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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毛公当年是否依法办事谈起 -- 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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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从毛公当年是否依法办事谈起

    从反驳萨苏所说“毛公三反五反的时候不依法办事”,以及一个多少有点为镇反翻案的所谓历史小说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999348/3#C3003885

    ,拉拉杂杂写了一堆。

    写到后来,发现大概左右都得罪了,但还是单独发在这里,哪怕收砖盖房子,。 新中国六十年,如何吸取教训,以图将来走得更平稳一点,而不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极端政治中左摇右摆,需要我们每个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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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萨苏的这个论断,

    http://www.ccthere.com/thread/3000790/3#C3011872

    其实大家都知道依法办事是国家根本,但是不用依法的诱惑力太大了,哪怕是一代豪杰如毛公也难以抵挡

    是吗? 长征之后,蒋雄奇在小小一个苏区就杀了80万;全国镇反,也是这个数量级: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三反五反, 全国抓了18万。相比之下,谁更讲法制和人道?

    另外,那些用黑心棉制作急救包的资本家,要依什么法才能够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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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下面的回复提上来,多说两句

    要推动法制化,就要具体案子具体分析,而不是泛政治化一风吹。

    镇反、三反五反有没有冤假错案,当然有,该平反的也大多平反了。但具体到楼主文中的例子,明明是老战士的话验证了当年的一些黑心资本家被镇压是应该的,却莫名其妙的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依法办事是国家根本,但是不用依法的诱惑力太大了,哪怕是一代豪杰如毛公也难以抵挡”,这就是泛政治化一风吹,不实事求是。

    现在,为当年的事情翻案的铺天盖地,大右派子女都跳出来为汪精卫大说好话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014760

    这是推动法制化还是泛政治化? 与此同时,有几个人关注那些还没有被平反的冤假错案?

    比如,严打有没有冤假错案或者量刑过重?我知道有只参与了一场斗殴就判了三十年的小年轻。冤屈程度和国民党后勤军官被判刑也不相上下吧?

    再比如,文革后清理三种人有没有冤假错案?河南一省就超过八万人入狱,与此同时,因为信阳大饥荒而被打倒的干部倒是全部被“平反”了--这一正一反,是泛政治化还是法制化? 比如,与焦裕禄并肩治理兰考的张钦礼县长以“文化大革命煽动罪”入狱,被判了十三年。2003年张钦礼去世的时候,10余万兰考群众自发上街哭祭张钦礼。可参见新华社离休记者 陈健所撰写的〈我为张钦礼所做的申诉——焦裕禄身后鲜为人知的一桩大冤案〉。鲜为人知是对外界,张钦礼的故事在兰考是家喻户晓,我2009年去兰考的时候顺口问过一个在县委做文字工作打杂的小姑娘,她说, “我大学刚毕业,政治上的事情搞不清楚。张钦礼是我姥姥隔壁村人,老乡们都说他是大好人,所以他走的时候大家都上街给他磕头送行。” 被冤假错案的,无论是否被平反,我不知道有其他任何一个例子上十万老百姓自发为其送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张钦礼案可以说是过去几十年第一大冤案。 可是,那么多口口声声要推动中国法制化的,每年近二十万去焦裕禄纪念馆参观的,有几个关心过张钦礼案和兰考老百姓所思所想?与此同时,明明例子是黑心资本家被镇反罪有应得都要莫名其妙带一句“当年不讲法制”。

    这样下去,和法制化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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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多说两句,有网友回复说,

    “文革后被错判的人的数量只怕跟文革中的不差上下,说穿了就是一个话语权的问题,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文革后这批被冤屈的人终会有掌握话语权的一天。太祖是预料到自己死后会被摔得粉碎的,而那些拼命往自己脸上抹粉的人,他们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这个我很有异议,这帮人最好还是不要掌握话语权。文革后被错判的人不少,但是象张钦礼这样德才兼备的恐怕也只是少数,绝大部分,也就是当年道德能力都平均水平的,被卷到政治的漩涡里站错了边被冤假错案。不少人现在心理扭曲、偏激--坐了多年冤狱,这个也多少可以理解,不必太苛求。 在乌有活跃的文革派、前造反派,不少这类。比如我接触过的一个前造反派,上来先是哭可怜,也确实可怜。但看我对他们有一定同情,很快就暴露出真面目,气势汹汹的说将来翻了天掌握话语权,一定要报仇雪恨,我当时寒毛倒竖没说话:这帮人,和不少翻了案的右派又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了一己之私试图“报仇雪恨”,不惜乱折腾国家人民的。有一些前造反派试图拿张钦礼给自己贴金,仿佛张钦礼是造反派的代表人物,我对这种春秋手法很不屑:张钦礼文革中几上几下,曾经被某些造反派支持过,也曾经被某些造反派做为走资派被打倒过,兰考老百姓现在还记着张钦礼的好,不是因为他在政治风云中是这派那派,而是因为他无论政治风向如何变,都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造反派如果个个都有张钦礼的才德,文革也不会是这个结局。

    所以,个人觉得,文革后被错判的人,最好的结局,就是还他们一个公道,该平反的平反,然后安心去养老好了。重新掌握话语权?还是算了,请不要出来现眼了,也不要再折腾老百姓了。

    关键词(Tags): #法治(说了就走)通宝推:土拨鼠yuanap,terron,ghui,唵啊吽,沧海笑一声,特里托格内亚,鳕鱼邪恶,海峰,发了胖的罗密欧,玉垒关2,翰泽,双石,懒龙,白玉老虎,watomi,田间第一人,铸剑,
    • 家园 譬如李景林,

      跟四人帮走那是后来的事。

      我们插队青年记得的,却是他给老人家写信告御状的事。

      • 家园 你想说的是李庆霖?

