饷无加增。就此议定钱粮数目,蠲减于寇虐之后,使有司得以仰体德意,留心安集抚绥。数年之后,人户繁盛,田畴悉易,赋税自充,有增无减,岂待按数而征哉。”下旨再议。于是奏定上则田每甲征谷八石八斗,园四石,其详如表。

        六十一年,巡台御史黄叔?`以台湾田赋较重内地,台之一甲,得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有奇。内地上田,各县征法不一,约折色自五六分以至一钱一二分而止,是一甲不过征至一两三钱为最多矣。今台征谷八石八斗,使谷最贱,石为三钱,已至二两六钱四分余,况又有贵于此者,而民不以为病。地力有余,上者无忧不足,中者绝长补短,犹可借以支应。若履亩勘丈,便难仍旧矣。雍正五年,巡台御史尹秦奏言:“台湾全郡尽属沙壤,地气长升不降,所有平原,总名草地,有力之家,视其势高而近溪涧淡水者,赴县呈明四至,请给垦单,召佃开垦。所开田园,总以甲数,每甲约抵内地十一亩有奇。郑氏当日分上中下三则取租,开台之后。地方有司照租征粮,而业户以租交粮,致无余粒,势不得不将成熟之田园,以多报少。欺隐之田,倍于报垦之数。臣等细访,向来任其欺隐不行清查之故,则其说有五:现征科则,计亩分算,数倍于内地之粮额。若非以多报少,不能完纳正供,一也。台湾沙地,每岁夏秋大雨,山水奔泻,冲为涧壑,流沙壅积,熟田亦为荒壤。若非以多报少,将何以补苴亏缺,二也。台地依山临海,田园并无堤岸保障,海风稍大,咸水涌入,田园卤浸,必俟数年,咸味尽去之后,方可耕种。若非以多报少,何以抵纳官粮,三也。台地土脉炎热,不宜施肥,二三年后,力薄寡收,便须荒弃两岁,然后耕耘。若非以多报少,焉能输将公课,四也。台湾佃丁皆系漳、泉、惠、潮之客民,因贪地宽,可以私垦,故冒险渡来。设使按亩清查,以租作粮,则力不能支,势必各回原籍,以致田园荒废,额赋虚悬,五也。夫田粮之欺隐若此,其所以致此欺隐而难以清查者又若此,自宜作何变通,以除欺隐之弊。海疆重大,与内地不同,臣等愚昧,不敢轻议,谨具实奏请圣裁。至于此路彰化一带,县系新设,地稍偏远,臣等见其多属未辟之士,亦宜召民开垦。案查淡水同知王■曾经具详,称北路虎尾溪以上,间原宽旷,召民开垦之法,毋许以一人而包占数里,只许农民自行领垦,一夫不过五甲,十夫连环互保,定限三年。比照内地粮额起科。再如熟番场地,向有奸棍认饷包垦,久假不归。若任其日被侵削,番众无依,必退处内山,渐变生番。宜令大社留给水旱地五百甲,中社四百甲,小社三百甲,号为社田,以为耕种牧猎之所。各立界碑,四至田亩,刊载全书,以俾日后势豪不得侵占。其余草地悉行召垦,并限三年起科。臣等细加寻绎,事属当行。唯召垦农民,似宜照臣等前折所陈,亦令归庄并田,务使匪类无处托足,以靖盗源。”九年,诏以台湾土田自七年开垦及自报升科者,改照同安则例,化一甲为十一亩三分有奇,计亩征银,仍代以粟。每银三钱六分折粟一石,粟一石折米五斗,其详亦如表。而新则较轻旧则不啻数倍,计岁征粟十六万九千二百六十六石九斗九升有奇。例以十月开征,至腊而毕。每粟一石征耗一斗,折银五分,以防入仓之损。全台正供之粟,支给班兵十五营,需米四万四千八百五十一石八斗。又配运福、兴、漳、泉平粜以及兵米眷米十六万六千五百石,又运督标兵米折粟一万五千五百七十石,详在《粮运志》。顾全台征收粟数,不敷起运,每年以运粜四府粟价发台,分给四县,籴补足额。其耗粟之银,则为官署公费,而有司且加之数倍,以入私囊。故例有司催科,凡得八成者,录其功,而八以成上,则吞没之。一行作吏,便为富翁,故俸禄甚薄,而供奉酬酢多取之民也。乾隆九年,诏曰:“台湾田园已照同安则例,后经部议以同安科则过轻,应将台地新垦之田园,按照台湾旧额输纳。朕念台民远隔海洋,应加薄赋,以昭优恤。除从前开垦田园,照依旧额,毋庸减则外,其雍正七年以后报垦之地,仍遵雍正九年奉旨之案办理,其已照同安下则征收者,亦不必再议加减。至嗣后垦辟田园,令地方官确勘肥瘠,酌量实在科则,照同安则例,分别上中下,定额征收,俾台民输纳宽舒,以昭加惠边方之至意。”

        夫台湾为海疆重地,每有水旱之灾,辄奏请蠲赋,故人民易于乐岁,而开垦日进,远入番地。其始佃农力小,不足经营,富豪出资本,给牛种,建庐凿圳,以任其费。田成,则纳其谷十之一二,谓之大租,或征圳租,谓之水粟,每甲应纳谷石,永久不替。道光四年,署兵备道方传孵上书总督孙尔准,力言业户之弊。书曰:“千万人垦之,十数人承之,而一人所给垦照,或千数百甲,淡水是也。万人垦之,千人承之,而地数千甲,给垦照者数千人,每人仅十甲,最多亦十数甲,并无业户,以民为官佃者,噶玛兰是也。夫业户之设,其弊无穷。其始豪强有力者十数人,出领垦照,名为自出工本,募佃垦荒。实则其人工本不多,鸠集朋党,私立约据,及其垦成报官升科,而业户一人,界广甲多,且易隐蔽。及赋已定后,或十余年,或数十年,遇有水旱偏灾,冲崩塌坏,亦任意影射。且征收供课,户只一人,实缺千万,一经破败,更换为难。请以淡水言之,其地南自大甲,北至鸡笼,绵长三百余里,自山至海,腹内所宽亦四五十里,较诸台邑固自倍之。而考其正供,仅有台邑四分之一,业户编入征册者仅数十人,此所以地广赋少也。然则业户自宜殷富,每年自清国课,而每年实征,民欠犹十之二三,业户大半贫窭,何也?业户坐收其租,除完课外,别无所利,田园实非其有。历年既久,冲崩塌坏,渐就硗确,而佃户逃亡也。”初,噶玛兰开垦之时,吴沙父子邀赵隆武、何绘等赴省呈请开垦,先与佃户私议,将来告成,应由业户升科完粮,佃户每甲田定纳大租谷六石,园四石。及杨廷理筹办建治,深虑不敷经费,议减业户,而由散佃报升。谓此租额约与淡水拳和官庄相符,详请转奏,援以为例。部议不许。以拳和官庄久已无案可稽,若照屯案办理,屯案田园各分六等,此项园征四石,已准屯案第四等,则田不应列第六等,漫无区别。是拳和官庄与屯租二案,均难援引矣。然其后仍定田六园四之率,丈升报部,有田二千一百四十三甲余,园三百甲余,岁征租谷一万四千六十三石有奇。供耗之外,又征余粮,此为各属所无。查台湾升科章程,凡田园只征正供耗羡,若征别款租赋,从无并征正供。而兰属独增余租,犹之他属杂征,固不与供耗核计考成也。顾余租实为筹备经费之计,即仿淡水屯租之例,每石折色一圆,奉文照议在案。嗣以同安下沙则而计,则田一甲征谷六石,又征供谷一石七斗五升八合四勺七秒二撮,耗谷一斗七升五合八勺四秒七撮,余租四石零六升五合六勺八秒一撮。园一甲征谷四石,又征供谷一石七斗一升六合六勺一秒一撮,耗谷一斗七升一合六勺六秒六撮,余租二石一斗一升一合七勺二秒八撮。较之创始原议,凡田减耗六升八合三勺八秒三撮,园减供二勺,耗六升六合七勺五秒九撮,悉入余租,以副其用。嘉庆二十三年,台湾府知府以兰地初启,民力未充,详请豁免余租,而司中以核与原案田六园四之数,实为减少,未许。道光七年,奏请改则,而余租更宽裕矣。先是,台湾田赋自荷兰以来,皆征供谷,归清后,亦以此为兵糈,而谷价既贱,当事者无所获利。二十三年,改谷折色,每石六八秤银二圆。当是时,市价每石仅值一圆五角,而当事者又格外诛求,兼有火耗之损,台湾县保西里人不从,几至激变。庄豪郭崇高走吁北京,诏逮知县阎?灾巫铮?事始息。澎湖为海中群岛,地瘠而硗,素不播稻,所产唯番??黍稷,一逢咸雨,枯槁不收,故其地不赋,由台供之。光绪三年春,福建巡抚丁日昌奏蠲台湾杂税,略谓台、凤、嘉三邑合长二百九十里,额征供谷十三万余石,而彰、淡、兰一厅两县合长五百八十里,仅征谷五万六千余石。盖台、凤、嘉开辟之地较早,税则皆沿郑氏之旧,而彰、淡、兰新垦之地,新定科则,故赋较轻也。

        十一年建省,以刘铭传为巡抚,沈应奎为布政使。铭传负吏才,以台湾经费向由福建协助,欲谋自给之计,振兴物产,以尽土宜。十二年五月,奏请清赋。疏曰:“窃查台粮课,自入版图以来,仍循郑氏之旧,每丁岁征银四钱八分六厘。乾隆元年,钦奉恩谕,台湾丁粮着照内地分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舒民力,岁征银三千七百六十余两。及十二年,乃议匀入田园征收,其番众所耕田地,概免完赋,照旧就丁纳粮。至道光间,通计全台垦熟田园凡有三万八千一百余甲,又三千二十一顷五十余亩,谷种折地一千四百三十亩,年征粟二十万五千六百余石,租番银一万八千七百余圆。至今已数十年,垦熟田园较前多至数倍,统计全台之额,仅征额银一万五千七百四十六两,洋银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九圆,又谷十九万八千五十七石,久无报丈升科。伏维我朝轻徭薄赋,亘古所无,而于台湾一岛尤为宽厚。雍正、乾隆间,屡奉恩谕,台湾赋税,不准议加。其时海宇澄清,升平无事,朝廷以台湾一隅无足重轻,今则海上多警,而台湾为海疆之要隘,奉旨改建行省,经费浩大,今昔不同。臣忝膺斯土,目击时艰,当此财用匮乏之时,值百废待举之际,不能不就地筹画,三五年后,能照部议以台地自有之财,供台地经营之用,自成一省,永保岩疆。况叠次钦奉谕旨,开源节流。顾以额定之赋,应有之税,乃部库入款之常经,国家经久之至计,舍此不为,徒求邻省,虽至舌破唇焦,缓急仍不足恃。臣渡台以来,详查民间赋税,较之内地毫不轻减。而询其底蕴,全系绅士包揽。若某处有田可垦,先由垦首递禀,承揽包垦,然后分给垦户。垦首不费一钱,仅递一禀,垦熟之后,每年抽租一成,名曰大租,又有屯租、隘租各项名目,而粮课正供毫无续报升科。如台北淡水田园三百余里,仅征粮一万三千余石,私升隐匿,不可胜计。臣现由内地选调厅县佐杂三十余人,分派南北各县,又由各县选派公正绅士数人,会同先查保甲,就户问粮。一俟田亩查明,再行逐户清丈,委派台湾府知府程起鹗、台北府知府雷其达,各设清赋总局,督率办理。至于赋税之轻重,应俟丈量之后,再请旨饬部覆议。维念台湾民风强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聚众挟官,视为常事。林爽文之变,则言升科之逼迫。以是委员下乡清查,视为畏途。且万山丛杂,道路崎岖,若非勤实耐劳之员,协同公正绅士切实清查,无裨实际,且恐竣事无期。惟有严定赏罚,以冀成效。若各地方委员绅士等妥速办理,认真清查,臣请照异常劳绩从优奏奖,以示鼓励。倘有贿托隐匿等情事,抑或畏难延误,即行参革。庶得实力奉行,为朝廷经久之谋,除地方吞匿之弊,裕国便民,以期有裨台湾之大局。”六月,诏可。设清赋局于台北、台南两府,以布政使辖之,命知府统理。各厅县设分局,任总办,以同知、知县主之。

        初,铭传议办清赋之时,先询各厅县。或以为当编查保甲,就户问粮,或以为即施办清丈,就田问赋,而众多主前说,且为根本之计。于是先办保甲,限二月告竣。乃以清赋之意告示于民曰:“台湾地方自乾隆五十三年续丈之后,至今开辟田园数倍于前,久未报丈升科。从前海宇升平,朝廷视台湾一岛不足重轻,期无内患,不虑外侮,赋税一项,屡奉恩诏,格外从宽,以示绥远安边之意。现在海疆多事,台湾重地,久为外人窥伺,朝廷特设巡抚以资控制。本爵部堂忝膺斯土,应为地方远大之谋。故招抚生番,以靖内患,筹办海防,以御外侮,清查田亩,以裕饷需。不惮劳怨,惨淡经营,一时并举,以为长治久安之计。尔百姓等渡海迁来,当知创业不易,须为子孙立百年之业。官民一德一心,共保岩疆,同享乐土。查台湾素称沃壤,近年开辟日多,旧粮转形亏短,皆由业户变迁无定,粮额向不催收,故遇逃亡,莫从究诘。或由田园籍册失毁,户无确名,疆界混淆,土豪得以隐匿霸占,奸民从中包揽控争。或借防番抽收隘租,或称完粮自收大租,强者有田无赋,弱者有赋无田。更有近溪田园,水冲沙压,小民无力报豁,田去粮存。种种弊端,国计民生,皆有阻碍。若不及早清查,贻害胡底。现经奏明清丈全台田亩,委派南北两府,设立总局,克日举办。尔等田园一经清丈,编立字号,某字某号之田,则为某处某人之业。粮户何名,册籍昭然,遇有买卖,立即过户催收,可免侵占冒争,永杜构讼之弊。其有水冲沙压之地,亦可随时禀报,顿释累积之负,是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自示之后,一律办理。”嗣以清丈章程颁发于民。其时各属业户多虑加租,劣绅土豪造作蜚语。铭传不为所挠,督励有司,昼夜不息。八月,复以丈法昭示于民曰:“台湾田园举办丈量,前经按照《淡水县志》载定弓尺制度,每戈一丈二尺五寸为准,分颁各属应用在案。现据宜兰、新竹两县先后禀称,该二邑丈量田亩,向以一丈三尺五寸为一戈,与现颁之戈互相比较,每戈多加一尺。绅民哓哓,置辨不休,请示遵办等语前来。查台湾自国初始入版图,核算田亩,有所谓每戈每甲等名目,皆系郑氏一时权宜。雍正九年,特奉廷旨,台湾田园化甲为亩,系以戈数核为弓数。其弓定制六尺,积二十四弓为一亩,载在志乘,遵行已久。现在举办丈量,犹用戈甲名目,不过因其旧俗,以计总数,为将来积算之端。至于量则升科,仍应遵照定章,以弓计亩。如以一丈二尺五寸之戈,就一甲之田化弓计亩,有十一亩三分有奇。如以一丈三尺五寸之戈,就一甲化弓计亩,有十三亩一分八厘有奇。是长一尺之戈,每甲即多一亩八分八厘之赋,并无便宜。该二邑以弓小一尺,借词争执,难保不误,尚执戈大赋轻戈小贼重之成见。亟应剀切晓谕,以昭定制,而释群疑。台湾田园化甲为亩,奉旨遵行定章,断不能仍复论戈纳赋。现在所用旧弓尚是五尺,迨清丈之后,仍应以戈伸尺,按六尺为一弓,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计亩升科。尔人民将来供赋,不定于戈尺之短长,而定于弓数之多寡,其戈长者既不能有所取巧,戈短者亦决不至多完。尔绅民务当晓然朝廷治赋经邦,一秉大公,毫无偏拗。其各??遵。”

