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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韦爵爷骑鹿旅行记”的考证 上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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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韦爵爷骑鹿旅行记”的考证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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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风靡全球,其实中国人的想象力也很丰富,金庸先生笔下的“韦爵爷骑鹿旅行记”,可不需要主角把自己变成小人国

在金庸先生的小说《鹿鼎记》里,鹿是一种有很强象征意义的动物。在小说的开篇,金先生借吕留良之口说道:“鹿这种野兽,虽是庞然大物,性子却极为平和,只吃青草和树叶,从来不伤害别的野兽。凶猛的野兽要伤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逃不了,那只有给人家吃了。”又写了“逐鹿”两字,说道:“因此古人常常拿鹿来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给人欺压残害的份儿。《汉书》上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那就是说,秦朝失了天下,群雄并起,大家争夺,最后汉高祖打败了楚霸王,就得了这只又肥又大的鹿。”

可见,金庸先生对鹿颇有同情和怜悯。

而在小说中,这种具有象征性意义的动物,的确有一次出场,那就是第三十五回“曾随东西南北路 独结冰霜雨雪缘”里面,从神龙教洪教主(以对这个人的描写而言,金庸骨子里也有一种黑色幽默的细胞)手里逃脱的韦小宝和双儿,曾骑鹿逃跑。

这次骑鹿的过程,如果考证一下,会让人觉得很有意思。

时间 – 应该是从1681年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初结束。

路线 – 应该是从今丹东附近开始,斜穿长白山入吉林境内,随后于镜泊湖附近进入黑龙江省,至牡丹江畔附近为止。。。

大家会说慢来慢来,这小说中的东西,忽悠居多,也能考证么?

当然。

先说说时间吧,这是采用倒推法得出的结论。

韦小宝骑鹿以后,巧遇俄罗斯苏飞霞女大公(某笔帕式的得意翻译范例),到达莫斯科,书中道“这一日终于到了莫斯科城外。那时已是四月天时”,这是哪一年的四月呢?就在这一年,苏飞霞女大公发动火枪手叛乱,自立摄政王,对照史料,这是1682年五月的事情,与韦小宝的行程相符。从雅克萨到莫斯科,按照书中所说 – “如此行得二十余日,离雅克萨城已然极远,洪教主再也不会追来,韦小宝一问去莫斯科竟然尚有四个多月”。可见,韦小宝离开雅克萨的时间大约在1682年元旦左右。而他从牡丹江到雅克萨,“坐了二十余日大车”,这样,他到达牡丹江的时间当在1681年12月初。对照韦小宝和双儿骑鹿骑了十几天的纪录,他们开始骑鹿的时间,自然是在1681年11月中旬了。

其中是否会有误差呢?虽然有,不会相差太大。因为韦小宝从洪教主的船上逃脱,当时海面上已有浮冰但并韦封冻。查鸭绿江口封冻时间是11月下旬,所以,韦小宝逃脱应该是比这个时间稍早发生的事情。

至于骑行的路线,则推断的成分居多。

韦小宝被擒,是在辽东半岛尖端的神龙岛(今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蛇岛自然保护区),此后,被洪教主挟持乘船向北而行。洪教主北行是为了和俄罗斯联络,从这里向北行船,可以有三条路线,第一条是走渤海,向营口,然后沿营口-奉天-吉林的大路北上;第二条是走黄海,目标丹东,从丹东上岸后走穿越原始森林的小路直插黑龙江;第三条是穿越对马海峡绕过朝鲜半岛,到海参崴,逆黑龙江上行。

洪教主是清廷捉拿的叛党,第一条路谅他不敢走,第三条路太远,不符合一行人走了数日就准备上岸的描述,所以他走的只能是第二条路。而由于当时岸上是清朝土地,为了避免危险,洪教主的船并非沿岸而行,只有到目的地时,才靠近海岸。“这天晚上,战船驶到了岸边抛锚,看来第二日一早便要乘小艇登陆”。当晚,双儿营救韦小宝脱逃,因此,他上岸开始骑鹿的地点应该在丹东附近。

此后的路线,韦小宝应该是先向西北穿越长白山(“群鹿向着西北一口气冲出数里,这才缓了下来”),然后一直向北(“两人抓住鹿角,控制方向,只须向北而行”)。这里有点儿奇怪的是,他们为何不一直向西呢?韦小宝是清朝高官,如果一直向西就可以到达清朝吉林将军控制比较严密的地区,到了那儿还怕什么洪教主!大约是韦爵爷虽然神奇,脑袋上毕竟没有装雷达,不能给自己定位,无法知道所在地点的原因吧。

从丹东沿长白山向北,至今是辽吉自然条件保留好的地方,虽然人烟也已经日渐稠密,敦化,靖宇等地多有狩猎场,风景区和森林林场,与韦爵爷所过之处的环境颇为吻合。清代这里的确是人迹罕至的地方。

韦爵爷和双儿骑鹿的终点是一条大江 -- “这一日出了大树林,忽听得水声轰隆,走了一会,便到了一条大江之畔,只见江中水势汹涌,流得甚急”。他们遇到几个通古斯猎人以后很快就到达今天的牡丹江市,牡丹江市附近这样的大江,只有最大流量一万立方米/秒的牡丹江了。

以这种方式推断出来的“韦爵爷骑鹿旅行记”过程,或有几分可信。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 – 韦小宝逃命的时候,骑的是什么鹿呢?

