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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比如我在非洲能找到原油,如何将其出口到中国? -- 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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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求助】比如我在非洲能找到原油,如何将其出口到中国?

    据说国内企业进口原油有配额制度,且基本被石化双熊垄断。

    现在一个朋友说能在非洲找到原油,想出口到国内,

    不知版上可有高人做过?

    如有机会,可以合作。

    关键词(Tags): #原油进口
    • 家园 非洲骗子几多,版主吃老虎阿。

      不要以为非洲人傻。

    • 家园 多谢各位提供的信息
    • 家园 Play game

      油品特性先报一下。

    • 家园 你到香港去,,在中环有几家国资公司会帮你解决的,

      不过你要给他们交实底.也就是多少钱才有毛利.要知道这样进口的油价钱和实际收到的有相当的出入.

      关于配额的问题找他们就可以.不过,每吨油你自己大约的利润在十美圆左右.但千万要找国资的公司给您办,不要自己去找,特别回国内找,要不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这里的水深的很.还有,在国内找的,直接在练油厂,他们也有办法.他们也是通过在香港的公司走私进来.但他们有他们的门道.

      通常的办法是找人找国内练油厂,不要声张.等厂家答复.

    • 家园 真能找到的话

      国内肯定有人接收的,接收单位对相关手续比较熟悉。其实就是中石油中石化,如果你的资源可靠,也是可以做的。不过这个行当很多人喜欢做过河拆桥的事情,做的时候注意保护好自己。

      不过在非洲折腾石油的骗子太多了,一定要小心。

      特别是尼日利亚的,基本上没真的。

    • 家园 需要去商务部报批,商务部每年会发布相关管理办法,比如:

      【法规标题】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85号――公布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85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9.10.27 【实施日期】2009.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唯一标志】122637

      【全文】

      商务部公告

      (2009年第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公布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企业递交申请的日期为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1月15日。

        附件: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

      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530万吨。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二)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

        (三)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

        (四)拥有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至少2人)。

        (五)企业无走私、偷逃税、逃汇、套汇记录。

        (六)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相关报送材料

        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函。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原因及有关原油采购、生产使用或销售的具体方案、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简介等。

        (二)法人代表签字的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需提供各银行总行或直属分行出具的正式文件原件,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的子公司可提供总公司集体授信证明。

        (四)提供原油码头(或铁路口岸)、储罐等设施的使用协议原件,地市级(或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或环保、消防等其他部门)出具的该码头(铁路口岸)装卸能力和储罐库容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2008年1月-2009年8月原油进口业绩证明。自营进口需提供报关单复印件,委托代理进口需提供代理协议或相关服务发票。

        (六)税务、外汇部门出具的无偷逃税、无逃套汇证明材料。

        申请企业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四、分配依据

        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分配依据主要根据上年进口实绩。

        (一)如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不大于2530万吨,则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大于2530万吨,以各企业进口实绩为基数增加分配数量。

        (三)申请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和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

        五、申报及审核程序

        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申请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15日。申请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的子公司须通过集团总部统一申请,不在所在地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申请材料及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中央管理企业于2009年11月15日前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于2009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进口允许量,并将分配结果下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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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新36条”细则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并给出具体的工作分工。有消息称,工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石化行业准入的新标准,商务部则将向10多家民营石油公司发放原油进口牌照。

      你可以搜一下并看一下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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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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