        十月,各属渐报竣丈,乃定租率,??江南一条鞭法,举前之丁税耗羡等款而括之,折色完纳,并加补水秤余,以定地则,凡分四则。前之不入则者,如新竹以北,则为一等二等三等,彰化以南,为平等次等下等。丈单列天地人三号,鱼?e之率视天字田,故业户较益。台南之四,有早季养鱼而晚季播谷者,收利尤丰,而纳租则轻也。前时大租多议裁废,至是乃据减四留六之制,以归小租纳课,而业户仅得其六。十二月,颁定征租之制,其详如表。于是全台田赋计征六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八两,实增四十九万一千一百零二两。十四年春正月,示领丈单,甲费二元,嘉、彰两邑民户骚动。而彰化知县李嘉棠素贪墨,施九缎起而抗之,纠众围城,提督朱焕明被戕。铭传派兵平之,裁收丈费,以十八年五月撤清赋局,而全台田赋乃定。

        官庄

        初,施琅克台之后,以台地肥沃,土旷人稀,奏设官庄,召民开垦,按其所入,以助经费。康熙四十九年,兵备道陈??以其有弊,奏请废止,其款入官。雍正元年,漳浦蓝鼎元上书巡台御史吴达礼,略曰:“台湾旧有官庄,为文武养廉之具,今归入公家,各官救口不赡矣。夫忠信重禄,所以劝士,况官人于遐荒绝域,欲用其身心,而冻馁其妻子,使之枵腹从公,非情之平也。官庄犹古公田,更不病民,旧庄虽没,新地可再垦也。查台北有竹堑埔,沃衍百余里,可辟良田千顷,又当孔道要冲,襄以弃置荆榛,故野番敢于出没。唯地大需人,非民力所能开垦。莫若令全台文武各官,分地辟之,各捐资本,自备牛种田器,结庐招佃,永为本衙门恒产,不独一时之利,万世之利也。夫台地素腴,随垦随收,一年所获,足敷其本,二三年后,食用不竭。以天地自然之利,为臣子养廉之资,而又可以祛番害,益国赋,足民食,是一举而数善备也。”达礼据以入告,许之。于是总兵蓝廷珍先垦猫雾??之野,名曰蓝兴,即今台中郡治之地。其田最沃,有泉可溉,每甲岁可得谷百石。八年,总兵王郡奏以台湾赏恤兵丁之款,购置业产,而收其利,照例纳租,由镇理之,派员征收。其后官庄一百二十有五所,年征糖谷、牛磨、鱼?e等款三万七百三十九两九钱六分六厘,逐年增多。而奸猾之徒,夤缘武弁,藉名官庄,侵占番地,以牟私利,番黎怨恨,莫可谁何。乾隆九年,诏曰:“外省镇将等员,不许任所置立产业,例有明禁。内地且然,况海外番黎之地。武员置立庄田,垦种取利,纵无占夺民产之事,而家丁佃户倚势凌人,生事滋扰,断所不免。朕闻台湾地方,从前地广人稀,土泉丰足,彼处镇将大员无不创立庄产,召佃开垦,以为己业。且有客民侵占番地,彼此争竞,投谳武员,因而据为己有。亦有授受前官已成之产,相习以为固然,其中来历不明,是以民番互控之案,络绎不休。若非澈底清查,严行禁绝,终非宁缉番民之道。着该督抚派高山前往,会同巡台御史等,一一清厘。凡历任武职大员创立庄产,查明并无侵占番地,及与民番并无争控之案者,毋论本人子孙,或转售他人,均令照旧营业外,若有侵占民番地界之处,秉公清查。民产归民,番地归番,不许仍前朦混,以启事端。此后创立产业,开垦草地,永行禁止。倘有托名者,即将本官交部,严加议处,地亩入官。如该管官吏通同容隐,并行议处。”十七年,更立石番界,以禁侵垦。而垦者仍多,远至内山。五十五年,颁行清丈,凡侵垦番地者皆入官。而运会所至,防不胜防,其令遂废。

        隆恩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役,钦差大臣福康安治军台湾。既平,尚余兵饷五十余万两,奏设隆恩官庄,募佃耕之,或购大租岁收其益,以充赈恤班兵之款。台湾之兵均调自福建,离家远戍,遇之较优,然多为武弁侵没,不副设置之意。其田多在彰、淡两属,租制与官庄同,岁征谷三千七百余石。光绪十八年,布政使唐景崧通饬各属,谓台、澎各营原置隆恩官庄田园糖部,所收租息,除完纳正供外,余款由营造册送司,按年在请领台饷内扣存司库,入拨充饷。乃因递年租息参差不等,奉部行令,按照乾隆五十四五两年租息,统算折半,匀计作为定额,盈则尽数造报,绌则令承办营员赔补。例定甲年征收,乙年造报,闽省历办在案。嗣因各营原置田园案券,间多被匪遗失,历年既久,官弁递更,逐年滞向原佃收租,不复问及田园处所。间有被水冲塌者,亦久不报豁,佃户难免赔累,弊窦丛生。以致东移西扯,竟将所垦民业,希图免粮,混为官庄者有之,逐年滞欠短额,积压数年,始行造报者有之。是此项官庄从前业已混含不清,迨至全台一律清丈之时,南北情形又各不同。台南则就田查问,是以此次田园历历可考。台北则不问何项田园,统行清丈,在当时则借删除各项名目为辞,殊不知此项田园,系发帑买置,定由官收,与民田之缴纳番租、隘租、屯租,情形迥异。嗣因清丈完竣,民业钱粮议由小租户完纳,大租减收四分,贴给小租完粮。而台北官庄田园亦由佃户承粮,由台北府雷守议照大租章程,营中减收四成,司中只照六成,扣收租息,奉前抚宪批准,行司照办。当时办理,原为一时权宜之举,不能遽以咨部。何也?盖以各处扣饷之庄租,系除完纳正供之款,净收租息,清丈以后,供赋多至数倍。供多则租亦多,何以转少四成?是以难于咨部。台南各县田园历历可考,系清丈时查询,佃户自称,各县照所指之田园,年应征收钱粮秤水赴营催完。营中则较之前所纳供赋盈溢数倍,租息因之而短,各营所以纷纷借口。然台南官庄田园盈溢,可想而知。倘营中原置田园案券尚存,何难一一清理,租息尚可加增。只以各营案券毁失,兼以当时原置田园甲数,并无造册,分送督抚司存案,以致上年赴闽查考,无从检出。现各营以新定钱粮,较之旧时供赋,溢出数倍,台北议以减四收六章程,而台南则不能完纳,迨至奏销迫届,由县详司,就饷核扣,而各营钱粮既多,租额因而减少,纷纷又以案照台北减四收六核扣租息为请。查此项隆恩田园,系属发帑购置,递年征收租息,完纳钱粮之外,扣存司库充饷,各数目均咨部有案。台北议以减四收六,实因田园混入民业,丈量未经指出,暂时权宜办理,然亦不能遽以咨部。现民业均已升科,而官庄历年瓜葛不清,若统照减四收六办理,递年司库短扣五千余两,从何弥补?亟须通筹全局,彻底清厘,俾得一劳永逸。拟将台南安、凤、嘉、彰四县官庄田园,清丈既已指出,应饬各县委员会营按明图册所载赴,就田问佃,向佃议租,重新整顿。台北淡、新、宜各县,虽无田园之可考,总有佃户之可凭。向佃追田,罢四六之议,逐一清理。或田甲不敷,租额短缺,究竟是何原委,抑系昔年被水冲塌,据实造册送司,分别核办。于是各县会营清厘,终不能彻底追究,而每年所征碉有十之七八而已。

        抄封

        抄封亦官租也。其租有二:曰叛产。林爽文之役,凡与党人者,皆籍其田,或被株连,所抄至数万石,多在嘉、彰两县。自是每有乱事,援例以行,为官署岁入之款。叛产之业,??之于民,而收其税,岁征银约五万四千两,曰生息。从前府道库款每存至数百万两,或数十万两,贷之富民,而收其息,息甚轻。一遇有事,则收回之,而仓卒难缴。或凌夷无力,亦籍其田,以取偿焉。售之于民,以抵款焉。按年出??,而收其税,亦为官署入款之一。其详皆在《度支志》。然抄封之中,有拨支兵饷者,有充地方公费署,又有鬻供军需者。其业散在各县,统归台湾府遴派佃首,代为征收,多属富绅揽办。其田园各分三等:上田每甲纳谷三十二石,中二十六石,下二十石,上园视中田,中园视下田,下园十八石。道光间,年征五万六千余两,亦如官庄碉征十之七八,每年可得秤余四千余圆,以补额拨加饷内应征未完租额。同治六年,署知府叶宗元请将秤余尽数归公,许之。及清赋时,亦照官庄办理。

        番租

        台湾固土番之地,其田皆番之田也,我民族拓而垦之,以长育子姓,至于今是利。然其成也,固非一朝一夕之故。胼手胝足,出生入死,而后得此尺寸地,如之何而不惜也。先是,我族以入垦地番,远及内山,清廷下令设界,禁出入,违者治罪,且籍其田。而利之所在,人所必趋,禁者自禁,而垦者自垦。终至法令不行,讼狱日出,固非计之得也。雍正三年,户部覆准台湾各番鹿场,闲旷地方,可以垦种者,命地方官晓谕,听各番租与民人耕种。五年,巡台御史尹秦据淡水同知王■详请,大社留给五百甲,中社四百甲,小社三百甲,号为社田,以为耕种牧猎之地,其余悉行召垦,并限三年起科,奏请颁行。于是垦者先与番约,岁纳其租,谓之番大租。其约曰招垦,或曰永耕,记其界址租额,存以为据,或报之官。背约者官为催科,所以保护番黎也。番大租有二:公有者谓之公口粮租,土目收之,照其社例,以充公费。私有者谓之私口粮租,番自取之。然其租率不定,召垦之时,互先立约。如活租则照所获之谷而赋之,或十之一,或十之二,或十之一五。而死租则视地肥瘠以定,大略为十之一,其详如表。顾活租虽较多,一遇凶岁,必须减赋。若死租则不论丰歉,莫得改易,台湾民田之税佃亦如此。自是以来,开垦日进,负租者亦多,番不能索。道光初,淡水番人乃由汉人揽办,代为催收,而取其费。光绪十三年清赋之后,照大租例,去四留六,并废代收之弊,而番田变为民田矣。水沙连六社化番,拥地甚广,番不能耕,募汉人垦之。田成,纳其所获百分之五,谓之亢五租,或曰空五租。

        道光十五年,埔眉二社正通事巫春荣与社番约垦草地八十五甲,按甲纳租,田谷二石,园一石,以早晚两季摊缴。其后垦者均照此例,锄麻并进,遂成乐土,至设埔里社厅以理之,然佃户多负租。光绪六年,始设总理揽收,分与化番。十一年,更命义塾教习偕番收之,岁与千石,余归官,以充抚育之费。十三年,改归官租。十月,全台颁定租制。通判吴本杰据埔里社绅士禀称布政使,以埔属田园既纳亢五租,若一律照完正供,未免过重,许之。乃不入上则,中则田征银一两三钱六分,下则一两九钱,园降一等,约轻三分之一。而亢五租改为一石八斗,岁收二千四百石,以千石给番,千石归官,四百石为催科之费,而亢五租亦变为官租矣。初,噶玛兰设治时,西势之地民垦已定,而东势未辟。自浊水、大溪以南至苏澳,凡十六社。平原????,付之荒芜,杨廷理遣三籍头人理之,分授漳、泉、粤人开垦,计有二千五百八十三甲。番素愚惰,既归化,益不敢较,膏腴尽为民有。通判翟淦与廷理议,禀请总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处存给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谓之加留余埔。然番不能垦,官为召佃,以三籍头人为佃首,经理征收,按社计丁而分给之,谓之加留余埔租。每甲定谷四石,凡丈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漳佃首二人,分地七百六十二甲余,纳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泉佃首一,分地三百八十三甲余,纳租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配社三。粤佃首一,分地一百三十五甲余,纳租五百五十八石八斗三升一合,配社一。自嘉庆十五年起,至二十三年,次第告竣,奏免升科,民番皆受其利。光绪十三年清赋之后,亦照去四留六之例,而变为民田矣。番大租之外,有山租,亦民与番约者也。阿里山为嘉义熟番,归化最久,而地甚广,山产多。汉人入垦者,上田甲纳谷三石,中二石,下一石,园降一等,随时折色。其土产则照所获百分之五纳之,谓之山面杂租。乾隆三十五年,北路理番同知为之管理,由官给照。洎清丈时,亦照大租之例,以六分与番,官得其四,充云林抚垦局之费。台湾溪流源自内山,引圳溉田。先与番约,而纳水租。其租不一,或银或谷,或以牛酒,借事和亲,而辟其利,故此租者亦番租之一也。