粗粗一看,这个问题似乎有点儿荒唐。因为金庸先生在这一段开始,就已经写明了韦爵爷的坐骑是梅花鹿 – “几头梅花鹿低下头来,到韦小宝和双儿的脸上擦擦嗅嗅,叫了几声。韦小宝叫道:‘翻身上马,狄青降龙!’弹身跃起,坐上了鹿背。。。”

然而,细读金先生的书,却发现这里面其实颇有玄妙,不得不认为,金庸先生可能是对动物颇有研究的,他在这儿,放下了一个小小的烟雾弹。

[待续]

元宝推荐:东张西望,张七公子,
家园 沙发?

沙发?不易

家园 哇咔咔,多看一眼沙发旁落
家园 那7个老婆 俺如果是单选的话 俺只选择那谁家小谁
家园 哈,鹿皮地毯!
家园 考证得不错,花之
家园 我当时读的时候

对梅花鹿是否能驮动人很有疑问。

家园 得鹿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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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瑞典还有骑住屋顶的小飞人卡尔松的
家园 萨苏RP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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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姑爷,耳朵痒痒了??

为君祈福,希望下次不要变成兔子。

家园 【原创】关于“韦爵爷骑鹿旅行记”的考证 下

金庸先生大约也是很快发现这个问题的,所以只让梅花鹿应急背了爵爷和准宪太太几里路了事(估计再背鹿腿要抽筋了)。可是从丹东到牡丹江,距离不下一千公里(今天的公路距离可能是1200公里,但包括盘山路和绕行路),用梅花鹿把爵爷送到牡丹江,苏飞霞女大公早让老娜达莎折腾成俄罗斯肉饼了,英雄救美的戏还怎么上演?

所以,得给爵爷换个可靠一些的坐骑。

换什么呢?

人类自古当作坐骑的动物五花八门,阿拉伯人骑骆驼,摩洛哥人甚至还有过驼鸟骑兵队。但是金老板说了后面骑的依然是鹿,排除韦爵爷和双儿都是大近视眼的可能性,我们姑且就认定它是鹿吧。

事实上,东北地区除了鹿,也没有别的什么野生动物好骑 – 野骆驼?长白山有野骆驼么?长白山倒是有猴,不过那玩意儿自古不属于骑乘动物;狗熊。。。

算了,不折腾爵爷了,鹿就鹿吧。

那么,到底是什么鹿呢?

古代的中国东北地区,是鹿科动物的乐园,生活在这里的鹿,除了梅花鹿以外,还有驼鹿,驯鹿,马鹿,狍子。。。

您要说了,狍子也算阿?

当然也算,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就是。韦小宝和双儿第一次骑鹿是装死骗来的机会,这种好奇心,更像是狍子的性格。因为动物学家评价 – “狍子的好奇心很重,见了什么都想看个究竟,碰见人就站在那儿琢磨这人是怎么一回子事;碰见车就盯着研究个没完,像个总爱研究事物的专家。”不幸,狍子也是第一个被排除的。理由第一是体形太小,比梅花鹿还小,肯定背不动人,第二是脑袋上没有犄角,韦小宝和双儿“两人抓住鹿角,控制方向”,显然是和狍子不符合的。

说道鹿角,马鹿,倒是有美丽而分杈的大角,而且体形高大,完全可以背得动爵爷两口子。马鹿广泛分布在我国北方,直到今天黑龙江地区还有野生马鹿出没。但是,马鹿也有不能入选的致命问题。金庸先生谈鹿,说“凶猛的野兽要伤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逃不了,那只有给人家吃了”这个评语却不能用在马鹿身上。谁要想吃它的肉,马鹿可不是好欺负的,它那一对儿大角前端极为锐利,面对攻击会猛烈反抗。曾有录像展示天山马鹿与雪豹的交手,皮糙肉厚的雪豹竟被马鹿挂在角上如荡秋千状,荡了几下后自觉讨不到好而跳下来仓皇逃走。韦爵爷就算有两下子神行百变的功夫,对付马鹿也是文不对题,总不见得比豹子还厉害。所以,韦爵爷拿马鹿当坐骑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西西河的马鹿掌柜更是把马鹿精神发扬光大,更兼手段繁多,得了千面娘子的雅号 --马鹿酒店日进斗金,对吃软的,以财重贿之,曰“银弹”,掌柜封号原子县君,对吃硬的,以核平之,曰“核弹”,铁手为酒店常客,对不知道吃软还是吃硬的,请出铁城主镇之,曰“铁弹”,对软硬不吃的 --- 掌柜说了,那谁,请客人吃盏鹿顶红。。。)

