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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系大多数百姓的社会保障法,今天10月28日,通过了! -- 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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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系大多数百姓的社会保障法,今天10月28日,通过了!

    社会保险法今天,2010年10月28日通过了;

    审议了三年,关系了大多数老百姓的社保法,今天通过了;

    这方面俺完全是外行,因为亲戚的原因,耳闻如下:

    以后,我们的身份证号就是我们的社保号;

    以后,我们的养老金可以分段计算、全国转移;

    以后,企业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的,工伤员工可以先从社保处得到工伤保障,再由社保向该企业追讨!想想,社保追讨的力度大,还是工伤员工追讨的力度大?

    以后,早已不能指望的养儿防老(可怕的8421现象),在中国已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只有社保才能为普通人提供最后一道防线。

    以后,类似深圳这样的外来人员占大多数的城市,外来人员离开时,不用再退社保了!类似深圳这样“事实上吃掉或说占用”外来人员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保金的现象将不复存在;

    俺这个法律外行,为什么把这个法律,写在风起的小文章中?

    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的出台,更是一个重要的风向标!

    所谓内需,所谓拉动消费,当社会保障还被分割成一片片,个个地区之间、特别是劳动力流出地和劳动力流入地还在为现实和将来利益、责任相争时,劳动者的权利、未来的养老、医疗谁来保障?

    只有一步步的解社会保障问题、只有一步步解决可怕的教育产业化(最近连连听到在幼儿园如何让小朋友的家长再额外掏钱的,没有一个家长做得到拒绝)、只有一步步解决收入的二次分配问题,拉动内需、消费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之一,才不是一句空话!才能慢慢实现。

    只有这样,才谈得上老百姓也分享了经济增长的好处,否则一面是GDP增长,一面是通胀,GDP增长不关我事,反而通胀却关我事。

    虽然广告词说:不看广告,看疗效;

    但俺仍然先献上小红花一朵

    关键词(Tags): #社会保险法 10月28日通过通宝推:响马,卷心菜,如有神助,franky9,温雅颂,xtqntd,愚弟,尖石,田雨,老醋花生,万里风中虎,
    • 家园 到底谁来帮我们追社保

      无良老板代扣不代缴!急需“续保”的工人辗转找到地税部门却被告知“联系不上老板催也没用”。苦苦维权的工人一声叹息———

      “到底谁来帮我们追社保”?

      记者体验了一回“追补”的苦涩,发现虽然出台了相关法规,但一旦进入追缴程序,缺失第三方监督

        春鸣/画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吕楠芳、孙朝方报道:每个月从工人工资中扣社保费,却不帮工人交社保,广州盈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下的这笔账始于2008年10月,几位女工在漫漫维权路上给老板石某打了不下一千个电话,而石某一拖再拖,毫无补缴的诚意。工人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羊城晚报。

        代扣却不代缴

        老板拒不补齐全额社保费

        苏某(化名)曾是海珠区广州盈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工人,2008年10月入职,当时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每个月需扣缴社保费近200元。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她很明白社保的重要性,对公司扣缴并无异议。然而,8个月后离职时她才发现,公司并没有把每月扣下的社保费代缴到她的社保账户,更没有出公司该出的那部分。与她相同情况的,还有同公司的十几名工人。

        工人们发现,自2008年10月起,公司即停止为员工购买社保。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单位欠费信息单显示,仅2008年10月到2009年10月一年期间,公司拖欠保险金近7万元。

        知道公司老板“不够意思”,工人们纷纷离职,有的人嫌麻烦放弃追回社保费,苏某等几名工人却不依不饶。

        “新单位说了,不补缴前几年的社保,就不能为我们继续买社保,这样下去,我们下半辈子不就没指望了?”苏某从原公司辞职找到新工作,但因为原公司欠缴社保费,新单位无法为其续保。

        这些年来,苏某等不时向老板石某询问社保补缴情况,石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试图说服苏某等接受个人扣缴部分的退还,而拒绝补缴全额的社保费。

        “公司该出的那部分,怎能不出?!我们现在不是追着要钱,而是要买回原来的社保。”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公司老板石某的电话,石某否认存在欠缴员工社保费这回事,并称自己不在广州,无法说清楚。

