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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传统“书法”规矩来看攻防之道 -- 京城马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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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从传统“书法”规矩来看攻防之道

问曰:先生谈拳论道,理无疆域,古今睹类旁通,万事万物无不可以论拳之修炼、运用之精旨妙谛,实乃让同道敬佩不已。我乃从幼年习字修炼书法,而今又修炼传统拳术攻防之道数年矣。听书法、拳术界前辈多次讲过:拳法同书法,拳道同书道。然观如下之书法规矩:

楷,楷如快马,斫阵不可令滞。

行,如坐卧,立行各极其致。

草,草如惊蛇入草,飞鸟出林,来不可止,去不可遏。

先作者为主,后作者为宾,必须宾主相顾,起伏相承,疏取风神,密取苍老。真以转而后遒。

这数条书法规矩、法则,每欲将其灵活的运用于指导拳术攻防招法的修炼、运用中,来提高传统拳术攻防招法修炼的质量、运用的艺境。由于悟性未足,书法、拳法两者的理法未能透之如一的缘故,总不能将这些书法规矩、法则融会贯通于拳法中,来指导传统拳术攻防招法修炼、运用;故而不能将其中之精华反馈到书法中再加以理解应用。今能面见先生,当面请教:以上述的书法规矩、法则为题,来说明“拳法同书法,书法同拳法”的精旨妙谛!

答曰:确实如此:拳法同书法,书法同拳法,书拳同源。此乃书法家、拳术家,达到理无疆域的功夫艺境时所得的正确结论。拳家前贤说过:

常闻学书者曰:“不知六书者,不可以会字”。不具三法者,尤不可以宗拳也!何为三法?乃手法、身法、步法是也。一法未精,则不可以抵敌。三法不备,学而未入门,与不识拳者无异。

然而,三法之中首重于步。以步为主,以身为体,以手为用。步者,根也;身者,本也;手者,枝也。如拙者,无根本而枝附如夫耳。即以手为门户,以掩护周身,固不可忽。若非身体环转支应,身手莫撄动敌之锋。然身手虽具圆活,苟无步法进退相承,终难避冲逃直。纵能偏闪斜侧,手动而脚不应,身转而步迟,不能上下乘势则进退凝半。焉能克敌制胜哉?嗟乎! 《张衡秋秘授跌打抓拿身步宗旨》

此段论述的意思是说:

常闻听学书法的人说:“不知道汉字是由“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种条例为核心演化而成的,就不可以说是会写字的”。这里的会字,是指精通书法和文字运用而言的。

同理,要说习武练拳的人,不具备“三法”,更不可以传达、体现传统拳术攻防之道的“打拳原为保身之计”的宗旨了。

何为三法呢?手法、身法、步法,就是基本的三法。其中有一法未能精熟,则与人较技时是不可能抵挡得住对手之猛烈的攻击的;也不可能攻击的犀利而能致胜的。如果三法都不具备,对于学拳者来说,还没有入门呢!这样没有入门的习拳者与不识拳法的普通人,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了。都是门外汉了。这里,从三法立论来谈“身步之宗旨”。乃开门见山从简入手之方法,摆正了“手法、身法、步法”三者之间的关系,及三法在拳术攻防中的位置、作用。

当然了,手法、身法、步法的三法合一之中,首先最为重要的是步法,攻防者,进退也,步乃载身进退之舟车。故以步为主、为根;攻防者,变化也,身乃变化之中枢,故以身为体、为本;攻防者,手则首当其冲,故以手为门户、为用。三法之基本分工、职责定矣!如另用一种比喻之说法,步者,犹如树之根也,基也;身者,树之干也,本也;手者,树之枝叶也、末也。如拳法夯拙者,没有步法、身法,只有手法,就象一棵树没有树根、树干一样,那树枝也会干枯无生机了。如同聋子的耳朵,只是摆个样子而已了。

