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闲聊 民工讨薪之何不食肉糜 -- 子玉
人坏了,程序正义就是幌子,坑人的。、
从来就没有救世祖?扯淡。
重庆弄不好就是救世祖。
上海这边招人一般都必须上四金,如果不上,打官司肯定公司输。
两个员工为工作在国外历险,经历生死考验捡回性命。居然回国后就被解雇,没有任何补偿。
不得已将公司起诉。
公司的回应是收买媒体,收买司法界相关人等,坚决不予赔偿。其实这些钱比员工要的补偿高很多。但公司的态度是,宁肯多花钱,坚决要把员工维权的风气打下去,不能开这个头。
准确地说是现在这种架屋叠床式的“程序正义”不利于草民
谁决定什么是正义和什么是非正义呢?
按你的说法,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必要条件。
这很可笑。
反例就是:革命。
好就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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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发现就是严刑峻法。照你这样的做法,以后贪污1000块钱以上的,恶意欠薪1000块以上的, 酒后驾车的, 一律枪毙, 于是天下太平?
欠我的钱临了要我走我说那就结帐吧。人事说老总不同意。我很惊讶,我在外资企业干都是对方主动临了结账,都是还多算一点给我。我说你们这不是自己制造麻烦吗?她说我们有律师顾问,所以我们不麻烦。你要是告,对你没好处(我的劳动手册在他们手里攥着)。我说哪能这样?她还蛮同情地说那你直接打个电话给老总试试。我想了一想,决定不打。我说只要接工资,不用接三金四金。不行?那好,我就上法院。
一年多以后我拿着判决书回去取我的劳动手册,门卫和保安一听我报了名字,立刻浮现出很知道你的大名的神色。但是所有面对我的员工都噤若寒蝉。
这个地方我常常看到有人睡在大门口工资维权的,呵呵呵
首先我是不承认所谓的“程序正义”的:世间正义有且仅有唯一的定义,不能达到该定义的任何行为均不能称为正义。
其次,法律人所谓的“程序正义”,在社会实践中不可能跨越阶级边界,无论法律、制度如何制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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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系NC而已。难道当年美国人搞芝加哥黑手党大头子卡彭是用的偷税的罪名,也是“凸显法律之缺位”?其实这次重庆公安是在打黑除恶,顺带帮民工讨薪一把,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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