        维权线索不明

        地税办事拖沓催不得

        私下协商无果,苏某等只好把希望寄托于政府部门。今年1月,苏某根据朋友的指引来到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却被告知社保纠纷的处理权责已转移到地税部门;找到地税后,地税工作人员让工人们找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受理,又将工人们劝回地税……就这样来回辗转,最后追缴的责任落实到海珠地税局处理盈时公司税费事务的专管员唐某身上。

        “我们一开始认为社保的事情肯定是社保局管,政策变了,我们不知道,还以为是这些部门故意踢皮球。”

        1月中旬,海珠地税局专管员唐某听取了苏某等的投诉,并收取了部分证据材料,表示会尽快核实处理。近两个月过去了,苏某等却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答复。其间他们曾去催促,被唐某以“程序复杂,需要时间”为由送出门外。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苏某等再次来到唐某的办公处,问及事情处理的情况,唐某表示已上报领导,但是由于一直联系不上公司老板石某,程序无法继续。

        “你现在催我也没用啊,其中的程序很复杂,要按规矩办的,不是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唐某说,“必须找到石某本人,先核实情况,协调补缴,协调不行的话,再移交司法部门强制执法,什么时候有结果说不准。”

        对此,苏某感觉心里很困惑:“老板不接电话,但是他还有公司房子在啊。再说政府部门办事没有期限约束的吗?是不是永远联系不上老板就永远拖下去?”

        找不到老板

        追缴程序就不能继续?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10月起,广州市社保费转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也就是说,参保单位、参保人涉及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征收、退费、追欠、补缴、稽核、查处等业务都由地税部门受理。有单位的参保人如果发现单位没有依法及时足额地为自己参保,可向地税部门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拒不缴纳社保费及滞纳金的,由地税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据此,对于上述苏某等投诉的情况,地税部门有权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并处以罚款,收取滞纳金。

        然而,一旦进入追缴程序,地税工作人员应在多长时间内向投诉人作出交代?有否第三方监督?

        “地税专管员不会故意拖延,但也没有其他部门对他的工作进行监督,你如果心急,只能去找地税的上级领导,领导压下来,说不定事情就办得快了。”一位在地税部门工作多年的公务员钟某如是说。

        至于联系不到公司老板是否构成“程序无法继续”的正当理由,钟某表示对此不是很了解,“地税等行政机关的程序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并不像法院那样,一方当事人如缺席亦可通过公告或缺席审判。专管员唐某的意见或许有理,他也没有办法”。

        (报料人苏小姐,二等奖200元)

        海珠区办税厅现场实录

        工人:我们要追缴公司未缴齐的社保费,但原公司现在几乎倒闭了,老板联系不上。

        社保费业务咨询员:倒闭了怎么追?

        工人:公司一直有纳税记录,为什么它拖欠了那么多社保费还能继续营业?

        社保费业务咨询员:这个我不清楚,要问你们公司对应的专管员。

        工人:专管员没说,而且专管员也联系不上老板。

        社保费业务咨询员:专管员追不到,就去劳动仲裁告老板。

        工人:去过劳动仲裁了,让我们找地税,说不是他们受理范围。

        社保费业务咨询员:那就去告专管员啊!找科长催!

      吕楠芳、孙朝方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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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社保被“克扣”,能追溯多久?

      社保被“克扣”,能追溯多久?

        

        深圳有家银行部分离职员工向媒体反映,离职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原单位在2006年5月前没有足额买社保,去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对方却以超过2年追溯期为由不予受理。

        社保被“克扣”了,能追溯多久?毫无疑问,社保是劳动者的“养命钱”,单位必须及时足额为劳动者参保。《劳动合同法》说得很明白,签劳动合同就必须列明社保的条款。但是,对于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足额参保,劳动者追溯期的长短,却可能涉及到一个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问题,需要作一些分析。

        无限期追溯,理论上可以绝对地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但在现实操作上又会遇到另外一些问题。比如,当“克扣”的情况很严重、时间很长,而劳动者一直没有关心和主张自己的权利,发生争议时很可能已经积重难返,最终补缴金额之大,企业可能根本无法承受,结果企业倒闭,或者老板走佬。也有可能员工早就知道企业“克扣”,想着反正永远可追下去,出于保饭碗的考虑,一直拖到双方矛盾很深时才“算总账”。等等。这方面问题会随着时间拖得越长而变得越复杂,解决起来的社会成本就会越高。