说起来,驼鹿倒是没有马鹿这样凶猛的性格,这种被东北人称为“犴”的动物性情温顺,奔行速度可以达到时速五十公里以上,而且,它还有个习惯很符合金庸的描述 – 驼鹿经常伸直颈部,甚至跃起前身,去取食树上的嫩枝、嫩叶和树皮。

从这些描述看,驼鹿很有些符合韦爵爷后来坐骑的形象了。但是慢来,韦爵爷骑老犴的可能性也很小。

原因很简单 --犴这种动物,是鹿里面体形最大的,肩高近2米,在地球上仅次于长颈鹿和大象,体重半吨,比牛还高大!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加上肩背部高高驼起,没有梯子韦爵爷如何能够骑的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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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鹿的照片,奇形怪状的大角使其看来仿佛洪荒时代的怪兽,我估计韦爵爷看到这样一只动物迎面而来,第一个念头恐怕是赶紧逃跑而不会想去骑它。

最符合小说中描写的,恐怕只有驯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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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

驯鹿,就是给圣诞老人拉雪橇的那个家伙。实际上它在地球上分布极广,整个北半球寒温带地区都是它的家园,总数今天仍有数百万头之多。它的性格温顺,与人亲近,容易驯服,是唯一一种被驯化为放牧对象和拉驮工具的鹿科动物。我国鄂温克族自古将驯鹿半野生饲养。驯鹿今天在中国的分布局限于大兴安岭部分地区,但是古代自然环境较好的情况下可能分布更为广泛。在吉林辽宁北部发现它的踪迹不算过于希奇(驯鹿适应能力很强,甚至被运到南极圈的南乔治亚岛也能生存)。驯鹿体重200-300斤之间,比梅花鹿大,习惯成群活动,长途迁徙,速度可达每小时四十多公里(负重四十公斤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达到20公里/小时)吃苔藓也吃树叶,这些都符合《鹿鼎记》中的描述。

而且,金庸书中一个不引人注目的毛病,也只有让韦爵爷骑驯鹿,才能自圆其说。

金庸提到 韦,双两人骑鹿,都是抓着鹿角行进 – “背上骑了人的两头鹿用力跳跃,想将二

人抛下,但韦小宝和双儿紧紧抓住了鹿角,说甚么也抛不下来。“;“这一日两人虽然饿得头晕眼花,仍是紧紧抱住鹿颈,抓住鹿角,任由鹿群在茫茫无际的雪原中奔驰“;“群鹿始终在森林之中奔跑。两人抓住鹿角,控制方向”

问题是,绝大多数鹿,都只有雄鹿有角,而在一个鹿群中,一般只有一头雄鹿。

所以两人之中,总有一个会陷入没“方向盘”可抓的尴尬。

第一次骑梅花鹿还可说凑巧。因为梅花鹿在繁殖期(9-10月),特殊情况下群中可能有多头争夺配偶而势均力敌的雄鹿,11月中旬虽然对于梅花鹿的发情期来说有点儿晚,也勉强说得过去。

但不可能每次都这样凑巧。特别是驼鹿中的雄鹿,除了繁殖期始终是过孤独的生活,这也就注定了韦爵爷骑的,只能是驯鹿。

因为驯鹿是唯一雌雄都长角的鹿科动物。

驯鹿是一种很古怪的动物,不但都长角,而且体内没有生物钟,昼夜不分,甚至还是唯一吃素也吃荤的鹿,可以抓老鼠(这可能是驯鹿对韦小宝身上的鹿肉不敏感的原因)。

这样,在驯鹿群中,韦爵爷和双儿随便抓两头鹿都能有犄角可抓,就可以把书中的情节解释通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曾派兵西伯利亚。有趣的是,在海军将领陈士英的报告中,提到“越数日,红军自北来,皆骑四不象兽。。。”这个“四不象兽”,应该就是驯鹿,因为它有“角似鹿非鹿、头似马非马、身似驴非驴、蹄似牛非牛”的特征。另一种被称作四不象的动物是麋鹿,是温带动物,当时仅英国有少量半野生种,是不可能到西伯利亚的。苏联红军都是成年人,由此可见韦小宝骑驯鹿,并不是特别没谱的事情。

忽然想到,《封神演义》里面姜子牙的坐骑也是“四不象兽”,那么,金庸先生让韦小宝骑“四不象”(驯鹿),是不是潜意识里面带着这部神怪小说的印象呢?

那,只有去问金先生自己了。

[完]

家园 下河第一次坐了萨大的沙发,哈哈
家园 呀,呀,这鹿好看。
家园 上边那个还是下面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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