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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由"石"到"品"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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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由"石"到"品"

由"石"到"品"

--论我国古代官阶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其中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

官阶制度的这种转变,是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化促成的。特别是俸禄支付形式的变化、中央集权的加强、门阀士族势力的兴起,乃是官阶制度变革的直接原因。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对于我们研究古代的官吏制度,了解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不是没有帮助的。

(一)

以"石"为单位计算官阶,早在战国时期就开始了。在《战国策?燕策》中有这样的记载:

王(按:指燕王哙)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子之。

这大概是我国古籍中关于"石"的最早记录。

战国时期是我国社会制度发生剧烈变革的时期。长期的兼并战争,使周初的上千个诸侯国变为十来个大国。为了在剧烈的兼并战争中求得自身的生存,从春秋末年起,各国诸侯不得不放弃"世卿世禄"制度,选用一些真才实学的人来担任官吏。春秋末年产生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士",作为一股新的政治力量,在战国时期也更加活跃了起来。这些"士"凭着自己的文化知识和特殊技能,奔走游说于各诸侯国之间。各国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也不得不对他们加以重用。这样,便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官僚阶层。

随着各国领土的扩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国的经济力量也空前增长,这就使他们有了用新的方式养活官吏的财力,物力。同时,这些"士"朝秦暮楚,不在一个国家定居,再用封建采地的办法来养活他们也是非常不便的了。更何况封割采邑的结果只能是造成尾大不掉,削弱国家的经济、军事力量。因此,从战国初年开始,各国便渐渐不再封割采地,而用支付俸禄的方式来养活官吏。

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当时各国计算俸禄的单位是不一样的。齐魏等国的计俸单位是"锺",魏文侯时,相国魏成子"食禄千锺"⑴。卫国的计禄单位是"盆",墨子推荐一人去卫国做官,卫国原来答应给禄"千盆",而实际只给"五百盆"⑵。楚国的计禄单位是"担",位尊者年俸高达"万担"⑶。

用"石"做官阶单位的国家,除了前面提到的燕国外,还有秦国。《韩非子*定法篇》里讲:"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两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石"这一单位最早是作为俸禄的标准出现的,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它的涵义却有了变化。由于俸禄的厚薄与官位的高下尊卑相一致,官高者俸必厚,位卑者俸必薄,因此,在使用的过程中,"石"也就逐渐地有了新的内容,同时也被用来表示官阶的尊卑。

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

"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子,不当承宗庙。臣谨请阴安侯、列侯顷王后琅邪王、宗室、大臣、吏二千石议曰:大王高帝长子,宜为高帝嗣。愿大王即天子位。'"⑷

秦汉时期的"石",已经不同于战国时期了。虽然它还没有完全失去表示俸禄多寡的职能,但它表示的主要方面,却是官阶的等级,官位的尊卑高下。上段引文中的"吏两千石",指的是官阶为二千石的官(按,这里指九卿)。还要指出的是,在两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郡守国相的官阶是二千石,所以"二千石"就成了“郡守国相”的代名词,这在史籍中是屡见不鲜的,这同明清时期称知县为"七品芝麻官"是一个道理。

在俸禄制度产生之初,官阶"石"数与实际所得的禄米数应该是一致的。然而西汉时期这两个数目却不符合,有的差距还相当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的注说:

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其称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按:一斛即是一石)

在这里,除"中两千石","千石","比千石"这三级的石数与一年内实际所得禄米数大致相符外,其它十一个级别与实际所得禄米数都不相同。这证明,"石"数已经不再是俸禄的准确数字,而是一种级别标准。这个级别虽然还有表示俸禄单位的职能,但它已经主要作为官阶等级的单位而存在了。

西汉时期的官阶等级共有十六级,除上面的十四个级别外,还有八百石,五百石两级⑸。东汉时期与西汉基本相同,只是取消了八百石,五百石,比千石三级,增加了斗食(月俸十一斛),佐史(月食八斛)两个级别,共十五级。⑹

