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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谈谈李庄吧——有可能他真的有罪。 -- 飞鸣镝
邓大人当年是在遭受巨大政治压力之下说的这番话,李庄遭到了什么压力?
翻案了吗?你不会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吧?要真翻案了李庄还向最高检申诉干什么?
那是因为警方不知道对方有录音,要不然重庆还不是以此把他关了
我说的是法庭审判,你扯到侦查上去了。
那是因为有互联网被人民知道,要不然,可不就是警察想干啥就干啥。那些看不到的,可不就是想干啥就干啥啊。你自己都说了,重庆警方为了保护某些犯法警察所以不提供证据录像云云,这不就是玩弄法律吗
所以,为什么有人如此热衷于绿坝,GFW呢
难道第一次李庄案的时候没有网络吗?难道第一次李庄案的时候没有著名律师辩护吗?难道第一次李庄案的时候没有舆论监督吗?所有这些都和第二次李庄案的时候一模一样,为什么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呢?合逻辑的答案只能是李庄的确有罪。
至于你提到的重庆警察的问题,有必要提醒你几点:
首先,你我讨论的是李庄案,不是重庆方面的操守问题。你走题了。另外,第二次李庄案也证明重庆方面并不能为所欲为。
第二,律师只要受了刑事处罚,即使是缓刑,也会被吊销律师资格,别扯什么藏头诗,就是写一万首藏头诗,也保不住他的律师资格。李庄肯定明白这一点。为什么即使他明白这一点还要认罪呢?答案是什么还用说吗?
所以喽,李庄的藏头诗根本就是输不起的表现。要是他拼着坐两年牢也把重庆警方给一块带到泥坑里去,(假如我所推论的违法录像真的存在的话)此人倒也算是一条汉子。可是偏偏怕坐牢又搞出来个藏头诗,实在是可叹啊。
对了,所谓龚刚模的话也并不是无懈可击。
第一,你怎么证明龚刚模所保存的那封信是当时而不是后来书写的?
第二,你怎么证明那个写了电话号码的烟盒纸是熊峰写的?
第三,就算是熊峰写的,怎么证明他是在那个时候写的?
第四,就算是那个时候写的,请问一个电话号码能证明什么?也许是想找他闲聊呢?都有可能啊,根本算不上什么刑讯逼供的铁证。
证明不了实物证据的来历,这些证据就不能使用。这道理团头何九叔都知道。最基本的刑事证据常识。就是因为这个在重庆艳照门中重庆警察才会向朱瑞峰询问视频的来历。结果,朱先生也是支支吾吾啊。真是·······呵呵呵。
其实你越是找出所谓证明第一次李庄案中李庄无罪的证据,越是无法解释一点:“既然如此,李庄为什么在全国关注、而且自己也没有被洗脑、强迫的情况下还要认罪呢?”李庄的失败,在他当初怕坐牢而认罪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现在再来说自己无辜,只能是越描越黑。
用最基本的语文常识判断一下,他写的这句话很明显是在侮辱、诽谤他人。就看那个人较不较真了。很不幸的是,他的运气不太好。
所以,你这个例子实在是找的不好。
是啊,那李庄当时干嘛要认罪啊?
强行?那第二次干嘛不强行定罪啊?第二次为什么李庄不认罪就没事啊?还是心里有鬼啊。
光靠口供就敢判罪,光看发帖就敢劳教,在全中国众目睽睽之下,还说王立军”休假式治疗”了。
对公安不利,只怕对李庄更加不利吧?说穿了,两方都不是什么小白兔,只不过李庄更加怕死就是了,提前怂了,那就没辙了。
顺便一提,以上都是根据推测做出。
只不过,我个人还想不出另外一种推测。
薄一波还宣布反共呢
让我再说一遍:那、是、经、过、党、中、央、同、意、的。听明白了吗?
雷政富当年将被人手持不雅视频要挟一事请示了重庆市一名高层领导,随后王立军(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就成立了抓捕赵红霞与建筑商的专案组。
我再说一遍,重庆警方好像说朱瑞峰的录像是从许社卿的手中拿到的啊。那、时、薄、熙、来、王、立、军、已、经、进、去、很、长、时、间、了。听明白了没有?也就是说,那种所谓请示王立军的说法已经被重庆公安局否认了。
中国法制不如美国?
反正王立军同志拿着谷开来证据直奔美国领事馆,而不是公安部
哇,阁下真是高人啊,王立军在美国领事馆里做了什么连美国众议院都不知道啊?你居然知道?厉害啊。nb.
