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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台湾通史 连横 著 -- found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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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卷二十五 商务志

卷二十五 商务志

  《易》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皇古以还,其来尚矣。连横曰:台湾为宇内奥区,农矿虞衡,各蕴其利,商务之盛,冠绝南海。当宋之时,华人已至北港贸易,其详虽不可考,然已开其端矣。方是时,马来人之居此者,势力忽涨,渐事远略,驾竹筏,渡大海,以与吕宋通商,转售于内山之番,其物犹有存者。荷兰为商务之国,略地殖民,以侵东海。明天启二年,据澎湖。四年,复据台湾,与中国贸易。语在《开辟志》。初,荷人设东印度公司,经略爪哇,不用一兵,不碎一舰,而得数千里之地,握其海权,以肆蚕食,一时无敢抗衡。而台湾亦隶于公司之下,土田初垦,一岁三熟,出口之货,糖约十五万盾,米十万盾,羽毛齿革之属多售日本,年亦数万盾。而日本幕府方严海禁,唯许荷人贸易,故商务独大。荷制吏禄薄,不足用,各自为商,博私利,以与民争,而赋税又重。日人以先来之故,时与抵抗,其后遂有滨田弥兵卫之事。

  永历十五年,延平克台,与民休息,整军经武,以待时机,而财用不匮,以有海通之利也。初,芝龙驻安平,自为坚舰,贸易于南洋群岛,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及王入台,而清廷方严海禁,沿海数千里,尽委而弃之,故得独握其利,通饬金、厦、铜山、达濠诸镇,与民交易,无相诈虞。凡中国诸货,海外之人皆仰给焉。故能以弹丸之岛,而养七十二镇之兵,苟非岁入充裕,其以何堪。咨议参军陈永华又行屯田之制,内兴殖产,而外饬军实,故无患。二十八年,嗣王经命户都事杨贤监督洋船,往贾暹罗、爪哇、吕宋。是时华人之在南洋者已数百万,多遭异族苛待,而清政府不能保之,且以为叛民,任其杀虐,破家荡产,莫可吁诉。故延平有征伐吕宋之举,而经亦有经略南洋之议也。使行其议,镇抚华侨,用张国力,以开辟外府,则群岛皆我有也。而延平无禄,经亦早世,遂致垡■一隅,不能展布,岂非天哉!是年英国水师提督奉命东来,八月,驾两夹舨至安平,求通商。经命礼官待之,许开安平、厦门,订立条约,是为英国通商之始。方是时,欧洲各国之在东海者,葡萄牙有澳门,西班牙有吕宋,荷兰虽失台湾,尚有爪哇,而东印度公司之势未艾也。是诸国者,皆与台湾贸易,岁率数十万金,而日人之居台者皆礼之,别以鸡笼为商埠,许其侨住。台湾所用之铜,来自日本,德川幕府亦辄以宽永钱助饷,岁率数十万贯。此则郑氏通商之策也,其所以裨益于国计民生者甚大,故漳、泉人争附之。是台湾者农业之国,而亦商务之国也。

  清人得台,渐开海禁。是年省议以郑氏之时,贩运白糖鹿皮,拟照例岁办鹿皮九千张,白糖二万担,往贩外洋。下询其事,诸罗知县季麒光复以兴贩一项,实关国计,唯所用之船,不得不豫为筹画,前时郑氏商船,现多停泊厦门,应请拨用。从之。四十二年,议准出洋商船,许用双桅,于是漳、泉商人贸易于东南洋者,逐年而多。而廷议以漳、泉人民,希图巨利,私贩粮米,台湾之人又时与吕宋之人来往,皆当严防,特召闽浙总督入京会议。五十六年,遂定往贩南洋之禁,唯许外人互市。雍正五年,总督高其倬奏言:“闽省福、兴、漳、泉、汀五府,地狭人稠,自平定台湾以来,生齿日增,本地所产,不敷食用。惟开洋一途,藉贸易之赢余,佐耕耘之不足,贫富均有裨益。从前暂议停止,今外国之船许至中国,广东之船亦许至外国,彼此来往,历年守法,应请开禁。”从之。台湾商务为之一进。洎乾隆间,贸易甚盛,出入之货岁率数百万圆,而三郊为之主。三郊者,南郊苏万利,北郊李胜兴,糖郊金永顺也,各拥巨资,以操胜算。南至南洋,北及天津、牛庄、烟台、上海,舳舻相望,络绎于途,皆以安平为往来之港。而南之旗后,北之北港,亦时有出入。四十九年,许开鹿港。五十七年,又开八里坌港,以与泉州互市,而商务乃暂及台北。及蔡牵之乱,大被劫掠,损失巨万,一时遂为停滞。嘉庆十四年春正月,福州将军赛冲阿入觐,奏言:“漳、泉二郡向不产米,全仰台湾,从前商贩流通,食货赡足,皆缘商船高大,梁头有高至一丈数尺者,又准配带炮位器械,间遇盗船,克资抵御。近年洋匪不靖,恐其牵劫商船,梁头不准过高,又恐炮械出洋,有接济盗贼之事,不准携带。商船畏惧,无不裹足。间有出洋之船,多被掳劫,米石既资盗粮,船只复为盗有。是以商贩不通,漳、泉米贵。刻下蔡牵势已穷蹙,可否仍准用高大梁头,并配带火药器械,则遇盗足以抵御矣。”诏以:“盗船接济之源,最重食米,其劫掠既专注台湾商贩之船,则商贩往来,首当防范。朕思兵船在洋剿贼,东追西逐,未能肃清,迨经严饬,又往往以海洋辽阔,未能遇贼为词。揆厥缘由,或系盗船畏惧兵威,望而却走;或因兵船无可劫掠,故不驶近。若照赛冲阿所议,遽令改易大船,多带火药器械,又虑为贼牵劫,所获滋多。而商船出洋之后,更难保无不肖奸徒,阴为接济。此时欲求其有利无弊,莫若酌派兵船,与之同行,既可无虑盗劫,更可借以攻剿。唯兵船商船向来各有旗号,不如混为一色,则盗船驶近,可以乘机注击,并可剪缚巨魁。且商贩流通,漳、泉得免米贵,而盗船无由接济,此为正本清源之道。但须妥议周详,不致窒碍,方为尽善,其速议奏。”于是乃定兵船护卫之法,而海寇亦渐平矣。

  天津之约,许开台湾互市,英、美、法、德相继而来,派领事,划租界,设商行,建栈房,轮船出入,次第渐兴,而交涉亦愈繁。咸丰九年,设通商总局于道署,由道办之,置提调官二员,委员四员,翻译官二员,稿案书二名,清书二名,以理租界商务,保护游历,领事往来,教堂传教,以及华洋互讼之事。沪尾、鸡笼、安平、旗后各设分局,驻委员。光绪十三年,藩署亦设通商总局,归布政使,而台南仍归道。当是时,贸易虽少,而递年增加,油光绪十九年,竟至一千一百十七万余两,可谓盛矣。盖自刘铭传巡抚以来,垦田治产,茶脑大兴,运至欧美各埠。居民既多,几至三百万人,所需洋货亦盛,出入足以相抵,且有溢过,故能百事俱举,民户殷庶。使长此以往,台湾之富未可量也。夫外国贸易,以英为首,美、德次之。英货之多,以阿片为最,每年四千箱,箱值五百圆,则为二百万圆,此则台湾之漏??也。台南土产以糖为巨,其始多配天津、上海,同治九年,旗后陈福谦乃自运至横滨,岁率二三万担,颇赢其利。十三年,又设顺和栈于其地,以开台糖贩路,是为台人互市日本之始。是年又以夹板装糖三万担至英伦,以前此多由香港转配也。光绪十一年,刘铭传任巡抚,官山府海,大拓其利。十二年,设招商局于新加坡,委革职道张鸿禄、候补知府李彤恩偕赴南洋,考察商务,招徕华侨,以筹兴物产。又购驾时、斯美两轮船,航行上海、香港,远至新加坡、西贡、吕宋,而飞捷、成利、万年清三艘,则往来沿海及东南各省,运载货物,无有积滞。夫欲兴商务,必速交通,故内建铁路,而外开航运,以启开地利。初,天津之约,许开淡水,而范围广漠,凡淡水河所至之地,皆可互市。其时竹堑置厅之地,亦称淡水,而清廷臣工昧于地理,荒忽订约。淡水德领事欲扩商权,铭传知之,乃以城外之大稻埕为商埠,濒河而居,可通航运,遂说富户林维源、李春生合建千秋、建昌二街,为市廛。内外茶商多僦之,其后日盛。十三年,邀江、浙商人集资五万两,设兴市公司,创建城内之石坊、西门、新起诸街,以栖商贾,治大路,行马车。聘日本人凿井,曰自来水,汲者便之。翼年,设电汽灯,燃煤为之,凡巡抚、布政各署、机器局及大街均点之。而大稻埕铁桥亦以是年成,费款七万余圆,上利行人,而下通船舶,设机为纽,可以启闭。当是时,省会初建,冠盖云集,江、浙、闽、粤之人,多来贸易,而糖、脑、茶、金出产日盛,收厘愈多。其后遂改招商局为通商总局,以董其事,而台湾商务乃日进矣。

  各国立约通商表

  英吉利 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条约第十一款。

  法兰西 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条约第六款。

  美利坚 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日,天津条约第十四款。

  俄罗斯 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天津条约第三款。

  普鲁士 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天津条约第六款。

  丹 墨 同治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荷 兰 同治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北京条约第二款。

  西班牙 同治三年九月初十日,北京条约第五款。

  比利时 同治四年九月十四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义大利 同治五年九月十八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奥大利 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条约第八款。

  日 本 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九日,天津条约第一款。

  台湾外国贸易表(略)

  台湾糖出产表(略)

  此表据海关造报及外人著书而列之,唯中有可疑者,则光绪六年自用之额为三千一百九十二万余斤,而十二年降为一千一百七十万余斤,仅以六年之间,锐减约三分之一,似有不当。夫糖市之盛衰,虽系收成之丰歉,而以台人用糖程度计之,每人年约五斤,则全台三百万人,应用一千五百万斤,故以此额而推算台湾产糖,表之于后:

  台湾产糖推算表(略)

  台湾糖出口表(略)

家园 卷二十四 艺文志

卷二十四 艺文志

  台湾三百年间,以文学鸣海上者,代不数睹。郑氏之时,太仆寺卿沈光文始以诗鸣,一时避乱之士,眷怀故国,凭吊河山,抒写唱酬,语多激楚,君子伤焉。连横曰:吾闻延平郡王入台之后,颇事吟咏,中遭兵燹,稿失不传。其传者北征之檄,报父之书,激昂悲壮,热血满腔,读之犹为起舞,此则宇宙之文也。经立,清人来讲,书移往来,曲称其体,信乎幕府之多士也。在昔春秋之际,郑为小国,聘问赠答,不失乎礼,齐、楚、秦、晋莫敢侵凌。孔子曰:“子产有辞,诸侯赖之。”此则文章之有益于国也。清人得台,耆旧多物故,光文亦老矣,犹出而与韩又琦、赵行可、郑廷桂等结诗社,所称福台新咏者也。其时台湾初启,文运勃兴,而清廷取士,仍用八比。士习讲章,家传制艺,??塞聪明,汨没天性,台湾之文犹寥落也。连横曰:我先民非不能以文鸣也。我先民之拓斯土也,手耒锣,腰刀铳,以与生番猛兽相争逐,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用能宏大其族。艰难缔造之功,亦良苦矣。我先民非不能以文鸣,且不忍以文鸣也。夫开创则尚武,守成则右文,昔周之兴,陈师牧野,一戎衣而天下定。及成康继统,??朴作人,制礼作乐,为后王范。汉高以马上得天下,陆生曰:“陛下以马上得之,能以马上治之乎?”故汉之文章亦卓越千古。台湾当郑氏之时,草昧初启,万众方来,而我延平以故国沦亡之痛,一成一旅,志切中兴。我先民之奔走疏附者,兢兢业业,共挥天戈,以挽虞渊之落日。我先民固不忍以文鸣,且无暇以文鸣也。夫以台湾山川之奇秀,波涛之壮丽,飞潜动植之变化,可以拓眼界,扩襟怀,写游踪,供探讨,固天然之诗境也。以故宦游之士,颇多撰作,若孙元衡之《赤嵌集》,陈梦林之《游台诗》,张湄之《瀛?及儆健罚?皆可诵也。光绪十五六年,灌阳唐景崧来巡是邦,道署旧有斐亭,景崧葺而新之,辄邀僚属为文酒之会。

  台人士之能诗者悉礼致之,扬风?M雅,作者云兴。既而景崧升布政使,就任台北。台北初建省会,游宦寓公,簪缨毕至,景崧又以时集之,润色升平,一时称盛。台湾固无史也,康熙三十三年,巡道高拱乾始纂府志,略具规模。乾隆二十九年重修,其后靡有续者。各县虽有方志,而久已遗佚,或语多粗漏,不足以备一方文献。光绪十八年,台北知府陈文■、淡水知县叶意深禀请纂修通志。巡抚邵友濂从之,设总局于台北,以布政使唐景崧、巡道顾肇熙为监修,陈文■为提调,通饬各属,开局采访,以绅士任之。二十一年,略成。续进总局,猝遭割台之役,戎马倥偬,稿多散失,其存者亦唯断简而已。初,海东书院藏书颇富,至是亦遭兵燹,而台湾之文献亡矣。今但列其书目与其作者,以供后人之考求焉。

  表一

  《台湾府志》十卷 康熙二十三年,巡道高拱乾辑。

  《重修台湾府志》二十卷 乾隆六年,巡道刘良璧辑。

  《续修台湾府志》二十五卷 乾隆十一年,巡道六十七辑。

  《新修台湾府志》二十六卷 乾隆二十九年,巡道觉罗四明辑。

  《台湾县志》十卷 康熙六十年,知县王礼辑。

  《重修台湾县志》八卷 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辑。

  《新修台湾县志》八卷 嘉庆十二年,知县薛志亮辑。

  《凤山县志》十二卷 康熙五十八年,知县李丕?j辑。

  《重修凤山县志》十二卷 乾隆二十九年,知县王英曾辑。

  《诸罗县志》十二卷 雍正二年,知县周钟?u辑。

  《彰化县志》十二卷 道光十二年,知县李廷璧辑。

  《噶玛兰志略》十四卷 道光十七年,通判柯培元辑。

  《噶玛兰厅志》八卷 道光十九年,通判萨廉辑。

  《淡水厅志》八卷 同治九年,同知陈培桂辑。

  《澎湖厅志》十五卷 光绪十九年,同安林豪辑。

  以上方志十五种,凡二百卷。

  表二

  《台湾志》稿□卷 台湾王喜撰。

  《淑斋诗文集》四卷 台湾陈鹏南撰。

  《刚斋集》二卷 台湾张从政撰。

  《通虚斋集》二卷 台湾王克捷撰。

  《半石居诗草》一卷 台湾曾曰唯撰。

  《草庐诗草》二卷、《东宁游草》一卷 台湾黄仁撰。

  《东宁自娱集》一卷 台湾陈斗南撰。

  《半嵩集》四卷 台湾章甫撰。

  《鹤山遗集》六卷 台湾陈思敬撰。

  《达五斋家诫》四卷、《海内义门集》四卷、《小沧桑外史》二卷、《风鹤余录》二卷、《归田问俗记》四卷 嘉义陈震曜撰。

  《陶村诗集》二卷 彰化陈肇兴撰。

  《戴案纪略》二卷、《施案纪略》一卷、《让台记》二卷 彰化吴德功撰。

  《偷闲集》一卷 淡水陈维英撰。

  《石房樵唱》一卷 淡水施钰撰。

  《淡水厅志稿》四卷、《北郭园集》十卷 淡水郑用锡撰。

  《静远堂诗文抄》三卷 淡水郑用鉴撰。

  《潜园琴余草》二卷、《潜园唱和集》二卷 淡水林占梅撰。

  《一肚皮集》十八卷、《三长赘笔》十三卷、《经余杂录》十二卷、《小草拾遗》一卷 淡水吴子光撰。

  《周易义类存编》三卷、《易义总论》一卷、《古今占法》一卷、《观潮斋诗集》一卷 淡水黄敬撰。

  《周易管窥》四卷 淡水杨克彰撰。

  《读史札记》二十四卷、《竹里馆诗文集》淡水彭培桂撰。

  《凫湖居笔记》四卷、《傍榕小筑诗文集》四卷 淡水彭廷选撰。

  《新竹采访册》十二卷、《十癖斋诗文集》新竹陈朝龙撰。

  《竹梅吟社击钵吟》四卷 新竹陈瑞陔辑。

  《偏远堂诗集》二卷 新竹郑如兰撰。

  《越南纪略》四卷、《炎荒纪程》四卷、《香祖诗草》一卷 澎湖蔡廷兰撰。

  《凤山采访册》八卷 凤山卢德祥撰。

  《云林采访册》十卷

  《台东采访册》五卷

  以上台湾人士著书四十种,凡二百零三卷。

  表三

  《台湾舆图考》一卷、《草木杂记》一卷、《流寓考》一卷、《台湾赋》一卷、《文开文集》一卷、《文开诗集》一卷 鄞县沈光文撰。

  《福台新咏》一卷 沈光文辑。

  《岛噫诗》一卷、《岛居随录》二卷 同安卢若腾撰。

  《靖海记》二卷、《平南事实》一卷 晋江施琅撰。

  《台湾郡志稿》六卷、《台湾杂记》一卷、《山川考略》一卷、《海外集》一卷、《蓉洲文集》一卷 无锡季麒光撰。

  《郊外集》一卷 铁岭沈朝聘撰。

  《东宁唱和诗》一卷 季麒光、沈朝聘合撰。

  《台湾纪略》一卷 长乐林谦光撰。

  《海上纪略》一卷、《郑氏纪事》一卷、《稗海纪游》一卷、《番境补遗》一卷 仁和郁永和撰。

  《平台纪略》一卷、《东征集》六卷 漳浦蓝鼎元撰。

  《游台诗》一卷 漳浦陈梦林撰。

  《赤嵌笔谈》四卷、《番俗六考》一卷、《番俗杂记》一卷 大兴黄叔?`撰。

  《巡台录》一卷 浮山张嗣昌撰。

  《台湾风土记》一卷 衡阳刘良璧撰。

  《台湾采风图考》一卷、《番社采风图考》一卷、《使署闲情》一卷 满洲六十七撰。

  《瀛?及儆健芬痪怼∏?唐张湄撰。

  《婆娑洋集》二卷 仁和范咸撰。

  《澄台集》一卷 长州庄年撰。

  《赤嵌集》四卷 桐城孙元衡撰。

  《桴园诗》一卷 丹霞吴蕖撰。

  《碧浪园诗》一卷 轮山杨宗城撰。

  《澎湖志略》十二卷 江夏胡格撰。

  《澎湖志略续编》二卷 三水蒋黄梅撰。

  《澎湖纪略》一卷 安岳周于仁撰。

  《小琉球漫志》十卷 邵武朱仕价撰,内分六编:曰《泛海纪程》,曰《海东纪胜》,曰《瀛??渔唱》,曰《海东誊语》,曰《海东月令》,曰,《下淡水寄语》。

  《海东札记》二卷 武陵朱景英撰。

  《东瀛祀典》一卷 贵阳蒋允?[撰。

  《台湾志略》三卷 济宁尹士?Z撰。

  《噶玛兰说略》一卷、《东游诗草》一卷 马平杨廷理撰。

  《蛤仔难纪略》一卷 闽县谢金銮撰。

  《东槎纪略》四卷 桐城姚莹撰。

  《渡海前记》一卷、《渡海后记》一卷、《东溟文集》二卷 南通徐宗干撰。《治台必告录》八卷 大兴丁曰健辑。

  《六亭文集》四卷、《台湾守城私记》一卷 德化郑兼才撰。

  《台湾随笔》一卷 徐怀祖撰

  《台北纪事》一卷 丹阳胡应魁撰。

  《东瀛载笔》二卷 马克??撰。

  《台湾小记》一卷 龚柴撰。

  《台湾番社考》一卷 邝其照撰。

  《搜箧拾遗》一卷 龙溪石福祚撰。

  《台湾地舆图说》二卷 新建夏献纶撰。

  《东瀛识略》八卷 无锡丁绍仪撰。

  《海音诗》一卷 侯官刘家谋撰。

  《台湾杂记》一卷 湘阴黄逢昶撰。

  《训番俚言》一卷 宝应王凯泰撰。

  《化番俚言》一卷 揭阳吴光亮撰。

  《日本窥台始末》一卷、《开山记》四卷 乐平袁闻柝撰。

  《巡台退思录》三卷 岳阳刘?H撰。

  《潜园寓草》一卷 闽县林维垣撰。

  《草草草堂诗草》二卷 海宁查元鼎撰。

  《台阳闻见录》六卷、《澄怀园唱和集》二卷、《诗畸》四卷 善化唐赞■辑。

  《东海集》一卷 安溪林鹤年撰。

  《台海思恸录》一卷 思恸子撰。

  以上宦游人士著书八十种,凡一百六十卷。

家园 卷二十三 风俗志

卷二十三 风俗志

  连横曰:六艺,圣人之书也,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之时,王熄《诗》亡,孔子伤焉,故为其书,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其用弘矣。夫拘于天者,不足以治人;泥于古者,不足以制今。风俗之成,或数百年,或数十年,或远至千年,潜移默化,中于人心,而萃为群德,故其所以系于民族者实大。夫夏人尚忠,殷人尚质,周人尚文,一代之兴,各有制作。是故食稻者其人柔,食麦者其人刚,食稷者其人狭,所食不同,而秉气异焉。台湾之人,中国之人也,而又闽、粤之族也。闽居近海,粤宅山陬,所处不同,而风俗亦异。故闽之人多进取,而粤之人重保存。唯进取,故其志大,其行肆,而或流于虚。唯保存,故其志坚,其行??,而或近于隘。是皆有一偏之德,而不可以易者也。缅怀在昔,我祖我宗,横大海,入荒陬,临危御难,以长殖此土,其犹清教徒之远拓美洲,而不忍为之舆隶也。故其轻生好勇,慷慨悲歌,十世之后,犹有存者。此则群德之不坠,而有系于风俗焉,岂小也哉!

  岁时

  立秋之前一日,有司豫塑春牛,置于东郊之外,至日往迓,谓之迎春。

  男女盛服观,衣香扇影,杂喧满道。春牛过处,儿童争摸其耳,或鞭其身,谓可得福。迎春如在岁首,尤形闹热,宛然太平景象也。

  元旦,各家先洁室内,换桃符,铺设一新,三更后,开门祀神,燃华烛,放爆竹,谓之开春。次拜长上,晋颂辞。出门访友,投刺贺,见面,道吉祥语。客至,飨以甜料槟榔,一品即行。亲友之儿女至,以红线串钱赠之,或百文数十文,谓之结带。是日各家皆食米丸,以取团圆之意,或绝荤,祀井门灶,爆竹之声,日夜不绝。

  初二日,祭祖于家。新婚者以是早往外家贺春,设宴飨之,婿归赠以仪。

  初三日,出郊展墓,祭以年糕甜料。自是日至暮春,??间之地,往来不绝。

  初四日,备牲设醴,烧纸马,谓之接神,市肆始开门贸易。

  初九日,传为玉皇诞辰,各街演剧致祭。自元旦至望日,?|绅之家,多设筵宴客,互相酬酢,盖取春酒介寿之意。

  元宵之夕,自城市以及乡里,点灯结彩,大放烟火,竞演龙灯。士女出游,笙歌达旦。各街多设庙会,而台南郡治三山国王庙,则开赛花之会,陈列水仙数百盆,评其优劣,亦雅事也。《赤嵌笔谈》谓元宵未字之女,偷折人家花枝竹叶,为人诟詈,以为异日必得佳婿。此风今已无矣。

  二月初二日,为社公辰,各街多醵资致祭,群聚??饮,谓之头衙。而以十二月十六日为尾衙。头始也,尾终也,衙集也,谓春东作而初集也。故乡中尤盛,商贾亦然。

  三月初三日,古曰上巳,漳人谓之三日节,祀祖祭墓。而泉人以清明祭墓谓之尝墓,尝春祭也。祭以饽饼,治牲醴,挂纸钱,归乃食之。饽饼以曲为衣,内裹蔬肉,炸油者谓之春饼。尝墓之礼,富贵家岁一行之,常人则两三年一行。妇孺归时,各插榕枝于髻,以祓不祥。

  三月十九日,传为太阳诞辰,实则有明思宗殉国之日也。以面制豚羊,豚九头,羊十六头,犹有太牢之礼。望东祭之,帝出乎震也。家家点灯,欲其明也。亡国之思,悠然远矣。

  二十三日,天后诞辰。南北乡人多赴北港晋香,粤庄尤盛。自春初至月杪,旗影鸾声,相续于道,晋香之人,盗不敢劫,劫之恐神谴也。

  五月初五日,古曰端午,台人谓之午日节。插蒲于门,湔艾为汤,以角黍时果祀祖。妇女带茧虎,以五色丝制鸟兽花果之属,儿童佩之,谓可辟邪。沿海竞龙斗舟,寺庙海舶皆鸣锣击鼓,谓之龙船鼓。从前台南商务盛时,郊商各醵金制锦标,每标值数十金,先数日以鼓吹迎之,各选健儿斗捷,观者满岸,数日始罢。

  六月初一日,人家以米丸祀祖,谓之半年丸。或以望日行之。

  七月初一日,谓之开狱门,各家致祭。自是日至月杪,坊里轮流普度,延僧礼忏,大施饿鬼。先放水灯,以照幽魂。尚鬼之俗,漳、泉为甚,糜钱巨万,牢不可破。

  七月初七日,古曰七夕。士子供祀魁星,祭以羊首,上加红■,谓之解元。值东者持归告兆,以羊有角为解,而■形若元字也。富厚之家,子女年达十六岁者,糊一纸亭,祀织女,刑牲设醴,以祝成人,亲友贺之。入夜,妇女陈花果于庭,祀双星,犹古之乞巧也。

  十五日,谓之中元。台人以清明为春祭,中元为秋祭,冬至为冬祭,各祀其祖,必诚必腆,非是者几不足以为人子孙。

  八月十五日,谓之中秋。各祭社公,张灯演戏,与二月初二日同,春祈而秋报也。儿童建塔点灯,陈列古玩。士子递为??饮,制月饼,朱书元字,掷四红夺之,以取秋闱夺元之兆。夜深时,妇女听香,以卜休咎。

  九月初九日,谓之重阳。以麻粢祀祖。儿童放纸鸢,系以风筝。自朔日起,人家多持斋,曰九皇斋,泉籍为尚。

  十月十五日,谓之下元,人家有祀神者。

  冬至之日,祀祖,以米丸粘门户。前一夕,儿童塑鸡豕等物,谓之添岁,犹古之亚岁也。

  十二月十六日,祀社公,谓之尾衙。工人尤盛,以一年操作至是将散也。而乡塾亦以上元开课,尾衙放假。外出之人,多归家度岁。

  二十四日,治牲醴,焚纸马,各祭所祀之神,谓之送神。至明年正月初四日,如前仪,谓之接神。翌日以为天神下降,鉴察人间善恶,莫敢亵黩,语言必慎。

  除夕之日,以年糕祀祖,并祭宅神门灶。以饭一盂,菜一盂,置于神位之前,上插红春花,以示馀粮之意。先数日,亲友各馈物。是夕燃华烛,放爆竹,谓之辞年。轼家围炉聚饮,炉畔环钱,既毕,各取钱去,曰过年钱。陈设室内,以待新年。

  宫室

  台湾宫室,多从漳、泉,城市之中,悉建瓦屋,以砖垒墙,比邻而居,层楼尚少。以地常震,故其栋梁必坚,榱桷必密,可历百数十年而不坏。堂构之谋,其虑远矣。

  富厚之家,各建巨厦,环以墙,入门为庭,升阶为室。大约一厅四房,房为两厢。厅之大者广约一丈八尺,上祀神碉,或祀祖先,可为庆贺宴飨之用。房之左,长辈居之,仆婢居于两厢。合族而处者,则巨厦相连,旁通曲达也。

  乡村之屋,架竹编茅,亦有瓦屋,土墼为墙,久而愈固,棘篱环之,以畜鸡豚,所谓五亩之宅也。前时垦地之人相聚而居,外筑土围,以御番害,故谓之堡。而澎湖则处于水隈,故谓之澳,所谓四朐既宅者也。

  澎湖近海,筑墙皆用锄砧。生于水滨,似石而脆,螺蚌巢之,亦可煅灰。价廉用广,取之不竭,以船载来,府治亦有用者。

  台湾虽产材木,而架屋之杉,多取福建上游。砖瓦亦自漳、泉而来,南北各处间有自烧,其色多赤。

  屋脊之上,或立土偶,骑马弯弓,状甚威猛,是为蚩尤,谓可压胜。而隘巷之口,有石旁立,刻“石敢当”三字,是则古之勇士,可以杀鬼者也。台之富家少建庭园,或于宅内略植花木。然如台南府治吴氏之园,亭台水石,布置甚佳。而飞来峰尤胜,垒石为山,幽邃曲折,虽居城市之中,而有丘壑之趣。若竹堑林氏之潜园,则为一时觞咏之地,文酒风流,及今已泯。而雾峰林氏之莱园,依山筑室,古木萧森,颇有自然之妙也。

  衣服

  台湾多燠,南北稍殊,夏葛冬裘,尽堪度岁,故无狐貉之需。而仕宦之带来者,仅于迎春用之。然春日载阳,野花已放,负暄之献,汗流浃背矣。南北气候,大甲为界。大甲以下,愈南愈暖,至恒春而燠,故冬不衣裘。其上则愈北愈寒,基隆亦有积雪。今则人烟日盛,地气为温,立夏以后,全台俱热,皆衣葛布矣。

  地不种棉,故无纺绩,尺缕寸帛,皆自外来。而男女多用素布,乡村则尚青黑,以其不易缁也。青黑之布各地自染,?戎?不褪,外省之人甚珍重,以为土宜。盖以溪水清澄,白能受色也。沿海渔户悉以薯榔染衣,其色为赭,渝水不垢。所业不同,则所服亦异,固可一望而知也。

  绸缎之属,来自江、浙,绅富用之。建省以后,杭绫盛行,局缎次之。

  大都以蓝为袍,以玄为褂,亦有怡红公子,惨绿少年,争华竞美,月异日新,则五花十色,所尚不同矣。

  海通以后,洋布大销,呢羽之类,其来无穷,而花布尤盛,色样翻新,妇女多喜用之。若泉州之白布,福州之绿布,宁波之紫花布,尚销行于乡村也。

  衣服之式,以时而易。从前男子之衣,皆长过膝,袖宽四五寸。自同治季年以来,衣则渐短而袖渐宽,有至一尺二寸者,今则渐复其初矣。

  红闺少妇,绣阁娇娃,选色取材,皆从时尚。台湾以红为瑞,每有庆贺,皆着红裙,虽老亦然。嫠妇侧室,则不得服,其礼稍杀。

  男女成婚之时,先卜吉日,延福命妇人,以白布为制衣裤,谓之上头服,取其洁也。婚后收之,没时以此为殓。

  漳、泉妇女大都缠足,以小为美,三寸弓鞋,绣造极工。而粤人则否,耕田力役,无异男子,平时且多跣足。粤籍业农,群处山中,其风俭朴,故衣青黑之布。妇女之衣,仅以本色为缘,而裤相同。每出门,以黑布覆髻上,缠绕项后。俗不着裙,富家亦然,以其便于操作也。

  沿海多风,近山多瘴,商工农渔皆裹黑布。而士子则戴小帽,衣长衣,有事必加短褂,彬彬乎儒雅之林也。

  鞋袜之属,皆求之市。前时多自漳、泉配来,亦有本地制者。建省以后,渐尚上海之式,装饰之物,莫不皆然,而?|绅之家,日趋奢美矣。

  妇女首饰,多用金银,一簪一珥,随时而变。富家则尚珠玉,价值千金。缠足少艾,或以金环束脚,旁系小铃,丁冬之声,自远而至,月下花间,如闻环佩矣。

  鬟髻之式,城乡不同,老少亦异。垂髫之女,年十四五,始有梳头,或为盘蛇之样,或为坠马之形。而粤妇则高鬟燕尾,别饶风韵。

  前时妇女出门,必携雨伞,以遮其面,谓之含蕊伞,相传为朱紫阳治漳之俗。后则轼之如杖,尚持以行。而海通以后,改用布伞,以蔽炎日。

  归清以后,悉遵清制,而有三不降之约,则官降吏不降,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也。清代官服皆有品级,而胥吏仍旧;婚时,男子红帽袍褂,而女子则珠冠霞佩,蟒袄角带,端庄华丽,俨然明代之宫装。若入殓之时,男女皆用明服,唯有功名者始从清制。故国之思,悠然远矣。

  饮食

  台湾产稻,故人皆食稻,自城市以及村庄,莫不一日三餐,而多一粥二饭。富家既可自赡,贫者亦食地瓜,可无枵腹之忧。地瓜之种,来自吕宋,故名番??,沙坡瘠土,均可播植,其价甚贱,而食之易饱。春夏之间,番??盛出,掇为细丝,长约寸馀,曝日干之,谓之??纤,以为不时之需。而澎湖则长年食此,可谓馈贫之粮也。??之为物,可以生食,可以磨粉,可以酿酒,可以蒸糕。唯长食者,须和以盐,始可消化。若煮以糖者,仅为茶点而已。

  稻之糯者为术,味甘性润,可以磨粉,可以酿酒,可以蒸糕。台人每逢时岁庆贺,必食米丸,以取团圆之意,则以糯米为之也。端午之粽,重九之粢,冬至之包,度岁之糕,亦以糯米为之。盖台湾产稻,故用稻多也。

  麦为温带之产,台湾较少,其麦粉多来自他省,近则多用洋粉。制饼作面,皆粉为之,销用颇宏。岁时庆贺必用红龟,象其形也。白者谓之馒头,则丧祭为之尔。糕饼之馅,多用豆,或以麻,或捣落花生为末而和之。台湾产糖,故食糖亦多也。

  酒以成礼,祀神燕客,多用老酒。以术酿之,味甘而崆,陈者尤佳,故曰老酒。市上可沽,然不及家酿之美。老酒之红者用于嫁娶,取其吉也。村庄之间,或以地瓜为酒,其味较淡。而番社则以黍酿之,亲朋相见,以此为欢,亦既醉止。载歌载舞,颇有太古之风。番俗凡有罪者,课其牛酒,一饮之后,嫌疑尽释,故无用刑之罚。而汉人之与媾和者亦以牛酒。然番既嗜酒,酗饮之后,每至偾事,挟弹而出,杀人为雄,其性然也。外省之酒,如北地之高粱,绍兴之花朝,销用亦广。海通以后,渐用洋酒,其数甚微,唯为官绅酬酢之物,尚不至为漏??也。

  台湾之馔与闽、粤同,沿海富鱼虾,而近山多麋鹿,故人皆食肉。馔之珍者为鱼翅,为鸽旦,皆土产也。盛宴之时,必烧小豚,而粤庄则杀猫,以其首飨贵客。闽、粤之中各有佳肴,唯嗜之不同尔。

  故例禁杀耕牛,食之者寡,而谈果报者且以食牛有罪。盖以祀天祭圣,始用太牢,平日未堪食此,以其有耕田之劳也。凡宰牛者谓之牛户,例须纳税,乡间每私屠之。若遇祈雨求晴之时,官必禁屠,而民间之建醮祀神者亦多断荤,以寓斋戒之意。

  ??为台南时果,未熟之时,削皮渍盐,可以为羞,或煮生鱼。其味酸美,食之强胃,黄时汁多而甘,众多嗜之,或以下酒,然非台南人不知此味。《赤嵌笔谈》谓台人以波罗蜜煨肉,凤梨煮肺,亦海外奇制,信不诬也。

  番石榴亦名奈茇,遍生郊野,盛出之时,切皮弃子,和以油糖,下盐少许,煮而食之,亦可下饭。槟榔可以辟瘴,故台人多喜食之,亲友往来,以此相馈。槟榔之子色青如枣,剖之为二,和以蒌叶石灰,啖之微辛,既而回甘,久则齿黑。槟榔之性,弃积消湿,用以为药。近时食者较少,盈盈女郎竞以皓齿相尚矣。槟榔之干,其杪如笋,切丝炒肉,味尤甘美,台人谓之半天笋。

  台湾果子最多,盛出之时,其价甚贱。而台又出糖,故各处多制蜜饯,如新竹之萌姜,嘉义之梅李,凤山之凤梨糕,尤驰名。近数年来,旗后医生林玑璋始以西法制凤梨为罐头,售之他处。若能扩大规模,销用愈广,亦利源也。

  冠婚

  成人之礼,男冠女笄,台湾多以婚时行之。唯富厚之家,子女年达十七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师字之,戚友贺之,以纸制一亭,祀织女,以介景福。

  议婚之时,媒氏送女庚帖于男家,书其年月日。三日内家中无事,然后订盟,间有误毁器物者,则改卜,亦古者问名之意也。

  订盟之日,男家以戒指赠女,附以糕饼之属,母嫂亲往,女奉茶;既定,女家留宴。或仅遣媒氏送之。

  纳采之礼,俗曰插簪。男家以金簪一对,系朱丝,置于盒内,或用银簪,视其贫富,具豚羊糕饼糖品鲜花老酒大烛之属,媒氏乘轿前导,鼓吹送之。女家酬以糕饼时果,若香蕉凤梨芋头红柑之类。各以其物,分馈亲友。

  纳征之礼,俗曰完聘。男家具婚书聘金,介以凤冠蟒袄、衣裳绣靴、金镯珠花及大饼糖品之属,送至女家,又以锡制槟榔两座,每座四叶,一书“二姓合婚”,一书“百年偕老”。女家收一,复婚书,以糕饼时果答之。又以红帽缎靴袍褂鞋袜及荷包扇袋书籍笔砚之类馈婿,别以锡盒两座,一植莲蕉,一植石榴,以银制榴实四颗,桂花数朵,系红丝缠绕枝头,谓之连招贵子。男家种于庭际,以示昌盛。纳征之礼,略同纳采,而台南则同时行之。

  请期之日,命媒氏送日课于女家,别具更仪,女家反之。更仪者,催妆之礼也。

  亲迎之日,卜吉而冠,择戚属少女父母兄弟俱存者为宾,仿古者筮日筮宾之礼也。婿坐堂上,置冠履新衣于竹筛,以香薰之,祓不祥也。宾三梳婿发而加之冠,三加之义也。既冠,拜先祖,告庙也。次拜父母,无父母者主婚者代之,醮以酒,申戒辞,仿醮席也。次拜诸父兄长,皆答之,重成人也。是时女亦行笄礼,如前仪,唯宾用童子。既毕,设筵以饯,女首坐,父母兄弟姊妹以次陪,酒三巡而撤。凡冠笄之礼,俗曰上头,先以糯米磨为大丸,上点以红,分馈亲友,是日合家食之,以取团圆之意。

  亲迎之时,婿具衣冠,乘大轿,围红沮,媒氏先导,鼓吹从之,以朋辈四人为灿行,两童子提灯,两童子鸣锣,皆乘轿,沿途放爆竹,虽遇官长不令避焉。凡纳征、亲迎,各具礼盘,一人肩之先行,以为贽,盘内置豚羊肩各一,鹿脯两片,明筋两束,冬瓜、冰糖各数斤,红酒两瓶。女家收之,答以糕饼时果之属。唯亲迎易鹿脯为鸭,鸭多如雁,以行奠雁之礼。

  婿至女家,驻轿于庭,款灿行者于别室,女弟三致茶汤,婿具仪答之。

  次致荷包,答以练裙,赠女弟以花炮。女盛妆出厅,父醮以酒,母命之立于堂中,向外而拱者三,婿答之。母为着练裙,父蒙以帕。婿退,花轿进门,紫姑扶女登轿,乐作而行,以两童子提宫灯,乘轿前,媵婢从之。女家放爆竹,闭门,以示不归之意。非亲迎者,婿俟于堂,礼稍杀。

  花轿之后,盖以竹筛,朱画八卦,避不祥也。既至,少驻于庭,一童子以盘奉双柑,请新人出,婿揖之,女拱手答拜,紫姑扶出。豫请福命妇人携新人手,以一手擎竹筛覆之,足履红毡,婿并行,直入洞房。以竹筛置床上,案上置铜镜一。交拜讫,婿为揭帕,并坐案前,燃华烛,饮合卺酒。翌日,紫姑归妇家传语,告成婚也,男家以鲜花糖包馈之。

  三日,庙见,拜祖先,成妇道也。次拜舅姑,坐而受之;次拜伯叔诸母,立而答之。众就坐,新妇献茶,致履袜之属以为贽,分卑幼以荷包,各答以仪。既毕,宴新妇于堂,诸母姊妹陪之,姑酌酒,数巡,撤席。送妇家,引新妇入厨房,亲井臼,理滔蘩之事。是日妇家以食物疣女,命女弟致之,转致之姑,别以首饰香奁之属馈女。女弟乘轿往,鼓吹前导,婿迎入,坐于堂左,献茶。少顷导入房,俗曰探房,宴之,婿及新妇馈以仪,姻翁母亦馈之,又答以糕饼柑蕉之属。

  旋车之期,台南以第四日,而各属或以五六日,七八日。先期外父母具柬,命女弟请之。婿与女偕来,鼓吹前导。至家,女先入,婿从之,合拜先祖,次拜外父母及诸父诸母,各具贽,反之;分卑幼以仪,受而不报。就坐,献茶。少顷开宴,婿居左,宴女于内,亦居左。毕辞归,外母率眷属出见,婿揖之。外父以席送婿家,报前贶也,馈婿以仪及米糕糖豆大饼红桃时果之属。又以雏鸡两对置轿中,婿家畜之,以寓蕃衍之意。

  凡新婚,戚友致贺,以三日宴女宾,四日宴男宾。数月之后,两家有庆,乃具筵相宴,是为会亲之礼。

  丧祭

  父母病笃,置床堂左,谓之搬铺,易箦之义也。既绝,乃哭,披发袒臂,跣足擗踊,少须分告戚属。既嫁之女,闻丧即归,望闾而哭。越日乃殓。将殓,梳沐袭衣含饭,设坐堂中,备物以祭,谓之辞生。既毕,子女扶就殓,凭棺哭,亲友临吊。

  设灵于堂,早夜哭,朝夕上饭。七日一祭,谓之一祭。七旬卒哭,延僧礼忏,入夜彻灵。凡丧视家之有无,或三旬而撤,或百日而撤,卑幼之礼稍杀。

  三旬之日,女婿祭之,以祭品分致戚属。而亲友之奠者,多在卒哭。

  谢吊以夜,孝男具丧服,一人持灯,至门,免冠拜,置帖门缝,不敢见也。分胙于人,谓之答纸。

  除灵之时,收魂帛于匣,察时乃启。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朔望朝夕奠哭,吨犹素服,余哀未忘也。

  凡葬于卒哭之后者,前三日举哀。朝夕奠,曰开堂;亲友毕吊,曰辞堂。厥明,移柩举奠,出门,魂轿香亭之属毕具,以一人在前放纸,鼓乐从之。富家或糊方相,装鬼卒,谓之开路神,至墓焚之。亲友白衣送,或祭于道左,谢以帛。将至,孝男跪谢,亲友返,各谢以帛。葬之时,孝男撮土。既毕,题主,设祭,而返。至家,设坐以祭。三日,至墓谢土。

  大祥以二十四月为期。而台人有计闰扣除者,谓死者无闰,唯缙绅家乃遵制行之。

  忌辰必祭,生日亦祭。富厚之家且有演剧置酒者,谓之阴寿。戚友亦具礼贺之,非礼也。

  清明之日,祭于宗祠,冬至亦然。祭毕饮福。小宗之祠,一族共之,大宗则合同姓而建,各置祀田,公推一人理之,或轮流主之。凡祀田不得私自变卖。无宗祠者祭于家。

  家祭之礼,载于岁时,泉人日中而祭,漳人、潮人质明而祭。

  演剧

  演剧为文学之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效与《诗》相若。而台湾之剧,尚未足语此。台湾之剧,一曰乱弹,传自江南,故曰正音。其所唱者,大都二簧西皮,间有??腔。今则日少,非独演者无人,知音亦不易也。二曰四平,来自潮州,语多粤调,降于乱弹一等。三曰七子班,则古梨园之制,唱词道白,皆用泉音,而所演者则男女之悲欢离合也。又有傀儡班、掌中班,削木为人,以手演之,事多稗史,与说书同。夫台湾演剧,多以赛神,坊里之间,醵资合奏,村桥野店,日夜喧阗,男女聚观,履赔交错,颇有欢虞之象。又有采茶戏者,出自台北,一男一女,互相唱酬,淫靡之风,侔于郑、卫,有司禁之。

  歌谣

  台湾之人,来自闽、粤,风俗既殊,歌谣亦异。闽曰南词,泉人尚之;粤曰粤讴,以其近山,亦曰山歌。南词之曲,文情相生,和以丝竹,其声悠扬,如泣如诉,听之使人意消。而粤讴则较悲越,坊市之中,竞为北管,与乱弹同。亦有集而演剧,登台奏技者。勾阑所唱,始尚南词,间有小调。建省以来,京曲传入,台北校书,多习徽调,南词渐少。唯台湾之人,颇喜音乐,而精琵琶者,前后辈出。若夫祀圣之乐,八音合奏,间以歌诗,则所谓雅颂之声也。

家园 卷二十二 宗教志

卷二十二 宗教志

  连横曰:宙合之中,列邦纷立,而所以治国定民者,曰政,曰礼。夫政者以辅民志者也,礼者以齐民俗者也,如车两轮,相助为理。然而《诗》、《书》所载,每言鬼神,降祥降殃,归之天帝,一若冥冥之上,果有一真宰者焉。《诗》曰:“赫赫不显,上帝维辟。”《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下民。”宗教之兴,其来久矣。然而儒者之言天,必指之以人,故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又曰:“天讨有罪,天秩有礼。”迹其所以治国定民者,莫不代天为之。是以郊社之礼,祝史之告,荐信鬼神,摩敢诞谩,此所谓明德维馨也。夫政者以辅民志者也,有时而乱;礼者以定民俗者也,有时而弊。然则其用以范围一世之人心者,不得不借之宗教。神道然,佛老然,景回二教亦无不然。顾善用之,足以助群德之进;不善用之,反足推其沉溺,而奸诡邪僻生焉。连横曰:台湾之宗教杂糅而不可一者也,故论次其得失。

  神教

  神道设教,本于人情。人情好善而恶恶,趋利而避害,故圣人率之以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是故迪吉迪凶,唯天所示。然而天者空间也,无声无臭,可见而不得见,可闻而不得闻。以音读之为巅,以文观之为一大,以义释之为自然,是天者为至高至大之景象,而具自然之作用焉。夫此至高至大之景象,夫妇有所不知,故不得不假之上帝。上帝者自然者也,故亦曰天然。台湾之人无不敬天,无不崇祀上帝,朔望必祈,冠婚必祷,刑牲设醴,至腆至诚。台南郡治有天公坛者,所祀之神谓之玉皇上帝,岁以孟春九日为诞降之辰,此则方土之假借,而以《周易》初九见龙在田之说附会尔。古者天子祭天,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台湾为郡县之地,山川之礼,见于祀典,而不闻祭天之仪。然则此天公坛者,其为人民所私建,以奉祀上帝,则当先正其名矣。

  次为三官,其礼降于玉皇一等。《神仙通鉴》谓天官尧也,地官舜也,水官禹也。夫尧定天时,以齐七政。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故为天官。舜画十有二州,以安百姓,故为地官。禹平洪水,奠民居,故为水官。是皆古之圣王,功在后世,没而祀之,宜也。然而台人之言曰,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消灾,此则出于师巫之说。东汉张道陵修炼于蜀鹤鸣山,造作符书,以役鬼卒,令有疾者,自书姓名及其服罪之意,为牒三:一上之天,一埋之地,一没之水,三官之名始于此。及北魏时,尊信道士,寇谦袭道陵之说,以孟春、孟秋、孟冬之望为三元,而相传至今矣。

  复次为五帝,五帝之说见于《史记?封禅书》,东方曰青帝,西方曰白帝,南方曰赤帝,北方曰黑帝,中央曰黄帝,秦汉天子以时祀之,其礼特隆。而台湾所祀之五帝有二:其一为五显大帝,庙在台南郡治之宁南坊。《夷坚志》谓五圣庙即五显之祖祠,《七??类稿》谓五通神则五圣,而《陔余丛考》谓五圣、五显、五通,名虽异而实则同。按五通之祀,宋时已盛,清初汤斌巡抚江南,奏毁之,其害始绝。然台南所祀者,为像一,赤面三眼,则又别为一神,而为师巫所假借,故亦称为五显灵官也。其一为五福大帝,庙在镇署之右,为福州人所建,武营中尤崇奉之,似为五通矣。然其姓为张、为刘、为钟,为史、为赵,均公爵,称部堂,僭制若帝王,岁以六月出巡,谓之逐疫。乔装鬼卒,呵殿前驱,金鼓喧阗,男女杂咤,倾钱酬愿,状殊可怜。越二日以纸糊一舟,大二丈,奉各纸像置船中,凡百器用财贿兵械,均以纸绸为之,大小靡不具。愚民争投告牒,赍柴米,舁舟至海隅火之,谓之送王。七月七日,又至海隅迎之。此瘟神尔,而与灵官皆窃五帝之号,是淫祀也。复次为王爷,王爷之事,语颇凿空。或曰,是澎湖将军澳之神也。旧志谓神之姓名事迹无考,岂隋开皇中虎贲陈棱略地至此,因祀之欤?又曰,府志载邑治东安坊,有开山王庙,今圮。按开山王庙所祀之神,为明招讨大将军延平郡王,即我开台之烈祖也。乾隆间,邑人何灿鸠资重建。同治十三年冬十月,钦差大臣沈葆桢与总督李鹤年、巡抚王凯泰、将军文煜合奏,改建专祠,春秋致祭,语在《建国纪》。是开山王庙固祀延平也。陈棱之庙在西定坊新街,面海,曰开山宫,为郑氏所建,以棱有开台之功也。而府志误为吴真人,且言台多漳、泉人,以其神医,建庙特盛。夫吴真人医者尔,何得当此开山之号。固知所祀之神,必有大勋劳于台湾也。唯台湾所祀之王爷,自都邑以至郊鄙,山陬海?蹋?神宇巍峨,水旱必告,岁时必祷,尊为一方之神,田夫牧竖,靡敢渎谩。而其庙或曰王公,或曰大人,或曰千岁,神像俱雄而毅。其出游也,则曰代天巡狩,而诘其姓名,莫有知者。乌乎,是果何神,而令台人之崇祀至于此极耶?顾吾闻之故老,延平郡王入台后,辟土田,兴教养,存明朔,抗满人,精忠大义,震曜古今,及亡,民间建庙以祀。而时已归清,语多避忌,故闪烁其辞,而以王爷称。此如花蕊夫人之祀其故君,而假为梓潼之神也。亡国之痛,可以见矣。其言代天巡狩者,以明室既灭,而王开府东都,礼乐征伐,代行天子之事。故王爷之庙,皆曰代天府,而尊之为大人,为千岁,未敢昌言之也。连横曰:信哉!余尝游埔里社,途次内国姓庄,为右武卫刘国轩驻军之地,以镇抚北港溪番者,庄人数十户,皆祀延平郡王。又尝登火山,谒碧云寺,寺祀释迦,而前殿亦奉延平。顾此为有清中叶之事,法网稍疏。若在雍乾之际,芟夷民志,大狱频兴,火烈水深,何敢稍存故国之念。故府县旧志虽载开山王庙,而不言何神,东都之事,一切抹杀,且加以伪郑之名,此则桀犬吠尧也。夫台人之祀延平,固为崇德报功之举,后人不察,失其本源,遂多怪诞。而师巫之徒,且借以敛钱,造船建醮,踵事增华,惑世诬民,为害尤烈。乌乎!先民虽愚,断无如是之昧也。然二百数十年来,无有能纠其谬者,而今乃得抉其微,先民有知,能毋慰乎?

