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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一支独秀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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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一支独秀

    看了仙人转贴的莱比锡审判,有所感慨。三十年代,在这个小小寰球上,一东一西,有两场大审判。俺们东方的,就是陈独秀审判。

    以下内容是转贴:

    1932年10月第四次被捕,是叛徒出卖。先是托派中央开会,被叛徒出卖,五个常委全被逮捕,陈独秀因病未去,得免于难。托派是个小团体,这次被捕12人,从此一蹶不振。陈独秀已被叛徒盯住,不久也被捕了,并被引渡给国民政府。陈被解往南京时,“酣睡达旦,若平居之无事者然“。与陈独秀共同北伐过的何应钦,现为军政部长,同陈进行了一次半谈话半审问式的见面。报载,何走后,青年军人竟围着索要墨宝,陈欣然书数纸。其中有:“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陈独秀被捕,尽管他已被中共开除,仍是当时爆炸性新闻。许多报纸大字标题,有的还有社论。只是他第一次被捕时,全国一片抗议和营救声。这次却是要求当局宽大处理,刀下留人。《申报》刊出蔡元培、柳亚子、杨杏佛、林语堂、潘光旦、董仁坚、全增嘏、朱少屏合署的《快邮代电》;傅斯年发表《陈独秀案》一文,说政府决无在今日“杀这个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之理!”蒋梦麟、刘复、周作人、陶履恭、钱玄同、沈兼士等12人致电张静江、陈果夫说情;胡适、翁文灏、罗文干、柏烈武等或致电蒋介石或私下奔走,以求从宽处理。国民党将陈独秀交司法审判,拘押在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管理不像监狱那样严格,又享有优待,居室宽敞,饮食正常,让探望,可通信。他年轻的夫人潘兰珍,在秘密同住中已同居两年,尚不知他是大名鼎鼎的陈独秀。她文化不高却具胆识,不仅前往探视,更迁居南京陪伺,甚至同宿狱中。这一对老夫少妻,相濡以沫,相伴终生。

    国民党如此待他,主要是想劝降。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科长徐恩曾回忆文字中有:陈独秀“由上海租界引渡到南京,我们给予比对待一般共党分子更尊敬的优待。……他精通很多的中国书,他有中国读书人的传统风度,他有坚强的民族自信心。……他至今仍受着青年们的景仰。……他有别于一般的共产党人。同时也使我产生自信,以为可以使他放弃过去的政治主张,可是接谈之后,我的信心动摇了。我发现他的态度相当倔强,仍不肯放弃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他虽已被中共开除党籍,他仍以真正马克思主义者自命。……我自己劝说无效,又邀请1919年前后在北大和他同事的许多老友向他进言,但他仍是这般态度。……以后便不再勉强他,只留他在南京过着宁静的读书生活。”

    既然公开审判,就得请辩护律师。陈说,我是一个穷错大,没钱。消息传出,章士钊、张耀曾、董康、郑毓秀、彭望邺、吴之屏、汪有龄、郭蔚然等名律师都自告奋勇愿做义务辩护人,这在中国法制史上实属罕见。陈决定只请老友章士钊、彭望邺两个律师。1933年2月,陈独秀自撰《辩护状》脱稿,约4000余字.观点鲜明,结构严谨,精悍锋利,气势雄健。他不仅为控他“危害民国”及“叛国”罪予以有力反驳,且以民族大义,反控国民党危害民国,制止人民抗日,“围剿”红军。陈独秀虽不同意建立红军和苏区,但他在辩护状中说:“日本帝国主义方夺取山海关,急攻热河,而国民党之军队,却向江西集中,其对待共产党人,杀之囚之,犹以为未足,……此并不能消灭真正共产主义者,只以破灭廉耻导国人耳。”他在辩护状中最后说:“法院若不完全听命于特殊势力,若尚思对内对外维持若干司法独立之颜面,即应毫不犹疑的宣告予之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予在拘押期内之经济上的健康上的损失!”陈独秀的《辩护状》成了脍炙人口的佳作。上海沪江大学、苏州东吴大学均选为法学系的教材。

    审判共三天,旁听席上连过道都站满了人。审判时,陈独秀慷慨答问,被告成了原告。现略举一二例子如下:

    审判长问:“你认识那几个被捕的人?

    陈答:“党内情形,我不能报告,我只能说政治意见。谁是共产党,这是政府侦探的责任,我不能做政府的侦探。”(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问:“何以要打倒政府?”