        人家到死也没有认罪,说所谓的参与武装叛乱搞打砸抢完全是诬陷。审判之前把他带到个堆满武器的房子里,然后就拍照摄影,说这就是罪证。

    • 家园 从技术的角度来说,太祖的法治不够“文明”,比较“野蛮”

      手头上有本“中国革命法制史”,主要分门别类地讲了建国之前的法制建设,属于新民主主义法制,性质是多数P民对抗少数精英的。

      无规矩,不成方圆,糊里糊涂乱来是办不成事体的。若事体办成了,绝不是在无乱搞瞎搞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定是有管理有章法的。

      以1925年省港大罢工为例,就有很多刑法特征的条令出台,比如《会审处办案条例》,《纠察队纪律》等等。《办案条例》列举27种具体罪行,与贪污舞弊有关的,差不多9种,有个工会会员是会计,有几百块钱经手却手续不清,钱没了,人也跑路了,明显有亏空潜逃嫌疑,于是工会登报布告,”7天逾期不返,即实行通缉归案追究”。有个纠察队的支队长,叫郑福的,他自己去盗卖火油,经过密查核实之后,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交特别法庭审判,处以死刑。

      这样的法治,比较直白,宗旨目的、文字撰写和框架设计,不会那么弯弯绕,可以高效率地“对号入座”,一翻两瞪眼,没周旋的余地。

      太祖的法治,大致如此。这样的法治,比较“野蛮”。

      什么是“文明”的法治呢?

      个人比较敬仰的杨良宜有本书叫做《禁令》,里面摘些文字来说明:

      “本书也大量详及了当今国际商海中嗜血、残酷与无情的文明斗争与杀戮手法。特别是,许多是这十几二十年的新手法,如MAREVA禁令,ANTON PILLER禁令,ANTI-SUIT禁令,等。。。。法院各种禁令愈出愈多,也导致今天的国际诉讼,成败是会与案件的是非曲直无关,而更重要是大家斗出禁令,都战术、战略,也把这场文斗恶斗的大战大大提前地展出。”“文明的一套做法是包括完整明确的商法与去执行它的机制”。

      “文明”的法治,相比之下,就复杂华丽得多,法令规章制度汗牛充栋了,多数P民显然没有办法在这种框架下去跟少数精英抗衡。

      智识分子,很容易对“文明”法治产生好感,而对太祖的“野蛮”法治产生厌恶。

      刘邦进咸阳,话不多,就约法三章。

      通宝推:jboyin,
    • 家园 送花成功。有效送花赞扬。

      恭喜:你意外获得 8 铢钱。1通宝=16铢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7。本帖花:

    • 家园 报应是肯定会有的

      你做了恶,当然要受到报应。

      今天的当权派,举头三尺有神灵,这三十年害死多少人,到时候一朝得报,天理循环,正当如此。

    • 家园 毛毒往往逻辑不通

      人家说毛某,你就查一查毛某是不是这回事就行,非要说到蒋某.

      这不是发妇骂街吗?我没错,那人也做了呢.

      这样骂萨是什么女婿,你要不看萨作品,算你骂到了.

    • 家园 谈谈个人看法,反对三种关于法制的认定倾向。

      1)对“法制”进行客观唯心主义式的崇拜,仿佛“法制”这个东东不是由人创造产生的,而是独立于人之外而客观存在的,且是高于人的,人是要无条件服从的。

      2)提法制,但是避免显示该法制归根结底所反映和代表谁的意志和利益,或者混沌地表述为全体的意志和利益。

      3)新兴统治阶级,掌握立法权并使之确立成为真正的统治基础进行新兴法制的过程,不是革命而是立法。

      1773年,英国对北美殖民地颁布《茶税法》,然后还有一系列Coercive Acts,乔装打扮(尚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自由之子们立刻就在波士顿倾茶了,1775年就打响莱克辛顿的第一枪了。

      这可以说明,1)抽象化或是具体化了的法制都不是不可被侵犯和推翻的 2)法制是有内在属性的,是要反映和代表具体意志和利益的 3)推翻一个旧的法制,建立一个新的法制,最高可以用终极手段,而不是非要在那个要被推翻的法制框架里打转转,也不是在没有推翻那个法制之前,别无手段只能建立一个新的法制来与之进行法制和法制之间的对话的。

      太祖时的三反五反事,当然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法令法规来配套,否则怎么高效施行,恐怕连什么要反,什么不反都弄不清? 说不依法,恐怕是不准确的,应该表述为行政权边行政边立法边执法,在当时的具体历史环境下,行政权兼职立法权司法权的工作,不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而是三权合一相互联接了。

      通宝推:三笑,二至,kmy1810,换了人间,老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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