  复次为天后,亦称天上圣母,台之男女靡不奉之,而郊商海客且尊为安澜之神。按天后姓林,福建莆田人,世居湄洲,父愿,五代时为都巡检,配王氏,生五女一子,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二十有三日,诞后,曰九娘,弥月不闻啼声,故又名默娘。八岁就外傅,解奥义,性好礼佛。年十三,老道士元通至其家,曰是儿具佛性,应得正果,遂授以要典秘法。十六观井得符,能布席海上济人。雍熙四年九月初九日升化,或言二月十有九日也,年二十有八。自后常衣朱衣,乘云气,遨游岛屿间,里人祀之。《显圣录》之所言如此。康熙十有九年,闽浙总督姚启圣奏言:“荡平海岛,神佑灵异,请锡崇封。”遂封天上圣母。二十有二年,清军伐台湾,靖海将军施琅奏言:“澎湖之役,天妃效灵,及入鹿耳门,复见神兵导引,海潮骤涨,遂得倾岛投诚,其应如响。”诏遣礼部郎中雅虎至澎致祭,文曰:“国家茂膺景命,怀柔百神,祀典具陈,罔不祗肃。若乃天休滋至,地纪为之效灵;国威用张,海若于焉助顺。属三军之奏凯,当重译之安澜。神所凭依,礼宜昭报。惟神钟灵海表,绥奠闽疆,昔借威灵,克襄伟绩,业隆显号,??享有加。比者虑穷岛之未平,命大师以致讨。时方忧旱,川泽为枯,神实降祥,泉源骤涌。因之军声雷动,直捣荒陬,舰阵风行,竟趋巨险。灵旗下降,助成破竹之功;阴甲排空,遂壮横戈之势。至于中山殊域,册使遥临;伏波不兴,片帆飞渡。凡兹冥钓,岂曰人谋。是用遣官,敬修祀事。溪毛可荐,黍稷维馨。神其佑我邦家,永著祝宗之典;眷兹亿兆,益宏利济之功。维神有灵,尚克鉴之!”加封天后,泐文庙中,并敕建祠原籍。琅既入台,以明宁靖王之邸改建神庙,即今之天后宫,刻石纪事。五十九年,翰林海宝册封琉球,归奏言:“神钓封舟。”诏饬春秋致祭,编入祀典,于是台湾府县之庙,祭以太牢。雍正四年,巡台御史禅济布奏言:“朱一贵之役,天后显灵,克奏肤功。”乃赐“神昭海表”之额,悬于郡治庙中。十一年,总督郝玉麟、巡抚赵国麟奏请赐额。御书“锡福安澜”,悬于福州南台之庙,并令江海各省,一体葺祠致祭。自是以来,历朝每赐额表彰,而台湾各地亦后先建祠,凡此皆所祀之神也。其列于祀典者唯天后,其不列者则载之于表。

  道教

  道家者流,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以知秉要势,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此其所短也。夫道家皆宗老子,老子为周柱下史,祖述黄帝,故曰黄老。黄老之教,汉用之而治,晋用之而乱。非黄老之道有纯驳,而用之能适与否尔。台湾道教,非黄老之教也,微不足道。而其流衍人间者,则为张道陵之教。道陵既以符书役鬼卒,孙鲁又吹煽之,从者日多。朝廷士夫亦信其术,封为真人,尊曰天师,奕世相承,主持剑玺,悍然而据一方,故其徒皆号道士。然台湾道士,非能修炼也,凭借神道,以赡其身,其贱乃不与齐民齿。唯三官堂之道士,来自江西,蓄发方衣,悬壶卖药,谓之海上方,颇守道家之律,若市上道士,则仅为人家作事尔。坊里之中,建庙造像,陈牲设醴,宰割白鸡,以血点睛,谓之开光。天灾火害,惧而修省,设坛以禳,谓之建醮。旱魃为虐,祷告龙宫,朝夕诵经,谓之祈雨。亲丧未除,三旬卒哭,表神礼忏,谓之报恩。又或妇孺出门,忽逢不若,画符吹角,谓之收煞。病人勿药,合家有喜,上牒焚楮,谓之补运。中妇不孕,乞灵于神,换斗栽花,谓之求子。凡此皆所以用道士也。而道士每张大其辞,以欺罔愚顽,巾帼之中,尤多迷信,顾此犹未甚害也。其足惑世诬民者,莫如巫觋。

  台湾巫觋凡有数种:一曰瞽师,卖卜为生,所祀之神,为鬼谷子。师弟相承,秘不授人,造蛊压胜,以售其奸。二曰法师,不人不道,红帕白裳,禹步作法,口念真言,手持蛇索,沸油于鼎,谓可驱邪。三曰红姨,是走无常,能摄鬼魂,与人对语。九天玄女,据之以言,出入闺房,刺人隐事。四曰乩童,裸体散发,距跃曲踊,状若中风。割舌刺背,鲜血淋漓,神所凭依,创而不痛。五曰王禄,是有魔术,剪纸为人,驱之来往,业兼医卜。亦能念咒,诅人死病,以遂其生。凡此皆道教之末流,而变本加厉者也。夫道家以玄默为主,尚真一,任自然。乃一变而为炼汞烧丹,长生久视;再变而为书符作法,役鬼求神;三变而为惑世诬民,如蛇如蝎,此其所以衰也。而台湾之道教更不振。

  佛教

  佛教之来,已数百年,其宗派多传自福建。黄蘖之徒,实授衣钵,而斋堂则多本禅宗。斋堂者白衣之派也,维摩居士能证上乘,故台湾之斋堂颇盛。初,郑氏之时,龙溪举人李茂春避乱来台,居永康里,筑草庐曰梦蝶,朝夕诵经,人称李菩萨。而太仆寺卿沈光文且逃入罗汉门,结茅为僧。盖以玄黄之际,干戈板荡,纲维坠地,怀忠蹈义之士有托而逃,非果以空门为乐土也。当是时,东宁初建,制度渐完,延平郡王经以承天之内,尚无丛林,乃建弥陀寺于东安坊,延僧主之。殿宇巍峨,花木幽邃,犹为郡中古刹。其后谘议参军陈永华师次赤山堡,以其地山水回抱,境绝清净,亦建龙湖岩,岩则寺也。盖当郑氏之时,台湾佛教已渐兴矣。

  清人得台之际,宁靖王术桂轼家殉国,舍其居邸为寺,靖海将军施琅就旁改建天后宫,而观音堂犹在也。当是时,郑氏部将,痛心故国,义不帝胡,改服缁衣,窜身荒谷者,凡数十人。而史文不载,忠义之士,未得表彰,伤已!康熙二十九年,巡道王效宗、总兵王化行改建北园别墅为海会寺。霸业销沉,禅风鼓扇,沧桑之感,能不慨然。自是以后,移民愈多,佛教渐盛,宏转法轮,以开觉路,徽音古德,代有所闻。而黄蘖寺僧尤特出,岂所谓能仁能勇者非欤?僧不知何许人,逸其名,居寺中,绝勇力,能蹴庭中巨石,跃去数丈。素与官绅往来,而知府蒋元枢尤莫逆。一日元枢奉总督八百里密札,命拿此僧,不得则罪。潜访之,知为海盗魁,恐事变,且得祸,乃邀僧至署,盘桓数日,欲言又止。僧知之曰:“窥公似大有心事者,大丈夫当磊磊落落,披肝见胆,何为效儿女子态哉。”曰:“不然。事若行,则上人不利;不行,吾又不能了,故踟蹰尔。”出札示之,僧默然良久,曰:“不慧与公有前世因,故一见如旧,今愿为公死,但勿求吾党人,不然竭台湾之兵,恐不足与我抗。”曰:“省宪只索上人尔,余无问。”僧曰:“可”,命招其徒至,告曰:“而归取籍来”。徒率众肩入署,视之,则兵卒粮饷器械船马之数。一一付火,元枢大惊。僧曰:“我祖为郑氏旧将,数十年来久谋光复,台湾虽小,地肥饶可霸,然吾不猝发者,以闽、粤之党未劲尔。今谋竟外泄,天也。虽然,公莫谓台湾终无人者。”又曰:“公遇我厚,吾禅房穴金百余万,将为他日用,今举以赠公,公亦好速归,不然荆轲、聂政之徒将甘心于公也。”元枢送至省,大吏讯之,不讳;问其党,不答;刑之,亦不答,乃斩之。是日有数男子往来左右,监刑者虑有变,不敢问。待决时,一黑面长髯者弩目立,僧叱曰:“小奴尚不走?吾昨夜谕汝速改恶,勿妄动,今如此行迹,欲何为?勿谓吾此时不能杀汝也。”其人忽不见。事后,大吏问狱吏,何以许人出入。曰旦夕未见人,且僧有神勇,桁杨辄断,幸彼不走尔。闻者皆愕然。是则湛虚寂静之中,忽有叱咤风云之气,岂非奇事。

  初,朱一贵之变,有僧异服怪饰,周游街巷,诡称天帝使告台民,四月杪,当有大难,难至,如门设香案,以黄旗书帝令二字,插于案上,可免。及一贵至,家如僧言,官兵见者,以为民心已附,多败走。及林爽文、戴潮春之役,亦以天地会、八卦会为号召。天地会者,相传延平郡王所设,以光复为旨,闽、粤之人多从之,故爽文率以起事。而八卦会者,环竹为城,分四门,中设香案三层,谓之花亭,上供五祖,中置潮春禄位,冠以奉天承运大元帅之号,旁设一几,以一贵、爽文为先贤而配之。入会者为旧香,跣足散发,首缠红布,分执其事。凡入会者纳银四钱,以夜过香,十数人为一行,叩门入。问从何来,曰从东方来。问将何为,曰欲寻兄弟。执事者导跪案前,宰鸡,誓曰:“会中一点诀,毋对妻子说。若对妻子说,七孔便流血。”宣示戒约,然后出城,张白布为长桥,众由桥下过。问何以不过桥,曰有兵守之。问何以能出,曰五祖导出。又授以八卦隐语。会众相逢,皆呼兄弟。自是转相招纳,多至数万人,而潮春遂借以起事矣。

  夫佛教以慈悲为本,宏忍为宗,普救众生,诞登彼岸。故佛者觉也,能自觉而后觉人也。六尘不染,五蕴皆空,法界圆融,人天永受,此其所以超绝群伦也。然而台湾之佛教,则愈失之诬,缁徒既乏高明,檀信亦少智慧,其所以建寺造像者,多存邀幸之心,求福利而禳祸灾也。其下者则坠入外道,秽垢心身,历万劫而不起,此其可哀也。生有过去,有现在,有未来,是三者不能有因而无果。因果之说,佛言之矣。是故苦海之中,当求自度,能自度而后能度人也。

  台湾斋堂之设,从者颇多,其派有三:曰先天,曰龙华,曰金幢,皆传自惠能,而明代始分。先天之中,又分三乘:抛别家园,不事配偶,专行教化,是为上乘。在家而出家,在尘不染尘,是为中乘。随缘随俗,半凡半圣,是为下乘。龙华之中,亦分九品:一曰小乘,二曰大乘,三曰三乘,四曰小引,五曰大引,六曰四偈,七曰清虚,八曰太空,九曰空空。金幢之教,但称护法,余为大众。三派入台,以龙华为首,金幢次之,先天最后。初,乾隆季年,白莲教作乱,蔓延四省,用兵数载,诏毁天下斋堂。时郡治??仔林有龙华之派,聚徒授经,乃改为培英书院。道光以来,渐事传播,迨咸丰间,有黄昌成、李昌晋者,为先天之徒,来自福建。昌成在南,建报恩堂于右营埔,而昌晋往北,各兴其教,至今颇盛。全台斋堂,新竹为多,彰化次之,而又以妇女为众,半属忏悔,且有守贞不字者。夫斋徒以修净为主,禁杀生,绝五辛,可谓能清其体矣。清其体而后能澄其心,澄其心而后能绝其虑,绝其虑而后能明其性,明其性而后能通其道,通其道而后可以悟生死,解轮回,自度而度人也。然而斋徒每多执著,独善其身,不以众生为念,夫独善可也。佛说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而灭度之,如是方可为佛。苦乃假借净修,潜行邪慝,情缘未泯,秽德彰闻,则又佛教之罪人也。

  台湾居家妇女,多持观音之斋,逢九之日,必绝晕。又有早斋,有朔望之斋,有元日之斋。若九皇之斋,则男女多持之,礼祭天地,祀百神,先日斋戒。天子撤乐,诸侯止刑,大夫息政,士省身,庶人慎栗,所以洁心志而通幽冥也。持斋之益,可以摄生,可以修德,可以阜财,可以爱物,非仅为祭祀之仪,而愚民不察,以为成佛之道,昧矣。初,台南郡治吕祖祠,有比邱尼,颇玷清规。郡人逐之,改为引心书院,自是遂绝。而台湾佛教亦渐式微矣。

  景教

  景教有二:曰新教,则基督;曰旧教,则天主。两派入台,皆在有明之季。当荷人据台时,大布福音,以牖土番,建教堂,设学校,译圣经,授十诫,三十年间,实收其效。当是时,牧师之权特大,摈斥异教,凡拜偶像者,拟定其罪,当众笞之。荷兰评议会以为苛,不可。而西班牙据北鄙,亦布景教,其神甫且远入蛤仔难,南至竹堑,为圣神之使者,以感化番人。事各在《教育志》。然北番性悍,搏人若猛兽,不若南番之驯,故西人之感化,亦未易为也。延平既至,荷人出降,牧师之在番社者,或留其间,而郑氏仍保之。当是时,意大利神甫李科罗在厦布教,延平礼之,待以上客。克台之后,召之来,使赴吕宋,谋征略。及归,延平已薨,遂居东宁。永历二十年,吕宋来聘,请传教。谘议参军陈永华不许,乃申通商之约。

  归清以后,闭关自守。禁烟之役,浸启兵戎,而民间之攘夷者,且与阿片同禁。天津之约,开口通商,西人渐来,新旧教会亦传播。同治元年,有西班牙人至凤山力力社,设天主教堂,以社番为同宗,而勾引之,无赖之徒又为疏附,于是力力、赤山、加匏朗三社入教者二百余人。事闻,凤山知县派员偕下淡水县丞往查,召通事潘永泉、土目潘岐山等,告以此地非通商之埠,外人不得居住,逐之出,而西班牙人乃迁于旗后近附之前金庄。

  四年,英国长老教会亦派牧师马雅谷来台。雅谷精刀圭术,以药医人,而传其教,设教堂于府治看西街,从者颇多。仇教者肆为蜚语以排挤之,有司虑祸,照会英领事请移口岸。雅谷乃去之旗后,别设教堂于凤治,聚徒传播,相安无事。已而又派甘为霖、卢加闵来台,为霖赴嘉义,而加闵往彰化。嘉、彰非通商之地,见外人至,众惊讶,每尾其行,加闵乃之岸里大社。岸里在葫芦墩之西,土番郡落也,族大丁多,林爽文之役,效命军前,颇有功,见而款之,献其室为教堂。加闵亦能医,遂设医院,社番多就之。初,为霖在嘉传教,从者少,至店仔口庄,庄豪吴志高嗾人夜袭之。为霖逃,伏丛莽中,数日始归府冶。七年八月,前金庄教堂以讲教故,与村人龃龆,鸣金集众,围而攻之。乡耆恐偾事,趣出止。风声一播,凤治之人亦一呼而集,至者数十,拆屋毁物,杀教徒二,并捕堂丁高长以去。雅谷在旗后,闻警将往,而旗后教堂亦被困,商人乃出解之。始城中儿每遗失,或言洋人潜杀,剖其脑制药。雅谷固业医,县役猫角命人盗童骸埋之室中,计欲以实其事。翌日,知县凌定国往勘,观者如堵,猫角又力言,掘地及室,见白骨,信之,拘长严鞫。不服,下之狱,以状白郡,并照会英领事。领事以为诬,驰禀驻京公使,与总理衙门交涉,各执一辞。乃命兴、泉、永道曾献德偕厦门英领事吉普理渡台会办,谂为猫角所为,定其罪,流于泉州,偿工费千两,并恤死者之家,案始结。当凤山教案之起也,郡中莠民闻之快。越三日,亦毁小东门内天主教堂,神甫走逸民家,有司闻警弹压,众始散。嗣援凤山之例以偿,而民教稍安矣。雅谷既居府治,益尽心传教,设教堂于大东门之内,传授医术,于是西医之名闻遐迩。又以上海翻译西籍,颁之会中。教徒渐知天下大势,或派子弟肄业于福州、香港,攻英文,习西学,以造就人才。然其所学仅为景教之学,尚无益于人群也,教徒之中又多拘囿。台人敬天法祖,礼百神,而肆为抨击。欲举数千年历圣相承之纲纪而悉毁弃,此其所以凿枘也。为霖既居府治,察民情,习汉语,数年乃之埔里社,亦土番部落也。时尚未设厅,备尝险阻,以传其教,故得今日之盛。

  十一年坎拿大长老教会亦派牧师偕里士至淡水传教。光绪八年八月,拟照中国义塾,延师设学,以教贫寒子弟。兵备道刘?H以外人设学育才,实为义举,特以教学与游艺不同,此端一开,诚恐逐渐推广,致歧趋向。且以中国之子弟,而受外人之栽培,官斯土者能无歉然?乃议延师束修,岁由台北府支送,遇有甄别,会同领事官酌给奖赏,以存体制。自是以来,新教渐行,而旧教尚弱。盖自大甲以南为伦敦教会,以北为坎拿大也。法人之役,基隆失守,台北士民,同仇敌忾。而无赖以为教徒勾引,大呼而起,往毁八甲教堂,已而枋隙锡口亦遭火。事后,英领事照会地方官,请保护,乃以万圆偿之。十七年,荷兰政府以台湾为旧时属地,议派教土再来传教,以与英、西相角逐,嗣以有故而止。

  回教

  回教之传,台湾绝少,其信奉者仅为外省之人,故台湾尚无清真之寺也。

  连横曰:宗教之事,各地俱有,所处不同,即所祀之神亦异。是故山居者祀虎,水居者祀龙,陆居者祀牛,泽居者祀蛇,则不得以祀虎者为是,祀龙者为非。迹其所以崇奉之者,莫不出于介福禳祸之心,而以此为神也。夫台湾之人,闽、粤之人也,而又有漳、泉之分也。粤人所至之地,多祀三山国王,而漳人则祀开漳圣王,泉人则祀保生大帝,是皆其乡之神,所以介福禳祸也。若夫士子之祀文昌,商人之祀关帝,农家之祀社公,药铺之祀神农,木工之祀鲁般,日者之祀鬼谷,所业不同,即所祀亦异,是皆有追远报本之意,而不敢忘其先德也。

  台湾庙宇表(表中所列多属治内,其在乡里者,多略之。)台南府(附郭安平)

  小南天 在府治番??崎上,祀社公。当荷人时,华人多居于此,地为小丘,下有溪,流水潺??,西入于海,所谓竹仔行也,其后渐建市廛,而庙仍在。相传庙额三字,为明宁靖王手书,今已非旧。

  开山宫 在府治内新街,郑氏时建,祀隋虎贲中郎将陈棱,乾隆五年修。而旧志以为吴真人,且谓台多漳、泉人,以其神医,建庙独盛。夫吴真人一医者尔,何得当此开山之号。郑氏之时,追溯往哲,以棱有开台之功,故建此庙,而今又误为开仙宫,更属不通。

  兴济宫 在府治镇北坊,郑氏时建,祀吴真人,称保生大帝。神名本,福建同安白礁人,生于宋太平兴国四年,茹素绝色,精医术,以药济人,廉恕不苟取,景钓二年卒。里人祀之,有祷辄应,敕赐慈济,庆元复敕为忠显,开禧二年封英惠侯。

  北极殿 在东安坊,郑氏时建,祀北极真君,或称玄天上帝。按玄武,北方七宿也,其像龟蛇。

  东岳庙 在东安坊,郑氏时建,祀东岳泰山之神。康熙间修,乾隆十六年,举人许志刚等重修。

  马王庙 在东安坊,郑氏时建,祀天驷之神,而俗以为辅信将军。

  总管宫 在西安坊,郑氏时建,神倪姓,轶其名,为海舶总管,殁而为神。又一在大西门外中楼仔街,康熙三十年巡道高拱乾建。

  天公坛 在西安坊,祀玉皇上帝。

  三官堂 在宁南坊,乾隆四十三年建,祀三官。

  五帝庙 在宁南坊,康熙时建,祀五显大帝,又称五显灵官。

  药王庙 在西定坊,康熙时邑人建,祀神农。

  水仙宫 在西定坊,面海,康熙五十四年漳、泉商郊合建,祀五神,莫详姓氏,或以为大禹、伍员、屈平,而二人为项籍、鲁班,或易以王勃、李白。按禹平水土,功在万世,伍相浮江,屈子投汨,人以为忠,祀之可也。项籍、鲁班,何当此?王勃、李白,亦有不宜。余意苟欲实之,不如改祀伯益及冥。夫禹之治水也,益烈山泽,其功相若;冥勤其官,而水死,殷人祀之,皆有合于五祀者也。乾隆六年修,旁有三益堂,为郊商集议之所,历年积款甚多,置产生息,故其壮丽冠于他庙。

  奎楼 在台澎道署东南隅,雍正四年建,祀魁星。下为开帝厅,旁为观音堂。又名奎楼书院,为士人集议之所。

  海安宫 在大西门外,滨海西向,乾隆五十三年,大将军福康安建,祀天后。而府治之祀天后者,尚有数处。

  开漳圣王庙 在大南门内,咸丰元年,漳籍绅商合建,祀开漳圣王。按王陈元光,唐末为福建观察使,王审知部将帅军入漳,逐土黎以处华人,筑寨于龙溪柳江之西,置唐化里,因为将军,知州事。漳州之开辟,始于此,故漳人多祀之。

  精忠庙 在东安坊,祀宋岳忠武王。

  三山国王庙 在镇北坊,雍正七年,知县杨元玺、游击林梦熊率潮州商民建,祀潮州中山、明山、独山之神。三山皆在揭阳县界。

  普济殿 在西定坊,祀王爷。

  元和宫 在镇北坊大铳街,祀吴真人。

  良皇宫 在镇北坊,祀吴真人。

  弥陀寺 在大东门内,明延平郡王郑经建,康熙五十七年,里人董大彩修,五十八年,武夷僧一峰募建西堂,里人陈仕俊复增建之,殿宇宽敞,花木幽邃,为郡治冠。

  观音亭 在镇北坊,郑氏时建,康熙三十二年修,乾隆五十六年,里人陈漳山等重修。

  海会寺 在县辖永康里,距大北门三里,为郑氏之北园别墅,康熙二十九年,巡道王效宗、总兵王化行改建为寺,有碑记,尚存。置田五十甲,园六甲,??圃一所,以供香火,延僧志中主之。花木幽邃,殿宇巍峨,为诸寺冠。乾隆十五年,巡道书成修,改名榴禅。嘉庆元年,提督哈当阿重修,又改名海靖,亦曰开元,其后叠修。寺祀释迦佛,并供明延平郡王神位。

  黄蘖寺 在大北门外,康熙二十七年,左营守备孟大志建,三十一年火,三十二年寺僧募建,地大境幽,题咏者多,今圮。

  竹溪寺 在大南门外,康熙三十年建,径曲林幽,清溪环拱,颇称胜概,颜其山门曰小西天。乾隆五十四年,里人蔡和生倡修,嘉庆元年重修。

  法华寺 即梦蝶园故址,康熙二十二年改为寺,知府蒋毓英以寺后之地二甲为香火。乾隆二十九年,知府蒋允?[重建,并于寺前浚一池,曰南湖,旁造一楼,曰半月。

  广慈庵 在东安坊,康熙三十一年建。

  慈云阁 在东安坊,康熙三十五年,诸罗知县周锺?u建,乾隆十六年,诸罗知县周芬斗修,嘉庆八年,里人王琳等重修。

  龙山寺 在大东门外,雍正时里人公建,乾隆五十四年,里人王拱照等修。

  清水寺 在东安坊。

  万寿寺 在城东永康里,康熙五十年建万寿亭,为朝贺之地。雍正元年重建,后置僧舍供佛,置香火田五十甲。乾隆三十年,新建万寿宫于城内,而寺仍存然,以寺租拨归崇文书院,渐就倾颓,今圮。

  大士殿 在镇北坊海神庙之右,光绪十二年建。

  白龙庵 在镇署之右,福州人建,祀五福大帝,则瘟神也。后于亭仔脚街别立扶鸾之所,曰西来庵。

  临水夫人庙 在东安坊。

  五妃庙 在大南门外桂子山,康熙年间,邑人就明五妃之墓建庙,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海防同知方邦基修之,并刊其诗于石,立于大南门城畔,今存。

  辜孝妇庙 在东安坊,邑人建,祀辜氏妇,事见《列传》。其后爹祀黄宝姑。

  嘉义县

  龙湖岩 在县辖赤山堡六甲庄,郑氏时谘议参军陈永华建,其前有潭,曰龙湖,花木幽邃,称胜境。乾隆元年,六甲庄人文超水、漆林庄人蔡壮募款重建,并祀延平郡王。

  碧云寺 在县辖哆???┍ぶ?火山。康熙十四年,僧参彻自福建来,住锡龙湖岩,偶至此地,以其山林之佳,遂辟茅结庐,奉龙湖岩之佛祀之,朝夕诵经,持戒甚固,附近庄人乃谋建寺,曰大仙岩。嗣命其徒鹤龄居之,又建一寺于玉案山之腹,后祀如来,而前奉延平郡王神位。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参彻没,众葬之寺前,建浮屠。五十六年,邑人洪志商募修。嘉庆二十四年,子爵王得禄重修。

  凤山县

  双慈亭 在县治,俗称大庙,建于乾隆初年,道光八年重修。前祀观音,后祀天后,故曰双慈。

  宁靖王庙 在县辖维新里竹沪庄田,为王所辟,薨后与元妃罗氏合葬于此,佃人建庙立像祀,至今庄人犹称老祖,每年以七月二十七日、九月二十五日致祭。庙前古榕两株,荫大数亩,境极清轶。

  超峰寺 在县辖嘉祥外里岗山之上,旧志以岗山树色为邑八景之一。雍正间,有僧绍光者结茅于此,乾隆二十八年,知府蒋允?[乃建为寺。

  兴隆寺 在旧治龟山之麓则兴隆里,康熙三十三年建。

  元兴寺 在县辖打鼓山之麓,乾隆八年僧经元募建,光绪十七年火。

  清水岩寺 在县治之南则凤山也,县志称凤山有十三胜,而清水岩其一。道光十四年,乡董简立募建。

  澎湖厅

  水仙宫 在妈宫澳渡头,康熙三十五年,右营游击薛奎建。光绪元年,妈宫街商人重修。

  观音亭 在妈宫澳,康熙三十五年,右营游击薛奎建。法人之役,佛像被毁,光绪十七年,总兵吴宏洛捐修。

  地藏庙 在妈宫澳武忠祠之畔。

  真武庙 在妈宫澳,乾隆五十六年,通判蒋曾年、副将黄象新等捐修。

  光绪元年,董事高其华重修。

  祖师庙 在厅治东三里许,祀清水岩祖师。厅志云,康熙间有僧自泉州清水岩至此,不言其名,为人治病,有神效,不取药资,以钱米亦不受,去后里人思之,立庙以祀。

  真人庙 祀保生大帝,各澳多建庙。

  将军庙 在八罩屿网??,神之姓名事迹无考,澳之得名亦因此庙。府志云:“岂隋开皇中虎贲陈棱略地至此,因祀之欤?”按将军澳之名已久,是此庙应建于明代,惜无文献足征尔。

  大王庙一在八罩屿,一在龙门港,一在通梁澳,各澳亦有。《澎湖纪略》以为金龙大王之类,亦土神也,西屿之神,尤著灵异,海舶出入,必备牲醴之,投海中祀之。

  台湾府(附郭台湾)

  天后庙在府治大墩街。

  彰化县

  庆安宫 在县治东门内,嘉庆二十二年建,祀吴真人。

  定光庙 在北门内,乾隆二十七年,北路营副将张世英建,祀定光佛。

  威惠宫 在南门内,雍正十年,漳籍人士合建,祀开漳圣王。

  开化寺 在北门内,雍正二年,知县谈经正倡建,祀观世音,为彰化最古之寺。

  虎山岩 在燕雾上堡白沙坑庄,乾隆十二年,里人赖光高建。虎岩听竹,为邑八景之一。

  清水岩 在武东堡许厝庄,乾隆初建。寺在大郡武山之麓,丘壑林泉,颇饶幽趣,故清水春光为邑八景之一。

  云林县

  沙连宫 在县辖东埔腊街,咸丰六年十一月,生员刘汉中倡建,祀明延平郡王,规模宏敞,香火甚盛。光绪十三年,生员刘士芳等重修。又一在林圯埔街。

  广福宫 在县治西南,祀开漳圣王,光绪十九年,绅士陈一尊倡修。

  吴凤庙 在县辖嘉义东堡社口庄,嘉庆二十五年,庄人杨秘等建,祀阿里山通事吴凤,事见《列传》。光绪十八年,邑人请列祀典,未准。

  三山国王庙 在县治南隅,粤籍九庄合建。

  台北府(附郭淡水)

  霞海城隍庙 原在大佳腊堡八甲街,为霞海人合建。咸丰三年械斗,街毁,移建于大稻埕。

  龙山寺 在艋披街西南,乾隆三年建,为府治最古之寺。嘉庆二十年地震,悉圮,再建。

  慈圣宫 在大稻埕,同治五年,郊商合建,祀天上圣母。

  保安宫 在大佳腊堡大隆同街。

  惠济宫 在芝兰一堡石角庄之芝山岩,乾隆五十三年,芝兰庄人吴庆三等建,祀开漳圣王,其地小丘独立,石蹬数十级,辟一门右有片石,刻洞天福地四字。

  文昌祠 在惠济宫之傍,道光二十年,里人潘定民建,祀文昌。

  剑潭寺 在芝兰一堡剑潭之畔,《台湾志略》谓,潭有树,大可数抱,相传荷人插剑于树,故名。郑氏之时,华人之居此者,结茅祀佛,至乾隆三十八年,僧荣华募资新建。

  西云岩寺 在八里坌堡观音山之麓,曰狮头岩。乾隆三十三年,胡林献地建寺,一名大士观,山高二千余尺,中峰屹立,自远望之,宛如观音趺坐。寺外有反经石二,其一形如马鞍,每置罗经盘于上,则子午针反向为卯酉,故名。

  文昌庙 在摆接堡枋桥庄,同治二年,庄人林维源建。

  广济宫 在摆接堡枋??庄,雍正间,开垦之人合建,为该堡最古之庙。

  慈钓宫 在兴直堡新庄街,康熙二十五年建,祀天上圣母。

  文昌庙 在兴直堡新庄街,嘉庆十八年,县丞曾汝霖捐建。

  武圣宫 在兴直堡新庄街,乾隆二十五年,贡生胡焯猷建,祀汉寿亭侯关羽。

  先啬宫 在兴直堡二重埔庄,乾隆二十一年建,祀先农。

  龙山寺 在县辖沪尾街,乾隆间建,规模颇大。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请赐匾,御书“慈航普度”四字,悬于寺中,今存。

  福钓宫 在县辖沪尾街,乾隆间建,祀天上圣母。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请赐匾,御书“翼天昭佑”四字,悬于庙中,今犹存。

  慈生宫 在芝兰二堡??里岸庄,永历二十三年,龙溪、同安两县来此之人合建,祀五谷大帝、三官大帝,天上圣母、福德正神,为县辖最古之庙。盖该地原为番地,故移垦之人建庙祀神,以祈景福也。乾隆四十四年,水灾毁塌,庄人重建,其后叠修。

  三将军庙 在芝兰二堡嗄唠别庄关渡,康熙五十四年,庄民合建,祀郑氏部将中提督刘国轩、左武卫何钓智、武镇李茂,以其有功北鄙也,每年四月十七日致祭,香火颇盛。

  关渡宫 在芝兰二堡关渡,祀天上圣母,俗称关渡妈祖,香火颇盛。康熙五十六年,漳泉、兴化之人合建,乾隆四十七年重建。

  宝藏岩 即石壁潭寺,在拳山堡,下临新店溪,境绝幽静,康熙间,郭治亨舍园为寺,与康公合建,其后治亨之子佛求则为寺僧。

  新竹县

  长和宫 在县治北门口街,乾隆七年,同知庄年、守备陈士挺合建,祀天后,嘉庆二十四年修。

  水仙宫 在长和宫之侧,同治二年,郊商捐建,祀夏禹。

  地藏庵 又称岳帝庙,在东门后街,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守备洪志宏倡建,祀地藏菩萨并东岳大帝。

  天公坛 在东门内,咸丰元年建,祀玉皇上帝。

  北极殿 在竹北一堡芦竹庄,道光九年,林功成倡建,祀玄天上帝。

  金阙殿 在竹北一堡客雅庄,乾隆间建,祀玉皇上帝,后祀三官。

  慈天宫 在竹北一堡埔庄。先是,金广福设隘垦田,尝祈神佑,至咸丰三年乃建庙,中祀释迦,以天上圣母、神农大帝、文昌帝君、三山国王诸神而旁祀。淡水同知李嗣业、垦首姜秀銮、姜荣华三人同治十三年修。

  文昌祠 在竹一堡新埔庄,道光二十三年,举人陈学光倡建,祀文昌,春秋致祭,并为乡人士文社。

  文武庙 在竹南一堡大南埔庄,道光二十五年建,祀汉忠义侯关羽。

  文林阁 在竹北一堡高梯庄,光绪二年建,祀文昌,为乡中学宫。

  五谷大帝庙 在竹南一堡五谷王庄,嘉庆二年,业户张徽阳等倡建,祀神农。

  三山国王庙 在竹北一堡树杞林庄,嘉庆十五年,开垦粤人建,同治九年修。此外尚有数处,均为粤庄所祀。

  三圣宫 在竹南一堡顶街头庄,咸丰四年建,祀开漳圣王、开台圣王、保生大帝。

  龙凤宫 在竹南一堡草店尾街,祀王审知,称开闽圣王。按审知河南固始人,唐末为福建观察使,帅军入闽平乱,封琅琊王,固始人从之者众,唐亡,天下?m扰,遂自立称闽王。台多漳人,故祀之。

  褒忠庙 在竹北二堡枋??庄,称义民亭。先是,朱一贵、吴福生等役,各县俱建义民祠,春秋致祭。而林爽文之役,庄人赴义而没者颇多,诏赐褒忠之额,乃建此亭。五十三年,林先押等建庙,以祀粤籍义民,并祀三山国王。同治二年,巡抚徐宗干晋“同心报国”之额,光绪十四年,巡抚刘铭传亦晋“赴义捐躯”之额。

  集义亭 在竹北二堡新埔庄,光绪三年建,祀死事义勇。

  褒忠祠 在竹南一堡头份庄,光绪十年,头份以南百二十庄人张维垣等捐资万金合建,祀朱一贵、吴福生、林爽文等役死事义勇。

  军大王庙 在竹北一堡埔尾社,同治六年,庄人建,以祀先民,无以名之,而称为军大王。按此地原为番界,瘴疠披猖,而我先民冒危难,辟土田,以殒殁于斯者,不知凡几,故后人建庙祀之,以安其灵,亦以追念遗烈也。光绪十五年重建。

  万善庙 在竹北一堡大窝庄。先是,咸丰五年,庄人建于三重埔庄,以祀拓殖番地而死之人。光绪三年,改建于此。

  竹莲寺 在南门巡司埔,祀观世音。先是,移民初至,仅建小刹,其后业户王世杰,乃捐地以建,为新竹最古之寺。道光五年,绅士林绍贤修之。迨同治五年,绅士庄荣升、汤奇才等又募捐重建。

  金山禅寺 在竹北一堡金山面庄,乾隆五十年郭、陈、苏三姓始设隘防,事开垦,结茅祀佛,以祈福佑。咸丰三年乃建寺,曰香莲庵。同治间复建之,以寺前有泉,称灵泉寺,又名金山禅寺。

家园 卷二十一 乡治志

卷二十一 乡治志

  连横曰:古之治民也,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各有其业。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是故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故其政不令而举,其教不劳而齐,其兵不养而备,其税不敛而足,此则乡治之制也。连横曰:泰西之政,其知此道乎?故能强其国而富其民。台湾当郑氏之时,草昧初启,万庶偕来,广土众民,蔚为上国,此则乡治之效也。当是时,布屯田之法,励垦土之令,徕避难之民,拓通海之利,故能以弹丸之岛,收亡国,拥诸王,奏群贤,建幕府,以与清人为难,此固已得霸王之道矣。经立,委政勇卫陈永华,改东都为东宁,分都中为四坊,曰东安,曰西定,曰宁南,曰镇北。坊置签首,理民事。制鄙为三十四里,置总理,里有社,十户为牌。牌有长;十牌为甲,甲有首;十甲为保,保有长,理户籍之事。凡人民之迁徙职业婚嫁生死,均报于总理。仲春之月,总理汇报于官,考其善恶,信其赏罚。劝农工,禁淫赌,计丁庸,严盗贼,而又训之以诗书,申之以礼义,范之以刑法,励之以忠敬,故民皆有勇知方。此则郑氏乡治之效也。

  清人得台,沿用其制,而有司奉行不谨,渐就废弛。朱一贵既平之后,地方未靖,总兵蓝廷珍上书总督满保,请行保甲。就各县签举一干练勤谨家殷品端者,使为乡长,就其所辖数乡,以联守望相助之心。给之游兵,以供奔走使令之役,如有一家被盗,则前后左右齐出救援,堵截各处,协力获禽。又设大乡总一二人以统辖之,督率稽查,专其责成。乡长如有生事扰民,纵容奸匪,而大乡长不报者,则罪同。是虽无乡兵之名,而不啻有乡兵之实。今台湾中路,拟设乡长六名,南路凤山八名,各立大乡总一名,北路诸罗十二名,分立大乡总二名,以统率之。乡长准给养游兵四名,而大乡总与以外委千把总衔,准给养游兵十名。每兵月给银一两,米三斗,就官庄内支之,而乡长、大乡总则酌量给之。凡地方有窃劫之案,则饬乡长限期缉获。初限不获,比游兵。再限不获,罚其身。三限不获,重惩之。凡三次不能获者,革之,而大乡总销其衔。其有勤谨办公,三年无过者,量行擢用,以示鼓励。从之。于是设大乡总四名,乡长二十有六。廷珍虑其未备,复请权行团练。以为今日郡治虽有协防之兵二千,足供调遣,然分派南北,所存无多,宜急训练乡壮,联络村庄,以补不足。无事则农,有事则兵,所谓急则治标,不可须臾缓者也。其后遂立为例,每有兵事,则举办之。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变,南北俱陷,郡治戒严,各乡多办团练,出义民,以资战守。而鹿港郊商亦募勇自卫,故无害。顾此为防内之事,而御外则尤烈。

  道光季年禁烟之役,英舰辄窥伺海口,台人大愤,与之开战。和成,诏开五口通商,遂倡攘夷之论,且公约曰:“曩者英人犯顺,罢兵议抚,准其通商,而不通商之地,则不许登岸,违者送其领事治罪,此人人共知者。台湾非英人应至之地,我等知朝廷宽大,许其和约,不与抗拒。非畏之也,彼既俯首恭顺,我等岂敢生事。且所谓和者,但见之不杀尔,非听彼之使令也。彼先侮我,我岂让彼。我百姓如为所用,是逆犯也,是犬羊之奴也,饿死亦不肯为。我百姓自为义民报国,地方官亦不得牵制。如彼本无异心,而奸徒从中指引,则我等不杀其人,而杀勾通之人,于抚洋之道,固并行而不悖也。风闻英人欲于台地贸易,如果成事,贻祸无穷。习教惑众,是子弟罹其害也。

  占地盖房,是居民遭其殃也。霸揽货税,是商贾绝其生计也。买用男妇,是子女受其荼毒也。台地孤悬海外,无可徙避,亟宜及早图之。一曰勤了望。沿海城乡居民随时于高处探望,但见洋船踪影,即飞报该管文武衙门,一面探其驶入何口,再行阻截,不得专恃口岸吏胥。一曰联声势。洋船如来停泊,并无逞强情形,我百姓多至千人,少数百人,暗藏刀棍,排立港岸,阻其深入,不与斗狠,静以待之,久则自退。一曰查奸细。洋人不足虑,虑土匪勾结尔,如有私与交接者,公同拿送文武衙门。若查出确有勾通证据,或造谣乘间抢劫,应报地方官杀毙。一曰选壮丁。无事之时,各街乡除鳏寡孤独及家无次丁外,每家各出一人,年约在五十以下二十以上。殷实绅商各自添备,不拘定数。先造名册,存于各义首处,一旦有事,呼之即至,违者公罚。至有事动支口粮,或由官给,或由民捐,临时定议,宜从优厚。即有一二死伤,定邀褒恤。一曰筹经费。防堵军需,自有帑项,我百姓仍须备储,同保身家。每街乡公议以公正绅耆为义首,查明现在经商及田产较多者,每家每日捐钱数百文或数十文,一月一支,零星积存,俟有成数,再议生息,除却防洋,不准动用。一曰备器械。刀枪牌铳,家家俱有,人执一器,即成劲旅,所虑者洋人之炮尔。然彼炮在船,远不能及,我炮在岸,近而易攻,但令大炮不能登岸,则其技已穷。我不必用炮,唯御彼之炮,而其技亦穷。每家或三两家,各置遮牌一面,以木版高与身齐,或编竹为之,内安鼻纽,外钉牛皮铺棉纸,或加纲丝,或涂蔗糖,此台地所易办者。得壮士千百人,持此为前,则炮火不能伤。人人胆壮,有进无退,则一鼓而歼之矣。”

  当是时,徐宗?秩窝驳溃?尤为鼓励,故敌忾愈深。宗?忠杂?御外侮,须清内奸,通饬各属总理,凡所管庄内向来为匪之人,非无畏法改悔者,许其将功折罪。如愿作线缉捕,即赴附近分防衙门,代为禀请。愿当差者,考其技艺,留充壮勇。愿在乡者,记其姓名,派守村庄,酌给口粮,俾资养赡。其有怙恶不悛者,即率众捕拿解送,自应从优奖励。又以书谕各社家长曰:“查姚前道任内,给各社家长以各庄丁口万人千人,最少数百人,贼虽多不过数十,少仅十余人,尔族丁十倍于贼,贼虽强,焉敢伺夜深入。此必有与贼通者,通贼者非他,即本族本庄贫乏人尔。若辈无业忍饥,富者不肯赡给,故怨而通贼。尔社内富家可出公费若干,将社中贫乏无业而年壮者,悉召归之,日给饭钱,使为壮丁。大社四十人,中社三十,小社二十,分为两班,每夜一班巡社防守。一人执锣不鸣,一人击梆,余执大挺,不许持刀枪鸟铳。自三更起,绕行社外,向明而止。见贼则鸣锣大呼,一社之人群起应之,贼必不敢入社。一社鸣锣,则邻社皆应,不逐贼者罚之。贼既走,不可远追击捕,恐其穷迫伤人。此法一行,则各社贫者有以自养,皆自保其社,不但不通贼,亦不复出而为外盗矣。姚前道任内,各社遵行,立见安谧。至隆冬以后,平日各须妥议章程,以期闾里益臻清静。凡子弟为非,父兄同罪。当绸缪于未雨,期任恤之可风。各社内一人兴讼,众人牵连,一家滋事,大家破费。官兵至则妻孥移散,壮勇来则鸡犬皆惊。典田鬻产,为无益之虚糜,积怨深仇,遭不测之祸患。与其为难于事后,何如早筹于事前。人无愚智,各具天良,境处饥寒,易成地棍。各社家道殷实者公议按捐地亩若干,各家分收近支族中贫苦孤独子侄若干人,或借给粮食,佣工出力,按年抵扣。或支付铜钱,小本营生,余利归还。或祠堂公提生息,或本社捐置赡田。幼而慧者设义塾以免游闲,壮而钝者习技勇以防奸宄。如怙恶不悛,公请族长责惩逐出,本支联名送官究处,不准回社。如改过自新,或保送衙门,充当壮勇。尔等同心协力,庶几有安享太平之日,其各勉■。”宗?治?治,每致意于公务,整剔利弊,循名核实,而绅民亦相观感,一时士气丕振,风俗纯美,至今犹称道焉。

  淡水据台之北鄙,地大物博,闽、粤分处,闽居近海,粤宅山陬,各拥一隅,素少来往。而闽人以先来之故,称粤籍曰客人,粤人则呼闽籍曰福老,风俗不同,语言又异,每有争端,辄起械斗。闽、粤斗则漳、泉合,漳、泉斗则粤人阴持其后,抢攘昏垫,蔓延数十村落,而有司莫能止也。道光十一年,淡水同知娄云乃立庄规四条,饬约八条,饬民守之。澎湖为海中群岛,居民好讼,其时亦立乡约曰,毋非时而赌,以新春六日为限,毋为窃盗,毋放牛蹊人之田,毋侵人渔界,毋演淫戏,毋怠公役,毋健讼,违者罚钱一千,其不从者请官治之。

  初,林恭之乱,宗斡以淡水林占梅办北路团练,弹压地方。及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秋曰觐遇害,全台?m扰,占梅又集绅士,筹守御。时宗斡已任福建巡抚,命以办理全台团练事务,颁发钤记,通饬所属。然镇道俱驻府治,筹兵筹饷,须设总局,乃由巡道委派绅士任之。划城中为五段,设总签首,东段二员,一辖六合境,一辖八协境。西段二员,一辖六和境,一辖六兴境。南段一员,为八结境。北段一员,为十八境。中段一员,为二十一境。而小西门内外亦设一员,辖四境。大西门外为商务繁盛之区,分为南北,各一员。而三郊别有大签首三名,理其事。三郊者,糖郊,南郊,北郊也,其办事处在水仙宫,曰三益堂。每有交涉,开会平断,不假于官。凡地方有大繇役,辄捐饷助军,集资振济,为一方之重。盖其时商务发达,贸易多利,而当事者又能急公好义,故人多尚之,其后乃稍凌夷焉。初,各县绅商均为义民首领,义民随军出战,则各街铺户派出壮丁,每境十名或二十,谓之铺民。每夜登城巡警,及旦始归,仅留一人守之。每名夜给点心钱六十文,油烛十文,五日一发,届期各街签首向局支领。事平之后,尚存其名。坊里之人每有争执,辄向总签首论其曲直,而有司亦每循其意,以兴除利弊。光绪七年,兵备道刘?H改为培元总局,以理一切善举。其总办由道府札委,下置绅董,凡清沟、修道、救恤、施医等,岁率数万圆,悉由洋药厘金项下开支,其所以整齐市政者至矣。及法人之役,再办团练,?H手定章程十七条以布之。既又刊渔团章程二十条,通饬绅民暨沿海渔户遵行,颇收指臂之助,语在《军备志》。

  时福建巡抚刘铭传驻台北,亦办团练,奏简林维源为团练大臣。十二年,奏办清赋,饬属先办保甲,查造户口。十户为牌,牌有长;十牌为甲,甲有长;十甲为保,保有正,均隶于保甲局。总局在台北,以候补知府为总办,各厅县皆设分局,札委丞?y任之。按季汇报,先送按察使司查核,乃详巡抚汇题,登其民于户部,以知户口之盈虚。而铭传尤励精图治,欲置台湾于富强,然以经费之故,未能竟行其志,惜哉!乙未之役,复办团练,以进士邱逢甲为团练使。先是,台南府治每年应办冬防,以诘盗贼,严水火。光绪十年,知县俞鸿详请道府,以抄封公款库平六千圆,发各当铺生息,每千圆月利十圆,岁收七百二十圆,又以外新丰里鱼潭??租二百圆,以充其费,尚有不足,则由盐课盈余拨用。

  夫保甲之制,所以卫民,使之相安而无事。然而民不能永安也,水旱之不时,疫疠之间作,鳏寡孤独之无告,则必为之尽心力,先事而防之,后事而循之,而后得遂其生。夫均是人也,均是一乡一县之人也,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是故建义仓以平之,开医局以治之,设养济以恤之,而后可以收乡治之实,而后可以为治国平天下之道。台人重宗法,敬祖先,故族大者必立家庙,岁时伏腊,聚饮联欢,公置义田,以供祭祀,又为育才婚嫁恤孤振乏之资。其大者则联全台之子姓,建立大宗,追祀始祖,深得亲亲之义。台湾戍兵多来自福建,瓜期而代,各建公厅,以为集议之所。故郡城之中,有福州公厅,有诏安公厅,有云霄公厅,均在镇北方,纠其党羽,肆为不法。道光间,巡道徐宗斡移镇禁毁,其风始息。而外省之居台者,有两广会馆,有浙江会馆,亦为仕商集议之所,联乡谊,萃众志。其有流落不归者,则资遣之,故无穷途困苦之悲,是亦??榆之义也。南郡大西门外,有五大姓,蔡为众,郭次之,黄、许、卢又次之,各踞一街,以相凭陵,莫敢侵犯。盖以其地为郊商屯集之处,货物出入,资之输运,故争拥其利。夫以一郡之中,而族自为族,党自为党,能不仳离,且因之而生私斗。然能善用之,亦足以资其力。朱一贵之变,粤人不附者,以省界也。林爽文之变,泉人不应者,以府分也。若夫蔡牵之乱,协力同袍,争趣杀敌,即以寇自外至也。《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为此诗者,其知乡治之义乎?故曰,日月食于外,而贼在其内。

  台湾善堂表

  台北官医局 在台北城内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候补知县为总理,招聘西人为医生,以医人民之病,不收其费,并设官药局于内。

  台北病院 亦在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医兵勇之病。

  台湾养济院 在县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 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 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谢寿昌禀设,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济堂拨用。

  台湾育婴堂 在县治外新街,咸丰四年,富户石时荣倡建,自捐家屋充用,并捐五千圆,生息以为经费,又劝绅商集款数千圆,禀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税充用,而富户亦各捐田园铺屋,入款颇多。其后巡道黎绍棠以为义举,更劝绅士办理,并以洋药厘金提拨充用。及光绪八年,巡道刘?H乃废其例,以司库平余及盐课余款千余圆拨为经费。

  台湾恤嫠局 在县治,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倡设,自捐千圆,命巡道夏献纶提拨公款,并劝绅富捐款九千圆,购置田园,生息以恤嫠妇。凡年三十以内,家贫守节者,邻右保结,每名月给二圆。

  嘉义养济堂 在县辖善化里东堡,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

  嘉义育婴堂 在县治城隍庙内,同治七年,绅商捐设,额收二十名。

  凤山养济院 在县辖土凤埕,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远建。

  彰化养济院 在县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县秦士望建,以收养麻疯残疾之人约四十名。

  彰化留养局 在养济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县胡邦翰建,以收养穷民一百名,捐置田园,岁收租银一千二百八十四圆以为经费。

  彰化育婴堂 在县治,道光年间官绅合建,久而荒废。光绪七年,知县朱干隆乃劝绅富重设,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养局 原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九年设,以收养穷民。及同治元年之乱,佃册纷失,收租渐减,仅养七十名。光绪十五年分治之际,重设此局,以旧时局产拨充,并捐经费,额收四十名。

  淡水育婴堂 在县治艋披学海书院后,同治九年官绅合建,详拨三郊洋药抽娟每箱四圆之半,以充经费。

  淡水保婴局 在县辖摆接堡枋桥庄,富绅林维源倡设,自捐五千元,并劝富户集款二千圆,置田生息,以充经费。

  新竹栖流所 在县辖树林庄,以收孤老穷民百余名,同治三年毁,嗣筑。

  新竹育婴堂 在县治龙王庙之右。

  澎湖普济堂 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建,捐款四百圆交妈祖宫董事生息,嗣以贫民尚可栖身,无庸建屋。九年,澎湖绅商合捐二百十圆交盐课馆生息,续捐制钱四万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详准征收小船之费,岁入一万九千八百文,以充口粮,额定三十名,月给三百文。

  澎湖栖流所 在妈宫,嘉庆二十四年,郊户德茂号等捐款置屋,以为难民栖宿,禀官存案。

  澎湖育婴堂 在妈宫,绅商捐设,后归厅办理。岁收租息三十二万四千文,每月又于盐课拨银五十两以充经费。约收女婴三十余名,每名月给八百文。又分恤养济院穷民,每名月给三百文,如病故者,别给四百文。

  台湾义冢表

  台湾县义冢 一在县治大南门外魁斗山,历年已久。一在新昌里,康熙五十九年,监生陈仕俊捐置,与魁斗山毗连。一在水蛙潭,一在北坛前,一在海会寺前,俱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购置。又一亦在大南门外,俗称师爷冢,为江浙游幕人士公置,并建一堂,春秋祭祀,公举一人为董事。

  嘉义县义冢 一在县治附近,计七所;一在打猫堡,计六所;一在盐水港堡,计五所;一在他里雾堡,计四所;一在下茄汽堡,计三所;一在哆????,计三所;一在茅港尾堡,计二所;一在麻豆堡,计二所。

  凤山县义冢 一在县治西门外蛇头埔,雍正二年,知县钱洙置。一在府治南门外魁斗山后。

  彰化县义冢 一在县辖内快官庄,知县苏渭生置。一在八卦山及番仔井山等,知县胡邦干置。一在各处官山,历任知县秦士望、刘辰骏、胡应魁、吴性诚等出示听民安葬。嘉庆十六年,绅士王松等请官诣勘各处官山冢地,示禁侵垦。又一在鹿港街外,乾隆四十二年,绍兴魏子鸣与巡检王坦倡建,购地充用,曰敬义园,以其余款置业生息,岁举泉、厦郊商为董事。

  新竹县义冢 一在县南巡司埔尾,一在中冢傍,俱道光十六年绅士捐置。一在枕头山,一在土地公埔,一在鼻头庄,均为乾隆年业户黄意使捐置。一在后垅庄,一在大甲庄,今属苗栗。

  淡水县义冢 一在艋披,计两所,为林士快、陈长茂捐置。一在大隆同,乾隆三十年,丘文华置。一在沪尾,嘉庆元年,何宗泮置。一在圭柔山,嘉庆二年,陈晃生置。一在新庄,同治九年,县丞邹祖寿置。

  澎湖厅义冢 一在妈宫澳东北,一在尖山乡,一在林投??,一在西屿,一在瓦硐港,一在网??澳,又一在北山后紫湾。凡海中漂尸,拾葬于此。

家园 卷二十 粮运志

卷二十 粮运志

  连横曰:台湾为宇内奥区,土沃宜稻。初辟之时,一岁三熟,故民无饥患。郑氏养兵七十有二镇,谘议参军陈永华乃申屯田之制,以足兵食,又能以其有余,供给漳、泉,以取其利,故国用无匮。清人得台,分驻戍兵,皆调自福建,三年一换,乃赋其谷曰正供,以备福建兵糈。凡商船赴台贸易者,须领照,准其梁头,配载米谷,谓之台运,其事由厦门海防同知司之。福建水陆官兵五十营,与驻防旗兵不下十万,岁征粮米。唯延平、建宁、邵武、汀州、兴化五府产米之区,足给兵食,而福州、福宁、泉州、漳州四府则兵多米少,协济犹不足,半给折色,督标、金厦、漳镇、铜山、云霄、龙岩、南澳诸营,且有全折者。雍正间,先后奏请半支本色,以台湾额征供粟内拨运,谓之兵米。嗣增戍台兵眷米,亦以台谷运给,于是台湾岁运福建兵眷米谷八万五千二百九十七石,遇闰加运四千二百九十八石。乾隆十一年,巡抚周学健奏定分配商船,运赴各仓。此台运之由来也。台湾商船皆漳、泉富民所造,渡海贸易,以博赢利,一时商务繁盛,故皆急公乐运。自五十九年水灾之后,械斗又起,续以蔡牵之乱,骚扰海上,军兴几二十载,漳、泉之民困焉。台湾亦然,百货萧条,泛海日少,于是台谷不能时运,而福建兵糈孔亟,厅县皆借用备储,而仓谷空矣。商船大者载货六七千石,小亦二三千石。定例梁头宽二丈以上者,配运一百八十石,一丈六尺以上者,一百三十石,石给运费六分六厘,初无所苦。既而仓吏多方挑剔,迁延时日,而民货一石运费三钱,或至六钱,多于官运者数十倍,夫谁肯乐为哉?且台船载货,多赴宁波、上海、胶州、天津,远至盛京,然后还闽。往返数月,官谷在舱久,惧海气蒸变,仓吏不收,故多私易银买货。其还也亦折色交仓,不可,乃买谷以应。官吏持以为利,久之遂成陋规,如江浙之漕焉。

  嘉庆十四年,总督方维甸以台谷积滞,奏开八里坌港,与鹿耳门港一律配运,于是鹿耳门应运四万九千余石,鹿港二万二千余石,八里坌一万四千余石。初,部议按照梁头,每船配运自一百石至三百石而止。乾隆三十七年,详定糖船应配百六十石,横洋船八十石。四十八年,又奉部议逢闰加运。及开二口之后,议定鹿耳门糖船配三百六十石,横洋船百八十石,鹿港之厦船亦百八十石,蚶江船百四十石。盖以蚶船较小,而八里坌渔船之渡海者,亦令配运,自三十石以至八十石。然有司奉行不谨,商人又巧为规避,而台谷之积滞犹故也。

  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奏请自运,饬厦门、蚶江两厅封雇商船二十艘,每艘各载一二千石,照例给费,每石别给银二分,派丞悴、游守各一员监运,以三回运归十万石。二十二年,复雇运七万,商人虽勉强应命,而台湾一闻专运,米价跃贵,民食被害。彰化知县杨桂森议请改征折色,奏罢台运。省议不可。鹿港卢允霞闻之曰,此奇货也,谓所善商人,我能革陋规。众信之,以为谋主,设馆。征各船户钱为讼费。然郡中及泉、厦商船未从也。

  二十五年,巡道叶世倬至鹿港,谂商困,归欲革之,议造官船自运,以语台湾县姚莹。莹曰:“未可。台谷岁十万石,舟以二千为率,当用五十艘,一艘以五千为率,当费二十五万圆,弁兵、管驾、舵工、水手每舟不下数十人,岁费又数万圆。海舟驾驶,三年一修,费又数万。而重洋风涛不测,一有沉失,舟谷两亡,是漕艘之外,又增国家一病也。”世倬疑其有私,及为巡抚,力持前说,未及改制而去。已而赵慎轸、孙尔准为督抚,患商运不前,命台湾府方传孵筹之。传孵以鹿港口门淤浅,商舶不至,道光四年,乃开五条港以利出入。而是年奉旨运米十四万石至天津,免配兵谷者六十艘,配运之船益少。传孵曰:“今虽极力疏通,不足运本年之额,计来岁积欠当十万以上,势又必需雇运,然非善策也。重洋险阻,岁有漂沉,平时配运只百余石,糖市倍之,失水责偿,为数无多,故行之可久。若雇船专运,每船何止十倍,设有不虞,官商难赔,虽前已三次行之,而未可恃也。昔时商本丰厚,船料坚固,今则商船薄小,沉碎较多,民间买货千石,犹必分寄数船,以防意外,而官谷岂可不重乎?积谷十三万,用船六七十艘,厦、坩二厅雇拨,当为四起,或五六起,每起必有文武正副委员护送,弁兵供应犒赏,取诸四县,赔累已甚。而内地各仓,既失商运之利,则必多所挑驳。此累之在官谷也。官谷运费,每石六分六厘,较之民货,仅为十分之二。每船以二千石为率,船户仅得运银一百余两,不敷费用,其船本及修整篷索桅碇之需,皆于何出?每逢雇运,行商及通港之船,皆科派津贴,而商户仍不免赔。此累之在商也。台湾三口,来往商船只有此数,既运积谷,则明年新谷必有短配。是疏积欠,反增新欠,亦非计之得者。况台地近年米贵,一闻专运,市价忽腾,是官商既病,复以病民。计唯有渐停新谷,折色支放。请饬厅县查明积谷,照旧配运,其新谷悉易银,按中平市价,每石折番银一圆三角,分四季解至内地,有谷厅县领回,折放兵食。内地番银一圆可易制钱八百余文,以二谷一米计之,每米一斗可折放制钱二百文。俟积谷运竣,仍配新谷,再有屯积,亦可仿此而行。则免雇运之害,而台之积谷可清,内地之仓储可补矣。”慎轸韪之,而水师提督许松年以为不可。适卢允霞入京上控,求罢商运。事下督抚议,司道乃采杨桂森之说,停止商运,请台地供粟,半折本色,以给台营,半收折色,每谷一石,征银一两二钱,以给内营。即全数划抵台湾兵饷,可免一领一解之烦,每年又可省运费六千余两。慎轸曰:“闽省漳、泉诸府,负山环海,田少民多,出米不敷民食。台地产米之区,故令征收本色,运给内营兵糈。原以台地之有余,济内营之不足,今如改解折色,已失立法之意。台郡各属征收供粟,向无半本半折之例,方守所议暂解折色一年,犹属一时权宜之计,尚可由官酌办,若改征半折,则台民有谷之家较多,纷纷粜谷完银,必有平水火耗之加,更滋流弊,是利商以病民也。更易旧章,未可草率,其再议之。”于是台湾道孔昭虔、台湾府方传孵、台防同知杜邵祁、鹿港同知邓传安、淡水同知吴性诚、台湾县李慎彝、嘉义县王衍庆会议,皆谓商运不可罢。台人闻将改折,大哗。绅士咸曰,民间完纳正供,已百余年,虽今昔情形不同,私有折色,亦皆按时价之低昂,无有一定。若改征折色,每谷一石征银一两二钱,转成定例。行之日久,势必又有加征,平水火耗,受累更深。且台民市易,皆用番饼,并无纹银,全赖每年兵饷散布民间,纹番两便,故钱价得平。若大饷永停,则纹银断绝,番饼增昂,必致民商两病,大不便。尔准亦以改折抵饷之说,密访于传孵。传孵复书曰:“今之纷纷言商病者,皆务虚名,未计其实。商船往来台洋一次,贩货之获利,与船户之水脚,所得凡数千金。以数千石之船,而仅运百余石之官谷,复给以每石六分有奇之运费,国家恤商,可谓厚矣,何病之有?所谓病者,有司之陋规尔,有国法在,罪之可也,裁之可也。若改易旧章,设有他弊,又何以处之?自古无不弊之法,利之所在,弊即生焉。苟鉴于末流,遂并亡其本,是为因噎废食,乌可不察?夫商船运谷,虽以养兵,其端原于正供。台地产谷之区,颇艰银货,故昔人因地定赋,有供粟而无地丁,虽有匀丁杂税,为数无几。而漳、泉、福州兵民繁庶,产谷不足,故以有易无,运台谷以济各地之兵糈,发帑金以给全台之兵饷,各得其所,民便久矣。虽近时台属正供不无折收,内地兵米不无折放,船户运谷不无折交,然名存法在,每有需谷之时,犹可立备。一经改制,则内地永无得谷之期,台地永无见银之日,一旦需用,反费周章,其不便者一。台属贸易俱用番饼,官民收用纹银,皆仰给于台饷。给兵之后,散布民间,舍此则海外纹银断绝矣,其不便者二。全台兵饷岁发银二十一万一千有奇,逢闰发银二十二万六千有奇,又加饷银六万七千有奇。台属额征盐课、叛产、官庄、杂项、钱粮捐款,尽数划扣,历年司中尚应发银十四五万有奇,今以通台运谷折价,即使年清无欠,裁十万尔,不足抵大饷之数。设岁又歉收,民欠积累,立形支绌。海外兵饷攸关,贻误匪细,其不便者三。自古三代不废力役之征,国有征发,里出车徒马牛惟所用。唐定租庸调之法,史犹称善。盖军国之需,不能不资民力,匪特赖以济事也,亦阴以维持上下,使民知趋事赴功尊君亲上之义,故民安其分而忘其劳。今西北直省犹有车马差徭,故其民情愿朴,以奉公为分所应尔。东南诸省民俗浇偷,一切便民,犹谤其上者,不知分与义也。海船无他徭役,官使往来,皆予雇值,独过台配载军士,回棹配载运谷,此二事尚有奉公之意尔。然亦有水脚之给,虽稍有赔费,亦由船户自图巧利,为口员胥吏之所挟持,遂成陋规,非无故而致也。若裁去运谷,则商船自此不识奉公之义,设一旦有意外之征发,反兴嗟怨,以为不当役使之意。履霜坚冰,由来有渐,其不便者四。卢允霞一无赖讼棍尔,昔尝以唆讼拟遣,逢恩赦归,又盘踞鹿港,煽惑商民,假控革陋规之名,设立公馆,每船抽费数十,是以奸民暴敛也。各商船户唯泉郊数人稍稍附之,余皆已悟其奸,有赴厅控其假公者,此前岁邓丞所以往毁其馆也。彼挟此恨,又为众船户所归尤,故冒死叩阍,以塞众人之责。始因敛费而控陋规,继因陋规而陈改制,是以一奸民而敢横议,变乱祖宗成法矣。虽停罢商运之议,启自杨桂森,然桂森之议,昔已不行。今则因卢允霞之控而行之,是奸民舞智,反优于邑令之建言也,其不便者五。州县亲民之官,必使有力办公,乃可不形竭蹶。台谷陋规,不但内地各属赖之,即台属厅县亦有折半征收之利,每谷一石折收番银二圆,或一圆八角,可当纹银一两四钱,或二三钱。今使以半折抵给台饷,则官无丝毫余羡,而厅县从此大困矣。海外经费无一不倍内地,幕友修金岁常四五千圆,捐赔之款又一二千两。廉俸无几,何以供之?非尽为私肥之计也,其不便者六。虽有廉吏,亦必俾能自给,然后不侵国帑,不?K民膏。随规既尽,势必亏空仓库,否则词讼案牍,掊克赃私,民间受祸更烈,海外隐忧自此深矣,其不便者七。夫病商之弊,其实犹小,若以便商之故,而病官与民,因以病国,则害更巨。古之为政者,利均则权之以义,害均则权之以大小轻重,不可不谨也。”尔准纳之。慎轸亦与书传孵曰:“比阅陈议,所见正同。事关国制,不可不尽言。”然已违众议,不能商运。传孵所云运旧停新之策,亦遂置之,明年仍雇运焉。传孵复议停运眷米,每米一石抵与纹银一两,藩司于台饷扣发,台属以折色纳府,抵大饷焉。是时慎轸已去闽,议虽暂行,未及咨奏,传孵亦改调矣。

