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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权力限制还是扩大--从精神病到飚车 -- 胖鱼
最近河里比较热闹的两件事情。
第一,是孙东东的精神病应该强制治疗。
第二,杭州三菱飚车事件。
仔细观察一下大多数人的意见会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精神病应不应该治疗,大家没有异议,关键在于强制治疗上,普遍的反应是强制治疗有成为政府对付普通民众的工具,如果不能限制政府的权力,老百姓们晚上都睡不着觉。suisui兄更是洋洋洒洒写了一篇雄文,光是那一句名言---只有他们安全,我们才更安全掷地有声。
很快,飚车事件占据了大家的视野,一片喊杀之声中,交通肇事罪显然都难以满足多数人的愿望,很多人都在动把飚车和危害公共安全罪挂上钩,让胡斌的人头挂在岳王庙前的念头。但是突然之间似乎大家都忘记了,这实质上是在扩大政府的权力。以前超速警察只能罚款吊销驾照,现在按一个飚车,危害公共安全,直接可以把司机抓进监狱,甚至可能要了小命。想到这里,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觉得背上发凉呢?
到底应该采用哪一个原则呢?期待大家的看法。
政府是行政机关,定罪是检察院和法院
他们最终都受人大制约
强制制疗,人们是对政府行政执行目的单纯性无法保证的担忧,把好经念孬。
飚车,是人们对司法能够不受外界干扰的担忧。
我认为中国与西方最大的不同,是认为司法不能独立于人民,司法权力与行政权力平等,但都比人大低一头。
是应该扩大公权力,还是限制?
无论采取哪一个原则,如果实质正义因此没有实现,公众是否能够坦然接受?
不谈交警公告的70码,其实70码仍然是公众在限制政府行政能力:不要信口开河
飚车不是扩大公权力,而是怀疑现在的法律或者法律的执行严重落后于现实。
最大的怨气就是人民给予公权力没有得到真正认真严格的执行,那么无论扩大或者限制都毫无意义。
上访者对社会大众无害。熊仔直接接触的上访者就一位。某次坐火车听一个在文革中武斗被打伤眼睛的上访者讲了6-7个小时。在熊仔眼里,上访者等于弱者,欺负人是不可能的。
城市飚车,撞死谁不一定的,躲都躲不开。另外,超速不等于飚车。
什么是政府权力,我还不懂。但是如果某件事情危害公共安全,那绝对要严惩。
在公共的道路上,你故意开快车还逆行,结果撞死了人。不应该严惩?
别个明明没有精神病,把别个关进去了。不应该严惩?
我们生活在一个政府里,政府的权力对每一个人都有影响,说这个权力是大还是小,很无聊地。关键不是权力的大小。关键是权力的对与错。
因为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飚车,只有他们更安全,普通司机们才更安全。
精神病应不应该治疗,大家没有异议,关键在于强制治疗上,普遍的反应是强制治疗有成为政府对付普通民众的工具,如果不能限制政府的权力,老百姓们晚上都睡不着觉。suisui兄更是洋洋洒洒写了一篇雄文,光是那一句名言---只有他们安全,我们才更安全掷地有声。
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处罚,但是随便说人飚车给与重罚,会成为政府对付普通司机的工具,如果不能限制政府的权力,司机们晚上都睡不着觉,只有胡斌们安全了,广大的司机们才安全。
政治嘛,是从来没有原则的。
对一些高危险的精神病人,当然应该强制治疗了,有几个反对的,放他出来砍人玩啊?
孙东东说的是大多数上访者都是精神病人,应该强制治疗。现在有证据证明大多数上访者都是精神病人吗?就是真的精神病,病情轻的对社会基本无害的,也不需要强制治疗,监护的家人多注意照顾一下就行了。
普通上访和“老上访”的区别,记得河里有好几位发贴讲述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