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龙潭湖碎尸案 引子 -- 萨苏
就是一家又卖Kebab又卖Pie的Kiosk,在欧洲Kiosk很常见,就是那种路边占地很小的店面,类似于一个报刊亭。北美或许没有?
主要是我当时第一眼看到kebab就想起咱们那位肚子疼朋友了
这个好像多伦多见的不多
在奥克兰鸭子湖,清晰的写着。
NO FISHING。
您别说NZ就服务好,尤其是对华人,服务周到。
严禁钓鱼
这是唯一的一次感觉到宾至如归。
杀人的成本太高了一点。尸体真的不好处理,尤其在那个年代,没有私家车,一百几十斤的一大坨,你怎么弄呢?一旦尸体被发现,就要败露了。最好的灭迹方法,我认为是焚烧--只要烧的充分,死者的一切生物学/社会学信息就无法取证了。不过,补过牙的除外,那个银汞填充料,如果不能烧的变形,还是可能暴露的。但是,没有专业的焚尸炉,想把一个尸体“烧透”也忒困难了。
这年头人家警察有的是高科技手段,只要查明了尸体的身份,案子恐怕就破了一半了。
我斗胆猜一下破案的过程:
第一,查明尸体身份--因为和那个中学老师杀人不同,这次不是第一现场。
第二,从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入手,例如包裹尸体的材料等等。
第三,查明尸体身份以后,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
最后,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杀人的成本很高,除非自己也不想活了,否则最好别动杀人的念头。别觉得自己多聪明--人家警察是专业的,是一个强大的体系。
我笃信一点:那些没有被抓住的,仅仅是因为警察太忙了,没顾上你。
但物价比较贵
应该是我记错了,那么护城河与龙潭湖是两起不相干的案件。多谢。
直接将对方埋在水泥地基里面。
焚尸炉那么高的温度
仍然会留下一大堆烧不掉的骨头
不同的人之间,仅仅凭借无机成分是无法分辨的。
20集的片子,第17、8集才确定了死者身份。前面警察就撞大运似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无关的积年老案倒是很破了一些……
我一哥们儿看完之后说了句:“我算理解什么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了,碰上这种让警察麻爪的案子,是不是他都全力以赴到处猛找,于是以前犯过的案子就会被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