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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一千多件坏事的吐槽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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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一千多件坏事的吐槽

    前些日子央视播了好多回海昏侯刘贺墓的发掘进展,文献和考古发掘成果互相对照,很有意思。不过其中提到刘贺在当皇帝时干了一千多件坏事,和我阅读《史记》留下的印象不符,所以专门去百度了原文,确实不太准确,所以吐槽如下:

    我对这段印象最深的是“使者旁午”四字,是当时我没见过的表达方式,所以就用这四字开始百度,发现我的印象错误,这东西不是出自《史记》,而是出自《汉书?霍光传》,是霍光等人的上奏,大概是当时的原文,是可靠的,下面是相关段落(五段):

    (霍)光即与群臣俱见白太后,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皇太后乃车驾幸未央承明殿,诏诸禁门毋内昌邑群臣。王入朝太后还,乘辇欲归温室,中黄门宦者各持门扇,王入,门闭,昌邑群臣不得入。王曰:“何为?”大将军跪曰:“有皇太后诏,毋内昌邑群臣。”王曰:“徐之,何乃惊人如是!”光使尽驱出昌邑群臣,置金马门外。车骑将军安世将羽林骑收缚二百余人,皆送廷尉诏狱。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光敕左右:“谨宿卫,卒有物故自裁,令我负天下,有杀主名。”王尚未自知当废,谓左右:“我故群臣从官安得罪,而大将军尽系之乎?”顷之,有太后诏召王,王闻召,意恐,乃曰:“我安得罪而召我哉!”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帐中,侍御数百人皆持兵,其门武士陛戟,陈列殿下。群臣以次上殿,召昌邑王伏前听诏。光与群臣连名奏王,尚书令读奏曰:

    丞相臣敞、大司马大将军臣光、车骑将军臣安世、度辽将军臣明友、前将军臣增、后将军臣充国、御史大夫臣谊、宜春侯臣谭、当涂侯臣圣、随桃侯臣昌乐、杜侯臣屠耆堂、太仆臣延年,太常臣昌、大司农臣延年、宗正臣德、少府臣乐成、廷尉臣光,执金吾臣延寿、大鸿胪臣贤、左冯翊臣广明、右扶风臣德、长信少府臣嘉、典属国臣武、京辅都尉臣广汉、司隶校尉臣辟兵、诸吏文学光禄大夫臣迁、臣畸、臣吉、臣赐、臣管、臣胜、臣梁、臣长幸、臣夏侯胜、太中大夫臣德、臣卬昧死言皇太后陛下:臣敞等顿首死罪。天子所以永保宗庙总一海内者,以慈孝、礼谊、赏罚为本。孝昭皇帝早弃天下,亡嗣,臣敞等议,礼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昌邑王宜嗣后,遣宗正、大鸿胪、光禄大夫奉节使征昌邑王典丧。服斩縗,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内所居传舍。始至谒见,立为皇太子,常私买鸡豚以食。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为书曰:“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会下还,上前殿,击钟磬,召内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鼓吹歌舞,悉奏众乐。发长安厨三太牢具祠阁室中,祀已,与从官饮啖。驾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官、桂宫,弄彘斗虎。召皇太后御小马车,使官奴骑乘,游戏掖庭中。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

    太后曰:“止!为人臣子当悖乱如是邪!”王离席伏。尚书令复读曰:

    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缓、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变易节上黄旄以赤。发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赏赐所与游戏者。与从官官奴夜饮,湛沔于酒。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未可御故食,复诏太官趣具,无关食盐。太官不敢具,即使从官出买鸡豚,诏殿门内,以为常。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文学、光禄大夫夏侯胜等及侍中傅嘉数进谏以过失,使人簿责胜,缚嘉系狱。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臣敞等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危社稷,天下不安。

    臣敞等谨与博士臣霸、臣隽舍、臣德、臣虞舍、臣射、臣仓议,皆曰:“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诗》云:‘籍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臣请有司御史大夫臣谊、宗正臣德、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臣敞等昧死以闻。

    以上《汉书?霍光传》中与一千多件坏事有关的就倒数第二段里的这一句话:“受璽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詔诸官署徵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我理解这不是刘贺干了一千多件坏事,而是说他手下的使者到各官署要东西提要求有一千多项,“凡千一百二十七事”是说的“徵发”,不是说的坏事,“事”是量词,和现在的用法不同。

    所以用不着辨析说平均每天干多少件,其实干不过来,所以夸大了。这是当时严肃政治斗争的正式文件,不会如此夸大。这要东西提要求一千多项上面已经列举了一部分,应当是最突出的部分,其余可能还包括了一些不那么过分的要求,刘贺带了一大帮人来,就是安顿这些人也会有不少要求,所以不等于全都是什么坏事。

    当然带了这么多人来本身就不妥,要东西提要求一千多项本身就很过分,但那是另一回事。

    通宝推:wlr,老老狐狸,尚儒,普鲁托,李根,青颍路,hullo,
    • 家园 突然很好奇

      前面署名的全名都是什么呢?为啥是如此排名呢?

