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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评论】痛快!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判处死刑 -- 瓦斯
评:医药和教育体制改革是两个失败的改革。医药体制的改革尤为明显,因为它是直接的表面化的问题。郑筱萸贪600万似乎不算最多,可是民愤极大死有余辜。
评:在有人鼓吹效法西欧国家废除死刑的时候,看到这些民愤极大的贪官不知有何感想。民愤,比之法律,如何?
看盗版的《越狱》,原来伊利诺伊州还有死刑。美国都没有完全废除死刑,可就偏偏有美国教授跑来中国鼓吹要废除死刑。
评:如果中国真的废除死刑,就和全盘西化的菲律宾印度差不多了,贪官横行。人家菲律宾印度比你中国还多一个“民主”呢。
评:昨天晚上的《锵锵三人行》中说到,美国的药品管理局一年审批的新药才140多种,而中国的药监局一年能批出1万多种新药。那不都是老药换个名字重新申请的吗?这1万多种“新药”不知道给贪官们送去了多少黑金?
评:咱中国还是要按照自己的路子走,死刑不能废除,至少是在可预见的将来,不能废除。
评:还有那个广告常见的“全国牙防组”,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谁该为这样的名称下台呢?如果有个“全国牙防组”,是不是还可以有“全国脑防组”、“全国心防组”、“全国肝防组”呢?到处不是都成了权钱交易的机构啦?
“郑局长”PK“岳阳高纯”
郑筱萸:“你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斗?我代表国家行使职权!”
高纯:“举报都9年了,还没有答复,我就是要告!”
郑筱萸:“你是天下第一神经病!”
高纯:“你是天下第一贪官!”
药价什么的早就是产业链了
摸的这个算是大瓜?
大不大瓜我未作过评论。
就被专门转到VA BEACH去审判。因为小的好像还不到16岁,别的地方判不了死刑,但是VA就可以。
没有了死刑,让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在监狱里“人道”地颐养天年,就是对纳税人的掠夺。
否则这样的贪官 手指缝里面留下点钱用来打点一下
在监狱里顶多呆上两三年的高间也就回家过年了
要一个一个地方受审。他们是被联邦政府抓获的。联邦司法部选择向佛吉尼亚州移交,因为佛州执行死刑仅次于德州,而马里兰州松得多(或者取消了)。司法部要得是个先声夺人的效果。十几场审判下来,他们的命运和顺序关系不大。但是一时半回这两人谁也死不了。
佛州新上任的州长是天主教徒,特意向选民保证不会因为个人信仰(天主教主流观点反对死刑)耽误公务(州长有大赦的权力)。
然后死缓转无期,无期转有期,再慢慢减刑。只要钱使足,关系够,十几年也就捞出来了。
其实这些人无论死刑还是徒刑,关键是把子女手上的钱给没收,这个才是最大的惩罚。省部级官员犯案多半为了家人。
昨天政府因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判了郑筱萸死刑,但那些靠行贿拿到批号的药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郑筱萸死不死并没有太大关系,他领导下一年批的创纪录的近一万个药该怎么处理呢?这些药审批的过程是与腐败相互滋生的,很难相信这些药背后有什么科学的因素,很多人认为模仿在国外已经上市的药,并不需要额外的担心,也应该简化审批的手续。但其实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观念,药物的生产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一个化合物如果发生了一点点构象上的变化,不仅严重影响其药性,也可能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其毒性。所以简单的模仿并不是不需要担心的,有些厂家为了避免简单的重复被人告侵犯知识产权,所以在药的结构上做些细微的改变,以为这样不会影响药物的性能和毒性,对于这些药物,快速审批,不做严格的研究观察,其后果是难以预料的。
所以我希望国家还是应该努力减少郑筱萸对社会和人民的伤害,把他在职期间批过的所有的药都重新审查一遍,给他送过钱的药,要先撤出市场,重新进行严格的研究和临床观察,重新申报。如果国家不这样做,那就提醒药民们,千万不要用郑筱萸在任期间,就是1995年到2004年这10年期间所有国产新药,因为这些药是从“玩忽职守”的官员手里批出来的,是没有任何信用的,吃出问题来,只有自己负责。
(这是我的一篇博客牢骚)
那样干就是“因为郑一人而否定药监局的工作”了。
再往下说是就是破坏和谐社会了。
需要打点的钱就越多,最后来个一贫如洗,人见人烦,这比吃枪子儿的折磨可大了去了。
像陈希同 禹作敏 这样的 我觉得现在还老老实实服刑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