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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内发生的“三连击”的事件。 -- 俺老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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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思想工作做得太混乱了,没抓起来

      党委一步步转向政府,手中掌握着改革、宣传、组织三块大权,但是思想工作事实上没人实际抓。宣传其实不是单纯的思想工作,也有其他任务。

      党的初期是共青团充分发挥了党内先锋队的作用。后来共青团弱化,原共青团的核心转变为党的核心,思想工作还是抓得起来的。在以军事斗争为主配合经济建设的建国前年代,思想工作一部分被敌人做了,还有一部分因为军队本身的集体生活环境,而有很大的空间开展政治生活。但是建国以后敌人的压力急剧减弱,军事化的生活环境迅速弱化为家庭化的生活环境,这个时候仍然以物质建设工作为中心,思想建设工作就出现了短板。

      毛主席当年计划每隔几年开展一次整风,整顿党的思想和观念,结果遭到了强烈抵制,以至于形成文革乱象。

      很多人在批评别人的时候,会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然后去拉偏架。可是我们想一想也知道,一个坚决要维护自己利益的人,之所以会和别人发生冲突,当然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是有人一定要侵犯他的利益,所以才会冲突。所以即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也应该是责备侵犯别人的坏人,而不是责备保卫自己的人。而冲突的根源,自然是侵略者,而不是保卫者。

      所以文革乱象的根源,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强烈反对整风。

      文革结束了,但是这个思想工作的问题并没有解决。

      文革及延续文革方针的工作结束不过短短5年,就出现了严重混乱,迫使1983年开展“严打”行动,就充分展示了当时党政工作混乱无序软弱无力的窘态,以至于被迫强硬采取暴力措施来干预国内日常生活、弥补不足。

      而1983年之后3年,就爆发了一次大规模学潮。又过了3年,斗争直接激化到了天安门前。如果不是随后国际形势急剧变化,恐怕问题更多。苏联解体10年之后,反动宗教极端活动又一次闹到了天安门前(2001年),充分展现了思想工作的虚弱程度。而那个时候已经开展了多年的“三讲”活动(1995年底提出、1996年开始)。

      最近这十几年,思想工作一直都在开展,但是全部都是自上而下的活动,临时组织兼职性质的学习领导小组和委员会,事实上等于说没有专门的组织开展思想工作。

      党委变成军机处、吏部、御史台/督察院,思想工作就弱了。没有专门机构去做,所以现在做思想工作,始终逃不掉运动式学习的问题,逃不掉主要负责人个人推动的弱点。

      • 家园 支部组织

        支部,工会 协会。

        现在的主要活动是娱乐消费。这里有参加军训民兵训练的?

      • 家园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思想工作本来就难做

        战争年代,敌强我弱,思想工作关系到队伍能不能带下去的问题,当然就重视,大家也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敌人,大浪也能淘去沙子

        和平年代,没有紧迫的敌人了,远大目标似乎太远,各人各单位难免有自己的小目标,先弄他一个亿,这时候有人说先让国家弄一个亿,可就有其他人别扭了

        这事情得与时俱进,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人一茬茬冒,老经验难以适应新人类,也没有量化指标好考核好评估对比,很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做好了没人夸你,多事去管反而容易得罪人,比如邓力群就没人喜欢;在这个位置上惰政最安全,当然大家都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概也和WG的时候把大家都搞怕了有关,物极必反,现在或许又到反的时候了。

    • 家园 早该如此了。

      @成都双爷

      毛泽东是法定的本朝开国领袖,毛泽东思想是法定的本朝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法定的本朝执政党,身为本朝公务人员,公然挑战以上诸项的法定地位,那就是一个妥妥的违法!与言论自由啥滴,基本无涉!

      • 家园 如果违法,就应该起诉。而且应该公诉而非个人起诉

        @成都双爷

        毛泽东是法定的本朝开国领袖,毛泽东思想是法定的本朝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法定的本朝执政党,身为本朝公务人员,公然挑战以上诸项的法定地位,那就是一个妥妥的违法!与言论自由啥滴,基本无涉!