拳法中以手为门户,用以掩护周身,或进或退,全凭双手之领带来完成,习拳者固然不可忽视对手法攻防的练习,开、闭门法的纯熟的掌握才是。这里充分的肯定了手法的攻防之作用。但若不是身法的旋转支应变化的巧妙,要想身法、手法不触及对手的拳锋之力,也是不可能的。这里又强调了身法和手法不撄人之力的功效,取决于身法的旋转支应变化的巧妙。然而,身法、手法虽具备圆转灵活变化之能力,假设没有步法的进退相承载,最终也难避开对手猛烈的冲撞,直射的击打,斜旋的披掀之攻击的。这里又阐明了步法的根基之作用了。一个拳手,纵然能知偏闪斜侧的乘机而进,无隙则退的法则。但是,手动而脚步不能应机到位,身法旋转变化而步法迟慢,不能上下乘势则攻进退守凝结呆滞,一样是功倍事半,这样的虚实不能相须,内外不能一贯的机制,如何能克敌致胜呢?对这样的习拳者,不得不为他们感到叹息了吧!

家园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家园 楷,楷如快马,斫阵不可令滞。

楷书,又名真书:

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清秀隽丽,温柔之中锋芒刚健锐利。所成之字的势态之形态,外圆内方,气充神足。乃为诸字之楷模也。初习书法者,必先习楷书,乃奠定书法功夫基础必习练精熟之法式也。运用楷书成文成章,由起始之字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直至整篇文章的终了,书写之气势运行疾缓相宜快如奔马;亦如战阵之变化,疏密得当,恰似行云流水,不可令气势存在滞缓呆慢之景象。所谓成竹在胸,一气呵成者,此也。

此书写楷书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犹如拳法中的攻防手法,亦应手手清秀隽丽,温柔之中锋芒刚健锐利。所成之拳法招式,外圆内方,气充神足。乃为诸拳法之楷模也。初习拳法者,必先习攻防手法以立规矩,乃奠定拳法攻防功夫基础必习练精熟之法式也。运用基本攻防手法成招、成势、成套路,由起始之攻防手法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直至整套拳势的终了,攻防拳势之气势运行疾缓相宜快如奔马;亦如战阵之变化,开展紧凑,疏密得当,恰似行云流水,不可令气势存在滞缓呆慢之景象。所谓成竹在胸,一气呵成者,此也。此乃楷书法式练拳的精义,故曰之为“真书”。

家园 行书,如坐卧,立行各极其致。

行书:

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虽方正而灵活圆通又沉实稳健。所成之字的形态气势,方正圆活灵通气势稳健如坐如卧,笔笔到位峭立而各极其所致。乃继楷书功成之后必习练的书法。运用行书成文成章,由起始之字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笔笔到位峭立而各极其所致。直至整篇文章的终了,书写之气势运行疾缓相宜自然快如奔马;亦如战阵之变化,疏密得当,恰似行云流水,不可令气势存在滞缓呆慢之景象。所谓成竹在胸,一气呵成者,此也。

此书写行书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笔笔到位峭立而各极其所致。犹如拳法中的攻防手法,方正而灵活圆通又沉实稳健。所成之拳法招式,方正圆活灵通气势稳健如坐如卧,手手到位峭立而各极其所致。乃为气、意拳懂劲之拳法运用的模式也。是习攻防拳法者,必再习气、意拳懂劲之攻防手法以脱规矩而不离规矩的法式,乃奠定拳法攻防功夫,必习练精熟之法式也。运用基本攻防手法成招、成势、成套路,由起始之攻防手法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直至整套拳势的终了,攻防拳势之气势运行疾缓相宜快如奔马;亦如战阵之变化,开展紧凑,疏密得当,恰似行云流水,不可令气势存在滞缓呆慢之景象。所谓成竹在胸,一气呵成者,此也。此种修炼,正如前贤所讲:拳有定势,而用时无定势。然当其用也,变无定势,而不失势,故谓之把势。此乃行书法式练拳用招的精义。