        屯租

        乾隆五十三年,钦差大臣福康安奏设屯番,以理防务,语在《军备志》。其时始有屯租,以番境未垦之地,及抄封之业,凡八千八百余甲,分给屯丁,自耕自给。嗣以抄封三千三百余甲,拨充班兵之饷,余地未敷。五十五年,颁行清丈,查出侵垦田园三千七百三十四甲余,悉没之官。分则定租,岁可征谷四万一千数百石,充为屯田。募佃耕之,官收其谷,以二八两月分给屯丁,谓之屯租。五十六年,闽浙总督札委泉州知府来台,查勘屯田,量甲定率,其详如表。每谷一石折色一圆,岁收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二丝。屯饷之余,以充隘饷,又其有余,为开辟水利之费,赏恤屯丁之款。请垦佃户禀由理番同知给照,或曰易知,如契券。自是以来,屯务渐废,每为势豪占据,或被佃首隐匿。租额愈减,不足于用。嘉庆十五年,总督方维甸巡台,以官给各屯未垦之地,多为奸民通事串通欺诈,引诱典卖,越界侵占,饬北路理番同知、凤山知县分勘南北各屯。如原给埔地及应交屯饷田园,许民自首,不究其罪。又以奏明清理者,系属原给埔地五千六十九甲,拨充屯务公费六百二十一甲,应征屯饷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五甲。查明原数,并不加租。民番各地,悉仍其旧。以此晓谕,颇为整顿。未久又废。光绪十三年,闽浙总督杨昌?F奏言:“台湾当初设屯授地,征租支饷,订立章程,法良意美。顾今已百余年,积弊愈重,征收屯租,不充其额,支发屯饷,仅给其半。盖以原给屯田之数,叠遭兵燹,档案不存。加以分隶各县,悉任佃首,田园界址及其租额,不得而知,故今亦不能详查。而佃户遂图??混,以硗确之地,易肥饶之田,又或禀报水冲沙压,冀请豁赦。故欲祛其积弊,似应别行丈量,造明图册,以知屯田之地,庶于防务或有裨益。”是时巡抚刘铭传颁行清丈,以屯田既纳屯租,又课正供,虑有过重。乃减屯租十分之四,改为官租,照则定课,分给丈单,与民田同。而佃户仍多隐报,且抗而不缴。十六年,全台所收租额,仅有三分之一。十七年以后,且无一缴者。时各县业户以清丈故,民多谤黩,故铭传不欲过激,以丛众怨。爰筹别款,半发屯饷,而屯租几废矣。

        隘租

        隘丁之设,用以防番。官设之隘,由官分地受耕,或支给口粮,以赡其身。而民隘则民给之,征收隘内田园,谓之隘租。隘租之率,各属不同,或甲征一石,或多至八石,视其远近险夷为差,皆于设隘之时,后先议定。其征率则业三佃七,隘首收之,而分于众,官不过问。其后隘制日弛,名存实亡,乡猾土豪冒充隘首,借饱私欲。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乃以兵代。洎光绪十二年,台湾巡抚刘铭传改设隘勇,征收防费。翌年清赋,先饬各属查明隘田之数,至是废之,给发丈单,与民田同。

        荷兰王田租率表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18 石      上园     10 石2 斗

        中田       15 石6 斗    中园      8 石1 斗

        下田       10 石2 斗    下园      5 石4 斗

        郑氏官田租率表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18 石      上园     10 石2 斗

        中田       15 石6 斗    中园      8 石1 斗

        下田       10 石2 斗    下园      5 石4 斗

        郑氏文武官田租率表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3 石6 斗     上园     2 石2 斗4 升

        中田       3 石1 斗2 升  中园     2 石6 斗2 升

        下田       2 石4 斗     下园     1 石8 斗

        郑氏文武官田税率表

        地则       一甲税率     地则      一甲税率

        上田       14 石      上园      7 石9 斗6 升

        中田       12 石4 斗8 升  中园      6 石4 斗8 升

        下田        8 石1 斗6 升  下园      4 石3 斗

        郑氏田园征赋表(永历三十七年)

        州分  田额       园额       合计(厘)     赋额(合)

        天兴  4 , 856.07  8 , 549.55  13 , 405.60   63 ,109 , 864

        万年  2 , 678.49  2 , 369.71   5 , 048.60   29 ,018 , 122

        计   7 , 534.57  10 , 919.28  18 , 453.86   92 ,127 , 987

        清代民田租率表一(自康熙二十三年颁定至雍正六年)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8 石8 斗      上园     5 石

        中田     7 石4 斗      中园     4 石

        下田     5 石5 斗      下园     2 石4 斗

        清代民田租率表二(雍正七年照同安则例)

        上田每亩照民米例,征银八分五厘三毫四丝,另征秋米六合九秒五撮,一米二谷折算。

        中田照盐米例,征银六分五厘八毫八丝四忽,另征秋米八合八秒七摄。

        下田照官米例,征银五分七厘五毫五丝,不征秋米。

        上园照中田例

        中园照下田例

        下园照盐米不征盐折例,征银五分六厘一毫八丝,不征秋米。

        清代民田租率表三(自雍正七年颁定至光绪十二年)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2 石7 斗4 升  上园     2 石8 升

        中田     2 石8 升     中园     1 石7 斗5 升

        下田     1 石7 斗5 升  下园     1 石7 斗1 升6 合

        清代民田租率表四(自光绪十三年颁定)

        地则  一亩正耗       加一补水    一五秤余    计征银数(微)

        上田  2 , 244 , 080  224 , 408  336 , 612  2 , 805 , 100

        中田  1 , 835 , 280  183 , 528  275 , 292  2 , 294 , 100

        下田  1 , 513 , 120  151 , 312  226 , 968  1 , 891 , 400

        下下田 1 , 210 , 496  121 , 049  181 , 574  1 , 513 , 120

        上园  1 , 835 , 280  183 , 528  275 , 292  2 , 294 , 100

        中园  1 , 513 , 120  151 , 312  226 , 968  1 , 891 , 400

        下园  1 , 210 , 496  121 , 049  181 , 574  1 , 513 , 120

        下下园     968 , 396  96 , 839  145 , 205  1 , 210 , 490

        清代民田租率表五(自光绪十三年颁定)

        地则   一甲折色租率            地则  一甲折色租率

        上田   2 两6 钱6 毫7 丝5 忽     上园  2 两8 分5 毫4 丝

        中田   2 两8 分5 毫4 丝        中园  1 两6 钱6 分4 厘4 毫3 丝2 忽

        下田   1 两6 钱6 分4 厘4 毫3 丝2忽 下园  1 两3 钱3 分1 厘5 毫4 丝6 忽

        下下田  1 两3 钱3 分1 厘5 毫4 丝6忽 下下园 1 两6 分5 厘2 毫3 丝6 忽

        天字田  6 钱6 分             天字园 4 钱4 分

        地字田  4 钱4 分             地字园 3 钱3 分

        人字田  3 钱3 分             人字园 2 钱2 分

        鱼?e  6 钱6 分

        备考:天、地、人为不入则者。新竹以北曰一等、二等、三等,彰化以南曰平等、次等、下等,而鱼?e准     天字之田率,较轻。

        清代屯田租率表(乾隆五十六年颁定)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一则田    22 石     一则园   10 石

        二则田    18 石     二则园   6 石

        三则田    14 石     三则园   5 石

        四则田    12 石     四则园   4 石

        五则田    10 石     五则园   3 石

        六则田     6 石     六则园   2 石

        清代番大租率表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8 石      上园    6 石

        中田     6 石      中园    4 石

        下田     4 石      下园    2 石

        阿里山番租率表

        地则     一甲租率    地则    一甲租率

        上田     3 石      上园    2 石

        中田     2 石      中园    1 石

        下田     1 石      下园     5 斗

        清代田园甲数表(康熙二十三年)

        县分  台湾     凤山      诸罗    合计(厘)

        地则

        上田  857.21   1,804.38     17.20    2 , 678.79

        中田  787.59   187.22     927.17    1 , 901.98

        下田 2,240.83   686.88     26.05    2 , 953 , 76

        上园  205.35   738.51   1 ,621.52    2 , 565.38

        中园 1,367.82   229.21   1 ,750.24    3 , 347.27

        下园 3,102.99  1,401.98     501.62    5 , 006.58

        清代田园征赋表(康熙二十三年)

        县分  田额       园额      合计(厘)   赋额(合)

        台湾  3 , 885.64  4 , 676.17  8 , 561.82  39 , 641 , 557

        凤山  2 , 678.49  2 , 369.71  5 , 048.60  29 , 018 , 122

        诸罗     970.43  3 , 873.38  4 , 843.82  23 , 468 , 307

        计   7 , 534.57  10 , 919.28  1 , 843.86  92 , 127 , 987143

    • 家园 卷九 度支志

      卷九 度支志

        连横曰:台湾天富之国也,官山府海,利尽东南。荷人得之,欲以掌握通商之霸权,顾其时地利未启,移民未多,岁入不过十数万盾,故犹仰东印度公司之津贴也。延平建宅,万众偕来,蓄锐待时,百事俱举。养兵之数,多至七十有二镇,使镇为千人,则器械粮秣之数将何所给,而延平乃布屯田之制,自耕自赡,不取于民。谘议参军陈永华又整饬之,内兴土宜,而外张贸易,贩洋之利,岁率数十万圆,故无竭蹶之患。民及经西伐,军费浩繁,转粟馈饷,取之无穷,而历年积蓄,因而渐罄。然犹不敛之民,而以王家所储者用之。盖以郑氏志图恢复,倾家纾难,固非有自私自利之心也。文武勋旧皆有官田,诸王汤沐之奉,亦别有所给,而土田初辟,征赋甚轻,故民皆乐业,先公而后私。迹其所以治国治民者,犹有西周遗法。天不祚明,三世而陨,此则无可如何者也。

        清人得台之后,仅设一府三县,正供杂税多沿旧制,岁入不过八万八千一百四十八两,而岁出亦碉五千六百七十四两。台湾之兵均调自福建,自总兵以至把总,合以战守之兵七千四百六十人,俸禄饷糈岁绘四千八百五十一两,兼以福建各营兵米八万九千七百八十五石,折价二万六千九百三十六两,计为三万七千四百六十一两,入款尚有余裕。盖其时米价甚贱,银则贵,殆多今日十倍,故以一府三县之大,而经费竟若是之少也。正款之外,尚有私款,可以调剂。其贪者则取之于民,以肥私橐,而省中巧宦且以台湾为金穴矣。雍正以后,拓地渐广,增设厅县,而物价亦起,官吏俸禄不足以赡,故有复设官庄之议,并布盐制,归府办之。迨乾隆八年,增加文武养廉,岁出为之骤多。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役,用兵逾年,耗财甚巨。及平,尚存兵饷五十余万两。大将军福康安奏设隆恩官庄,购置田园,征收租息,以为班兵赏恤之资,又有叛产数万石,似可以弥其缺,然多为武弁所吞没,故台湾财政犹未裕也。蔡牵之乱,商船多损,贸易遏绝,官民咸受其困。夫台湾土产,米糖为巨,米糖不能出口,则商务停滞,而农业衰颓,业户因之而贫,官斯土者亦不能有所沾润,此其所以交困也。续以英人之役,?m扰频年,防洋经费数十万两,道府两库以是渐罄。然台湾每有大繇役,辄由绅富捐输,急公乐义,故政府亦不致拮据。

        道光三十年,兵备道徐宗干以台湾财政困难,须谋补救,乃以筹议备贮书,上之督抚,其言曰:“自古官有余俸,而后可以讲吏治,即无余而非不足,尚可责备也。民有恒产,而后可以讲风俗,即无产而得以谋生,尚可措理也。惟日不足,而万无不足之时,其台湾之官乎。不能谋生,而万无生之理,其台湾之民乎。其不足也,皆自至足来也,其谋生之难也,皆自谋生之易致之也。府有叛租,有盐课,厅有口费,县有正供、有杂税,皆有羡余也,皆有津贴也。仓有余粟,库有余帑,民有余钱,商有余货。昔之官于此者,皆公私绰绰然,加以存项充??,无虑支绌。故至今无不以为台地之胜于内地,信而有征。履其地而后知十年前之不如二十年前也,五年前之不如十年前也,一二年内之不如五六年前也。其故安在?两言以蔽之,曰:银日少,谷日多。银何以日少?洋烟愈甚也;谷何以日多?洋米愈贱也。他郡县犹或可以补救,台地居海中,既无去路,又无来路。他郡县不过曰谷贱伤农,与其谷贵而有损于贫民,不如谷贱而有损于富民。台民则无业者十之七,皆仰食于富民,富民贫,贫民益贫,而官亦因之而贫。府中叛产每年额征洋八万余圆,皆籴谷完纳,今易谷十石才五六圆,而额完且多在十圆以上,民间正供少亦在二十圆以内,设法垫纳,以昔之有余,补今日之不足,亦未为苦也。乃逾一年而贱,逾二三年而更贱,向来承办之殷户,今皆纷纷禀退,恳求查抄,以延余喘。此难之在民者,于昔日至足,而今日至不足也。府库积欠历年,统计叛租垫二十余万,盐课欠十余万,营中官租欠六万零,司中按年照额划扣,库中按年挪款垫支。此外生息之款,及应由厅县归补而未解者,尚有二十余万。正供与叛租情形相同,办公日形竭蹶。是以司库已扣,而府库未收者,愈积愈多。无怪同任初接交代存库数十万,至今日而一空。此难之在官者,昔日至足,而今日至不足也。叛租既不足,尚有盐项,此向来府中之出息也,乃盐户又不能支持。问其故,则以私盐之日多也。私盐之所以日多,则以谷价日贱,富民不能养贫民,贫民无所佣趁,无所挑负,而私贩??口也。禁之过严,缉之过猛,将趋而为盗矣。往年商船流通,地方繁富,鲜有饥寒者,故穷民无不以台为退步。今则不然,懦者为道馑饿死,强者犯法以苟免。昔无恒业,而寄居求食,便于自赡。今无生路,而惰游已惯,不耐劳苦。此谋生之难,皆自谋生之易致之也。夫生财之道,不外开其源,节其流。台地无源可开,但通其流,而源自裕。米谷不通,日积日多。望丰年乎?贱更甚矣;抑待歉年乎?贱如故也,盖由内地食洋米而不食台米也。不食台米,则台米无去处,而无内渡之米船。无内渡之米船,即无外来之货船。往年春夏外来洋圆数十万,今则来者寥寥,已数月无厦口商船矣。各厅县虽有海口,几成虚设。然无来亦无去,犹可也,而烟土之禁,不弛而弛,即以每人每日约计之,须银二钱。就台地贵贱贫富良莠男女约略吃烟者,不下数十万人,以五十万计之,每日即耗银十万两矣。此有去之日,无来之日,业数十余年矣,安得而不穷且盗乎?谷多而银不缺,银少而谷易销,尚可苟延。二者夹攻,其何以堪?且谷已贱或有可贵之日,银已贵万无再贱之时。则以洋夷之殖本愈厚,而牟利愈巧也。台商之货,糖为主,今闻夷亦贩糖矣。台商困,则台民敝,台民敝,则台吏穷。夫事有便于官,而不便于民,或便于民,而不便于官。而今则官民皆沦胥以败,奚暇讲吏治哉?奚暇讲风俗哉?

