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可能变空内容,邪门暂不知所以然
- 『稷下学宫』新认证方式,24年网站打算和努力目标
主题:拉萨市中院宣判3-14事件以纯服装店放火案 -- q42474112
共:💬11 🌺9 新:
http://news.qq.com/a/20090422/001494.htm
结局很和谐 群众很拥护
群众一致表示 情绪基本稳定
结局很和谐 群众很拥护
群众一致表示 情绪基本稳定
然后不久的将来又同样的悲剧,真XX地和谐!
连公平和公正都做不到, 和谐个X!
“死缓”,“无期”
只能说,把握的太好了,太有才了
怂就一个字
杀人放火都死不了,还有啥不敢干?
前面宣判过的3起主犯2个都是死刑,为什么这起死人最多的主犯变成死缓了?
复 不对劲阿
“边吉(尼木县人)犯罪后投案自首,其美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边吉(萨迦县人)在乡干部规劝下归案,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自首的无期,规劝下归案的死缓,也还可以。
手太软了吧
菘包ld菘包zf
案发后,边吉(尼木县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边吉(萨迦县人)、其美在乡干部规劝下归案。
另外,律师肯定会以他们放火时不知道里面有人来辩护,看来法院采信了这个理由,所以判定不是故意杀人。
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分别判处
至人死亡不光要看后果,同时还要看主观因素。
前面判的三个案子有两个死刑。“3·14”事件放火犯罪案宣判 2人死刑2人死缓
一个是明确故意:
明知二楼有员工滞留在店内的情况下,
另一个虽然没有说明确故意,但有故意阻断受害逃生的行动:
并将燃烧的胶垫等物扔到该店通往二楼的楼梯处,向火堆喷洒清洗剂助燃。
而且这两人都没有提到是否自首,可认为是没有自首被抓住的。
第三个案子判的也是死缓,这四个案子判决的尺度是基本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