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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来关注真正重要的事情: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达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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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的理解是西方国家以贸易立国,契约精神是

              通过民法实现并保证的。民法对西方国家的社会生活影响更大,生活中与法律打交道更多。

              中国的历史是以农业立国为主,法更强调的是统治工具,以“管”和“罚”为基调,更偏重刑罚。现在完成工业化,贸易、服务成为社会经济的主流,民法对中国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 家园 从社会发展角度看

                东方一贯有包办一切的发展习惯,社会发展强调全面、自主,稀缺资源或工艺有多种替代选择,整体系统完备性强。而西方商业文明实质上就是重点发展路径,能购买就不自产(最多换个贸易对象),存在“关键性”资源或工艺,基本无可替代。因此同样碰到物资、工艺方面的困难,东方换条解决路线,整体社会反应不大,对于相关科技迫切性不足;而西方社会,无法整合替代路线,只能集中所有资源定点突破,因此对科技敏感度极高。

                反应到法律层面,东方重系统,西方重个体也就不难理解,在工业化早中期,科技这种“奇技淫巧”往往不是靠系统,而就是靠少数天才的灵光一现,正好与商业文明高度契合。

              • 家园 我不赞同你的理解。西方是强调个体权利,

                我申明我的权利,没人反对,就是我的权利。

                这是强盗加骗子的逻辑,典型的恶人先告状,夸大自己权利。

                即使没有,狮子大开口,最多什么也得不到,本来就没有。

                为了保护自己,你也不得不这么做。

                这是有失公平的,好处是执法判定相对容易,你的权益受侵犯,你不反击,活该。

                • 家园 强调个体权利应该是对商业保护的结果

                  贸易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各个贸易方是平等的,其中的一个表现就是尊重对方的权力。

                  中美贸易战打了几年,美方破坏了很多规则,但要想达成任何协议,必须在尊重中方的权益下才能达成、才能获得执行。

                  你这里只强调“申明我的权利”,感觉给人打工久了,有点儿为了得到而要的心理。

                  • 家园 你这个就有点故意硬扯了。从历史演变来看,

                    地中海航海贸易,从腓尼基开始,就是持剑经商。

                    由此演变,为了降低经商成本而来的法律,必须考虑后备武力的因素,否则法律就没有可执行性和严肃性。

                    平等根本谈不上,你还不如换个词,叫互利为好。

                    你最后这句,算什么呢?

                    你总不能你夫人见的医闹多,就觉得我也是无理取闹吧?

                    ----

                    靠!咱们两个,都是火大,现在就是故意装君子,互相伤害。

      • 家园 法律

        就是利益博弈的指导框架,大家约定了在这个框架内行事,可以避免相互毁灭,至于利益最大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尽量争取,至于什么是“法律允许的范围”,文的是最高执政者和律师法官的责任,武的是枪炮覆盖的范围之内。

        问题是,随着社会的复杂化专业化,利益博弈也必然越来越复杂,法律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变成一个高度专业化门槛化的职业,这样只有精英人士和财富集团才能供养地起这样一个专业法律集团,这就是国外的路。

        目前中国的法律资源还是跟医疗资源一样,在行政分配下适度向屁民倾斜。至于现在法律党想提高自己身价,必须先提高自身的口碑。像《精英律师》之类拍马屁不成反拍马脚上的就不用提了。

        实际上,高考也是一种利益博弈的模型和框架,它和法律一样,宗旨是社会冲突最小化,利益最大化。只要利益分化没有停止,竞争必然会越来越激烈。在西方,法学教育也是牢牢把握在精英阶层手中的。

        所以,什么样的模型和框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面对利益分化,怎么取得共识。显然,这才是考验执政者智慧的。

      • 家园 这不就是指导生活么?强制性的

        比如说一夫一妻制,就是指导同志们别乱来。“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不就是指导大家能吵就别动手么?这次突袭把同性婚姻列入讨论范围,不就是事实上指导大家lgbt争取权益么?