        现存备贮道库十万两,府库截至夏季止,仅存三万余两,秋饷尚敷,冬季已须别为筹垫。然非有叛租盐课等项之羡余,无可垫也。各处内地划饷,而由府转划者,兵丁不能嗷嗷以待,又须别为设措,然亦非叛租、盐课等项之羡余所可措也。此两项同任未征完及外欠者,将五十余万,近年征而未完欠而未缴者,又将十余万。承办者求退求查抄之不暇,比追岂能如数。则欲垫而无可垫,欲措而无可措。所恃者道库之十余万两,例不准无事擅动。然府中既无所筹应,海外兵饷攸关,不得不移借应之。及来年大饷到台,提还后,所存又无几。今年冬饷不敷,来年秋饷不敷,后年春夏饷亦不敷矣。地方殷富之时,干戈尚且屡起,穷蹙至此,尤可寒心。万一偶有蠢动,道库所存无多也,府库悬罄也,绅商大半皆破落户也,智如诸葛,勇如武穆,亦束手而无可如何。是非早为绸缪,大为更张,将有坐视其一溃而不可复振者。议者或请减兵额以节饷,曰:止见兵来扰民,未见兵去杀贼。减之似非防患之道,而实所以去患。兵不扰民,民必不乱。宋范镇所谓忧不在四夷,而在冗兵与穷民也。此一说也。或请筹公费以养吏,曰:于正供划出,如昔年耗羡归官,俾得办公有资。当此国用短绌之秋,尚为官吏计养赡,亦愚且诬矣。然台地县官无漕余也,无陋规也,地方绅商无通融借贷也,止有正供之羡,而正供之难征如此。加以兵各半折等项,按年金数划扣而后收,总不能清款。并有仅完至六七分以上者,赔贴从何而来?全台摊款已十九万有奇,又从何弥补?即如幕丁之资费,僚友之应酬,眷口之食用,究出于何项乎?贤者亏挪耳,不肖者即不至??簋不饬,惟望办军需耳,是惟恐不乱也。穷生贪,贪生酷,酷以济贪,终亦未有不乱者。即惟正之供,民间已有敲骨吸髓之苦。从前台地郭光侯洪协因抗粮激成巨狱,尚在殷实之时,今则祸变更易,人心散而盗贼起,所耗于国家者不可以数计。何如先为筹其饩?[,似费而所省实多。元崔??曰,百官月俸不能副养赡之资,难责以廉勤之操。宜议者增俸钞民必受恩惠,其有以贪抵罪,又复何辞?此又一说。或请减粮赋以安民,曰额赋不能求减,每十石一车,减价收洋十圆上下,其军饷不敷者,由内地另为筹拨,则民气大舒,而官无掣肘,始可责其尽心以治民。为此说者,亦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词也。然其说似迂,而实为切要之计。明吴甘来曰,所虑兵闻贼而逃,民见贼而喜,恐非无饷之患,而无民之患。宜急轻赋税,收人心,其迹似损,而所益实大。此又一说也。

        总之,台地之难,难于孤悬海外,非内地辅车相依可比。谚云,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岂真气数使然也耶。天地所生以养人者,止有此数,财用有去无来,流民有来无去,欲不扰攘而不能。如咫尺之地,四面皆水,蒿莠丛生,其势不能相容。非斩刈之,则焚烧之,理势固然也。为今之计,先其急者。司库有应发还府库之项,筹拨若干,以为备贮,或以后扣划,少为变通,使常变皆有所恃而无恐,即一切支垫亦易于转运,而不至坐受其困。仍取责欠之有着者,设法追补,兼采众论之可行者,次第图维。台人有云,万不能断洋烟,不得已本地听其种烟,而银两或不至外出也。万不能绝洋米,不得已内地所附近各省均办采买,而米谷或可以流通也。皆言之易,而行之艰也。朱子所谓大势如人身重病,内自腹心,外达四肢,无一毛一发不受病者。台地先设法备贮府库,殆如奄奄待毙者,进之以参苓,姑延一息耳。近日幺麽海贼,洋面劫掠,不久即去。而雇备商艘,筹给舟师口粮,已觉摒挡之难。设有大憝如曩日朱、蔡者,其若之何?呜乎,败壤至此,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大约元气之大伤,由于历年叠次竖旗分类,而又继以夷氛之扰,其一切逋欠之积重难返也。亦以近年官斯土者,衰病已久也。前官去者去亡者亡,后人欲求近功速效而不能。悠悠忽忽,文恬武熙,苟安目前,得过且过。而病根日深,不发则已,发则不可问。知而不言,其咎益重。尝读雍正年间陕西潘总戎疏云,地方事宜有可设法措置者。以钱粮为重,而断不肯耗费于无用之地。若地方及营伍事宜,有必用钱粮始得谧安,常以地方为重,而断不敢博节省之名。是以不揣狂吠,激切上陈,无任干冒悚惶之至。

        一为府库稍轻筹垫也。府中经征叛产,多在嘉、彰两县,自道光二十五年风灾案内,呈报水冲沙压者不可胜计,勘验清丈,分别是否堪以垦复,一时未及详办。佃户拖欠有因,而司库则已全划,营饷即须全支,佃首不能垫纳,府中不得筹款以应,以致日形支绌。可否将加饷六万四千两,除叛租征收五万四千两,尽数支除,并盐课项下拨给一万而外,再行加拨一万余两,减盐课应划之额,以补叛产短征之数。台地盐贩欠课,与内地盐商倒悬篷额无二,现在难于渎求者,以租产先其所亟,而亦知更张之未易也。

        一为厅员稍轻赔累也。厅员承办配运,商船日见其少,每届奏销,即须由官雇运。鹿口向运本色,船?钪?加贴,盘量之所耗,友丁押运之修伙,皆在其次。风涛之险,一船失事,则数千圆去矣。盘谷之费,一船上仓,又数百圆去矣。台、淡二口向俱赍价赴买,而收谷者以谷非台产不肯盘收,于是私自议折,每十石自十八九圆至二十二圆为止。县交一三,余俱厅贴。淡口并有收本色而交折价者,其赔贴尤重。可否将雇运之事,议一定章,或交谷而酌加仓费,或折价而按照时值。此为非内地收谷厅县裁减规费,实由船少短配,逼于无可如何。尽归海外口员赔贴,似未足以示平允也。

        一为各县属库稍轻筹垫也。县征正供,皆以为每石折收银二圆二角,并不为少。而供谷最多之台湾县,已仅收二圆,兰、淡则本收一圆八角,经胥工伙食等项均出其中。即随征之耗羡,各项之案费,亦出其中。其买米给兵,买谷配运,谷价既贱,非无羡余,而应买米谷,只十分之三,所余无几。雇运则须一三交价,眷谷、半折,则须一四划饷。而所收正供中之营租、学租、叛产等项,则每石仅折纳一圆,又勋业官租、书院寺庙等租,均折纳一圆二角不等。是名为有余,而实则不足。所划所运所给,俱应年清年款,方能抵兑。当此民力凋敝之时,彰化至多收七分,淡、兰、台、嘉至多收八分,惟凤山可收至九分,而各项支应不容稍短。是以地方一切公事,有不暇兼顾者。可否将眷谷、半折两项量为减价,援内地部定例价每石七钱八分之数,照额划扣。盖兵碉领谷,近年米价大贱,按二谷一米,每石已得银一两五钱六分,银价大贵,每石已得钱三千二百余文,在内地足敷买给,似无用每石二两折钱四千二百余文之多也。

        以上姑为目前补救之计。府厅县办公稍裕,始得尽心于地方公事。即如防冬缉匪,稽查海口,一切须有余资,乃能应手。而催科听断中,不失抚字之道,庶几海外苍生,阴受其福,或可望其日久相安,不至生事。若徒恃兵刑,是遏其流而非清其源。且有事以后,必至糜帑殃民,幸而安定,隐患终在。更可虑者,即使地方无事,万一兵丁饷项支给不及,尤难约束。昔人所谓兵数不抽,军饷不减。食既不足,众何以安?不安之中,何事不有也。今如期支放,近日虽稍形敛戢,而间有串通匪徒,攘夺之时,饷项再不能随时应付,尚可问耶?至道署精兵之经费,船工之赔垫,以各前任捐摊,每年须五六千两,此职道己事,不敢哓渎。惟各属情形,为全台休戚所关,既有所见,不敢不据实直陈,为保全地方起见。非谓见好属员,轻议纷更,喜事多言,上烦??念也。此心无他,谅蒙涵鉴。

        于是督抚议奏,岁由福建协济,财政稍裕,而官民亦相安无事矣。

        台湾之钱,多自各省运来。旧志引《海东札记》,谓台地多用宋钱,如太平、元钓、天禧、至道等年号,钱质小薄,千文贯之,长不盈尺。相传初辟时,土中掘出古钱千百瓮,或云来自粤东海舶。余往北路,家僮于笨港海泥中,得古钱数百,肉好深翠,古色奇玩。乃知从前互市,未必不取道此间,毕竟邈与世绝矣。按笨港古名北港,为宋时海舶通商之口,颜、郑入台,亦由此道,故府志有台湾一名北港之言也。惜其所称古钱,不载年号。汉欤唐欤,将近代欤,其详不可知已。永历二十八年夏,延平郡王经命兵都事李德赴日本,铸永历钱。而日本以与郑氏有婚姻之好,岁以宽永钱相馈。其后人多熔之,以作钟鼎之器,至今始绝少也。当是时,海舶通商于西南洋者,络绎于道,故钱货多随商务以来。而吕宋银尤伙,是为西班牙政府所铸,面画王象,则台人所称佛银者也,重六钱八分,市上贸易以此为准。

        三十七年,台湾改隶,始用清廷制钱,而纳税者以纹银权以两。然银有炉火之耗,有贴水之费,凡纳洋银者,每两例加四钱。然后以元宝解省,藏藩库,台有所需,乃请而发用焉。熔铸之繁,押运之缓,奸吏上下其手,藉饱私肥。而市井之流滞不计也。初,清廷诏禁前代旧钱。诸罗知县季麒光上书大吏,略谓:“台湾民番杂处,家无百金之产,各社番人,不识银等,其所买卖,不过尺布、升盐、斗粟、斤肉,若将旧钱骤禁,势必野绝肩挑,市无收贩,茕茕小民,实所难堪。窃思功令不得不遵,而民情不容不恤。查漳、泉等处,尚有老钱金钱,未尽革除。况台湾两隔重洋,实非内地可比。古者一道同风,必俟三年。今台湾声教虽通,而耳目未尽改观,性情未尽孚感,又非如郑氏之时,兴贩各洋,以滋其利。若一旦禁革,不特分厘出入,轻重难平,且使从前之钱,竟归无用,民番益贫而困。敢请俯顺舆情,暂行通用。新铸之钱源源而来,则旧钱不禁而自绝矣。”已而内阁学士徐乾学亦奏言:“闽处岭外,听民兼用旧钱为便。”从之,乃罢其禁。

        康熙二十七年,福建巡抚奏请台湾就地铸钱。部颁钱模,文曰“康熙通宝”,阴画“台”字以为别。当是时,天下殷富,各省多即山铸钱,唯台钱略小,每贯不及六斤,故不行于内地。商旅得钱,必降价易银归。铸日多而钱日贱,银一两至值钱三四千,而给兵饷者,定例银七钱三,兵民皆弗便。市上贸易,每生事。总兵殷化行屡请停铸,当事者不从。及调镇襄阳,入觐,力言台钱之害。旨下福建督抚议奏。三十一年,始停铸焉。

        乾隆四年,省中以台湾钱贯殊常,从前通用小钱,每三文仅值内地制钱二文,而番银一两,前易小钱一千五百文,近只八百余文,兵民交困。议将收存黄铜器皿八万余斤,先于省城开铸万贯,尽数运往,以充搭放班兵月饷,至福建鼓铸之处,另行筹议。翌年,巡抚王士任奏请采买滇铜二十万斤,照鼓铸青钱之例,添办白铅、黑铅、点锡,合为四十万斤,在省开铸,阴画满文宝福二字,先后计铸四万八千余贯,以时运至台湾,流衍市上。而海舶自天津、宁波运入者,岁率数十万贯,每银一圆易钱二千。物价亦平,米一斗二百,肉一斤四十。生计丰裕,兵革不生,闽、粤之氓先后而至,拓地远及两鄙,其后乃稍凌夷焉。物盛而衰,固其所也。

        咸丰三年,林恭之变,攻围郡治,塘报时绝,藩饷不至,而府库存元宝数十万两,滞重不易行。乃为权宜之策,召匠鼓铸,为银三种:曰寿星,曰花篮,曰剑秤,各就其形以名,重六钱八分,银面有文如其重,又有府库二字,所以别洋银也。是为台湾自铸之银。又销旧炮铸钱,文曰“咸丰通宝”,有值千、值百、值十三种。发资军饷,略得支持,事后乃少用焉。八年,许开台湾为互市。自是西人岁至,设关征税,百货厘金次第举办,入款渐多。然关税归福州将军监督,统并南、厦两口奏销,而厘金初亦不过数万元而已。当是时,各国贸易,各以其银,唯香港银为盛,重七钱二分,次为墨西哥银,亦重七钱二分,流衍遍及内地,反夺元宝之利。