  道光七年,议定不计梁头之大小,船之名目,凡厦船配谷百五十石,蚶船大者百石,小者八十石,横洋船百八十石,糖船三百六十石,务欲以清积滞,而积滞犹如故也。于是奏请折色,自是年起,每石易纹银一两,令各兵眷自行买米,商船便之。

  鹿耳门应运兵眷米谷表(米从△,谷从▲)(略)

  仓储

  仓储之制,仿于成周,所以充兵糈,裕民食,而平市价也。汉时始建常平仓,由官主之,谷贱则籴,谷贵则出,以时调剂,故曰常平。唐时又设义仓,则由官民合置,以备凶年之需。及宋朱熹复立社仓之法,后世行之,民以称便。台湾为宇内奥区,土田肥美,一岁三熟,以其有余,供给福建,漳、泉之民赖焉。郑氏之时,曾建天兴、方年二仓,其址犹存。归清以后,各县增设,一曰文仓,储供谷也。前时正供多完本色,故以此收之,或时以拨平粜。一曰武仓,备兵粮也。戍台之兵按月发米,故以此存之。一曰义仓,官民捐设。而人民之自建者,曰社仓。《大清会典》曰:凡民间收获时,随其所赢,听出粟麦。建仓贮之,以备乡里借贷,谓之社仓。公举殷实有行谊者一人为社长,能书者一人副之。按保甲印牌,有习业而贫者,春夏贷米于仓,秋冬大熟,加一以偿,中岁则捐其息之半,下岁免息。社长社副执簿检校,岁以谷数呈官,经理出纳,惟民所便,官不得以法绳之。丰年劝捐社谷,在顺民情,禁吏抑派,有好义能捐十石至百石以上者,旌奖有差。社长社副经理有方,亦按年给赏,制甚善也。又有番社仓,以贮熟番社口粮,制略同。康熙四十三年,议定福建仓谷存留发粜之数,各州县照额存留,而常平之谷,则依时价悉粜。唯台湾孤悬海外,现在捐谷八千六百余石,常平仓谷十一万余石,每县照例应存之额,余悉发市易银,以备荒年振济。又台、凤、诸三县所存供谷,现有七十余万石,为数既多,积久易腐。应留二十万石,以供三载兵糈,余亦悉卖,充为兵饷。雍正四年,议定台湾岁运福建平粜之米五万石外,别以正项购运十万石,分储沿海各处。若台湾年丰,可酌情形加运。七年,总督高其倬奏言:“台湾之谷,只可存备全台及金、厦两处兵糈,若漳、泉平粜之米,请将官庄之款采办。”从之。乾隆十一年,省议以福、兴、漳、泉之米,不能不借资台湾,而台湾岁有丰歉,又不能不豫为筹备。乃定台湾各厅县买谷四十万石,永为定例,存储台仓。如逢福建乏粮之时,拨往接济,即以藩库之款,发还买补。越二年,议定福建常平积谷之数,而台湾应存四十万石。夫台湾为出谷之地,拓地日广,收成愈多,非遇兵燹水旱之灾,粒食无缺,即有其灾,而人民尚义,业户辄出平粜,乐善之士亦多捐振,故无道馑之惨。道光十七年,淡水同知娄云又劝各庄合设社仓,众多踊跃,后先设立。而正供以改征折色之故,其后又裁班兵,文武各仓,遂多虚设,渐就倾塌,唯义仓尚存。今举其所知者,著于表。

  台湾官仓表

  台湾府仓 一在府治镇北坊县署左,计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旧县署右,计三十七间。储谷二十万石,其不足额则由台、凤、诸三县拨仓收存。

  台湾县仓 一在旧县署左,计五十七间;一在县署右,计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汉门,计三间。储谷三万石。又有监仓,在县署左,计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建。

  凤山县仓 一在府治钱局,计二十八间;一在东安坊,计二十一间;一在大埔街,计二十间;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一在旧县治,计八间。乾隆五十四年知县常明修,储谷五万石。又监仓在旧县治仓后,计五间,乾隆二十四年建。

  嘉义县仓 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一百三十六间,一在县治,计八十间;一在笨港,计一百零九间;一在斗六门,计九间。乾隆五十五年,知县单瑞龙修,储谷五万石。监仓未建。

  彰化县仓 一在县治半线堡,计十五间,康熙五十四年诸罗知县周锺?u建,以储半线至竹堑兵米,则武仓也。雍正二年移归彰化县。嘉庆十六年,知县杨桂森改建城内,一在鹿港米市街,计十六间;一在猫雾??堡,计一间,俱雍正年间建,储谷五万石。监仓未建。

  淡水厅仓 一在竹堑,计十二间,康熙五十五年诸罗知县周锺?u建,以储淡水至南??兵米。雍正二年归淡水厅。嘉庆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修。一在八里坌,计十二间,旋圮,移于艋披。一在后垅,计一间;一在南??,计一间,均经薛志亮修,储谷二万石。又有基仓二所,一在竹堑,计五间;一在厅署内,计六间。

  澎湖厅仓 在厅治妈宫。雍正七年,议定拨储仓谷五千石,饬台、诸二县各先拨运正供谷一千五百石,候冬收后,各再运千石以足其数。嗣通判王仁以澎地潮湿,贮谷恐烂,请饬寄储原地,如遇岁歉,乃运至大府。不肯,始先运到二千石,尚缺三千石,久不补足。其后通判胡建伟详请知府查照旧案,饬台、请二县各再拨运一千五百石,以敷原议之数。乾隆二十四年正月,诸罗县运到其额,而台湾县仍缺,故额存三千五百石,以备平粜。此外又有官捐之谷,每年三石,然今已无存,仓亦多塌。又有武仓,亦在妈宫,即从前碾支兵米之仓。向例澎营赴台运米每年七千二百石,储仓支给。乾隆二十年,通判王祖庆禀称:“澎不产谷,唯借客米贩济民食,然风信靡常,每值市上缺乏时,幸赖月运兵米六百石,照期散给,互相调剂,而年来每至逾期。查妈宫现有武仓十间,缘澎地潮湿,储米易烂,请改为谷以一米二谷计之,凡七千二百石,贮存武仓,令文员管之,按月碾给,则于常例无违,而兵民两益。”奏准议行。其后改谷为米,由澎湖厅向台湾县支领米价,自行采办。同治年间,因接济迟延,戍兵索饷,始归台湾县,采办仍由澎湖厅发票监放,各兵启向船舱支领,而武仓遂虚设,近亦多圮。

  噶玛兰厅仓 一在厅治,一在头围。嘉庆二十一年,通判翟淦建,储谷二万石。

  台湾社仓表

  台湾社仓 原在镇北坊,计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建。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因就县仓以贮社谷。其后移建于龙王庙左。据周治六年绅董黄应清汇造清册,计仓十二间,贮谷一万六千二十一石。

  凤山社仓 康熙四十四年,知县宋永清捐建。一在兴隆里,一在下中洲,一在内土库,一在半路竹,一在下坤头,一在??顶,一在万丹,其中多圮。

  嘉义社仓 一在诸罗山,一在安定里,一在斗六门,一在茅港尾,一在新化里,一在打猫社,各一间,至今多圮。道光十五年,绅士王得禄倡建一所于县治,贮谷二万石。

  彰化社仓 在县治小西门,计十六间,道光十四年台湾府周彦、彰化县李廷璧劝谕绅士罗桂芳等捐建。一在沙连堡林圯埔街,乾隆十六年,庄民捐谷公建。

  淡水社仓 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劝各业户捐谷,尚未建仓,业经奏奖在案。同治六年,署同知严金清复捐廉俸一千圆,购谷千石,并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等计捐四万九千石,另拨捐谷三千六百石为义塾经费,乃于竹堑、艋披两处各设明善堂,以理其事。而竹堑系购地新筑,费款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余,艋披旧仓久圮,则就址重建。又以大稻埕捐谷较多,议设总仓,未行。此外各地亦多捐设。一在大甲文昌祠内之左,有仓五间。一在后垅,一在猫里,一在桃仔园,捐谷各未详。一在北埔,业户江大宾等捐谷五百五十石,续捐八十五石。一在九芎,林业户詹国和等捐谷五百七十一石。一在中港,业户叶廷禄等捐谷八百四十石。一在新埔,业户陈朝纲等捐谷八百五十石。一在大湖口,业户张阿龙等捐谷八百五十石。一在大溪?鳎?业户叶从青等捐谷九百石。仓俱未建,暂由捐户存储。

  澎湖社仓 雍正八年,福建督抚奏办社仓,饬各属官民捐谷。自九年起至乾隆十六年,文武共捐二百五十九石。是年八月,台湾知府陈关以澎湖系属台邑,应将社谷归入台邑拨贮三万石内造报,通判何器遂将存谷二百十五石碾米移营,抵作拨台之额。又于十八年再将八石拨县,尚存三十六石,奉文改作溢捐,以入官仓存贮。道光十一年,通判蒋镛始自捐俸七百千文,副将吴朝祥亦捐二百千文,乃劝谕绅富陈均哲、黄宽、纪春雨等各捐四百二十千文,余亦乐捐,计得三千五百八十五千文。自十三年起,分发各澳总董生息,如逢岁歉,豫购薯丝杂粮以济民食,俟有盈余,建仓存贮,出陈易新,以垂永久。总理五年一换,由绅董举充,以杜私弊。光绪十九年,咸雨为灾,候补知府朱上泮奉委至澎考察情形,以社仓不可终废,禀明抚藩拨款为倡,通判潘文凤捐俸百圆,劝谕绅民黄济时、蔡玉成等共捐一千四百三十五两,三郊合捐一百六十三两,而署总兵王芝生亦捐三百两,井谕将弁兵勇共捐九百二十四两,计得银三千两,以为社仓资本。乃就旧文仓修理三间,新建三间以储之,举济时玉成等为董事,凡捐五十两以上者,给与“义举襄成”之匾以嘉之,至是而澎湖义仓始成。

  台湾番社仓表

  台湾县番社仓 一在大杰颠社,一在新港。

  凤山县番社仓 一在放■社,一在茄藤社,一在力力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搭楼社,一在武洛社,一在阿缑社,各一间。

  嘉义县番社仓 一在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他里雾社,一在柴里社,一在萧垅社,一在大武垅头社,一在加麦社,一在芒仔芒社,一在哆???┥纾?一在阿里山社,一在麻豆社,一在湾里社。

  彰化县番社仓 未设。

  淡水厅番社仓 一在搭搭攸社,一在蜂仔峙社,一在摆接社,一在雷里社,一在武■湾社,一在圭柔山社,一在大浪泵社,一在八里坌社,一在毛少翁社,一在北投社,一在奇里岸社,一在小鸡笼社,一在金包里社,一在大鸡笼社,一在三貂社,一在南??社,一在龟仑社,一在坑仔口社,一在霄里社,一在竹堑社,一在后垅社,一在中港社,一在猫里社,一在新港社,一在加志阁社,一在吞霄社,一在宛里社,一在房里社,一在猫盂社,一在德化社,一在大甲社,一在双??社,一在南日社,一在麻糍旧社。

家园 卷十九 邮传志

卷十九 邮传志

  连横曰:台湾海国也,四面皆水,荒古以来,久不与世接矣。而高山摩汉,平野生云,兽蹄鸟迹之交,为土番盘踞者又不知几千载。夫台与闽、粤比邻,顺风扬帆,克日可至。隋代既镇抚东番,宋人又从而贸易,而皆不隶版图,则以交通未便也。明季葡船发见此土,荷、西二国遂分据之,各主其地;中间数百里,抑未有往来者焉。当是时,台湾之名远播欧土,而日本之八幡船亦出没海上,瀛?计?壤,遂为东西洋人交接之区矣。延平相宅,万众偕来,闽、粤之人扶携而至,闽居近海,粤处山陬,守望相助,出入相友,而交通辟矣。归清以后,拓地日广,南船北马,昔昔往来,而陆输海运仍从旧辙,尚未足以促群治之进也。及刘铭传任巡抚,乃立富强之策,购轮船,筑铁路,设邮递,通电线,经营布置,面目一新。惜功未全成,而解任去,宁不可恨!然铭传之功,固宜特书而不容泯者。记曰:“登高自卑,行远自迩。”今试著于篇,曰陆运,曰海运,曰邮电,而灯台附焉。

  陆运

  台湾当郑氏之时,统治仅及承天,半线以北,尚委荒芜,唯巡防一至而已。清人得台,沿用旧法,置驿戍兵,渐及北鄙。康熙三十六年,仁和郁永河始至北投采磺,其时斗六门以上,犹是未辟之地也。中叶以后,至者日多,南达琅■,北及三貂,而台东之远且有至焉。然自极南以至极北,计程几八百里,行者须十三四日,急亦八九日,而溪流广漠,每逢大水,阻遏不前,或至浃旬不渡。且台之陆运仅借人力,未曾以车马往来,其驾牛车者,但为载糖输谷之用,日行二三十里。牛车之制,夹以两轮,轮径几二丈,每辆可载十石,笨重难行。其有溪流者,则多用筏焉,台人谓之渡。曰官渡,由官司之,不取其赁。曰义渡,由乡司之,而收其税,以充善举,或为寺庙香火,请官准给。曰私渡,由民司之,以载客货,而时有勒索之弊,有司示禁,其风稍息。溪之小者多架竹桥,或积石为杠。深山大谷中,则多缚藤桥,两旁系于巨树,长十数丈,人行其上,如步虚空,摇荡殊甚,懦者至不敢过。然山居谷饮之民,趋之若夷,习险故也。近则多附铁线,行者便之。台地无车,故用轿。轿制略同漳、泉,日行可五六十里。《汉书》淮南王谏伐南粤,谓乘轿逾岭。其时南粤之道路未治,犹台湾也。

  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以总兵吴光亮帅中军,同知袁闻柝帅南军,提督罗大春帅北军,分兵三路而入,自前山以达后山,测地绘图,建标计里,而兽蹄鸟迹之区,始为行旅往来之道矣。葆桢之疏曰:南路一带,自九月间袁闻柝率绥靖一军,越昆仑坳而东, 张其光随派副将李光领前队继之。十月初一日,李营至坳东,袁闻柝乃拔营前进,自昆仑坳至诸也葛,计程不过数十里,而荒险异常,上崖悬升,下壑眢坠,山皆北上,日光不到,古木惨碧,阴风怒号,相顾失色,不能不中途暂驻,以待后队之来。当袁闻柝驻营诸也葛之日,正张其光内埔办理凶番之时,有老鸦石者,昆仑坳之西境也。初八日,张其光左营有勇丁五人,暮经该处,突有数番杀伤二人,都司张欣守备周思培等,即派队追赶,该番逃散无踪,随传内埔社头人,查系七家蛋社凶番。二十四日,参将周善初出哨双溪,途见无首勇丁横卧血渍,旋见凶番多人,执械狂窜,麾勇追之,适周恩培出哨,横截坡前,枪毙其一,擒其三,余悉散走,俱为陈阿修社番,即将三人就地正法。

  二十日,都司张朝光率两哨营于大石岩,都司张天德亦率队至诸也葛,袁闻柝乃得拔营前赴卑南。诸也葛以下,地略平坦,然榛芜未剪,焚莱伐木,颇费人功。闻柝露宿空山,染病甚重,舆疾率旅,径抵卑南。张天德一军亦已趋扎大猫里,与之犄角。辰下、卑南一带,业已开通,昆仑坳左近,虽有凶番出没,已分别惩儆,谅无敢生心,惟山道险远,粮运殊艰。而卑南一带海口,波涛拍岸,船不能泊。自内埔至卑南,均已派营分布,声势尚能联络。此南路近日开山之情形也。

  台北一带,提臣罗大春自九月十八日,派都司陈光华为首队,守备李英、千总王得凯为次队,游击李得升为三队,前赴新城。别遣军功陈辉煌率两哨赴大清水溪,总兵戴德祥以三哨扎大南澳,二哨扎大浊水溪。时正风雨连山,诸军阻不能进。二十五日天晴,陈辉煌先至大浊水溪,旋有凶番抗拒,击毙二人,遂即走散。李得升、李英、陈光华等踵至,会勘形势,近溪荒壤,周围约宽数十里,惟地皆砂石,不及大南澳之膏腴。溪岸南北约距三十余丈,波流陡急,副将周维光等,连日赶造正河、支河木桥各一,工程既竣,各军乃得越溪而前。自大浊水溪以往,前者曰小清水溪,后者曰大清水溪。十月初八日,陈光华一营扎小清水,而陈辉煌等进扎大清水,即有新城通事李阿隆等,率太鲁阁番目十二人来迎,愿为向导。随至新城,营于溪东。又有符吻、豆兰社番目来迎,我军遂进驻奇莱、花莲港之北,为后山横走秀姑峦之道。自苏澳至新城,计山路二万七千余丈,自新城至花莲港,计平路九千余丈,统计二百里有奇。而沿途碉堡,除苏澳至大南澳已设者不计外,应添建十有二处,均已兴工。惟大南澳至大浊水溪一带,凶番充斥,狙杀行人,乃于大南澳山腰,再辟一路,旁通新城,一以避海滨悬崖之险,一以塞凶番歧出之途,经派千总冯安国带勇往办。涉溪五重,方开十余里。十一月十一、十三等日,正在开路,突有凶番千余,分伏放枪。我军竭力抵敌,击毙四人始退,而我军阵亡者四人,伤者十八人。十五日,行至崇山之麓,我兵正在峡中开凿,忽闻枪声四起,抵御两时,至者愈多。黄明厚、冯安国以该番倾社而至,其中必虚,分兵绕捣,阒其无人,惟见新旧髑髅,每??或数十颗,或百余颗,乘风纵火,毁??十数,阵番始散。是日计亡兵勇四名,重伤二十名。其驻大浊水溪之勇,由小南澳运粮而归,于十三日,途过石壁,突遇凶番蜂拥包抄,阵亡二人,溺死四人,重伤一人。经守备朱荣彪驰队赴救,始各骇散。罗大春以番族肆扰,难疏提防,而山地辽阔,不敷分布,飞函商请添兵。臣等即檄驻彰化之宣义左右两军驰赴,日内可到。惟新城、奇莱一带,应如何设立营汛,建造墩台,俟罗大春亲至相度,再筹布置。此北路近日开山之情形也。又曰:

  罗大春以本年正月初五日,自苏澳起程。初九日,至新城,履勘三层城、马邻溪等处,旁绕加礼宛、南势,直抵花莲港之北,中界得其黎。得其黎以北百四十里,山道崎岖,沙洲间之。而大浊水、大小清水一带,峭壁插云,陡趾浸海,怒涛上击,眩目惊心,军行束马,扪壁而过,尤称险绝。以南六十里,则皆平地,背山面海,如悉垦种,非无良田,然地旷人稀,新城汉民仅三十余户,外尽番社。自大浊水至三层城,依山之番,统名太鲁阁,曰九宛,曰实仔眼,曰龟女,曰女沙,曰符吻,曰仑顶,曰实空,曰实亚八眼,凡八社,凭高恃险,野性靡常。奇莱、平埔之番,居鲤浪港之北者,曰加礼宛,曰竹仔林,曰武暖,曰七结仔,曰谈仔秉,曰瑶歌,凡六社,统名加礼宛番,其性畏强欺弱。而居鲤浪港之南者,曰根老爷,曰匏干,曰薄薄,曰斗难,曰七脚川,曰理刘,曰脂???蹋?凡七社,统名南势番。男女共七千七百有七人,虽悉就抚,而薄薄、理刘二社既顺复贰。除薄薄能煮盐,加礼宛颇耕种,余则茹毛饮血,叛复不常,时当防范。他日建城之地,宜在奇莱。若新城、三层、马邻、鲤浪不过营汛之区,然必截大清水以南隶奇莱,以北隶大南澳,方足以资控制。罗大春自率大队入新城,添设碉堡,该番骤生疑虑,呼聚悍党,昼则伏莽,夜则扑碉,叠经夺击,时有斩获。自苏澳之五里亭起,至秀姑峦之鹊子埔止,计地三百四五十里,拟分五段,沿途建硼三十有二,各派营哨屯之,俾得一气联络。即以宣义左营驻三层城,策应鹊子埔以北;宣义右营驻加礼宛,策应鹊子埔以南。此花莲港以北筹办之情形也。其南为走秀姑峦之道,固木瓜番游猎之场也,登高一望,平沙无垠,茅苇盈丈,人迹不到。该番凶悍不亚斗史,故沃壤旷如。南北溪道阔及三十余丈,欲造木桥,苦无巨材,乃先建支河一道。陈辉煌业率所部,结筏以济,直趋吴全城,距秀姑峦只数十里,即有成广澳番目来营乞抚,别有大巴垄社、马达??社皆近附强番,亦就抚。平埔之番,闻已尽此。平埔既附,以之专图高山,事势较易。比花莲港以南筹办之情形也。中路原派前南澳镇总兵吴光亮带两营驻集集埔一带,嗣经臣等奏派台湾道夏献纶督理开山抚番诸事。吴光亮以本年正月初九月,率勇由林圯埔社??分开两路,至大坪顶,合为一路。进向大水窟,至顶城,计开七千八百三十五丈有奇。二月初七日复开工,直抵凤凰山麓,跻半山,越平溪,经大?w田,跨扒不坑等处,而入茅埔,又开三千七百七十五丈有奇。两处凡建塘防八所,沿途桥道沟渠木围宿站俱渐兴修,分派兵勇,自集集至社??、大水窟、大?w田、茅埔、南仔脚、万东埔各隘,逐节配驻,并招抚水里、沈鹿等三十九社,男女七千二百九十有二人。现方循途渐入,斩棘披榛,以出秀姑峦之背。倘能因势开通,将与北路诸军联为一气。此又中路一带开山之情形也。

  又曰:

  吴光亮以三月初九日起,至四月初八日止,自茅埔越红魁头,经头社仔坪,过南仔脚万,至合水,计开四千六百八十丈,递建塘坊四,营垒一,茶亭木围公所各二,以便往来。自初九日至于五月初八,大雨兼旬,工程稍滞。然自合水历东埔社中,走霜山,至东埔坑头,又开三千七百九十丈,公所兵房随地建置,当再陆续前进,别以人工从牛掬辘旁开一道,侧接茅埔,俾得分达埔里、集集、社??、南投各处,以便商旅时通。于是中路自东埔、坑头越八通关而过,为群山之最高者,与台东秀姑峦对峙,气象雄伟,乔木蔽天,亘古以来,不通人迹。光亮名之,摩崖刻字,至今尚存。过关而东,为雉公关,为先锋印,为雷风洞,地皆险峻,遂经黄祈山,以光绪元年冬十一月至璞石阁。而南路自恒春之四林格,经牡丹湾、吧。。、卫卑、南觅而至大庄。北路自宜兰之苏澳,经新城、花莲港而至大巴垄,均以是年秋竣工。南北相通,东西可达,理番开垦为之一进。是役,开路八百五十有九里,为时几一载,而经费不过三万余圆,多借兵勇之力。然以山谷深峻,瘴疠披猖,生番剽杀,颇多损失。而乃临危遇险,不屈不挠,困苦备尝,夺迈前进,以辟此旷古未辟之道,可谓劳矣。于是葆桢奏请奖叙:罗大春以革职提督开复原官,吴光亮、袁闻柝各进一级,余亦嘉赏。

  光绪七年,福建巡抚岑毓英巡台,以大甲溪为南北要道,溪大流急,每苦难涉,乃劝绅富捐款,助以官帑,筑堤架桥,以铁桶积石以为础,桥长百五十丈,费款二十万圆。越年六月十七八日,山水骤涨,奔流挟木而下,桥础断绝,堤溃六百丈。巡道刘带拟修,饬台北府查勘,费须数万圆,带再集绅富议捐。众以溪险流大,恐无益。其时秋涨方盛,骤难施工,遂止。带以台南为首善之区,而道路湫隘,市廛栉比,非以安民居而兴商务也。乃议开运河,导水入城,东引五空桥之水,南引二层行之水,北引柴头港之水,以出于海,宣积秽,利运输。河之两旁改筑大道,植树列屋,为郡之表。前时安平之水可达郡中,其船至大井头街,而河道渐淤,水多溷浊,故带欲疏之。而郡人以拆屋多损,持不可,其议又止。安平距郡治六里,中隔带水,往来乘舟。带命防兵筑之,旁树榕柳,于是始有马车,行者称便。十三年,巡道陈鸣志、镇海后营副将张兆连合请巡抚刘铭传,别辟后山之路,自彰化之集集以达台东之水尾,克期进工,东西并举。自正月以至三月,大功告成,而前后山之连络较缩矣。

  先是,光绪六年,铭传上疏,请造铁路以图自强。略曰:“臣尝私患窃叹,以为失今不图自强,后虽欲为,终恐无及。夫自强之道,练兵制器固宜次第举行,然其机括莫急于筑造铁路。夫铁路之利于漕务、赈务、商务、矿务、厘捐、行旅者,不遑殚述,而于用兵之道,尤急不可缓之图也。查中国要道,南路宜开二条,一自清江经山东,一自汉口经河南,俱达京师。北路宜自京师,东通盛京,西通甘肃。惟是经费浩繁,急切未能尽举。拟请先修清江至京师一路,与本年议修之电线,相为表里。事关军国,安危系之。若辗转迁延,视为缓图,徒托空言,永无自强之日矣。”旨下内外大臣议奏。李鸿章、刘坤一均赞其议,而驻德公使刘锡鸿方归自欧洲,亟言不可,议遂寝。及铭传任台湾巡抚,十二年,奏请试办铁路,略曰:“台湾既为我国海防之要,当此建省之时,宜速振兴殖产,招徕工商,以为富强之计。而欲行其事,必先利其器。曩者奏派革职道张鸿禄、候补同知李彤恩等,考察南洋商务,今既归台复命,新设轮船公司,以往来淡水、新嘉坡、西贡等港。然以台湾内地运输未便,遂致沿山货物,不能配至港口。据该委员禀称,南洋侨商素闻台湾土地肥沃,出产繁盛,官府又竭力鼓励,多欲来台经营。然荆棘满地,道路崎岖,欲期工商聚集,贸易勃兴,实非易事。拟请筑造铁路,起自基隆,以达台北,与各港连络,不特可以振全台之商务,而亦大有裨于海防也。又据该委员等禀请,当此国家财政困难之秋,官办非易,请招募商款壹百万两,发行铁路股票,以其得利,摊还母息,则不动公款,而铁路可成,诚计之善者也。臣愚以为台湾不独海外之孤岛,实为东南七省之屏蔽,将来通商惠工,开辟利源,全台经费,足以自给。而台北驻防之兵,调动自在,永保岩疆。如练军清赋以及架设电线,次第举办,本年内外当可陆续告竣。至如筑造铁路,臣已深信不疑,唯以经费之故,踌蹰至今。兹幸该委员等,请以商款措办,唯由官府保护,将来坐收其利。其议甚善,似可举行。至如筑造铁路之利,除驿递开垦商务之外,尚有益于现今台事者三,请略陈之。台湾四面皆海,防不胜防,基隆、沪尾、安平、旗后四口,现虽建造炮台,驻兵防守,而新竹、彰化沿海一带,港汊分歧,一旦有事,敌兵上陆,南北隔绝,全台立危。若筑造铁路,则调拨军队,朝发夕至,是其便于海防者一也。台湾既建一省,选择省城,控制南北,其地襟山带海,最为适当。然距海较远,将来建筑衙署庙宇,鸠工治材,运输不便。若铁路开通,则商业可致繁盛,是其便于建省者二也。自台北至台南,计程六百里,中多巨溪,春夏之际,山水暴涨,行旅遏绝。臣今拟于大小各溪上流窄处,架设桥梁,通算工费须银三十万两。今若许准建筑铁路,则此桥梁二十余条,一齐兴工,可为朝廷节省巨款,是其便于台湾工事者三也。”

  疏上,下旨照议。于是设铁路总局于台北,以记名提督刘朝?治?总办,从事招股,应者甚多。以德人墨尔溪为监督,英人马礼逊为工程长,测量路线,自台北至基隆二十英里。是年六月,自大稻埕起工,以余得昌所带昌字四营为工役。中经狮球岭,开凿隧道,长十八锁。翌年,由台北而南,涉淡水河,架桥以渡,长千五百二十英尺,以时启闭,下通舟楫。越龟仑岭,经桃园、中坜、大湖口而至新竹,计长四十二英里。中有巨桥三,如红毛田溪之七百五十英尺,凤山崎溪之六百八十英尺,豆仔埔溪之六百十七英尺,此工事之难者。而台北至基隆以十七年十月开车,台北至新竹则至十九年正月告竣。路广十一二尺,轨条阔三尺六寸,重三十六封度。其机关车十五吨,或二十五吨。列号之外,又锡以名,曰腾云,曰御风,曰超尘,曰掣电,言其速也。分上下两等,设备颇简。每车长约二丈,货车略同。凡设车站十六处,均以土造,曰火车房,其驿长曰司事。顾当草创之时,站中不设信号机,亦无升降场。其始每日开车六次,后乃减为四次。然途中遇车,随时可以搭乘,故时刻不定。每逢大稻埕致祭城隍之日,临时增驶,以便往来,而岁首腊底以及五节均停车焉。乘车之费,自台北至基隆者四角四尖,而至新竹者八角六尖,上等倍之,每里约当二尖一厘。货物则担抵一人。平均一日之客,台北基隆五百人,台北新竹四百人。顾是时民用未惯,物产未盛,而基隆河之水尚深,舟运较廉,铁道未足与竞,以是入款尚少,每月搭客一万六千圆,货物四千圆,收支不足相偿。然铭传又欲达至南路,以速全台交通。而自新竹以南,溪多且广,非可易过。乃命德国工师测量大安、大甲两溪,筹架铁桥。其策果成,台人之福也。当是时,铭传以厉行新政,清赋加税,民怨其苛,而政府又多方掣肘,物议沸腾,工事迟进。十七年,遂称病辞职。邵友濂继之,疏言经营铁路之难。略曰:“臣查台湾为海外孤岛,港汊分歧,欲为居中控制之策,固宜建筑铁路,然经营七年之久,仅得台北竣工。从前筹划不为不善,而卒未能相副,何也?台湾土地松浮,田园漫衍,培筑不密,随见崩塌。又或坡陀参差,峦壑倚伏;曲直不定,高下靡常。北穿狮岭,洞隧百寻;南度龟仑,坂逾九折,路工之难如此。又或溪涧纵横,宜临宜束;水流湍急,因势筑防;矗址重渊,构基陡岸;洪波方迅,垒石旋倾;积沙既深,插桩亦陷,桥梁之难又如彼。加以工银料价,共须倍加,此后增进,计难逆料。”奉旨批准,而台湾铁路为之一挫矣。顾自基隆至新竹计程六十二英里七十锁,用款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九百六十两,每英里仅二万六千五百七十五圆,较之他国所筑,工费较省。盖以使用兵役之故,而所雇路工其资亦廉,每名日给三角。工师多用粤人,如淡水铁桥则张家德所筑者,技亦巧矣。铁路所过之地,大小桥梁七十四,沟渠五百六十八。其轨条虽购之英国,而枕木则皆用台产,故别设伐木局,以统领林朝栋办其事,入山采取。凡松一片为价三角五尖,樟四角五尖,由溪运往。而樟较耐用,且取之不尽。友濂既奏准停工,乃由福建藩库借拨一百零四万两,赎归官办,裁伐木局,并铁路局于通商,以缩小之,而台湾铁路遂不进。

  前山道里表

  自恒春(十五里)柴城(十八里)柴??(十五里)枫港(十五里)枋山(十三里)嘉鹿塘(四里)率芒溪(五里)枋??(十二里)芦竹?e(十四里)东港(七里)王爷宫(十六里)芎蕉脚(八里)凤山东门

  自凤山(九里)大将庙(十一里)楠梓坑(十里)桥仔头(十里)阿公店(二十里)大湖(七里)二层行溪(十里)大林庄(三里)安平南门

  自安平(三里)柴头港(四里)三??店(十里)看西街(十五里)曾文溪(九里)茅港尾(十五里)火烧店(十五里)下茄汽庄(十八里)水堀头(十二里)嘉义西门

  自嘉义(五里)牛稠溪(八里)打猫街(七里)大莆林(十里)他里雾(十二里)虎尾溪(五里)刺桐巷(二十里)宝斗街(十五里)二抱竹庄(十二里)茄汽庄(八里)彰化南门(由他里雾别行十里至云林城)

  自彰化(五里)茄汽脚(七里)大肚街(十五里)沙辘街(八里)牛骂头(八里)大甲溪(五里)溪北(五里)大甲街(十里)房里街(十里)吞霄(二十里)后垄(十五里)中港(十七里)香山(八里)新竹西门

  自新竹(十三里)凤山崎(十里)大湖口(十五里)杨梅坜(七里)土牛沟(十三里)中蛎新街(十五里)桃仔园(十里)龟仑岭(十五里)新庄(十二里)淡水南门

  自淡水(十二里)锡口(十五里)水返脚(十六里)八堵(九里)暖暖街(二十五里)三爪仔庄(八里)龙潭堵(十五里)三貂岭(二十五里)三貂溪

  计七百九十三里

  后山道里表

  自三貂溪(九里)牡丹坑(八里)草岭头(十五里)大里简(二十一里)北关(九里)头围(十五里)礁溪(十一里)宜兰北门

  自宜兰(十五里)溪洲渡(五里)罗东(十二里)猴猴庄(十八里)苏澳(二十里)东澳(三十里)大南澳(三十五里)大浊水(二十五里)大清水(三十五里)得其黎(十里)新城(五十里)花莲港

  自花莲港(二十里)吴全城(三十九里)大巴垄(二十二里)周。。社(二十二里)水尾(三里)璞石阁(二十四里)石牌庄(四十五里)卑南草??(五十里)卑南宝桑

  自卑南(二十里)知本(二十五里)大猫里(三十三里)干仔关(二十里)巴。。卫(十里)阿郎壹溪(二十七里)牡丹湾(二十五里)八瑶湾(二十里)万里得(二十里)射麻里(十三里)恒春东门

  计八百零八里

  前山至后山道里表一

  自林圯埔(十七里)大平顶(七里)大水窟(七里)凤凰山麓(十八里)茅埔(十八里)南仔脚(十九里)东埔社(十里)东埔坑(十五里)铁门洞(十八里)八通关(十三里)八母坑(十八里)双峰仞(九里)大仑溪(二十五里)雷风洞(三十一里)打淋社(四十里)璞石阁

  计二百六十五里

  前山至后山道里表二

  自枫港(十里)射不力(十五里)双溪口(二十里)大云顶(十五里)

  英华岭(二十里)阿郎壹溪(十里)巴。。卫(二十里)干仔辟(二十里)干仔仑(十三里)大猫里(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计二百三十六里

  前山至后山道里表三

  自下淡水(十二里)赤山(十五里)双溪口(二十里)昆仑坳(十里)

  大石岩(四十里)诸也葛(二十里)干仔仑(十三里)大猫里(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计一百七十五里

  前山至后山道里表四

  自艋披(八里)枧仔尾(九里)樟脚(六里)深坑(十二里)仑仔洋(十八里)铳柜(十一里)头围(十五里)礁溪(十五里)宜兰北门

  计一百零三里

  中路道里表

  自鹿港(十二里)马鸣山(五里)三块厝(三里)彰化西门(五里)大竹围(十里)内快(十里)本县庄(十里)营盘口(五里)南投(二十里)集集街(十里)风仄口(二十里)头社(十里)水社(十里)新城(十里)白叶岭(十里)埔里社

  计一百五十里

  航运

  荷兰为海上之霸,侵略台湾,以拓商务;夹板之利,远暨东西,而以安平为碇泊之口。其时港道深广,可至热兰遮城,小者且及赤嵌楼下,楼固海中小岛也。安平之北谓之台江,舳舻千艘,聚会于此今则变为平陆矣。荷人既据安平,驻兵戍守,开凿运河至柴头港。又北至看西,以通萧垅、麻豆诸社,故道犹存,则今之盐水溪也。安平之南为七鲲身,港汊纷错,今亦淤为平陆矣。当是时,航运之利,西至闽、粤,东及日本,南遍爪哇,安平一口遂为交通之纽矣。延平克台,亦恃航运,故能横厉重洋,以凭天堑,而清人莫敢抗。永历十八年,英人来请通商。二十年,吕宋总督派使来聘。二十八年,命户都事李德赴日本,又造巨舶往贾暹逻、吕宋、葛拉巴,其后辄相贸易,皆有航运之利。当是时,清廷方严海禁,凡入海者杀无赦,而闽、粤人之住南峤者已数百万人,均以台湾为内府,故得独操通海之利。

  清人来后,虽开海禁,而商船渡台者须领照,由厦防厅司之,至则台防同知验之。其船皆漳、泉富人所造,有糖船横洋船,材坚而巨,大者可载六七千石,南至南洋,北暨宁波、上海、天津、牛庄,贩运之利,颇操其益,故郡中商务一时称盛。其后派运台米,配载班兵,船户苦之。积谷日多,遂有雇船官运之议,语在《粮运志》。续以蔡牵之乱,?m扰海上,凡十数年,商船多毁,于是至者日少,而渔船愈众。然渔船轻小,向不配差,口员照例仅查出入,积滞公文,数月不至。道光三十一年,巡道徐宗干议定,渔船兼配公文,以免阻遏。前时郡中有太平船二艘,专以运送兵丁骸骨并附客柩,招募郊商举充。废弃殆将千载,至是议兴之。

  通商以后,外货纷至,于是始有轮船,设船政厅以理之。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称:“本年九月初十日,据赫总税务司将引水章程十五条,改为引水新章十条,申送本衙门。于九月十五日,照会布俄、英、法、美、日各国驻京大臣去后,除日本国末接照复外,兹据布俄、英、法、美各国驻京大臣先后照复,允饬各口领事试办等因前来。除札知赫总税务司遵照外,相应抄录总税务司所改章程十条,咨行查照。”总督接后,即饬巡道遵办,于是复订台湾各口引水分章十条,与专条略有更改。十年,英船海轮始定台湾航路,以往来安平、淡水、厦门、汕头、香港,每两星期一回。其船尚小,载重仅二百七十七吨,而货客繁夥,获利厚。乃设得忌利士公司,以爹利士航行香、汕、厦、安,科摩沙、海龙、海门行于汕、厦、淡水,而台湾航业遂为所揽矣。

  光绪七年,巡抚岑毓英巡台后,以台地孤悬海外,非舟莫渡,商诸船政大臣,派拨琛航、永保两轮船,循环来往,以速文报,并准商人配货。是为官办之船。其搭客自安平至厦门,或自基隆、沪尾、艋披至福州,每人三圆,自安平至福州及由台北至厦门者五圆,又自台南至台北者亦三圆。货物之■,则照招商局所定,酌减二成,一时颇杀外船之利。其后又增伏波、万年清两船,以速邮递,而载煤至上海者亦较多。法人之役,沿海被封,出入杜绝,唯帆船时得偷渡,然每遭击沉,往来殊险。十一年,巡抚刘铭传以飞捷、威利、万年清航行台湾及中国各港。十二年,设招商局于新加坡,又以三十二万两购驾时、斯美两船,往来上海、香港,远至新嘉坡、西贡、吕宋。而外船之载糖茶者多至日本、美国,太古轮船亦时一往来,于是航业渐盛。先是,光绪二年,帆船之至淡水者百十一艘,而轮船仅四十四艘。至十六年,则帆船减为八艘,而轮船增至百二十六艘,计有十七万七千五百余吨。盖自铭传治台以后,物产大兴,商务日盛,而航运亦受其利。

  初,铭传既筑铁路,筹疏基隆港,以连陆运。十三年,以林维源为总办,测量港道,拟自牛稠港至蚵壳港,括鲎屿于中,填平海岸,以建车站。又自小基隆至鲎屿,新筑市廛,建埠头,以接车站。其中安造铁桥,长十有二丈,为车马往来之道。惜功尚未竟,而解任去矣。旗后为台南商埠,港道稍隘,历任税务司叠请开凿,巡抚丁日昌亦奏请开浚,兵备道夏献纶禀请道办。而日昌以开浚之时,虑有三难:港底有石,一也;形势有碍,二也;经费太巨,三也。献纶复曰:“开港与挖煤不同,只将浮沙挖去,并无石隔,一免虑也。地方形势,既建炮台,可以防守,二免虑也。经费一途,可由台饷提用,似可裕如,三免虑也。且通商以来,中外遭风船只,时有所闻,如不开浚,设有洋船遭风之事,藉此要求,反落后着。故献纶以为开之便。”未行而献纶卒。张梦元接任,仍不欲办。遂以筹款未定,照会税务司,并禀总理衙门,以前开浚估价五万三千余圆,续估二十万四千余圆,为数太巨,拟照吴淞之例暂止。九年,安平英领事霍必澜以港道日塞,易致胶舟,递年险恶,现有浚港之船,为价不上五千圆,愿自发价疏浚,或由中国自办。不从。及铭传任巡抚,十六年夏五月,命英人马礼逊查勘,将大兴工事,以张贸易。未行而铭传去矣。安平至府之运河,例由三郊自浚,数十年后,日形淤塞。而安平港口又以沙汕之阻,自夏徂秋,波涛澎湃,轮船不能入口,多泊于四草湖外,一遭大风,驶避旗后,远或系碇澎湖,货物起落,以是困难,商务之兴,为之顿挫。

  夫台湾处大海之中,又有澎湖隔之,黑潮所经,其流甚急,澎之四围多礁石,舟触辄破。故自通商以来,轮船遭难者凡数十次。虽有巡洋哨船以为救护,而事起仓卒,虑有未周。光绪二年夏六月,福建巡抚札饬各厅县,选举沿海地甲头目,分择地段,责成保护中外船只在洋遭风之事。并颁行图册章程告示,委员前往各海口确查,由各厅县给发号旗,以为凭准,俾其督率乡民,实力救护。十年秋八月,英船某自旗后遭风,漂至草湖。时适法人犯台,沿海戒严,庄人见之,以为敌船也者,持械御之,跃登船上,刃伤船长,并夺货物。鹿港同知邹鸿渐趣往弹压,北路营游击郭发祥、署彰化知县蔡祥麟亦至,救其船人,追还所失。兵备道陈鸣志乃与领事霍必澜商议赔款,而船主不从。旋委凤山知县李嘉棠再与领事交涉,往返数次,以七兑银七千圆赔之,事始息。十一年夏六月,琉球渔人陈文达等十二人,遭风至基隆,庄人救之,给以路费,并修船费六元,送之归。十二月,复有日本驳船漂至后山高士佛,恒春知县派人救之,资遣回国。十四年十一月,英船威定在洋遭难,澎湖右营都司李培林率兵救起五十余人。十八年八月,澎湖大风,海水群飞,英船卜尔克自上海航行香港,触礁没,溺毙洋人一百三十余名。澎湖官民赴救,得二十三名,载至府治,知府唐赞衮礼之,水师总兵王芝生馈金三百,英人大喜。救护之人各有赏给。初,纽西兰海上保险公司来台开办保险事务,委瑞兴洋行理之。已而华洋保险公司亦分设南北,商务日兴,而航运往来亦日盛。

  邮电

  置邮传命,其来久矣。明制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四五名。即于附近有丁力田粮五斗以上二石以下点充,必须少壮正身。每铺设十二时晷一个,以验时刻。铺首置牌门一座,牌额一方,簿历二本。铺兵各备夹板一副,铃榉一副,缨枪一把,棍一根,回历一本。凡递送公文,照古法,以一昼夜合为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公文一到,不问多少,随时递送,无分昼夜,鸣铃疾走,以交前铺,即于回历附写到铺时刻,以凭稽考。郑氏因之,南北各设铺兵,故台人谓十里为一铺。清代沿用明制。乾隆二十一年,乃裁驿丞。而台湾以远隔重洋,向未设立,仅置铺兵,以事递送,军务之时,兼用塘兵。顾此为公家之用,民间私信必觅长足以寄。市镇繁盛之区,或设信局,以代传命。信资之数,按道为差,而每多阻滞,或致遗失,不能朝发夕至也。

  同治十三年牡丹之役,钦差大臣沈葆桢治军台南,奏请架设电线,以速军情。乃由丹墨国人德勒耶揽办。光绪三年,巡抚丁日昌议由台南府城至凤山之旗后,先行开办。饬游击沈国先率福州船政电报学堂学生苏汝灼等,以七月初十日自郡起工,九月初五日告成。凡二线,一自郡治达安平,一达旗后,计长九十五里。是为南路电线之始。十年,法人来犯,军书旁午,巡抚刘铭传以南北电报未通,不足以辅戎机。十二年,饬通商局委员李彤恩与上海德商泰东洋行立约揽办。凡两线,一自台北郡治分歧而至沪尾、基隆,一至台南,与旧线接,计长八百里,而于新竹、苗栗、彰化、云林、嘉义各设局办理。十四年四月竣工,以候补道张维卿为总办。是为南北交通之线。十三年八月,又自淡水沉设至福州之芭蕉岛,而安平亦接至澎湖。是月二十一日,轮船飞捷自福州起工,翌日达沪尾,与陆线连,乃赴澎湖,以接安平。海陆两线既成,自台湾可通福州,远而至于东西各国,莫不瞬息万里,而台湾不至孤立矣。

  当是时,铭传既筑铁路,以利交通,又以铺递迟缓,奏请改设邮政。十四年,置邮政局于台北,各地皆设分局。邮票两种,一为官用,不征其费;一为民用,按站计费。每站长百里,凡信一函重二钱以内者征钱二十,付邮之时交纳。自台南至台北凡十三站,每函须二百六十文。邮路以外之地,别加其费。其发中国外洋者,则以轮船代递。又有邮船两艘,曰南通,曰飞捷,按期往来于上海、福州及台之各港,以递送之。唯邮票之式,雕印颇粗,上绘一龙,国徽也,下绘一马,驿也,所以示中国之邮传也。十五年十一月,奏颁台湾邮政章程,归巡抚管理,以候补道任其事。每年入款达一万两,而民间信局仍开设,颇夺公家之利,使得逐渐更改,臻于至善,必有可观。是年又设电报学堂,聘西洋教习,以授台人子弟。而英国医士梅威令既在旗后,自设医馆,传授医术。十六年九月,复请架设电话,以广学业。通商局不从。及邵友濂至,而电报学堂亦废矣。乙未之役,刘永福驻台南,安平税务司麦嘉林请设邮政,其制略同前时,半取欧洲成法,以税务司兼办之。票印一虎,民主国之章也,凡三种,分为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以兵递之。当是时,戎马倥偬,私信断绝,故民间多用。乃未几而台南亦陷,其制遂止。

  灯台

  台湾为南海之邦,而东西洋交通之道也,船舶往来,以是为的。然而礁石隐现,风涛澎湃,稍一不慎,舟辄破碎。往时船舶自厦来南,过澎湖后,遥望王城之老榕,以取航程,渐近渐现。城在安平海隅,址高而望远,荷人所建也。然当天昏月黑时,四顾茫茫,东西莫辨。则于巡道署内立一灯竿,高可三丈余,每夜燃灯,用以照远,是为灯台之滥觞。旧例船舶出入,巡道管之,故以是为航路之准。雍、乾之间,商务大盛,帆樯相接,北至天津、牛庄,南至暹罗、吕宋,皆以澎湖为门户,而澎湖错立大海,群岛相望,沉舟之祸,时有所闻。乾隆三十四年,台湾府知府蒋元枢檄澎湖通判谢维祺,择地于西屿之?p仔尾,建造石塔七级,座约五丈,每夜燃灯,光照海上。是为灯塔之始。道光八年,修之。光绪元年,乃仿洋式为灯台。先是,同治六年三月,美国商船那威号遭风,至凤山之鹅鸾鼻,触礁而没。事后美领事请建造灯台,以利航海,政府许之而未设也。已而日本来讨牡丹社番,驻军琅■,亦请速建。八年,聘英人为工师,费款七万两,规模宏大,光照二十余海里。台成,照会各国,以地迩番界,驻兵守之。

  安平灯台 在安平海之侧,以砖建之,形圆而色白。距水面七丈七尺,烛光三百五十烛,可照远十四海里。每四秒发光一次,为第六等闪光白色。光绪十七年建。

  打鼓灯台 在凤山县打鼓哨船头,以石造之,为四角形。距水面十六丈四尺,烛光三百五十烛,可照远十海里,为不动白色。光绪十八年建。

  鹅鸾鼻灯台在恒春县鹅鸾鼻庄土名船帆石之南,以石造之,形圆而色白。距水面十八丈,烛光二万六千烛,可照远二十余海里,为第一等不动白色。淡水灯台在淡水海关之侧,以石建之,为四角形色白。距水面三丈三尺,烛光一百烛,可照远九海里,或红或绿,以分别之。而沪尾街上别建灯竿,火用瓦斯,色白,每二秒间发一闪光。灯高三丈五尺,距水面十四丈二尺,烛光三百五十烛,可照十五海里。均为光绪十四年建。

  西屿灯台 在澎湖厅西屿,则渔翁岛也,厦门航行台湾之船,均以此为标帜。乾隆三十四年,始建灯塔。道光八年修之。光绪元年,改灯台。其灯为第四等不动白色,距水面十五丈八尺。烛光五百烛,可照远十五海里。

家园 卷十八 榷卖志

卷十八 榷卖志

  连横曰:昔者太公治齐,官山府海,以殖其利。管仲因之,齐以富强,故能霸诸侯,攘夷狄,功传数世。汉兴至武帝时,拓地用兵,军旅岁动,国计不足,设盐铁之官,榷酒酤之税。文学之臣以为聚敛,而功利者且以为富国焉。台湾榷卖之制,始于清代。初理盐、磺,后及煤、脑,盖此为天地自然之利,苟振兴之,足以裕国而益民焉。先是,台湾鼓铸锅皿农具之人,例由地方官举充,藩司给照,而纳其税,全台定二十有七家,名曰铸户。其铁由漳州采办,私贩治罪。盖以台湾孤立海上,虑造兵器,故官督之。然自通商以来,洋铁入口,载在税则,而旧例遂成虚文。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废止,用者便之。夫榷卖之制,各国皆有,大小轻重,或有不同,而台湾之所行者则此。记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旨深哉。

  盐

  台湾滨海之地,煮水为盐,其利甚溥。前时盐味苦涩,不适于用,多自漳、泉运入。永历十九年,谘议参军陈永华始教民晒盐,择地于天兴之南,则今之濑口也。其法筑埕海隅,铺以碎砖,引水于池,俟其发卤,泼而晒之,即日可成。色白而咸,用功甚少。许民自卖,而课其税。归清以后,盐户日多,消路愈广,争晒竞售,市价不一。雍正四年春,奏归官办,由府管理,分设盐场四处:曰州南,曰州北,为台邑武定里;曰濑北,为今附郭之盐埕庄;曰濑南,则凤邑之大竹里,而毗于打鼓山麓也。每场设管事一名,巡丁十人,或八人,或六人,视其大小,以防私漏。盐户晒盐,例于春冬,春曰大汛,冬曰小汛,以夏秋多雨也。盐成运纳于场,而发其价。每石时银一钱二分,濑南稍逊,减二分。岁收约九万石,或至十万石。府中设总馆一,市镇各设分馆。贩户赴馆缴课,领引而出。其盐石银三钱。水运陆载,视路远近,以定市价,故各地不均。盐课所入,每月支发盐户及经费外,悉存府库,造册申报,以充兵饷。乾隆二十年,增设濑东,为嘉邑之井仔脚,而布袋嘴、北门屿亦先后分设。盖以彰、淡设治,垦户日进,故由此给之。五十五年,议定台湾定额之外,所有埕底泥盐,岁约二万石,分拨各厅县销售,每年征课一千八百十八两余,入册奏销。嘉庆十五年,设噶玛兰厅,盐用濑北,岁销七千石,归厅采运,每石售银三钱三分,共征二千三百十两。除原价及折纹银外,可得盈余纹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先是,兴化、惠安鱼船,每当春夏之交,遭风收泊兰属,运盐散卖,斤钱七八文。间有收积居奇,至秋冬时,价至二三十文。及设官后,禁私贩,议照汀州行销广潮盐引,募鸡笼小船,给照至莆田、惠安就场购运,以资民食。盖以兰地僻处北东,府盐运至淡水,又须待风而入,费大时久,或虞断绝,故其价昂。而司道不许,以兰为台属,行销府盐,可杜私贩,且缓急足济,乃议定归厅。自十八年三月为始,每斤价十六文,用者便之。

  道光四年闰七月,省议以南靖、长泰二县盐引阻滞,奏请台湾代销。于是岁课一万七千石,合以台湾自晒者十三万石,入款颇巨。自是以来,北鄙日辟,淡属住民数十万,而仍行销府盐,采配不便。咸丰中,始许于虎仔山自晒,一时私盐充斥,课项锐减。同治六年二月,改归道办,严缉捕,虎仔山场亦归官。七年移府,九年二月复归道,十年仍归府办,而盐引愈多矣。澎湖四面皆海,小岛错立,其地斥卤,可以自晒,仍销府盐,每银一圆售八十斤,色灰稍苦。澎人以海为田,需盐较重,一旦不至,人受其病。光绪初,议设盐场,不许。十一年建省,十四年整饬盐务,南北两府各设总局,以揽其事。南归兵备道,而北归布政使。基隆、艋披、宜兰、新竹、大甲、鹿港、嘉义、凤山、恒春、澎湖各设总馆,各地仍置小馆,由民揽办。其馆主多乡绅宦戚,获利不少,大者岁盈万金,小亦一二千圆。台湾销盐约按人口,每人日用三钱,年须六斤十二两,以三百万人计之,则当盐二千二十有五万斤。斤匀银一分,为二十万二千五百两,实岁入之一大宗也。