原来如此,空口说白话不能作为证据啊?所以你先证明了李庄无罪,你先承认了这个,我们继续讨论非法口人。
李庄自己已经承认了啊,你没看见吗?
是啊,重庆方面自己心里有鬼李庄还要自己承认有罪啊。这说明了什么呢?当然是李庄自己有罪喽。
那就是中央要求他进去的?
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说。我只是知道进美国领事馆应该要有预约的。
间谍小说看多了吧,知道方例子在美国大使馆呆了多长时间?北朝鲜书记黄长烨在北京韩国大使馆呆了多长时间?
然后方荔枝就走出大使馆,接着就xx部长给带走了,是这样吗?
谁,党中央,毛主席嘛?中央批准了又毛主席、康生以后宣布他们是叛徒?
证明了我党很阴险?
当时的主席是谁,你自己去查吧。呵呵呵······
还策略呢?连自己的律师资格都不要了。
他反悔是因为他要坐牢而不是因为他无罪。你再仔细看看他指责重庆方面的具体内容吧:他指责重庆方面没有按照约定判他缓刑。
你看,连你都不相信重庆警方,
没看见的事情当然要加以推理了。根据不足当然只能说不知道。
就算是心中有鬼为什么李庄还会认罪呢?为什么呢?
当然是因为通过斗争革命党人日益成熟了嘛。
呕吐中。
警方居然把李庄当年呈给法庭49份证据中,一份直接能够证明李庄无罪的录音证据偷偷拿掉。令重庆警方万万没想到是,他们精心偷走的那份录音证据,居然被李庄儿子从家中闲置的电脑中翻了出来,又拷贝一份,让律师带上了法庭。
是啊,这不是说明重庆还是有法制的吗?还不能一手遮天吗?要不然,按照你的看法,重庆方面完全可以强行判李庄有罪嘛。是不是啊?
为什么认罪,貌似那份认罪书中第一个字的藏头诗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而且法庭没有遵守协议判他缓刑,他当庭就指出薄一波的斗争策略问题。
藏头诗?呵呵呵呵····李庄可是律师啊,他不会不知道藏头诗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吧?
还革命策略,你就那么相信李庄的话,李庄在法庭上还不止一次承认有罪呢。
都是你想象吧?
呵呵呵,不过其中合理的成分很多啊。
照你这么说的话,李庄也是一个无耻之人:明明吃着法律饭,还和别人做法律交易,害怕坐牢。是不是啊?
不需要解释,因为你认罪与否跟你是否有罪没有关系,法庭讲的是证据,你看过那个认罪书吗,这个认罪书连口供都不算,口供你都要说清楚你当时是如何指示龚做伪证,还要和其他人对的上,你说的出来吗?后来龚刚模向警方检举李庄以眨眼动作及眼神诱导其翻供“眼神”?
如果无罪而认罪的话,只有三种可能:第一是想赎罪。第二是被诱导而自己相信自己做过某件事。第三是被强迫。
李庄,第一条是不可能,第二条,那首自作聪明的藏头诗就证明当初重庆方面肯定没有诱导他。第三条,看看李庄的nb表现,居然叫合议庭“抬抬屁股”,肯定也没人强迫他。所以结论是,他肯定有罪。
眨眼是莫尔斯电码吗?
我党官员还给情人写保证书保证离婚呢。
第二次有录音啊,这咋还强行的起来呢!就好比重庆宣布“休假式治疗”,那也得王立军配合跟黄市长回来啊。
让我再说一遍:那、是、经、过、党、中、央、同、意、的。听明白了吗?
哪个党中央,当时中央主席不是毛主席嘛,社会部长不是康生嘛,真么都不知道这件事?
拜托,你是外国人,有点中华文化的常识吗?谁看到有藏头诗的认罪书会说那是自己承认有罪,你要不要回去查查中国历史
呵呵个头?你是说毛主席陷害他们?中央批准就可以了?我还说李庄是律师所批准的呢
当年希特勒也没办法判季米特罗夫,薄同志很想这样做,可是有互联网啊。录音都已经有了,还真么判?
薄一波反共了?连藏头诗都没有
是啊,可是人家这是“出去坚决申诉”为了翻案,并不是承认缓刑是因为他有罪。
不是,是我党和美国谈判同意方出国去了。
认罪书更没有法律效力啊,连口供都不算。
薄一波还反共启事,连藏头诗都没有。
更加说明王叛逃是精心策划的,因为他当天的安排应该是去体育局还是哪里。
就是说我党为了保护警察犯法,经常做这种交易喽,这就是你合理的前提吧?
