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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政府统计中的职工工资 -- 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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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政府统计中的职工工资

童大焕

原来这么多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和老百姓演小品《不差钱》来着。统计部门说:你今年月收入四千。老百姓说,哪有啊,一千二了不起;统计部门说:平均是四千。老百姓说,这个真没有,平均也不到!统计部门说:这个可以有,含代扣代缴和税!老百姓说,这个的没有,打死也没有。

3月25日,北京市统计局宣布,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折合每月3726元,比起2007年的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9867元,增长12%。不少市民纷纷怀疑这一数字“虚高”,“难道我的收入还不到平均水平?”(3月26 日《新京报》)

我特意查了一下北京市职工2006、2007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为36097元和39867元,2007年比2006年上涨10.4%。虽然2008年遭遇全球性金融危机,但危机的后果主要在2009年以后显现,因此,2008年比上一年增长12%,也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工作人员的解释,得知这一数字是在调查了13.8万个法人单位后计算得出的,因此准确性可以说不容置疑。“不同单位的工资水平差异较大,个别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高达上百万元,有的单位年底基本工资都不能兑现,而公布的是一个平均数。”这个解释说得通。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解释,就有雷人之感了。该解释说,按照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也是有些人感觉自身工资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原因之一。”敢情各级政府一直是这样算计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的啊,也就怪不得我国企业和公民个人的社会保险负担比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很多,但公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却稳居全球倒数行列。原因就在于现有的统计制度,从数字上就觉得咱们老百姓很有钱很有钱来着!

那么,老百姓实际拿到手的,也就是真正的“可支配工资收入”与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会差多少呢?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以上合计,社保总负担至少已占个人工资总额的41.7%至43.1%,外加单位和个人各缴(扣)12%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里面将有可能高达67.1%躺在政府的裤兜里,不可能真正成为公民的可支配收入。钱明明放在政府的腰包里,却算是职工工资。以上部分,职工自己惟一有条件支配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但也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如果你一辈子不买房,可能就只能等退休才能拿到了。所以每年都会有多少多少公积金结余的说法,据说最近建设部要代民作主,拿去盖房了呢!

还请注意,以上最少你只能得到32.9%的“职工工资”,还是税前收入。至于税又是多少呢,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不好说,但平均的概念是有的,一平均,大家就知道每人到底交了多少税。2008年元旦那天,北京市财政局宣布,200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492.6亿元,比上年增长33.6%。同年1月4日《北京青年报》则报道,2007年,北京国税收入达3094.1元,同比增长27.1%。北京包含流动人口在内的总人口是1700万。这样一算,平均每个北京人口(含外来人口)对北京的正税(明税)贡献额就是26980元,这其中包含了总额7%(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可能更高些)的个税。而200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39867元(包含单位代扣代缴的保险等各项费用,以及个税)。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则平均每个北京居民(含外来人口)的名义收入是20656元,这其中,扣税以前,先有最高67.1%躺在政府的怀里,是居民的“不可支配收入”,然后再扣税。扣税以后,真正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不足6000元!

在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足6000元的情况下,政府光税收一项的可支配收入平均到每个居民头上就达到26980元,还不包括巨额土地出让金、社会资金、罚没款、垄断国企利润等等等等。叫人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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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篇文章问题很多啊

比如这段

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以上合计,社保总负担至少已占个人工资总额的41.7%至43.1%

里面明明写了个人承担的比例,原文作者还是把所有社保都算成个人负担了。其实个人负担应该占工资总额的%11(%8+%2+1%)。其他单位承担的部分是不在工资总额里的。哪个单位的工资单都不会把单位缴纳的社保算到个人的工资总额里的。只有个人负担的部分才在工资中。

还有这个

外加单位和个人各缴(扣)12%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里面将有可能高达67.1%躺在政府的裤兜里,不可能真正成为公民的可支配收入
一般来说高公积金都是被当作一种额外福利的。这部分钱单位出一半,而且不扣税。

这个也不对

以上部分,职工自己惟一有条件支配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但也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如果你一辈子不买房,可能就只能等退休才能拿到了。所以每年都会有多少多少公积金结余的说法,据说最近建设部要代民作主,拿去盖房了呢!

公积金不一定要买房才能拿,租房,修缮住房,自建房都可以拿。而且家庭有特殊情况时也可以拿。在实践中,还是有不少办法能拿出来的。

家园 这几个细节楼主没有写错,不信可以去网上看官方说法

不妨碍整个数据和结论的正确性

家园 结论不错,但细节也太不靠谱了。

政府是掌握资源的大头,不过细节上也太离谱了。

比如说社保这一块,他算成政府收掉了,实际上每个月的退休金都是从这里出来的,如果说这一块不交,工作的年轻人高兴了,退休老伯伯的可支配收入不就消失了么?

家园 细节太不靠谱,结论自然就是不靠铺的........
家园 看了楼下的分析,原来LZ的是瞎掰呀....
家园 只看到一个芝麻粒烤的好坏,完全无视整个烧饼的火候
家园 嘿嘿...

不是你说是芝麻就是芝麻的....

现代人那有那么空去看仔细考证呀...

既然有人提出好多细节是瞎掰...

那么,结论就是瞎掰....

家园 你的分析也有不当的地方

楼主的文字:

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以上合计,社保总负担至少已占个人工资总额的41.7%至43.1%

数值分析兄的文字:

里面明明写了个人承担的比例,原文作者还是把所有社保都算成个人负担了。其实个人负担应该占工资总额的%11(%8+%2+1%)。其他单位承担的部分是不在工资总额里的。哪个单位的工资单都不会把单位缴纳的社保算到个人的工资总额里的。只有个人负担的部分才在工资中。

另,现有的统计样本里不包含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员工待遇到底是什么水平,这个,呵呵,河里成功人士居多,大家不太知道吧?

从国内相关新闻看到的情况是:

ZF对工资总额的计算是将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也纳入了职工的工资范围内,也就是说: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44715元这个数字包含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这些保险费用,既然工资如此计算,那么将这些社保算成个人负担也没什么不对。

请看来自官方的说法:

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解释,按照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也是有些人感觉自身工资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原因之一。”这是官方的说法,不是LZ自己的加工

家园 请看我对本楼的数值分析兄的回复

你就知道这粒芝麻是怎么回事了

家园 我纠正一下,这个文章细节很靠谱,请看我对数值兄的回复
家园 代扣代缴不等于全部的保险费用

全部的保险费用=代扣代缴(计入职工工资部分)+单位负担部分。

原文把代扣代缴等同于全部费用。很多文章都犯这种毛病,其实不值一驳

家园

美人送花,我来送!

家园 代扣和代缴是两个概念

代扣是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里扣除个人应付部分款项上交到保险基金里

代缴是用人单位上缴单位本应该缴纳的那部分

家园 代扣是帮你扣了,代缴是帮你缴了

中国以后也该发W2, 否则这架没处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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