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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居士林见闻 -- 小洒新家
阿弥陀佛。
我是山东大汉,这几天在居士林做佛七;昨天才来的一位南方的出家师父,今天早晨突然摸我的胳膊,说咱俩差不多。当时,刚下课,我在喝水;没看见,他在我的身后旁边,摸我的上臂,吓了我一跳;我可是穿的T恤衫呢,他摸着我的肉了;我也没说什么,就赶紧走了。
在所谓世俗社会里面,也不能随便碰触人家的身体呀?这个师傅真的有些奇怪呢。
我记得好像有一条戒律是关于异性之间的‘腕以前,发以上,膝以下’?
请问:戒律是怎么规定出家师父和同性居士的身体接触?
谢谢大家。
这样不安吗?不过一般人会拍到别人的肩膀那个位置,稍微向下一点就碰到肉了,这也不必大惊小怪的啊!
我与佛教徒没什么接触,也不懂他们的清规戒律,但是我想你这还是有点过了。和尚虽然受戒,但是与普通人交往也不必过于拘束。那些戒条,其实是为了维护行业形象用的,和真正的修行关系应该不大。
我在灵岩寺住过几日 和几个师父也有过接触 夏天嘛 没什么的 又不是女师父
你过于敏感了,中国传统观念中没有西方14英寸社交体距的概念,很多人向对方示好的方式就是冷不丁砸对方一拳,或者朝对方屁股拍一巴掌,至于你说的世俗社会里不能随便碰触对方身体……这个……你坐坐春运的火车就知道了
老居士说xx身上不干净有东西,我不解何意,问之,老居士答曰:附体。吓死我了。真的有附体嘛?
在居士林住了好几天,虽然干活,也买东西,是不是应该再交点钱?交多少合适呢?没有明码标价,也没有人跟我收。大家说说吧,谢谢。
戒律方面,有的人严守,有的人就比较不严格,不能一概而论。另外,你说的这位有可能是新戒,在家时的一些习惯还不能完全改变。
众生习气都很重,也就别苛求了。
附体的事情,你就别管了,“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有没有看你自己。
钱的事情,多少随心,能力大多供养些,能力小少供养写,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不必拘泥。
1. 十 一 税:拿出本月工资的1/10出来
2. 日行一善:每日日落时把身上用不到的零角硬币置于小盒子中,临走时奉上
3. 乾坤一掷:这个就不解释了吧
还没有让你割肉饲鹰嘛,否则你可要自己除衫弓字伏虎于禅床了。哈哈哈。。。
我们单位就有一位,喜欢对同性动手动脚。习惯成自然,改不了。
有点讨人厌就是。所以有一次,人家正打电话忙着,他从背后掐人肋部。人家一不耐烦,直接把他推倒在地,再加一脚!
包括捐资的事,那么小的细节就成了你的烦恼......心量广大呀,居士哥.
我就是过于纠缠细节,谢谢大家指点。
[SIZE=3]无我相
无人相
无寿者相
无眼耳鼻舌身意......
摸下胳膊,就当摸根葱吧[/SIZE]
加上胳膊,有点钱色交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