  生番浑噩,僻处内山,茹毛饮血,需盐孔亟。其归化者由官给之,或以互市。而旧志载崇爻山有咸泉,掘地汲之,编竹为镬,内外涂泥,煮之成盐。若中坜、后垄各地熟番,有以挑沙沥卤自煮者,官不征课。盖归化时,曾经奏准者也。

  硫 磺

  硫磺产于淡水,为今北投之地,当西班牙人据台时,曾掘取之。而瘴毒披猖,虫滋水恶,工人多病。归清后,康熙三十五年冬,福州火药局灾。典守者负偿,欲派吏往,无敢至,仁和诸生郁永河适在省,慨然请行。三十六年春二月至郡,四月北上,先命淡水社通事张大入北投筑屋。既至,集番酋饮,告以采磺事,与约一筐易布七尺。番喜,各负磺至。命工煮之,磺有黄黑二种,质沉有光。以指燃之,飒飒有声者佳,反是则劣。先碎为粉,暴日极干,镬中置油,徐入土,以两人持竹杆搅之。土既得油,则磺自出,油土相融,而后成物。一镬可得四五百斤,或一二百斤,唯视火候之纯疵尔。产磺之地为内北投,石作蓝靛色,有沸泉,草色萎黄,无生意,山麓白气缕缕,如云乍吐,是为磺穴,风至磺气甚恶。更进半里,草木不生,地热如炙,白气五十余道,皆从地底腾激,怒雷震撼,地岌岌欲动。所以不陷者,热气鼓之尔。穴中毒焰扑人,触脑欲裂。左傍一溪,声如倒峡,即沸泉所出源也。永河著《裨海记游》,其所言略如此。当是时,淡水未辟,而北投又在番境,奸宄潜至,私制火药。乾隆中,出示禁止,嗣命屯丁守之。每年四季,北路营副将派弁入山,焚毁草木,以杜私煮。同治二年,福建巡抚徐宗?肿嗲肟?采,以裨军务。六年,淡水同知严金清禀请不可,以采之有四可虑。八年,卢璧山奉南洋通商大臣之命,来台采办,募工煮之。既而闽浙总督英桂饬总兵杨任元、兵备道黎兆棠派员会勘。盖以其时整军经武,多用火药,故议开采。然以所产未巨,恐耗经费,九年,复封。及刘铭传任巡抚,谋殖地利。光绪十三年,奏设脑磺总局,与樟脑皆归官办,而所产日盛,以至于今。

  煤

  煤为矿产大宗,台湾多有,而基隆最盛。当西班牙据北时,则掘用之,其迹犹存,为今之仙洞。归清以后,仍事采掘。乾隆中,移民渐众,以其有伤龙脉,请官禁止,然尚有私掘者。道光十五年,淡水同知娄云再示禁。十七年,同知曹谨复禁。而是时海通已启,东西往来,以台为径,各国遂多注目。禁烟之役,英舰窥基隆,及平,英人辄来台湾,谋通商。二十八年,英国水师游击吴伦至基隆,查勘煤层,归报其国。三十年,英公使请准英人开采,不许。咸丰四年,美国水师提督彼里亦来勘,以煤层丰富,谋据此地,建军港,以开美国贸易之途,而台人不知也。天津之约,许开基隆通商。同治三年,福州税务司上书,陈采煤之利,请准英商租地开办,淡水税务司亦为是言。巡抚徐宗?肿嘌圆豢桑?而绅民亦立公约曰:“鸡笼山一带,为合境来龙,灵秀所锺,风脉攸关。近有沿海奸民,讹言山根生有煤炭,难保无人偷掘,一经损伤,全台不利。如遇偷挖,即行围捕送官。倘敢抗拒,格杀勿论。有不遵者,公议惩罚。”然其后私掘愈多,势不能禁。

  九年春正月,总督英桂命署道黎兆棠派员查勘,乃委江苏候补道胡斌与淡水同知会勘。据复海港东边之深澳八堵、土地、公坑、竹篙厝、偏坑、田??港、后山、石梗、暖暖、四脚亭、大水堀等处,皆属旁山,无碍正脉,远隔民居,且于田园庐墓亦无妨碍。计得九十二洞:闭歇者二十三洞,其煤已竭,地归山主;停办者二十一洞,以价贱滞销,流浅难运;现开者四十八洞,而中如四脚亭四洞,夏秋之间亦流浅难运,俟八九月方可配出。于是传集山主及乡人士,妥定开采章程,立石为界,不许租与外人,并私相典卖。各洞相距南北二十五里,东西五六里。闭者不得再开,以七十洞为限。而煤户须本地人,又有亲族庐墓者,互相环保,其曾为洋行办事者不许。煤工亦须土著,家在五十里以内者方可用。每洞不得过二十人。煤户具保,所出之煤投行仲卖,官为督办,违者照罚。禁约虽开,而约束尚严也。当是时,基隆、沪尾已为通商之口,轮船出入,用煤日多,或运至福州、厦门,每年出产多至三四十万担,少亦十余万担。其煤三等:上曰角煤,担值钱二百;次中煤,稍降;又次煤粉,最贱,仅得五六十文。此为在山之价。若运出市上,则视路之远近而差,照例每担征税五厘,唯船政局采用者豁免,而煤户亦无税。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言:“台湾之地,病于土旷,而土旷之病,由于人稀。重洋远隔,势必获利三倍,而后内地力食之众,不召而来。然垦田之利微,不若开煤之利巨;垦田之利缓,不若开煤之利速。南北各省按日以煤炊爨,入冬以煤御寒,若出口畅旺,煤价必昂,于民间不无窒碍。而台湾则炊爨、御寒均无需此,除出口外,别无销路。虽其煤质松脆,不敌西洋之产,而较之东洋,尚去 不远。然台煤虽富,年来开采仍不甚旺,其故由于滞销。西洋之媒,金山最伙,从前船只皆绕金山而来,货物之外,以煤压载,煤佳价平,固非台煤所能敌。自埃及红海开通以后,洋船无须绕道金山,而金山之煤遂稀,价亦日昂,而台煤仍不畅销。则必减轻税率,以广招徕。此后税率虽减,而入款仍不悬殊,则于民间生计当有起色。至船局所用台煤,向系免税,不在定则之内。今拟将出口之煤,每吨减为税银一钱。如蒙天恩允准,伏恳饬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札行总税务司,言明台煤无关民间日用,为洋舶所必需,是以减税惠商,南北洋各口均不得援以为例。”诏可。

  三年,聘英人合札为矿师,并购机器装置八堵,大为开采,出口亦多。

  而经费繁杂,不敷开用,委员浮冒,积弊日深。八年二月,台湾道刘?H禀请督抚,略曰:“台北煤务为台湾漏??,中外疑议,已非一日。职道履任以来,亟思设法整顿,以期除弊兴利。盖以煤务事属创办,职道又未亲履其地,远观悬揣,漫议章程,失刻失疏,均虞未协。然屡奉钧批,又不敢以月耗巨帑,责归台防之事,置诸后图。从前张升道深知其难,请由船政主办,实由于此。嗣后黎星宪复称统归船政办理。盖以煤务之坏,坏于历办不得其人,浮费过多,成本过重,随处浮冒,任意报销尔。郑?y接办以来,自禀牍观之,较前诸员似有把握,然以册报论之,似其不实不尽之处,仍所不免。八堵以总炭一万九千八百五十余石起解,基隆只收一万六千五百五十余石,十余里间,少去三千三百余石,已属不解。而八堵以粉炭九千零十石起解,基隆仅收三千四百三十石,竟少去五千一百八十石。基隆收发之时,又各有失耗,大较又去一成。既减成色,又失斤重,一转移间,一月之内,耗至八千余石,揆之于理,似欠圆通。又工匠等听烧官煤,月至数千石,洋人三名月烧官煤九千斤,路旁三灯月烧官煤四万斤,其间不应滥支之处,不可胜数。此煤斤滥耗之情形也。至于银钱数目,采煤工价,浮于所收之额,多至三千四百余石。车运之价,亦难实按。种种糜费,悉难枚举。今拟委补用同知史悠?薄⒑虿雇ㄅ欣罴翁幕嵬?办理,不过欲于台湾漏??,稍求补苴尔。”于是妥定章程八条,竭力整饬。时有毕德卫洋行揽销总炭,船局以为不可,乃于上海自设台湾煤务分局,又于汕头、香港、厦门托商代售,统计每年出煤一百四五十万石,可得二十余万圆,而局费不过数万圆,入多出少,渐有起色。若能扩充销路,尤足以兴其利也。法之役,基隆失守,煤局被毁。及平,巡抚刘铭传奏设煤务局,委张鸿禄办之,投资四十余万两,新置机器,又聘外国矿师,召工开采。至十三年,每日出煤可百吨,而办理未得其宜。铭传委用粤商代办,众多訾议,部议以为不可,复归官办。及邵友濂至,遂裁撤之。

  煤油

  煤油或称石油,其利溥,而前人未知也。台人燃灯多用豆油,及西人发见煤油以来,运入台,其始仅见于城市,不十数年遍村野,以其价廉而光倍也。煤油之用,以美国彗星标者为最多,次为俄、?ブ?产,岁率数十万圆。然台自有煤油,而未知采法,为足惜尔。咸丰末年,粤人邱苟通事也,勾引生番杀人,官捕之急,遁入山。至猫里溪上流,见水面有油,味殊恶,时乏烛,燃之极光。窃喜,以告吴某,某以百金??之,而不知用。苟复??宝顺洋行,岁得银千余两。遂互争权,集众械斗,久不息。九年二月,淡水同知逮苟治罪,又以外商无在内地开矿之权,封之。及沈葆桢巡台,闻其事。光绪四年,聘美国工师二人勘验,以后垄油脉最旺,乃购机器取之。其始多盐水,掘至百数十丈,达油脉,滚滚而出,日得十五担。久之,工师与有司不洽,竟辞去,遂废。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乃设煤油局,委栋军统领林朝栋兼办,而出产未多,入不敷出。十七年,巡抚邵友濂撤之。闻矿学家谓,台湾油脉甚长,自苗栗而至安属之噍吧?P,蜿蜒千里,如能取之,足以供用而有余。又台多火山,间有瓦斯,质若炭,光胜于煤,其用尤宏。

  樟脑

  樟脑为台湾特产。当郑芝龙居台时,其徒入山开垦,伐樟熬脑,为今嘉义县辖。配售日本,以供药料,其法传自泉州。归清以后,封禁番地,犯者死。康熙五十九年,曾逮熬脑者百数十人治罪,其业渐废,而山麓细民犹有私熬者。雍正三年,闽浙总督满保奏准台澎水师战船,令于台湾设厂修造,以台道台协监督。于是南北二路各设军工料馆,采伐大木,以为船料,而檄匠首任之。台湾樟北路较盛,樟有两种,香者可熬脑,臭者仅为器具。故匠首率众入山,并许熬脑,以私其利,而他人皆禁也。道光五年,始设军工厂于艋披,并设军工料馆,兼办脑务,内山所熬之脑皆归所收,而后配出。禁烟之役,英船辄至鸡笼,潜以阿片易脑。奸人牟利,私熬日盛,法令几不能禁。咸丰五年,英商德记洋行始与台湾道订约购脑,每担价十六圆,配赴欧洲,而发脑户仅八圆,利入道署。十年,台湾开港,外商渐至。樟脑为出口之货,岁约二十万圆,台湾道陈方伯议归官办,设局收之。同治二年,艋披料馆改为脑馆,竹堑、后垄、大甲等处均设小馆,以理其事。其时艋披、大甲所出特多,岁各一万二三千担,竹堑、后垄亦各有一二千担。而噶玛兰、彰化之内山且有熬者,消用日广,然为官办故,外商不能获利。五年,安平英领事请归民办,兵备道吴大廷不许。驻京英公使以为有阻通商,遂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交涉。六年,闽浙总督派兴泉永道曾献德至台,与英领事议。八年,废官办,新立购脑章程,凡外商入内地采脑,须先向总税务司请给护照,填明行号姓名,完纳出口税之半,以代内地税。运至口岸,报明海关,照章纳税,而后出口。若无护照者,将脑充公,人亦治罪。然非通商口岸,外国商船不得入泊,亦不得私自贸易。九年,始设厘金局,征收脑厘,每百斤课银五钱。初由商人揽办,其后归局。

  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奏言:“樟脑一项,近来日本出产甚多,而香港脑价日落,如归官办,每石可获利二三圆。台湾产脑每年约出万石,硫磺则台产最佳。前两江督臣沈葆桢奏请开禁,采备官用,历年办有旧章。每石成本洋一圆,官买每石洋三圆,每年出产六七千石,上等硫磺每年只出千石,均归官用,其次积聚三千余石,官既不用,商禁未开,不能出口。日久月聚,愈积愈多,不独糜费、弃置可惜。且香港年销硫磺至万余石,运至江南、天津一带,熏炙葵扇草帽,蒸炊饽饽,制造爆竹,销路甚广。台湾硫磺既佳,奸民私熬贩运,出口不少。夫以自采之磺,禁不出口,既听日本畅销,又不能禁止私熬。若设法经理,获利虽尚未多,而于抚番经费不无少补等因。臣查樟脑硫磺两项,民间私熬私售,每多械斗滋事,恳请归官收买出卖,发给执照出口。以目前情形而论,年可获利三万余圆。以后若能出产较多,销路较畅,经理得人,日渐推广,以自有之财,供无穷之用,实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也。”诏可,乃设全台脑磺总局,隶巡抚,而于北路之大????,中路之彰化,各设脑务总局。若南庄,若三角涌,若双溪,若罩兰,若集集,若埔里社,皆设分局,以委员办之,又有司事、执秤、查灶、勇丁分任其职。而宜兰、恒春别设总局,以奖励脑务,按照灶数,征收防费,以充抚番之款。制出之脑悉归官局,每担八两,售之商人,为十二两,年可获利百余万两。时为台北德商公泰洋行揽办,配赴香港,每担可售二十两,多至二十余两。十六年五月,台北改归蔡南生,而彰化由林朝栋,缴价三十圆,厘金防费在内,以十二圆给脑户,余入官。是年出口六千四百八十余担,十七年为一万五千九百八十余担,十八年为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余担,而脑价亦渐起。盖以欧美市场销用愈巨,化学日精,藉以制器合药也。

  初,德人晦实禄在南,开设瑞兴洋行,先至集集设馆熬脑,自配香港,数年之间,获利不赀。及归官办,顿失其益,去之汕头,以脑业交英商怡记洋行承办。十六年五月,怡记自集集运脑七百余担至鹿港,九月又运五百四十担。彰化局丁以为走私,要而夺之,安平英领事照会巡抚索还,不听。彼此相持,势将决裂。驻京英公使乃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交涉,而各国亦以有碍通商,请撤官办。旨下户部议覆。奏曰:“熟考古今律例,盐、硝、硫磺均归官办,严禁私贩。除此三项之外,未尝别有所禁也。台湾内山今以出产樟脑之多,奸商夤缘贿赂,挟谋其间,不准他人售卖,实属无谓。今英商收脑数万斤,为巡察委员所没,是则奸商之故意而后至此,即台湾巡抚亦难辞其责。况樟脑一物,原系药材,未可禁止私贩。如英国地多虫蚁,以脑熏尸,可免虫蚀,此销用之所以较多也。此后各省新出,不论利益多寡,应先奏明而后举办,方为得策。伏乞谕饬台湾巡抚刘铭传,即将樟脑一项改为民办,官府但可征税。”诏可。十一月,废官办,撤防勇。生番乘隙出草,毁??杀人,沿山纷扰,脑务大损。于是请设隘勇而纳防费,凡脑百斤征税八圆,脑丁每灶一粒月征八角,以十灶为一份。其出口者则海关税一圆一角五分五厘,厘金五角五分,所入仍属不少。十七年,改脑磺事务隶布政使司,仍于北路之大????,中路之彰化,各设脑务稽查总局,下设分局,悉以抚垦分局委员兼之,以其事相关连也。二十一年,裁灶费,每百斤改征厘金四元。其时外国销用愈宏,香港每担至七八十圆,或至百圆。

  沙金

  台湾采金始于三百年前。旧志称郑氏末叶,遣官陈廷辉往哆??满采金,老番讶之曰:“台其有事乎?”或问之,曰:“日本采金而荷兰来,荷兰采金而郑氏至,今郑氏又采,其能晏然耶?”已而清军果入台。语虽不经,亦足以知采金之古。《海上事略》曰:“郑氏时,上淡水通事李沧请取金自效,监纪陈福偕行。至淡水,率宣毅镇兵,将至卑南觅。土番伏莽以俟,曰吾辈以此为生,汉人来取,必死战。福不敢进,归至半途,遇土番泛舟贩。福攻之,禽其酋,获金二百两。令道取,不从。”又曰:“金出山后,其番为傀儡种,人迹罕至。自淡水乘蟒甲,自西徂东,返而自北而南,溯溪进,匝月方至。土番善泅者从水底取之,如小豆,藏之竹簏,或秘之瓿■,间出交易。”《番境补遗》曰:“哆??满产金,淘沙出之,与瓜子金相似。土番熔成条,藏巨甓中,客至每开甓自炫,然不知所用,近岁始有携至鸡笼、淡水易布者。”《台湾志略》曰:“港底金在蛤仔难内山。港水深且冷,生番沈入,信手捞之,亟起,口噤不能言,。。火良久乃定。金如碎米。”据此数说,则台之产金已久,而多在东北。乾隆三十六年,波兰人麦礼荷斯奇谋拓台东,与马波奥时科番战。番降,献金二十斤,银八百斤,皆此地之产,其地为今之瑞芳附近。然则台之产金早为外人所涎矣。光绪十一年,法事已平,巡抚刘铭传筑铁路。十五年,架八堵车站之桥,工人入水造础,偶见沙中有金,取出淘之。其时造桥监督,为都司李家德,广东顺德人,曾游美国,而路工亦多闽、粤人,有至新旧金山者,闻之争取。居民亦从之,各获利,每两易银八两。十六年九月,采者三千余人,地亦日广。十七年八月,出示禁止。而逐利之徒昏夜偷取,犯者多。基隆同知黎景嵩议归官,巡抚邵友濂许之。十八年二月,奏准开办,设金沙总局于基隆,瑞芳、暖暖、四脚亭、六堵、七堵、顶双溪各设分局,派员理之。采者领照纳税,驻勇弹压。是年冬,商人金宝泉禀请承办,每年认缴二万两,一切费用及勇饷,悉由支理。许之,以十九年起,撤局归商。而自十八年二月至岁终,计收厘金二万七千一百十二两余。除开局费一成,并新勇一哨薪粮、衣器、帐房等款,实剩一万七千六百六十二两余,以此划入海防费内,奏明存案。未几金瓜石、大石坑亦发见金苗,采者日盛。时金价颇廉,每两在山易银十八圆,后渐贵,岁可值银一百数十万圆。而台东之斯城、秀姑峦、花莲港、得其犁,宜兰之苏澳、叭哩沙等,横亘六十余里,亦有金苗。然以开辟未久,野番出没,居民辄遭害,取之尚少。

  阿片厘金

  台湾之有阿片,始于荷兰之时。荷人贸易以此为巨,消售闽、粤两省,渐乃及于内地。当明之际,华人已有吸用,然仅以为药。故《本草纲目》谓之合敷融,或曰阿芙蓉,则以罂粟实之浆而熬之也。阿片出印度,以此为国课之大宗,而突厥、埃及、波斯皆有产。上者曰公班,则黑土也,味浓力大。次曰白皮,又次曰金花,则红土也。台湾之销阿片,其始多用黑土,继乃合用红土,价较贱,故吸之者众。乾、嘉以来,宇内无事,上自士夫,下至走卒,莫不以此为乐。及道光十八年,下诏禁止,以林则徐督两粤,毁英人阿片一万三千六百余箱。英人不服,遂至构兵。台湾道姚莹亦奉旨禁止,初犯者刑,再犯死,一时阿片几绝。然英人辄以夹板至鸡笼,潜与奸民授受,而易樟脑,山陬海?逃逃形?者。及媾和后,徐宗干任兵备道,著《防夷论》,又谋禁止。其言曰:“银何以日少?洋烟愈甚也;民何以日贫?吃烟愈多也。以每日每人约计之,须银二钱,就台地富贵贫贱良莠男女约略吃烟者不下数十万人,以五十万计之,每日耗银十万两矣。”而台人亦自立禁烟公约,吸烟者几不以人齿,雷厉风行,一时殆尽。咸丰元年,洋商始来贸易,照例征税。十一年,设厘金局,以阿片为大宗,谓之洋药。同治五年,淡水同知王镛详请入口阿片,不论内地已征与否。每箱征厘五十圆。大吏许之。岁率十余万两,而安平之入款亦如之。光绪五年,改归道署,召殷商揽办,各地设局,按枚烙号,始得出售市上,否则以私货论,充公而重罚之。然走私者时有所闻,而局员防不胜防也。十年,法人之役,南北禁港,商船杜绝,阿片不至,市价日昂,每箱涨至千圆。兵备道刘带奏言:“台湾通商,以洋药为大宗,每年进口售银四五百万两。今法人封口,洋药不通,曾经绅耆公请,从权划出官庄,准民自种,照例纳税。”于是嘉、彰各属多有种者,其味较淡,而云南、四川、福建亦有产。然台湾销者以印土为多,洋人运来易货,台商亦自采办。台南贩土之商合设一会,曰芙蓉郊,轮年值理,每箱征费二圆,以充义举。售烟者曰芙蓉铺,亦有公会,销用之广,几于粟、米、麻、丝矣。先是,商人陈郁堂揽办台南阿片厘金,欠款四万六千两,防务之时,军费浩大,叠催不缴。巡抚刘铭传札饬撤办,提辕讯究,而带仍任之。铭传大怒,以其通同作弊,奏请革职,带遂以此获罪。

  台湾阿片进口表(略)

  台湾征收阿片厘金表(略)

家园 卷十七 关征志

卷十七 关征志

  昔禹平洪水,画九州,任土作贡,赋税之义始此。赋以足兵,税以足食,国用既足,民亦安宁。而暴君污吏以天下为私有,横征倍敛,吸食脂膏,兆民怨怒,起而逐之,国亡身戮,为天下笑。连横曰:明以前尚矣,台湾远隔海外,为古荒服,土番所处,海寇所踞,未有先王之制也。明季荷兰人始辟斯土,以通东洋贸易之途,设官行政,制王田,募民耕之,而纳其赋,语在《田赋志》。是时归附土番岁纳鹿皮,视社之大小为差。其后因之,每年五月初二日,主计官集公所,召民??社,众环视之,官历举各社饷银之数,高呼于上,??者应之,至最多者而畀之,乃具姓名及社饷于册,取殷户为保,以四季分纳,谓之社商。社商时率伙记至番社贸易,伙主财物,记任会计,而社商领之。凡番耕猎之物悉与社商,而以布帛、盐铁、烟草、火药易之。其令严密,番不敢私。社饷之入,大社数千金,小亦数百,是为杂税之一。当是时,土地初辟,地广而腴,一岁三熟,闽、粤沿海之氓相率而至,以逐什一之利,岁率数千人,荷人课其丁税,每丁年纳四盾。领台之初,岁收三千一百盾,其后二十年,增至三万三千七百盾,盖移殖者众,而岁入亦多也。台湾之山多麋鹿,猎者领照纳税,月课一盾,逐犬入山,肆其捕杀,于是麋鹿渐少。其后增至十五盾,岁入三万六千盾,少亦二万余盾。其脯皮贩运中国、日本,岁率十余万金。设关榷税,以稽市物,岁亦十余万金。若夫山林川泽之利,商工之所计,虞衡之所入,莫不权其轻重,以佐行政之费。荷官俸养所入,岁不足用,各自私贾,以罔市利,暴待细民,侵夺田宅,上下交争,贿赂成习。甲螺郭怀一因民之怨,纠合同志谋逐之,事败被杀,株连数千人。亡命之徒,转相啸聚,以与抵抗。又闻延平郡王将兴光复之师,荷人惧,乃请爪哇总督增兵戍台,多课杂税,以助兵食。而内讧不息,抢攘昏垫,以至于亡。夫国以民为本,富则国富,贫则国贫。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今荷人之有台湾也,肆其横暴,剪食我土地,侮虐我人民,剥夺我权利,而世之论者曰,是殖民之策也。乌乎痛哉!

  延平入台,国用不足,多沿荷人旧制。及经嗣位,谘议参军陈永华乃筹长治之策,尽心经画,建保里之方,布屯田之制,开鱼盐之利,伐林木之材,内课农桑,外兴贸易。十数年来,移民大至,多至数十万人,拓地远及两鄙,台湾之人以是大集。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故民皆勤功乐业,先公而后私。故曰,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息争讼。夫自延平入台以来,与民休息,而永华又咻噢之,道之以政,闲之以谊,教之以务,使之以和,渐之以忠,厉之以勇,劝之以利,严之以刑,民于是乎可任也。二十年间,台湾大有,取其有余,以供国用,民亦乐输不怠,善乎德化之入人深也。洎永华亡,政教偷薄,而杂税之征滥矣。

  清人得台之际,议迁其民而墟其地。靖海将军施琅力陈不可,乃设一府三县,田赋之制略同行省,而杂税仍旧,或更立之,名目繁多,变本加厉。其设于陆者曰陆饷,丽于水者曰水饷。厝饷始于荷人,大小有差,岁征银一千四百六十六两有奇。雍正元年五月,有司查验府治家屋,除破坏者,凡得大厝七千七十四间,间征一钱五分一厘九毫,小厝一千七百零三间,征半之。按户给照,纳饷后有倒坏者,许缴照注销,而新建者饷亦如之,著为例。磨饷者郑氏所立也,一首征银五两六钱。蔗车新饷也,一张亦征银五两六钱。当铺者以权子母者也,年征五两,谓之官典,官保护之,虽收赃不罪。然多势豪所设,而地方官稍分润焉。不征饷者为小典,则武营弁兵以薄资而戈重利者也。瓦窑也,菜园也,??宅也,槟榔宅也,亦以大小征饷,其税微不足道。此陆饷之大略也。?e养鱼也,潭亦养鱼也,而?e之出息优于潭,其后?e视下园征税,而编于田赋焉。澎湖产鱼盛,以海为田,琅入台后,据为私有,岁收规费千二百两。及许良彬至,奏请归官,以充提督衙门公费,而行家任意苛求,渔民多受剥,深以为苦。乾隆二年,下谕禁革,命总督郝玉麟饬地方官照例,编列鱼舟号数,以时稽查。夫鱼舟有大小,计担征饷,每担七分七厘。次曰尖艚,每只八钱四分。次曰杉板,每饵四钱二分。网一张则三两五钱,小者一两七钱五分。箔者削竹如帘,长十余丈,立海坪,乘潮汐以捕鱼也,每张一两二钱六分。沪者筑土围,高尺余,缺其门以入潮水,而置网以捕鱼也,每口八钱四分。??垂饵以钓也,每条五两八钱八分。??亦钓也,饷与??同。罟也,■也,罾也,均用以捕鱼,而得鱼之多少不同,故征饷之轻重亦别:罟一张十一两七钱六分,■五两八钱八分,罾四两二钱。乌鱼旗者亦谓之藏,每冬至前,乌鱼自北而南,多以万计,渔户先时领旗,旗征饷一两二钱,钤盖县印,列号备查,凤邑最多。此水饷之大略也。

  同治十三年冬十二月,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言:“旧例台湾鼓铸锅皿农具之人,须向地方官举充,由藩司给照,通台只二十七家,名曰铸户。其铁由内地漳州采买,私贩者治罪。迩来海口通商,铁逾载在进口税则。昔杜内地之出,今自西洋而来,情形迥异。而不肖兵役人等,往往借端勒索,该铸户亦恃官举,任意把持,民甚苦之。又台产竹竿,向因洋民不靖,恐有接济,因禁出口,以致竹竿经过口岸,均须稽查。不知海船蒲布皆可为帆,无须用竹,立之厉严,徒为兵役留一索诈之端,民间多一受害之事,应请无庸查禁。”诏可。

  光绪三年春,巡抚丁日昌既视台湾,亲见杂税之苦,奏请蠲除。其言曰:“查台郡当郑克?u归诚时,仅有台湾、凤山、嘉义三县之地,其彰化县、淡水、噶玛兰两厅,皆系后辟之土。东至内山,西至海,地皆浅狭,唯南北袤长。计台、凤、嘉三县合长二百九十里,其额征供谷十三万余石,而后辟之一县两厅合长五百八十里,仅征供谷五万六千余石。核计彰、淡、兰之地,比台、凤、嘉几多一半,而所征之谷,反不及一半,何也?盖凤、台、嘉开辟之地较早,所征税则皆沿郑氏之旧,而彰、淡、兰新垦之地,则由朝廷新定科则,故赋课较轻也。然其为民累者,则莫如杂饷。查杂饷名目繁多,内如归化生番,无亩可计,无粮可科,以纳鹿皮为饷。而所谓?e饷者,则征于畜鱼之所,所谓?e饷者,则征于熬糖之所,虽谓苛细,而稽其赢利,酌取一二,以益正供,于民尚无大损也。他如海水支流曰港,洼深积水曰潭,凡可养鱼之所,则如?e饷征收。而小道可通之处,竹筏小艇运货往来,亦按照征收。又如建屋之基,磨面之场,瓦窑、菜园、槟榔、番??之类,莫不按数征饷。若其征诸渔户者,曰罟,曰罾,曰罾,曰■,曰箔,曰??,曰网,曰沪,曰乌鱼旗,吏役勒索,横取穷民。而佣户渔人又多去来无定,官役不能尽悉,假手土豪,出为揽办,豫纳承充之费,垄断浮收,舐糠及米,输于官者十,取于民者百,民奈何而不困耶?臣到台后,查悉各弊,则拟稍为厘剔,而各项名目琐碎,影射牵连,非尽断葛藤,终难以绝弊窦。除番饷、?e饷、?E饷之外,其港、潭等项杂饷,统计各属共征银五千二百二十三两九钱六分五厘,均应豁免,以除民累。伏查台、凤、嘉三县正供,征收既重,而杂饷名目犹繁。小民终岁勤劳,所得无几,而一经吏役隳突叫嚣,遂有枷棒在手,鸡犬无声之叹,民困何由而苏,元气何由而复乎?且此项杂饷,征收不过数千余两,就地支发,归入奏销。台湾近年出产茶叶、樟脑等厘税,均属新征,较此多至数倍。而台北现议开矿,则地利更可勃兴。谨将前项杂饷查列清单,请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诏可。台人大说,至今犹称颂焉。

  契税为入款之一,亦杂税也。旧例每百圆缴税并费共十三圆,人民以为过巨,多不投税。光绪二年,郡绅蔡霞潭嘱御史某出奏,旨下部议,定自三年起,减为一半,即百圆征税六圆五角,外费悉裁。然经办者犹不能尽废,每宗加缴司单六角,若在千两以上者,由县送府加印,或由业户自送,每宗规费二三十圆。而税额之中,以三圆解府转藩,知县例得一圆八角,余由书吏、家丁、房总、差役分肥。故知县下车之后,则示民税契,按期轮比,而私其利,多者数万圆,少亦数千。已税之契曰红契,未税者白契,众不以为凭,故人民亦自知为要也。

  安平为府治通商之口,向由台防同知管理,征收船费,谓之交口。派员查之,凡内地商船来台者,应验牌照。出口之时,船上须挂红旗,巡丁到船,丈量担位,报明无差,乃由委员给照收费。每百担五圆六占六瓣,岁约五千余圆。不换照者以为走私,船货充公。光绪元年,台防同知移驻卑南,仍归收费。至十四年,改由安平县收之,以抵津贴一半之额。其时帆船渐少,岁约三四千圆,而轮船则由海关收之。又有武口,归安平水师副将管理。亦派弁兵,以验出入,诘盗贼。每船征费二圆,岁约二千余圆。

  天津之约,许开台湾互市。咸丰九年,两江总督何桂清奏准美国先在潮州、台湾通商,福州将军东纯、闽浙总督庆端、福建巡抚瑞??会奏在台开设海关。已而英法两国请照美国征税,复奏准一律办理,其税项仍解关库,归将军督办,统并南台、厦门两口奏销。十年,奏派道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林向荣、兵备道孔昭慈、知府洪毓琛等商办,议以淡水八里坌为通商码头,而于对岸沪尾设关。其北路之鸡笼、香山、后垅、中港,南路之鹿耳门、打鼓,大小各口,一律禁止洋船贸易。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沪尾开关征税。二年正月,奏派道员马枢辉接办,适彰化乱,各地?m扰,未到,乃委淡水同知恩煜代之。恩煜请设关渡验卡,以查洋商进出,巡逻仍用关船。税务司又禀总理衙门,请于鸡笼、旗后、安平三处,照例通商,部议许之。八月十九日,鸡笼开口,派副税务司以办。三年四月,安平、旗后亦开办。以沪尾为正口,鸡笼、安平、旗后为外口。征税银册,均由总口转缴关库,归福州将军督办。四年春二月,旗后税务司以安平征收洋税,递年加多,各商赴旗完纳,诸多不便,请于安平添设银号,管出入。将军庆麟调查原案,以安平仅为验口,只准洋船寄碇起货,不许开设,而打鼓委员德协领复以此举实为华商之便。嗣经户部核准,以六年十月开办。既又设船政厅,理港务,征船钞。其时贸易未盛,税项亦少。盖以中国协定税率甚轻,而土货之往来者别课厘金。

  厘金之设,始于道光之季。时当军事旁午,征赋为难,故为权宜之计,取以助军。凡货物出入,照担征收,不论粗细,故谓之厘。咸丰十一年,知府洪毓琛奉饬遵办,省中亦派候补知府程荣春至淡水,设局开征,以阿片为大宗。分局之外又有验卡,征厘如前。而胥吏舞文弄弊,格外苛求,以饱私??,商贾病之。夫厘金之设,为救一时之急,而非可以永远也。故自事平之后,士大夫多请裁撤,归并海关,而清廷不听。然自通商以来,地利日辟,物产日兴,糖米茶脑之出口,岁率数百万圆。米为民食之本,供给福建,故无厘。糖每担二钱,以天津、上海为销路,香港、日本次之。茶别征厘,设局于大稻埕。樟脑之利,或归官,或归民,其厘较多。而煤炭、金沙之利,前后以兴,故其详可得而闻焉。光绪十八年,旗后商人以波罗麻一宗,每百斤征厘六角,合银四钱三分一厘,而海关向征税银七钱。自十六年三月,并入乞麻类,一律改征,减为三钱五分。是前本税重厘轻,今反税轻厘重,故请核减。波罗麻者即凤梨丝,配至汕头,以绩夏布,其额颇多,全台厘金局以为出口货物。如土茯苓百斤,洋关税征银一钱三分,厘金定章为一圆;牛皮胶百斤,洋关一钱五分,而厘金为五角,此税轻而厘重也。又如芝麻百斤,洋关征一钱三分五厘,而厘金为一角四瓣;樟脑洋关征七钱五分四厘,而厘金为五角五瓣,此税重而厘轻也。是则关税之与厘金,原有参差,不得以百货厘金,俱照关税减半征收。其子口半税,原指洋商请领之三联票,运货到最后子口,完纳半税而言。若华商则逢关纳税,遇卡抽厘,何得援出口半税为例。但该商人近来市景萧条,销路尤滞,旗后波罗麻出口,每年征厘约二三百金,为数甚少,姑准核减,并入乞麻章程,每百斤改征四角二瓣,合银三钱二厘,以恤商艰。夫税厘之设,所以供国之用也,而民间亦有私征。城厢之市,村落之墟,牛豚之畜,蔬果之场,凡至此贩者,每收其费,以充庙祀义举之款。然必禀官出示,以杜分争,故人肯乐输也。初,道光间,郡中商务繁盛,牛车入城,日数百辆,城兵欺其乡愚,勒索规费,每辆收钱百文,多至数百文。乡人不堪其苦,群吁郡绅,镇道合示禁止,违者治罪,而弊稍革矣。

  郑氏征收杂税表

  厝税 每间六钱二分,凡六千二百七十间,半年征三千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一分。

  ??社 凡二十七所,年征三千六十两。

  港潭 年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八两。

  梁头牌 每担一钱一分,凡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七担,年征一千五百两七

  分。

  澎湖船只 凡一百十一只,年征七十三两八钱。

  安平镇渡船 凡三十四只,年征四百两。

  牛磨 每首二十四两,凡二十七首,年征六百四十八两。

  蔗车 凡一百张,年征一千九百七十六两。

  大小网箔 凡八十张,年征二百零八两四钱。

  罟罾????等 年征八百四十两。

  乌鱼旗 凡九十四枝,年征一百四十一两。

  入港货税 年征一万三千两。

  出港盐税 年征二百两。

  僧道度牒 僧每名二两,道士五两,年征二百两。

  清代陆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略)

  清代水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略)

  台湾海关征收税钞表(略)

  台湾海关征收船钞表(略)

家园 卷十六 城池志

卷十六 城池志

  《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是故有百里之封者,必有十里之城;有五十里之封者,必有三里之城,所以驻军旅而卫人民也。连横曰:台湾之建城古矣。澎湖虎井屿之东南,有沈城焉,天空浪静,望之在目,缭垣相错,周可数十丈。渔者常得其砖,色红坚若铁,然当没水凿之,上生蛎蚌,似千数百年物。或曰,隋代之所建也,而文献无征,?|绅之士难言之。明嘉靖末年,海寇林道乾乱,据澎湖。都督俞大猷征之,乃驻偏师,筑城暗澳,其址犹存。天启二年,荷人来此,筑城妈宫,周百二十丈,役死者千三百人,外建炮台,分守海道,台人谓之红毛城。四年八月,入台湾,筑城于一鲲身,俯瞰大海,基广二百七十六丈有六尺,高三丈有奇,为两层,四隅各置巨炮,驻兵以守,曰热兰遮。六年五月,西班牙人人鸡笼,筑山嘉鲁城,嗣入淡水,筑罗岷古城,各戍兵为犄角。已而荷人逐之。永历十五年,延平郡王克台湾,就荷兰城以居,改建内府,台人谓之王城。别辟一门曰桔?唬?以春秋郑国有此门也。官署市肆别建于永康下里,则今之台南郡治。当是时,统治仅在承天,而鸡笼、淡水尚荒芜。三十七年,闻清军有伐台之举。三月,命左武卫何钓城淡水,增戍兵。六月,清军破澎湖,克?u降,改承天府为台湾,设县三,尚未筑城也。朱一贵之役既平,总督满保议筑城,仅围衙署仓库于中。总兵蓝廷珍以为不可,覆之曰:“夫设兵本以卫民,而兵在城内,民在城外。彼蚩蚩者不知居重驭轻之意,谓出力筑城卫兵,而置室家妇子于外,以当蹂躏,夜半贼来,呼城门而求救无及矣,理宜包罗民居为是。北从总兵大营后围起,环台湾县署而东,跨沟为水门,遂包东岳庙、合湾县学凤山公馆,南包郡庠防厅、台厦道公署,西包天后宫,而北环左营游击署,计一周不过十里。北跨高坡,南瞰鬼子山,西俯海岸。东北当北路要冲,东南控南中二路,方得建郡形胜。幸即具题请旨,开输砖石城工事例,诸罗、凤山皆可克日行之。不然道旁筑舍,偷安目前,实非经国安邦之道也。”书上,不行。雍正十一年,巡抚鄂弥达奏请筑城,旨下大学士等议覆。总督郝玉麟等奏言:“台湾城工浩繁,或可因地制宜,先于城基之外,栽植刺竹,可资捍卫。再于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奉旨以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工费浩繁,故有茨竹藩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内设炮台,可恃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u、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故旬日可克。向使有城可据,收其府库人民以自固,攻之不拔,坐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固未可轻议建制也。今郝玉麟等所奏,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各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于是植竹为城。泊林爽文之役,再议建筑,是为今日之台南城。先是,乾隆四十年,知府蒋元枢以府城未建,而各属之城易圮,乃率厅县公捐一万二千圆,分交四县,各三千圆,置田收息,岁得租谷可八千石,以备修缮之费,谓之城租。然遇有大徭役,则由绅富捐出,或奏发国帑,以为之用。光绪十一年,建省,择地于东大墩之麓,命栋军筑之,以控制南北。而各县亦以时建造,故得记其工事,次于篇。

  台南府城 附郭安平

  雍正元年,台湾县知县周锺?u始建木棚,周二千六百六十有二丈,建七门:正东倚龙山寺,曰大东门。南抱山川坛,曰小南门。度南拱文庙之前,曰大南门。自东以北亘右营厅,曰小东门。北近城守营,曰大北门。西北逼乌鬼井,曰小北门。迤西外逼船厂,南折跨沟,为水门,过妈祖楼之西而终焉,独缺其西。十一年,巡抚鄂弥达奏请植竹为城,乃自小北以至大南,计植一万七千九百八十有三株,亦缺其西。而于小北小西两门,各建炮台一座,并设敌台、城门、望楼焉。乾隆元年,发国帑,斫石建七门,护以女墙,每门周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又建窝铺十五座。二十四年,知县夏瑚增植绿珊瑚为外护。四十年,知府蒋元枢修之,且建小西门于土击埕西。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工部侍郎德成、巡抚徐嗣曾等会奏,改筑砖城,以台未烧砖,用土。进士郑光策以台地多震,不宜筑城,请仍旧制,加凿濠沟,足以为守。不从。是年十月二十七日起工,东、南、北三方,悉用旧址,唯西方近海,内缩一百五十余丈。画自小北以至小西,状如半月沈江,故谓之半月城。壁高一丈八尺,顶广一丈五尺,基广二丈。新建大西门楼,凡八门:东曰迎春,西曰镇海,南曰宁南,北曰拱辰。置窝铺十六座。以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告成,计费十二万四千六十余两。蔡牵之乱,郡治戒严,郊商多在西城外,乃捐建瓮城于新港??,以防海道。道光四年,许尚之变,十二年,张丙之变,南北相扰,官绅议建外郭。不许,仅筑东郭之门,旁植刺竹,设仁和、永康二门以出入之。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地大震,城壁多坏,修之。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又发国帑,大修之。十三年,移台湾府县于台中,改称台南,而县曰安平。

  嘉义县城

  康熙二十三年,置诸罗县于佳里兴堡,则昔之诸罗番社。四十三年,迁今治。知县宋永清始设木棚,周六百八十丈,建四门。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筑土城,周七百九十五丈有二尺,壁基厚二丈四尺,上广一丈四尺。池深一丈四尺,阔二丈四尺,周八百三十五丈有五尺。五年,知县刘良璧建城楼,东曰襟山,西曰带海,南曰崇阳,北曰拱辰,各门置二炮。十二年,知县陆鹤又于城外环植刺竹,用以为固。林爽文之变,环攻数月,死守不下。事闻,诏改嘉义。其后屡遭兵燹,城半倾圮。道光十三年,绅士王得禄等捐款重修,并筑炮垒。以九月起工,十六年二月告竣,用费十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两。同治九年,大震复圮。光绪十五年,知县包容与绅士林启东等重修。

  凤山县城

  前在兴隆内里前锋庄,康熙二十三年建,以其地有凤山故名。六十一年,知县刘光泗始筑土城,周八百有十丈,高一丈三尺。建四门,左倚龟山,右连蛇山。池广一丈,深八尺。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奉命环植刺竹。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变,庄大田应之。城破,文武多死,乃移于埤头店,环植刺竹。嘉庆十一年,蔡牵之乱,吴准泗陷新城,将军赛冲阿议复旧城,且建石,嗣以费大而止。道光三年,总督赵慎轸议建,饬知府方传孵查复。翌年,巡抚孙尔准巡台,奏请再建。而是时,适有杨良斌之变,潜入新城,其议遂定。十一月。传孵谋于绅民,捐款十四万两,五年七月起工,以知县杜绍箕为监督,绅士黄化鲤、吴尚新、黄名标、刘伊仲等为董事。扩其旧址,内包龟山,外接蛇山,垒石为之,高一丈有二尺,广一丈有五寸。上建雉堞,辟四门:东为凤仪,西为奠海,南为启文,北为拱辰,四隅各筑炮台,计费九万二千一百两,六年八月竣工。择吉告迁,而绍箕忽死,众以为不祥,无敢移者,衙署渐就荒废。于是乃建新城,积土以筑,略具规模,则今之县治也。

  恒春县城

  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至琅■,奏建县治,择地于猴洞,山势回环,左趋海岸,而右廓平原,似为全台收局。名曰恒春,以其地为极南,四时皆春也。光绪元年起工,翌年告竣。城高二丈有八尺,周九百七十二丈。用土石筑之,建四门。

  台湾府城 附郭台湾

  光绪十三年建省,移台湾府于此。附郭亦曰台湾。先是,巡抚岑毓英来巡,择地于蓝兴堡东大墩之麓,刘铭传亦以为可。十五年起工,先建八门四楼:东为灵威,楼曰朝阳。西为兑悦,楼曰听涛。南为离照,楼曰镇平。北为坎孚,楼曰明远。而小东为艮安,小西为坤顺,小南为巽正,小北为乾健。十六年,檄栋军统领林朝栋督勇筑城,以绅士吴鸾?绲榷?工。十七年二月略成,周六百五十丈,费款二十一万五千两。而铭传一去,其事遂止。

  彰化县城

  雍正元年建县治于半线。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植刺竹,建四门。林爽文之役,剪伐殆尽。嘉庆二年,知县胡应魁再植。十四年,总督方维甸巡台,绅士王松、林文?F等请捐建。以城东倚八卦山,形势不利,议包围之,而工巨,乃仍旧址,别建炮台于山上。知县杨桂森先捐款,众从之,计得十四万余两,以十六年起工,二十年告竣。周九百二十二丈二尺有八寸,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宽一丈五尺。为门四:东曰乐耕,西曰庆丰,南曰宣平。北曰拱辰。楼二层,高三丈九尺。炮台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先是,林爽文之役,阳湖赵翼从军,议移治鹿港,其后陈震曜亦有鹿港建城之议,皆不行。以城在山下。每攻必破也。

  云林县城

  光绪十三年建县,择地林圮埔之云林坪,固郑氏部将林圯所辟也。翌年二月,知县陈世烈奉命筑城,周一千三百丈有奇,宽六尺,外植竹三重。既成,建旌义亭,以志工事,题曰前山第一城。然其地当浊水、清水两溪之域,每逢泛滥,往来杜绝。十九年知县李?锴胍浦味妨?,筑城以居。周一千一百六十丈,高五尺,广八尺。外植刺竹,辟四门。竹外环池,深七尺,宽八尺。

  苗栗县城

  未建。

  台北府城 附郭淡水

  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建府治,择地于大佳腊堡。四年,知府陈星聚谋于绅士,捐款二十余万两,以五年正月起工,八年告竣。垒石为之。周一千五百有六丈,池略大之。辟五门:东曰照正,西曰宝成,南曰丽正,北曰承恩,小南曰重熙。面东北两门又筑一郭,题曰“岩疆锁钥”。既成,聚者渐多,其后复建巡抚衙门,遂为省会。

  新竹县城

  雍正元年,设淡防厅于竹堑埔,固番社也。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始植竹,周四百十余丈,辟四门,建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之乱,城民增筑土垣。十八年。同知查廷华扩之。周一千四百有四丈,高广各一丈,池深一丈。董事林超英、吴国步等亦改建四门,且增窝铺。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巡台,同知李慎彝从绅士郑用锡之议,禀请改建,砌石为之。周八百六十丈,高一丈五尺,堞三尺,基广一丈六尺,上广一丈。虽较旧略小,而既高且固。仍辟四门:东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辰。楼二层,高一丈九尺,各建炮台。以七年六月起工,九年八月告竣。计费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均为官民捐出。是役巡道孔昭虔亲勘其地,绅士郑用锡、林国华、林祥麟等各董其事。其后叠圮叠修。光绪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再发国帑重修,凡支三千八百二十四两。先是,道光十九年,巡道姚莹命同知龙大??别建一城于西门之外,为犄角,以地当港口,用以防海也。二十年英军之役,同知曹谨乃扩之,周四百九十五丈,高一丈,建四门楼:东为宾?D,西为告成,南为解阜。北为承恩。又辟四小门:小东曰卯耕,小西曰观海,小南曰耀文,小北曰天枢。城外植竹凿池,广二丈,深一丈五尺。绅士郑用锡等董之。二十三年修。同治九年,增建炮台。今圮。

  宜兰县城

  宜兰故蛤仔难也。嘉庆十五年建噶玛兰厅,择地五围,委办知府杨廷理始筑土城,周约三里,长六百四十丈,东西互均,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垣高六尺有奇。环种九芎,故曰九芎城。十七年,通判翟淦增刺竹,并建四门,各以方向名之。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重建。道光十年,萨廉修之。城内旧有水圳两道,自西而东,乃引以为池,深七尺,宽一丈五尺。光绪元年,改为宜兰县。

  台东直隶州城

  未建。

  埔里社厅城

  光绪四年,改北路理番同知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驻埔里社。总兵吴光亮以官帑四千圆,建筑厅署,垒土为城,外植刺竹,为四门,周三里许,曰大埔城。

  基隆厅城

  未建。

  南雅厅城

  未建。

  澎湖厅城

  郑氏之时,置安抚司,驻暗澳旧城。归清后,设巡检,而城已圮。康熙五十六年,乃筑小城,称新城。雍正五年,改厅,犹未建也。光绪十一年,法军之役,城陷。十三年十二月,总兵吴宏洛乃发兵筑城,十五年十月告竣。周七百八十九丈二尺二寸,高一丈五尺。堞高三尺,凡五百七十。基深三尺五寸,宽二丈四尺。辟四门,西南各增一门,皆建楼壮丽,东南临海,西接金龟头,北浚护濠。计费二万三千五百三十七两,为台湾善后局支办。是年移厅署于今治。

  衙暑

  延平郡王府 在安平镇王城内,今圮。

  东都总制府 在承天府治西定坊下大埕,土名统领巷,同治间,陈氏子孙以陈永华曾为总制,改建宗祠。

  承天府 在府治东安坊南向,归清后,改为台湾府署。

  天兴县 在府治镇北坊米市,今废。

  万年县 在兴隆里,即凤山旧城,今废。

  台湾巡抚衙门 在台北府治抚台街,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建。

  台湾布政使衙门 在台北府治,旧为巡抚行台。光绪十三年,布政使沈应奎建。

  满汉两察院 在台南府治东安坊,雍正元年建,今圮。

  台湾抚垦大臣衙门 在南雅厅治,光绪十二年,帮办抚垦林维源就其别庄暂用。

  分巡台澎道署 在台南府治西定坊,康熙二十三年,巡道周昌建。

  台南府 在府治东安坊、原台湾府署,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就明承天府改建。

  经历司 在府署东南。

  台北府 在府治,光绪四年,知府陈星聚建。

  经历司 在府署东南。

  台湾府 未建,暂设彰化县治,以旧时北路理番厅署充用。

  经历司 在府署。

  台东直隶州 光绪十三年,南路抚民理番同知袁闻柝建。十四年秋,番乱被毁,十二月,知州吴本杰乃就故址之南畔详请筑垒,四围各宽三十丈。台湾海防厅 旧在鹿耳门,雍正八年,移建南府治西定坊。光绪十一年裁,今废。

  淡水海防厅 原在竹堑士林庄,雍正二年,同知王?F建。乾隆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移建于厅治。光绪元年裁,暂充台北府署。

  澎湖海防厅 原巡检署,在大山屿西澳,康熙二十三年建。

  北路理番厅 原在彰化县治,乾隆五十三年移鹿港。嘉庆二年,同知汪楠建于粟仓南畔,光绪九年裁。

  中路理番厅 在埔里社大埔城,光绪四年,总兵吴光亮建。

  基隆海防厅 原基隆通判署。南雅理番厅 在大????庄,光绪二十年建。

  噶玛兰通判署 在厅治东街,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建,光绪元年改为宜兰县署。

  基隆通判署 在厅治,光绪元年建,十三年改为海防同知署。卑南州同署在卑南庄,寄治于安抚军营内。

  花莲港州判署 未建。安平县署 原台湾县署,旧在台南府治东安坊,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移建镇北坊。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凤山县署 原在旧城,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乾隆五十三年,移建今治埤头街。

  典史署 原在旧城,后移,今治县署之右。

  嘉义县署 原在佳里与,康熙四十三年移驻今治,四十五年,摄县事同知孙元衡建。乾隆二十七年,知县卫克?种亟ā?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雍正二年建。

  恒春县署 在县治,光绪元年,知县周有基建。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淡水县署 在台北府治,光绪四年建。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新竹县署 在县治,光绪元年建。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宜兰县署 原噶玛兰厅署。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台湾县署 在府治新庄仔庄,光绪十四年建。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彰化县署 在县治之中,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建,林爽文之役毁。乾隆五十三年,知县宋学灏重建。戴潮春之役,复毁。同治十二年,知县孙继祖再建。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

  云林县署 原斗六门巡检署。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苗栗县署 在县治,光绪十四年建。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罗汉门县丞署 乾隆二十七年建,五十四年改为巡检署。

  万丹县丞署 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笨港县丞署 原在笨港,雍正十一年移建于坂头厝。

  下淡水县丞署 原下淡水巡检署。

  头围县丞署 嘉庆二十五年,县丞朱懋移建于乌石港之南。

  南投县丞署 乾隆二十四年,县丞张成器建,林爽文之役毁,五十三年县丞徐英重建。

  新庄县丞署 乾隆五十五年建,后移驻艋披。

  大武垄巡检署 康熙间建。

  佳里与巡检署 雍正十年建。

  新港巡检署 康熙间建。

  斗六门巡检署 乾隆二十六年建,后改为云林县署。

  鹿仔港巡检署 雍正六年建。

  大甲巡检署 嘉庆十四年建。

  猫雾??巡检署 在犁头店,雍正十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今废。

  葫芦墩巡检署 光绪十一年建。

  枋??巡检署 光绪元年建。

  竹堑巡检署 乾隆二十一年建。

  八里坌巡检署 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圮,移驻新庄。

  罗汉门巡检署 原县丞署。

  八罩巡检署 光绪十一年建。

  镇守台澎总兵官署 在台南府治镇化北坊,康熙二十五年,总兵杨文魁建。乾隆五年,总兵何勉添筑土城,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辟东西两门。

  中营游击署 在台南府治镇北坊。

  左营游击署 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移驻恒春。

  右营游击署 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裁。

  城守营参将署 在台南府治镇北坊。

  道标营都司署 原镇标右营游击署。

  南路营参将署 在凤山县治。

  北路营副将署 在彰化县治县署之东,雍正十一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噶玛兰营都司署 在宜兰县治原守备署,嘉庆十八年,守备黄廷耀建。

  镇守澎湖水师总兵官署 在妈宫城内,原水师副将署。

  左营游击署 在妈宫城。

  右营游击署 在妈宫城。

  安平水师副将署 在安平镇,乾隆三年,副将王清建。

  中营游击署 在安平镇。

  左营游击署 原在安平镇,乾隆五十三年移建鹿港北头,六十年毁,改建于土城内。

  右营游击署 在安平镇。

  艋披水师参将署 在艋披原淡水营都司署,嘉庆十三年建。

  局所

  全台团练总局 在台南府治,咸丰三年设,自后凡有军事,则开办焉。法人之役,台北亦设,各厅县皆设分局。

  培元总局 光绪七年,台湾道刘?H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仍委绅士理之,以办地方公事。法人之役,复为团练。

  全台筹防总局 一在台北府治,一在台南府治,均光绪十年设,二十年复设。

  保甲局 各府厅县皆设,无事之时则办冬防。

  台湾通商总局 在台湾道署,咸丰九年设,以办通商事务。光绪十三年,台北亦设此局,归布政使督办。

  全台清赋总局 一在台南府治,一在台北府治,均光绪十二年设,各厅县皆设分局,十八年事竣,裁撤。

  全台抚垦总局 在淡水县辖大????,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转运局 在上海,光绪十年设,委苏松太道办之,以理台湾军械、饷项、转运之事。

  支应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捐输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善后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由布政使督办,以理战后之事。

  招垦局 光绪元年设于厦门、汕头、香港,以办闽粤人来台开垦之事。

  招商局 光绪十二年设于新嘉坡,以办南洋华侨来台经营之事。

  铸钱局 在台南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设,后裁。

  官银号 同治二年设于沪尾,以收解关税,其后旗后、安平、鸡笼以次开办。

  官银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

  台南官票局 在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

  法审局 在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

  官医局 在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十七年裁。

  军器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翌年十月竣工,费款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治?总办,聘德国工师以制军器。

  电报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厘金总局 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先是,通商之后奏设厘金局于沪尾、安平,以征各货厘金,其后各处添设,计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 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归道督办,其后改由商人揽办。

  金沙局 在基隆厅辖瑞芳,光绪十七年设,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各设分局。

  脑磺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由巡抚督办,而大????、彰化、恒春、宜兰各设分局,其外又设支局,十七年改归招垦局兼办。

  煤务总局 在基隆,光绪五年设,聘用西人以机器开采煤炭。

  磺油局 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十七年裁。

  铁路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

  军装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而台南设分局。

  火药局 在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而台南在小北门外。

  水雷局 一在沪尾,一在基隆,均光绪十二年设。

  硝药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自制火药。

  伐木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机器切锯材木,配售上海,并为铁路枕木之用。

  蚕桑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六年设。

  台北通商局 在台北东门外,光绪十三年设,以办建筑城内铺屋之事。

  清道局 光绪十三年设,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设一局,以清街道,十七年裁。

  邮政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四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通志局 在台北登瀛书院内,光绪十七年设,各厅县皆设采访局,以编纂《台湾通志》。