家园 公孙大娘舞剑器

草书:

草,草如惊蛇入草,飞鸟出林,来不可止,去不可遏。

草书的点、横、竖、撇、捺、勾,每笔每画,气势如惊蛇入草,似飞鸟出林,无定有定,在人自用。故而笔笔神出鬼没,字字出神入化,气势磅礴。运用草书成文成章,由起始之字的点、横、竖、撇、捺、勾,行笔来势不可阻止,去势无可遏抑,不规自圆,无矩自方。起伏跌宕,随势而行,方圆变化皆以自然之神出之。正所谓:风云变幻有形外,惊雷声起意会中。

此书写草书的点、横、竖、撇、捺、勾,笔笔画画,笔笔气势如惊蛇入草,似飞鸟出林,无定有定,在人自用。犹如拳法中的攻防手法,手手神出鬼没,招招出神入化,拳法气势磅礴。所成之拳法攻防招式,行之来势不可阻止,去势无可遏抑,不规自圆,无矩自方。起伏跌宕,随势而行,方圆变化皆以自然之神出之。乃为神拳神明之拳法运用的模式也。是修炼攻防拳法者,必习神拳神明的攻防手法以脱规矩而不泥规矩自成规矩的法式,乃达到神拳神明拳法的攻防功夫,必最终习练精纯之法式也。运用攻防手法成招、成势、成套路,由起始之攻防手法的点、横、竖、撇、捺、勾,一笔一画,直至整套拳势的终了,攻防拳势之气势运行疾缓相宜来无影,去无踪,一阵清风疏忽;亦如战阵之变化,开展紧凑,疏密得当,恰似行云流水,不可令气势存在滞缓呆慢之景象。所谓成竹在胸,一气呵成者,此也。此种修炼,正如前贤所讲:拳有定势,而用时无定势。然当其用也,变无定势,而无失势,来无影,去无踪,一阵清风疏忽。此乃草书法式练拳用招的精义。传统拳法中的“醉八仙拳”的修炼极佳艺境,恰似神拳神明的艺境。

先作者为主,后作者为宾,必须宾主相顾,起伏相承,疏取风神,密取苍老。真以转而后遒。

不管是书法中的楷书、行书、草书,凡先落笔的为主笔,后落笔的为宾辅笔,主宾分明,相互关顾,字间结构必然符合天道理法。起笔收笔前后呼应,是谓起伏气势相互承接有序。字之笔画,有多有少的疏密之分别,疏者取风势之均匀的笔法自然就不觉其疏,密者取苍劲而老练的笔法自然亦不觉其密了。所谓虚实相间者,此也。书写文字以真气运转笔势,精熟而后字体气势自然强健而精神充足矣!此正处处见之真也之精义。

不管是拳法中的形拳招熟,气、意拳懂劲,神拳神明,凡攻击手法为主,防守手法为宾,则拳势中正安舒。变化运使必须攻防手法相互为用,是为宾主相顾。身法的起伏更要一气贯串先后承接分明。拳势身法亦有疏密相间以为用,拳势虽疏,亦要气贯周身而周全;拳形虽紧密亦取圆活苍劲而老道。以真气运转变化而贯通后自然拳势温柔之中锋芒锐利。正所谓:以柔软求坚刚,乃无欲之真刚也。

从上所论,书法、拳法,修炼、运用,同一理法尔。书法之道,拳法之道,同一法身道体也!故知,书法、拳法,同源也,同源于自身道体也。

这也是唐代草书大家张旭,在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后而能悟通书法精髓,成为草书大家的根本原因。

故从自身“道体”而论,道不通,则疏导之。疏导之尚不通,则以术变化以通之。以术变化通之还不能通,则求之于法。法者,循规蹈矩而行者也。执法工久者自能通矣!此所以知道:书法、拳法,自学成才之道路,不外“道、疏、术、法”四字之精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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