        魔鬼在细节中。

        希望有河友能具体说说邓相超违了什么法?相应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 家园 宪法。

          双石先生所讲的这些,是我国宪法序言里的内容。但是,按我国司法惯例,宪法不进入诉讼。

          挑战党国的,有这条等着: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对主席个人的诋毁,大概只能适用于诽谤罪。按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不过其中有几个技术问题,首先是“告诉的才处理”,即需要被害人自诉,显然主席已经不可能自诉了;其次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个客观来说恐怕很难如此界定;最后据我所知,我国诽谤罪客体是否包括死者名誉,似乎还没有确切的司法解释。

          • 家园 当看到邱少云烈士满头白发的弟弟

            以自己的名义去打官司给哥哥正名,心都凉到了极点,邱少云可是革命烈士人民英雄,这本应该由组织出面。还是不是人民政府人民军队?

          • 家园 我国法律对烈士名誉还真没有什么程序来保护,比如邱少云案

            按现在法律的规定,只有邱少云的家人才能起诉加多宝公司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还好邱少云的弟弟还活着,还能起诉,那么那些满门捐躯没有后人的英烈耶?

            反正那件事之后,加多宝的凉茶我是再也不买了。

            • 家园 这种事在中国应该走行政,甚至走党纪。比走法律顺手多了

              这事挺典型的。各部门在没精神没先例情况下都观望。。。其实一个电话就搞定,但是上面没人定性质下面就不好做。

              企业家和组织对干?以前有个万润南。。。。

              • 家园 加多宝这事和万润南根本是两码事。。。

                万润南是和八平方有关,那流亡海外也很正常。谁让他真信了中国崩溃论呢。

                至于加多宝这事,类似的事情多了去了。邱少云烈士还有亲属可以打官司。邱少云的弟弟现在也去世了,再有类似的事件,除了网上贴贴大字报,还真拿他们没辙。类似的事情又不少。这三十年比比皆是,像袁腾飞污蔑毛岸英的话,按现行法律,还真没法告他。他不照样出书上电视?这三十年,哪个当年的英雄没被污蔑过?那么多谣言不照样在官媒上大行其道。指望走行政路线,还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

        • 家园 希望人大代表中有人推进并促成相关立法和诉讼
    • 家园 大快人心!

      1. 某些无赖明显在找打,不新鲜, 明朝中期清流骗廷杖的路数。只是像清流背后有大地主阶层, 文官体系一样, 这样的无赖能当上省政府参事, 省政协常委, 背后的实力不可小觑。

      2. 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 中国的言论自由在某些程度已经超过美国。 如果美国中西部某州的州议员在脸书或者推特上辱骂华盛顿, 杰斐逊, 亚当斯等开国元勋, 别说打了, 你看有没有人拿枪崩了他。

      3. 这些势力一直在试探, 如果像邓相超, 毕福剑这些行为都没有人强烈反对,可以若无其事的继续下去, 那么胡汉三就可以回来了。 而这些人得势后的报复会极其恶毒猛烈, 文革的程度对这些疯狂反对文革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儿戏。

      通宝推:拿不准,师兄,
      • 家园 高兴得太早了

        某些无赖明显在找打,不新鲜, 明朝中期清流骗廷杖的路数。只是像清流背后有大地主阶层, 文官体系一样, 这样的无赖能当上省政府参事, 省政协常委, 背后的实力不可小觑。

        明朝就亡于这种人以及他们所效命的"阶层"和体系。他们亡了明朝,一转身就又是大清栋梁。

        伟大如毛泽东终其一生战斗到死也拿他们没办法。

        邓相超毕福剑之流不过是这个庞大体系的小小冰山一角 ,甚至本来就是定期或不定期拿出来试探的弃子。

        上次毕福剑试探一下,知道了还不是时候。

        这次邓相超再试探一下,发现火候还不够。

        下次,下下次呢?

        通宝推:师兄,盲人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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