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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瑞典到底有没“辱华”?看看油管上的英文字幕版自己判断吧 -- Sea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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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解释有用吗?为什么要替瑞典人解释?

      欧洲白人过去500年犯下滔天罪恶,该还债了,这只是开始。

      • 家园 有用。求真,求实,用当事人自己说的话,拍的照片,与视频。

        如题。

        • 家园 实事求是为啥不敢把旅馆内的监控视频拿出来?

          外面的监控视频也只给了不利于曾家的镜头

        • 家园 这事仅仅是曾先生的事吗?

          从大使馆介入,到瑞典电视台辱华,这事完全超过了曾先生一家的范围了。瑞典警察,它就是破坏人权,瑞典电视台它就是辱华,铁板钉钉了,就算没铁板钉钉,也要做成铁板钉钉。

          • 家园 的确,这不仅仅是曾家三人的事,更是中使馆和瑞典警察的事

            1, 依据瑞典法律,曾家在旅店内违法。

            《The Swedish Penal Code》 瑞典政府网 :

            外链出处

            《瑞典刑法典》第四章 反对自由与和平罪 第6节

            未经许可闯入或留在办公室、工厂、其他建筑物或船舶或仓库区域或其他类似场所的人,应被判处非法侵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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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曾家三人在旅馆明言要求离开后仍不肯离开,理论上即已触犯上述法律,构成犯罪既遂,以至酒店工作人员依此报警。按法律规定,曾先生这次违法如果被确认,是应当罚款的。严重的话甚至收押。警察没有收押,没有罚款,甚至有些执法不严:只是将他们赶出了酒店。

            2,依据瑞典法律,警察应该将半夜扰民的曾家三人带离扰民地域。

            《瑞典警察法》第十三条 :《The Swedish Police Act》 198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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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或对公共秩序构成直接威胁,为维持公共秩序的必要,警察可以将其从该地点驱离或移至其他地点。为避免应受惩罚的行为的发生,如果需要,可采取同样措施。如果第一段中提到的措施证明不足以实现预期结果,可以临时拘留该人。

            曾家半夜在市中心城区街道上哭喊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在该地区睡觉的居民,和在该酒店睡觉的旅客),所以警察依法把他们载到另一地点。

            3,根据中国和瑞典之间的协议,该事件不应该由警察直接告知中国大使馆:国际规定是如果中国公民在瑞典被捕,瑞典警察局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中国使馆。如果是即时处理了的轻度违法,则没有必要通知中国使馆。

            曾家三人只是在酒店内违法,在酒店外扰民。不足以被捕。

            又或者:中瑞之间可以谈判签订新的协议,规定如此的行为后果也需要24小时内通知大使馆。

            4,最后,警察有理由判断曾父无立即的急病救治状况。

            原因至少两个:曾子曾母的作为,以及她们抬出曾父过程中身体接触所带来的判断:比如,发烧,意识,精神,等等。

            --------------------------------

            你可以认为这是在为瑞典警察说话。可是,上面这些如果有错误的话,敬请指出来,好作修改。

            • 家园 为啥要替瑞典警察辩护呢?

              替瑞典警察辩护是瑞典政府的义务,不是你的义务,懂吗?你是中国人,对这件事可以不说话,绝对不能站在瑞典政府的立场上说话。

              • 家园 你说错了,好几点

                有篇文章很好。供你参考:

                燕鸣:规则岂能成为个别人手中的摆设

                外链出处

                在这些人的眼中,什么为人的道理、行事的规则,统统都是摆设,都是贴在墙上、写在纸上、挂在嘴上的东西,看看、写写、说说而已,甚至是对人不对己。都说这样的人是巨婴,是长不大的孩子,实不为过。说到底,是这些人的自私心理在作怪,眼中只有自己而没有他人,更没有社会规则。这样的人,看上去像个人,实际上让真正的人蒙羞

                务以小善而不为,务以小恶而为之。普遍认同的规则不遵守,法定的规则也难以认真的执行。对这些“滚刀肉”、耍无赖、无理搅三分的行径,容忍就是放纵、不惩治就是默认。

                “霸座”看上去不是什么大是大非问题,但关乎人心中的一把尺子,一把规则的尺子,这把尺子绝对不是摆设,而是规范日常人们行为的标准,践踏不得、轻视不得、玩忽不得。之所以“座霸”屡屡成为新闻,正是因为人们普遍认同并遵守“对号入座”这项规则,而突兀出的个别人的行为令人惊诧的结果。

                对瑞典警察来说,他们(她们)不需要我来辩护。案子早就结了。

                对曾先生来说,一个谎言,需要用更多的谎言来补充,来修饰。

                很可惜,他自己拍的视频,照片,是那么容易被人拿来打他自己的脸。如此而已。

                顺便说一句:我亲身,亲眼,看到外交人员是如何辛苦,劳累,为了一个个的身在他乡的留学生星月奔劳,心焦力萃。

                拜托,不要再用这类巨婴行为连篇谎言来让我们的外交人员处于尴尬的处境。

                以后每次遇到曾先生这样的事情都需要国外警察首先找大使馆人员出面,你就满意了么?

                • 家园 你已经在为瑞典警察辩护了

                  要是替外交人员考虑,你长篇大论什么瑞典法律,说什么瑞典警察合法。

                  再说了,世界上谁人不辛苦?老百姓的辛苦你就看不到?曾家三口难道就不苦?

                  • 家园 请继续吧,你如何理解都可以。:-)

                    如题。

                    辩护也好,惩罚奖励也好, 瑞典的事情自有瑞典的法律和制度来完成。

                    你我能做的,也不过是在自己能做的范围内做自己认为合适的事情。对么?

            • 家园 很多华人白粉,挨了人家揍,遭了人家歧视,还说自己人活该
            • 家园 请你就阿克毛一案做出评论

              你还真是偏激的有点可爱。是不是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更不是瑞典的执法人员。所以我无法做出曾家是否有罪的判断。看出问题了吗?你怎么敢给曾家定罪?就凭网络上别人的几个截图?这未免也与你一直坚持的要有证据要有实锤的态度截然相反了吧。(谁能判断曾家有罪,只有瑞典的法官执法人员,而不是你,拿出实锤来)

              回到标题,请你用理性分析曾家的态度分析一下阿克毛案

              • 家园 胡搅蛮缠就没意思了:我何时说曾家犯罪?

                1,我只看了曾家自己在第一时间,9月2日在 twitter 上发布的视频,照片,并就根据他们自己提供的信息做解读。

                2,酒店报警,警察来了,警察把曾家移出了酒店。这在瑞典法律上有条文支持:违法。但并不至于犯罪(若犯罪则直接收押,我说错了吗?)。

                3,曾家半夜在酒店外扰民。警察将曾家带离扰民地,移到不再能扰民的地方。同样,这在瑞典法律里有条文支持。但曾家同样没有犯罪。

                4,曾先生在撒谎。从一开始到最后。他的谎言连自己发出的图片/视频都不支持。仅此而已。

                --------------------------

                综上所述,请指出我在这栋楼里过度解读,或者胡乱引用无关信息的地方。

                可以吗?

                • 家园 总算有点不冷静了

                  “曾家三人在旅馆明言要求离开后仍不肯离开,即已触犯上述法律,构成犯罪既遂。”

                  这个构成犯罪既遂是因为

                  “我只看了增加自己在第一时间,9月2日在 twitter 上发布的视频,照片,并就根据他们自己提供的信息做解读。”

                  这个犯罪既遂除了你的解读还有其他来源吗?是不是你判定曾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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