  台南乐局 在台南府治奎楼内,由绅士办之,以司文庙祀典,岁收租谷数千石。

家园 卷十五 抚垦志

卷十五 抚垦志

  连横曰:台湾固土番之地,我先民入而拓之,以长育子姓,至于今是赖。故自开辟以来,官司之所经划,人民之所筹谋,莫不以理番为务。夫台湾之番,非有戎狄之狡也;浑沌?蜷唬?非有先王之教也;岩居谷处,非有城郭之守也;射飞逐走,非有炮火之利也;南北隔绝,互相吞噬,非有节制之师也。故其负?钒响瑁?则移兵以讨之;望风来归,则施政以辑之,此固理番之策也。清廷守陋,不知大势,越界之令,以时颁行。而我先民乃冒险而进,剪除荆棘,备尝辛苦,以辟田畴,成都聚,为子孙百年大计者,其功业岂可泯哉?牡丹之役,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奏请开山,经营新邑。及刘铭传任巡抚,尤亟亟于理番,设抚垦总局,以治其事,而台湾番政乃有蓬勃之气焉。夫台湾之番,非可??縻而已也,得其地可以耕,得其人可以用。天然之利,取之无穷,而人治之效,乃可以启其奥。是故理番之事,台湾之大政也,成败之机,实系全局。余故述其始末,以诏来兹,亦足为得失之林也。

  荷兰既得台湾,集归顺土番而抚之,制王田,设学校,开会议,立约束,以养以教,而土番亦效命不敢违。故终荷人之世,土番无有乱者。当是时,西班牙亦据台北,布政施教,以抚土番,而辄遭杀戮,诛之不畏。盖以北番之悍,不如南番之驯,故西人亦大费经营,且为荷人逐矣。永历十六年,延平郡王既克台湾,巡视归化番社而拊循之。翌年春,以部将十人管社事,分新港、目加溜湾、萧垄、麻豆为四大社,征收鹿皮,与之贸易。十八年冬十二月,北路土番呵狗让反,经命勇卫黄安平之。十九年,谘议参军陈永华请申屯田之制,以拓番地,从之。于是南至琅■,北及鸡笼,皆有汉人足迹。

  番不能抗,渐窜入山,乃筑土牛以界之。而宁靖王朱术桂亦自垦竹沪之野,岁乃大熟,民殷国富。廿二年,水沙连番乱,杀参军林圯,所部多没。既复进之,以垦其地,则今之林圯埔。廿四年,沙辘番乱,左武卫刘国轩驻半线,率兵讨。番拒战,毁之,杀戮殆尽,仅余六人匿海口。大肚番恐,迁其族于埔里社,逐之至北港溪,观兵而归。已而斗尾龙岸番乱,经自将讨之。斗尾龙岸者,居大甲溪之北,地险众强,黥面文身,若魔鬼,杀人为雄,以其头作饮器,左右社番皆畏焉。经北巡,闻之,亲至其地,不见一人。时亭午酷暑,军士皆渴,竞取蔗啖,国轩适至,见而大呼曰,何为至此,命军士速刈草为垒。已而番至,可五百人,四面纵火,烈焰沸腾,狼奔豕突,势甚猛。郑军据垒战,番却,乘势逐之,毁其社。经遂登铁砧山,留百人屯田,以制蓬山诸番。卅六年春三月,竹堑番乱。初,军戍鸡笼者,遇北风盛发,船不能往,则命土番转运,沿途供役,土番苦之,督运者又严为驱策,遂相率为乱,杀通事,掠粮饷。竹堑、新港各社应之,道无行人。报至,侍卫冯锡范请以左协理陈绛率兵讨,宣毅前镇叶明、左武卫左协廖进副之。番惧,遁入山,驻兵不敢归。吏官洪磊言曰:“土番之变,势出无奈,劳师远讨,似非所宜。盖以番如野兽。深山藏匿,难捣其巢,不如宽以抚之,怀德远来,善为驾驭,则番当自服。况当国家有事之时,尤不宜震动,以生外侮。”克?u从之,遣各社通事往招,又命明进率兵至谷口,剿抚并用。番不敢出,辄乘虚剽杀,乃树栅以困。番无所得食,穷蹙乞降,谕各归社,听约束,然后班师。时同安王世杰从军转运,请垦竹堑之地,许之。卅七年春正月,闻清人将伐台湾,乃筹防务,讨军实,而饷绌。五月,上淡水通事李沧请采金裕国。安抚司林云言之,命监纪陈福率宣毅镇兵往,以土番为道,因至卑南觅。不得而归,而郑氏亦亡矣。康熙廿二年秋八月,清人入台湾,招抚诸番,设土官以治,征饷如旧。

  知府蒋毓英始至,经划三县疆域,集流氓,垦荒地,安辑诸番,教以授产之法。卅二年,淡水人陈文、林侃遭风至奇莱,始与台东番贸易。越二年,赖科亦自鸡笼越山而至崇爻,于是台东之野,渐有汉人足迹矣。三十六年。仁和诸生郁永和以采矿来台,自郡治而徂北投,所至番为具糗粮,负弓矢,两月始达。永和著书,多详番事。其言曰:“番为人愚,又畏法,若能化以礼义,风以诗书,教以蓄有备无之道,制以衣冠饮食冠婚丧祭之礼,远在百年,近三十载,将见改易?蜷唬?率循礼法,岂与中国之民异乎?”当是时,荒土初辟,农多余亩,争垦番地,尚未并进,故番无仇视外人之心,而行旅无害。然其后汉人日进,拓地愈广,如杨志申、吴洛、施世榜等且先后而至半线,辟土田,兴水利,以立彰化之规模,其功大矣。

  三十八年,吞霄番乱。初,通事黄申为??社,征派无虚日,吞霄番苦之,土目卓个卓雾亚生性骁鸷,谋叛。二月,番将猎,申令纳税而后行。番固怨申,遂杀之,及伙数十人。事闻,镇道遣员往谕,不得入,乃檄北路参将常泰帅两标兵讨之,以新港、萧垄、麻豆、目加溜湾四社番为先锋。番拒战,四社颇死伤。请曰,闻岸里社番多勇敢,能越山度涧,欲禽土目,非此不可。时岸里未内附,介通事以牛酒犒之,愿效命。八月,岸里番自山后袭其社,官军亦进。番穷困,将窜入山。又要之,获卓个卓雾亚生以献,解郡正法,传示诸番。官军罹瘴而死者数百人。当吞霄番之乱,北投社番亦乱。北投踞上淡水溪畔,虽内附,每杀人。土目冰冷素负力,其戚以女字通事金贤,已而将娶之,不许。贤怒挞女父,女父?逵诒?冷,遂杀贤以叛,遣人告吞霄相应。水师把总某巡哨适至,潜泊港口,募他番佯为互市,猝禽冰冷至舟,戮之,遂介通事求抚。四十年,诸罗刘却起事,北路?m扰,诸番亦乘虚出,颇杀人,及平乃止。初,归附番社,例用通事,又有社商,以揽其饷。番之互市,社商主之,每事?K剥,朋比为奸,汉人之侵耕番地者,所在皆有,番无可吁诉。巡道王敏闻之,严饬所属,凡给垦者须先请官查勘,定可否,又惩办通事社商数人以徇,乃稍戢。四十七年,泉人陈章请垦大佳腊之野,署诸罗知县宋永清遣社商通事与土官会勘,报可。是为台北府治,自是移民渐至。越二年,始设淡水守兵。然地多瘴毒,南??以上,山谷奥郁,穷年阴雾,罕晴霁,居者多病没,而戍兵生还者不能得十之三。五十二年,北路营参将阮蔡又亲至其地,历大肚、牛骂、吞霄、竹堑诸社,所至集诸番而拊循之,番大说。

  五十三年,诸罗知县周锺?u以社饷较重,上书总督觉罗满保请豁减。略曰:“番俗醇朴,太古之遗。自居民杂至,强者欺番,弱者媚番,地方隐忧,莫甚于此。查社饷一项,凤山、淡水八社番米,在郑氏原数五千九百三十三石八斗,嗣后酌减为四千六百四十五石三斗,而诸罗社饷七千七百八两有奇,未邀裁减。从前犹可支持,以地皆番有,出产原多,比年以来,流亡日集,以有定之疆土,处日益之流民,经月累年,日事侵削,番人世守之业,竟不能存什一于千百。且每年正供七千八百余金,花红八千余金,官令采买麻石又四千余金,放行社盐又二千余金,总计一岁所出二万余金,而通事头家假公济私,何啻数倍。土番膏血有几,虽欲不穷得乎?”时巡道陈?p方以吏治为海疆第一,乃议酌减,饬南北通事招徕生番。于是南路山猪毛等十社,北路岸里等五社,凡四千七百五十三人,请内附。满保据以入奏。瓒亦自持糗粮,率从仆数人,北巡至淡水,夜宿村舍,询诸番疾苦,见者叹息。五十五年,岸里社土目阿穆请垦猫雾??,许之。东至山,西及沙辘,北界大甲溪,南达大姑婆,是为今之台中。

  六十年夏,朱一贵起事。游击周应龙请讨,率兵四百,调新港、萧垄、麻豆、目加溜湾四社番从,下令杀贼一名,赏银三两。土番皆嗜杀,滥戮良民,放火焚庐舍,众多恨起应,全台俱陷。及平,满保议划界迁民。总兵监廷珍以为不可,复之曰:“执事留意海疆,谆谆切挚,议论高明。果能如此,文武皆可卧治,何其幸也。唯是台地自北至南一千五百余里,山中居民及附山十里以内民家,未经查确,不知其几万户,田园几万亩,各山隘口几何处。应俟委员勘核,造册报闻。但天下非常之事,必非常人乃能为,廷珍筹度再四,未得善法,唯执事明以教之!欲迁数万户之民居,必有可容数万户筑室之处,而此数万户又不能不耕而食,必有可容十数万人耕种之田。则度地居民,为此日第一急务矣。今全台山中之地既欲尽弃,附山平地又弃十里,即以三十里而计,已去一千五百余里之三十里。截长补短,应得纵横各四百五十里之地,以为被迁之民之田畴庐舍,不知此地从何拨给。所当筹度者一也。人情安土重迁,非尽恋恋故地,亦苦田舍经营,所费不赀。富家栋梁瓦桷可以搬赴新居,工匠墙垣亦费其十之六,贫家土舍茅檐无可移用,一经迁徒,则常从新建盖。以乱后残生饔飧不继之穷民,何以堪此茅??土木之繁费。嗟叹之声,既不忍闻,势不得不有以资之。每屋一间给银五钱,计费钱粮五六万两,不知动支何项。所当筹度者二也。各山隘口未知几何,即以罗汉门一处而论,已有三四路可入。则此一千五百里之山,其隘口不止百计,每口伐木挽连,百夫亦须三五日,计用人夫不下三五万。不知系官自雇募,抑或派之于民。所当筹度者三也。一千五百余里之界墙,一千五百余里之濠堑,大工大役,海外仅见。计费钱粮不下十万两,将给之自官,则无可动支之项;将派之于民,则怨声四起,必登时激变。所当筹度者四也。寇乱风灾之后,民已憔悴不堪,百孔千疮,俱待补救。即使安静休养,时和年丰,尚未能遽复元气。况又有弃去田宅,流离转徙之忧,即使有地筑舍,有田开垦,而五钱之惠,能成屋宇几何;擞草披荆,能望西成几何。况又有无资可借,无地可容之忧,谁肯餐风宿露,相率迁移于无何有之乡乎?民而肯迁,岂不甚善,假如强项不依,哓哓有辞,将听其不迁而中止乎?抑以兵威胁之乎?所当筹度者五也。既已三令五申,费尽心力,复听其不迁而中止,则宪令不行。是教民凶悍,而开犯上之风,非所以为治也。若以兵胁之使移,则民以为将杀己,抗拒亦死,不抗拒亦死,必制梃与兵为敌。至于敢敌,亦遂不容不杀矣。无故而歼我良民,于心不忍。歼不尽则祸不已,歼之尽则人又不服,既上乖朝廷好生之德,又下失全台数百万之人心。所当筹度者六也。自古以来,有安民,无扰民;有治民,无移民。无故而使千五百里之人,轻弃家乡以..其口于路乎?开疆拓土,臣职当然。蹙国百里,诗人所戒。无故而掷千五百里,如带之封疆,为民乎?为国乎?为土番盗贼乎?以为民,则民呼冤;以为国,则国已蹙。以为土番杀人,则划去一尺,彼将出来一尺。界墙可以潜伏,可以捍追,正好射杀人民。以为盗贼,则千五百里无人之地,有山有田,天生自然之巢穴,足以逞志。不知于数者之外,或有他取乎?夫事必求其有济,谋必出于万全。循此檄也以行,能必其有济乎?无济而不召乱,犹之可也;残民而有功于国,亦未为不可也。能必其不召乱,不残民,而又能有功于国,则计出于万全矣。不然愿执事之熟思之也。”满保乃止,唯立石禁入番地。

  时阿里山番乱。六十一年,诸罗知县孙鲁遣人抚之,水沙连番亦内附,附阿里山番纳饷。初,知府靳治扬招抚土番,附郭各社,皆设义塾以教之,至是巡道陈大辇选其秀者为佾生。雍正元年,知府高铎又奖励之,于是熟番渐向学。当是时,半线开垦,已成都聚,而诸罗辽远不足控制。满保乃从廷珍之议,划虎尾溪以北至大甲溪,设彰化县,而溪北至鸡笼,设淡水同知,驻竹堑,以理民番之事。漳浦蓝鼎元曾从军来台,力言开垦竹堑番地之利,又与巡道吴昌祚论治台之书,谓彰化地多荒芜,宜令人民开垦成田,勿致闲旷。前此皆以番地禁民侵耕,今已设县治,无仍弃抛荒之理。若云番地,则全台皆取之番,欲还不胜还也。宜先出示令土番各自开垦,限以一年尽成田园,否则听民垦耕,依照部例,则为业主,或令民贴番纳饷,易地开垦,亦两便之道也。其后当道从之,颁行例则,而垦务乃大进。

  傀儡番在深山之中,负?敷淳幔?杀人为雄,荷兰郑氏之时,屡讨未服。及一贵之变,余党王忠逃入山,廷珍遣外委郑国佐偕通事章旺往捕,未能得。秋心武里社女土目兰雷为粤人所杀,其族八歹率加者■眼社番数百,伏东势社,杀粤人三人。报至,派兵讨,破其两社,并抚附近之番而归。四年,诏豁番妇丁税,而熟番丁税,每谷一石改征银三钱六分,着为例。水沙连番荷摩社素内附,当朱一贵之变,乘乱以逞。既就抚,土目骨宗恃其险阻,辄出杀人,官军未能讨也。秋九月,总督高其倬檄巡道吴昌祚至省,询番情,授方略,命为总统,以北路参将何勉副,又调淡水同知王?F协征。时巡台御史索琳在郡中,与昌祚会斗六门,议进剿之策。十月,军至水沙连,番拒战,大败之,诸番震慑就抚。越数日,复进水里社,禽骨宗,并其二子,戮之。自是水沙连番二十五社复纳饷如初。

  五年,沙辘番乱。沙辘自遭兵后,势微弱,而地腴,汉人争购之。土目嘎即谓其众曰,祖宗遗此尺寸土,为子孙可耕可猎,可供衣食,输课饷。今若尽售汉人,必受欺侮,我将无以自存,遂杀人以叛。彰化知县张缟请兵讨,嗣从通事之请,许降。当是时,淡水同知王?F以番地日被侵垦,或以贱价售人,番无得食,日就穷困,致起争杀。上书御史尹秦,奏定社田,大社留给水旱之地五百甲,中四百甲,小三百甲,以为耕猎之地,各立界碑,永远保之。其余草地悉令召垦,并限三年升科。

  六年冬,山猪毛番乱,杀汉人二十有三。翌年春二月,总督高其倬檄总兵王郡、巡道孙国玺会办,以游击靳光瀚、同知刘浴率兵讨,调诸罗知县刘良璧堵后山,发内攸社番要击之,北路营参将何勉亦入楠梓仙山。军至邦尉,番降。十一年,始以南路营兵三百戍山猪毛,自是番不敢出。

  九年,大田西社番林武力潜谋作乱,结朴仔篱等八社,以十二月起事,恣焚杀。淡水同知张宏章走免,居民多被戕,北路汹汹。总兵吕瑞麟适北巡,至淡水,闻变,回及猫盂,被围。瑞麟力战,奔彰化,征兵府中,累战不克。十年五月,林武力复结沙辘、吞霄等十余社齐反,围彰化县治,居民逃避,号哭于道。宏章率乡勇巡庄,道经阿束社,番伏击,众溃。有粤人锄田者十八人见之,制梃以救,宏章获免,众皆战死,彰人葬之,谓之十八义民。六月,总督郝玉麟调瑞麟回府,檄新授福建陆路提督王郡讨之。七月,郡偕巡台御史觉罗柏修军至鹿港,遣参将李荫越、游击黄林彩、林荣茂、守备蔡彬等,合兵攻阿束社。番不能拒,潜窜于山。郡以参将靳光瀚、游击黄林彩、守备林世正等各率兵扼隘。八月,渡大甲溪,复遣将分击。林武力之去也,踞险自守,官军追之,过大安,登大坪,直抵番界。谍报林武力走南日内山,复追之,攀缘而上,番踞高崖,下矢石,官军发炮攻,声震山谷。番却,捣其巢,遂缚林武力以降,戮之。是役捕虏千余人,或杀或放。十二月,乃班师归,建镇番亭于彰化,改大甲社为德化,牛骂社为感恩,沙轹社为迁善,而汉人多耕其地矣。

  十三年,眉加腊番乱,讨之。眉加腊为彰化野番,未内附,频年以来,辄出没于柳树楠、丁台各庄附近,焚杀居民。十月,北路副将靳光瀚、淡水同知赵奇芳合兵讨,获其数人,戮之。遂于柳树楠设隘以守,台中之设隘始于此。乾隆二年,诏减熟番丁税,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余悉裁减。巡台御史白起图奏言:“嗣后汉民不得擅娶番妇,番妇亦不得牵手汉民,违者则行离异。汉民照民苗结亲例,杖一百,土官、通事照民苗结亲媒人减一等例,各杖九十,地方官照失察民苗结亲例,降一给调用。其从前已娶生有子嗣者,则行安置为民,不许往来番社,以杜煽惑生事之端。”诏可。先是,大学士鄂尔泰等以台湾居民已数十万。开垦承佃,各谋其生,而禁止携眷,未有家室,别娶番妇,恐滋扰害,奏请解禁。许之。于是闽粤之人至者更多,争垦番地,播稻植蔗,米糖之利,挹注他省,岁入各百数十万金,商务以兴,家富人给,莫不各立久远,为子孙计。乃未几而越界之禁又出矣。

  三年,总督郝玉麟奏言:“台湾熟番与汉人所耕地界,饬令查明,其已有契可凭输粮已久者,立界管业,此后不准人民侵入番界,??买番业。应令地方官督同土官,划界立石,以垂永久。”顾越界之令虽颁,而官庄之开愈大。官庄之制,略如郑氏屯田,文武官各备资本,召佃垦荒,以为己业,而其地多在番界。九年,下诏禁止。十七年,更立石番界,禁出入,而台湾之垦务一阻。当是时,归化熟番,渐从汉俗,乃令剃发,锡姓,以遵国制。自是以来,民番杂处,各安畎亩,然交涉之事愈多。三十一年,奏设南北理番同知,以北路驻彰化,南路驻府治,管理民番交涉事务。时两路熟番九十三社,归化生番二百数十社,输饷课,听约束,有事调遣,奉命维谨。及林爽文之役,大将军福康安视师台湾,诸番争效命,建功多。五十三年,康安奏仿四川屯练之制,设置屯防,大屯四,小屯八,语在《军备志》。又以未垦荒地五千四百四十一甲,抄封田园三千三百八十余甲,分给屯丁,为自耕自给之计。语在《田赋志》。然屯番未谙农事,多募汉人耕之,所入不供衣食,嗣以抄封田园拨充班兵之饷。五十五年,清丈,查出侵垦番界田园三千七百三十四甲余,悉没之。??佃耕作,以其租为屯饷,而开垦番地又日进矣。

  蛤仔难在淡水北东,或曰甲子兰,番语也,背山面海,土地广漠,溪流交错,西班牙人曾至,为番所杀。乾隆三十三年,淡水林汉生入垦,亦为番害,自是无有至者。漳浦人吴沙居三貂岭,任侠,通番市,以嘉庆元年,募三籍流氓千数百人,率乡勇二百余前进。九月,至乌石港,筑土堡以居,则头围也。二年,沙赴淡水厅给照,与以义首之印,随山刊木,立乡约,设隘??,至者愈多,拓地至二围。沙死,侄化代领其众,遂进至五围。蔡牵之乱,朱?迥本崴瞻摹;?败之,请以地入版图。知府杨廷理会师至此,谂其形势,亦以为言,而大吏以险远难治,虑有变,不许。嘉义县学教谕谢金銮撰《蛤仔难纪略》六篇,而论之曰:

  “古之善筹边者,确敌而已,开疆辟土,利其有者,非圣主所欲为。顾是说也,在昔日不可以施于台湾,在今日复不可以施于蛤仔难。其故何也?势不同也。台湾与古之边土异,故筹台湾者,不可以彼说而施于此也。夫古之所谓筹边者,其边土有部落,有君长,自为治之,其土非中国之土,其民非中国之民,远不相涉。偶为侵害,则慎防之而已。必欲抚而有之,有其土而吾民不能居也,徒为争杀之祸,故圣王不愿为,而为之者过也。若台湾之在昔日,则自郑氏以前,荷人据之,海寇处之,及郑氏之世,内地之人居之,田庐辟,沟浍治,树畜饶,漳泉之人利其肥沃而住者,日相继也。其民既为我国之民,其地即为我国之地。故郑氏既平,施靖海上言以为不当弃,遂立郡县,岂利其土哉,顺天地之自然而不能违也。夫台湾之在当日,与内地远隔重洋,黑水风涛沙汕之险,非人迹所到,然犹不可弃,弃则以为非便。若夫今日之蛤仔难,较为密迩矣,水陆毗连,非有辽远之势,而吾民居者众已数万,垦田不可胜计。乃咨嗟太息,思为盛世之民而不可得,岂情也哉!况杨太守入山,遮道攀辕,如赤子之觌父母,而民情大可见也。为官长者弃此数万民,使率其父母子弟,永为逋租逃税私贩偷运之人而不问也。此其不可者一。弃此数百里膏腴之地,田庐畜产,以为天家租税所不及也。此其不可者二。民生有欲,不能无争,居其间者,漳泉异情,闽粤异性,使其自斗自杀自生自死若不闻也。此其不可者三。且此数万人之中,有一雄黠材智桀骜不靖之人,出而驭其众,深根固蒂,而不知以为我疆我土之患也。此其不可者四。蔡牵窥伺,朱?遄昵螅?一有所合,则借兵于寇也。此其不可者五。且就其形势观之,南趋淡水、艋披为甚便,西渡五虎、闽安为甚捷,伐木扼塞以自固则甚险。倘为贼所有,是台湾有患,而患则及于内地。此其不可者六。今者官虽未辟,而民则已开,水陆往来,刊木通道。而独为政令所不及,奸宄凶人以为逋逃之薮,诛求弗至。此其不可者七。凡此七者,仁者虑之,用其不忍之心;智者谋之,以为先几之哲,其要归于弃地弃民之非计也。

  或曰,台湾虽内属,而官辖之外,皆为番境,则还诸番可矣,必欲争而有之,以滋地方之事,斯为非宜。不知今之占地而耕于蛤仔难者已数万众,必当尽收之,使归于内地,禁海寇勿复往焉,而后可谓之还番,而后可谓之无事。否则官欲安于无事,而民与寇皆不能也。非民之好生事也,户口日繁,有膏腴之地而不往耕,势不能也。亦非寇之好生事也,我有弃地,寇将取之,我有弃民,寇将劫之。故使今之蛤仔难可弃,则昔之台湾亦可弃。昔之所以留台者,固谓郡县既立,使吾民充实其中,吾兵捍防其外,番得所依,寇失所据,所谓安于无事者此也。今之蛤仔难亦犹是矣。

  或又曰,蛤仔难之民,久违王化,其心叵测,骤欲驭之,惧生祸端。信哉是言也。夫君子之居官,仁与智二者而已。智者之虑事,不在一日而在百年;仁者之用心,不在一己之便安,而求益于民生国计。倘敬事以爱民,蛤仔难之民,即尧舜之民也,何祸端之有?杨太守之入也,欢声动地,驱为义勇,则率以从;索其凶人,则缚以献,安在其久违王化哉?苟其图利于身,弗达时务,抑或委用非人,土豪奸吏把持行私乎其间,则其启祸也必矣。故此事非才德出众者,不可与谋也。一方之辟,必有能者筹度乎其间,其见诸事者,蔚为功业矣。或徒见诸言,而其时不能用,后卒不易其言焉,则皆此邦之文献也。自施靖海以后,善筹台事者,莫如陈少林、蓝鹿洲二公,可谓筹台之宗匠矣。当康熙时,彰化、淡水未曾设官,政令巡防,北至斗六门而止,或至半线牛骂头,要不越诸罗辖内二百余里之地。自半线以北,至于鸡笼,七八百里悉荒弃之,亦委于番。即台邑之罗汉门,凤山之琅■,皆摈弗治。当事者逡巡畏缩,志存苟安,屡为画地自守之计,唯云禁民勿侵番地,实则藏奸矣。故少林作《诸罗县志》,慷慨著论。鹿洲呈巡使黄玉圃之诗,亦言之。其所陈利弊,又皆与今日相类,是皆先事之师也。且夫制治之方,视民而已。民之所趋,不可弃也,沃足以容众,险足以藏奸。台湾之地大概如此,有类乎蛤仔难者,尚当以渐致之,其事非止于蛤仔难也。然而自昔以来,苟安者众,焦头烂额之事,乃使后人当之,岂所以为民为国也哉!”

  十三年春,福州将军赛冲阿奏设屯防,并免升科,部议不准。十月,少詹事梁上国奏言:“台湾淡水厅属之蛤仔难,田土平旷丰饶,每为海盗觊觎。从前蔡牵、朱?褰杂?占耕,俱为官兵击退。若收入版图,不特可绝洋匪窥伺之端,且可获海疆无穷之利。”诏命福建督抚议复。总督阿林保委署台湾知府徐汝澜诣勘,亦主设屯,未复奏。十四年春正月,诏以阿林保等查勘蛤仔难地势番情。另行酌办一摺:“蛤仔难北境居民,现已聚至六万余人,且于盗贼窥伺之时,复能协力备御,帮同杀贼,深明大义。自应收入版图,岂可置之化外。况地又膏腴,若不官为经理,妥协防守,设为贼匪占踞,讵不成其巢穴,更为台湾肘腋之患乎?著该督抚等熟筹定议,应如何设官经理,安立厅县,或用文职,或驻武营,随宜斟酌,以期经久尽善。”十五年,总督方维甸以漳泉械斗,奉旨查办,行次艋披,土目包阿里等率各社番丁叩辕求见,请入版图,业户何绘等亦请照则升科。维甸据以入奏,历言收入之利,命杨廷理偕巡检胡桂等入查,分划地界,以为设官之计。当是时,移垦之民,漳人四万二千五百余,泉人二百五十余,粤人一百四十余,均属丁男。而熟番五社九百九十余丁,归化生番三十三社,四千五百五十余丁,其地东西宽约二三十里,南北长约六七十里,泱泱乎可为大邑也。廷理既至,筹办三月,首废业户,具陈省宪。而司道以事难悬拟,请交台湾镇道议复。总督汪志伊初勺任,即檄台湾道张志绪覆勘。十六年,督抚会奏,命大学士会同各部议复。十七年八月,始收其地,设噶玛兰厅,置抚民理番通判,则今之宜兰也。当是时,荒土尚多,而番愚且惰,不能耕。通判翟淦乃议大社加留余埔周回二里,小社一里,给与熟番树艺。西势一带,永为番业,东势十六社之地,给与三籍开垦,而征其租。自是以来,移民??至,治沟塍,兴水利,险阻集,物土方,而噶玛兰为乐国矣。

  先是十五年,总督方维甸以台湾番政废弛已极,虽有禁令,众多玩视,若佃农之侵耕,屯弁之吞饷,通事之剥削,官司之陋规,隘丁之空虚,匠首之讹诈,粮差之勒索,番割之比匪,兵丁之需求,游民之逐利,皆足以扰乱番界而生祸患。出示严禁,违者重办。乃未几而开垦埔里社之议起。埔里社在彰化万山之中,距县治九十余里,中拓平原,周围可三十余里,土厚泉甘,产物富。南北两溪皆源自内山,蜿蜒数十里而入于海,引水溉田者十数万甲。归化番社二十有四,而以埔里、水里为大,性驯良,不妄杀人。水社之间,有日月潭,广可七八里,水极澄清,中有小山曰珠屿,景绝佳。雍正初,漳浦蓝鼎元曾游其地,然其后少有至者。乾隆五十三年设屯之时,水、埔二社计有屯丁九十名,屯田百余甲,番自耕田亦百余甲。嘉庆十九年,水沙连隘首黄林旺贪其地腴,与嘉、彰二邑人陈大用、郭百年谋垦。府署门丁黄里仁为之助,乃假已故土目通事赴府,言积欠番饷,番无所食,愿以祖遗水里、埔里二社地,给与汉人耕垦。许之。二十年春,饬彰化县予照,然未详报也,其受约者仅水沙连,而二十四社不知也。百年既得示照,拥众入山,先垦社仔之地三百余甲,复由社仔侵入水里,再垦四百余甲,既复入沈鹿,筑土围,再垦五百余甲。三社番弱,莫敢抗。百年乔为贵官,势?@赫,率壮丁佃农千数百人至埔里,囊土为城,树红旗,大书开垦。番不服,相持月余,乃佯言罢垦,使壮者取鹿茸为献,乘不备,大肆焚杀。番不敌,逃入内仄。聚族以嚎者半月。获生熟牛数千头,粟数百石,器物无算。番俗死以物殉,掘冢百余,得刀枪百数十杆。既夺其地,筑土围十三,木城一,益召佃。番无所归,走依眉社、赤嵌以居。先是,汉番相持,镇道微有所闻,使人侦之。还报曰,野番自与社番斗尔。社番不谙耕作,汉佃代垦充食,而人寡力弱,依汉为援,故助之,所杀者野番也。二十一年冬,总兵武隆阿北巡,悉其事,严诘之。彰化知县吴性诚请逐佃,而垦户恃府示,不从。有希府中指者曰,汉佃万余,费工已巨,一旦逐之,恐滋变。性诚上言曰:“埔地逼处内山,道路丛杂,深林密箐,一经准垦,人集日多,命盗凶徒,从而溷迹。若招聚亡命,肆为不法,事且奈何?且此地固生番打鹿之场,开垦以后,理疆定界,而奸人无厌,久必渐次私越。番性虽愚蠢,凶悍异常,一日栖身无所,势必铤而走险,大启边衅。不若乘未深入,全驱以出,尚可清患于未然也。”镇道从之,饬府撤还。二十二年六月,召诸人至府会讯,予百年枷杖,余宥之。署北路理番同知张仪盛偕性诚赴沈鹿,毁土城,逐佃农,番始归社,并立碑于集集、乌溪二口,禁出入。自是埔里社复为番有。然二十四社日衰,汉人亦稍稍入,社仔被逐并于头社,猫兰并于水里,而多咯啷、福骨二社与沙里兴邻,遂入从野番,眉里、致雾、安里万三社亦引野番以自固。

  埔里人少,虽与水里睦,而不能救助,甚自危。道光三年,万斗六社通事田成发以事被革,诡与埔里番谋,招外番为卫,与以地使耕,听之。成发乃结北投社革屯弁乃猫诗、革通事余猫尉募附近熟番,潜往复垦,而汉人阴持其后。成发之党与水沙连丁首萧长发有隙,长发首发其谋。九月,北路理番同知邓传安会营入埔里社察之,抚循而还。传安颇有开设议,而绍兴人马峨士久居台湾,闻其地富,至福州,游说商人林志通为垦户。总督赵慎轸以问前台湾知县姚莹,莹曰:“台湾生齿日繁,游手亦众,山前已无旷土,番弱不能有其地。不及百年,山后将全入版图,不独水埔二社也。然会有其时,今则尚早尔。”四年五月,巡抚孙尔准至台,欲议其事。传安力陈开垦之利,尔准意动,欲援噶玛兰故事,以问知府方传孵。时姚莹在台,传孵访焉。莹曰:“必欲开二社者,有要略八事,君其言之。”传孵曰:“何谓八事?曰:往者噶玛兰之开也,乾隆年间则有汉人潜往。嘉庆元年吴沙率众入山,占夺攻杀,凡十余年。杨廷理往开时,大局已定。故众番献纳舆图,设官经理。然委员督垦之初,东势番尚持不从,强而后可。今埔里开垦之民已逐,社番又未输诚。前此汉人焚杀之怨未忘,若往开设,必先和睦番情,其要一也。汉番言语不通,抚番须用通事,而通事多奸人,彼不以朝廷安抚为辞,而以危言恫吓。番惧而从命,心实不服,设有异谋,殊伤国体。况开设之际,交涉事多,斗殴小故,皆足酿乱,则通事必求良善,其要二也。水社在外,如社仔、沈鹿之地已为汉人占抚者无论矣,埔地周围数十里,番自垦成者仅十有一二,余皆荒埔。今外社熟番往垦者不过二百余人,官垦则招佃,约费巨万,将以何者为番田,何者为官佃。官课番租,不可淆混,其要三也。社东北沿山各社,则非埔里之地,其内仄诸处亦并开否。或以山为界,山外通噶玛兰及奇莱、秀姑峦之处,开后不无人民私越。往来其中,则界址作何开闭,其要四也。前此汉人往垦,各有头人领照,其意在充业户,此时必萌故智。业户之设,其弊无穷。惩收租课,逋尝十万,一有破败,更换为难。不若官自召佃,永除业户之名,其要五也。地方数百里,垦田数千甲,用佃殆将万人,纷纷乌合。苟无赖人经理,不但无从约束,且工本何出。昔兰人之法,合数十佃为一结,以晓事而资多者为首,曰小结首。合数十小结首,举一富强有力而众服者为大结首,有事官以问之,然后有条不紊。视其人之多寡,授以地。垦成众佃公分,结首倍之,或数倍之,视其资力。今开埔地,亦当略仿此意行之,其要六也。兰地南北百余里,并山计之几二倍,东西腹地亦四五十里,不足置县,故设一厅。今埔地方三十余里,并水社山埔计之,或百余里,似不足为一厅县。然其地在万山中,南自集集,北自乌溪,两路入山,皆极迂险,内逼凶番,后通噶玛兰、奇莱诸处,盖全台之要领,前后山之关键。而去彰化县城辽远,非佐杂所能镇抚。不得不略如厅县之制。文武职官廉俸兵饷,作何筹给,不可不为计及,其要七也。田园日辟,生聚日多,不特商贾通行,则所产米谷民食亦必出山粜籴。其南由仄口进水社,山岭重峻,势不可行,唯北路乌溪水道可通。而溪水上流颇浅,乱石?m?洌?亦当开通,以便舟楫,其要八也。”传孵陈其说,尔准见而难之。时性诚为淡水同知,志恒为噶玛兰通判,传孵更集众议。性诚、志恒皆主禁,传安不能执前说,亦以为当禁。传孵遂详请禁之如故。初竹堑沿海各地开垦已成,而近山番界土广且腴,汉人渐事侵耕。嘉庆末,有粤人黄祈安者孑身来台,至斗换坪,与番贸易,颇获利。遂从番俗,改名斗乃,娶番女为妇,生二子。已而邀其乡人张大满、张细满等入山,约为兄弟,亦各娶番女,与番往来,遂垦南庄之地。道光六年夏四月,彰化闽粤械斗,蔓延数十庄社,大甲以北亦起应。粤人弱,多窜南庄。斗乃遂煽土番,率之出,肆杀掠,所在骚动。八月,总督孙尔准至台查办,派兵讨,阵斩土番七人,获斗乃等二十有一人,皆戮之。事平,设隘南庄,置屯把总一,屯丁六十,以防番害。

  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业以南庄垦务既启其端,而东南山地尚未拓,乃命姜秀銮、周邦正集闽粤之人,合设金广福隘,从事开辟。自树圯林以入北埔,数年之间,垦田数千甲,时与番斗。已而详请镇道会奏,颁铁印,岁加给费四百圆,与以开疆重任,权在守备以上。自是而东南番地渐辟矣。当是时,淡水吴全亦募佃往垦台东,筑垒以居,则今之吴全城。运会所趋,莫可抑遏,而前山旧壤,渐有人满之患,不得不求之番界,顾未几而开垦埔里社之议复起。埔里社自逐佃后,辄为野番劫杀,势不足以自存,乃邀嘉彰熟番入垦,欲引为援,先后至者七十有二社,合力以拒汉人。道光二十一年,给事中朱成烈奏言,台湾旷土甚多,应许开垦。诏命总督颜伯寿议覆。总兵武攀凤、巡道熊一本、知府同卜年入山履勘,具陈开垦埔里社之利。而伯寿以与番人争利,难防后患,援例奏禁。然民间之唱开垦者,前呼后应,台、嘉、彰三邑业户认捐垦费十八万圆,垦田七千甲,绅士王朝纶、王云鼎等且欲以垦内外国姓长鹿埔等处。是封界之令,已不可行于今日矣。

  二十六年春正月,北路理番同知史密偕北路协副将叶长春、署南投县丞冉正品率通事土目入山。埔里社番目督律与水里社番目毛蛤肉、田头社番目摆典、猫兰社番目六改二、沈鹿社番目排搭母、眉里社番目改努等,领六社众千六百六十有三人,求内附。密细查土田,则埔里可垦四千余甲,番仅二十有七人,生计困穷。而社南之地,为熟番私垦者约千甲,其众已达二千。水里可垦三百余甲,有众四百三十有四人。田头可垦八百余甲,有众二百八十有八人。猫兰可垦七百余甲,有众九十有五人。沈鹿可垦四千余甲,有众五十有二人。眉里可垦二千余甲,有众一百二十有四人。统计其地约达一万三千甲,甲徵谷一石,则岁可收官谷一万三千石,以充设官戍兵之费,绰有余裕。密欲捐垦二千甲,以为民倡,请援噶玛兰之例。巡道熊一本、知府同卜年转详总督。刘韵珂大喜,下询开垦可虑七事。一本条复筹办,力主开设。十月,韵珂上其事,略曰:

  “台湾孤悬海外,民情浮动,不逞之徒,动辄械斗,甚至谋为不轨。迨至兵役缉捕,而匪徒以水沙连、内山为缉捕难至之区,相率逃入,潜匿深藏。若开辟则地归疆理,建厅设汛,棋布星罗,匪徒无从托迹,地方则可安谧,是其祛弊者一。台湾向无土著,多系闽粤之人。前此地旷人稀,物产丰富,力作经营,皆可谋食。今则生齿日繁,生产乏术,有游民而无恒产,鲜不从为盗贼。若开辟则驱之力田,耕凿相安,自消患于未萌,是其祛弊者二。水沙连土地肥美,甲于全台,虽例禁私越,然小民趋利若鹜,难保无私越之人。则使加谨巡防,迭增厉禁,亦难保无官来则去、官去复来之弊。若开辟则按户授田,奸人无从混迹,可免意外之虞,是其祛弊者三。佳里兴等社野番在水沙连各社之后,不法之徒,向有勾引野番潜出扰害之事,而兵役不能深入查拿,以致负固恃险,毫无顾忌。若开辟则番社悉为我有,摘要防守,奸人既不能私入,野番则不敢越界,是其祛弊者四。水沙连各社生番向以抽藤吊鹿为生,不谙耕耨。兹因封禁日久,社地荒芜,俯仰无资,吁恳归附。若不允其所请,既见拒于官府,必串谋于熟番。则不串谋,而汉奸必有私诱生番之理,该生番始虽舍熟番汉奸而求官,后必结熟番汉奸而抗官矣。若开辟则番众必安,可杜私垦之渐。而熟番汉奸亦无由串谋勾结,是其祛弊者五。

  台地夙称殷富,近因物力有限,户口频增,以致日形凋敝。若开辟则地利较薄,岁可产米百万石,而木料樟脑药材诸物更属不少,通工惠商,培养生机,元气可以渐复,是其兴利者一。台湾饷银须内地拨解协济,不特虚糜解费,而且重洋远涉,疏失堪虞。若开辟则岁得正供数万石,则可就地酌拨,在台湾多一分饷银,则内地少一分协济,是其兴利者二。台湾为海外岩疆,仓储不可不裕。若开辟之后,正供既有盈余,而该同知捐垦之二千甲,一经成熟,又可酌提充公,从此仓储日充,则可为地方缓急之用,是其兴利者三。台湾北路向设屯丁三千余名,岁给饷银,不敷衣食。若开辟则调取无业番丁,酌给荒田农具,令其自行耕作,由官给械,随营操演,使之生计裕如,无事则保卫水沙连,有事则协助兵力,是其兴利者四。水沙连内山前控嘉彰两县,后近噶玛兰厅,为全台腹背重地。若开辟则前后呼吸相通,全台可资策应,是其兴利者五。

  其祛弊也如此,其兴利也如此。若竟重拂番情,拒而不纳,未免坐失事机。伏思国家承平二百余年,深仁厚泽,遐迩倾心,辟土开疆,所在多有,虽远方瓯脱,无不列入版图。今水沙连各社虽只弹丸一隅,而该生番伏居崖谷,性类犬羊。一旦感承高厚,剃发易衣,献图纳款,统榛榛???蛑?俦,遵荡荡平平之路,亦未始非太平之盛事也。”

  疏上,命大学士军机大臣议奏,不可。又命韵珂渡台履勘,筹及久远。而史密以时机既至,未可停止,奉商道府,官先试垦,以定番心。于是各官皆捐工本召佃,一本亦捐垦千甲,会营派兵二百,随往弹压,以十二月入山。既接部中复奏,密恐事势又变,翌年二月,复上总督书曰:

  “台湾之番与别省异,献图开辟,不自今始。全台无地非番,一府数县皆自生番献纳而来。由诸罗而彰化,由彰化而淡防,纳土开疆,百余年来,安于无事。则远在后山噶玛兰,开垦以来四十余年,亦未闻番害。盖台番之所以迥异者有故。凡番情滋事,志在金帛牲畜,始有抢掳拒捕各情。而台番最愚,一无所图,既无大志,安有大事。此台番之情也。番夷生事,必仗其器械精工,炮火便利,方能得力。而台番猎食为生,所用者竹箭铁镖,火药绝少,一闻铳声,远窜无踪。番酋每以声势相通,易于结党,而台番散处四山,各自为谋,绝不相属。社虽多名,多至数百人而已,彼此不敢往来,呼应不通,从无纠结。此台番之势也。夫番情番势既如此,其所以不同于别省之番,而绝无大患。然犹概指生番之大略,至若归化埔水六社之番,其情尤为可靠。地近外山,常与汉人交接,和顺晓事。附近六社番情同于埔水,而势皆衰弱。此十二社仅有一千六七百人,除妇女老幼,只有壮番七八百人,散于各社,穷苦可悯,见官经理,如婴儿得母,投怀望哺之不暇,尚何敢生事,亦何能生事。安抚经年,调遣奔走,已成熟番,番性最直,又重剃发。全台十数万熟番,其初何一非生,又何一难测。此生番改熟番万无可虑之实在情形也。

  然而开辟之初,动计万全,在无可虑之中,必存一可虑之心,而通盘筹划,防患未然。查六社外远近生番,业经陆续献地归化者八十余社,例应增设大小各屯,挑取壮丁,大屯四百名,小屯三百名,增设屯弁管束。所有千总、把总、外委、屯目、土目、通事,则择其本社强力头人,充当委任,使之自相管辖,责成钤制,数百里同于臂指。此控制之法也。每丁例给闲田二甲,生番既改熟番,仍不能谙耕作,佃给租谷筹饷八圆。番不需钱,准折盐布,再开垦之四,定给谷石。番愚无知,但谓归化献图,便可有租,延颈经年,今岁万不可无谷。未召业主,不得不官垦先给,以慰番情。此抚绥之法也。分别调遣,驱使当差,杂于熟番,俾其渐习渐驯,渐知礼法。更调强壮,以牵制全番,使不敢动。此驭治之法也。尽去东南北三面近山大树丛林,深菁密草,一望平坦,无可伏匿。分守各隘炮台,募番设隘。隘勇多用熟番,以番防番。此备御之法也。投诚归命,尽属欢忭待哺之番,但须安置得宜。衣食有赖,便作良民。第一要筹,在于设屯挑丁,自相维制。一番以至万番,若网在纲,虽多奚虑。

  然此事试办已一年有余,经道府再四筹商,事关重大,慎之又慎,非全局在胸,何敢孟浪。自去年正月至今,大局已成,部署悉定。入山试办,又经数月。汉番安堵,并无事端。然而准办则然,否则其情顿别。不知者谓办则可虑在后日,有识者谓不办则可虑在目前。穷番无以自谋,苦无生路,一旦输诚剃发,求改熟番,天下无不准归化不准为百姓之理。峻拒骤绝,众望俱空,是激之使怒,其变有不待智者而决。自古倾心内附,无不抚收安置。况归化例题之件,雍正、乾隆历办有案。熟番皆生改,设屯筹饷,不有闲田,则遵例安置之处,从何措手。故归化与开垦原系两事,而别无旷土,不得不并案以办者也。”

  四月十五日,韵珂舟至鹿港,命淡水同知曹士桂、北路协副将叶长春、参将吕大升及史密随行。五月十三日,自南投入山,历田头、水里、猫兰,沈鹿、埔里、眉里等社。群番闻总督至,扶老携幼,伏道欢呼,有献鹿皮者,番布者,鸡子者,番饽者,犒以盐布使去。而北投之平来万社,南港之丹社、吻吻社,野番也,亦前后献物输诚。先是,熟番徐戆棋倡占番地,掘番目改努侄坟,恃强焚劫,群番侧目。韵珂闻其恶,檄密捕斩以徇。二十日,出内木棚而归彰化。八月十六日,复上疏曰:“我国家开疆拓土,二百余年,声教所敷,东渐西被,远边僻壤,无不尽入版图,幅员之广,为汉唐以来所未有。兹水沙连六社番地,不过蕞尔一隅,或禁或开,本属无关得失。特以生番率众来归,由于不知耕耘,生计日蹙,而招佃之熟番,又皆减租欺??,其所以欲得官为抚治者,实藉此为保护身家之计。若不俯顺番情,则生番日益穷困,熟番日益肆横,势不至尽戕其生而尽并其地不止。久之呼朋引类,日聚日多,无赖之徒,负罪之犯,亦得以无官查察,潜迹遁藏,从此俦类互分,必致倚强凌弱。党羽既众,更恐拒捕抗官。得逋逃之所,为负?分?谋,其贻患殊难逆料。纵熟番不难驱逐,而利之所在,人所必趋,能禁今日之不来,不能保异日之不往。从前树碑立界,设隘分防,立法何尝不密,乃私垦者仍有二千人之多,禁令虽严,难期历久无弊。则驱逐之后,厉禁迭增,无敢或有逾越。而被逐之熟番数至二千,既无本社可归,又无田庐可家,饥寒交迫,势必流而为匪。台湾地狭人稠,本多不靖,又何堪再益此二千流匪耶!若一经开垦,则分疆划界,计亩授耕,生番收其租息,熟番得以力田,而抚驭兼有文武,巡查又有兵役,则一切无赖之徒,负罪之犯,更属无从托足。顾议者谓台地民情浮动,械斗竖?纾?层见叠出,若再开垦番地,将来内地匪徒,竟与番类勾连,剿办必更费手。不知匪徒与番声气本不相通,溯查历年档案,只有官兵不敷派拨,酌调屯兵协剿之案,未有匪番勾结,随同附和之事也。或又谓生番世隶化外,罔知法度,现虽困苦来归,迨衣食充裕,无所顾虑,安见不始顺终悖。不知汉奸诈伪百出,每多首鼠两端,而生番则不识不知,绝无机巧。纵使谲变无常,而所需之械,与所习之技,又无一足恃,剿捕亦甚易易。且台自郑氏灭后,则为中国所有,陆续开垦,无处非生番之地。百余年来,涵濡帝泽,共安耕凿之天,从未闻生番为害,调兵征剿之举也。或又谓台地本属外洋,现在闽省两口通商,洋情或不无叵测,若六社番地一开,土地广而财赋多,外洋之垂涎更甚。不知洋情只在通商,并不贪图土地,而六社僻处山隅,距海口甚远,外人断无垂涎之理。必谓外人之垂涎,专以六社之垦否为行止,臣固未敢深信也。臣才识??昧,非不知省事为为政之要,诿事为便己之方。特以六社番地,开之则易于成功,禁之竟难于弭患。以臣愚见,似不若查照前奏,仍援淡水、噶玛兰改土为流之例,一体开垦,设官抚治,俾六社生番均得优游圣世,附隶编氓,以昭盛治。”疏上,大学士穆彰阿等仍执不可,奏请遵例封禁,而埔里社开设之议复止。

  二十八年,徐宗?秩窝驳溃?韵珂命筹善后之策。六社番目群至道署,环恳改熟,拳拳而不忍去。宗?稚鲜椋?请设屯丁。略谓台地情形与他省异,一经归化,番即我民,地即我地,而番地能为后患者,在汉而不在番。汉民日聚日多,稽查不及,小则争斗,大则攘据,数十年来,由彰化而辟淡水,由淡水而辟噶玛兰,迹似开疆,意实除害。今日之六社,即昔日之淡兰也,禁则必有争端,不禁则转可绥靖。故设屯之议。亦出于不得已,非以调停于目前也。而其议则以番养番,以番防番,无创建糜费之烦,无戍兵流弊之虑。韵珂从之,而埔里社开垦之事始不废。

  琅■在台之极南,或作郎娇,番语也,归化之番凡十八社。雍正初,曾禁越垦,林爽文之役,庄大田起兵应,大将军福康安驻军柴城,以剿余党,而地仍荒芜。闽粤之人相率开辟,凤山熟番亦每迁其族,民番相讧,以是日多,而有司仍以化外视之。海通以后,洋舶往来,南峤之外,又为东西交通之途,遇风遭难,时起交涉。同治五年,英舰笃甫号至鹅鸾鼻,为番所攻。翌年,美船那威号漂至其地,亦为科亚尔社番所杀。事在《外交志》。于是巡抚李鹤年奏请开拓,设官驻兵,通饬省会司道及台湾镇道通盘筹划。台湾镇总兵刘明镫主议开设,署镇曾元福请照例封禁。而巡道吴大廷则两存其说而节取之,以为枋??设官驻兵,琅■、柴城各驻屯丁,选举闽粤庄人为总理,与以防御生番保护遭难洋船之责,至于履田问税,应从缓议。于是台湾镇道及护道梁元桂等叠次会议,陈其大略,省中司道亦有所议,而尚未合宜,乃饬本任平潭同知郑元杰等往勘,绘图立说,博采众论。以为琅■之柴城风港,民番杂处,未便设官,请照旧例,沿山各隘,设立隘??,分段防守。而枋??僻近番界,拟将凤山县之兴隆里巡检移驻其地,又于道标拨派千总一员,兵五十名,南路营兵五十名,同往驻扎,以卫地方。闽人多居近海,粤人多处沿山,山内则多番人,拟于三者之中,各选正副总理两人,督同隘首并隘丁各五十名,分守要害。而风港别选正副隘首两名,隘丁五十名,均隶千总统辖。至千总、巡检岁各津贴公费二百两,兵丁加饷外,月给薪蔬银四钱,三年调换,正隘首年给八十圆,副六十圆,隘丁八圆,计加兵饷八百八十两,隘费七百二十圆,均于台府叛产之息按季支给。从之。

  十年,琉球人遭风至台东,为牡丹社番所杀。翌年,日本小田县人亦漂至卑南被劫。十三年夏四月,日军来伐,清廷以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及平,诏命葆桢筹划善后机宜。十一月,葆桢奏请开禁,略曰:“全台后山除番社外,无非旷土。迩者南北各路虽渐开通,而深谷荒埔,人迹罕至,有可耕之地,而无可耕之民。草木丛杂,瘴雾下垂,凶番得以潜伏狙击,纵辟蹊径,终为畏途。久而不开,茅将塞之。日来招集垦户,应者寥寥。盖以台湾地广人稀,山前一带,虽经蕃息百有余年,户口尚未充裕;内地人民向来不准偷越,近虽文法稍弛,而开禁未有明文。地方官思设法招徕,每恐与例不合。今欲开山,不先招垦,则路虽通而仍塞;欲招垦,不先开禁,则民裹足而不前。臣等查旧例,台湾不准内地人民偷渡,如拿获偷渡船只,将船户等分别治罪,文武官议处,兵役治罪。又如有充为客头,在沿海地方引诱偷渡之人,为首者充军,从者杖一百徒三年,互保船户及歇寓知情容隐者杖一百枷一个月,偷渡之人杖八十,递回原籍,文武官失察者分别议处。又内地商人置货过台,由原籍给照,如不及回籍,则由厦防厅查明,取保给照。该厅滥发,降三级调用。又沿海村镇有引诱客民过台,数至三十人以上者,壮者新疆为奴,老者烟瘴充军。又内地人民往台者,地方官给照盘验出口,滥给者分别数次,罚俸降调。又无照人民过台,口岸失察之官,照人数分别降调,隐匿者革职。以上六条,皆严禁内地人民渡台之旧例也。又称人民私入番境者杖一百,如在近番处所,抽藤、钓鹿、伐木、采棕者杖一百,徒三年。又台湾南势一带山口,勒石分为番界,如有偷越运货者,专管之官失察降调,该管上司罚俸一年。又台地人民不得与番民结亲,违者离异治罪,地方官参处。从前已娶者,毋许往来番社,违者治罪。以上三条,皆严禁台民私入番界之旧例也。际此开山伊始,招垦方兴,臣等揆度时势,仰恳天恩,请将一切旧禁,尽与开豁,以广招徕,俾无顾虑。”许之。于是葆桢奏明开山,并请移驻福建巡抚于台湾。以海防同知袁闻柝率兵三营,分二路,一自凤山之赤山而至卑南,闻柝当之,计程一百七十五里,一自射??亦至卑南,总兵张其光当之,凡二百十四里,是为南路。以总兵吴光亮率兵三营,自彰化之林圯埔而至璞石阁,凡二百六十五里,是为中路。以提督罗大春率兵十三营,自噶玛兰之苏澳而至奇莱,凡二百零五里,是为北路。军过之时,沿途野番虽有狙击,以阻前进,而或剿或抚,建垒驻兵,以警卫之。一年之间,遂告成功,而东西之途辟矣。台东沃野数百里,可建一府三县。葆桢以为建城之地,应在奇莱,若新城、三层、马邻、鲤浪不过营汛之区,尤必截大清水以南隶奇莱,以北隶大南澳,方足以资控制。十二月十三日,葆桢率知府周懋琦、前署台湾镇曾元福至琅■,驻柴城,查勘地势。以柴城以南十五里之猴洞,可建县治,拟名恒春,以其常懊也。巡道夏献纶禀请南北两路理番同知,均应移驻番地。各奏请,部议核准。

  光绪元年,诏设台北府,置卑南、埔里社两厅,以南路同知驻卑南,北路同知为中路,驻埔里社。各加抚民,以办民番交涉之事。设恒春、淡水两县,改淡水厅为新竹县,噶玛兰厅为宜兰县。令福建巡抚春冬驻台,析疆增吏,抚垦并行,而番政一新。当开山之际,募民随往,与地使耕,至是乃设抚里委员,分台东为三路,以总兵吴光亮办之。南为卑南,中为璞石阁,北为花莲港。而恒春别设一局,以知县兼之。厦门、汕头、香港各设招垦局,立章程,任保护,凡应募者与以便宜,日给口粮,人授地一甲,助以牛种农器,三年之后,始征其租。当是时,闽粤之人多赴南洋,远至澳洲,谓万金可立致,故来者较少。恒春知县黄延昭禀言:“台湾开拓后山,于兹三年,生番渐次受抚,而招垦尚无成效。今大军分驻后山,需粮较多,米粮价贵,输运甚难,宜广募农民,以开荒土。”从之。于是招集台人,假以农器,人月给口粮六两,垦成之地,三年免租,以为鼓励。然台东土地虽肥,瘴疠尚盛,居者多病没,故农功犹未大启也。先是,日军撤退之时,狮头社番乘虚出,戕杀兵民。元年二月,葆桢奏请进讨,以提督唐定奎统淮军,三路而入,别募乡勇千余为道,随山刊木。二十日,中军提督周志本、副营提督章高元深入其地,番伏险拒,未能进。二十二日,志本督所部,自南势湖而前,左岩右溪,径窄不易行,番五百余突起迎击。官军攀缘上,激战两时,乃败之,直捣草山,毁其社,阵斩十数级。副营左哨官游击束维清死焉。三月十七日,定奎进攻竹坑社,为狮头出入之道。以提督张光亮率武毅左军为中锋,左军游击陈有元、何迪华为左,右军副将宋先聘为右,又以武毅营总兵章高元、候补知府田勤生绕竹坑山后,以拊其背,殪番数十,遂破之。进攻龟纹,先聘军其巅,以绝接济。兼旬不雨,酷暑如蒸,光亮遂没,德成、高元亦病莫能兴。四月十五日,定奎自督各军,攻内狮头,连破其卡。龟纹以三百余人来援,遇伏而溃,斩其番酋之弟。而提督周志本率副将刘朝林以中军前营进攻外狮头,提督梁善明为左,总兵余光德为右,并进破之,各有斩获。番穷乞降,定奎许之,示以七约:曰遵剃发,编户口,交凶犯,禁仇杀,立总目,垦番地,设社学。乃以龟纹社酋野艾为总土目,俾率其众。改竹坑社为永平,本武社为永福,草山社为永安,内狮外头社为内外永化。六月,班师归,敕建昭忠祠于凤山,祀将士,是年北路统领罗大春通道奇莱,频与番战。至大南澳,番拒阻,辄杀行人。乃别辟一路,旁通新城,以避海滨悬崖,而阻凶番歧出之途。十一月,命千总冯安国率兵涉溪,番突出击,众可千人,官兵力战,殪其数人,乃退,官兵亦略有死伤。十五日,行至谷中,高山壁立,忽闻铳声,番大呼而至,鏖战两时,番至愈多,守备黄明厚语安国曰,彼倾众而来,其中必虚,可取之。遂分一队捣其社,■然无人,唯见髑髅满架,毁之。番见火起,如鸟兽散。千总吴金标亦沿途招抚木瓜、大巴垄等二十有九社,番丁一万七千七百十九人。木瓜最悍,以穷来归。乃以宣武左右两军,分戍东澳、大南澳、大浊水、得其黎、新城、加礼宛、花莲港、吴全城等,以备不虞,唯中路一队少遭番害而已。