        同治元年,彰化戴潮春起事,北路俱乱。兵备道洪毓琛驻郡筹防,协款未至,请兵请饷,日不暇给,乃向德记洋行借款十五万两,约以关税抵还,不足,又行钞票。台湾之借外债始于此。十三年,牡丹之役,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及平,开山抚番。析疆增吏,经费浩繁,奏请台湾关税厘金等尽数截留,以充防务。然犹虑不足,并请以闽海关四成洋税,拨付二十万两,每年凑足八十万两,拨交台湾,以资经画。奉旨允准。盖以台湾孤立海上,为东南七省藩篱,列强环视,争思染指,固不得如前之闭关自守也。夫欲防外侮,必张内力,欲张内力,必筹财政。筑炮台,练防军,固为抵御之具,而兴农造士,移民殖边,以大启利源,尤为富强之基。故葆桢之汲汲于善后,则其逐逐于创始也。初,台湾征收杂税,分为水陆两饷,岁入不过五千余两,而名目琐碎,影射牵连,输于官者十,取于民者百,猾胥土豪,夤缘为利。光绪三年,巡抚丁日昌奏请豁免,台人颂焉。

        法人之役,兵备道刘?H治军台南,分全台为五路,驻兵二万,月需饷银十二三万两,加以采办军器,购用轮船,添造营垒,岁共需银二百万两。是时道库存款百万两,府库亦五十余万两。全台正供之外,关税、厘金、盐课、阿片岁收约八十六七万两,欲为一年军费,已苦不足,而福建协济又未能照数解至。?H以防务紧急,措置为难,禀请督抚,饬善后局豫筹,按月指拨,或奏请江西、湖北两省,以关税、盐课月拨十万两,以协台饷,亦为保卫海疆之计。不从。已而法军来伐,南北封口。诏以基隆要地,不容法兵久据,台湾银米尚未缺乏,且多富户豪民,尤应切实激励。如绅民中有能纠义逐法者,朝廷破格施恩,不惜爵赏。刘铭传向有谋略,着即随机应变,迅速筹办。捐饷者从优给奖,总期兵民合一,以纾??系。防务大臣刘铭传即定捐借两法,饬?H办之。?H以台湾军饷先以十个月计之,需银二百万两。全台各县,彰化最广,殷户较多,应派四十万两。淡水、嘉义次之,各三十万。凤山、台湾、新竹、宜兰又次之,各二十万。澎湖地瘠,恒春新建,均免派。南北两郡郊商各十万,分为十月匀缴。凡家资万两者,以五厘计,应捐五百两。由地方官先供印票,俟奉部章,由官给予实收,从优奖叙。而借者以一分计,应一千两,亦由官给予印单,定以一年归还。逾期不归,逐月加息五厘,俟款到后,本息核还。其家资不及一万两者,暂免捐借。捐借之单为三连票,编列号数,由道盖印,转发府县加印,以一联给与银户,其一存县,一则送府,台报备查。台属连年丰稔,米谷甚多,现在封港,贷银两滞,捐借之款,应准八成缴银,二成缴米。缴米之法,以上白米为率,糙米照加一成,按该属时价折银,各就近防米铺具票缴纳。官中发饷,搭放二成,由营自向米铺支取。是为台湾筹办内债之法。?H以捐借之款,拟行钞票,即以派办殷绅,开办银号,印订三联票式,自行编号,先盖图章,送县加印。左右票根,一存县案,一存本号,以便核对,而中票行用。银票分为一圆、五圆,钱票以五百文为率,各县征解正供、盐课、税厘均准缴纳,民间亦一律通行。如某户捐借者,至期乏银缴纳,许以田房印契胎押,悉照契面借与五成,月息六厘,多至一分二厘,三年取赎。凡银号家资十万以上者,准发钞票五万,资愈多票亦愈多。如家资不及十万,及由非官指名出示者,不得开设。银号票银如逢短促,准向道、府、县三库暂借接济。初借归清,始许续借,出入皆行息五厘。至民间通行银票,出入均照各省行规,禀县示遵。是为台湾行用钞票之法。先是,内阁学士陈宝琛奏陈持久之策,有议借民债一条。总理衙门议驳,奉旨通饬,故不得行。其时淡水林维源先捐二十万两,各属绅富亦慷慨报效,故防务之中,兵饷得以无缺。

        军事稍敉,铭传任福建巡抚,奏陈设防、练兵、清赋、抚番四事,及建省议成。十二年四月,复与福建总督杨昌?F奏陈改设事宜,略谓:“台湾为南洋七省藩篱,整顿海防,百废俱举,加以改设行省,经费浩繁,如澎湖一岛办防,需银八十万两,业经先后奏请,饬部指拨。此外办防、制械、设电、添官、分治、招垦、抚番,在在均关紧要。至建立省城衙署坛庙各项工程,虽不妨稍缓,然既已分省,亦不能不次第举办。台地防营除裁撤外,尚存三十五营,分布沿海二千余里,势难再减。臣等悉心筹画,拟由闽海关本年照旧协银二十万两。经臣铭传咨请署福州将军古尼音布,嗣后由厦关径拨解台。

        其闽省各库局,无论如何为难,每年按限协银二十四万两,陆续筹解。并请旨饬下粤海、江海、浙海、九江、江汉五关,每年协银三十六万两,共成八十万两,以五年为度。统计闽省及闽海关所协四十四万两,合之台地岁入百万两,专为防军月饷之需。其五关每岁各协七万余两,尚属轻而易举,而台事稍得藉手,庶不致尽托空言。仍求朝廷宽以时日,容臣铭传分别缓急轻重,次第举办。现已奏明清理田赋,并随地随事,力求整饬,变私为公。如三五年后,能照部议,以台地自有之财,供台地之用,即当奏请停止协款。一切改设事宜,清单内有未核裁者,容臣等续行奏咨办理。”当是时,全台入款岁只一百十余万两,而地丁、税饷、供粟、余租、官庄,叛产、耗羡共有十八万六千六百六十六两有奇。台湾土田甲天下,而供赋如此之少,则以清廷有永不加赋之谕,新垦田园多未征租,而各地官业又多中饱,未能涓滴归公也。铭传深知其弊,故整理财政,则以清赋为始,隐匿者揭报,开垦者升科。于是课额增为五十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九两余,随征补水秤余十二万八千二百四十六两,加以官庄租额三万三千六百五十七两,其征六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八两,较旧溢有四十九万一千五百零二两,除补水秤余以充各项津贴,岁实增收三十六万三千三百四十九两,而后可以经营新政也。初,建省之时,奏设布政使下置布库大使一名,兼理台湾征收地丁税饷等款。吏部议准。以各属征收及营兵粮饷,统归布政使,案照福建旧制,核明详办,内地布政使无庸会奏。乃设支应、善后两局于台北,由布政使管之。而海关事务,照浙江之例,亦归巡抚就近监督。十三年,奏准每三个月,造报一次。台湾财政至是稍平,而铭传乃得展布矣。筑铁路,购轮船,辟商场,通邮传,设学堂,行保甲,制军器,筹边防,劝农桑,振工艺,凡百新政,次第举行。又以外币纷入,制钱日亡,乡曲细民,每以小钱之故,攘臂相争,怒起械斗,杀人罢市,层见叠闻。有司虽岁时示禁,数月而弛,圜法之乱,莫此为甚。乃议筹自铸,饬通商局办之。十六年,向德国购入机器,设官银局于台北,以候补知府督办。先铸副币,面画龙文,重七分二厘,岁铸数十万圆,南北各通用焉。

        十七年春三月,邵友濂任巡抚,新政皆罢,而台湾之生机一挫矣。当是时,海关洋税岁入五十余万两,洋药厘金二十万两,百货厘金七万余两,茶厘十三万余两,盐课十二万余两,脑磺余利四万余两,兼以正供官庄三十六万余两,计为一百四十二万余两。而福建协饷四十四万两,至是停止,于是出款不敷三十余万两。使得竭力整顿,足以弥缝。而友濂乃自畏多事,甘心保守,其足以阻台湾之进步者大矣。是年,友濂奏请于藩库地粮项下,除额支外,岁拨台防经费二十万两,倘能再有盈余,每年奏销之时,截数报部,专款封留,以备海防有事之用。诏曰可。先是,铭传在时,部议以台湾财政渐裕,饬岁解京饷五万两,奏准于百货厘金项下拨付。自十六年起,汇交海军衙门。嗣接北洋大臣李鸿章来咨,以奏办关东铁路,令解天津。而部咨不许开支补水,饬将应解之款,改于地粮项下按年提解,其已经解者,亦于地粮提还。是为台湾协济中央之款。

        二十年,台湾有事,募兵购械,需费颇巨。已而布告自主,设筹防局,各省亦多协济。台北既破,刘永福驻南治军,设官票局于府治,以郊商庄明德办之。权发银票,凡三种,为一圆、五圆、十圆。票长九寸二分,阔五寸二分,为三联式,一存知府,一存局中,而一为用。上列号数及年月日,钤盖台湾总兵、台南知府及办理全台防务总局之印,又有民主国之章。流行市上,众咸用之。既又发行股份票,则公债也,名曰安全公司。票式钤印,与银票同,分为一圆、五圆、十圆,俟克复后,付息三倍。一时颇多派购,藉助饷源。是为台湾军事公债。乃未几而嘉、凤俱没,永福宵遁,戎马倥偬,档案尽失,台湾财政遂不能详,而仅于故纸中约略得之,具如表。

        台湾县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正 供    15305 两4 钱(供谷51018 石余,每石折银3 钱。)

        丁 银    681  两5 钱5 分4 厘

        番 饷    73   两

        陆 饷    2030  两7 钱9 分9 厘

        水 饷    1314  两2 钱5 厘

        官 庄    1486  两1 钱9 分2 厘

        盐 课     756  两1 钱4 分3 厘

        计款     21647  两2 钱8 分3 厘

        台湾县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分巡道俸银   62 两4 分4 厘   ?[生十名     28 两9 钱3 分3 厘

        分巡道衙役   68 两2 钱

        铺兵二名    12 两4 钱      斋膳夫门斗    53 两5 钱3 分3 厘

        知府俸银    62 两4 分4 厘

        知府衙役    229 两4 钱      典史俸薪     31 两5 钱2 分

        同知俸银    42 两5 钱5 分6 厘 又衙役民壮    62 两

        新港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同知衙役    105 两4 钱      又衙役纠弓兵   51 两2 钱6 分

        府经历俸银   24 两2 钱2 厘   两察院吏役    68 两2 钱

        经历衙役    31 两        府县圣庙香灯费   5 两4 分

        府儒学教授训导 85 两        祀典费      196 两2 钱

        府廛生二十名  57 两8 钱6 分6   乡饮费      15 两3 分

        厘拜贺费      6 钱

        膳夫      13 两3 钱3 分3   祈祷费       3 两

        厘坛庙修理费  40 两

        本县知县俸薪  45 两        新中举人旗匾年额  1 两3 钱3 分3 厘

        县衙役     303 两8 钱

        铺司兵     108 两3 钱3 分3 厘 会试举人盘费年额 30 两

        进士旗匾年额   2 两

        新港铺司番   28 两2 钱7 分2   府县岁贡生旗匾年额 3 两7 钱5 分

        厘存恤孤贫费  260 两6 钱2 分

        县丞俸薪    40 两6 厘

        又衙役民壮   86 两8 钱      囚犯口粮     30 两

        县儒学教谕训导 80 两

        计款     2374 两8 钱4 分6 厘

        凤山县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数                    

        正供   13153 两5 钱(供谷45845石余,每石折银3 钱。)

        陆饷    573 两8 钱

        水饷    1046 两5 钱3 分2 厘

        丁银    709 两4 分5 厘                

        官庄    9332 两9 钱6 分7 厘

        番饷    551 两3 钱8 分2 厘              

        盐课    1680 两

        凤山县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分巡道薪凑银  42 两9 钱5 分6 厘  下淡水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分巡道衙役   161 两2 钱       又衙役弓兵     45 两2 钱6 分

        知府薪凑银   42 两钱5 分6 厘    两察院吏役     68 两2 钱

        知府衙役    24 两8 钱       圣庙香灯费      2 两5 钱2 分

        府经历民壮   49 两6 钱       祀典费       162 两

        府儒学斋夫   12 两4 钱       拜贺费          6 钱

        本县知县俸薪  50 两          祈祷费        1 两2 钱

        县衙役     303 两8 钱       乡饮费        6 两

        铺司兵     197 两9 钱4 厘     坛庙修理费      1 两3 钱5 分7 厘

        县丞俸银    40 两          新中举人旗匾年额   1 两3 钱3 分3 厘

        又衙役民壮   86 两8 钱       会试举人盘费年额  30 两

        典史俸薪    31 两5 钱2 分     进士旗匾年额     2 两

        又衙役民壮   82 两          岁贡生旗匾年额    1 两2 钱5 分

        县儒学教谕训导 80 两          存恤孤贫费     278 两5 钱2 厘

        ?[生十名    28 两9 钱3 分3 厘  囚犯口粮      20 两

        斋膳夫门斗   50 两5 钱3 分3 厘

        计款     1920 两7 钱5 分1 厘

        诸罗县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 数

        正供      14428 两8 钱(供谷48096 石余,每石折银3 钱。)

        丁银       1029 两8 钱3 分9 厘

        番饷       218 两3 钱2 分

        陆饷       1262 两9 钱

        水饷       780 两7 厘

        官庄      18888 两2 钱1 厘

        计款      36608 两6 钱7 厘

        诸罗县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同知薪凑银   37 两4 钱4 分4 厘   又衙役弓兵   45 两2 钱6 分

