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戏:捐錢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愛民進黨,愛台灣。 -- 0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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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網路報透視集文章說,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向高等法院坦承,她給吳淑珍一千萬是為了借助吳淑珍的影響力,爭取開發金控及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過去她告訴檢察官和一審法官的,卻堅稱這筆錢是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
她表示自己行事磊落,區區一千萬元就出賣人格,未免太小看她了。她一再強調,捐錢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愛民進黨,愛台灣。
陳水扁就不说了,滿口“愛台灣”、“民主”
陈小姐是富家小姐,才30出头,没有实际管理工作经验,仅靠1千万元贿赂,就能够当上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全国工商银行行长这样的位子,这在大陆都很难做到的,难怪台湾的腐败排名会超过大陆。
本是富家千金美女,何必去抛头露面啊,现在混个判刑1年半。
吴淑珍是把所有的罪都往自己身上揽(也确实很多罪),反正她半死不活半条命,你们关她进监狱就半命呜呼了,凸显你们很不人道。
也就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