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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再聊《大盛魁》(上) -- 老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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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多谢

谢谢帮我指出了笔误。怡和洋行其实是伍家找了马地臣当傀儡,其实还是怡和行。

家园 谢宝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家园 “官商勾结,制造垄断”,再加上“高利盘剥”

还有“操纵物价”。这些都是文革前对旅蒙晋商定的调子。我在前面提到的《旅蒙商大盛魁》,是内蒙政协于1960年开始搜集资料,采访了137位有关人员,1966年写出初稿,1978、1981、1984年三次修改后内部出版。

在这本书里,你就可以看到上面这些对大盛魁的评价。这样的评价,一直延续到后来,只要一提“印票庄大盛魁”,就是官商勾结,重利盘剥的代表。

但是,同样是研究了《旅蒙商大盛魁》这本书中列举的资料,我却得不出这些结论。

首先,大盛魁不是晋商中的“皇商”,他们是一伙随军民工组成的商号。这样的商号在归化和乌里雅苏台很多。

第二,我们都知道,在清代,各民族的地位,是满、蒙之后,才轮到汉。蒙古王爷的地位,比汉商高了很多很多。满清政府不可能与汉商勾结,去重利盘剥蒙民。事实也是如此,旅蒙商在草原上行商,是没有定价权的。清廷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草原“楚古拉”大会,由朝廷派员主持,蒙古各部落王爷和旗盟扎萨克参加,旅蒙商也参加。会议决定各种商品的价格、赊账的利息,一定三年不变。不论内地年景如何,商品价格怎样涨落,旅蒙商都必须执行会议决定的价格,不准擅自提价。由各部落王爷和旗盟扎萨克选择(而不是反过来)供货的商号,在这三年中,如果部落、旗盟遭灾或由于其他原因还不上赊账,商号也不准停供货物。也就是说,蒙民可以欠债,汉商不准欠货,否则就要被取消经商票照。

最后是“制造垄断”。实际上,大盛魁前一百年,尽管朝廷严管晋商旅蒙,但是市场的需要还是使旅蒙晋商得到极大发展。根据资料,当时仅乌里雅苏台有上千家旅蒙商驻扎。到了17世纪初(嘉庆八年),由于乌里雅苏台发生旅蒙商伙计与蒙民的纠纷斗殴,清廷诏令派驻外蒙的将军、参赞、办事大臣和帮办大员,会同外蒙各王公,严格检查旅蒙商的经商票照,并严令每年彻底检查一次,结果很多没有票照或者票照过期的旅蒙商被驱逐出境,大批旅蒙商倒闭。由此也可以看到,当时的政府,更多的是站在蒙民一边的。大盛魁是最早进入草原的旅蒙商,舍得让利,在牧民中口碑不错,也一直有经商票照,因此和早期的旅蒙商“天意德”、“全盛德”一同留了下来,开始形成这三家旅蒙商“三分天下”的局面。这算不算“官商勾结,制造垄断”,大家可以自己判断,得出结论。

家园 土共66年就研究这个了?很能追赶潮流嘛

老拙大家,不管心里怎么想,只说得不出这些结论。

少不得说几句辩解辩解,当然我更给不出结论了,至少还没看过那些资料。

首先商号很多,不能证明是不是垄断。这里的关键是,有没有给当地人(蒙民)一定的准入地位。不管在其它程序上多公平,只要是蒙民完全得不到准入地位,那蒙民完全有理由认为是垄断。

其次,汉民的地位多高,不影响垄断地位的判断。这里,汉民汉商只是经济工具,垄断是经济地位判断。

再次,公平的价格决定方式,不一定导致公平的价格。从你的描述来看,赊账的损失要由商号来背,客观上造成了价格的不合理上升。如果这个上升足够大,个体的消费者蒙民有理由认为这是操纵物价。

最后,“旅蒙商伙计与蒙民的纠纷斗殴”,实际上证明了当时的蒙民就是认为在操纵物价,随着其他旅蒙商被驱逐,客观上进一步加强了垄断的强制力。

个人认为,如果商号中有半数蒙民公平参与,普通蒙民可能改变对垄断的判断;如果人数少于三分之一,那不可能不是垄断。汉民和蒙民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一定会增强蒙民对垄断的敌对情绪。高利盘剥完全看利息,没看到你的数据,个人猜测在年息30%以上。

家园 十三行的怡和行,与怡和集团的前身,不是一码事吧

William Jardine的怡和洋行,好像不能归到伍家产业里面吧

虽然同名,但是伍家行走当时国际贸易之上的名号,是伍浩官,而不是怡和行这个名号,并且那个时候,似乎还很难说这种同名的行为,是密谋,抑或侵权。

伍家做生意确实经常凭借自身信誉和影响力,以委托方式由外国人开设公司进行对手交易,但是这种委托关系,似乎不能以如今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日而语。其稳定性和可靠性是基于商业信誉,而不见得法律规范。因此伍家败落之后,这种委托关系好像不能维持现今的信托关系那样的程度。