        同知衙役    74 两4 钱        县儒学教谕训导 80 两

        知府衙役    193 两4 钱        ?[生十名    28 两9 钱3 分3 厘

        府经历俸银   15 两7 钱9 分8 厘   斋膳夫门斗   50 两5 钱3 分3 厘

        府经历衙役    6 两2 钱        两察院吏役   68 两2 钱

        府儒学门斗   18 两6 钱        圣庙香灯费    2 两5 钱2 分

        澎湖通判民壮  124 两           祀典费     166 两

        本县知县俸薪  45 两           拜贺费        6 钱

        县衙役     303 两8 钱        祈祷费      1 两2 钱

        铺司兵     296 两8 钱5 分6     乡饮费      6 两

        厘坛庙修理费  11 两3 钱5 分7 厘

        县丞障银    40 两           新中举人旗匾年额 1 两3 钱3 分3 厘

        又衙役民壮   86 两8 钱        会试举人盘费年额30 两

        典史俸薪    31 两5 钱2 分      进士旗匾年额   2 两

        又衙役民壮   62 两           岁贡生旗匾年额  1 两2 钱5 分

        佳里兴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存恤孤贫费   238 两6 钱1 分5

        又衙役弓兵   45 两2 钱6 分厘

        斗六门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囚犯口粮    20 两

        计款     2197 两9 钱1 分6 厘

        彰化县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 数

        正供     8826 两9 钱(供谷29423 石余,每石折银3 钱。)

        丁银     1134 两4 钱6 分4 厘

        番饷      467 两9 钱2 分

        陆饷      448 两

        水饷      206 两3 钱4 分3 厘

        官庄      473 两3 钱6 分6 厘

        计款     11556 两9 钱9 分3 厘

        彰化县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本县知县俸薪     45两        圣庙香灯费     2 两5 钱2 分

        县衙役       303 两8 钱      祀典费      166 两

        铺司兵       127 两2 钱2 分4   拜贺费         6 钱

        厘祈祷费       1 两2 钱

        县儒学教谕训导   80 两        乡饮费       6 两

        ?[生十名      28 两9 钱3 分3 厘 坛庙修理费     11 两3 钱5 分7 厘

        斋膳夫门斗     50 两5 钱3 分3 厘 新中举人旗匾年额  1 两3 钱3 分3 厘

        典史俸薪      31 两5 钱2 分   会试举人盘费年额  30 两

        又衙役弓兵     52 两        进士旗匾年额    2 两

        鹿子港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岁贡生旗匾年额   1 两2 钱5 分

        又衙役弓兵     45 两2 钱6 分   存恤孤贫费    190 两6 钱9 分7

        猫雾??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厘

        又衙役弓兵     45 两2 钱6 分   协济淡水厅费    20 两

        两察院吏役     68 两2 钱      协济淡水厅费   203 两2 分

        计款       1577 两8 钱3 分7 厘

        淡水厅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 数

        正供     1820 两1 钱(供谷3607 石余,每百折银3 钱。)

        丁银      157 两6 钱7 分3 厘

        番饷      266 两4 钱4 分

        陆饷      16 两8 钱

        水饷      11 两7 钱6 分

        计款     1534 两7 钱7 分3 厘

        淡水厅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同知俸薪       80 两        又衙役民壮    70 两6 分

        同知衙役       204 两6 钱      八里坌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铺司兵        212 两4 分      又衙役民壮    70 两6 分

        竹堑巡检俸薪     31 两5 钱2 分

        计款         902 两8 钱8 分

        澎湖厅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 数

        正供     159 两6 钱1 分(地种折银)

        丁银     134 两4 钱

        水饷     440 两8 钱6 分

        计款     734 两8 钱7 分

        澎湖厅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数       项目       款数

        通判俸银     60 两       祀典费     18 两

        通判衙役    179 两8 钱

        计款      257 两8 钱

        噶玛兰厅岁入表(道光十五年,据《噶玛兰志略》)

        项目     款 数

        地丁     5543 两4 钱(征谷9239 石余,每石折银6 钱。)

        耗羡      554 两3 钱4 分(征谷923 石9 斗余,每石折银6 钱。)

        余租     1108 两6 钱8 分(征谷1847 石8 斗。)

        盐课盈利   1679 两(年引7 千石,每石售银3 钱3 分,计2310 两,除缴引价840 两,实盈此数。)

        计款     8885 两4 钱2 分

        噶玛兰厅岁出表(道光十五年,据《噶玛兰志略》)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通判俸银     60 两        又民壮        49 两6 钱

        又养廉     500 两        罗东巡检俸银     31 两5 钱2 分

        厅衙役     351 两8 钱      又养廉        40 两

        铺司兵     248 两8 钱8 分   又衙役         5 两8 钱4 分

        头围县丞俸银   40 两        又弓兵民壮      64 两2 钱2 分

        又养廉      40 两        祀典费        20 两

        又衙役      37 两2 钱

        计款      1489 两零6 分

        台湾文官养廉表(乾隆八年颁定)

        项 目      款 数

        巡视两察院   2400 两(台凤诸彰各解400 两,府征盐价800 两。)

        分巡台湾    1600 两(台凤各解400 两,诸罗800 两。)

        台湾府     1600 两(台彰各解200 两,凤山400 两,诸罗800两。)

        台防厅     500 两(凤山解200 两,诸罗300 两。)

        淡防厅     500 两(本厅耗羡支给198 两1 钱8 厘,彰化解301两8 钱9 分1 厘。)

        澎粮厅     500 两(本厅耗羡支给87 两5 钱2 分2 厘,台湾解412 两4 钱7 分7 厘。)

        台湾县     1000 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凤山县     800 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诸罗县     800 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彰化县     800 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府经历      40 两(台湾耗羡支给20 两,府征价20 两。)

        台湾县县丞    40 两

        台湾县典史    40 两(以上与经历同)

        凤山县县丞    40 两(本县耗羡支给20 两,府征盐价20 两。)

        凤山县典史    40 两

        下淡水巡检    40 两(以上与县丞同)

        诸罗县县丞    40 两(本县耗羡支给20 两,府征盐价20 两。)

        诸罗县典史    40 两

        佳里兴巡检    40 两

        斗六门巡检    40 两(以上与县丞同)

        彰化县县丞    40 两(本县耗羡支给20 两,府征盐价20 两。)

        彰化县典史    40 两

        鹿子港巡检    40 两

        猫雾??巡检    40 两(以上与县丞同)

        淡水八里坌巡检  40 两(诸罗县耗羡支给20 两,府征盘价20 两。)

        淡水八里坌巡检  40 两(同上)

        右巡视御史二、道一、府一、厅三、县四、经历一、县丞四、典史四、巡检七,计款11140 两。

        台湾武官养廉表(乾隆五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总兵      1500 两    守备     260 两

        副将      800 两    千总     120 两

        参将      500 两    把总      90 两

        游击      4OO 两    外委      18 两

        都司      260 两

        右总兵一、副将三、参将二、游击六、都司三、守备十二、千总二十六、把总五十二,计款19000 两。

        台湾武官俸薪表(乾隆五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项 目     款 数

        总兵俸银    67 两    又薪凑银    72 两

        又薪凑银    144 两    守备俸银    27 两

        副将俸银    53 两    又薪凑银    72 两

        又薪凑银    144 两    千总俸银    14 两

        参将俸银    39 两    又薪凑银    33 两

        又薪凑银    120 两    把总俸银    12 两

        游击俸银    39 两    又薪凑银    23 两

        又薪凑银    120 两    外委俸银    18 两

        都司俸银    27 两

        右总兵一、副将三、参将二、游击六、都司三、守备十二、千总二十六、把总五十二,计款66010 两,而外委在战兵之内,不给薪凑银,月给白米3 斗。

        台湾兵饷支给表(乾隆五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 目         款 数

        镇标三营兵2770 名   共银2540 两

        城守营兵1000 名    共银2000 两

        南路营兵1500 名    共银3000 两

        北路三营兵2400 名   共银4800 两

        淡水营兵500 名     共银1000 两

        安平水师三营兵2500 名 共银5000 两

        澎湖水师二营兵2000 名 共银4000 两

        计兵12670 名,共银25340 两。此外,每兵一月给米3斗,由各县征收正供碾放。又兵丁恤赏之款,例由官庄租息支给。

        噶玛兰营兵饷表(道光十五年,据《噶玛兰志略》。此款定由噶玛兰厅入款支给。)

        项 目          款 数

        都司一员俸廉       449 两3 钱9 分4 厘

        守备一员俸廉       338 两7 钱5 厘6 毫

        千总二员俸廉       384 两(每员192 两)

        把总二员俸廉       300 两(每员150 两)

        外委四员俸廉        72 两(每员18 两)

        战兵四百六十二名饷银   8316 两(每名18 两)

        守兵二百四十名饷银    2880 两(每名12 两)

        加饷           3350 两4 钱(每兵年加4 两8 钱,除外委外,共698 名。)

        月米折银         3086 两6 钱4 分(每兵月给米3 斗,共702名,年须2572 石2 斗,每石                         折银1 两2 钱。)

        眷谷折银         1010 两8 钱8 分(每兵年给谷2 石4 斗,共702 名,须1084 石8 斗,                         每石折银6 钱。)

        盘费赏恤等        1000 两

        计款          20195 两9 钱9 分

        台湾勇营月饷表

        营制  勇营饷额钱  营饷额钱 屯兵营饷额钱  

        管带官  50.0     50.0    50.0   

        书识    4.5      4.5     8.0

        帮带官  50.0     50.0     ―   

        亲兵什长  4.8      4.8     6.8

        文案   30.0     30.0    20.0   

        亲兵    4.5      4.5     6.5

        册籍   24.0     24.0    20.0   

        护勇    4.5      4.5     6.5

        帐房   24.0     24.0    12.0   

        什长    4.8      4.8     6.8

        营伍帮带 12.0     12.0    30.0   

        正勇    4.2      3.6     6.0

        哨官    9.0      9.0    18.0   

        伏勇    3.3      3.3     4.0

        哨长    6.0      6.0     ―   

        长夫    3.0      3.0     ―

        建省以后岁入总表(光绪十四年至二十年)

        款 目    两 数                   

        地丁实征   511969 两(光绪14 年清赋之额)      

        邮政局     30000 两

        煤务局    400000 两( 15 年收入之额)        

        补水秤余   128246 两(随粮征收) 

        伐木局    100000 两( 15 年收入之额)        

        抄封叛产    56500 两(照旧)       

        金沙局     20000 两( 18 年商办认缴之额)      

        官庄租息    33657 两(照旧)

        隆恩租息    3750 两(岁收租谷3750石每石折银1 两。)

        茶厘局    144000 两( 16 年商办认缴之额200000 圆,折两如是。)

        城租      8000 两(岁收租谷8000石,每石折银1 两。)

        海关税钞   990146 两( 15 年收入之额)

        学租船钞    5923 两( 15 年收入之额)

        陆饷      10000 两(照旧) 

        阿片厘金   446640 两( 17 收入之额)

        水饷      1000 两(照旧) 

        百货厘金    75000 两(此款未实)

        盐课     130000 两( 15 年实收之额)

        文口规费    5000 两( 14 年归县征收)

        脑磺盈利   400000 两

        武口规费   2500 百两

        商务局     40000 两(火船铁路等款)

        福建协饷   440000 两( 17 年停止)

        电报局     60000 两

        计款     4402325 两

    • 家园 卷十 典礼志

      卷十 典礼志

        连横曰:礼所以辅治者也,经国家,序人民,睦亲疏,防祸乱,非礼莫行。故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台湾为海上荒服,我延平郡王辟而治之,文德武功,震铄区宇,其礼皆先王之礼也。至今二百数十年,而秉彝之性,历劫不没,此则礼意之存也。起而兴之,是在君子。

        庆贺

        郑氏之时,朔望必朝,每有封拜,辄朝服北向,望永历帝座疏而焚之,君虽不在不敢忘也。归清之际,每有庆贺,行礼于府学之明伦堂。康熙五十年,巡道陈??始择地于城东永康里建万寿亭,前立午门,门旁列朝房,后为祝圣殿。五十六年,巡道梁文科修,环以垣,东西辟门,曰敷文,曰振武。六十年,飓风圮。雍正元年,重建,后置僧室,奉埽除。乾隆十七年,巡道金溶、知府陈玉友以地属城外,启闭非便,仍行礼于明伦堂。三十年,知府蒋允?[乃择地东安坊县学之东,南向,为校士院旧址,结构宏厂,崇台巨宇,以奉龙幄。设东西台班房厅事,殿门外左右为更衣厅,正南为午门,外为东西朝房,周以绕垣,为东西阙门。凡万寿令节、元旦、冬至,文武官于前一日斋沐,率属赴明伦堂习仪。至日四鼓,朝服入宫,文东武西,行三跪九叩礼。先期晋呈贺表,朝服行礼,派员赉至省垣附进。

        接诏

        诏至之时,总督遣官赍送,舟进鹿耳门,传报,文武官具龙亭、彩舆、仪仗、鼓乐,至西门外接官亭迎接,恭捧诏书置于龙亭。文武官朝服北向跪迎,鼓乐前导,至万寿宫。文武官东西立,赍送官南向立,赞唱排班,乐作,行三跪九叩礼。赍送官捧诏,读诏官跪受,谐案前,宣读。众官跪听毕,仍授赍送官,恭置龙亭。又行三跪九叩礼,以次退。诏交知府,分送各县,宣读颁布。

        迎春

        立春之前,有司豫塑春牛、芒神,以桑柘布土为之。牛身高四尺,按四时也;长三尺有六寸,三百六十日也;自头至尾凡八尺,八节也;尾一尺有二寸,十二时也;鞭用柳枝二尺有四寸,二十四气也。牛色以本年为法,头、耳、角用天干,身用地支,蹄、尾、腹用纳音。笼头以立春之日干为色。拘用桑木。索孟日用麻,仲日用乞,季日用丝。造牛之土,以冬至后辰日于岁德之方取之。芒神身高三尺有六寸,一年三百六十日也。服以立春之日支受克为衣色,克衣为带色。髻以立春之日纳音为法,罨耳以时为法,鞋裤行缠亦以纳音为法,老少以本年为法。塑成置于东郊之春牛亭,先期一日,府、厅、县各率属盛服鸣驺而至,赞导至位前,就位。上香鞠躬拜,献爵三,读祝,再拜。礼毕,簪花饮酒。属官先行,长官次之,迎至府、厅、县头门之外。春牛南向,芒神西向。是日清晨刑牲设醴,府、厅、县各率属朝服,赞导至位前,就位,鞠躬拜,献爵三。读祝,再拜,兴。至春牛之前,各官执彩仗,左右立,长官击鼓,次各击牛三揖。至芒神前,又揖,而退。是为鞭春之礼。