  二年,太鲁阁番乱,讨之。太鲁阁为台东野番,负其险阻,辄出杀人。大春进兵破其社。番伏山上。下巨石,幸少死伤。乃戍兵于三栈溪畔,曰顺安城,为久住计。番无可归,介通事乞降,许之。获凶首三人,戮于台北。

  三年,奇密社番杀总通事林东涯以叛。八月,统领吴光亮檄林福喜往讨,不克。乃自将,合孙开华、罗魁、林新吉之兵伐之,番降,约以明春各献米一担。至期果至,光亮命闭门,屠之,溅血声喧,死者百六十有五人,仅余五人幸免,自是遂弱。红头屿在恒春海中,距县东八十里。土番居之,性驯良,牧羊山中,剪耳为志,无相争诈。地沃,多椰树,莳杂谷,渔畜为生。周可六十余里,山高至五六十丈。有社七,错居四隅,男女不及千人,语言略似西洋,实莫测其所由。前时汉人曾与互市,然未隶版图。是年知县周有基率船政学生游学诗、汪乔年始至其地,抚之。又有火烧屿者,横直二十余里,与红头屿并峙,距卑南六十里,居民五百余人。商船避风,间有至者。四年春正月,商人陈文礼至加福宛垦田,为番所杀。营官命赎罪,不从,且杀兵丁,与竹篙宛番谋叛,报至。六月,陈得胜率新城之兵讨,不利。光亮自将,以张兆连自花莲港,列风顺自吴全城,吴乾初自六合庄,吴孝禄自农兵庄,刘国志自浊水营进兵合剿。七月二十六日,攻竹篙宛,破之。乘势捣加礼宛,番不能支,窜于东角山。会大风雨,多饿死,老番乞降,许之。以酒布贾其地。东至加礼宛溪,西至山,南至豆兰,北至加礼宛山,凡豆兰溪以北为官地,南为番地,各事开垦,毋相侵凌。改加礼宛为佳落,竹篙宛为归化。番乃服命。十年,率芒社番乱,讨之。

  法人之役,刘铭传视师台湾,及平,经划善后,奏言办防、练兵、清赋、抚番四事,语在其传。铭传以经划台湾,必须开疆拓土,广徕人民,庶足自为一省。诏设台湾府于台中,改台湾县为安平,置云林、苗栗两县,升台东厅为直隶州,基隆通判为北路抚民理番同知。十二年四月,铭传任巡抚,奏设台湾抚垦大臣,巡抚兼任,以在籍太仆寺正卿林维源为帮办,驻大????。分全台番地为三路,自埔里社以北至宜兰为北路,以南至恒春为南路,台东一带为东路。置抚垦局及其分局,设番市司事,以理贸易,振兴茶脑,充其经费。以是拓地日多,租税骤增,台湾局面为之一新。初开山之后,台东埔里社、恒春、凤山各开义塾,教番童,颁训番俚言,俾之诵读,将以陶熔其蛮性。而吴光亮亦撰化番俚言三十二条,缕缕数千言,饬通事时为讲解。俾之同化。至是又颁教条,五教:一曰正朔,二曰恒亲,三曰体制,四曰法度,五曰善行。五禁:一做飨,二仇杀,三争占,四佩带,五迁避。设番学堂于台北府治,择土目之子弟而教之。一道同风,渐革顽陋。其不服者则移师讨之。剿抚并用,可谓能得其宜矣。

  当开垦罩兰之时,移民日至,伐木治田,每遭番害。十一年四月,统领林朝栋率栋军三营,以郑以金为副。统领柳泰和亦率所部二营,进驻罩兰,遣人说苏鲁、马腊邦两社归顺。不从,且结东势角大湖各番以抗。五月,分兵三路而入,相持数月,地险不可攻。翌年七月,朝栋进兵陷围。报至,铭传自将麾下百名及兵勇屯丁九千五百人,大举以剿,番惧而窜。驻大营于埋伏坪,大隙、什只屋两山各建炮台,为合围计。然番每匿林中,以时狙击,死伤颇多。九月,进兵,捣其社,不见一人,归途遇伏,又损数百。于是戍兵三百五十名,以绝其道。番困无所得食,介老屋峨社土目请款。十月,始撤兵归。铭传以土目有功,授六品衔,改名白麻凤。先是,屈尺番污来社亦每出杀人。十一年九月,统领刘朝佑率铭军三营讨之,番降。

  十二年春正月,大????番乱。铭传自将三营,至甘指坪,讨之。番惧乞降,颁以衣食而镇抚之。已而盍文坪之番叛。八月,甘指坪亦动,颇不受约束。乃议剿之。分兵两路,一自水流东以攻盍文坪,一自甘指坪而进竹头角。

  宜兴社土目纠合各社,竭力以抗。山路危峻,瘴毒盛,未易进兵,官军战病而没者数百人。相持四月,乃谕番约和,撤兵归。十月,巡道陈鸣志、统带镇海后军副将张兆连先后禀请,后山番社尚多未抚,南至卑南、恒春,北抵苏澳、奇莱,若由水尾适中之地,与前山彰化开通道路,联络声气,先抚后山中路,则南北望风向化。否则一抚之后,仍然隔绝,徒糜经费,难求实效。铭传从之,檄署台湾镇总兵章高元率炮队,并镇海中军前营定字左营及练兵七百,附以人工,由集集开山而东。兆连由水尾而西,克期会办。高元乃自拔埔社而至丹社岭,计程一百二十有二里,兆连亦至,计程六十里。自冬徂春,一律开辟。当是时,兆连以管带黄定国、毕宝印招抚水尾、南北川、丁仔老二十有四社,次由花莲港至苏奇沿山一带,又抚他良等十有二社。兆连以太鲁阁、木瓜等势最强,若得内附,余番可服,乃率兵三营,进社山口,劝其纳款,否则开炮以攻。土目惧,乞抚,而大马鞍、大巴垄等五十有三社亦就抚。移军卑南,以次而进。平埔之南,以吕家旺为最强,恃其丁众,抗不奉命,附近各社多观望。兆连进兵山麓,命通事米清吉让之。土目知不敌,乃就抚,并约附近巴六凡等二十有六社归化,而八栲等十有三社亦来。卑南与凤恒地相毗连,危峰叠嶂,人迹不通,野番盘踞其间,其在凤山者以三条仑为大,在恒春者以牡丹湾为雄。兆连督凤山营都司蓝凤春、管带林维桢分道而进,招抚六仪等十有五社,阿眉等二十有二社,中心仑等四十有二社。管带黄定国、毕宝印亦抚大兰、大打腊等十有二社,地极深密,皆处山上,素不与人往来,至是乃出。先是,铭传檄统带镇海前军副将陶茂森招抚凤山、前山各番,于是沙摩溪等六社、柏叶等十八社、粪箕等四社均内附。当高元开山之时,自水底??至埔里社,沿途招抚北港、万雾等五大社,眉加腊、吻吻等四十有四小社。又自拔埔至丹社之时,亦抚卓大、意东等六十有一社。嘉彰之交有番据焉,斗六门县丞陈世烈设抚垦局于云林坪,郡番、峦番、丹番等五十有三社,均内附,剃发输诚。此为最悍之族,而跳梁于中路山谷者也。巡道陈鸣志檄镇标中军易豫俊以抚大喃等二十有四社,又以游击刘智坤续抚大武垄、内攸等四社。唯新竹、五指山番凭其险阻,颇不受约束,叠戕垦户,众请讨。十二月,铭传檄统领林朝栋自十八孩儿社以攻石加碌之南,营官郑有勤率副营攻其北,各以化番为道,深入七十余里,开路筑卡,以压迫之。石加碌五社及哇西熬等十有七社皆乞降,并抚密拿楮等二十有四社而归。

  十三年,铭传奏言:“臣自上年十月,亲督大队,剿抚中北两路生番。归化后,现在数月之间,所有后山各路生番二百十八社,番丁五万余人,一律归化。前山各路续抚生番至二百六十余社,番丁剃发者三万八千余人。水尾、花莲港、云林、东势角等处,可垦水旱田数十万亩。不独开疆辟地,且可免民番仇杀之祸。此皆朝廷威灵,远播遐荒,遂使深山幽谷茹毛饮血之类,咸知向化归仁,化?蜷欢?登衽席,实非臣所敢逆料。唯抚招愈多,经费愈巨,现已捐输截止,支绌异常。经饬各军仍回防所。筹划设官分治。俟有经费,再行续抚,以期全台生番一律归化。”初,北港溪番就抚后,人民多往开垦,而林朝栋亦给垦内国姓乾溪湾、抽藤坑等处,锄麻并进,可辟田园数百甲。然阿冷、白毛两社番辄出杀人,朝栋止之,不听,请讨。八月,以兵二千五百,分四道而入,扼要之地,各建炮台。番不敢出,伏丛莽以狙,颇多死伤。稍来社土目乃为斡旋,愿受约。十月,撤兵归,设隘于险,驻勇守之。是年埔里社熟番水社田头、猫兰、沈鹿与卓大社合以叛。戍兵不支,退焉。中路之山,往来暂绝。十四年六月,台东平埔番大社以有司暴敛,愤而谋叛,水尾溪南北各社俱起,大巴垄、马太鞍各番应之,势颇猖獗,遂迫花莲港营。李得胜邀击之,番败走,依其族七脚川、薄薄二社。二社已归顺,佯许之,醉以酒而戮之,以其头来献。越二日,平埔番合亚米士之族,可数千人,大举至卑南,环攻州署。统领张兆连督兵战,防守半月,不退。适兵舰自台北来,开炮击,以兵上陆助战。番不敌,始解围去。八月,统领刘朝钓率兵四百,自宜兰小坡塘坑入山,至冻死人坑,为南澳番老狗社所袭,力战免。十五年,铭传议讨,调福建兵舰来援,以同安水师副将傅德高为先锋,舣舟苏澳,大军继之。游击王冠英率镇海前营自小南澳上陆,以拊老狗社之背。总兵窦如田以铭字各营扼其前,定海、永保两舰为运船,靖远护之,游弋海上,备策应。铭传自督全军,驻苏澳,德高以数人侦察,为番所杀。如田率兵二千,深入其地,番惧而窜,匿荒谷,不敢出。相持两月,颇为瘴毒所苦,乃班师,以镇海前营驻苏澳。是时吕家望社亦乱,张兆连讨之。九月,大????马速社杀隘勇二十余人,铭传派讨兵,乃降。

  十六年三月,牡丹社上目率番丁数人至田中央庄,狙杀庄民三人,庄民亦杀其番,烹之。牡丹番怒,合高士、滑加、芝来等社可五六百人,以攻柴城、田中央二庄。庄民御之,激战数日。恒春知县吕兆璜接报,命柴城把总以兵弹压,番不从,且杀兵,乃请讨。十二月,总兵万国本率两营至,声言大举,而按兵不动。嗣派通事,与番和,各毋相仇杀。十七年春正月,兵退。番复跋扈,再请讨。国本以兵千余,驻牡丹山下,不敢进。数月再派通事,申前约,撤兵而去。

  十八年六月,射不力社番杀枫港庄民,民亦杀之。番遂夜袭,有众千余。庄民闻警,并力拒战,赴县请救。知县高晋翰与恒春营游击张世香率兵至,命和,不从。晋翰病归,未几而没。世香请讨,总兵万国本以兵千余至,分戍各地,命通事入山说降。又不从,乃先攻老佛、巴士墨二社,破之,毁其屋。又募枫港庄民六十为道,进攻他社。汛官汪斌素有力,率壮士数人入其内,猝禽土目出,斩之以徇。八月,大风雨,山水暴发,不可驻。新任知县陈文炜谓国本曰:“悬军深入,空老我师,不如且约之和,以待后举。”派通事,集土目,与庄民约。国本归,而民番仍相仇杀。当是时,铭传已去,邵友濂任巡抚,百事俱废。然人民之垦番地者,前茅后劲,再接再厉,合力一心,以自成其都聚。二十年,遂设南雅厅于大????。二十一年春正月,台东观音山庄平埔番乱,杀大庄总理宋梅芳。十五日,花莲港营官丘光斗平之。

  郑氏各镇屯田表

  参军庄 今凤山长治二图里,为参军陈永华所垦。

  前镇庄 今凤山大竹里,为中提督前镇所垦。

  前锋庄 今凤山仁寿上里,为前锋镇所垦。

  后劲庄 今凤山半屏里,为后劲镇所垦。

  后协庄 今凤山仁寿上里,为先锋镇后协所垦。

  右冲庄 今凤山半屏里,为右冲锋镇所垦。

  中冲庄 今凤山仁寿上里,为中冲锋镇所垦。

  援剿中庄 今凤山观音上里,为援剿中镇所垦。

  援剿右庄 今凤山观音里,为援剿右镇所垦。

  中权庄 令凤山小竹下里,为中权镇所垦。

  角宿庄 今凤山观音上里,为角宿镇所垦。

  仁武庄 今凤山观音下里,为仁武镇所垦,而嘉义铁线桥堡亦有仁武埔,与查亩营庄相近。

  北领旗庄 今凤山维新里,为侍卫领旗协所垦,并有水圳。

  三镇庄 今凤山维新里,为戎旗三镇所垦。

  左镇庄 今凤山兴隆外里,为宣毅左镇所垦。

  营前庄 今凤山长治一图里,必为某镇前营,故名。营后亦同。

  营后庄 今凤山长治一图里。

  五军营庄 今嘉义赤山堡,为五军戎政所垦。

  查亩营庄 今嘉义铁线桥堡,为清查田亩之地。

  果毅后庄 今嘉义果毅后堡,为果毅后镇所垦。

  新营庄 今嘉义铁线桥堡,镇名未详。

  旧营庄 今嘉义铁线桥堡,镇名未详。

  中营庄 今嘉义茅港尾西堡,镇名未详。

  后营庄 今嘉义麻豆堡,镇名未详。

  下营庄 今嘉义萧垄堡,镇名未详。

  大营庄 今嘉义新化北里,镇名未详。

  二镇庄 今嘉义赤山堡,为戎旗二镇所垦。

  左镇庄 今嘉义外新化南里,为折冲左镇所垦。

  中协庄 今嘉义赤山堡,为左先锋镇中协所垦。

  林凤营庄 今嘉义赤山堡,为参军林凤所垦。

  林圯埔庄 今云林沙连堡,为参军林圯所垦,林内亦同。

  统领埔庄 今恒春兴文里,为统领某所垦,在柴城附近。

  台湾抚垦局管辖表

  抚垦总局 光绪十二年设,驻大????,隶巡抚,总理全台抚垦事务。

  大????抚垦局 隶总局,掌理该管抚垦事务,下设分局。

  双溪分局 三角涌分局 咸菜瓮分局

  五指山分局 南庄分局

  东势角抚垦局

  大湖分局 马鞍> 分局 光绪十四年裁。

  大茅埔分局 光绪十四年设 水长流分局 同上。

  北港分局 同上。

  埔里社抚垦局

  蜈蚣仑分局 木屐兰分局

  叭哩沙抚垦局

  阿里央分局 苏澳分局

  林圯埔抚垦局

  蕃薯??抚垦局

  隘??分局 枋??分局

  恒春抚垦局

  台东抚垦局

  璞石阁分局 花莲港分局

  台湾抚垦局局制表

  总办一员 以三品文员任之,总理局中一切事务。

  委员一员 以七品文员任之,或以营官兼任,掌理抚垦事务。

  幕宾 总局四员,局二员,随时聘用,处理文案等事。

  司事 二名或四名,分办庶务会计。

  通事 人数不等,分任通译。

  局勇 人数不等,保护垦务,并监督隘勇。

  医生 各局直一二名,以任医务。

  教读 各社置一名,以教番人读书。

  教耕 各社置一名,以教番人耕田。

家园 卷十四 外交志

卷十四 外交志

  连横曰:鸿?髦?世,各君其国,各子其民,闭关自守,固无所谓外交也。然当春秋之际,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齐、楚、秦、晋,迭为盟主。而郑以一小国介立其间,聘问往来,不失其宜。孔子曰:“子产有辞,诸侯赖之。”信乎贤者之有益人国也。台湾当郑氏之时,弹丸孤岛,颉颃中原,玉帛周旋,蔚为上国。东通日本,西慑荷兰,北结三藩,南徕吕宋。荡荡乎,泱泱乎,直轶春秋之郑矣。嗣王冲幼,左右失人,叛将倒戈,而台湾乃不国焉。清人抚有,时会变迁,东渐之机,随流而靡,而内外臣工犹欲以丸泥塞之,多见其不自量尔!夫塞之愈坚,则冲之愈力;冲之愈力,则破之愈大,而台湾外交无往而不败也。夫古今异势,强弱殊形。弧矢之利,不可以御坚炮,舟车之速,不可以竞飞船。贤者审之,智者用之,苟非整军经武,国殖民兴,未足以言外交也。德宰相俾士麦曰:“世界无公理,唯铁血尔。”故以其言,而大小是并,优劣是食,外交之败,至于灭亡者,何可胜道?悲夫!语曰,前车之覆,后车之戒。余故采其得失者著于篇,以为兴亡之鉴焉。

  日本聘问

  日本与中国为邻,唇齿之国也。明亡之季,士大夫之东渡者,络绎于途,而郑氏复有渭阳之谊,往来尤繁。当成功之起师也,遣使往聘,致书德川幕府曰:“洲同赡部,就一水以判东西。境迩蓬莱,连三岛而橐天地。域占为雷之位,光拂若木之华。百篇古文,早得嬴秦之仙使。历代列使,并分上国之车书。道不拾遗,风欲追乎三代。人重然诺,俗更敦于四维。恭维上将军麾下,才擅擎天,勋高浴日。铸六十五州之刀剑,雌雄为精。服五百一郡之版图,砾沙皆宝。文谐丹府,屡有表使至金台。释辅儒宗,再见元公参黄蘖。虽共临乎覆载,远独奠其山河。成功生于日出,长而云从。一身系天下安危,百战占师中贞吉。叨世?拗?赐李,恩重分茅。效文忠之祚明,情深复旦。马嘶塞外,肃慎不数余凶。虏在目中,女真几无剩孽。碉缘征伐未息,以致玉帛久疏。仰止高山,宛寿安之在望。溯洄秋水,怅沧海之太长。敬勒尺函,稍伸丹悃。爰赍币篚,用缔缟交。旧好可敦,苍鸟使于今复往。中兴伊迩,丹凤诏不日重来。文难悉情,辞不尽意。伏祈鉴照,无任翘瞻。”幕府受之。永历三年,复遣使乞师,寓书曰:“大明龙兴三百年,治平日久,人遂忘乱,鞑靼乘虚而破两京,神州悉污腥膻。成功深荷国恩,不敢坐视。故渫血以报仇为念,徘徊闽、浙之间,以义感人,从者颇众。然孤军悬绝,千辛万苦,中心未遂,日月几何。成功生于贵国,仰望实深。今际艰难之时,愿贵国怜之,乞假数万之兵,则感义无限矣。”是时,日本方行锁港之策,文恬武嬉,不欲有事国外,幕议不可,唯时馈军糈以助之。及克台后,日人之在台者,礼之有加。二十年,忠振伯洪旭以商船贩日本,购造铜炮、刀剑、甲胄之属,并铸永历钱。二十八年夏,为三藩之役,经至思明,命兵都事李德东聘,再作兵铸钱,而日本亦岁以宽永钱相馈,贸易繁盛。及郑氏亡,德川幕府亦严锁港,往来遂绝。初,成功归国后,弟七左卫门袭母姓,为田川氏,留居长崎。

  吕宋经略

  初,罗马神甫李科罗布教厦门,成功延为幕客,军国大事时谘问焉。克台之翌年,召之来。春三月。命赴吕宋,劝入贡,而阴檄华侨起事,将以舟师援也。既至,吕宋总督礼之。华人闻者,勃勃欲动,盖久遭西人残暴,思歼灭之,以报夙怨。事泄,西班牙人戒严。五月初六日,以骑兵一百,步兵八千,分驻马尼拉。凡华人商工之地,皆毁城破寨,虑被踞,而华人已起矣。鏖战数日,终不敌,死者数万。多乘小舟入台,半溺死,成功抚之。而吕宋?m扰,又虑郑师之伐也,遣使随李科罗入台。诸将议讨之,未成而成功病革矣。二十年秋八月,吕宋总督遣使贡方物,且请传教。勇卫陈永华不可,命以中国之礼入觐,申通商之约。于是贩运南洋,远至安南、暹罗、噶拉巴,海通之利,国以日殖。二十六年春正月,统领颜望忠、杨祥请伐吕宋,以为外府。侍卫冯锡范不可,曰:“吕宋既已入贡,修好往来,今若伐之,有三失焉:师出无名,远人携贰,一也;残扰地方,得之无用,二也;戍兵策应,鞭长莫及,三也。且自频年以来,岁幸丰稔,民乐其业,岂可复兴无益之兵。”议遂止。三十七年夏六月,清军破澎湖。诸将以台湾势蹙,不可居,议全师取吕宋。建威中镇黄良骥主其议,中书舍人郑德潜力赞之,出吕宋地图,指示险要,曰:“诸岛之中,惟吕宋待我国人最无礼。先王在日,每欲征之,以雪我中国人之恨。然因开创,至世藩业已兴师,乃接耿藩之变,遂移兵过厦,而事又止。吕宋之兵不过千有余人,所恃者城上之大炮而已。自西班牙窃据兹土,于兹已百四十余年,我漳泉人积骸其地者,何啻数十万。羁魂厉魄,痛恨何如!夫积怨者神人所共愤,而丛货者兴盛所取资也。吕宋富饶甲诸国,今之积于公班巴礼者数十万,是皆昔所诱惑愚昧死而括藏之物。天下安有久积而不散,虐侮而不复之理?又安知非天琬其藏,以待兴王之探取耶?故以议取吕宋者为上策。”提督中镇洪邦柱愿为先锋,正总督刘国轩以为不可,冯锡范诘之,国轩曰:“吕宋非不可取,顾当取之于无事之日。今清兵已迫,救亡不暇,尚何能劳师远袭?若事机一失,进退两难,则灭亡随之。”克?u犹豫,遂降清。南征之议,至今无有道者。

  英人之役

  清人得台之后,闭关自守。中叶以来,外患渐迫,而英人始启其端。初,英人以贩运阿片,为害酷烈。道光十八年冬,诏以林则徐督两广,严旨禁烟,犯者死,并毁阿片一万三千六百余箱,以绝祸源。英人不服,调舰至广东,索赔款,于是开战,台湾戒严。兵备道姚莹具干才,得民心,与总兵达洪阿共筹战守之策,增筑炮台,严海防,故英人不能得志。二十年夏五月,英舰窥鹿耳门,官兵击之。诏以水师提督王得禄移驻台湾,协同剿办。已而厦门失守,警报频至,官民又悉心御侮。姚莹赴南北,集绅耆,练义勇,以其半任调遣,凡四万七千一百有奇。而汉奸之来台勾结者,辄捕斩之,故无内患。二十二年春正月十三日,英舰数艘至大安港,遥见岸上兵民堵立,将驶去,突触黑礁。开炮击之,船破,获英兵二十,印度兵六十五,大炮二十门,及镇海、宁波营中之物。三月,英人调舰十九艘,大举来犯,并结海盗,又破之。诏晋姚莹布政使衔,达洪阿提督衔,各世袭轻车都尉。然英舰犹以时至,游弋南北。八月,一舰将入旗后,知有备,乃北去。十四日,犯淡水,却之。十八日,复窥鸡笼,参将邱镇功调守备许长明、欧阳宝等御之,淡水同知曹谨委澎湖通判范学恒巡沿海,知县王廷?仲婶慌{县丞宓维康驻三沙湾炮台。英舰将入口。发炮中之,桅折,触礁而没,又获英兵。九月复至,再破之。自是不敢窥台湾。然闽、浙、粤三省,均被侵扰,清廷命大臣与和。是秋江宁款成,换捕虏,而台湾所获印度兵已于五月奉旨处斩,唯以英兵归之。英领事璞鼎查遂讦台湾镇道妄杀遭难兵民,江苏主款者及福建失守文武忌台湾功,蜚语沸腾。钦差大臣耆英遂据闽人故总督苏廷玉、提督李廷钰二人家信,劾姚、达罪。诏饬福建新督查奏。新督至台,查案卷,则姚、达所奏,皆营厅及绅民廪报,无冒功事。然为款故,强令镇道引诬,以谢英人。将逮至京,兵民汹汹罢市,姚、达温语劝解,新督亦旋告病,以刘鸿翔代之。台人乃诉其冤,乞奏白。鸿翔据原廪送军机处,始知其枉。旋起用,而英船亦屡至台湾。二十八年,兵备道徐宗?种?防夷之书,颁发人民,而台人亦立禁烟公约。咸丰十年,诏开安平、淡水,准与英人互市。景教随之以入,民教之间,辄相反目。语在《宗教志》。同治七年,英人米里沙至苏澳,娶番女为妇,谋垦南澳之野。噶玛兰通判遣人止之,不听。且曰,台东非中国政令所及之地,故不得视为中国版图,芸稼如故。兵备道商之英领事,不听。已而米沙里赴噶玛兰,途次溺死,其事始息。

  越明年,而有安平之役。初,英人以建领事馆购地故,与居民龃龉。未几领事失物,照会有司捕盗,而有司未悉外情,人民之排外者,又每偾事,叠生交涉,大小十八起。英领事吉普理每诘责,不答。吉普理怒,禀报香港总督,派舰要挟,将以惕官民也。九月,英舰三艘至安平,泊港外,吉普理登舰,语以故,突开炮击岸上,弹落海畔,居民大惊,相率走。越日安平副将国珍禀镇署,总兵刘明镫闻警,帅军驻岸上,武弁萧瑞芳止之,曰:“英人以炮击我者,非欲出于战,先声而夺我尔。卑职颇知洋情,愿掉三寸舌,说之释兵。彼如不听而击之,则曲在彼矣。”从之。瑞芳至英舰,反复命,且曰,舰将闻江协戎威名,愿一见。明日舰将果至,国珍飨之,谈释兵事。既去,瑞芳曰,洋人重信,彼舰既愿出口,而我军仍阵岸上,彼将谓我失约。明镫檄所部归营。是夜瑞芳晤国珍,二更许,见白光一道自海冲霄。国珍惊问曰:“胡为者?”曰:“大号也,舰将出口矣。”遽辞去,而英兵已驾小艇上陆,围协署。国珍仓皇失措,叹曰:“竖子误我。”逾墙匿民家。英兵大索不得,毁仓局。居民自梦中惊起,鼎沸彻夜。旦日,报国珍戕死,英兵始去。郡中闻变,人心汹汹。镇道会议媾和,无敢往者。绅士黄景祺慨然行,介许经秋为译人。吉普理索偿款,先以四万金为押而后见。景祺家固富,饬人舁与之。及见,吉普理多要求。经秋大辩论,据理与争。吉普理亦虑结怨绅民,则通商不利,乃许释兵。先是,郡绅许廷勋与英人合办脑务,吉普理初至,赁其家以居,迭为宾主。既与从兄廷道以分产故,控于官,案悬未结。廷道以他罪下狱,廷勋亦脑业失利,及英舰来,吉普理索偿款,并列其事,于是有言廷勋通英者。廷道之子揭其事,且言炮攻安平,廷勋示意也。兵备道曾献德骤禀总督,上奏,命严办。而英人力庇之,事平始出。英舰既去,吉普理以金归景祺,官民颂其功。廷议以台湾道不善外交,解献德职,而英政府亦召回领事,且治舰将启衅之罪。唯瑞芳以功擢安平副将。瑞芳广东人,姓苏名阿成,刺舟为业,广东之役,为英人间谍,总督叶名琛之劫,亦从行,乃改姓名,以贿得武弁。国珍之死,瑞芳实与谋。越数年,怒鞭从卒,泄之。叶江之子愤父仇,合吁于廷,诏斩于台。英领事闻之驰救,已悬首道辕矣。

  美船之役

  台湾生番久属化外,杀人为雄。航海遇风,或至其地,辄遭害。而番政措施未得其宜,故每出交涉,几危台湾者数矣。先是,咸丰八年,英国商船西尔偏笃号遭风,破于凤山县辖之枋??,遇番出草,被杀虏,逃者仅数人。十年,普国军舰优尔麦号至其地,舰兵上陆猎,途次遇番,相斗。舰长发炮击,始入山,然不能永慑也。南方之番为科亚尔族,分处琅■一带,地险族强,未服政令。而守土官又畏事,莫敢讨,故为害尤烈。同治六年三月初九日,美国商船那威号自汕头出帆,遭风,至台湾南岬,触礁没。船长马西德率所部乘小艇至琅■,上岸,为番狙击,皆死。水手某广东人也,伏草中得免,西走数百里,至打鼓,告官,为达英领事。英领事电报北京公使,转语美公使。美公使闻之,即向政府交涉。时英军舰优尔摩厉德在安平,管带甫鲁道闻之,趣至其地,索美人,欲拯救之。二十六日上陆,又受番狙击,莫能往,乃归打鼓,赴厦门。初,美公使照会政府,请讨生番,以保航路。政府答以番界非台湾政令所及。美公使即报其国,派兵讨。六月,水师提督彼理率军舰二艘,兵百八十有一人,以十九日至番地。番拒战,副提督马特西节没焉。美军大败,退舰中。是地为南鄙僻远之域,山峻谷险,荆棘丛生,而科亚尔族尤悍,四出屠杀,败则窜入山,据险莫破。彼理报其国,美政府必欲惩之,乃与台湾镇道议会讨。九月,台军与美军偕行,以领事李仙得主其事。至柴城,台军不尽力,李仙得亦知战未必胜,不如说降,乃率通事入其社,从者五人,见番酋,为琅■八社之最强者,责以妄杀遭难之罪。酋谢不敏,置酒款,并归船人之颅,立誓和好。谓此后苟有漂至者,如须供其不足,可举红旗为信。事毕始归,而琅■平地生番遂无再害外人之事。

  牡丹之役

  美船遭难之后,越六年,而有日军讨番之役。先是,同治十年春三月,琉球商船遇飓,至台东八瑶湾,为牡丹社番劫杀五十四人。牡丹社者,南番之悍者也。十二年,小田县民四人又遭害,于是日本政府欲兴问罪之师。然以生番隶台版籍,未可遽往膺惩。时副岛种臣为全权公使,驻北京,日廷命交涉,且质番地主权。种臣遣副使柳原前光询总理衙门。答曰,番人杀害琉民,既知其事,若杀贵国人,则未闻。然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而为过问也。前光力争琉球为日本版图,且证小田县民遭害状,曰贵国既知恤琉人,而不讨台番者何?曰杀人者番,故且置化外,日本之虾夷亦不服王化,此万国所时有也。前光曰,生番杀人,贵国舍而不治,然一民莫非赤子,赤子遇害而不问,安在为之父母?我邦将往问罪,以盟好故,使使者先告。反覆论辩,累日不决。前光归白状。初,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奏请讨番,和者四应,参议木户孝允力争不可。以为内治未修,遽生外衅,胜败固未知,而糜饷损兵,已先苦累吾民,岂为国家之福,且适以速祸尔。台湾不过东海一撮土,蛮夷好杀,其性使然,今以横杀琉人之故,遽往伐之,岂足以扬国威?夫琉人虽已内附,其意半在中国,常闻其人所言,日本父也,中国母也。持其两端,固为弱国之常,则我之待其人,自有缓急之别。夫内国为本,属土为末,先末后本,决非长治之计。种臣主战,日廷从之。十三年春正月,置台湾番地事务局于长崎,以参议兼大藏卿大隈重信主之,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番地都督,陆军少将谷干城、海军少将赤松则良为参军,率兵赴台。陆军少佐福岛九成为厦门领事,兼管番地事务。别延美国人李仙得为参谋。仙得前为厦门领事,番地论起,聘为顾问,以助理交涉者也。四月,从道率海陆军发品川,佣英美两国船为运。旋至长崎,美公使先执局外中立之例,并饬厦门领事捕李仙得。英公使亦言中国必生异议。于是日本内阁迟疑,遣权少内史金井之恭传内旨于长崎,令重信止军行,且归京。重信告从道,不奉命。曰近日朝政不定,令人危疑,况召集精锐,驾驭一失,误溃四出,祸且不测,岂止佐贺之比。必欲强留,从道请奉还敕书,躬自捣丑虏巢穴,死而后已。苟中国果异议,朝廷目某等为亡命,则咎之乎何有?重信电报状,朝议大忧,简内务卿大久保利通赴长崎。从道卒不听。乃戒毋战,以待后命,而携李仙得归东京。

  五月初二日,日进、孟春、三国等舰发长崎,初五日,至社??港,上陆,移阵龟山。寻遣轻兵深入,牡丹番伏莽击,日兵少却。越二日,以熟番为导,进攻竹社、风港、石门,从道适乘高砂舰至。二十有二日,参谋佐久间、佐马太自率两小队,攻破石门之险,阵伤番酋。诸番多纳款,退守龟山。建都督府,设病院,修桥道,为屯田久驻计。当军发之时,复遣柳原前光赴北京,领事福岛九成至厦门,亦以书告闽浙总督李鹤年曰:“台湾番界之事,昔者副岛大使既告贵国政府。今我国将兴问罪之师,若贵国声教所暨,则秋毫不敢犯。疆场密迩,愿毋骚扰。”鹤年答曰:“台湾我之境土,土番犯禁,我自处置,何假日本之力。请速收军出境,毋启二国之衅。”并白其事于朝。而总理衙门已先出奏,命船政大臣沈葆桢帅师视台湾。前光至北京,与总理衙门辩论,辞旨抵牾,势将构兵。中国官民多主战,江苏布政使应宝时著论尤烈。其言曰:“日本借词构衅,闯入我边地,虔刘我番民。中国欲全旧好,据理与争,不遽用武,并许为之建造楼塔,保护商船,可谓宽大极矣。讵料彼以虚言款我,久踞番社,诱胁番人。群番迫于凶焰,势必尽受羁縻,则台湾之地与我共之。夫台湾虽小,我圣祖仁皇帝勤劳二十年而得之者也。台湾有事,则处处戒严。古人谓,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今台湾番事之谓也,且诸国通商以来,所以犹就范围,不启戎心者,以有条约在也。今日本不守条约,若令得志,非惟为所窃笑,西人更将藐视中国。为今之计,宜举其事,布告诸国,直与之战尔。虽然古之驭外者,必能守而后和可恃,亦必能战而后守可完。与其战于内地,不如战于外洋。与其战于外洋,不如战于彼国。然则综而计之,今日畀以番地,曲全和约,兵端若可少弭,而后患无穷,且和亦难恃,策之下也。决计驱逐,待其入境,随时御之,策之中也。先为非常之举,以奋积弱之势,虽得失参半,犹愈于坐而受弱,策之上也。”

  葆桢既入台,筹防务,募兵分汛,筑炮台于澎湖诸岛,设海底电线以通福台军务。嗣调淮军助防。欧美人士之在两国者,评论曲直,日付报纸,乘机鼓煽,将收局外之利。而日兵又先后至,凡三千六百五十八人,以溽暑故,殁者五百六十一人。时传福建巡抚王凯泰将兵二万将渡台,苟一启战,则兵连祸结矣。先是,闽浙总督命福建布政使潘烨、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就从道议。六月朔,率法员二人乘舰至琅■,明日至柴城,与从道会,反覆辩论。初七日又会,日?i无成。烨拂袖起,从道止之曰,我国暴师海外,糜财劳人,为贵国辟草莱,锄顽梗耳,费用耗损,岂可胜计。烨曰,若然,则将为日本偿军费。乃立约三则。八月,日本参议大久保利通为办理大臣,委以和战全权。初六日,发东京,李仙得随行。九月十九日,抵总理衙门。先论番地经界,相持不下。利通宣言归国,且贻书曰:“诸公所言,辄引条约,以背盟罪我,是阳唱和我而阴疏斥我也。我已束装,或和或否,期以十日裁复。”英公使威妥玛乃出为斡旋。军机大臣文祥执不可,葆桢亦奏言力拒。顾为两国邦交,议始成。十一月十有二日钤印。约曰:“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清国不指为不是。二、前次遇害难民之家,清国许给抚恤银十万两。而日本在番地修道建房等件,清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四十万两。三、凡此次往来公文,彼此撤回注销,作为罢论。该地生番,清国自行设法,妥为约束。”越日,利通归国。下诏班师。十二月,从道乃振旅归。于是葆桢奏开番界,析疆置吏,而台湾局面一变。

  法军之役

  法兰西为欧洲强国,当拿破仑第一时,志吞欧土,又以其余力东向,谋并越南。越为中国藩服,时适洪军起事,国中?m扰,无暇南顾,越之君臣拱手唯命,日惧社稷之不血食,故法人愈张也。光绪九年冬,越王吁于中朝,出师保护。命兵部尚书彭玉麟视师两粤。法亦派舰调兵,遂至开战。诏以台湾为东南海疆重地,着严防务。兵备道刘?H驻台南,具干才,得民望。乃整饬军备,筑炮台,建营垒,购新枪,置水雷,分汛海陆,以曾文溪以南至恒春为南路,统军五千,由道领之。曾文溪以北至大甲为中路,统军三千,由镇领之。又以大甲溪至苏澳为北路,统军四千,由提督曹志忠领之。后山自花莲港至凤山之界为后路,统军千五百,由副将张兆连领之。而澎湖为前路,统军三千,由水师副将领之。计兵一万六千五百名,各守其地,有事策应。顾兵力单薄,不敷防堵。乃办团练,以陆团守内地,渔团备海口,各庄亦自行保甲,卫桑梓。?H以台地辽远,防务重大,禀请总督移驻,居中调度。不从。又请奏派知兵大员督办,以一事权。于是命署福建陆路提督孙开华率所部擢胜三营,办理台北防务。已而提督章高元率淮军,提督杨金龙率湘军,各先后至。当是时,法舰辄游弋沿海,以窥台湾。十年春三月十八日,法舰一艘入基隆,三人上岸,登山掺望,似绘地图,欲入炮台。台官止之。既归,以书诘基隆通判,谓台兵无礼,当谢罪。又以商人不肯售煤,为官所禁,限至翼早七点半钟运到舰中,否则炮击。税务局乃出而调停,以官煤千担交得忌利士洋行售之,始去。?H闻报,以法人无礼,禀明南北洋大臣诘问。盖法人固将启衅矣。四月,诏以提督刘铭传为台湾防务大臣。五月二十九日,至基隆,驻台北,设团练局。又于上海开台湾军械粮饷总局,委苏松太道办之,骤筹战事。?H亦赴北,议戎机。而法舰来攻矣。

  六月十四日,法水师提督孤拔乘旗舰奥尔札号,率战舰五,载陆军三千,入基隆,以三舰窥沪尾。铭传闻警,率提督曹志忠、苏得胜、章高元、邓长安拒之。十五日凌晨,法舰开炮击岸上。炮台应战,别以轻舟载兵千名上陆,猛扑二重桥之垒。曹、章两军力战,却之。阵斩中队长一,兵百余,获联队旗二。法兵退舰,多溺死,遗械甚多。十七日,孤拔介税务司请铭传至舰会见。不许。事闻,下旨嘉奖,发内帑三千两,以犒战士,军气大振。洋务委员李彤恩以沪尾港道宽阔,无险可据,请填塞口门。英领事以秋茶上市,有碍商务,不可。彤恩往复辩论,始许。而法舰乃不能入也。

  七月初二日,孤拔率战舰八艘窥福州,泊马尾。总督何?Z素畏事,防务大臣张佩纶亦年少,无军略。时传有议和意,船政大臣何如璋见法舰入口,止诸军无战。清舰十余艘泊附近,寂然不动。省中士庶已危之,纷纷走避,而佩纶视若无事也者。初三日黎明,法舰忽升红旗示战。清舰无设备,且俟张大臣之命。已而法舰开炮四击,次第沉没,毁船政厂。如璋跣足走鼓山。将军穆图善驻长门,开炮击之,法舰始悠悠去。福州既挫,台湾尤危。

  二十日,铭传视师沪尾,孤拔亦乘兵船来,测探港道,不得入,遂游弋沿海,以窥动静。八月十三日,复攻基隆,以兵五百由仙洞上岸。恪靖巡缉营霆庆中营拒之,章高元亦率所部二百余人援战。法军败走,迷失道,困至日中,又杀其百数十人。然舰队仍轰攻炮台。铭传屹立督战,左右殪数人,众请退,不听。故士卒皆奋斗。已而谍报法舰五艘犯沪尾。沪尾距郡三十里,铭传命收军往救。各提督谏止,不听。唯留曹志忠所部三百及栋军统领林朝栋驻狮球岭。或反议之,曰,是恶知吾之深谋也。其后法舰三攻沪尾,皆受创去。法军既据基隆,谋取台北,以陆军二千进,辄为朝栋所拒。相持匝月,别以四舰取沪尾。九月十九日黎明,将入口,炮台击之,乃去。翌日复至,潜渡陆军上岸,肉薄进攻。孙开华邀击之,张李成率土勇三百截其后,往来驰骤,当者辟易。法军大败争舟,多溺死。阵斩五十,俘馘三十。于是不敢窥台北。李成小名阿火,为梨园花旦。姿质?彰模?顾迫于义愤,奋不顾身,克敌致果。铭传嘉之,授千总,其后以功至守备。

  初,马尾之败,清廷震怒,褫佩纶,以文华殿大学士左宗棠督师福建。

  又以铭传为巡抚,加兵部尚书衔,辞。及基隆既失,内外臣工多上封事,广东道御史赵尔巽请进攻越南,以分敌势。沿海各省以台湾危急,协饷馈械,志切同仇。南洋最多,北洋次之,广东亦助银十余万两。士乃得枪五百杆,前门枪三千杆,故稍无困乏。当是时,诸将多请规基隆,铭传不听。台北府书识陈华介亲兵哨官奚松林,请募兵千五百人,自备军械,包取基隆,每兵月饷十二圆。铭传不许。以淮楚军制,无此重饷。若果能克复,当重赏之。记名道朱守谟闻其事,与约召募,数日而成。铭传怒,遣散之。十五日,孤拔布告封港,北自苏澳,南至鹅鸾鼻,凡三百三十九海里,禁出入。分驻兵船巡缉,以苏澳至基隆八艘,淡水至安平三艘,打鼓至恒春二艘。航行之船须距岸五海里外,否则击之。于是互市停息,物价踊贵。商船多被击,文报不通,密以渔舟往来。兵备道刘?H驻南治军,筹饷厉兵,以作士气。及接法军封港之文,愤其违犯公法,晤商各领事,请干涉。领事以事关重大,须待国命。二十九日,?H以封章密请沿海督抚代奏,十一月初六日,始达内阁。略曰:

  “法人突称封口,查万国公法,本有战国封堵敌国海口之例,局外各国原不能禁。惟论法人今日情形,其不合公法,不应封口者五。不应封而准封,有碍各国今后通商者亦五。不能不先请咨明各国,一为理论。查公法例载交战,师出有名者谓义战。若违背公法,即谓不义之战,局外诸国例得辩问。法人始则无理侵我属国,继则无理扑我防营,反索我赔款,又先攻我基隆及福州船厂。迨基隆、沪尾败后,又分船扰及台南安平、旗后二口,犹复冒昧侈谈封禁。试问封口先凭义战,战且不义,口何由封?台湾原止提出基、沪、安、旗四口,留与各友国通商,各国行栈林立,独无法国商人。法果理直兵强,专欲夺占台地,则台澎沿海四千余里,无处不可登岸,所建城池,无处不可进攻。乃法兵到处畏缩,偏于各国通商不过二三十里之口岸,肆行骚扰,可知法人固不能得利台湾,特陷害各国通商尔。其不合义战封口之例一。又,例载军旅虐待居民,掳抢烧杀,奸污妇女,毁坏房屋,及一切残忍之事,皆为战例所严禁。并载陆路交战,有散兵劫掠,必以之为强盗等语。今法人占基,弁兵奸掳烧杀,无恶不为,甚将该妇女孩童掳入兵船,有数百名之多。又在南北海面,假稽查之名,截劫民船鱼米杂物,掳掠民人。此等暴行,实同强盗,尚何配为敌国而公然封口乎?其不合战例封口之例二。又,例载城池地方被战者围困,局外不得与之贸易,封港亦同一例。今法兵声言攻台,不能为竟日岸战,与我中兵争尺寸土。仅窃踞我自弃之基隆偏隅,隔离城池远甚,何谓围困。抑知公法必待围困而后准封口者,原以敌国军械粮草缺乏,必仰济于通商。战国始乘胜封口以困之,使速求和,故局外各国甘受禁商之损而莫违。今台湾兵精粮足,器械裕如,已非法兵所敢近犯。即再征兵,全台义民百万,素习刀枪,一闻君父之仇,随呼随应,靡不裹粮坐甲,誓与仇寇不共戴天。一切军需,就地取用不竭,并无须求助外人。是困之无可困,速和转速战也。法人封口果何为者?其不合围困封口之例三。又,例载战国徒以出示禁绝往来。则非实力封堵,与只派数船在洋面梭巡而无定所者,亦不作封堵论。今台湾沿海商民船只,四通八达,若实力封堵,非有累百兵船不能。法舰犯台,统计不过十余艘,其游弋台南安、旗二口者仅一二艘,时去时来。渺无定所。其不合实力封堵之例四。又,例载封堵敌国口岸,其势衰弱,而不实力办理,即作为废弛。又教师败归为废纸。今法酋一败于基,再败于沪,屡战屡北,于台南并不敢登岸交兵,其衰弱已可概见。各国应即作为废弛,法人何得祠然封禁,徒碍通商。其不合实力办理之例五。此五者,皆法人自外于公法,原不应有封口之举。而于各国通商有五碍者,只得更申其说:

  如通商口岸教堂洋行货物商民所在甚多,素由中国竭力保护。今法兵偏欲攻犯商岸,作为战场,彼此枪炮相加,更何能分辨某国某行某人,势必至互有毁伤,保护不及。其各国受害商民,自应向法国理偿,不与中国相干。即中国受害之处,亦应取偿于法。因法人违例擅禁,偏扰商岸,其碍一。通商交涉,所欠洋行各款,向地方官提追。今商岸封禁,原欠商民皆借口于生计已绝,莫能归还,且有迁徙他处,官中无可提追者,势不能不概从缓办,其碍二。通商以洋药为大宗,台湾每年进口洋药售银计在四五百万两,法人封口,洋药不通,曾经绅耆公请,从权划出官庄,准民自种罂粟,照例纳税助饷,无碍民地五谷,免贻洋银漏卮。言本有理,事又为公,地方官应准如所请。将来罂粟广种,洋药势必禁销,其碍三。中国各省通商口岸甚多,若尽如台湾,法人仅以数船虚声,便听封船,则何口不可虚言示封。恐各口商民均有坐困之虞,大为通商之害,其碍四。各国派拨兵船,保护商民,原系公法正办。今法船突来封港,中国官照例严禁探水引港接济,有犯立斩。各国兵船自不得与法船往来同泊一处,以避嫌疑,而免误伤。惟护船离岸太远,保护难周。若泊岸太近,法兵犯及近岸,中兵必尽力开炮抵击,恐有枪炮误伤,均不得归咎中兵,其碍五。法人于公法既有五违,于各国通商又有五碍,要皆与中国无损,中国原不值与辩。只以臣历奉保护友国商民之恩旨,今法人逞兵台湾,专扰商岸,倘各国未能执公法,以全通商之区,台官亦只能照战例,稍谢保护之责。并不设法保护,而势有碍难,不得不先以直告。法兵现据基隆,基口原许封禁,此外各口应否一概听其虚言示封,及应否专攻通商口岸,以全友邦之处,应请旨饬令总理衙门咨明通商和好各国,以申公论,而顾大局。”

  清廷既闻法舰封港,命南洋大臣派兵船五艘,以总兵吴安康率之。会北洋舰队克期趣援,复以陕甘总督杨昌?F任闽浙,率所部至,相机调度,以谋克复。十一年春正月二十一日,法军猛攻狮球岭。朝栋力拒,不退。法军复至,战及日中,移守六堵,盖已迫近台北矣。澎湖孤悬海上,四面受敌,时有绥靖、德义等五营,及炮勇练军,统计不过三千余人,屿■纷歧,不敷分布,?H甚忧之,禀请宗棠委派大员统师驻防,副以海军,或可保全万一。未行而法舰至。二月十三日,孤拔以战舰五艘伐澎湖,先攻渔翁岛炮台。炮台应战,未能命中,而法舰二艘入妈宫,毁观音亭火药局。副将周善初驻此,未战而溃。夜半法军五百上■里,十四日凌晨,薄绥靖营。营官陈得胜据濠战,法军稍却,逐之至海隅,杀伤过当。法舰见势急,发炮以助。得胜不能支,犹力战。德义中营广勇戍附近,闭垒不出,乃收军,阵珠母水,薄暮退大城北,语诸军曰:“法军屯双港仔,凭垒而守,余以为可破,余先选死士,突入其垒,诸君从之,则敌可败也。”众曰诺。十五日黎明,得胜进兵,趣诸军猛击,法军张两翼以抗。战酣,得胜鞭马入阵,欲搴其旗,中弹颠,从卒救之。善初阵双头跨,复败,各弁多走,通判郑膺杰乘小舟逃赤??。而澎湖遂失。

  二月初二日,孤拔乘舰至安平,介英领事请兵备道会见。?H许之,将往,官绅谏止。?H曰:“彼以此要我,不往谓我怯也。咄乃公岂畏死哉。戒安平炮台视敌,有警即开炮击,毋以余在不中也。”遂登舰。孤拔握手甚欢,不及军事,而台南恃以无恐。当铭传退失基隆,?H揭其事,宗棠据以入告,遂褫李彤恩之职。铭传具疏辩,互论长短。而?H以加营务处,颇不受节制,铭传衔之。是时孤拔以澎湖险要,欲久踞,为东洋军港,而越南华军叠胜,进迫宣光,法人有罢兵之意。政府咨请议院战费,不可,内阁遂改。执政者雅不欲战,孤拔愤无后援,且疫作,将士多殁,遂病死,以副提督李士卑斯接之。中法既开和议,法公使颇事要求,且索戍兵基隆五年。李鸿章不许,乃相约停战,撤回宣光东西华兵,归至桂、滇边界。而台湾法军亦于三月初一日停战,即开各处封口。前敌诸将愤不奉命,汹汹欲战,督兵大臣彭玉麟尤力争,且揭鸿章辱国罪。鸿章辩曰:“台湾郡县也,越南藩服也。以余度之,宁失藩服,毋损郡县。”电命至闽,宗棠以台湾只有停战之文,而无交还基隆之语,疏请勿许。而鸿章已换约矣。三月初一日,法军解封,换捕虏。铭传厚遇之,各馈百金。初五日,檄记名提督吴宏洛赴澎湖接管。十二日,李士卑斯率舰去,事平。内阁学士梁曜枢以铭传丧师失地,贻误大局,疏请罢斥。铭传亦自劾,诏命经理善后。

家园 卷十三 军备志 下

  北路协左营 即嘉义营

  嘉义城汛 旧设守备一,把总一,额外四,兵四百,裁存三百四十,今设一百十二名。

  城外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二,裁存二十九,今设九名。

  山底塘 旧归城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二名。

  八掌溪塘 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水堀头塘 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牛稠溪塘 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店仔口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改归城外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笨港汛 旧设千总一,兵七十四,改设把总一,兵三十,今设十名。

  朴仔脚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十五,改归笨港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盐水港汛 旧设把总一,兵九十,裁存三十,今设八名。

  斗六门汛 旧设都司一,千总一,外委一,兵一百六十,裁存九十,今设十名。

  虎尾溪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四,改归斗六门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中路头塘 归斗六门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西螺汛 旧设把总一,外委一,兵七十四,裁存三十,今设八名。

  三条圳塘 归西螺汛分防,今裁。

  林圯埔汛 旧设外委一,兵三十,改设把总一,兵三十,今设十二名。

  水沙连汛 旧设千总一,兵五十,同治八年裁,光绪十四年复设外委一,兵五十名。

  他里雾汛 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三十,今设十二名。

  涂库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三十九,改归他里雾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大仑脚塘 归涂库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大莆林汛 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二十五,今设八名。

  打猫塘 归大莆林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二名。

  北路协右营 即竹堑营。

  竹堑城汛 旧设游击一,千总一,外委一,兵二百八十八,裁存一百五十三,今设一百四十四名。

  大甲汛 旧设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一,外委一,兵二百,裁存一百零六,今设十六名。

  后垄汛 旧设千总一,额外一,兵五十三,裁存二十八,今设七名。

  杨梅坜汛 旧设把总一,兵六十七,裁存三十六,今设三名。

  大安汛 旧设把总一,兵七十四,改设外委一,兵三十九,今设三名。

  铜锣湾汛 旧设把总一,兵六十,改设外委一,兵三十一,光绪十四年移驻苗栗县城,设兵五名。

  中港汛 旧设把总一,外委一,兵五十八,裁存外委一,兵二十九,今设三名。

  桃仔园汛 旧设把总一,兵二十五,改设外委一,兵十二,今设三名。

  吞霄汛 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六,今设三名。

  斗换坪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改归中港汛分防,存兵二十一,今设一名。

  海口塘 归杨梅坜汛分防,设额外一,兵十二,裁存六,今设三名。

  香山塘 归杨梅坜汛分防,设额外一,兵十,裁存五,今设三名。

  嘉志阁塘 归后垄汛分防,设额外一,兵三十八,裁存二十,今设九名。

  猫盂塘 归大安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裁。

  大甲溪塘 归大安汛分防,设外委一,兵十,裁存五,今裁。

  南??塘 归大桃仔园汛分防,设外委一,兵三十六,裁存二十,今裁。

  老鸡笼汛 新设驻兵一名。

  磺油山汛 新设驻兵六名。

  艋披营艋披汛 旧设守备一,外委一,兵四百二十二,裁存二百六十二,今设一百八十二名。

  海山口汛 旧设外委一,兵五十八,裁存三十五,今设三名,其外委于光绪十五年移驻板曲桥汛。

  龟仑岭塘 归海山口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水返脚汛 旧设外委一,兵二十五,裁存十五,今设二名。

  大基隆汛 旧设把总一,兵九十,裁存三十五,今设七名。

  三爪仔汛 旧外委一,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暖暖塘 归三爪仔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三貂港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裁存十七,今设一名。

  灿光??塘 归三貂港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马炼汛 旧设额外一,兵二十五,裁十八,今设一名。

  北投汛 旧设外委一,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板曲桥汛 新设外委一,兵六名。

  沪尾水师营炮台汛 旧设千总一,兵五百七十,裁存一百七十五,今设七十一名。

  八里坌汛 归炮台汛分防,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五,今设十名。

  北港塘 归炮台汛分防,设兵十,裁存五,今设一名。

  金包里汛 旧设把总一,兵五十,裁存二十五,今设十名。

  石门汛 归金包里汛分防,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五,今设六名。

  小鸡笼塘 归石门汛分防,设兵十,裁存五,今裁。

  噶玛兰营五围城汛 旧设都司一,千总一,外委二,额外一,兵三百六十,裁存一百五十九,今设一百六十六名。

  头围汛 旧设守备一,外委一,兵一百,改设千总一,兵五十一,今设十名。

  三围塘 归头围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炮台塘 归头围汛分防,设兵十五,裁存八,今设一名。

  三貂汛 旧设千总一,兵五十,改设外委一,今设兵三名。

  澳州汛 旧设把总一,兵四十,裁存十八,今设八名。

  北关汛 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十九,今设六名。

  加礼宛汛 旧设额外一,兵三十,裁存二十四,今设五名。

  苏澳汛 旧设把总一,兵五十,裁存二十二,今设七名。

  南风澳汛 归苏澳汛分防,设兵三十,今设一名。

  龟山屿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今设二名。

  安平水师中营 改为台东陆路中营。

  安平汛 旧设游击一,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五,额外三,兵五百十三,改设都司一,外委一,额外一,兵二百二十,今设六十二名。