        显然,在假定劳动者、企业双方对社保及参保相关信息都有足够了解的前提下,无限期追溯反而未必有利及时化解矛盾。如同“欠债还钱”的追溯有期限一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很多劳动权益追溯期为两年,督促劳动者要及时关注自己的权益,防止积重难返,是有相当道理的。这未必是最优的结果,却体现社会整体利益上的一种平衡,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问题恰恰就在于,上述推断是有“假定”前提的。现实情况是,我国的社保制度建立完善还是近10年左右的事情,复杂的政策让人头晕眼花,很多劳动者没有社保的意识,也无从了解单位是否“克扣”,往往是到了领取待遇的时候,才发现问题。如何使这种历史欠账得到现实、可行的解决,政府不应回避也不能回避,应该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劳动关系以及体现社会公正公平的角度,发挥全社会的智慧,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这一事件的直接启示也许是:在已经进入“全民社保”的现阶段,劳动者就不要再等到退休才想到社保,现在就要多看看自己工资条上扣社保的情况,有可能还要上网、到社保机构查查自己的参保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则绝不能以人手不足、“不诉不理”来推托对企业参保的监管的责任,重点是要花大力气普及社保知识,发动劳动者主动自觉监督企业,从源头上减少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马汉青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 羊城晚报 ”)

    • 家园 不看广告,看疗效
    • 家园 具体还要看后面的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表面上看可以实现养老、医疗保险的异地转接。具体能否成功,还要看接受地的限制条件。比如,以前城镇养老从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上可以异地转续,但接受地要求在至少本地参保15年,又有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导致有多地工作参保的人最后拿不到养老金的现象。希望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实现保险无缝异地转续,才能实现楼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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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可以参考保障房实施情况
    • 家园 听亲戚说

      前段时间,在社保法出来之前,深圳就不让退保了;好象东莞的有些地方之前也不让退了。

    • 家园 法律先行,但还要有钱。可是钱从哪里来?

      养老保险是个旁氏骗局,这基本上没什么疑问了。问题是现在年轻人这么苦,不要说养孩子养老人了,就连自己养活自己都很困难。

      那这个旁氏骗局又如何进行的下去?

      • 家园 是的,法要先行,而后就是钱从哪里来

        我个的意见是:钱应当从两个地方来,一个是资本家,现在还有为数不少的企业没有给员工买三险一金或说是五险一金;二是从国家来,国有企业的股权转移给社保等方式;

        • 家园 所以现在要扩大基本面

          拉人头越多越好,不管以后,只管现在。

          要搞国企嘛,现在国企的股权早被zf和企业当家的玩资本运作不知玩成什么样了,要这些饿狼把到嘴的肉吐出来........俺们公司就是列子,地方zf、其他的国企、上市公司.........合资、股改........转了几圈后,据说本公司的股权已经为零,底下的分公司名义上、实质上是谁的,说法很多。可领导们还是领导,只是比以前更富态鸟......

    • 家园 大好事

      不过,这个比香港新机场不知庞大多少的账单,谁请客、谁买单?

    • 家园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墙上画饼,水中捞月的可能性极大。现在的社保缺口已经很大了,老龄化后的缺口只会更大,现在社保的运行类似与庞氏骗局。指望最后ZF来填这个大窟窿?它拿什么来填?现在地府ZF20万亿的地方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爆呢。

      当年《物权法》颁布的时候,还说会制止强拆呢,结果怎么样?

      《劳动法》早就实行了,玖龙纸业、富士康之类的血汗工厂并没有因此关张。

      这个ZF的信用,只剩下YD般的表演......

      http://jnrb1.e23.cn/html/jinrb/20100926/jinrb9217512.html

      http://www.people.com.cn/GB/jingji/1041/22061/2598238.html

      http://www.yznews.com.cn/yzsbs/html/2010-10/09/content_187931.htm

      • 家园 你是一叶蔽目

        没有物权法的时候,双证齐全的房子一样强拆,有了物权法,强拆的起码政府要定义为“违章建筑”才能动手。

        没有劳动法的时候,血汗工厂不会给一毛加班费,而今天,仅因为富士康按劳动法发工资和加班费,工人招聘就挤破了头。

        外链出处

        外链出处

        当年指责社保体制的时候,请不要违背资金时间价值的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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