        藉田

        直省各府、州、县均于东郊建先农坛,高二尺有一寸,宽二丈五尺,祀先农。旁置藉田,备农具黑牛,择土宜之谷贮之。以农人二,免其役,给口粮,使耕之。仲春之日,有司先期斋沐,至日,文武官率属朝服致祭,帛一、羊豕一、??一、??一、簋一、笾四、豆四,行三跪九叩礼。毕,易服,知府秉耒,佐执青箱,知县播种。其在州县,则知州、知县秉耒,佐执青箱播种,耆老一人牵牛,两农扶犁,九推九返,农夫终亩。既毕,朝服,率耆老、农夫望阙谢恩,行三跪九叩礼。藉田之谷,以供祭祀,重农也。

        祭社

        府、州、县皆建社稷坛。府称府社之神,府稷之神,为红牌金字。坛制坐南向北,高三尺,方广各二丈有五尺,四出,陛各三级。岁以春秋仲月上戊致祭。主祭官先期三日斋戒,将祭之前一日,省牲治器,除坛上下,设幕次中门,宿焉。祭日夙兴,执事者陈礼器,设社位于稷之东,各列羊豕一、帛一、??一、??二、簋二、笾四、豆四。主祭官祭服行礼,如仪而退,纳主于城隍之庙。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同坛,在社稷坛之右,亦以春秋仲月致祭。坛高二尺五寸,方广各二丈有五尺,陛四出,南向五级,余各三级。雍正二年,奏准风云、雷雨之神居中,山川左,城隍右。礼与社稷同,各以府、州、县为主祭,武官陪祭,祭毕,纳主于城隍之庙。

        释菜

        永历二十年春,文庙成,延平郡王经亲行释菜之礼。归清以后,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重建,是为府学。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建明伦堂。自是以后,各府县皆建文庙,尊先师也。每岁春秋二仲上丁之日,恭行释菜之礼。先期三日,地方官斋沐停刑。将祭之前一日,习仪于明伦堂,省牲治器。四鼓齐集,执事者各司其事,文官为主祭,武官陪祭。先祭崇圣祠,礼毕,祭孔子。祀以太牢,舞六佾,以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望孟子配。祭官各就位,启扉,迎神,舞佾,乐奏咸平之章,行三跪九叩礼。兴,乐止,行初献礼。主祭官诣盥洗所,次诣酒尊所,至神位前,乐奏宁平之章。主祭官跪,皆跪,奠帛,献爵,叩首。兴,跪,读祝。乐止,行三叩礼,复位。行亚献礼,乐奏和平之章毕,复位。行三献礼,乐奏永平之章,毕,复位。饮福受胙,叩首。兴,复位,各官皆行三跪九叩礼。兴,撤馔,乐奏咸平之章。送神,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礼。兴,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各诣燎所,望燎,偃佾,止乐,以次退。

        祭纛

        纛,大旗也。台湾镇为挂印总兵,统率师干,权在阃外。每年霜降之前一日,镇标城守各营将士,盛装铠仗,迎纛于北门外之较场,张幕驻军。翌日黎明,陈兵致祭,祀以羊豕,献帛酹酒,三献而毕。扬旗鸣炮,以寓秋猕之礼。薄暮,束装入城,归纛于庙。各营皆然。

        大操

        督抚巡台之时,奉旨阅操。先期,总兵檄召各营,驻较场左右。至日,督抚莅场,立于演武厅之中。总兵以下皆执橐硭之仪,督抚辞焉,行装入谒。礼毕,总兵下令开操,为两军攻击之状,考其优劣,犒以牛酒。副参以下,戎装佩剑,送迎如礼。督抚回辕,各营亦拔队归。

        旌表

        乡党士女,有孝于父母,友于兄弟,守节励烈者,缙绅列其事,状于教官,邻里为之保,教官告之有司,有司详之督抚,乃具奏。礼部详覆,下旨旌表,赐帑二十两建坊,入祀。有司造其家,邻里以为光,各具贺。祭之日,教官率?|绅行礼,子弟衣冠入拜,恭录恩旨,藏于家。又有寿跻期颐,一产三子,为国之瑞,以至急公乐善者,亦各赐匾锡物,昭示后人。旌表之礼,以劝善也。

        乡饮

        乡饮之礼尚矣,汉制飨三老于太学,所以教孝。顺治初,诏令京府直省各州县,每岁以正月望日、十月朔日,各于儒学行乡饮酒之礼。先日,执事者陈设礼堂,司正习礼。黎明,宰牲治馔,主席率僚属司正至,遣?人俦觥??Q。比至,执事报曰,宾至。主席迎于庠门之外,宾西行,三让三揖,而后升堂,东西立,各拜,就坐。执事者又报曰,?Q至,主席又迎如前礼。已而介至,各就坐。执事者告司正扬觯,司正由西阶升,诣堂中,北向立,宾、?Q以下皆立。司正揖,宾、?Q皆揖。执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司正举酒曰:“恭维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教,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读毕,司正饮酒,以觯授执事。司正、宾、?Q皆揖,就坐。执事者举律案于堂中,读律者诣案前,北向立,众皆立,行礼如前。既毕,彻案,供馔宾前,次?Q,次介,次主。宾主乃起,北向立。执事者酌酒授主。主诣宾前,置席上,稍退,两拜,宾答拜。执事者又酌酒授主,诣?Q前,如前礼。于是宾起酬酒,?Q从,执事者酌酒授宾,宾诣主前,置席上,如前礼。介、三宾、三?Q以次酌酒,举爵饮。供汤,复酌酒。三品毕,彻馔,宾、主起。?Q、主僚属居东,宾、介、三宾等居西,两拜讫,送宾出门,东西行,三揖而退。凡乡饮酒,主以府、州、县为之,位于东南;宾以致仕之绅为之,位于西北;?Q以乡党年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次长,位于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介、?Q之间。众宾序齿,僚属序爵。司正以教职为之,执事者以老生为之。凡有违犯科条者,不许于良善之席,违者罪以违制。敢有喧哗失礼者,扬觯以礼责之。然台湾久已不行,但存其制而已。

        祀典

        《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是故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台湾为荒服之地,郑氏之时,始建文庙,尊先师也。清代因之,复祀武庙,崇武德也。若夫山川社稷之坛,城隍祝融之庙,名宦义民之祠,凡属御灾捍患者,俎豆馨香,??鼓轩舞,其礼重矣。延平郡王为台烈祖,精忠大义,没而为神,台人祀之。同治十三年冬,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建祠赐谥,以明季诸臣配。功德在民,?负跎幸印J瞧?所载,皆在祀典之列,若夫丛祠薄祭,则缺如焉。

        各府厅县坛庙表

        台南府(附郭安平)

        社稷坛 在府治东安坊,旧为永康里,康熙五十年,巡道陈??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府治东安坊,康熙五十年,巡道陈??建。

        先农坛 在府治东门外长兴里,雍正五年,知县张廷琰建。

        文庙 在府治宁南坊,郑氏之时所建,祀先师孔子。康熙二十四年,台厦道周昌、知府蒋毓英改建,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配祀先贤先儒,前为戟门,为棂星门,为泮池,后为崇圣祠。三十九年,台厦道王之麟建明伦堂于殿左。五十一年,巡道陈??建名宦、乡贤两祠。五十七年,知府王珍移泮池于棂星门之外。乾隆十四年,?[生侯世辉等捐资改建。正殿居中,左右为两庑,前为大成门,又前为棂星门,为泮池,后为崇圣祠,左右为礼乐库、典籍库。门之左右为名宦祠、乡贤祠,门外之左为礼门,右为义路,又外为大成坊、泮宫坊。庙左为明伦堂,又左为朱子祠,后为文昌阁。并铸祭器乐器,规制完备。

        武庙 在府治镇北坊,永历二十二年郑氏建,祀汉忠义侯关羽,中有宁靖王手书之额,题曰:“古一人。”康熙二十九年,巡道王效宗修,有碑记在庙中。雍正五年,诏以春秋仲月上戊致祭,用太牢,乐舞八佾,追封三代。后殿为三代祠。此外在坊里者,列于《宗教志》中。

        天后宫 在府治西定坊,为明宁靖王故宅。康熙二十三年,靖海将军施琅建,内有施琅纪功碑。五十九年,列入祀典,岁以春秋仲月致祭。乾隆五年,镇标游击石良臣于后殿增建左右厅,以右厅祀总兵张玉麟。四十三年,知府蒋元枢修,有碑记在庙中。其后叠修。唯台湾奉祀天后甚多,其在坊里不列祀典者,载于《宗教志》中。

        府城隍庙 在东安坊府署之右。永历二十三年,郑氏建,康熙二十五年修。乾隆二十四年,知府觉罗四明重修,增建两庑戏台,有碑记在庙中。四十二年,知府蒋元枢复修。

        龙神庙 在宁南坊,康熙五十五年,巡道梁文科建。

        田祖庙 在镇北坊,康熙五十五年,巡道梁文科建。而郑氏所建者,一在广储西里,一在保大西里,今圮。

        仓神庙 在镇北坊,雍正十年,知县林兴泗建。

        风神庙 在西门外,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建。

        火神庙 在小南门外,康熙四十七年,凤山知县宋永清建。

        海神庙 在镇北坊,为赤嵌楼故址,光绪十二年建。

        五子祠 在镇北坊蓬壶书院之内,祀宋、关、闽、濂、洛五子,光绪十二年,知县沈受谦建。

        朱子祠 在府学之左,康熙五十一年,巡道陈??建,岁以春秋仲月致祭。

        文昌祠 在东安坊,岁以春秋仲月致祭。

        名宦祠 在文庙棂星门之左。

        乡贤祠 在文庙棂星门之右。

        孝悌祠 在府学之右。

        节孝祠 原在镇北坊,雍正元年,奉旨建,祀烈女节妇,后改建于府学之右。

        旌义祠 在镇北坊,乾隆五十三年,知府杨廷理建,祀林爽文之役阵没义民,岁时致祭。嘉庆十年,蔡牵之役,附祀者二十七人。

        府厉坛 在小北门,为康熙辛丑死事台协水师游击游崇功栖神之所,前为地藏庵。雍正元年,巡道陈大辇建。嗣有司议举厉祀,则于其地以行,名为北坛,岁以清明、七月望日、十月朔日致祭。先牒本府城隍,设位于坛之上,祀以羊豕,下设“无祀鬼神”之位,陈牲焚楮,以妥其灵。乾隆十一年,知县鲁鼎梅修。三十七年,巡道奇宠格重修,有记。县为附郭,不别为坛。延平郡王祠 在东安坊,永历间郡人建,称开山王庙。乾隆间,邑人何灿鸠资重建。同治十三年冬十月,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建祠列祀,春秋二仲有司致祭,中祀延平郡王,东西两庑以明季诸臣配。后殿中祀翁太妃,左为宁靖王祠,右为监国世子祠。

        施将军祠 在宁南坊??子林,康熙二十五年郡人建,祀靖海将军施琅。

        五十九年,地震圮。

        吴将军祠 在东安坊,康熙二十六年郡人建,祀总兵吴英,钦赐“作万人敌”之额。祠后有楼,曰仰止。乾隆五十三年,知府杨廷理修,后改为吴氏家庙,今圮。

        卫公祠 在东安坊府城隍庙,康熙四十六年建,祀台湾府知府卫台揆。

        吴公祠 在西定坊关帝庙右,雍正七年建,祀台厦道吴昌祚。

        蒋公祠 在镇北坊真武庙后,康熙三十年建,祀台湾府知府蒋毓英。

        高公祠 原在镇北坊关帝庙左,康熙三十三年建,祀台厦道高拱乾,后移于宁南坊。

        靳公祠 在东安坊,康熙三十六年建,祀台湾府知府靳治扬,后圮。

        洪公祠 在东安坊,同治二年奏建,祀台湾道洪毓琛。

        游将军祠 在小北门外厉坛后,雍正元年建,祀水师游击游崇功。

        王公祠 在东安坊清水寺街,光绪元年奏建,祀提督王德成。

        五忠祠 在安平镇水师协署之左,雍正五年,水师副将陈??伦建,祀水师副将许云、游击游崇功、千总林文煌、赵奇奉、把总李茂吉。

        功臣祠 在宁南坊文庙之南,向西,乾隆五十三年敕建,供林爽文之役平台功臣,牌位则大将军、太子太保、大学士、贝子公福康安,参赞大臣超勇公海兰察,成都将军鄂辉,护军统领舒亮,护军统领普尔普,闽浙总督李侍尧、福建巡抚徐嗣曾等三十人。栋宇崔巍,地亦宽敞,有御碑八方,高各丈余,下承谛■,镌御制平台及诸功臣赞,满汉文各四,上覆以亭。又有一碑立于中,刻诗一首,字大径寸,文曰:“命于台湾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诗以志事。三月成功速且奇,纪勋合与建生祠。垂斯琬琰忠明著,消彼萑苻志默移。台地恒期乐民业,海隅不复动王师。曰为曰毁似殊致,(近来以各省建立生祠,最为欺世盗名恶习,因令严行饬禁,并将现有者暨令毁弃。若今特命台湾建立福康安等生祠,实因台湾当逆匪肆逆以来,荼毒生灵,无虑数万,福康安等于三月之内,扫荡无遗,全部之民,咸登亚席,此其勋绩,固实有可纪。且令奸顽之徒,触目惊心,亦可以潜消狼戾,是此举似与前此之禁毁虽相殊,而崇实斥虚之意,则原相同,孰能横议?且以励大小诸臣,果能实心为国爱民,确有美政者,原不禁其立生祠也。)崇实斥虚意在兹。”旁译满文。道光二年,饬台湾县学教谕郑兼才、训导王承纬监修,今渐倾圮。昭忠祠 原在县学之左,雍正元年敕建,祀台湾镇总兵欧阳凯等,后圮。嘉庆七年奉敕再建,附于功臣祠之侧。十一年,乃设位以祭。道光元年,巡道叶始将康熙以来殉难官弁兵丁一律入祀。十三年,巡道徐宗干、知府裕铎率绅士等重修,立牌祀之。光绪十四年,改建于右营埔。