  大港汛 旧设把总一,兵七十,裁存三十五,今设十二名。

  鲲身塘 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鲲身头汛 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喜树仔汛 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茄肉仔汛 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蛲仔港汛 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鹿耳门汛 旧由中营守备,右营千总轮年驻防,设兵五十,裁存四十,今设四名。

  蚊港汛 旧设把总一,兵八十,改设外委一,兵三十八,今设八名。

  青鲲身汛 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马沙沟汛 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北门屿汛 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南鲲身汛 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安平水师左营

  鹿港汛 旧设游击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二,额外一,兵三百四十三,裁去把总、外委,存兵一百四存兵一百四十,今设一百十六名。

  水里港汛 旧设外委一,兵二十,改归鹿港汛分防,存兵二十,今设三名。

  王宫港汛 旧设把总一,兵四十五,改归鹿港汛分防,设外委一,兵四十,今设四名。

  三林汛 归鹿港汛分防,设兵十五,今设二名。

  番挖汛 归鹿港汛分防,设兵十,今设二名。

  笨港汛 旧设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一,外委二,额外一,兵二百三十,裁去千总、外委,存兵七十,今设三十一。

  海丰汛 旧设外委一,兵二十,改归笨港汛分防,存兵二十,今设二名。

  ■仔港汛 归笨港汛分防,设兵九,裁存七,今设二名。

  猴树汛 归笨港汛分防,设兵八,裁存七,今设二名。

  新店汛 归笨港汛分防,设兵八,裁存六,今设二名。

  安平水师右营 改为台东陆路右营。

  安平汛 旧设都司一,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五,额外三,兵六百四十三,裁存守备一,把总一,外委四,额外二,兵二百,今设二十一名。

  旗后汛 旧设兵十,改设外委一,兵五十二,今设十名。

  打鼓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改归旗后汛分防,存兵四,今设一名。

  蛲港汛 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赤??汛 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万丹汛 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大莆林汛 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西溪汛 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下淡水汛 归旗后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四,今设一名。

  东港汛 旧设千总一,兵三十,改设把总一,兵二十八,今设十五名。

  茄肉汛 归东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放■汛 归东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大昆麓汛 归东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小琉球汛 光绪三年新设,驻兵三十名。

  澎湖水师左营

  妈宫澳东汛 旧系专汛官,管辖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改设把总一员,兵二十一名。

  新城汛 归东汛分防,设兵六名。

  ■里汛 炮台一座,汛兵十五名,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一只,配兵六十名驻防。改设外委一名,兵十四名。

  文良港汛 按季派外委一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归■里汛分防,设兵十一名。

  风柜尾汛 改归■里汛分防,设兵四名。

  将军澳汛 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设把总一员,兵十六名。

  挽门汛 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按季派外委一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归将军澳汛分防,设兵八名。

  水??汛 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改归将军澳汛分防,设兵八名。

  澎湖水师右营

  妈宫澳西汛 旧系专汛官,管辖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改设外委一名,兵十七名。

  新城汛 归西汛分防,设兵六名。

  内堑汛 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二只,配兵一百名驻防。改设把总一员,兵二十二名。

  外堑汛 炮台一座,外委一名,汛兵十五名。改归内堑汛分防,设兵十六名。

  小门汛 炮台一座,汛兵三十名。改归内堑汛分防,设兵十六名。

  北山汛 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二只,配兵一百名驻防。改设外委一名,兵十名。

  吉贝汛 按季派外委一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归北山汛分防,设兵十五名。

  台东勇营驻防表

  镇海后军中营 统领兼管带一员,光绪十年冬,以中、前、左三哨驻知本,右哨驻水尾,后哨以四队驻成广澳,四队驻大陂鹿??。

  镇海后军左营 原名飞虎军后营,光绪九年,改分驻花莲港一带。嗣以中、左、后三哨驻花莲港,右哨四队分防加礼宛,四队吴全城,前哨五、六、七、八等队分防象鼻嘴,三、四两队、六甲一队大巴垄。

  镇海后军前营 光绪十四年冬增设,以中、前、左三哨驻新开园,右哨驻成广澳,后哨四、五、六、七等队驻璞石阁,一、二、三等驻鹿??卑南屯兵一哨 光绪十四年原设三哨,十五年夏裁两哨,分防大麻里、知本社、蚶子冈、巴??卫等处。南路屯兵二哨 光绪八年原设三营,九年裁。十年复募二哨分防归化门、大树林、出水坡、溪底等处。海防屯兵二哨 光绪十五年六月设,原驻拔子庄,十八年秋,以后哨调防巴??卫。十九年秋,前哨调防大麻里等处,与南路屯兵换防。

  屯丁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役,大将军福康安率师入台,归附各番奔走军前,克奏肤功。及平,奏请仿照四川屯练之例,设置屯丁。既又厘定章程六款,旨下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等议奏。奏曰:

  “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七日,内阁钦奉上谕,据福康安等奏称,台湾熟番向化日久,当逆匪滋事之时,各番奋勇,随同官军,打仗杀贼,颇能出力。钦奉谕旨,令将熟番补充额名。臣等因戍兵仍请遵照旧例换防,别将熟番挑募屯丁,酌拨近山未垦之地,以资养赡,先经附折具奏在案。兹将应行厘定章程,仿照屯练之例,通融酌议,逐一胪陈,恭请圣训等因。着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钦此。臣等查台湾地方,民番杂处,当逆匪滋事之时,该熟番均能奋勇出力,现在事竣,自应酌量挑补兵弁,分给田亩,以示抚绥,而资捍御。今据福康安等仿照屯练之例,通融厘定各条,悉心酌议,恭呈御览。

  一、屯丁人数,应按各社酌挑,令其就近防守一款。据称全部熟番通共九十三社,台湾县属番社较少,淡水、彰化近山地方,番社最多,凤山、嘉义次之,每社番自数百至数十不等,约可挑选壮健番丁四千名,分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处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处三百人,作为额缺,毋庸别设屯所。即令在本社,防守地方,稽查盗贼。其户口较少之社,或数社并作一屯,或附入近处大社,庶番民等不致远违乡井,而较验调派,亦易于齐集。至各屯相距之地,道里难以适均。台湾县所属番社不过数处,不能多设屯丁,然台湾县地界本狭,郡城设有重兵,足资弹压。惟南北两路险要甚多,淡水一所尤为辽阔,原拨熟番在隘口搭??防守,名为隘丁,零星散处,酌量地势情形,按照番社多寡,分别设屯,与各处营汛官兵,声势联络,则稽核查察巡防,自可倍加严密等语。查台湾熟番九十三社,挑选壮健番丁可得四千名,自应定额挑补,以资巡防。应如所请,准其于该处熟番内挑选四千名作为屯丁,分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屯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屯三百人,定为额缺,按各处厅县地势情形,分别安设。即令在本社驻守,其户口较少之社,或数社并作一屯,附入近处大社,均毋庸别设屯所。仍将各屯名目及屯丁花名,造册报部查核。

  一、各屯番丁,宜设立屯弁,以资管辖一款。据称四川屯练兵,于额设屯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一百余员,今台湾屯兵弁目,无需似此之多,只应仿照其例,量为设立。查各社原有民人充当通事,管理一社之事,代为交纳社饷。但此通事积年充设,地方官佥派,本非番人同类,未便用为弁目,应于番社头目内,择其曾经打仗出力,及番社素所信服者,如岸里社潘明慈之类,拣选拔补。于南北两路额设屯千总二员,统领屯兵,把总四员,分管各屯。大小各屯每处设屯外委十二员,花名图册交理番同知稽核,仍将各屯事务交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就近管理。该番等素娴技艺,非招募新兵可比,应照四川省屯练之例,毋庸归营操演。点验屯丁,授补屯弁等事,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管辖,详报督抚,给与札付,报部存案。经管六年后,如果董率有方,曾著劳绩,由镇道详报督抚,加一等赏,给职衔以示鼓励。倘所管内有生事废业之人,及苦累番众情弊,即行咨革究处。遇有事故出缺,仍拣选番社悦服之人,详报拔补等语。查四川屯练之兵丁,向设屯土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管辖。今台湾番社既经挑补番丁四千名,亦应设屯弁以资经理。如所请南北两路,额设屯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其大小各屯,每处各设屯外委一员,统率分管。该弁等本系番社,毋庸归营操演。责令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各就近约束,并将花名图册造报理番同知稽核。其一切点验兵丁,拔补屯弁等事,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办理。该弁六年,如果董率有方,著有劳绩,即由镇道详报督抚,加赏职衔以示鼓励。倘有生事废业,及苦累番众之事,即行咨革究处,毋庸稍事姑宽。所有该弁等应给札付,由镇道详报督抚给与,仍随时报部存案。

  一、屯丁番丁,毋庸筹给月饷,应酌拨近山埔地,以资养赡一款。据称台湾东界内山,本多旷土,禁民越垦,准令熟番打牲耕种,以资生计。无如游民聚处日多,越界佃耕,新成熟业,以致争夺之事,控案甚多。前经勒浑奏明,转委镇道确切勘丈,尚未勘明详报,即逢逆匪滋事。现经臣等提奏核查,共计丈出垦埔地一万一千二百甲,每一甲合内地民田十一亩三分一厘,均应查明民垦番垦,分明升科办理。此外尚有未垦荒埔五千四百四十一甲,又四十八、五十一等年漳、泉械斗及互控结会案内,抄没翁云宽、杨光勋等入官埔地三千三百八十余甲,均属界外之地,迫近内山。应请将新设屯丁四千名,每名拨埔地二甲,千总每员十甲,把总每员五甲,外委每员三甲,令其自行耕种。责令地方官勘明界址,造册绘图,载明四至段落,通报立案,以备稽查。屯丁出缺,即挑其子弟充补,承受田亩。如有私行典卖者,按律治罪,追赔契价充公,其地仍归番社。所有拨给埔地,应照番田之例,免其纳赋,以示体恤,即毋庸别行筹给月饷等语。查台湾各社熟番,既经作为屯丁,令其巡防,自应酌给地亩,以资养赡。今将军公福等请于界外未垦荒埔,并械斗结会案内,抄没入官埔地八千八百余甲,每一甲合内地民田十一亩三分一厘。今新设屯丁四千名,每名拨给埔地二甲,千总每员拨给十甲,把总每员拨给五甲,外委每员拨给三甲,令其自行耕种,照番田之例,免其纳赋,毋庸别行筹给月饷等因。臣等核其拨给埔地,系按屯丁、屯弁约定数目,应如所奏,行令该省督抚,即将筹给该丁、弁等埔地,饬令地方官于设屯处所,就近照数拨给。仍令勘定界址,造册绘图,载明四至段落,通报立案,以备稽查。其屯丁内遇有事故出缺,即挑其子弟充补,将分给田亩顶给承种,以资养赡。如有私行典卖者,按律治罪,追赔契价充公,将该地亩移给别挑屯丁承受。

  一、请查已垦埔地,以定界址一款。据称台湾东面依山,地势宽广,从前因淡水、彰化二处,垦辟日增,别行画定界限,设立土牛,禁止奸民越界占垦,免滋事端。乃生聚日繁,民人私向生熟番黎佃地耕种,价值稍轻者,谓之租??,价值稍重者,谓之典卖。熟番等归化日久,渐谙耕作,所以业经典卖与民,无由取赎。是以各处番地,不特嘉义以南多有侵越,即淡水等处立定土牛之界,亦成虚设。此时若不将埔地彻底清厘过境,迁移址界,必仍滋淆混。除未垦荒埔五千四百四十余甲,拨给新募屯丁外,其已垦之一万一千余甲,自应分别办理。查民人租??之地无多,原系民为佃户,番为业主,自应同番社田亩,一体免科。其业经卖断与民者,既非番业,即应令民户一体报升。第民买番地之后,所费工本原多,佃人有每年抽给科则,按甲计亩征银,免其纳粟。仍出示晓谕番社,使知租额无亏,俾得永资生计。民人畴籍有纳赋明文,世守其业,亦可永杜争端。其集集埔、虎仔坑、三貂、琅■等处,接壤生番,私垦田亩甚多。此等偷越民人,本应重加惩治,惟念开垦以来,与生番日久相安,并无事故,一经驱逐,沃土既须抛荒,而游民又无归宿。应请照核定卖番地之例,一概升科,免其查究。应令该处民、番将租??典卖地亩,先行呈报。一俟割获登场,臣徐嗣曾专委大员前往细查,并将此外有无续垦地亩,一并查明,分别办理,咨部存案。自此次清查之后,即以所垦地方为界,俾人一望而知。仍交巡视台湾之将军、督抚、提督及地方官等,不时周历巡查,如有越界私垦,即行将重治罪,失察之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参究治等语。查台湾地方,民田薄征租赋,番地免其升科,乃皇上优恤海外民番,格外加恩之至意。今将军公福等奏称,将佃垦生熟番埔地一万一千余甲内,民人租??之地,同番社田亩,免其升科,其业经卖断与民者,照同安县下沙科则,按甲计亩征银,免其纳粟之处,系属推广皇仁,俾得番民得业起见。亦应如所奏办理,令该省督抚出示晓谕民番,各知遵守。并将业经卖断与民地亩,查照同安县下沙科则,造具每亩征银若干清册,送部查核。至所称集集等处民人田亩,既据声明,自开垦以来,与生番日久相安,并无事故,一经驱逐,沃土即须抛荒,而游民又无归宿。应如所请,准其照现定民买番地之例,一体升科。仍令该督抚转饬民番,将租??典卖地亩数目,即查明呈报。一俟割获登场,即专委大员前往细查,如此外复有续垦地亩,一并查明,造册报部。自此次清查之后,即将所垦地方立石为界,仍交巡视台湾将军、督抚、提督及该处地方官等,不时巡查。如再有越界私垦,即行将重究治,失察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参究处。

  一、屯丁习用器械,应令自行制备,报官点验一款。据称番民打牲捕鹿,所用镖枪、鸟铳、竹箭、器械不一,均属犀利,即如岸里社番善用鸟铳,随同官兵打仗杀贼,最为贼匪所畏,一切器械,均可毋庸制给。但现在严禁民间私藏军器,屯兵所用枪箭,亦应官为点验,以备稽查。所有新设屯丁四千名,不必照绿营之例,拘定鸟枪兵若干名,弓箭兵若干名,碉以该番习用器械为准,呈报总兵,逐加印烙,编号备查。每年令总兵巡查之便,照点一次,如无火烙印记,即照民人私藏军械之例,一体治罪等语。应准所奏,屯丁所用器械,毋庸拘定枪箭,令该总兵逐加印烙编号,每年巡查之便,点验一次,如无印烙,即照私藏军器之例,一体治罪。

  一、屯丁惩役,酌与优免,以恤勉力一款。据称台湾各社熟番,质朴淳良,最堪怜悯。从前文武员弁出差巡察,无不调拨番兵,背运行李。其余如地方兴筑,递送公文,亦皆社番应役,其劳苦急公之处,较之台湾民人不啻数倍。今既挑补屯丁,分处防守,遇有搜捕盗贼等事,又须听候征调。所有一切徭役,免其承应,其未补屯丁之番民,亦碉递送公文,不得以私事役使。倘地方文武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有苛派扰累之事,令该镇道实力访查,严加参究等语。查台湾熟番经挑补屯丁,即有防守之责,自应加以优恤,以免扰累。今将军公福等奏请,新设屯丁之番民,亦碉递达公文。不得以私事役使之处,应如所奏。行令该督抚转饬遵照,倘地方文武及理香同知不加体恤,复有苛派扰累之事,令该处镇道实力访查,严行参究。臣等酌议缘由,是否有当,伏候圣谕遵行。”

  诏曰可,命闽浙总督觉罗伍拉遵旨详查应办事宜。五十五年十月廿有三日,觉罗伍拉奏陈十二款:一曰,分设屯所,应酌量地方,以资捍御。二曰,请严屯弁责成,以资约束。三曰,屯丁受地,宜酌配拨。四曰,清出侵占界外田园,定等征租,以昭平允。五曰,已垦田园,应设法分别升免。六曰,现丈戈声图册,应发厅县存档,仍按各户另给四至丈单,以便转拨。七曰,清丈征租,以垂永久。八曰,征收租银,应酌定匀给存留,以补丁食,以资经费。九曰,支拨屯饷,宜定章程,以杜弊窦。十曰,应用器械,分别编验,以从番便。十一曰,照旧安设隘丁,以重边防。十二曰,重立界石,以杜争越。旨下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议覆,具奏。十一月十有一日,诏可,以五十六年春正月举办,觉罗伍拉命台湾镇道通饬所属遵行,并发告示晓谕民番。于是南路设大屯一,小屯二,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一,外委三,隶南路营参将,辖十二社。北路设大屯三,小屯九,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三,外委十二,隶北路协副将,辖八十三社。凡大屯屯丁四百,小屯三百,计四千名,分给荒地,俾之耕稼,以资赡养。其详如表。又以屯务初设,应需经费。奏定屯千总年给俸银一百圆,把总八十圆,外委六十圆,屯丁饷银八圆,岁共需银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委员勘丈番社田园,责成厅县按甲征租,而由抚民理番同知理之。

  嘉庆十五年,噶玛兰设厅。廿年春二月,通判翟淦议以东势、马赛、西势等处荒埔,或已私垦,或尚未开,请准隘丁熟番就近耕稼,计甲征租,年可得银一百三十圆。仿设屯丁可得一百五六十名,以备缓急。而镇道以该处究属流番,未便设屯,着将田园照例升科,其议遂寝。道光中,水沙连六社归隶之时,巡道徐宗?仲髑攵礁В?以六社番众男女一千余人,可选壮番四百名,设一大屯,补用外委一名,仍属北路屯千总统辖,召佃垦荒,以给屯饷。许之。自是以来,屯务渐废,而屯租亦愈空乏,至于不足支给。

  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清赋,并议整屯务。巡道陈鸣志饬中路抚民理番同知蔡嘉毅议查,遂上整顿之策。略曰:“查乾隆五十三年,将军公福奏准,九十三社之化番,挑选壮丁四千,以为屯丁。则设大屯四,小屯八,星罗棋布,联络各营,有事之际,随时调集,农隙之时,为之训练。计丁给地,除征租地界之外,未垦荒埔五千六百九十一甲余,均分拨屯丁。其近屯之地,每丁一甲或至一甲一分,距屯稍远者,一甲三四分。命其自耕,以为赡养。即照番田之例,减免租赋,立石为界,官为巡视。至于屯田、以查出界外私垦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余甲,按等升科,以充其用。每年计征租谷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四勺三撮,每石折银一圆,可得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又有九芎林口租谷折银八十圆,除给隘丁佃首饷费二千一百三十圆,及屯弁、屯丁俸饷等项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此外尚剩五千九百七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收存各县,调拨口粮,俾充振恤,专为屯务之用。伏查屯丁设置以来,百有余年,父以传子,子以传孙,数代相承,得免饥饿,实赖此屯。然此养赡之地,辗转佃耕,百弊丛生。或私自卖买,或竟被侵占,埔地日削,几无聊生。谨陈整顿之策五条,伏祈宪鉴。一曰,清屯饷。查屯田征饷每年四万一千余圆,例由本厅移牒各县,造册送呈宪鉴。而近来各县或称水冲沙压,或言旱魃为灾,以是征额每多缺损。兹请先令各县清丈本项屯田,查勘地方段落四至,造成鱼鳞清册,分别报告。如有被害丈溢之业,妥为处置,以充屯饷之需。二曰,选精壮。屯丁久沐皇恩,一旦裁撤四千之众,失其衣食,弱者转于沟壑,强者聚啸生事。今请妥为拣选,弃弱留强,以其子弟补缺。并造名簿,由本厅给发腰牌,俾之携带,以定壮丁之额,免糜饷项。三曰,分调遣。拣选番丁成屯之后,分调二千名,以六营为巡防。大屯仍旧四百名为一营,小屯三百名为一营,或分为四营,以一二年交代,均其劳逸,以资操防。四曰,备工作。全台建省之时,需工甚多,故月给工食,或开山垦地,或修路造城,仍给器械,以惯其用。勒以兵法,假如一旬之中,七日作工,三日操演,认真训练,自成劲旅。五曰,分饷需。屯饷旧田若能清丈,溢出必多。然以现在每月支饷甚巨,欲望骤增,实有至难。伏思台湾土勇数营,曾立战功,故未遣散。顾两三年来,病故逃亡甚多,十不存一。请减每营为二百,或改营为旗,每旗二百四十名。如以改减为难,遇有病故逃亡之时,暂不填募,任其渐次减少,以节饷需。既以剩余之款,改充屯饷。屯丁工作既毕,俟其训练又精,再将驻屯之处,分给荒埔开垦。征相继饷,以充饷需,似足大减国帑。”鸣志嘉之代详巡抚请采用。唯分饷一条,以营勇增减本有定数,而屯租征收亦有常额,断不得以勇饷而分给屯饷。进止如何,乞为裁夺。十二月,铭传通饬厅县查勘屯田甲数,并檄总兵朱名登、通判金提会同各厅县点阅屯丁,验其优劣,以备取舍,而屯租遂改为官租矣。

  隘勇

  台湾设隘,仿于郑氏。永历十九年,谘议参军陈永华请申屯田之制,以开拓番地,而人民之私垦者亦日进,每遭番害,乃筑土牛以界之,禁出入。土牛者造土如牛,置要害,戍兵防守,至今尚留其迹。或曰红线,则以土筑短垣,上砌红砖,以为识,耕者不得越。归清以后,仍沿其制,而垦田愈广,渐入内山,官不能护。乃为自卫之计,设隘??,募隘丁,以资捍御。其经费则由隘内田园徵之,谓之隘租。锄麻并进,弓矢前驱,南至琅■,北穷淡水,皆有汉人足迹,而政令且不及也。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变,全台俱动。及平,总督满保以沿山一带,为盗番出没之所,议逐人民于内,塞各隘,筑长垣,以绝出入。总兵蓝廷珍力陈不可。六十一年,福建巡抚杨景素奏请立石番界,派兵巡防,是为官隘之始。雍正六年冬,山猪毛番乱,讨之。十一年,以南路营兵三百戍其他,自是番不敢出,然犹未有隘名也。十三年,彰化眉加腊番乱,讨之,乃设隘于柳树??,在乌溪之北,为今台湾府治附近。其时台中皆番地也。乾隆五十三年,大将军福康安奏设屯番之制,以近山之地,照旧设立隘丁,或分地受耕,或支给口粮,均系民番自行捐办。今其地归屯,应以官收租谷内支给,仍责成各隘首,督率隘丁,实力巡查,以与营汛相表里。于是凤山、嘉义、彰化、淡水各设隘于边,每处隘首一名,隘丁十数名,或二三十名。每名年给口粮三十石,折银三十圆,隘首倍之。惟九芎林隘,官征屯租全给,余则官给四成,民给六成,是为官设之隘。然官隘之力有限,而人民之垦者日多。

  嘉庆七年,吴沙募三籍之氓,入辟蛤仔难,筑堡以居。沿山各隘,俱戍乡勇,曰民壮??,故居者无害。各有田园数千甲,为经费。设厅之后,虽升科,而近隘之地,仍留为隘丁耕稼,自收自给。奉旨准行,是为私设之隘。蛤仔难处台之北东,负山面海,皆番地。自三貂岭越山行,为远望坑,有民壮??焉。始用以通道,继用以捍行。过此而西,为大里简,亦设民壮??。又西为梗枋,为乌石港,远望坑之南为金面山,为白石,为汤围,为柴围。迤西为三围,又南为四围一结,为四围二结,为四围三结,为旱溪,为大湖,为叭哩沙??,为鹿埔,为清水沟,为崩山,为员山庄,为马赛,凡二十处,各设隘??害。前时行人出入,隘丁护之,每人酬钱四十文。迨设官后,由官赍之。

  十七年,漳人林朝宗等请垦苏澳之地,增设施八坑隘。施八坑在东势山尾,林深草茂,土番据之,而口甚狭,西连叭哩沙??,出坑而东为苏澳,通海之处也。土广而腴,众每请垦,而有司以距城辽远,虑藏奸宄,不许。及道光元年,耕者已三百余人,署通判姚莹乃籍其田以为隘,未竣而去。六年夏,闽、粤械斗,粤人黄斗乃居淡水之斗换坪,乘势煽生番作乱。及平,设隘南庄,置屯把总一、屯兵六十以戍。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业以南庄既垦,而东南山地未辟,乃命姜秀銮、周邦正集闽、粤之人,凡二十四股,合设金广福隘,以从事垦荒。自树杞林而入北埔,设隘??十五处,所辖之地,袤三十余里,广一二十里,征收田租,以供隘费。是为公设之隘。

  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而隘制久废,以兵代之。

  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颁隘勇之制,收防费,废隘租,以期整剔。十四年,阿罩雾人林朝栋、林文钦合设公司曰林合,给垦台湾辖县沿山数千甲,并营脑业。虑遭番害,请设隘勇两营。凡五百名,自给饷械,以林荣泰、刘以专率之。自抽惶坑至集集,分设隘??,谓之铳柜。隘勇击柝巡守,有警则鸣铣传示,众悉出,伏险击,故番害稍戢。番之出草,每乘隙弋人,或昏夜突袭,故防之綦严。而任其事者,多愍不畏死,以杀番相雄长者也。

  凤山县辖隘??沿革表

  隘??社隘 官设,在山猪毛口,原设隘丁三十名,今裁。

  漏陂社隘 官设,在南太武山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裁。

  茄藤社隘 官设,在大昆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力力社隘 官设,在佳佐山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放■社隘 官设,在三条仑岭,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淡水厅辖隘??沿革表

  火焰山隘 民设,在大甲堡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今裁。

  日北山脚隘 民设,原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属苑里堡。原设隘丁六名,今设八名。现隶苗栗县。

  三叉河隘 民设,在苑里堡内山高岗,处日北山隘之北,今移番仔城,原设隘丁五十名。现隶苗栗县。

  内外草湖隘 民设,原为高埔隘,后移苑里堡东首内山,而南势湖隘亦归并在三叉河隘之北。二隘原设隘丁十七名,今设二十名。现隶苗栗县。铜锣湾隘 官设,在后垄堡铜锣湾内山要处,为草湖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五名。现隶苗栗县。

  芎中七隘 官设,在后垄堡芎蕉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内,故名。为铜锣湾之北。原设隘丁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大坑口隘 官设,原为中隘,后移后垄堡内山横岗,为芎 中七隘之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十名,今设四十名。现隶苗栗县。

  蛤仔市隘 官设,在后垄堡蛤仔山内之横岗,为大坑口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苗栗县。

  嘉志阁隘 民设,在嘉志阁庄,后改汛防,移入内山,为蛤仔市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南港隘 民设,在中港南港之内山,为嘉志阁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现隶苗栗县。

  三湾隘 民设,在中港堡三湾内山,为南港隘之北。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通事一名,以防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今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名。现隶苗栗县。

  金广福隘 民设,原在淡水厅东之盐水港、南隘、茄汽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山面、圆山仔、大北埔、小铜锣圈等十处。其小铜锣圈,即旧之中港尖山隘,嗣因土地日辟,已越旧址,乃裁撤为一,移于五指山之右,沿山十余里,均设隘以防。其石碎仑原设隘丁四十名,由官拨充租税,以补不敷。而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设,由民给费。其盐水港、南隘、茄汽湖、小铜锣圈四处,原设了各二十名,双坑十四名,大崎、金山面各十八名,圆山仔六名,均民给费。今合设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粮,每年由官拨租四百余石,发串着令自收。现隶新竹县。

  乘仔隘 民设,在三湾隘之北,距厅东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猴洞隘 民设,在乘仔隘之北,距厅东三十四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树杞林隘 民设,在猴洞隘之北,距厅东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二十名。现隶新竹县。

  九芎林隘 民设,即南河隘,距厅东四十里。原设隘丁十名,由官拨给屯租,今归民办。现隶新竹县。

  咸菜硼隘 民设,在九芎林隘之北,距厅东五十里。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大????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之。现隶南雅厅。

  三角涌隘 民设,在海山堡内山大????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现隶南雅厅。

  大铜锣圈隘 民设,原在四方林,后移桃涧堡内山。旧设隘首一名,丁无定额,今设十名。现隶淡水县。

  三坑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大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淡水县。

  大坪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淡水县。

  溪洲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大坪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现隶淡水县。

  横溪隘 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今设隘丁五名。现隶淡水县。

  暗坑隘 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今设隘丁十名。现隶淡水县。

  万顺??隘 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为暗坑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二名,今十五名。现隶淡水县。

  十份??隘 民设,在石碇堡内山。原设隘丁十名,今裁。

  三貂岭隘 民设,在三貂岭民番交界之处。原设隘丁十名,后改汛防。

  噶玛兰厅辖隘??沿革表

  远望坑隘 民设,在厅治北鄙,与淡水交界。前设民壮??,今裁。

  大里简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民壮??,后改汛防。

  便枋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隘丁,后改汛防。

  乌石港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隘丁,后改汛防。

  金山面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

  白石山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二十里。原设隘丁十名。

  汤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七里。原设隘丁八名。

  柴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今裁。

  三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今裁。

  四围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八里。原设隘丁六名。

  旱溪隘民设,或作礁溪,在厅治之北九里。原设隘丁八名,今移于摸壁潭。

  泉大湖隘 民设,在厅治西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三名。

  葫芦隘 民设,在厅治西南十六里。现设隘丁六名。

  施八坑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三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马赛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二名,今裁。

  员山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名。

  鹿埔岭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清水沟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今裁。

  崩山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二十里。原设隘丁八名,今移于摆燕山。

  大埤隘 民设,在厅治西北十里。现设隘丁八名。

  三关仔隘 民设,在厅治西北五里。现设隘丁八名。

  叭哩沙??隘 民设,在厅治之西三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内湖隘 民设,在厅治之西十五里。现设隘丁六名。

  大湖隘 民设,在厅治之西四十二里。原设隘丁十二名。

  颖广庄隘 民设,在厅治之西七里。现设隘丁五名。

  枕头山隘 民设,在厅治之西六里。现设隘丁十名。

  乡勇

  康熙六十一年,朱一贵既平之后,地方未靖,台湾镇总兵蓝廷珍上书总督满保,请行保甲,许之。既复请办团练,以为郡治。今虽有协防之兵二千人,足供调遣,然计南路下淡水冈山分去四百有奇,北路下加冬半线又分去四百,所存防兵不过千人,经制各营又多分守汛地,府治关系重大,未可遽云兵力有余也。当今之时,宜急训练乡壮,联络村社,以补兵防之所有不周。无事皆农,有事皆兵,使盗贼无容身之地。所谓急则治其标,不可须臾缓者也。其后遂以为例,每有兵事则举办之。林爽文之役,南北俱陷。粤庄多出军,助战守。而鹿港郊商亦募勇自卫,故无害。一贵漳人也,漳、泉方息斗,又与粤庄仇,故多拒之。事平,下旨嘉许,立功者给以功牌,死者祀之,春秋豆俎,以旌义烈,故民多奋勇。禁烟之役,英舰辄窥伺沿海,总兵达洪阿、巡道姚莹治军有律,策励民兵,以资战守,故无外害。淡水同知曹谨请停防洋经费,专募乡勇,莹不可。当是时,班兵积弊,几不可用。莹乃选拔精兵六百名,增给月饷,而训练之,欲以渐及各营,未成而去。道光二十八年,徐宗?秩窝驳溃?与总兵议,渐整营制。又以澎湖一营远隔海洋,上书督抚,请改募兵。略曰:“澎人皆捕海为生,极为勤苦,且熟谙水性,履波涛如平地,壮健丁勇挑选入伍,以备不虞,较诸水师实为得力。不但可以省戍兵换班之费,且可以收海岛无业之民。沙线既熟,守望亦专,是一举而数善备也。”不从。洪、杨之役,湘、淮诸将多练乡勇,戡平大难,于是渐汰绿营。及戴潮春之变,攻陷彰化,南北俱动,官兵不战而溃,巡道孔昭慈死之。乃再设团练,以淡水绅士林占梅为团练大臣,驻大甲,阻其北窜。而各庄亦多起义军,以相搏战,建功尤伟。然而猾绅土豪,夤缘为利,怙其势力,互相雄长,武断乡曲,莫敢谁何。巨奸积匪,藏之宇下,一言不合,辄起兴戎,浸成游侠之风,而官莫敢问也。光绪七年,改为培元总局。

  法人之役,沿海戒严,巡道刘?H集士绅,再办团练,手订章程十七条以布之,则于府县城内设一总局,东西南北中各举团练一人,归总局经理。城外各乡远近不一,大约以周三四十里为分局,任以团总,副以团佐。闽、粤人之聚居者可设族团,族长主之,凡团内之壮丁皆注于籍,分为义勇、练勇、团勇。义勇常驻局中,逐日操练,月给粮金四圆八角;练勇按旬一操,每次给银二角,其费皆由铺户捐之。练勇八名抵义勇一名。不归捐者为团勇,自备口粮,每月赴操一次。由局豫选明干义勇为百长,以带练勇,又由练勇选什长,以带团勇。衣装旗帜,捐户备制,各分其色,以俾辨别。其有胆略过人,愿赴前敌者,准其自告,别编一册,由县会营,申明号令,随军出战,不与前锋,虑乱行也。信赏必罚,昭示鼓励。从前犯法之人,如能改过自新,以功抵罪,办团绅士,别为请奖。夫团练之设。所以自卫也,在城守城,在乡守乡,足供行军之不逮,唯在理者之得宜尔。八月朔,又刊渔团章程二十条,通饬绅民暨沿海渔户遵行。略曰:“渔团办法与陆团不同。沿海渔户贫苦居多。既难如陆团捐勇出资,又难如陆团派绅设局。情形既异,头绪尤繁。并议就渔团以选水勇,借水勇以联渔团,相辅而行,较为妥便。除照原详水勇名数,由各路挑选泅水精壮渔民,先后招募成军,以固要防。并将渔团办法厘定章程,以清内乱,而御外侮。其办法则于海口陆团派委团绅一名,会同水营管带,编造渔户清册,每船每筏给以白布小方旗一面,上书某路某口几甲几牌几号之船,凡近海十里以内,或二百名、三百名、四百名联为一团,派管带、帮带各一员以统率之。每哨置正副哨长,又于水勇之中,每船派充什长一名,每筏伍长一名。每哨配船四只,筏八只,无筏者即用小划。其船逐月租价七两,筏一两四钱,衣旗军器由官给发。每旬逢五,操练一次。无事之时,仍准出渔,有事则分哨守战,以与陆团策应。如有勾通外寇,泄露军情,潜为引港者,杀无赦。”当是时,巡抚刘铭传驻台北,亦办团练,奏简林维源为团练大臣,各府厅县设总局,以名望绅士理之。下设分局,各乡置团,划为一段,以卫乡里,严守望,诘盗贼,其制甚善。

  乙未之役,台湾自主,以进士邱逢甲为团练使,统率义军,并办渔团。

  一时苍头特起,执戈制梃,效命军前,悍然而不顾死者比比也。然而苍葛虽呼,鲁阳莫返,则亦无可如何而已。古者兵民为一,存亡与共,其民皆国之兵也,故能有勇知方。自募兵起,而兵民分矣。兵民分,而其兵为朝廷之兵,藩镇之兵,悍将之兵。养其爪牙,以肆禽猎,而国之威棱乃不振。夫欲振威棱,当用民兵,远师三代,近法欧洲,而后可以争雄于天下。

  师船

  台湾,海国也,战史之策,不在于陆而在于水,故治台者多重海防。昔者荷兰以夹板之威,跋浪沧溟,称雄东?省VJ霞讨?,亦设水师之镇,驾乘风之船,狎侮波涛,若履平地,使清人不敢南顾者,则以重洋之险,未可投鞭断流也。芝龙素习海,开府安平,舳舻直通卧内,凡海舶出洋者,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二千金,以此富敌国。延平入台之后,亦时造巨舰,贩运东南洋,而揽其利。使郑氏不亡,整军经武,则已为海军之强国矣,而至于亡者,天也。

  清人得台,分汛水陆,安平水师副将统兵三营,有战船五十四只,澎湖水师副将统兵二营,有战船三十三只。其后添设淡水营水师都司,统兵五百,有战船二只,所以防备沿海也。台、澎各营之船,例由通省厅员分派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驾驶者,州县派员,办运工料,赴台兴修。迨按粮议派,台属三县始亦分修数只,此非厚庇台属也,盖以内地各厂员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烦运载,可以克期报竣也。先是,康熙十三年,部定各省战船,三年小修,五年大修。二十九年,奏准沿海战船新造之后,三年小修,又后三年大修。又后三年尚堪驶用者,仍令大修,否则奏明折造,改为内河之船。既又奏准各省战船至应改修之年,以文到之日为始,限一月领船,又一月估价报部。覆准之后,应以部文到日为始,大修限三月,小修两月,如逾限者照例议处。后又奏准福建战船匀派通省道府监修,台、澎九十二只,应由台湾道府各十八只,余仍归派内地。于是道府始设船厂,采伐内山樟木,以为材料。未几仍归内地。四十四年,复归台属。而府修倍道,饬与福州府分修,议于部价津贴运费外,每船捐贴百五十圆,缴交盐粮厅代办其半,道、镇、协、营、厅、县共襄厥事。嗣又专归府办,而道厂废矣。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奏请设立总厂于通达江湖之处,饬派道员监督,领银修造,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公同监视,务节浮费。部价不敷银两,历来州县协贴,仍应照旧。诏可。福建总督亦奏言,台、澎战船请于台湾设厂,委令道协督造。于是各船尽归台厂,而道协之责任独重矣。七年秋九月,总督高其倬奏改福建分设福、漳、台三厂。摊造战船,而福厂由盐驿、兴泉二道承修海坛等营一百三十三只,漳厂由汀漳道承修水师提标等营一百零一只,台厂由台湾道承修台协等营九十八只。其后增设泉厂,由兴泉道办之,而福厂仅命盐驿道。

  乾隆元年,总督郝玉麟奏言:“福建战船,福厂承修七十六只,泉厂五十三只,漳厂九十九只,台厂九十六只。而台厂远阻重洋,难以匀派。顾台湾自设厂以来,开办料馆,沿山樟树概归官有。南之琅■,北之淡水,均委匠首。而匠首以伐木之外,私揽熬脑,而赢其利。然台厂自数十年来,津贴较少,工料日腾,修造战船,届期难竣,或至脆弱,不堪驾驶,历任搁置,赔累为难,是有修船之名,而无用船之实。”及徐宗?秩窝驳溃?禀请变通船政,其书曰:

  “昔刘晏曰,成大计者不惜小费,置船场执事者,当先使之私用无窘,则官物坚完矣,诚古今之通论也。曩者台地船工,道府有余项,价宽则易完;舟师有口粮,物固则不腐,是以一船得一船之实用也。查船厂所需料物,有购自内地者,若松杉,若铁,若油,若棕之类,皆由厦口商船配带交厂,例不许民间私售;厂用有余,则发商匠领卖,而交价浮于原值。旧船?盆薜攘希?亦有厂户承领缴价,以津贴工料例价之不敷,如有延欠同存料,并于交案作抵,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乃日久而利之所在,弊即生焉。今移交册内,孔、刘、邓、平四任,流抵一万余两,周、刘、沈等任,流抵三万六千余两,姚、熊两任,列抵厂料及匠欠九千余两,熊任又抵存厦料四千余两,其匠欠作抵。是以现存之项,为办公之余囊,而以待追之项,为悬抵之空账也。又各属有料差,有匠首,承办料物,由各澎船运厂,向来于差役中点派,有应交公费,亦为厂中工需津贴。如恐其厉民而裁革之,则采伐料物,无所责成,或土棍影射滋扰,为害更甚。然官有余资,民少困穷,亦利弊参半,而久则有弊无利矣。今者道府之存款,有减无增,舟师之出巡,有名无实。应修应造之船,例应由营驾厂,因港道不能疏通,修船者得以卸责,而弁兵亦乐于折价,虚报领收,便可搪塞。或购买以补额,即补额亦为兵丁贩运耳。已修已造之船,例应由营领驾,因港口不能安泊,驾船者得以借口,而工匠亦乐于草率,埔岸高搁,何须坚固。或粉饰以备验收,即验收亦为兵丁需费耳。由是而料物之余存者益多,则以发匠领卖为利;由是而铺匠之积欠者益多,则以移居折抵为便。领售多而完缴愈少,所追者半穷丐子孙,流抵多而存款愈少,所垫者皆寄存要款。完缴愈少,而比追无著,则不能不问及保人,追保人不能不累及铺民,铺民视为畏途,而接充者无人矣。是欲发料物以为津贴,不可得也。存款愈少,而工需急促,不能不取及料差造料。差不能不累及匠首,匠首皆苦无赢余,而顾充者无人矣。是欲借料差以为津贴,又不可得也,是诚不如不开港不驾厂之为便也。今一旦力矫其弊,而正告之曰,有船必造,有船必修,则应之曰,造必如何而后可用也,修必如何而后可用。如其式而造之修之,则又曰,用不可也。即用之矣,而终置之无用之地。曰非不用也,造不如式也,修不如式也,是诚不如不修船而给以修之之费,不造船而给以造之之费之为便也。然而又不应也。曰料物不能私取也,工匠不能听其使令也。则仍归厂修造,而令水师营员监视之,其奉委者不过千把等官,或曰此旧料不必用也,作价与我可也;或曰此新料不必用也,作价与我可也。不得已而与将官亲督之,则工皆实用矣。然而已造之船,桅柁皆完,驾未久而弃置者有之;已修之船,帆索悉备,领未久而折卖者有之。即不准其弃置,不许以折卖,而无兵丁以守之,无炮械以实之。有兵丁矣,有炮械矣,无官弁以统之,无口粮以养之,欲其不变价而不能也,欲其不贩卖而不能也。私用窘则官物焉能全也,将官则知之而无如何也。数年而届小修如是,数年而届大修如是,又数年而届折造亦复如是。其间或偶遇风暴,则曰不堪修葺,甚且以为片板无存,修无可修,而造难遽造。久之而文册中有船,海洋中无船矣。嗟乎!洋面无兵船,则洋面皆盗船;洋面皆盗船,则洋面无商船,商船绝而台民危矣。今盗船渐以台洋为通逃薮,因循再久,患不远也,势不能不亟起而改图之。

  全台原设及裁改,应共存战船九十六只。内台协中营十九只,内省造四只,本年新折造二只,本年及来年已届大修四只,小修三只,应造补三只,又应归府厂造补三只。台协左营十四只,内省造六只,新折造一只,应造补一只,届大修一只,小修二只,又应归府厂造补二只,小修一只。台协右营十四只,省造四只,应造补二只,届大修四只,小修二脞,应归府厂造补二只,小修二只。澎协左营十七只,省造六只,应造补二只,届大修五只,拨府折造二只,大修二只。澎协右营十六只,省造一只,届大修十三只,拨府造补一只,小修一只。艋披营十四只,省造四只,应造补六只,届小修一只,大修一只,拨府大修一只,折造一只。除省造二十五只,新造补三只外,未修未补者尚有六十八只。大同安梭船新造实销银一千零五十两零,内支台耗二百两零,实领司库八百四十七两零。折造实销银六百二十八两零,支台耗一百四十二两零,实领司库四百八十六两零。大修实销银四百七十三两零,支台耗九十二两零,实领司库三百八十两零。小修实销银三百三十七两零,支台耗六十三两零,实领司库二百七十四两。中小同安梭以次递减。大号白底船新造实销银二千一百十二两零,折造银一千一百五十八两零,大修八百七十二两,小修六百二十一两零。小号白底船又以次减。例销之价,实苦不敷。如前所谓料价等无可津贴,则赔垫益多。或曰,请将道府两厂应折造造补之二十三只,归道府赶紧办理,其余届限大小修之各船,竟请归台湾镇督饬水师将备,各归各营领价承修,勒限报验。其料物仍由道厂支给,照例价于领项内扣收。台协各营即在道厂兴办,由营员经理。澎湖、艋披各营由该营将官督修,责成该厅据实查报,或由镇委员验收,既免驾厂之迟逾,又无领驾之周折。如届折造,则以旧船折料运厂,或应造补,即由厂兴工,旧料无用再运,则事以简而易集,工以分而易完矣。或曰,届限大小修之船,大半皆不堪修葺,由修造以后,多搁于海埔。风日暴烈,雨水浸淋,责营承修,亦仍有名无实,不如一概全行由道府折造,以大修两船小修三船之费,各按大小号折料添补,改为新造一只,庶几工归实在。于原设额数不符,另行筹议造补。其实照原额实备一半,即已得用,余即补足,亦无兵无械,徒虚设耳。或曰,折造造补之船,请全归省厂兴办,例价不敷,由道府将折料变价,再另行筹捐,划解省局。配渡到台后,大小修仍归营承办,料物多需于内地,盗船不绝,商船日稀,料物不能源源配渡,不如就省制造之便。所需于台地者惟樟木耳,回班哨船可带运也。如此则所谓发料佥差诸弊之有累于地方者,不过大小修之用,旧例即不能革除,而亦可稍为轻减矣。如循旧由台厂修办,所有厦口料物,亦须商哨并运,方无误工需也。择于斯三者而变通行之,全台幸甚。

  明戚继光言,军工当任武臣,不当任文臣。航海者渔人,而造舟者梓人,彼何与于利害,而劳苦以经营之,加倍以赔补之,不过苟且塞责而已,无补国家。佟中丞云,工料本贵,给价不敷,虽造成器具,总属无用之物。所谓惜小误大,其害不可胜言。由此观之,台地之船工,责成舟师大员之贤者,而厚给其值,其为上策。不然积习相沿,徒糜帑项,而海洋之防仅有虚名,商民之受害其小焉者也,此可为长太息也。”

  又以厂道淤塞,不便出入,择地于小西门外迤南之处,建筑船坞,中开港道,至三鲲身入海,计费二千四百余圆。然自海通以来,轮船铁舰纵横海上,而旧式之船不足一顾。法军之役,巡道刘?H驻南,以台、澎四面皆海,战既不能,守又不可,禀请南北洋大臣分派战船援助。弗从。事平,刘铭传整理海防,乃购置轮船,以资邮传。而尚不能筹舰队,则以财力限之也,然自是而海战形势为之一变。

  炮台

  有明之季,海疆多事,始戍澎湖。澎湖为台湾外府,群岛错立风涛?K湃,舟触辄破,故守台湾者重澎湖,而妈宫为之纽。万历二十五年,增游兵。四十五年,复增冲锋游兵,左右各置小城,列铳以守,曰铳城。天启二年,荷将高文律乘戍兵单薄,以十余舟入澎湖,据焉。因山为城,环海为池,破浪长驱,肆毒漳、泉。总兵俞咨皋逐之,乃复澎湖,筑城暗澳,高丈有七,厚丈有八,东西南各辟一门,北设炮台,内盖衙宇,建营房,凿井驻兵,以控制妈宫。妈宫之左为风柜山,高七八尺。荷人凿其中,垒土若雉堞,毁之。分军以戍,与案山、西??相犄角,东为■上澳、猪母落水。当南之冲,旧有舟师戍之,亦筑铳城,以防横突。西为西屿,北为北山墩,又北为太武,稍卑为赤嵌,循港而进为镇海港,垒城其中,以扼海道。其防守也如此。荷人既入台湾,筑城一鲲身,即炮台也,曰热兰遮,台人谓之王城。基方二百七十六丈有六尺,高三丈有奇,为两层,用大砖,调油灰,共捣而成,雉堞钉以铁,故甚固。城上掺亭相望,上层编入丈许,设门三。东畔嵌空数处,为曲洞,为幽宫。四隅箕张,置炮二十。南北规井,下入于海,上出于城,水极清冽,可于城上引汲。以防火攻。置炮十,皆重千斤者。而北隅绕垣为外城,状极雄伟,驻兵守之。倚城一楼,榱栋坚巨,有机车,可挽重而上,亦置炮数尊。内城之北,下辟水门,伛偻而入,磴道曲折。下有地室,高广各丈余,长数丈,曲转旁出。近海之处又一洞,内藏铅子。其险固也如此。荷人建政署其中,以镇抚民番。滨城之外为巨海,水道纡回。鹿耳门拱之,辅以师船,而内与赤嵌楼相犄角。楼在镇北坊,为今之海神庙,亦炮台也,建于永历四年,荷人谓之普罗比热兰遮,犹言摄理也。垒砖为垣,坚埒于石,周二十五丈有三尺,上置巨炮。南北两隅,掺亭挺出。楼高三丈六尺有奇,雕栋凌空,轩豁四达。其下有洞,曲折宏邃,右凿穴,左浚井。前门之左复一井,以俯瞰市肆。当是时,荷人政令,南至打鼓,北达诸罗,而蚊港为北鄙互市之口,猴树港、盐水港、茅港尾诸水汇焉。港外为青峰阙,荷人筑炮台以守,制若城。内凿一井,舟师逻之。既又逐西班牙人而有其地,鸡笼、淡水各据炮台,以提东洋贸易,一时几无敢抗。

  延平克台,就赤嵌城以居,改名安平。永历十八年,嗣王经视澎湖,命筑垒,左右峙各建炮台,烟火相望,以薛进思、戴捷林升守之。十九年,闻施琅疏请伐台,洪旭告曰:“前者荷人失守,恃其炮火,凭其港道,而不防备澎湖,故我先王一鼓而下。夫澎湖为东宁门户,无澎湖是无东宁也。今宜建筑安平炮台,副以炮船,扼鹿耳门,别遣一将镇澎湖,严军固垒,以待其来。”从之。三十六年春,施琅治兵于海,嗣王克?u以刘国轩为正提督,驻澎湖。修治各垒,环设炮城,凌师以守。激战之后,败绩而降。

  清人得台,以安平为郡治之塞,驻水师副将,有炮架三十,炮台十九,烟墩四十三处,以防守沿海。而鹿耳门亦建炮台,借为安平之蔽。彰化为北路之冲,八卦山在其东,俯瞰城中,山破则城亦破,故建炮台,驻兵固守,以为拥护,所谓定寨者也。高可望海,然一有兵事,山辄被据,移炮以攻,故议主毁弃。鹿港为彰化互市之口,乾隆五十四年,驻水师游击,北自大安,南至海丰,各建炮台,汛兵守之。当是时,升平无事,所欲防者,海寇而已。通商以后,西力东渐,夹板轮船,争雄海上,一但启衅,沿海戒严。而旧式之炮,利不足以及远,力不足以洞坚,拱手让人,覆军从之。同治十三年,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奏筑安平、旗后各炮台,仿照西式。法军之后,巡抚刘铭传奏办海防。光绪十二年,兴工改筑,新向英国购置钢铁后膛炮三十一尊,及加农炮,以配各台,计费六十四万九千余两。十四年,复聘德国工师,重造基隆炮台,状极坚固,且练炮兵以演放之。炮兵之外,又设水雷营,亦攻守之利器也,台湾海防于是渐备。然有其器必有其人,而后可以致果,否则非唯无用,借寇兵而赍盗粮,更为覆亡之害也,悲夫!