(二)

两汉时期的"石"虽然已经能够用来表示官阶的尊卑,但由于还有完全脱离俸禄单位的属性,所以还不能把它看成标准的官阶级别。随着国家机构的日趋复杂,官吏制度的更加完备,"石"这一标准越来越不适应官吏制度的发展了。

秦汉以后,社会的政治经济情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不能不在官阶制度上有所反映。特别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中央集权即皇权的加强,以及门阀士族阶层的兴起,对官阶制度的演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西汉时期是古代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发展超过以往任何时期。金属铸币的稳定和流通之广也是空前的。汉武帝刘彻将铸币权收归国有后,仅"攻山取铜铁,一岁功用十万人以上"⑺。商品交换也空前发展,各地都有一些大的商业都市,市场上货物齐全,生产用具,生活用品和奢侈品都可以在市场上买到。这种发达的商品货币经济,给俸禄制度以很大的冲击。一个时期内,官吏的俸禄不再支付实物,而是把禄米折合成现钱来支给。据《汉书贡禹传》中所载:"(贡禹)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又拜光大夫,秩二千石,奉钱月万而二千"。

东汉时期官俸的数量与西汉时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用现钱和俸米两种形式支付。《后汉书百官志》引荀绰所著《晋百官表注》里的数字说:

中二千石奉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一千石月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月钱一千,米九斛。百石月钱八百,米四煳八斗。

俸禄制度的这种转变,是一个很重要的变革。这表明官俸制度正由实物支付向着货币制服的方向转化。前面我们已经谈到,"石"这一标准是随着官俸制度的产生而出现的。而官俸支付形式的转化,使"石"这一标准与俸禄实际数目的脱节更为严重,这就不能不对官阶制度产生深刻的影响。

东汉光武帝为了巩固和加强皇权,极力削减宰相的权力,以前由宰相行使的职权,交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台阁内官来掌握。过去的三公等大官,开始成为一种尊衔和闲职,而一直不为人所重视的台阁内官,却越来越重要了起来。这使得东汉时期的官吏组织机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尚书原属少府,在秦汉时期原是皇帝身边的小官,一直由宦官充任,到汉成帝时才改用士人,一般人对此官是不屑一顾的。《后汉书百官志》引《决录注》说:

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按:即光武帝刘秀)始改用考廉为郎,以考廉丁邯补焉。邯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世祖怒曰:"虎贲灭头杖之数十!"诏问:"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

士人宁死不做尚书郎,可见其地位的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东汉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高尚书的地位。据谢承所著《后汉书郑弘传》中所载:"尚书郎旧典秩满迁令长,郑弘为仆射,奏以台职任尊而赏薄,人无乐者,请使郎补二千石。"使尚书的职位一下子提高了好几级。

光武帝刘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措施,使尚书台的职权日渐其重,地位也随之提高,乃至于"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避车豫相避。台官过,乃得去。"⑻特别是其中的吏曹(按,后改称吏部),负有选举士人任官吏的职责,更是重要的职位。整个东汉时期,吏部尚书一职几乎为世家名儒所垄断,一般人是无法染指的。

御史中丞本来是御史大夫的属官,职位也不高,仅千石。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后,御史中丞便成了御史台的主官,原由御史大夫所执掌的监察纠众官的职责便由御史中丞承担。实际职权的提高,使这一职位越来越重要,人选也越来越严格。当时的人把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合称为"三独坐"⑼。

此外,秘书、中书等部门的官职也由于接近皇帝,处理机务,地位也逐渐上升。

上述这些官职,虽然俸禄没有变化,但他们的实际地位却大大地提高了。官吏组织机构的变动,是无法用"石"这一单位来表示的,因为"石"毕竟还有表示俸禄多寡的职能。因此,就需要一个纯粹的官阶等级标准来表示之。