当然,毕竟对这段历史研究国内研究者寥寥,个人意见只是参考,还请方家给出深入的资料和观点。

家园 葡萄这个说法容易歧义,伍家应未承担南京条约主体赔款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南京条约的赔款总额2100万银元是分成三个部分,600万赔偿鸦片损失,1200万赔偿军费,300万偿还商人债务。按照现在看到的一些资料,伍家承担的是偿还商人债务的部分,明面的额度是300万中的100万,当然,实际肯定比这个多,火烧十三行后英美商人损失32万银元,估计主要也会摊在伍家头上,另外按照伍家与鸦片贸易的紧密关系,600万的鸦片赔付里面,也肯定也有伍家的份,但这个肯定不独伍家的事情。不过从葡萄的文字里,很容易让人以为,这个赔款,2100万,都是由伍家承担的,这个好像无论如何不大可能。当然公开资料肯定有疏漏,甚至扭曲,真实情况如何确实吾只能说不得而知了。

伍家与Robert·Forbes关系很好,但是现在的财富杂志是亨利·鲁斯创办的,时间是1930年,这个和伍家的关系是怎么回事,确实以前不知道,葡萄能否有赐教。

伍家与致公党,这个着实不知道了。

家园 老拙分析这个问题好像欠缺了一个对立场的分析

个人意见,如果对这种商业模式不称其为“官商勾结”及“垄断”,那并非说不通,因为在限定内蒙商贸流通市场的参与者为旅蒙晋商群体,或再加之部分获得特许权的其他商人,在这样的情境下,那么在这个群体内,至少在老拙的资料中,嘉庆八年之前,可以认为是具有相当自由竞争色彩的市场。假如不存在嘉庆八年的事件,这一市场当然也会随着竞争变化,出现一定程度的市场垄断。但这种垄断,可能至少也应算是带有必然性质的商业发展结果。

但这里面有几个疑点,

首先是市场进入壁垒,就像楼上响水湾所说,这个市场进入机会并不是公平,而是自始带有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暂且不论这一个事实是否带有许多时代的必然性(比如只有晋商这一群体在当时具有从事该项业务的商业实力),从需求方角度看,或者从蒙民角度看,这一市场进入壁垒是垄断的,而进入群体的有限,特别是商业模式不同,或利益取向不同的群体类型数量不足,必然带来利润的高涨,这个并不会因晋商的“舍得让利”而归于消失,甚至其降低程度都很可能是相当有限的。

第二个疑点是蒙族权力阶层和蒙族自由民(如有)及蒙族非自由民的利益肯定是不同的,而晋商贸易的主要终端客户群,很有可能是蒙族自由民,而其主要的合作方,则是蒙族权力阶层,那么联系到其进入资质的认定方,更是当时的清政府,那么从晋商立场,固可以认为其百般艰难绝非“勾结”亦未“盘剥”,但由于政府及非市场因素干预色彩极其明显,从蒙民立场,或从整个商业模式的角度,认定其主要为“勾结”并且存在“盘剥”,不为过。

其三,主要为猜测,嘉庆八年政府介入的不可抗力,导致市场主体洗牌,市场结构出现变化,形成三分局面,这一过程从情感角度来说,固然可以用“大盛魁是最早进入草原的旅蒙商,舍得让利,在牧民中口碑不错”来归因其最后三分市场的格局出现原因,但是从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角度,恐怕都很难用这么感性的理由来解释。当然,没有资料,近于空口白牙,无法给出具体分析。

唯有一个想法,比较受葡萄当初的提法所启发,对于经济史方面的国内案例,今天我们无论是发掘,还是分析,大多重其“义”的感染,轻其“利”的分析,这个甚至与当事人的自身情感走向无关,也即,或许大盛魁,或其他古代近代商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果真是如今天资料发掘那样,是凭着一腔热血,或者带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取向,来从事商业经营。但这种精神,以及情感取向,未必能够移植到今天的商业环境。而案例的作用,在于揭示一种规律,这些规律应该具备可规范的外部条件,并且拥有可测度的行为模式,从而形成可参考的运行过程及结果。这就需要从数据角度,真正的去解构案例。

当然,我们有浩若烟海的史书,却存不下区区数卷的账簿与契约。而我们的心底,毕竟还是重义甚于重利的传统人文积淀,何况剧本终究还要靠以情动人。

只是,总该有人去做分析,然后去尽可能的把古朴的规律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来传播,“义”是先人的智慧,“利”同样也是先人的智慧,同样也值得去借鉴,参考,应用,传播。可惜,有人在做么?