        生活中好多问题法律解决不了?这不是因为生活复杂,而是因为立法不足。

        这不是跟你抬杠,也不是抖机灵。民法也好刑法也好,是一个守法公民遇事时都要考虑的问题,能么能不影响和指导生活?要不是怕法律,我吃早餐还给个鬼的钱?店主敢向我要就把摊给掀了。

    • 家园 这个在国内基本没有实现的可能

      法律对于当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能不能起到面面俱到的指导作用?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欧美这个与国家性质是一致的,至少在目前仍然是资产阶级意志占据主导地位,法律也是为这个服务的。

      阶级统治的根本在于少数人的意志主导大多数人,目前法律方面修法实际也在往这个方向努力。法律界所强调的法律指导社会生活,实际是法官律师主导社会。

      如果没有建国以来的那部红色法典,这个努力方向还是有可能成功的,即法律与资本的结合(不管是官僚资本还是社会资本)。但是有了这部法典,再加上前30年的巨大影响(尤其是近70年来一直持续不断的正统社会主义教育的作用),目前这种修法方向跟国内大众的实际的意愿是抵触的。

      法律党的努力在目前的这种情况下是适得其反的,他们越努力,公众往往会越反感和警惕。

      • 家园 说得很好,但是

        以目前公众对政治的冷漠态度,不出十年,那些以往的奋斗历史就将会被遗忘。

        当解放前后长大的一代彻底走入尘土的时候,任何鲜活的记忆都被埋藏在纸堆里,那时候人们记起的不是红色法典,不是万里长征,不是仁人志士,而是《我和我的祖国》这样的散文诗。而这些东西与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比,其力量能有多少呢?

      • 家园 谨慎怀疑

        我的理解,五四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文化革命,文化革命可以向前,也能向后,打着左灯,也会转右。近四十年以来,是以美国为效仿对象。早几天有河友提出,我国法律系统,在大陆法系的框架下,部分釆用了海洋法系,并以p2p和网约车为例(其实在我的观念中这是为犯法行为改法律,就是资本立法)。

        且不说法律党目前势大,近几十年的关于法律宣传报导中,有两个事是很典型的法律党夺权现象:一个是宣扬立法。只要事情没严格按法律条文发生,就说这个事没法律规定,需要立法。二是制造法律至上的事实。不时做一些与社会公义人民认知传统道德不符的判例,并进行宣扬。其实行政䜣讼和国家赔偿事实上也是把行政置于法律的管制之内,“把权力关进牢笼”。

        “全面依法治国”“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规定即不可行”,类似的这些口号就是在所谓顶层设计上,以法律进行全方位管理。在执行上,强调独立性,强调专业化,实行执业资格证,逐渐摆脱政治指导,摆脱政法委,形成一个独立的封闭的圈子。第三个,加强顶层设计式的立法。第四个,清理行政规定,以法代规。

        以我的理解,目前“法律”是越来越广泛的强行进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诉讼的成本,是很高的。

        关键词(Tags): #法律
        • 家园 责任和权力是一体两面

          如果一个人希望用法律来推卸他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责任,那么被法律拿走的权威就再也不会回到他手里了。

      • 家园 讼棍集团的死对头,和天敌,是人工智能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大的定性没问题。但是到了具体法条,一个一个案子的审判,各种行政处理,指望 “法律对于方方面面起到面面俱到的指导作用” 是不现实的,因为法条是死的,自己没有行动能力,需要人(讼棍集团)来执行。

        中国的香港地区,英美法系,法官律师集团嚣张之极,要掌控一切权力,而不受任何约束(所谓司法独立)。

        对于讼棍集团,他们的死敌已经出现了,就是人工智能。建立在计算机和算法上的人工智能,可以砸烂百分之九十的律师饭碗。而且计算机最公正,各方认可程度高。

        讼棍集团下一步,就是要抢夺立法权,因为司法权已经没多少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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