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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偷抢小孩,比贩毒可恶万倍,应该死刑并且应该千刀万剐 -- 鲈鱼
偷抢小孩,比贩毒可恶万倍,应该死刑并且应该千刀万剐
小孩生死不知,骨肉分离.父母的心理煎熬,非同一般,不比毒品,人家还有个选择.
购买小孩的人也应该同罪,至少判十年.另外能不能搞个基金,对告发的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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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有了这买孩子的"市场",才有了这卖孩子的"生意"。
拐卖最高能判死刑的,所以,死刑千万不能废。
拐卖妇女的事从来没有断绝过,我记得十几年前是特别猖獗的。拐卖儿童以前也是有的,但现在是过分地嚣张了。
CCTV做过一个节目,黄金时间播出的。
汕头那边的客家人,买男孩不是一两个,当地还帮上户口。学校的老师都知道谁是买来的孩子。有一家人只有一个女儿,就去买一个男孩。
我看了真是匪夷所思的感觉,他们的想法真的不好理解。养男孩是为了续香火,他们也对传统很看重,这些都好理解。但是买来的孩子和自己的是两码事啊,客家人想法和我们为什么那么不同呢?
像这种事情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而言,是巨大悲痛。但对孩子来说,伤害却难以评估。
有这样的事例,人贩子带着拐来的孩子,一段时间没有卖掉,那个孩子就叫他爸爸。父母子女之间,是父母对子女的感情深,反之却不然。这是大自然设计好的,是有利于人类的繁衍的。
我自己也是当了爸爸以后,才能体会父母的爱。
这种事情的发生,间接与计生政策有关系。买一个孩子大概比超生要省钱。
言不及义,大伙包涵。
自己生至少十个月,一年只能一次,买多快呀。
自己生个男孩的几率可比买低多了。
还有根本生不了孩子的,只能买了。
应该交给儿童的家长亲属们去处以私刑!
缺男孩可以从孤儿院领呀?
你凭什么抢夺别人的骨肉?
抢夺别人财产尚且有罪,真不知那些人贩子和买家有没有人味?还有类似老兄这样的一味只考虑犯罪者的权益的人帮腔?
是否人类所有的良知都要被先颠覆一下才显得有“公平”啊?!
像那些拐卖妇女的 买媳妇的 那个不得犯个“强奸罪”(法律上 婚内违反妻子意愿而强行发生性关系还得算是强奸呢)
到最后能解救出来就算是一百一了
有几个买媳妇的被指控过强奸的
有几个真的以这个罪名被判刑的
我哪里有帮买孩子的人说话啊?
我只是想说,这些情绪化的做法不管用。
现实要复杂得多,到了也没人解释为什么客家人要买孩子。
如果你的孩子被偷了你会怎么想?做贼也要有个底线
其实俺今天也有点儿高
而且不怕多说几句,这样你的东西别人才读的下去,这也是交流的基本技巧,国内好像没人教我们这个,出国后学到的,现在回来发现还是有用的。
关于客家人的事,我估计拍摄的记者是有结论的,无论对错。可能是这个结论会引发非常意想不到的论战或什么别的,给砍掉了。客家人背井离乡,重的是一种传承,没男孩就没法传,客家人是这么看的。
这些人贩子买卖孩子还不只是为了继承香火而已,还有很多孩子被打成残废去乞讨,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想想就又气又恨!
对于这些做伤天害理事的,死刑一点都不过分!
觉得国内ZF对打击人贩子的作为远远不够,很大程度上姑息纵容了这几年暴涨的贩卖孩子的罪恶行当,现在他们已经发展到了极有分工组织的程度。一旦得手就很快转移,让你无处可寻,只能痛苦悔恨。
个人认为应该推行强制性规定,凡是带婴儿或者儿童--比如12岁以下--,乘坐交通工具出行的,如汽车火车渡轮飞机等,必须办理额外手续,例如在检票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核对本人和记录在案。这样虽然会带来很多不便,但是为了安全性我想父母们能够理解。这样就能够打击人贩子得手之后的转移行为。
国外有一点可以借鉴,如果孩子和外人出行,必须随身携带父母的委托书,上面有父母的联系方式,可以随时验证。
最后就是狠狠的惩罚这些人渣,无论什么样的酷刑也不为过!把他们挂到太阳地下都晒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