        县文庙 在东安坊,是为县学。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大成门,后为崇圣祠。四十二年,知县陈??增建明伦堂于殿右。五十四年,巡道陈??改建,崇圣祠以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雍正十二年,贡生陈应魁建棂星门于泮池之前。乾隆十五年,?[生侯世辉等捐资重建,大成门左为忠义祠,右为孝悌祠。

        县城隍庙 在镇北坊,康熙五十年知县张宏建。乾隆十年,知县李阊权修,有记。嘉庆十二年,知县薛志亮乃广其规,建两廊。而安平镇亦有城隍庙,乾隆十四年,水师副将沈廷耀建。五十年,副将丁朝雄修,自后叠修。

        嘉义县

        社稷坛 在县治东南,康熙二十四年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治东南,康熙二十四年建。

        先农坛 在县治东南,雍正五年建。

        文庙 旧在县治西门内,康熙四十五年,署知县孙元衡建。乾隆十八年,知县徐德峻改建于西门外,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又前为棂星门,后为崇圣祠。

        武庙 在县署东北隅,康熙五十二年,参将翁国祯建。

        天后宫 在县署之左,康熙五十六年,知县周锺?u募建。

        城隍庙 在县署之左,康熙二十四年建。

        邑厉坛 在县治东北,康熙二十四年建。

        名宦祠 在文庙之内。

        乡贤祠 在文庙之内。

        忠义孝悌祠 在文庙之内,雍正元年奉旨建。

        烈女节妇祠 在文庙之旁,雍正元年奉旨建。

        罗将军祠 在县治东门之内,雍正二年奏建,祀北路营参将罗万仓。

        凤山县

        社稷坛 在旧县治北门。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旧县治北门。

        先农坛 在旧县治东门外。

        文庙 在旧县治北门外,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建。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又前为棂星门,后为崇圣祠。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重建。

        武庙 在旧县治东门内,雍正五年知县萧震建。

        天后宫 在旧县治龟山之顶,康熙二十二年奉旨建。乾隆二十七年,知县王瑛曾重建。

        八蜡祠 在旧县治龟山之北,康熙四十五年,知县宋永清建。

        城隍庙 在旧县治北门外。嘉庆十九年,改建于今治县署之东。

        邑厉坛 一在旧县治北门外,一在下淡水,康熙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建。

        名宦祠 在文庙之内。

        乡贤祠 在文庙之内。

        忠义孝悌祠 在文庙之左,雍正元年奉旨建。

        烈女节妇祠 在旧县治北门,雍正元年奉旨建。

        曹公祠 在今治凤仪书院内之东,咸丰十年建,祀前凤山知县曹瑾。

        昭忠祠 在县城外,光绪三年敕建,祀开山殉难之提督王德成、张光亮、李常孚、总兵胡国恒、福建候补道田勤生等,凤阳柳铭撰碑在祠中。

        恒春县

        社稷坛

        风云雷雨山川坛

        先农坛 均未建。

        文庙 在城外猴洞山上,光绪十二年,知县周有基建。中为大成殿,为两庑,前为棂星门,后为崇圣祠,左为明伦堂,右为学廨。

        武庙

        天后宫

        城隍庙

        邑厉坛

        澎湖厅

        社稷坛

        风云雷雨山川坛

        先农坛 均未建。

        文庙 在文澳。

        武庙 旧在妈宫澳之西,乾隆三十一年,通判胡建伟修,今圮。光绪元年,水师副将吴奇勋改建于红木埕,法人之役,被毁。十七年三月,总兵吴宏洛倡捐重建。

        城隍庙 一在文澳旧厅署之东,咸丰元年,署典史吕纯孝重建,规模不大。一在妈宫城内,乾隆四十四年,通判谢维祺捐建,有碑记。自后续修。光绪十一年乱后,通判程邦基饬绅士黄济时等重修。

        程朱祠 在城内,光绪十一年通判程邦基建。十九年,绅士蔡玉成等捐资于祠之左建文昌阁,右筑讲坛。以书院距城稍远,以此为诸生讲学之所。二十年夏竣工。

        文昌祠 在文石书院之后,乾隆三十一年建。光绪元年,绅士蔡玉成等重建,有碑记。

        天后宫 在妈宫澳,万历间建。康熙二十二年,靖海将军施琅攻克澎湖,以为神佑,奏请加封,遣官致祭,镌文庙中。

        风神庙 在妈宫澳城隍庙东,乾隆五十五年,通判王庆奎、水师副将黄象新等捐建。光绪七年,都司郁文胜重建。

        龙王庙 在妈宫澳观音亭之东,道光六年,通判蒋镛、水师副将孙得发等捐建。

        施将军祠 在妈宫澳,康熙二十四年,人民合建,祀靖海将军施琅。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款生息,??祀在澎殉难文武官员,春秋致祭。

        昭忠祠 在妈宫澳,光绪四年十二月,副将吴奇勋等倡建,祀同治元年之役协营各标调赴台湾弁兵助剿阵没者,则署左营守备蔡安邦等,暨兵丁一百三十四名。

        武忠祠 在妈宫澳协署之西,建置无考。乾隆五十六年,护理水师副将黄象新等捐修。

        胡公祠 在文石书院内,祀通判胡建伟等。

        节孝祠 在天后宫之西,道光十八年,署通判魏彦仪建,春秋致祭。光绪五年,妈宫澳商户黄学周、黄鹤年重修。

        台北府(附郭淡水)

        社稷坛 在府治东南,光绪十四年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府治东南,光绪十四年建。

        先农坛 在府治东门外,光绪十四年建。

        文庙 在府治文武街,光绪十四年建。

        武庙 在文庙之左,光绪十四年建。

        天后宫 在府治府后街,光绪十四年建。

        府城隍庙 在府治抚台衙后,光绪十四年建。

        县城隍庙 附于府城隍庙之内。

        厉坛 在府治北门外,光绪十四年建。

        名宦祠 在文庙棂星门之左。

        乡贤祠 在文庙棂星门之右。

        忠义孝悌祠

        烈女节妇祠

        新竹县

        社稷坛 在县治东门外,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

        山川坛 在县治东门外,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

        先农坛 在县治东门外,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

        田祖祠 旧在南门内,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应麟建。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移于先农坛之右。

        龙神祠 在县治南门内,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应麟建。

        风云雷雨坛 未建。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始设神位附祀于龙王祠。

        文庙 在县治东门内,嘉庆二十二年,同知张学溥建。道光四年,同知吴性诚乃竣成之。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后为崇祠,左为明伦堂。

        武庙 在县治南门大街,乾隆四十一年,同知王右弼倡建。同治十年,邑人重修。

        文昌祠 在文庙之左,嘉庆八年,同知胡应魁建。

        天后宫 在县治西门内,乾隆十三年,邑人陈玉友捐建。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修之。

        城隍庙 在县署之右,乾隆十三年,同知曾曰瑛建。

        邑厉坛 在县治北门外水田街,嘉庆九年,同知胡应魁建。

        火神庙 在县治试院之左,光绪十三年,知县方祖荫建。

        名宦祠 在文庙之左,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

        乡贤祠 在文庙之左,道光十三年奏建。

        昭忠祠 在文庙之左,道光十三年奏建。

        节孝祠 在文庙之左,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光绪十七年改建。

        孝友祠 在文庙之左,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光绪十七年,移祀于节孝祠。

        德政祠 在明志书院之左,旧为敬业堂。咸丰七年,绅士许超英等改祀同知曹谨、曹士桂,后又祀同知袁秉义、薛志亮、李慎彝、娄云等。

        宜兰县

        社稷坛 在县治南门外,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治南门外,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建。

        先农坛 在县治南门外,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建。

        文庙 在县治,光绪二年,进士杨士芳、举人李望洋捐建。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后为崇圣祠。

        武庙 在县治西门,嘉庆十三年,居民原祀于米市街。二十三年,文昌宫落成,通判高大镛移祀于宫之前殿。

        文昌宫 在县治西门,嘉庆二十三年,通判高大镛倡建。前殿祀汉忠义侯,后殿祀文昌。

        天后宫 在县治之南,嘉庆十二年,居民合建。

        城隍庙 在县治西街,嘉庆十八年,官民合建。

        火神庙 在县署之右,嘉庆二十五年,居民合建。

        神碉坛 即邑厉坛,在县治南门外,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建。

        名宦祠 在文庙之内。

        乡贤祠 在文庙之内。

        忠义孝悌祠

        烈女节妇祠

        杨公祠 在文昌宫之右,供开兰官长杨廷理七人禄位。

        南雅厅

        社稷坛

        风云雷雨山川坛

        先农坛 均未建。

        昭忠祠 在厅治,光绪十九年,巡抚邵友濂建,祀十二年讨番病没阵亡兵勇。友濂题额,文曰:“俎豆同荣”。

        台湾府(附郭台湾)

        社稷坛 在府治东门外,光绪十五年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府治东门外,光绪十五年建。

        先农坛 在府治南门外,光绪十五年建。

        文庙 在府治小北门内,光绪十五年建。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后为崇圣祠,左为明伦堂,右为学廨。

        天后宫 在府治大墩街。

        府城隍庙 在府治新庄,光绪十五年建。

        厉坛 在府治北门外,光绪十五年建。

        名宦祠 在文庙棂星门之左。

        乡贤祠 在文庙棂星门之右。

        林刚愍公祠 在府治田中,光绪十五年,巡抚刘铭传据全台绅士奏建,祀福建陆路提督林文察。

        彰化县

        社稷坛 在县治东门外,雍正二年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治东门外,雍正二年建。

        先农坛 在县治南门外,雍正二年建。

        文庙 在县治东门内,雍正四年,知县张镐建。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后为崇圣祠,右为明伦堂,后为学廨。乾隆五十一年,明伦堂、学廨毁于乱。嘉庆二年,岁贡郑士模捐修,未竣。十六年,知县杨桂森乃成之,改建明伦堂于庙左。

        武庙 在县治南门内,雍正十三年,知县秦士望捐建。嘉庆五年,知县胡应魁移建于同知旧署。

        文昌祠 在县治文庙西畔,嘉庆二十一年,知县吴性诚建。而县辖鹿港、西螺、北斗员、林大肚、犁头店、牛骂头等处人士,亦各自建。

        天后宫 一在县治北门内协署之后,乾隆三年,北路营副将靳光瀚建。一在东门内,乾隆十三年,知县陆广霖建。一在鹿港海隅,乾隆五十五年,大将军福康安建。

        城隍庙 在县治东门内,雍正十一年,知县秦士望建。

        龙神庙 在县治南门内,嘉庆八年,知县曹世骏建。

        邑厉坛 在县治北门外,乾隆三十五年,北路理番同知李本楠捐建。

        名宦祠 在文庙崇圣祠之左,道光十年,知县托克通阿与邑绅捐建。

        乡贤祠 在文庙崇圣祠之右,与名宦祠同建。

        忠烈祠 在县治西门内,道光二年,知县吴性诚捐建。祀林、陈、蔡三役殉难文武官兵。

        节孝祠 在县治东门内,建省之后,合祀台、彰、云、苗四邑节妇、孝子。

        朱公祠 在县治西门内,光绪十五年,巡抚刘铭传奏建,祀提督朱焕明。为戴案义民祠之址。

        义民祠 在县治西门内,乾隆五十五年建,祀林爽文之役殉难义民。

        十八义民祠 在县治西门外。先是,雍正十年春,大甲西社番林武力作乱,总兵吕瑞麟率兵讨、累战弗克,番益猖獗,恣焚杀,县治戒严,淡水同知张宏章适率乡勇巡庄,过阿束,社番突袭之,几不得脱。邻近粤人方负耒出,见而大呼,众争至与番斗,宏章乃免,死者十八人,曰黄仕远、黄展期、陈世英、陈世亮、汤邦连、汤仕麟、李伯寿、李任淑、赖德旺、刘志瑞、吴伴云、谢仕德、江运德、廖时雨、卢俊德、张启宁、周潮德、林东伯。越日,乡人葬之西门外,题曰:“十八义民之墓”。已而番平,大府上其事,下旨嘉许,赐祭,各发银五十两,饬有司购地建祠,春秋泌褪,以旌其义。

        云林县

        社稷坛 未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未建。

        先农坛 未建。

        文庙 未建。光绪十五年,暂就文昌祠奉祀孔子。

        武庙

        城隍庙 原在旧治,光绪十四年,知县陈世烈建后移今治,暂盖竹屋。

        厉坛 在县治南门外,光绪十年建。

        朝天宫 在县辖大?崩贫?堡北港街,祀天后。庙宇巍峨,人民信仰。先是,康熙年间,僧树璧自湄洲奉神像来,结庐祀之,香火日盛。雍正八年,乃建庙。乾隆十六年,笨港县丞薛肇广、贡生陈瑞玉等捐资修之,以三十八年十月起工,翌年九月落成,费款一万五千圆。道光十七年,子爵王得禄以平定海寇之役为神显钓,奏列祀典,敕赐“神照海表”之额,命江安十郡储粮道王朝偏代祭。咸丰五年重修。

        义民祠 在县辖北港街。林爽文之役,街民固守拒战,死者百零八人,高宗手书“旌义”二字,刻石建亭,号旌义亭。寻于亭后建义民祠以祀。

        昭忠祠 在县治西南,道光十三年奉旨建。祀张丙之乱殉难官员兵民等,则赠知府衔方振声、赠游击马步衢、赠都司陈玉成等。光绪十四年,斗六盐馆委员叶大镛监修,以俏叶税为祭费。

        将军庙 在都司署内,祀二十四将军,后楹祀台湾镇总兵林向荣。光绪四年,都司凌定国修。

        文昌祠 在县治,同治七年建。又一在林圮埔街。光绪二十年重修。

        苗栗县

        社稷坛 未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未建。

        先农坛 未建。

        文庙 未建。光绪十五年暂就文昌祠奉祀孔子。

        武庙

        城隍庙 在县治。

        台东直隶州

        社稷坛

        风云雷雨山川坛

        先农坛 均未建。

        天后宫 在卑南马兰街,光绪十五年,统领张兆连建。先是,兆连详请巡抚奏请赐给匾额。十七年,卑南、大麻里各社正副社长及通事等捐银七百五十圆购置田围,以为祀费。

        昭忠祠 在卑南宝桑海滨,光绪七年,同知袁闻柝建。十四年,番乱被毁。十八年,重建于鳌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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