      • 家园 查了一下,有如下注释,出自:

        《汉书新注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传第三十八》

        敞:杨敞。光:霍光。安世:张安世。明友:范明友。增:韩增。充国:赵充国。谊:蔡谊。谭:王谭。圣:魏圣。昌乐:赵昌乐。屠耆堂:原匈奴人。延年:杜延年。昌:苏昌。延年:田延年。德:刘德。乐成:史乐成。光:李光。延寿:李延寿。贤:韦贤。广明:田广明。德:周德。嘉:不知其姓。武:苏武。广汉:赵广汉。辟兵:不知其姓。迁:王迁。畸:宋畸。吉:丙吉。赐、管、胜、梁、长幸、德:不知其姓。卬:赵卬。

        至于排名,杨敞是起草者、丞相,其余大概也是按地位排的,尽管霍光可能更有实权。更详细的我就不知道了。隐约记得御史大夫当时地位甚高,比一般印象中高,是三位地位最高的臣子之一,常有接位丞相的,另一位是什么记不清了。

    • 家园 很佩服你们这些熟悉历史的。

      我只知道一些大事情的概略,惭愧惭愧!

      谢谢分享!

      谷石

    • 家园 看原文一千多事确实更像是指征发

      只不过和这么多材料放在一起,给人的印象仿佛是一共做了这么多坏事一样。

    • 家园 刘贺犯的是反革命罪。

      汉人朴实,并没有在此事上做过多讳饰。

      一直到太后说止的罪名,看起来一大堆,归结起来基本就一件事,即刘贺对汉昭帝刘弗陵不孝。汉以孝治天下,除了高祖世祖两位开祖,谥号均叫孝某皇帝,不孝这个罪名确乎是不轻。但刘贺不过是刘弗陵的侄子,其父刘髆是刘弗陵同父异母的兄长,刘弗陵尚未出生时便受封昌邑,去世时刘弗陵年仅六岁。刘贺与这样一位叔叔之间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是可以想见的,今人看来,刘贺为刘弗陵守孝不谨只能证明刘贺不够自制隐忍,不具备政治家基本素质。至于说刘贺个人品质有多么败坏,恐怕也谈不上。而且“不孝”这个罪名,基本是专门用来对付皇帝的,忠孝为人伦之首,不忠的罪名没法加给皇帝,所以被废的皇帝都不孝。我不是说刘贺不孝的罪行是假的,而是不孝罪名虽重,但一般并不单独构成废帝理由。我很疑心有多少人能完美地按严苛的封建礼法要求生活,我甚至猜想封建礼法之所以严苛到变态,就有这方面考虑。

      下面的罪状才是要点所在,看起来又是说了一大堆,实质也只有这么一件事:刘贺不依靠霍光等老一辈革命家,却依靠造反派“昌邑群臣”。当然奏章里口风变了,把他们定位成了“免奴”、“所与游戏者”。尽管这个奏章试图把刘贺描述成荒淫无度,只会胡闹的角色,但仔细一看就发现完全不是这回事:以官绶佩人,这是封官许愿;发金钱刀剑,这是收买武装;与从官夜饮,这是夤夜密谋;刘贺哪里是在与免奴游戏,分明在反革命串联!还有几件没涂抹干净的事,更体现出刘贺的造反不仅是谋划,而且已经进行到相当阶段了:

      其一,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

      新君即位的仪式,要在先帝灵前交接一下玉玺,本来玉玺是尚符玺郎管,仪式的时候象征性地授予一下新皇帝,然后一切照旧。当然玉玺这么贵重的东西,应该有个包装,仪式包不包括打开包装验明正身,从把“就次发玺”拿出来说事看,应该是不需要的。但刘贺不仅别出心裁地在刘弗陵灵前就把玉玺拿了出来,而且就不放回去了。

      其实“不放回去”都是讳言,霍光等人上完这道奏章,皇太后说了一个“可”字之后,刘贺还想挣扎,霍光“乃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可见刘贺实际把玉玺挂在了身上,最后是霍光夺下来的。刘贺随身带着玉玺,当然不是为了赏玩,而是防自己作为皇帝所下的诏书在用玺这一环节被阻断。这种事霍光就遇到过:

      光召尚符玺郎,郎不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霍光虽然不是皇帝,当时威权只怕还胜于皇帝,也遇到了这样一个忠于职守的尚符玺郎。霍光作为一名合格的政治家,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尚符玺郎是符节令属下,官秩没有明确记载,但符节令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官,那么增秩二等也不过还是个小角色,威胁不到霍光,反而把能威胁霍光的掌玺之权丢了。新的尚符玺郎是忠于职守还是忠于霍光,就难说得紧了,刘贺把皇权信物玉玺握在自己手里,是有想法有行动的。

      其二,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为书曰:“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汉官制有内外朝之分,所谓“宫中府中”,朝堂之上密布霍光党羽的现状,是刘贺一时所无能为力的;于是刘贺引昌邑旧人二百余人入禁闼,加强自己在宫中的力量;以银弹攻势收买侍中,也是相同的目的。

      刘贺这个方法是非常有效的,他这么做并不能改变双方的实力对比,即使是宫中,霍家势力也不可轻忽,长乐未央两宫卫尉是霍光的女婿邓广汉范明友。但他威胁到了霍光的要害,从汉武帝加强皇权起,宫中内朝对政事影响力就不断增强,而霍光用以压制刘贺皇权的皇太后,也在宫中——这皇太后年仅十五,是霍光的外孙女。一旦刘贺在适当时机控制了皇太后,依靠内朝政务系统宣布霍光的罪状,那么霍光只能要么束手就擒,要么实质性造反了。而从两汉的政变历史看,刘贺这么做并非一点胜机都没有。

      刘贺调用了大量的节,连早晚去刘弗陵灵前拜祭都要带人持节自随,也是出于相同的目的。刘贺是皇帝,有天然的正当性,他并不怕和霍光公开对抗,但他怕被斩首。一旦他在信息传播之前被迅速控制,霍光就可以以太后之名剥夺其正当性,事实刘贺最后就因此而败。

      说到事实,我也曾思考过:以上的思路是否过于标新立异?刘贺引昌邑旧人入宫,但这些人在政变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会不会真的只是胡闹?最后我的答案是不是,刘贺是有想法的,不只因为刘贺干了一些显然不是胡闹的事,看霍光的处置就知道:

      昌邑群臣坐亡辅导之谊,陷王于恶,光悉诛杀二百余人。出死,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既然说到“当断不断”,无疑刘贺有对付霍光的计划,这些人也确实参与了。至于他们没有起到作用,无论是因为刘贺没能把他们放到能发挥出作用的位置;还是因为面对霍光图穷匕见时临机处置不当,都不宜责之过苛。毕竟刘贺年仅十九,即位也才二十七天。

      其三,变易节上黄旄以赤。

      汉节上本来没有黄旄,黄旄是汉武帝刘彻时候后加的:

      壬午,太子与皇后谋斩充,以节发兵与丞相刘屈牦大战长安,死者数万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杀。初置城门屯兵。更节加黄旄。

      汉武帝的太子刘据以节私自调兵,在首都发动兵变。被镇压后,刘彻变更节的形制,实质是将之前的节作废,以防余党作乱或旁人效尤。刘贺显然是师仿其祖父的故智,防的是谁呢?霍光等深受先帝信任的老一辈革命家是有节的。

      霍光当然不会看不出这一点,但刘贺的角度很刁钻:汉为火德,本来尚赤,刘彻加黄旄的命令是一时权宜之策,刘贺以恢复故制为由,霍光很难拒绝。这主意倒未必是刘贺自己想的,但即使是他人献策,明断采纳并最终推进其实行(献策人显然不能在朝堂上和霍光等百官辩论),也不像是奏章里那个满脑子食色性也,基本是个黑人teenager形象的刘贺所应有的表现。

      历史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吊诡,似乎写史的人本来想把刘贺写成一个二十七天就坏事做尽的大坏蛋,但我看到的却是权倾朝野的霍光仅仅二十七天就被逼得狗急跳墙。当然这并不是说刘贺是被埋没的天才,大政治家、大什么家之类,从他被霍光一举拿下,拿下之后的余生也默默无闻可以判断他不是那种能够逆天而行的强人。但作为一个十九岁的少年,他的行动力确实有可圈可点之处,如果刘贺再谨慎一些,史书大概就会这么写了:“帝即位未满期月,圣心独运,诛权奸霍光,乾纲大振……”

      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也是人民写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人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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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政治斗争,有的时候并不讲逻辑

      斗倒批臭,什么手段都无不用其,现代史上这种情景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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