家园 提些无知傻问题,

打破了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汉民不许出关交易的禁令

这句该怎么理解呢?那之前比如秦汉唐明时,平民汉人也不许出关交易吗?官商可以吗?郑和出去算是官商出去吗?

您就当给俺普及点历史知识吧。

家园 我十年前看到的资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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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老拙你需要补经济学的基本常识课

草原“楚古拉”大会,由朝廷派员主持,蒙古各部落王爷和旗盟扎萨克参加,旅蒙商也参加。会议决定各种商品的价格、赊账的利息

这不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么?还说什么没有定价权?

不论内地年景如何,商品价格怎样涨落,旅蒙商都必须执行会议决定的价格,不准擅自提价。

这不是典型的价格托拉斯么?还说什么没有垄断?价格托拉斯是再典型不过的垄断了.不参加这个价格托拉斯,就不给你牌照,这不是垄断是什么?

成功的要诀应该有统计意义.大部分具有A特质的商行都成功了,且大部分成功的商行都具有A特质,那么A特质就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

推行"仁","诚信","让利"的商行很多,而只有一家大盛魁成功了,且其它成功的商行并不具备这些特质,那么,这些特质就不是成功的充分条件或者必要条件.

我第一次看到老拙关于大盛魁的描述时,心里想到的是牛根生.几年前对于牛根生的炒作包装,也是把他描述成一个"让利"的人.但是这种特质不具有普遍意义,就是说,你拿过来用,不好用,多半还会死得很难看.

事实上企业文化,是比质量管理,研发,客户服务,更加不靠谱的东西.而中国企业却偏偏最喜欢这个,因为无法量化,所以可以无限上纲地吹嘘,就象哈佛出来的学生总喜欢在嘴边挂着一个strategy一样.

这种东西,拿来忽悠人不错,自己要是被忽悠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家园 你需要补社会学的基本常识

一个行业强调质量管理,研发,客户服务等的前提是要有行业的规矩.当时和蒙古经商刚开始,是没有规矩可循的,谁能定规矩就是谁拿大头,是生意人绝对不会错过,你满口仁义道德一看就不是生意场上的.

定规矩就是利益分摊,按你的伦理道德就是分zang."让利"就是能够摆平各方的利益,近视眼心太黑是摆不平的,需要不少IQ和EQ.国内不少行业都是刚开始起步,谁能定规矩就是抢了先机,等分zang完毕,然后各家开始修内功,强调质量管理,研发,客户服务什么的就是为了抢人地盘,等过几年各家实力发生变化利益均势不保的时候,又一次“让利”开始。公司亦然,国家亦然。黑帮片里比较血腥暴力,商场上虽然衣冠楚楚,满口客户质量,原理一样。

家园 你说的这个可不是行业规矩

价格托拉斯才是行业规矩.规矩是让人必须去遵守的.你说的是可做可不做的.象苹果起家时,财务极乱,但是仍然大成功,说明严格的财务制度不是必要条件.另外,最近三十年的中国市场处于急剧变化之中,从密集广告投放,到CI,到营销渠道的建设,几乎是三年一变.和大盛魁来作对比可能不太合适.

比较合适的对比应该是这样:

和大盛魁同时代的商行,采用了"仁","诚信","让利"的有几家?占总体商行的比例有多大?最后成功,或者说至少是活了五十年的,有几家?说明采用这些原则/企业文化后的成活率有多高?

没采用这些原则/企业文化的商行,成活率又有多高?

然后再看这些特性给企业的存活率带来了多少百分比的存活率提高.

事实上我的感觉,采用这些原则的商行应该不在少数,但是采用了这些原则并不代表着你的成功概率就会因此而提高.<白银谷>/<白银帝国>里面,钱庄自己出钱去补清帝国的信用,虽然小说里最后钱庄重新站了起来,但是历史上仍然不免倒闭.我所见的晋商,从早年的八大皇商,到民初的钱庄,最后的倒下,无不与失去"官商勾结"这一条件相关,说明其成功的关键,或者说核心竞争力,仍然在于官商勾结,而不是靠着"仁"与"让利".

家园 白银帝国里的主角缺乏对政治的必要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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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根本还是官商的对等地位问题

中国向来重仕轻商,商人地位不高就代表了上层消息相对闭塞,所以对风险的预估最后只能流于玄学一套.而西方在教会力量退缩后,连国王都忙着做生意,可想而知,官商的界限已经非常模糊,高层动向对商人来说几乎透明,自然也就有了将风险量化的充要条件.不过说来说去,根源还就在于"官权"和"商权"的力量对比,西方小国林立,教会力量庞大,官权向来衰微,才因此有了商权的崛起.

家园 缺少国家保护与支持也是原因,经营再好也挡不住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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