  郑氏澎湖炮台表

  妈宫屿上下炮台二座

  风柜尾炮台一座

  四角屿炮台一座

  鸡笼屿炮台一座

  东西■里炮台四座

  内外堑炮台二座

  西屿头炮台二座

  牛心湾顶炮台一座

  清代台湾炮台表

  鹿耳门炮台 在安平镇之西,俯临大海。归清之后,建筑炮台,其后海水泛滥,台遂沉没。

  安平小炮台 在安平镇南隅,旧时所建,及筑大炮台,遂废。

  安平大炮台 在安平镇南隅,距台南府治六里。同治十三年沈葆桢奏建,光绪元年十一月竣工。中凿大池,堑外有濠,海水入焉。置大炮五,小炮四,以水师副将率炮兵三百名守之,颜曰“亿载金城”。

  打鼓炮台 在凤治之西山,临大海,其后增建旗后炮台,以为犄角。

  旗后炮台 在凤治之西,与打鼓山对峙,为互市之口,中辟港道,轮船可入。光绪元年,聘英国工师筑之,结构宏壮,中置巨炮,以兵守焉。

  东港炮台 在凤治西南,两岸相距三里许,水深丈余,闽粤商船时来贸易。同治十三年沈葆桢奏建,置炮十尊,驻兵五百,已而撤去。法军之役,再驻二百,以防南犯。

  青峰阙炮台 在嘉义西南,距治六十里,为蚊港之口,荷人所筑,久圮,炮亦为海水浸烂。嘉庆十年蔡牵之役,金门镇总兵王得录就附近再筑炮台三座,烟墩三,望楼一,以安平水师协营,守备一员,千总把总各一员,兵一百八十名守之,今圮。

  鹿港炮台

  三林港炮台 距彰治西南四十里,港道久淤,移汛番挖,炮台亦圮。

  海丰港炮台 距彰治西南七十里,港道久淤,移汛宗元,炮台亦圮。

  大安港炮台 在苗栗县治之西,旧属淡水,为贸易之口,港道已淤,炮台亦圮。

  沪尾炮台 在台北府治之西,为互市之口,势控北鄙,光绪二年始筑炮台,法军之役,扼险以守,及巡抚刘铭传修之,置炮十一,颜曰“北门锁钥”。基隆炮台 基隆为互市之口,旧设炮垒。光绪二年,改筑炮台以守,法军之役,被毁。光绪十四年,乃仿西式新筑,置钢铁炮。

  妈宫炮台 在澎湖厅治之北,旧设炮垒,副以师船。光绪元年改筑炮台。十三年,刘铭传檄吴宏洛修之,驻重兵以扼海道。

  大城北炮台 在妈宫之西十里,光绪元年建,十三年修,驻兵千五百名,为妈宫犄角。西屿炮台 在妈宫之西,旧建炮台于外??。光绪十四年,别建于内??,俯瞰大海,驻兵千五百名。

  桶盘澳炮台 旧时所建,今废。

家园 卷十三 军备志 上

卷十三 军备志

  连横曰: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弃兵?是故轩辕有涿鹿之战,颛顼有共工之陈,姒禹有三苗之伐,成汤有南巢之师,周武有牧野之誓。降及春秋,齐桓、晋文,尊王攘夷,取威定霸,非兵莫属,故使子孙无忘其功。秦、汉以来,其旨昧矣。台湾为海上绝岛,群雄必争之地也,非兵莫守,非兵莫存。故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备。然而我族之不竞久矣,当明之季,澎湖险远,群盗出没。万历二十年,东陲有事,议置游兵。二十五年冬,始创一游、一总、四哨,各乌船二十艘,目兵八百有奇。翼年春,又虑孤岛寡援,增守备一,游总哨舟师称是。又于海坛、南日、浯屿、铜山、南澳、大寨游,各抽哨官一人,领坚船三艘,??对远哨至澎湖,以联声势。后以兵饷难继,裁去一游,而海坛、南日、南澳三处远哨之船,渐各停发,仅一总、二哨,各乌船二十艘,目兵八百五十有奇,其月糈则漳、泉共饷之。顾祖禹曰:“海中岛屿,东南错列,以百十计。但其地有可哨而不可守者,有可寄泊而不可久泊者,若其险要而纡回,则莫如澎湖。盖其山周回数百里,隘口不得方舟,内澳可容千艘。往时以居民恃险为不轨,乃徒而虚其地,驯至岛夷乘隙,巢穴其中。力图之而后复为内地,备不可不早也。”又曰:“海中旧有三山之目,澎湖其一尔。东则海坛,西则南澳,并为险要。是故守海坛,则桐山流江之备益固,可以增浙江之形势;守南澳,则铜山元锺之防益坚,可以厚广东之藩篱。此三山者诚天设之险,或可弃而资敌欤?”初,万历三十七年,荷人突入澎湖,嗣为总兵俞咨皋所逐。天启二年,复至,戍兵已撤,遂踞而有之。更入台湾,以兵分守南北,筑垒自固。越三十八年,复为我延平郡王所逐。蓄锐待时,谋复诸夏,故其奔走疏附者,皆赴忠蹈义之徒,枕戈执殳之士也。天厌明德,继世而亡,而威棱所及,犹有存者。安平之垒,铁砧之山,落日荒涛,尚堪凭吊,此则我族之武也。初,延平开府思明,分陆军为七十二镇,水师二十镇。及经之时,颇有增设,陆??海伏,军声大振。克台之后,以周全斌总督承天南北军务,休兵息民,以治农亩,仅留勇卫、侍卫二旅,以守承天、安平,余镇各屯田自给,故无养兵之患。古者兵农为一,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连帅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是故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A,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故其兵为国之兵,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居则往来相乐,战则患难相扶。而又纠之以政,行之以礼,闲之以义,奉之以仁,励之以勇,秉之以忠,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严之以刑,奖之以禄。故民皆可使,而足胜于天下。十六年夏,经嗣位,以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黄廷守思明,率师入台。檄铜山、南澳诸将,毋废战守。十八年,委政陈永华,又行屯田之制,台湾以安。二十七年,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以次起兵,请会师。经至思明,进略闽、粤,遂克有十府,以遵奉故朔。一时麾下几十数万人,军复大振。已而清人入闽,精忠稽颡,尚亦反噬,故无功而归。然漳南之役,刘国轩、吴淑诸将,兵仅数千,以当十万,飘骤驰突,略仿延平。清军萎胙咋舌,莫敢支吾,则郑师之善战,亦足豪矣。

  清人得台,改设府县,调兵分防,以总兵一员驻府治,水师副将一员驻安平。陆路参将二员分驻诸凤,兵八千名,澎湖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皆调自福建各营,三年一换,谓之班兵。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役,全台俱没。及平,廷议以澎湖为海疆重地,欲移总兵于此,而台湾设副将,裁水陆两中营。总兵蓝廷珍以为不可,上书总督满保曰:“若果台镇移澎,则海疆危若累卵,部臣不识海外情形,凭臆妄断,视澎湖太重。不知台之视澎,犹大仓一粟尔。澎湖不过水面一沙堆,山不能长树木,地不能生米粟,人民不足资捍御,形势不足为依据。若一二月舟楫不通,则不待战自毙矣。台湾沃野千里,山海形势,皆非寻常。其地亚于福建一省,论理尚当增兵,易总兵而设提督五营,方足弹压。乃兵不增而反减,又欲调离其帅于二三百里之海中,而以副将处之乎?台湾总兵果易以副将,则水陆相去咫尺,两副将岂能相下?南北二路参将止去副将一阶,岂能俯听调遣?各人自大,不相统属,万一有事,呼应不灵,移误封疆,谁任其咎?澎湖至台虽仅二百余里,顺风扬帆,一日可到。若天时不清,■飓连绵,浃旬累月,莫能飞渡,凡百事宜,鞭长莫及。以澎湖总兵控制台湾,犹执牛尾一毛,欲制全牛,虽有孟贲之力无所用之,何异弃台湾乎?台湾一去,漳、泉先害,闽、浙、江、广俱各寝食不宁,即山左、辽阳皆有边患。廷珍无识,以为此土万不可委去,若遵部议而行,必误封疆。望恕狂瞽,且赐明示。”满保入告,提督姚堂以为言,乃罢议。雍正二年,诏曰:“台湾换班兵丁,戍守海外岩疆,在台支给粮饷,其家口若无力养赡,则戍守必致分心。每月着户给米一斗。唯内地米少,可动支台米,运至厦门,交与地方官,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是为眷米之始。五年,诏曰:“台湾防汛兵丁,例由内地派往更换,而该营将弁往往不将勤慎诚实得力之人派往,以是兵丁到台,不遵约束,放肆生事。历来积弊,朕甚患之。嗣后台湾班兵,着该营官挑选派往。如有不法,或经发觉,该营官一并议处。”六年,总兵王郡奏言:“台湾换班兵丁,例由内地派拨,而其中有识字柁工、缭手、斗手、碇手等,向来多系雇募,本地之人冒顶姓名,并非实有兵丁。请照随丁之例,就地招募。”诏以海洋操练水师,柁、缭、斗、碇关系甚重,若不换内地兵丁,而常令彼地之人执司其事,似有末便。应于换班之内,挑选学习,着兵部妥议具奏。初,班兵来台之后,乡里不同,互分气类,故从前分散各处,至是王郡奏请废止,以便训练。不许。诏曰:“驻台兵丁军器,悉系各营自制,是以易于破坏。然将内地精良军器,给与台军,亦非善策。着该督抚于存公项内动支制造,务必坚利精良。至台之日,又着巡视御史会同该镇查验点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即据实奏参。”七年,诏以台湾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以为养赡家口之用。着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以示朝廷恤兵之意。

  初,朱一贵之役,漳浦蓝鼎元从军,以半线以北,地长八九百里,山海奥区,民番错杂,而委之北路一营之兵,聚不足以及远,散不足以树威。议于半线划设县治,而设参将于竹堑,以固北鄙。十一年,诏升台湾镇总兵为挂印总兵,给方印。添设城守营左右两军,改北路营为三营,以副将驻彰化,副以中营都司,而左营守备驻诸罗,右营守备驻竹堑,各有增设,于是台湾之兵计有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然积弊渐深,军律废驰,兵骄将惰,为害闾阎,一旦有事,溃败四出,而祸不可收拾矣。乾隆五十一年,彰化林爽文起事,凤山庄大田应之,攻陷城邑,兵不能战。诏命大将军福康安领侍卫巴图鲁,以楚、蜀、粤、黔之兵九千至,历战数月,始平。则台湾班兵之不可用也明矣。当是时,粤人化番效命军前,颇收臂助。事后,奏设屯丁,旌表义民,添用马兵,稍为整饬。时阳湖赵翼从军在厦,以鹿港处彰化之口,势控南北,议移县治于此,驻扎总兵,居中调度。总督李侍尧韪之,未及入奏。五十三年,始以安平水师左营游击移驻鹿港。自是以来,北鄙日拓,远逮噶玛兰,且及台东。嘉庆十五年,改淡水都司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南至新庄,北及兰界,而水师则逮苏澳,以为台北之干城。道光四年,又升水师游击为参将。其时谈水东北悉已开垦,移民??至。而噶玛兰又为山海险阻,生番出没,海寇窥伺,远距淡水可六七日程,统御莫及。总督赵慎轸议移北路副将于竹堑,以右营守备为中营,中军都司为左营,驻彰化,中军守备为右营,驻艋披。福建水师提督不可,乃留副将于彰化,而艋披置参将。

  当是时,台湾班兵积弊已甚,嘉义陈震曜上书大府,请裁绿营,募乡勇。台湾道亦主其议。同知姚莹以为不可,议之曰:

  “比闻大府檄下,议改台湾班兵,召募土著。愚窃以为过矣。台湾一镇水陆十六营,额兵一万四千六百五十有六。自督抚两院,水陆二提,漳州、汀州、建宁、福宁、海坛、金门六镇,福州、兴化、延平、闽安、邵武五协,五十八营抽拨更戍,多者七八百人,少者百数十人。其到台也,分布散处,每内一营分台营者十数,极多不过百人而已。匪特三年之中,分起轮班,出营收营,纷纷点调之烦。配坐哨船或商船,重洋风涛,岁有漂溺之患。而且戍台之兵,既有兵糈,又有眷米,岁费正供数十万石,何所取而必为之哉?盖尝推源其故,窃见列圣谟猷深远,与前人立法之善,而不可易也。夫兵凶战危,以防外侮,先虑内讧。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何也?欲得其死力,不可累以家室也。边塞战争之地,得失无常,居人各顾家室,心怀首鼠,苟有失守,则相率以逃。暮楚朝秦,是其常态。若用为兵,虽颇、牧不能与守。故不惜远劳数千里之兵,更迭往戍,期以三年。赡其家室,使之尽力疆场,然后亡躯效命。台湾海外孤悬,缓急势难策应,民情浮动,易为反侧。然自朱一贵、林爽文、陈周全、蔡牵诸逆寇乱屡萌,卒无兵变者,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惧干显戮,不敢有异心也,前人犹虑其难制,分布散处,错杂相维,用意至为深密。今若罢止班兵,改为召募,则以台人守台,是以台与台人也。设有不虞,彼先勾结,将帅无所把握。吾恐所忧甚大,不忍言矣。其不可一也。

  兵者貔貅之用,必使常劳,勿任宴逸。自古名将教习士卒,劳苦为先,手执戈矛,身披重铠,虽遇寒冬雨雪,盛夏炎蒸,而大敌当前,亦将整旅而进,苟平居习为安逸,何能驱策争先?故练技艺,习奔走,日行荆棘之丛,夜宿冰霜之地,寒能赤体,暑可重衣,然后其兵可用。今营制训练,各有常期,将弁操演,视同故事。惟班兵出营,约束烦难,且以数十处不相习之人,萃为一营,彼此生疏,操演势难划一。将裨惧罚,即欲不时勤操演,有所不能,是于更换之中,即寓习劳之意。盖以贤能将帅,讲习训练,斯成劲旅。若改为召募,则日久安闲,有兵与无兵等。其不可二也。

  兵者猛士,以勇敢为上,胜败在于呼吸,胆气练于平时。百战之兵,所向无前者,胆气壮,故视敌轻也。古者名将教士,或卧于崩崖之下,或置诸虎狼之窟,所以练其胆气,使习蹈危机而不惧,然后大勇可成。台洋之涉,亦可谓危机矣。骇浪惊涛,茫无畔岸;巨风陡起,舵折桅欹,舟师散发而呼神,邻舶漂流而破碎;大鱼高于丘岳,性命轻于鸿毛。若此者班兵往来频数,习而狎之,胆气自倍。一旦冲锋镝,冒矢石,庶不致畏葸而却步。且平日海洋既熟,即遇变故,亦往来易通。兵法云,置之死地而后生,此之谓也。今若改为召募,免其涉险,则?b怯性成,遇难望风先走。胆气既无,鲜不溃败。爱之适足以死之,甚非国家所以养兵之意。其不可三也。

  以必不可易之制,而欲变更,是以台地视同内地,毋乃于列圣谟猷,前人美意,有未之深思者乎?然大府之所以议改者,亦自有说。请释其疑,可以无惑。

  一曰节糜费。闽省兵糈仅能支给,自林、陈、蔡三逆军兴,各府县运谷赴省,积贮空其大半,频年买补,尚缺额者十数万石。而台湾每岁运谷,不能时至,各动仓谷,垫放兵米。旧贮未满,又有新借,各县借口不免亏空。且台湾新设艋披一营,兵米不敷支给,是闽省仓储颇形支绌。若改班兵为召募,则内地眷米一项,岁可省谷数万。数年之后,不惟补足,且有赢余,并可减运,以给艋披兵米。此节糜费之说也。殊不知内地储仓,并不亏于军需,而亏于官吏。军需既缺,历年采买,不难报竣。所虑者有采买之名,无买谷之实,及至交代,辘转流抵,虚报存仓。至台谷不过运期稍迟,虽则借垫,运到即还,何至亏空。若艋披不敷兵米,台地尚有别款可筹,何必贪节省之虚名,而误百年之大计。

  二曰处游民。台地口禁虽严,而港■纷歧。自鹿耳门、鹿港、八里岔、三正口外,南路则打鼓港,东港、大港、喜树仔,北路则笨港、五条港、大甲、吞霄、后垅、中港、大安、乌石港,其他私僻港口,不可胜纪。无业之民,偷渡日多,非游聚市廛,则肆为盗贼,捕治不胜其众。若募为兵,若辈有可资生,亦所以区处之道。此处游民之说也。不知召募之额有常,而游民之额无限,不为兵者,又将何以处之?且若辈隋游无根,小不遂意,及或犯法,则逃去无所顾忌。若操之稍急,又鼓噪为变,一旦奸民蠢动,此辈皆其逆党矣。况台地漳、泉、粤三籍,素分气类,动辄械斗,将弁带兵弹压,非彼之仇,即彼之党,不更助之乱乎?其患无穷,不待智者而决矣。

  三曰免烦扰。台湾班兵三年抽换,往来络绎,则有造册移报之烦;缺额事故,则有补革案牍之烦。台湾、鹿港、蚶江、厦防四厅,配船候渡者无虚日。内五十八营,外十六营,收营出营者属于途。且班满出营之后,多不遵约束,纷纷滋事,带兵员弁既畏如虎狼,地方厅县更难于治问。若改为召募,则诸弊皆清。此免烦扰之说也。不知文移案牍,不过书识之劳,厅营纷纭,各有旧章可守,倘其出营滋事,一能吏足以安之。若虑烦扰,务求安便,此事简民醇之区所宜讲求,而非所以施于繁要,况海外重兵之事乎?

  然则由前三者,其害甚大,由后三者,并无所利,吾不知议者何取,而轻改旧章也。夫老将言兵,计出万全,忠臣谋国,期于久远。事必权其利害,而利之所在,弊即在焉,亦视其大小何如耳。班兵之制,于今一百余年,推其弊不过如此,其利则保障全海,而改为召募,则其害不可胜言,并无所利。可以决所从违矣。”又曰:

  “班兵之不可易如此,则大府欲易之也,其误明矣。吾闻大府入觐,尝面言事宜,已得俞旨。必有言之甚切者。此可揣而知也,以为班兵不得力耳。朱一贵之乱也,全台陷矣,林爽文之乱也,南北俱陷,不破者郡城耳。陈全周之乱也,始陷鹿港,既陷彰化。蔡牵之乱也,始入艋披新庄,既陷凤山,据州仔尾,郡城受攻者三月。班兵不能灭贼,皆赖义民之力,继以大兵,而后殄灭。是为班兵不得力之明验。噫!此文武诸臣之罪也,班兵何与乎?台湾地沃而民富,糖麻油米之利,北至天津、山海关,南至宁波、上海,而内济福州、漳、泉数郡。民商之力既饶,守土者不免噬肥之意。太平日久,文恬武嬉,惟声色宴乐是娱。不讲训练之方,不问民间疾苦,上下隔绝,百姓怨嗟。故使奸人伺隙生心,得以缘结为乱,仓卒起事,文武官弁犹在梦中。一贵致乱之由,言之使人痛恨。后来者不知炯戒,久而渐忘,又有爽文之事。陈周全本陈光爱余孽,诛之不尽。及彰化米贵,匪民肆抢,台守驰往,仅擒治二十余人。粉饰了事。又置周全不问,以至纵成大患,甫旋郡而难作。蔡牵大帮骚扰海上十余年,以重利??结岸上匪类,受伪旗者万余人。一旦扬帆直入,匪民内应,故得直薄郡城。此皆诗臣经略不足,于班兵何尤?藉使不设班兵,当时已皆召募,能保无事耶?然吾闻朱一贵乱作,文员先载妻子走避澎湖,是以人心无主,总兵欧阳凯力战死难。若林爽文初据嘉义,总兵柴大纪一出而歼贼复城。陈周全别股贼首王快攻斗六门,千总龙升腾以兵百人败贼千数。蔡逆攻台,澎湖副将王得禄以水师兵六百人破贼数万于洲仔尾。不三年卒歼蔡逆,台人至今犹能言之。则是班兵非不得力,顾用之何如耳。而欲改变旧制,岂理也哉。抑台营今日有宜讲者五事:一曰无事收藏器械以肃营规,二曰演验军装枪炮以求可用,三曰选取教师学习技艺以备临敌,

  四曰增设噶玛兰营兵以资防守,五曰移驻北路副将以重形势。

  台湾班兵器械,除炮位铅药外,皆由内地各兵配带。因杂派各营,恐有遗失,向皆自行收管,不交弁备。然分类之习未除,每口角细故,彼此出械相斗,将裨不及弹压,已致伤人,虽屡加严惩,此风不免。良由器械在手,易于逞凶故也。今宜定制,自入营点名之后,所有器械,编号书名,交本营守备收入库局,惟操演教习,差派出营,逐捕盗贼,按名散给,无事则皆缴收,不许执持。各汛距营稍远,亦交千把总收管。如此则手无挟持,平时可免械斗,而营规整肃矣。

  武备之用,利器为先。惶牌、鸟枪、长矛、半斩、腰刀,在在必须坚利。大小炮位一发击贼数十人,尤为取胜要具。台营军装,惟火药硝磺由内地运给,自行煎煮,其余皆由省局制造,委参、游诸大员解运赴台,旧坏者收回缴省。尝见刀刃脆薄,不堪砍斫,每斩决囚犯,仅一再用而缺,藤牌甚小,圆围不过三尺,牌尤轻薄,此仅利操演时腾舞轻便耳,若以临敌,不足遮蔽矢石。鸟枪尤短,不能及肩,安能中远?至于炮位,铁多未经熟练,又搀杂铅砂,掷地稍重,两耳即断,火门又或欹斜,往往炸裂伤人,至于不敢演。武备若此,虽有健锐,亦难胜敌。向者出局交营,皆顾瞻情面,草率收受,贻误军情,莫此为甚。今宜严定制度,务以厚大坚利为主,枪炮必经委员当面演放,并由镇、道会验,然后收营。否则驳回另造,且治工匠以应得之罪。如此则省局不敢偷减工料,委员不敢徇情解运,台营不敢草率点收,而军装可期坚利矣。

  营制操演弓箭、鸟枪、藤牌、刀矛,各有用法,进退跳荡,腾走击刺,各有规矩。平时督抚、提镇较阅之时,皆按一定阵图演习,此不过死法陈规,练其步伐耳。及至既遇敌冲锋,则临机应变,惟以勇敢便捷整齐为上。必使手与器调,器与心调,心与伍调,伍与弁调,弁与将调,然后千人一气,众志成城,无不克敌之理。每见市中无赖,皆有膂力相尚。一营之中,岂无娴长技艺之人,苟能留心拔取,使为众兵教师,朝夕训练,将裨亲自董率,日省月试,考其优劣,能教十人以上者赏,百人以上者拔用。如此则人争以技艺见长,劲旅可成,临敌必能制胜矣。

  噶玛兰新开,额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战兵二百六十名,守兵一百四十名,归艋披水师游击管辖。所拨班兵,皆用上游四府。惟兰境北至三貂,南至苏澳,边界横亘百余里,三面负山,口隘二十处,皆生番出没之所,东临大海。其内港则乌石、加礼宛二口,自三月至八月,港道通畅,民人贩载米石,小船络绎。外洋则苏澳、龟山、鸡笼洋面,南风司令,每有匪船游弋,防堵尤要。兰地僻远,在台湾极北山后,距郡十三日程,距淡水六日程,中隔三貂大山,径窄溪深,极为险阻,设有不虞,百人可以梗塞。今额兵仅四百名,分守汛防,未免单薄。须添设战兵一百二十名,守兵八十名,设都司大员统之,驻五围城内,守备移驻头围,千总移驻三貂,更设在城千总一员,外委二员,始足以资弹压。惟设兵即须筹饷,窃见兰地兵米饷银,皆就兰厅正供余租支放。每岁银谷皆有盈余,谷约五千石,余租番银二千。今若抽拨战守兵二百名添防,则岁增兵米七百二十石,不过用谷一千四百四十石,岁尚有余谷矣。增设兵饷,战兵一百二十名,每名月饷银一两四钱,守兵八十名,每名月饷银一两,岁约用银二千九百七十六两。都司全年俸薪、马乾、养廉银四百四十九两,千总俸薪、马乾、养廉银一百九十二两,外委养廉银三十六两,增设各兵加饷银九百五十二两耳,凡共需银四千六百余两。兰厅余租一项,颇有盈余。官弁养廉。戍兵加饷,足敷支给。至此项额兵,若再从内地抽拨,似觉纷繁。阅军册内,台郡城中驻城守参将一员,兵一千一百七十九名,北路左营都司驻嘉义,兵一千二百八十二名,额兵颇多。今若于城守及嘉、义二营中酌量抽拨,即可足额,且无庸另筹饷银眷米。如此则兰营兵力无单弱之虞,而防守更为周密矣。

  台湾府治东南至琅■四百五十里,北路至苏澳一千二百余里,以形势而论,南短北长。兰境未开,初设北路副将一员,中营都司一员,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驻彰化城内,辖嘉义都司为北路左营。竹堑守备,额兵七百二十六名,为北路右营。艋披新庄以上空虚,故嘉庆九年,蔡逆从沪尾登岸,径至新庄。后乃添设沪尾水师一营,驻游击一员,以艋披营守备,陆路兵八百七名,及兰营陆路守备,皆归管辖。所以两营陆路皆辖于水师游击者,北路副将驻彰化,鞭长莫及。故为一时权宜之计耳。沪尾游击所辖洋面,上自苏澳,下至大甲,八百余里,中隔鸡笼,须候南风。由鸡笼至沪尾及于大甲,须候北风。此一路浅澳最多,向为匪船出没之所,哨捕稽查,殊为不易。今更统以陆路,实有顾此失彼之虞,一旦淡、兰有事,仍不得力。愚意不若以北路副将移驻竹堑,改右营为中营,抽拨彰化营额兵二百名,艋披额兵一百名,归竹堑守备,加都司衔,随同副将驻扎。改彰化都司为北路左营,改艋披守备为北路右营,同兰营守备,共四营兵,统归副将管辖。其嘉义所辖,驻左营都司,改归郡中城守营参将管辖。如此则北路副将中权淡水,南可以应彰化,北可以应艋披噶玛兰,形势始为扼要,郡城可无北顾之忧。而艋披水师游击惟尽心洋面,以专责成,水陆两路皆可得力矣。以上五条,实为目前台湾之急务,见诸施行,必有实效。

  然自古治法莫如治人,苟守土之官,平时廉正公明,勤于政事,不贪安逸,吾知台人必爱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虽有奸宄,不敢萌心。即万一不虞,而吾以有备之兵御之,再以子弟之民助之,有不旦夕扑灭者,未之有也。又何致上??宸衷,远烦数万大兵,耗费无限之粮饷也哉。”

  初,莹以此议上总兵,极以为然。已而慎轸督闽,见之,乃罢,复采其言,增改台北营制。先是,总兵达洪阿以台湾班兵废弛,颇有意整剔,选六百人,练为精兵,岁犒钱二万五千余缗,巡道周凯赞之,饬府县捐助一半。及姚莹至,饬属酌议,凤山知县曹谨以为不可。略谓:“台湾孤悬海外,中征内地五十二营之兵,三年一班,更番拨戍,人既杂则材力不一,时既暂则考校多疏。将与将不相习,兵与兵不相知,从前偾事,职此之由,则训练诚亟亟也。顾练之云者,讵惟是有兵六百,遂可恃无虞哉。朝廷慎重海疆,额设水陆步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无一非镇帅之兵,即无一非镇帅当练之兵。凡各营操演之时,参游以上,皆有犒赏,戍兵所得,较之内地倍多,本是以固其心而作其气。其所以不练不精者,乃弁兵之辜恩,非朝廷之吝赏。今议者不务遵守旧章,申明纪律,而动议变增。计所练之兵,仅全台二十分之一,而所赏较本兵粮饷倍之。试思朝廷设兵,原无彼此,此而当练,孰不当练?此而可精,孰不可精?如必厚赏而后精,则非厚赏遂不必精;必厚赏而后练,则非厚赏并不能练。是必岁捐数十万金,以为全台练兵之用而后可。如其不然,是予各兵以借口之端,而开各营推诿之渐也。且台地绵亘一千余里,精兵六百,以之自卫则有余,以之卫人则不足,一旦南北交警,此六百人者,顾此则失彼,顾彼则失此,势不能不驱未练未精之人,相与从事。况费之所出,非官则民。查一县捐摊,每岁数几盈万,已未能按款批解。今又加以千余,名曰捐廉,实则挪移公项,此派之官者之不可行也。若取之于民,则台民数经兵燹,十室九空,加以亢旱频年,则素封之家,所入不敷所出,此取之民者之不可行也。惟是练兵之举,将及三年,既议停止,必筹安置。计惟就现练精兵之中,择其年力精强,技艺娴熟者,分插各营,使之转相教习,除本营官照例于三六九操演外,镇军南北巡时,再按名操演。赏罚之政,备在中枢,实力奉行,何施不可。是镇兵虽有自练之名,而通台皆宿重兵,人人可成劲旅,官民之间,胥受其福。”镇道从之。及英人之役。莹募乡勇六百名,增给饷糈而训练之,渐次以及各营。然营制之坏,众口同声。戍守之兵,借住民家,包娼聚赌,挟械以嬉,而复各分气类,私设公厅,犄角争斗。莹乃移镇拆毁,勒令归营,其无营者,筹款以建,而议多未行,二十八年,巡道徐宗?钟旨坛芍?。宗?种?议,一曰都守以上不用闽人,都守以下不用漳、泉人。二曰裁减精兵一半,以其经费,修理营房,分营居住。三曰非属操演有事之时,军装器械,一概缴库。四曰城内酌留精兵若干,余则拨添各汛,随时调遣。五曰换班之年,不准逗留。六曰调戍之期,漳、泉分岁。七曰减调提标之兵,到台分拨外汛。八曰道、府、厅、县多养屯丁、乡勇,随时练习,以补兵力。书上,大府从之,而班兵稍受约束。然绿营暮气,濡染已深,各省皆然,虽有名将不能驱策。洪军之役,望风而靡,湘、淮诸杰,乃出而练勇营,立功致果。而彰化林文察亦率乡勇数百名,转战闽、浙,攻城克邑,所向告捷。于是台勇之名闻队曲,以其尚武习劳,坚毅矫捷,而足与共生死也。

  同治八年,奏准裁汰额兵,增给饷糈。于是全台设总兵一,副将三,参将四,游击四,都司九,守备十,千总十七,把总四十一,外委五十六,马兵七十,战兵三千一百四十六,守兵四千四百八十八,而勇营渐用矣。牡丹之役既平,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以淮军任之,并议大改营制。疏曰:“查台湾营伍废弛,曾经屡次奏陈。上年府城挑练两营,毫无起色,并将营官林茂英等参革在案。府城如此,外县可知,是其峰弊之深,尤所罕见。汛弁干与词讼,勒索陋规;兵丁巧避差操,雇名顶替;而班兵来自内地,各分气类,偶有睚眦之怨,立即聚众斗殴。且营将利弁兵之规费,弁兵恃营将为护符,遇有兵民涉讼,文员移提,曲为庇匿。间有文员移营会办之案,亦必多方刁难需索,而匪徒早闻风远矧矣。种种积习,相沿已久,皆由远隔海外,文员事权较轻,将弁不复顾忌,非大加整顿不可。臣等体察情形,计无逾于裁汛并练者。盖分汛裁撤,则骄诈擅扰,不禁自除;并营操练,则汰弱补强,渐归有用。台地除澎湖两营外,尚有十五营,拟仿淮、楚军营制归并,以五百人为一营,将台南、凤山、嘉义三营,调至府城,合府城三营、安平三营为一支,专顾台、凤、嘉三县。其北路协副将所辖中右两营,合鹿港一营为一支,专顾彰化一带。艋披沪尾、噶玛兰二营为一支,专顾淡、兰一带。均各认真训练,扼要驻扎,遇地方有事,接准札调移拨,立时拔队,不准延宕。其兵丁换班,固多疲弱,而就地招募,亦利弊参半,尚须详加察看。顾立法惟在得人,而事权尤宜归一,现既巡抚来台,似应归之统辖。千总以下,即由巡抚考拔,守备以上,仍会同总督、提督拣选题补,台湾镇总兵应请撤去挂印字样,并归巡抚节制。如蒙俞允,伏恳饬部另行颁换该总兵官关防,以昭信守。台地延袤一千余里,处处滨海,皆可登岸,陆防之重,尤甚于水。而台城以安平为屏蔽,安平向设台协水师副将一员,所辖三营,中右两营都司驻安平,左营游击驻鹿港。现拟改为陆路,府城既有巡抚董率,又有道员随同办事,总兵拟请移扎安平,即将安平协副将裁撤,以镇标中营游击随总兵驻安平。其台协水师中右两营都司改为镇标陆路左右两营都司,原设镇标在营游击随巡抚驻台,其抚标原设两营仍行驻省,改左营为中营,即以中军参将领之。原设台协水师左营游击改为台湾左营游击,归北路协副将管辖。守备以下弁兵缺额,均仍照旧。至巡洋艇船,万不及轮船之便利,应将闽厂现造轮船,分拨济用。台澎各营现仅存拖船八号,俟下届修时,应请裁撤,归厂变价,以节虚糜。”疏上,廷议以台湾巡抚尚未定设,未可变易营制。乃于镇标仅置练勇,而绿营如故也。于时新设恒春县,以镇标左营驻防,而右营隶巡道。

  光绪十年法军之役,刘铭传督师台湾,自率淮军十营,以当防守,且檄文察之子朝栋,募台勇,赴前敌。及平,铭传任巡抚,奏请办防、练兵、清赋、抚番,次第举行。议裁班兵,又不许,乃汰其老弱者,以汛兵改为隘勇邮丁,而将水师配置澎湖,升副将为总兵。盖以此时之台湾,非如昔日,列强东顾,虎视狼贪,事势之来,一息千里,自非整军经武,据险恃危,未足以图存也。十一年六月,闽浙总督杨昌?F奏言:“福建岛屿林立,海道险恶,筹防之难,甲于他省。而台湾孤立重洋,物产丰腴,久为各国所窥伺。此次法祸之起,独趋福建,先毁马尾舟师,以断应援之路。继则肉薄基隆,分陷澎湖,无非为吞全台之计。仰仗天威,越南大捷,法人悔祸请和,台湾危而复安,使孤拔不死,固未尝一日忘也。从前丁日昌在台创议各事,实为至要之图,惜未及成而去。今防务已松,善后万不可缓,而省城兼顾不及,应否请派重臣驻台督办。中国海面辽阔,在在须防,请划水师为三路:北洋设于津沽,兼顾奉东各口;中洋设于吴淞,兼顾浙江定、镇;南洋设于台、澎,兼顾广东琼、廉。分布要害,声息相通,外侮之来,庶几克济。”部议以南北两洋既设海军,若台、澎新置水师,需费巨大,应须他日。故铭传亦有志未逮也。初,台湾分巡道未有兵权,但率练勇,以理盐政。及道光四年十月,始加营务处,颁给督办军务关防,得以调度戎机,奏行赏罚,然大权仍在总兵。十二年,铭传设营务总处于台北,隶巡抚,以道员卢本扬任之。中南各路设营务处,节制军事。又设支应局,隶布政使司,理粮饷。其时分驻各营,北路为定海四营,基隆为铭字四营,中路为栋字三营,南路为练勇四营,后山为镇海八营,澎湖为宏字四营,各具洋式军械,而绿营渐废矣。十三年十月,铭传奏言:“台湾绿营,额设水师七营,陆师十一营,共兵一万四千余名。自同治八年,前督臣左宗棠奏准裁兵加饷,存兵七千七百余名。迨光绪三年,前抚臣丁日昌复奏请汰弱留强,暂停募补。至光绪八年,经台湾镇总兵吴光亮核明以故续裁,实存兵数四千五百余名,年支饷银十七万余两,此后如有革故,随时募补,是为水陆现存兵额。”是月二十日,户部咨开:“闽省现在裁减水陆额兵一成,以节饷需。台湾绿营兵额,能否照裁,应由台湾巡抚酌度情形,迅速议复。”铭传奏言:“台湾地方辽阔,额设兵丁历次裁减,仅存四千五百余名。现在改为行省,分治开山,拓地日广,设汛益多,不足分布,以今观之,实不能再行裁减。”从之。

  法军之役,设转运局于上海,以输饷械。而台湾孤悬海上,一旦封港,航运莫至,则坐而待毙。淡水素产硝磺,可制火药,是年设军械机器局于台北,以记名提督刘朝?治?总办,聘德人彼得兰为工师,自制枪弹,供军用。又设火药局于大隆同,水雷营于基隆、沪尾。南北各口增筑炮台,训练炮兵,计费二百一十余万两。夫铭传之治台,不独办防练兵已也,造铁路以通之,行邮船以辅之,振殖产以裕之,辟财源以养之,改内政以新之,设教育以明之,使民能知义,国无患贫,而兵乃可用。夫兵者,所以禁暴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以战则克,以守则固,以攻则破,节制之师也。台湾之兵虽未及此,而铭传能整饬之,以防御外侮,亦可用也。

  郑氏武官表

  正总督 永历三十二年设,以左武卫刘国轩任之,表赐尚方剑,专征伐。

  副总督 永历三十二年设,以后提督吴淑任之。

  勇卫侍卫左武卫右武卫

  左虎卫右虎卫正提督副提督

  中提督前提督后提督左提督

  右提督五军都督中军都督督理戎政

  五军戎政旗鼓中军总练使行军司马

  谘议参军参军监纪推官材官

  正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

  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郑氏各将军表

  左龙骧将军 永历三十五年,以郑明任之。

  右龙骧将军 永历三十五年,以郑智任之。

  征北将军 永历三十二年,以刘国轩任之。

  平北将军 永历三十七年,以曾瑞任之。

  定北将军 永历三十七年,以王顺任之。

  平西将军 永历二十九年,以吴淑任之。

  宁南将军 永历三十一年,以刘咄忠任之。

  安东将军 永历二十九年,以刘炎任之。

  荡虏将军 永历二十八年,以张学尧任之。

  殄虏将军 永历二十八年,以马应龙任之。

  破虏将军 永历二十八年,以武弘谟任之。

  平虏将军 永历二十八年,以吴淑任之。

  征虏将军 永历三十年,以张国勋任之。

  灭虏将军 永历三十年,以苗之秀任之。

  郑氏陆军各镇表

  勇卫前镇 每镇分中、前、后、左、右五协,又有总理、骁翊、领旗、领兵四协,由镇帅主之。

  勇卫后镇勇卫中镇

  侍卫前镇(与勇卫同) 侍卫后镇

  侍卫中镇左武卫前镇(与勇卫同)

  左武卫后镇左武卫中镇

  右武卫前镇(与勇卫同) 右武卫后镇

  右武卫中镇左虎卫前镇(与勇卫同)

  左虎卫后镇左虎卫中镇

  右虎卫前镇(与勇卫同) 右虎卫后镇

  右虎卫中镇中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中提督后镇中提督中镇

  前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前提督后镇

  前提督中镇后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后提督后镇后提督中镇

  左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左提督后镇

  左提督中镇右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右提督后镇右提督中镇

  左先锋镇 每镇分中、前、后、左、右五协,各以副将主之。协或称营,以下仿此。

  右先锋镇 冲锋前镇 冲锋后镇 冲锋中镇

  冲锋左镇 冲锋右镇 援剿前镇 援剿后镇

  援剿中镇 援剿左镇 援剿右镇 果毅前镇

  果毅后镇 果毅中镇 果毅左镇 果毅右镇

  宣毅前镇 宣毅后镇 宣毅中镇 宣毅左镇

  宣毅右镇 扬威前镇 扬威后镇 扬威中镇

  扬威左镇 扬威右镇 建威前镇 建威后镇

  建威中镇 建威左镇 建威右镇 龙骧前镇

  龙骧后镇 龙骧中镇 龙骧左镇 龙骧右镇

  折冲前镇 折冲后镇 折冲中镇 折冲左镇

  折冲右镇 护卫前镇 护卫后镇 护卫中镇

  护卫左镇 护卫右镇 振义镇 奋义镇

  昭义镇 彰义镇 正兵镇 奇兵镇

  进兵镇 殿兵镇 游兵镇 亲兵镇

  耀兵镇 英兵镇 前锋镇 中权镇

  后劲镇 大武镇 仁武镇 义武镇

  礼武镇 智武镇 信武镇 金武镇

  木武镇 水武镇 火武镇 土武镇

  虚宿镇 危宿镇 室宿镇 壁宿镇

  奎宿镇 娄宿镇 胃宿镇 昴宿镇

  毕宿镇 觜宿镇 参宿镇 井宿镇

  鬼宿镇 柳宿镇 星宿镇 张宿镇

  翼宿镇 轸宿镇 角宿镇 亢宿镇

  氏宿镇 房宿镇 心宿镇 尾宿镇

  箕宿镇 斗宿镇 牛宿镇 女宿镇

  戎旗一镇 戎旗二镇 戎旗三镇 戎旗四镇

  戎旗五镇

  郑氏水师各镇表

  楼船前镇 楼船后镇 楼船中镇 楼船左镇

  楼船右镇 水师前镇 水师后镇 水师中镇

  水师龙镇 水师右镇 水师一镇 水师二镇

  水师三镇 水师四镇 水师五镇 水师六镇

  水师七镇 水师八镇 水师九镇 水师十镇

  郑氏台湾及各岛守将表

  总督承天南北两路军务 永历十五年设,以周全斌任之。

  北路总督 永历三十五年设,以左武卫何钓任之,智武镇李茂为副,驻鸡笼。

  承天府守将 安平镇守将 鹿耳门守将

  澎湖守将 淡水守将 思明州守将

  南澳守将 铜山守将 达濠守将

  南日守将 舟山守将

  清代台海水陆营制表

  湾镇镇中营 康熙二十三年建,驻府治。

  镇守台湾总兵官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雍正十一年议照山、陕沿边之例为挂印总兵,给方印。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 裁一名。

  外委五名 裁一名。

  额外三名 裁一名。

  马兵二十四名 裁十二名。

  战兵三百八十二名 裁一百三十五名。

  守兵四百三十名 裁一百三十五名。

  计兵四百六十名,除抽裁革故停募、未补者四十四名,又抽配左翼练兵一百三十九名,实在存营一百八十三名。

  镇标左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北路,光绪五年改为恒春营。

  镇标右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南路,同治八年改为道标营。

  台湾城守营 雍正十一年设,分为左右两军。

  参将一员

  左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 同治八年裁一名。

  额外一名

  马兵七名

  战兵二百零五名 裁七十五名。

  守兵二百八十三名 裁一百名。

  右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同治八年裁。

  把总二员

  外委六名 裁二名。

  额外一名 裁。

  马兵七名 裁。

  战兵二百五十名 裁九十六名。

  守兵三百四十五名 裁一百二十名。

  左右计兵三百九十二名,除抽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二百四十四名,又抽配左翼练兵二百三十三名,分派八城及炮兵一百六十七名,实在存营汛防者一百十五名。

  恒春营 光绪五年设,驻防恒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 裁一名。

  额外三名 裁一名。

  马兵十四名 裁十一名。

  战兵三百三十二名 裁一百五十五名。

  守兵四百名 裁一百四十五名。

  计兵四百三十五名,除抽练兵一百八十六名,又派各汛一百八十五名,实在存营六十四名。

  道标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拨镇标右营守备一员,左营千总一员,左右营把总各一员,三营兵各一百名,六十年裁归,同治八年再设,升游击为都司,驻防府治。

  都司一员 同治八年设。

  游击二员 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 裁。

  千总二员 裁一员。

  把总三员外委五名 裁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十四名 裁十一名。

  战兵二百七十九名 裁九十三名。

  守兵三百五十三名 裁八十一名。

  计兵四百六十一名,除挑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一百三十名,实在存营三百三十一名。

  南路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防凤山。

  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 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三员 裁一员。

  外委六名 裁三名。

  额外四名 裁一名。

  马兵十名 裁

  战兵四百二十九名 裁二百五十三名。

  守兵五百八十名 裁三百三十六名。

  计兵四百二十名,除挑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二百五十三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六十七名。

  下淡水营 雍正十一年设,驻防下淡水。

  都司一员千总一员

  把总三员 同治八年裁一员。

  外委三名额外二名 裁一名

  马兵六名 裁。

  战兵三百四十八名 裁二百十四名。

  守兵二百三十名 裁三十九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二百零三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二十七名。

  北路协中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参将驻诸罗县治,雍正十一年移彰化,设副将,增为中左右三营。

  副将一员 雍正十一年设,光绪十四年移驻埔里社。

  都司一员

  千总二员 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 裁一员

  外委九名 裁三名。

  额外五名 裁三名。

  马兵十四名 裁。

  战兵五百四十七名 裁二百三十九名。

  守兵六百六十三名 裁二百十七名。

  计兵七百五十四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四百六十八名,又调防埔里社一百七十二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十四名。

  北路协左营 雍正十一年设,驻防诸罗,后称嘉义营。

  参将一员

  都司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 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四员

  外委十名 裁五名。

  额外四名 裁一名。

  马兵十四名 裁。

  战兵五百十二名 裁一百九十七名。

  守兵六百十二名 裁二百三十四名。

  计兵六百九十四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三百八十八名,又抽练兵七十二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三十四名。

  北路协右营 雍正十一年设,驻防竹堑,后称竹堑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三员 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六员 裁四员。

  外委九名 裁三名。

  额外三名 裁一名。

  马兵十五名 裁。

  战兵四百七十九名 裁二百六十名。

  守兵五百二十二名 裁二百零六名。

  计兵五百三十五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三百二十八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零七名。

  艋披营 康熙四十九年设淡水营,驻守备,隶北路营。雍正十一年改驻都司,嘉庆十三年改都司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移驻艋披。道光四年改参将,而沪尾水师营仍隶之。

  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五名 同治八年裁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八名 裁七名。

  战兵二百六十五名 裁九十名。

  守兵四百二十七名 裁一百七十一名。

  计兵四百三十二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二百二十五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零四名。

  沪尾水师营 归艋披参将管辖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同治八年裁。

  把总二员 裁一员。

  外委四名 裁二名。

  额外二名 裁一名。

  战兵一百十五名 裁三十二名。

  守兵二百三十七名 裁六十名。

  计兵二百六十名。

  噶玛兰营 嘉庆十八年设守备,驻五围,隶艋披营游击。道光五年改设都司,而移守备于头围。

  都司一员

  守备一员 同治八年裁。

  千总二员 裁一员。

  把总二员 添设一员。

  外委四名 裁二名。

  额外三名 裁二名。

  战兵四百五十五名 裁三百零三名。

  守兵二百四十名 裁十二名。

  计兵三百八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七十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十名。

  安平水师协标中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副将驻防安平等处,领中左右三营,光绪十四年改中营为台东陆路中营。

  安平水师协标左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 裁三员。

  外委六名 裁五名。

  额外二名 裁一名。

  战兵三百二十六名。

  守兵三百八十二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九十三名,又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六十六名。

  安平水师协标右营 光绪十四年改为台东陆路右营。

  台东陆路中营 原系安平水师中营,光绪十四年改设。

  副将一员

  都司一员 同治八年设。

  游击一员 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 裁。

  千总二员 裁一员。

  把总四员 裁三员。

  外委五名 裁三名。

  额外三名 裁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 裁二百零七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 裁一百九十一名。

  计兵三百六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九十五名,又抽配练兵六十八名,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九十六名。

  台东陆路右营 原系安平水师右营,光绪十四年改设。

  都司一员 同治八年设。

  游击一员 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 裁。

  千总二员 裁一员。

  把总三员 裁一员。

  外委五名 裁三名。

  额外三名 裁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 裁二百十九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 裁二百零九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八十三名,又抽配练兵六十名,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八十六名。

  澎湖水师镇标营 康熙二十三年设,副将统辖两营,游、守各一员,千总各两员,把总各四员,外委各七名,额外各三名。每营战守兵各一千名,乾隆四十七年,汰一百四十二名。道光六年,各裁外委一名。至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之后,两营改设都司一,千总一,左营把总四,右营把总二,外委各二,额外各一,兵则左营四百零二名,右营三百六十名。战兵每名月饷二两五钱五分,守兵二两四钱。光绪十二年升副将为总兵,左营设游击守备,右营设都司,添兵二十名。

  镇守澎湖水师总兵一员 光绪十二年,奉旨以澎湖副将与海坛总兵对调。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四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六十名

  守兵二百六十二名

  右营都司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四十四名

  守兵二百十六名

  两营计兵七百八十二名。

  清代台湾水陆汛防表

  设弁驻兵谓之汛,拨兵分守谓之塘。汛防之设,所以保地方,而塘兵并以传军书,是为绿营之制。顾自咸、同以来,渐用练勇,新建之地,分驻营哨,而绿营仅有其名。迨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之后,汛防多所裁废,至今更无用矣。兹将所存者具如左:

  城守营左军

  府城汛 旧设把总一,兵八十五,裁存五十八,今设十八名。

  南炮台塘 归府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涂墼埕塘 旧归府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岗山汛 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兵一百五十五,裁存一百零八,今设十八名。

  大湖塘 旧归岗山汛分防,设兵十三,裁存五,今设一名。

  半路竹塘 旧归岗山汛分防,设兵六,今裁。

  罗汉门汛 旧设千总一,外委一,兵七十七,裁存六十一,今设二名。

  木冈汛 旧设外委一,兵二十八,裁存十八,今设二名。

  猴洞口汛 旧设外委一,额外一,兵八十一,裁存三十二,今设二名。

  盐水埔汛 旧设外委一,兵十九,裁存十四,今设二名。

  埤仔头塘 旧归府汛分防,设兵十,改属盐水埔汛,设兵五,今设一名。

  港岗塘 旧归盐水埔汛分防,设兵六,裁存五,今设一名。

  角带围塘 旧归盐水埔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城守营右军

  府城汛 旧设把总一,额外一,兵一百五十三,裁存八十八,今设四十名。

  加溜湾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五,裁存二十五,今设四名。

  北炮台塘 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柴头港塘 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茑松塘 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七,裁存五,今设一名。

  木栅塘 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溪边塘 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麻豆汛 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八,今设四名。

  茅港尾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五,今改塘,归麻豆汛分防,设兵三名。

  水堀头塘 旧归茅港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下加冬汛 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一,兵一百三十六,裁存八十五,今设十二名。

  铁线桥塘 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急水溪塘 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三,今设一名。

  北势埔塘 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十,今裁。

  八桨溪塘 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大穆降汛 旧设外委一,兵四十六,裁存四十,今设九名。

  旧社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今归大穆降汛分防,设兵二名。

  大武垄汛 旧设千总一,兵五十三,裁存二十五,今设五名。

  萧垄汛 旧设外委一,兵二十,裁存十八,今设四名。

  西港仔塘 旧归萧垄汛分防,设兵七,今裁。

  南路营凤山城汛 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二,额外四,兵五百二十,裁存二百六十五,今设一百四十一名。

  埤仔头塘 归凤山城汛分防。

  苦苓门塘 归凤山城汛分防。

  打鹿潭塘 归凤山城汛分防。

  旧城汛 旧设千总一,兵一百十六,裁存三十五,今设八名。

  观音山汛 旧设把总一,兵七十五,裁存三十五,今设四名。

  小店塘 归观音山汛分防。

  阿公店汛 旧设外委一,兵五十,改设把总一,兵四十,今设五名。

  二滥塘 旧归阿公店汛分防,改属岗山汛。

  攀桂桥汛 旧设把总一,兵五十一,裁存二十,今设四名。

  土地公崎塘 归攀桂桥汛分防。

  枋??汛 旧设外委一,兵五十,裁存三十,今设四名。

  石井塘 旧为汛,设千总一,兵一百十五,改归阿公店汛分防,设兵一名。

  水底??塘 旧为汛,设千总一,兵一百,改归枋??汛分防。

  蕃薯??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二,改归罗汉门汛分防。

  下淡水营山猪毛口汛 旧设都司一,外委一,额外一,兵二百,裁存一百六十,今设九十六名。

  万丹汛 旧设把总一,兵五十,裁存四十,今设八名。

  阿猴汛 旧设把总一,兵九十,裁存三十,今设六名。

  阿里港汛 旧设把总一,兵八十,裁存三十,今设五名。

  潮州庄汛 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二十,今设四名。

  东港汛 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二十,今设四名。

  新园塘 旧为汛,设千总一,兵二百,改归万丹汛分防,设额外一,兵十五,今设二名。

  九块厝塘 旧为汛,设额外一,兵二十,改归阿里港汛分防,存兵五,今设二名。

  北路协中营彰化城汛 旧设都司一,千总一,外委一,额外二,兵六百零五,裁存三百七十三,今设六十名。

  八卦山汛 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二十,今设三名。

  大墩汛 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三十,今设五名。

  大里?p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五十,改归大墩汛分防,存兵二十五,今裁。

  葫芦墩汛 旧设千总一,兵八十,改设把总一,兵六十,今设五名。

  四张犁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三十,改归葫芦墩汛分防,存兵十四,今裁。

  外攸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改设外委一,兵二十五,今设二名。

  沙辘塘 归外攸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大肚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十五,改归外攸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许厝埔汛 旧设把总一,兵六十,裁存三十,今设三名。

  南北投汛 旧设把总一,兵八十五,裁存六十,今设七名。

  ??顶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改归南北投汛分防,存兵二十二,今裁。

  内木棚塘 旧为汛,设额外一,兵二十,改归南北投汛分防,存兵十五,今裁。

  燕雾汛 旧设把总一,兵三十,裁存二十二,今设十一名。

  赤涂崎塘 归燕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东螺塘 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改归燕雾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沙仔仑汛 旧设外委一,兵二十,裁存十四,今设四名。

  触口塘 归沙仔仑汛分防,设额外一,兵二十,今裁。

  二林汛 旧设额外一,兵二十,裁存十,今设三名。

  集集汛 旧归嘉义营分防,设外委一,兵十,光绪十四年改归北路中营,设兵三名。

家园 卷十二 刑法志

卷十二 刑法志

  连模曰:余闻之老者曰,道亡而后有德,德亡而后有仁,仁亡而后有义,义亡而后有礼,礼亡而后有法,法亡而后有刑。是刑者固不得已而用之也。人处一国之中,相生相养,相爱相亲,固不能?∪欢?无争。争则强者胜而弱者败,贵者伸而贱者抑,不平之气,郁于国中,而乱作矣。是故圣人作刑以威之,使之相戒而勿犯,然后能得其平,而民无邪心。故曰,刑以止刑。然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耐礼者施于未然之前,故礼之为用也微,而法之为用也显。微则用远而效著,显则用久而弊生。故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乌乎!世非浑穆,人非?蜷唬?其能无法以相守哉?唯在善恶而已。台湾为荒服之地,我先民之来居聚者,耕渔并耦,无诈无虞,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但有乡约,而无国法,固不知其几何世也。及明之季,荷兰入 处,布政施教,始以其法颁之台湾,所谓属地之法也,其贱乃不得与齐民齿。荷人以此法颁之爪哇,且以行之台湾,士番???????玻?受其约束,莫敢支吾。而郭怀一则愤其暴而欲逐之,事虽不成,死者相继,而积怨日深,内讧不息。郑师一至,而荷人且败走矣。延平郡王郑成功既克台湾,养锐待时,与民休息,而立法严,犯者无赦。诸将以为立国之初,宜用宽典。王不可。初,王在思明,设刑宫以理讼狱,遵用明律,又设行军司马以理军政。王之治军,信赏必罚,众莫敢犯。永历十年,左先锋镇苏茂败绩揭阳,王以其私纵施琅也,今又失律,命文武议罪,斩之。然茂建功多,诸将或以为过,王乃自为文祭之曰:“王恢非不忠于汉,然误国家之计,虽武帝不能为之赦。马谡非无功于蜀,然违三军之令,虽武侯不能为之解。国无私法,余敢私恩,断不敢以私恩而废国法。今行国法而废私恩,眷言酬之,神其格之。”诸将闻之乃服。及克台后,任贤使能,询民疾苦,民亦守法奉公,上下辑睦,奸宄不生,而讼狱息矣。经立,遵用成法,民乐其业,闽、粤之人,至者日多,尽力农功,相安无事。及经西伐,委政陈永华,以元子克■监国。克■明毅果断,亲贵畏惮,而永华又辅相之,兴利祛弊,民归其德。台湾之人,以是大集。

  清朝得台之后,颁行清律。满律之制,始于顺治三年。入关未久,多沿明律,康、雍两朝时有修改,及乾隆而大备,所谓大清律例者也。内分六律:一曰吏律,二曰户律,三曰礼律,四曰兵律,五曰刑律,六曰工律,凡四百三十六款,千数百条。五刑:一曰答,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十恶:一曰谋反,二曰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功,四曰议贤,五曰议能,六曰议勤,七曰议贵,八曰议宾。此则博采历代成法也。

  台湾隶福建布政使之下,分设厅县,而寄其权于巡道。乾隆五十二年,诏加按察使衔,以理讼狱。凡人民之赴诉者,先告代书,书其事,呈之厅县,定日召讯,判其曲直。?|绅命妇可使家人代之,谓之抱告。不服者,则控之府。不服,复控之道。然道控之案,每饬府再勘,唯重大者亲鞫之。道判不服,控之省。复不服,则控之京,谓之叩阍。天子不能亲听,命刑部与都察院大理寺讯之,所谓三司会审也。路远费重,迁延岁月,非有奇冤巨案,未尝至于京控也。

  命盗之案,厅县讯之,取其口供,合以证据。有不招者,以刑威之。拟定罪名,案详之府,复详之道,由道造册,送省秋审,酌其轻重缓急,乃由督抚汇奏,刑部议复。其有疑者发道再审。拟死之犯,录其姓名,妻请天子亲勾,部文到时,就地处决。未勾者监候,如遇恩赦,则减其罪。监狱之制,典史司之,有轻罪、重罪之房,已拟、未拟之别。而狱中污秽,暗无天日,饥寒交迫,疾病丛生,每多瘐毙。狱吏禁卒,又多勒索,一有不从,遭其荼毒,阴房寂寞,与鬼为邻,可哀也已!徒流之犯,定其远近:徒者近至澎湖,远至泉州;而流者则配口外,或发烟瘴之地。押解之时,必黥其面,以为识别,非遇恩赦,久不得归,零丁凄楚,与死为邻,亦可悲也!夫人肖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也。乃以困苦之余,或为盗贼,或以一朝之忿,至于杀人,此固国法所当诛,而人情所宜宥者也。是以圣王之治民也,制井田以养之,设庠序以教之,劝其职业,修其人伦,入则孝弟,出则忠信,穆穆棣棣,和乐且间。后王无道,废弃典章,刑罚不中,法令如毛,乃复横征暴敛,财殚力?j,使民无所措手足,怨毒之中,遂生叛乱,而国祚随之。此则任法而不任人之过也。

  台属各厅县招解命盗人犯,到郡勘定后,即将各犯留禁府、县二监,命犯随时起解。盗案遣军流徒之犯,俟奉到部覆,即由该厅县造册拨役,由鹿耳门口配搭商船,对渡厦门。若命犯直解赴按察司审办,而盗犯则至同安县交收。逐程接递到省,定地请咨发配,故无积压之弊。及道光十九年,英人之役,海上不稳,大府以泉州办理军务,文书旁午,凡台湾起解人犯有由漳、泉二府经过者,概行缓解。而淡水厅适获英兵及印度兵二百余名,解郡收禁,府、县二监一时拥挤,兵备道姚莹饬将各属定案人犯发回监禁。至发回者,如台、凤二县仍由鹿耳门配渡,其余不必解府。淡水则由八里岔,嘉义则五条港,彰化则鹿港,径行配渡,以军务敉平为止。而商船来者较少,未足配运,愈积愈多,解费益难筹措。厅县文卸,诿诸后任,接办之员,又以前任无费交存,竟付高阁,而囹圄充斥矣。前时解犯之费,由台防厅支给。迨道光十年,署同知蒋镛牒言,命犯每名转给船价三十圆,盗犯二十圆,厅中赔垫不赀。署知府王衍庆乃详准承审厅县匀贴一半,相安数载。十四年,署同知沈汝瀚以同知为间曹薄俸,未肯认赔,知府周彦始饬厅县悉行支理,而人犯愈多,解费愈绌矣。及徐宗干任兵备道,大府议饬清理。宗干以为酌减费用为先,推广配船章程次之,另立严催期限又次之。三者俱备。或不致再有积压。查台湾厅县解犯费用,较之内地各县,不啻数倍之多。姚前道已将在台各衙门用费,大加核减,嗣据淡、兰二厅台、凤、嘉、彰四县,请将命犯解费新案减四,旧案减六。夫出水人犯,书有纸笔之费,差有看管之劳,需用在所不免。唯通计尚巨,似应如府议,毋分新旧,再行一律减半,以免琐碎。盗犯一名,费不及命犯之半,为数无多,该厅县亦复请减,姑再准减十分之四。台费既减,各厅县又以请减内地沿途解费之说进。犯人抵厦,应缴厦防厅投批费,及同安等县寄监费,为数多寡不一。夫厦防厅不过点收人犯,同安等县不过寄禁一宿,何需重费?尤应大加裁减。至现在各口船只稀少,宜照旧章,量为推广。窃思哨船一项,配载戍兵来台之便,必换载各兵内渡。若令权宜拨配,则兵力厚集,可资防护,非如商船之不敢多配。自应酌贴一半船费,分给舵水,以昭奖赏。夫费已核减,船又推广,各厅县如再敢诿延,漫无限制,应另立期限,分别记过撤参。从此明立章程,可冀振刷精神。即不能囹圄空虚,或可望其渐就清理也。书上,大府从之。先是,命盗立决人犯,皆由台湾道奏办,监候杂犯则由道提审成招,给批解司勘转。宗干至省,历谒督抚,拟援他省,由道勘转,请免解司之议。及归台后,询之僚属,以案犯情实者,皆留省处决,例应由院审题,其遣军流徒等犯,终须由司定地,即免过臬司衙门,而解省则一。惟有道署勘定后,只将招册送省,由省具题,部准部覆转行到台,届秋审时,仍解省汇勘。至遣军等犯悉照台地奏案,解司定地发配,则办理简易,自不至于烦难。宗干以此陈之大府,又从之。

  台湾刑法既遵清律,世有其书,故不载。唯其所异者,则挈眷偷渡之律,侵垦番地之律,娶纳番妇之律。及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视台,开山抚番,奏请解禁,而垦务乃日进矣。光绪初,白鸾卿为台湾知县,善治盗,又设各种刑具,轻者断指,重则殛毙,群盗屏迹。鸾卿以皂总李荣为耳目,盗莫得逃。荣遂怙权纳贿,揽词讼。巡抚丁日昌谂其恶,诛之,一时吏治整肃。初,道控之案,需费多,审问又久,讼者莫敢至。及刘?H任兵备道,深知民间疾苦,每逢二八等日,自坐堂上,许人民入控,旁侍胥役,每呈收费两圆,随到随审,案多平反。故?H虽获罪远流,而人民犹念其德。光绪十三年,建省之后,部议以台湾道原加按察使衔,毋庸特设,一切刑名由道管理,乃设按察使司狱一员,凡遇秋审,由道酌拟罪名,以十月造册送院。嗣由巡抚核定,分别实缓,以二三月再请巡抚示期审录,派拨官船至南,带同经书案卷到北襄办。仍由巡抚咨明闽浙总督,转咨具题,以候朝旨。十七年十一月,巡抚邵友濂札道,以台湾盗案,向系禀请就地正法,今南北相距密迩,解勘迅速,凡非叛逆土匪之犯,皆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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