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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鲁西南抗日人物研究--江淮堃事略 -- 小伙子学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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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鲁西南抗日人物研究--江淮堃事略

江淮堃(1901--1959),鲁西南老八路,出生于山东省曹县姜亥村(俗称“姜亥寨”,今属青岗集乡)。

姜亥村分前姜亥和后姜亥,前姜亥在南,后姜亥居北,且王姓居多。这里地处曹西北,距鲁西南抗日根据地中心--“红三村”很近。抗战初期,这一带地方群众武装蜂起,有很多的绿林好汉、牛毛司令,局势较为混乱。

青年时期,江淮堃为谋生计,曾到姜亥东北不远的南王店(属定陶县),开估衣店,卖估衣。

有一次,他有个“把兄弟”(鲁西南方言,又叫“仁兄弟”,即结拜的异姓兄弟)和他们几个人一起在定陶南王店吃饭。饭后返家,途中竟遇土匪,被人“短路”了(方言,即“抢劫”)。

于是,他们一起吃饭的几个人,就被国民党定陶县政府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悉数被抓,然后就是刑讯逼供,贪官污吏更是借机敲诈勒索。

为救儿子,老实厚道的江淮堃父亲无奈,不得不把家产全部变卖,才将他保释出来。

出狱后,悲愤交加的江淮堃,实在不愿再在老家忍气吞声,受各种封建势力的欺压,一气之下,离家南下武昌,跑到了军阀吴佩孚的部队,投军当差。

起初,他在吴佩孚部任文书,后来升任排长。时间是20年代末。

北伐战争后,江淮堃返回家乡鲁西南。1938年,日军进攻鲁西南,他开始投身共产党领导下的鲁西南抗战。

在艰苦险恶的鲁西南抗日对敌斗争中,江淮堃不断成长进步。

1943年8月,为纪念专员公署专员刘齐滨,鲁西南专署将曹县西北部2、3、4区划出,置齐滨县,治所设刘岗。(1949年8月撤销,并入曹县。)

齐滨县建立后,江淮堃任四区抗联主任,后又任该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区长杨殿义)、齐滨县民政局长,领导全区群众,在曹西北一带坚持武装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上级“县不离县,区不离区”的指示,江淮堃和齐滨县党政军人员从河北插回腹地,进行武装斗争。

在一次行动中,江淮堃与齐滨县长杨用信(曾任定陶县委书记)被敌人还乡团发现追赶,一直追了三天三夜,江淮堃筋疲力尽,这时一场大雾降临,至马集方脱离危险。

这次遇敌,江淮堃是疲饿交加,走至土楼村(即今定陶县南王店乡东)时,路遇一个卖豆腐的村民,江淮堃将身上仅剩5毛钱全部花尽,买了几斤豆腐,一口气竟全部吃完。此时由于他体能属于极度疲累饥饿,不宜暴食,江淮堃于此身患严重胃病,身体受到极大打击,健康每况愈下。

当时,在江淮堃的家乡姜亥寨,有一个极其反动的国民党分子,在定陶县当国民党党部特派员,姓姜,土匪出身,浑身刺青,外号“屠刀蛞”。此人顽固反共反人民,极端仇视江淮堃等革命人士,多次寻机杀害。

据江淮堃的老伴回忆,有好几次,江淮堃都差点被“屠刀蛞”堵在姜亥寨的家里,幸亏有群众帮助,才免遭毒手。

更可恨的是,1946年秋国民党大军侵占鲁西南,我党政军力量及时撤离至黄河北岸,“屠刀蛞”极其狂妄嚣张,他抓不住江淮堃,恼羞成怒,就无耻报复恫吓其家属及子女。

一次,江淮堃的家属刚刚生下孩子才三个月,“屠刀蛞”就带着 “还乡团”虾兵蟹将,从江淮堃家胡同口,对着里面江家的大门,无端疯狂开枪,一时间枪声震天,弹丸横飞,直射进江家的院子里。江家一家老小,躲在家里面,特别是年幼的孩子,可以说是悲愤交加,痛彻心扉!

解放后,人民政府进行镇反运动,“屠刀蛞”被逮捕、判刑、关押劳改。至1982年,公安机关对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不含县团级,下同)以下党政军特人员,通过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清理老、病、残者,以及提请司法部门减刑、假释,陆续处理了一批。“屠刀蛞” 由此得到释放,从菏泽监狱遣送回村里。

“屠刀蛞”被放出后,独自生活,后竟寿终正寝,老死在自家院子里,由于他与外人几无交往,至半个月后方被村人发现,遗体已经恶臭熏天,满院虫蝇乱舞。

俗话讲“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屠刀蛞”的曾经可憎行径及最后的可悲结局,正是应验了老百姓对他作恶时普遍的诅咒--“不得好死!”