门阀士族势力的兴起,是官阶制度变化的直接原因。东汉中期,一股新的政治力量-----门阀士族阶层产生了。东汉皇权同门阀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几次用"禁锢"的方式来打击门阀阶层,但这些努力没有获得成功。魏武帝曹操与之斗争了一生,最终也不得不妥协让步。

魏文帝曹丕为了篡夺东汉政权时得到门阀势力的支持,改革两汉以来的"察举征辟"制度。公元220年,根据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符合门阀利益的"九品官人法"。选举制度的这一变化,引起了官阶制度的重大变革。

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度,仅仅是考核选拔下级官吏和未曾出仕的士人,而"九品官人法"除了考核下级官吏和士人外,还有一个铨衡公卿以下所有官吏的职责。据《三国志》卷二十三注中所引《魏略清介传》中记载:

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

各州郡的大小中正,集荐举与考核两种职能于一身,把所有的官吏和士人按门第阀阅品行才能的不同,分成自"上上"到"下下"的九个等级即"九品",按不同的等级授与不同的官职。由于是按"品"授官,就使得所授的各种官职也可以用"品"来衡量了。这样,铨衡品行才能门第阀阅的标准"品",便被借用来作为表示官阶尊卑的一个新的标准单位了。

我们今天所能看到关于"品"的最早记载,是萧梁时期沈约所著的《宋书*百官志》。在这部史籍中,各种官职是按"品"记述的,从第一品到第九品都有详细的记述。唐代房玄龄所编的《晋书》及杜佑所著《通典》,也讲在曹魏时期便用"品"作为官阶等级单位,各种官职的品级也非常详密,与《宋书百官志》中所述的也基本相同。这些足以证明,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于曹魏时期。

(三)

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 比林立,商品流通量锐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

从西晋开始,官吏的俸禄不再支给禄米外,其余的部分以菜田或职分田的形式来支给。中央的官职每年还有一些其它实物。据《晋书*职官志》所载,官居第一品的诸公每日食禄五斛(月一百五十斛),另外每年给绢三百匹,绵二百斤;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第二品的每月禄米一百二十斛,每年给二百匹,绵一百五十斤;菜田八顷,田驺八人。

至于地方官吏的俸禄,主要依靠职分田的收入。"州郡秩俸,多随所出,无有定准"⑽。陶渊明任彭泽县令时,有禄田三顷,"悉令吏种秫稻,妻子固请种娥,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娥"⑾。在《宋书*良吏传》中也说:"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后人,此后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前人。始以元嘉末改此科,记月分禄。(阮)长之去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种前一日解印缓。"

俸禄制度的这种变化,使"石"这一标准与俸禄更加脱节。"石"虽然还作为俸禄等级标准继续使用着,但"石"数与实际俸禄间的差距却越来越大。到梁武帝萧衍时,由于社会的的相对安定,经济稍有恢复。为了改变俸禄制度混乱的局面,大通元年(公元528年)下诏改革:

百官俸禄,本有定数,前代以来,皆多评准,顷者因循,未遑改革。自今已后,可长给见钱,依时即出,勿令逋缓。⑿

但这种以钱支俸的办法没有持续多久,到侯景之乱时又被破坏。《隋书?食货志》中讲:"大抵侯景之乱,国用常褊,京官文武,月别唯得廪食,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焉。"总之,整个魏晋南北朝近四百年得时间内,俸禄制度一直是非常混乱得。这种混乱得情况,使"石"作为表示俸禄多寡得标准也越来越不适应了。

俸禄制度的这些变化,必然给官阶制度带来影响。但是,这还不足以使"品"完全取代"石"得职能。我们再上一节已经讨论过,"品"这一标准之所以产生,主要是由于官职得俸禄级别与官阶级别产生了矛盾。而官阶级别与俸禄级别得不统一既是"品"这一标准产生的原因,也是在"品"产生之后"石"这一标准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条件。因此,"品"对于"石"的完全取代,只有当官阶与俸禄这两歌标准互相统一起来时才能实现。