    答:“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剌刀政治,人民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民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穷困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问:“托派和史丹林派(指中共)主张虽有不同,但都主张打倒国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样的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

    答: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政府并非国家,反对政府,并非危害国家。“

    陈抗辩之后,老友章士钊律师为他辩护:“……托派多一人,即史丹林派少一人,史丹林派少一人,则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为用,谓托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托派有功于国民党也。……”

    陈独秀立即起立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其个人意见,并未征求个人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之《辩诉状》为根据。”(旁听席上有“革命家、革命家”的赞声)“今之国民党所仇视者,非帝国主义,非军阀官僚,乃彻底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官僚,始终努力于最彻底的民族民主革命的共产党人。……”

    1933年4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判决“陈独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15年。”6月15日陈独秀写成《上诉状》,与判决书针锋相对,环绕所谓危害民国罪,对国民党政府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揭露与抨击,全文约5000字,痛快淋漓,令人拍案叫绝。22日《上诉状》被高等法院检察官驳回。7月7日陈又写就《再抗辩书》,批驳检察官对上诉的答辩书,寄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转交。最高法院迟迟不作答复,直到1934年6月30日才作出终审判决:撤消原褫夺公权部分,徒刑期减为8年。陈即被押解江苏省第一模范监狱,俗称老虎桥监狱。陈还是得到一点优待,一个人住一间牢房。但不准探监、看书、看报。陈绝食斗争:“你们执行恶法,我拚老命也要抗议。”典狱长说:“恶法胜于无法”。陈说:“恶法就要打倒。”终于取消了三不准。

    陈在1919年就写过:“世界文明的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他在狱中每月要花费100元,除药费26元外,就是买书。《独秀文存》印了3.2万部,版税很快花光。全靠友人接济,章士钊接济最多。仍很穷,一次狱卒为他买了三个铜板的辣酱,他竟瞪着眼睛埋怨:“买一个铜子就够了,怎么买这么多!”他是个爱书胜过性命的人,宁肯中止服药也要买书。蒋梦麟、胡适之都不断送书。他在狱中又新学会了德文;他以惊人的毅力,惊人的勤奋,写了好几本他一生喜爱的有深厚造诣的音韵学和文字学方面的书;他学识渊博,国学根底深厚,且擅长旧体诗,曾以七言绝句写出大型叙事组诗《金粉泪》,针砭党国时政,诉说民间疾苦,喜笑怒骂官僚丑态,酣畅歌颂抗日英雄,堪称史诗佳品(现有多种版本发行,原稿藏中共一大纪念馆);他写了两章自传《实庵自传》,是用几个真实故事串联而成,情节细致奇特,笔调幽默诙谐,发表后轰动文坛,无愧为传记文学的瑰宝。(可惜因忙于抗日宣传未能写完)

    他在狱中,前往探视有资料可查者约五六十人。老友刘海粟1933年从欧洲回国,在监狱见面,谈笑风生。刘对陈说:“你伟大!”陈说:“你伟大!敢画模特儿,和封建势力斗。”刘向陈索字留念,陈命笔赠刘一副对子:

    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

    刘11月从黄山归来,再去探监,以最偏爱的《古松图》与陈共赏,陈触景生情,为画题诗:

    黄山孤松,不孤而孤,孤而不孤。

    孤与不孤,各有其景,各有其图。

    八一三淞沪战役后,日机轰炸南京,老虎桥监狱被炸。陈独秀幸卧桌下,没有受伤。金女大中文系主任陈中凡(陈独秀在北大时的学生)商请胡适之联名保释他。政府当局表示,本人写悔过书,立即可办。陈独秀大怒:“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后汪精卫、蒋介石商议由司法部以“爱国情殷,深自悔悟,减刑三年”出狱。陈出狱后即写文章批驳减刑令中的“悔悟”。陈随即去武汉宣传抗战,后来去了重庆,继续演讲、写文章鼓动抗日。因无固定职业,年老有病,无法生活,得友人邀请住往江津。虽贫病交加,叛徒任卓宣(叶青)要送200元、朱家骅要赠5000元、蒋介石要从银行汇钱若干,他都一一拒绝。在乡中做过两件值得一说的事情。一是写有《小学识字教本》,死后曾在台湾和大陆出版,专家都说实在写得好,陈独秀不愧是我国近代语言学史上杰出的语言学家(梁实秋说他用科学方法将中国文字重新分类;对若干文字用新观点作了解说;简明易学;对中国文字有独到研究和新的诠释)。一是给友人写信一百多两百封,其中1940年3月2日至1942年5月13日给他的托派朋友的6封信和4篇文章,后来胡适写序以《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在香港出版。大要是:现在苏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到反动派,我举双手赞成;但专政到人民,甚至专政到党内……贱视民主之过也。他认为“斯大林的个人独裁正在代替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的专政。”

    http://www.taosl.net/hufc_chenduxiu.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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