在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艰苦的岁月里,江淮堃老伴也和江淮堃一样,历尽风险和艰难困苦。后来,她回忆那一段经历,老是说“不是过哩”。

江淮堃夫妇先后育有7个子女,然而由于环境的极其险恶,后来存活下来只有4人。可以说,全家都为革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1948年底,在淮海战役中,鲁西南人民积极支持支前工作,黄河以南的妇女,表现得尤为突出,起了“半边天”的作用。

当筹粮碾米任务下达到齐滨县四区时,在区长江淮堃的带领下,各村男女老幼争先恐后地碾米,舂米。大家边碾米边唱歌,欢天喜地,象过年一样,支前积极性特别高。

在解放战争极其艰苦的岁月,齐滨县绝大多数干部,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坚持腹地斗争,包围革命根据地,支援解放大军的武装斗争,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也有个别败类,他们没有倒在真枪真弹的战场上,却倒在自己的贪欲邪念之上。

当时,在齐滨县四区就出现一名干部,犯了严重的贪污罪行,在曹西北的干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

其实,在1942年10月15日,我《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就有规定:“贪污数量在500斤小米市价以上者,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1943年8月,我党制定的《山东省惩治贪污公粮暂行条例》也有规定:“贪污公粮500今以上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党的领袖毛泽东也曾讲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可以想见,经济极端困乏的战争年代,我党对于贪污等犯罪行为是严惩不贷的。

为正法纪,教育拯救更多干部,经齐滨县人民政府审判,这名干部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该事件的处理,在鲁西南干部群众产生了很大积极影响,很快在党内形成了人人争先为党工作,绝不图谋私利的良好风气。

1949年1月,冀鲁豫区党委召开由各地委组织部长参加的扩大会议,布置抽调南下干部的任务。

作为区长的江淮堃积极报名,3月26日,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在菏泽晁八寨举行欢送南下干部大会。

会上宣布:南下干部、战士列入军队建制,番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南下支队。司令员傅家选,政治委员徐运北,参谋长万里,政治部主任申云浦。

3月31日,由3960名干部、2027名战士共5987人组成的南下支队,身着崭新的草绿色军服,佩戴着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高唱战歌,浩浩荡荡,从晁八寨一带整队出发。

由于长期艰苦残酷环境导致的营养不良,途中江淮堃不幸又患上了严重的 “痨伤”,即今天所说的“肺结核”, 并到了经常吐血的地步。其实在现在来说,这是一种很好治的病,在当时却是一种顽症。

大军过江以后进军至湖南,江淮堃被任命为长沙县书记,但因身体极度虚弱,无法上任,只好就此返回曹县修养。

在和江淮堃一起南下的鲁西南干部中,还发生一起较为严重的违纪事件。

这名违纪干部和江淮堃是同村隔壁邻居,抗战初期曾投身绿林,后在江淮堃及党组织的教育争取下,加入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为抗战做出过一定的贡献。

但长期以来,由于他对政治思想的学习及世界观的改造重视不够,无产阶级人生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组织纪律观念较差,好感情用事,个人英雄主义严重,大军南下过程中,他不听从组织安排,犯下严重错误,根据组织原则,最后他被开除党籍,复员回乡务农。但此后,此人对江淮堃就心存怨恨,且耿耿于怀,认为江关键时候没有帮他过关,以致受罚。

江淮堃返乡后,继续参与地方行政工作。建国后,曾任菏泽地委党校主任(牡丹区档案馆里有他的材料)。1959年,因病治疗无效,江淮堃不幸去世,时年58岁。

至60年代初,三年严重自然灾害时期,江淮堃有一个部下小朱,已经当上曹县公安局的副局长。一次,他到姜亥村包队,前去看望江淮堃家人。不想到江家后,竟见到江的家属和幼子都已饿昏过去,他很受震动,立即对大队干部进行了批评,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由此,江家一门老小始得以保全。

通宝推:桥上,行走的考拉,李根,中关村88楼,
家园 那时反腐的决心坚持到今天就好了。
家园 请教一下包队是什么? 干部下基层锻炼?
家园 包队大概就是现在新闻常说的包村。

一般是指县、乡干部,到村里常驻,负责协助、指导一个村的事务,就叫做包村干部。不过,70年代的包队干部都是亲自参加生产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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