自从曹魏时期"品"产生之后,"品"与"石"之间一直存在着矛盾。《宋书?百官志》讲,在第三品的官职中,太子太傅秩中两千石,太子少傅两千石,尚书令、中书令则是千石,而中书监、秘书监、仆射、尚书等仅魏六百石。第四品的御史中丞秩千石,而第五品的郡国守相却是二千石。

这种官品于秩禄不一致的情况,造成了官阶制度的混乱,同时也不符合当权的门阀士族的利益。魏晋以来的门阀士族,凭籍世资,坐取公卿。尚书台的令、仆、丞、郎,御史台的御史中丞,以及秘书、中书部门的官职,多由门阀士族担任,他们当然不会仅仅满足于清要显贵职务的获得,在品阶提高的同时,必然要求提高他们的俸禄。因此,从西晋开始,对这些台阁内官的俸禄进行了调整。据《晋书?食货志》所载,本来秩二千石的太子少傅的俸禄提高了,同太子太傅一样,日食三斛,每年赐绢一百五十匹,绵一百斤,菜田六顷,田驺六人,达到中二千石的水平。千石的尚书令的俸禄也提高到月食五十斛,每年赐绢一百匹,绵七十斤,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相当于二千石头的俸禄标准。

两晋南朝的俸禄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由国库支付的实物,如米、绢、绵等,另一部分则仰仗职分田、禄田、菜田的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俸禄并不按一个标准来支给。米、绢、绵等实物按俸禄标准"石"支付,而菜田、职分田则是按官阶标准"品"来分配。例如前面提及的太子二傅和尚书令。由于"石"数不同,太子二傅是中二千石,因此,每月食俸九十斛,每年赐绢一百五十匹,绵百斤;而尚书令为千石,因此每日食俸五十斛,每年赐绢一百匹,绵七十斤。但是,由于他们的官阶“品”数相同,都是第三品的官,因此,都得到"菜田六顷,田驺六人。"这种情况表明,"石"已经与俸禄数量严重脱节,而"品"则已经能够部分地起到表示俸禄标准的作用了。

萧梁天监元年(公元502年),梁武帝萧衍为使官阶标准与俸禄标准统一起来:“命尚书删定郎济阳蔡法度定令为九品。秩定,帝于品下注:一品秩为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⒀

通过这一改革,"品"与"石"互相矛盾的情况消除了。"品"与"石"的统一,使"品"在取代了"石"的表示官阶的职能之后,又能用来表示官俸的厚薄多寡,"石"的表示俸禄级别的职能也为"品"所代替。这样,"石"也就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四)

北朝拓跋魏是落后的鲜卑民族入主中原侯建立的政权,它的官阶制度是模仿南朝的制度设置的。

拓跋魏建国之初,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游牧部落的习惯。 所设官号"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侍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此,咸有比况。"⒁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北魏政权采取了全盘汉化的政策。孝文帝拓跋宏使汉化政策的积极倡导者,他重用来自南朝的门阀大地主王肃,按照南朝的模式,重新厘定官制,同时又加以发展。⒂北魏在官阶制度上设置九品官阶,每品分为正、从两级,每级又分成上、中、下三别制也。"把品分成正、从两级,这是第一次出现。在迁都洛阳后,孝文帝元宏进一步改革官制。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又取消上中下三等,保留正从两级,自正四品以下,每品再分为上、下两阶,共分为“正从九品三十阶”。这实为隋唐及以后官阶制度的滥觞。

北魏的“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是模仿南朝的官阶制度设置的,反过来又对南朝的官阶制度施以影响。自从曹魏时期九品官阶出现后,两晋宋齐各代的官阶只有九品,不分正从。从三公到小吏,庞大的官吏集团仅用这九各品级来区分尊卑贵贱,显然是很不够的。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革官阶制度,"徐勉为吏部尚书,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⒃。

这个十八班官阶制度,显然是正从九品制度的翻版。马端临所编《文献通考》在讲述南北朝时期官制的时候,把萧梁的“第十八班”与元魏的“正一品”放在一起,“第十七班”同“从一品”放在一起,依次类推,“第一班”同“从九品”。马端临的这种安排,是很有见地的。

北齐的官阶制度沿袭北魏,而北周则不用"品"而用"命"。宇文泰建国于秦陇,以周朝的继承者相标榜,各种制度也多仿效周朝。郑憔所编《通志?职官略》中载:"后周效成周,建六官,亦以九命官人……然于九命之中而分正命,犹上下阶也"。北周的"九命"表面上是仿效周朝(按:周朝制度,皆后人伪托,多不可信),而实质与萧梁的"十八班"一样,也是正从九品的变种。北周官阶最高魏"正九命",次为"九命",最低为"一命"。

北朝的俸禄制度也不使用"石"这一单位。虽然载《魏书》、《北史》等史籍中有时提及"两千石",但合适把它作为郡国守相的代名词提出来的。北魏的俸禄与两晋宋齐差不多,也是杂以实物和职田禄田。北周北齐的俸禄制度比较整齐划一,史籍中有很清楚的记载。北齐的官俸石按"品"支给,"俸率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钱。"⒄由正一品到从九品,每年各支给俸禄由八百匹至二十四匹不等,执事官还按品级给以不同数量的职分田。北周的官俸石支给禄米,"下士(一命)一百二十五石,中士(再命)以上至大夫各倍上,上大夫(六命)石为四千石。卿(七命)二分,孤(八命)三分,公(九命)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一万石。"⒅北周的官俸虽然是支给禄米,但数额是按官阶等级"命"支给。这里的“石”是衡量单位,只表示禄米的多少,与秦汉以来作为官阶或官俸级别的"石"毫无相通之处。可见,北朝的俸禄标准与官阶标准是混通的,因此,也就没有在"品"、"命"之外另设一个俸禄单位"石"的必要了。

(五)

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开皇年间,"削周用齐",正式制定乐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⒆。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

由"石"到"品"的演变,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四百多年的时间。第一步,由"品"取代"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使"石"仅仅作为表示俸禄厚薄的单位,这一过程,是在曹魏时期完成的。第二步,有"品"进一步取代"石"的表示俸禄的职能,这个过程,是在萧梁时期完成的。经过这样的两个步骤,"品"便完全取代了"石"的职能,成为标准的官阶单位。北魏孝文帝首创“正从”品级和“上下阶”,使官阶单位"品"又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发展。从此,"品"既可以表示官阶的尊卑,又能用来表示官俸的厚薄。而"石"则成了一个历史的名词。

“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的建立,表明我国的官吏机构到隋唐时期已经基本健全,国家机构也已经相当的完备了。这一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吏治的统一,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古代封建文化的发达。早在一千多年前九能有这样健全的国家机构,这在世界历史也是仅见的。

⑴见《史记?魏世家》

⑵见《墨子?贵义》

⑶见《吕氏春秋?异宝》

⑷见《史记?孝文本纪》

⑸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⑹见《后汉书?百官志》

⑺见《汉书?贡禹传》

⑻见《宋书?百官志》

⑼见《后汉书?耿秉传》

⑽见《通典?职官》

⑾见《宋书?隐逸传》。按,秫,娥,各是水稻的一种:秫,主要用来酿酒;而娥,是煮饭吃的。

⑿见《梁书?武帝纪》

⒀见《隋书?百官志》

⒁见《魏书?官氏志》

⒂清汪士铎撰《南北史补志》载:"至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定品,百司号位,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

⒃见《隋书?百官志》

⒄见《隋书?百官志》

⒅见《通典?职官》

⒆《文献通考?职官考》载:"唐开元二十五年定制,自正四品至从九品犹有上下阶,盖隋炀帝暂废之规,至此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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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每个朝代不一样。能否告知 石 的实际含量。

还有,比如说能养多少人,按现代来说,大概是多少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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