不过你这个不合理,因为很简单,现在关系到薄熙来的政治形象,薄真么可能为了几个小警察而坚决去保护他们?更何况,监控录像更是P大点事,都实体正义,还能把几个警察真么样?
这有什么,怕死怕坐牢,一个写了反共启事,一个直奔美国领事馆,
李庄又不是我党高干,怕坐牢有什么稀奇的?
把薄熙来放到重庆民兵基地,我看也未必比龚钢模更能打死也不说
如果无罪而认罪的话,只有三种可能:第一是想赎罪。第二是被诱导而自己相信自己做过某件事。第三是被强迫。
李庄,第一条是不可能,第二条,那首自作聪明的藏头诗就证明当初重庆方面肯定没有诱导他。第三条,看看李庄的nb表现,居然叫合议庭“抬抬屁股”,肯定也没人强迫他。所以结论是,他肯定有罪。
薄一波写反共启事符合那一条?元帅还大闹怀仁堂,要不要把他们在文革写的检查啊,揭发信公开出来看看?
都手机录像了,还在瞎推理?你应该反思你错在哪里,你再推理都是瞎扯
1、你自己都承认,光那个不让伤情鉴定、不让证人出庭的口供是难以服众,而一般人哪有你真么NB的推理呢?当然认为薄王这个案件是强行宣判吗,劳动人民骂一下糊涂叛案的官员,是中华文化的传统。语言粗鄙,更是劳动人民的直爽。
2、这就更说明薄王打击报复了,他们有这个动机。
侮辱诽谤罪,如何判罪,应当依法审理,薄王应当向法院提出自诉,而且根据回避原则,应当异地审判。
而薄王却采取了土霸王的方法,如果是刑法的侮辱诽谤,为何不根据刑事诉讼法依法起诉审理。
而且这个并非他原创,只是转发而已
媒体人杨海鹏在微博中表示要前往重庆自首,因为“方姓网友的帖子,系我原创,他改编,他因此被劳教,而不处罚原创者、转帖者,确属不公。本人在此,申请与方网友同罚”。
为啥不依法起诉,不就是因为方网友在重庆,是他的地盘吗?
就是李庄不能写个藏头诗?
P的压力,当时林彪叛逃急于出来工作而已,他要被判关两年了?
手机录像都出来了,各个口供证人都出来证明了,你判端不出来?你还需要最高检的一张纸?常识,论常识,有眨眼暗示刑讯逼供的嘛?
当然不一样了,第二次录音掌握在李庄手上,而检方事先对此并不知道。而第一次录像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第一次你可以硬判,而第二次已经当然不行了。第二次你拿了个证人证词说李庄要他做伪证,可是第二次已经有录音证明检方撒谎,第一次你可以按有罪推定来判,可是第二次你连有罪推定都做不出来了。
首先,你我讨论的是李庄案,不是重庆方面的操守问题。你走题了。
不走题,有操守真么会伪证诬陷李庄呢。
希特勒也不能为所欲为,季米特罗夫也放了。录音都出来了,还为所欲为?
出去翻案,自然一切都翻过来了,你这点不知道?要按你的想法,现在在重庆翻案的警察,当年都应该坚贞不屈死光了。薄一波不也写了反共启事嘛。
薄一波连藏头诗都没有,要当汉子恐怕就没薄熙来了。
要说可叹,恐怕是薄王更可叹,现在李庄在外面呢。
不走题,重庆第二次不让李庄公布自己的录音录像,自然更能做出第一次说没有录像的事情来。
定不死,
第一、李庄自己说了没有认罪,是你自己非要说他认罪了?合着你要给他个自首情节?
第二,证据更起不了反作用,因为他为什么要认罪,更不重要。口供,认罪比起录像来,P都不是。更何况,他当庭就说了不认罪,写了藏头诗。
那是因为第二次,李庄有录音证明警方口供作假,而第一次只好听警方口供放P。
那有什么,国会纵火案希特勒法庭放了季米特落夫,不是因为有法制,而是因为互联网时代无法无天也得有个度。
貌似这个问题李庄二审时候不是回答了嘛?学习“天津61个党员”(他记错了,应该是北平”
第一,你怎么证明龚刚模所保存的那封信是当时而不是后来书写的?
第二,你怎么证明那个写了电话号码的烟盒纸是熊峰写的?
第三,就算是熊峰写的,怎么证明他是在那个时候写的?
第四,就算是那个时候写的,请问一个电话号码能证明什么?也许是想找他闲聊呢?都有可能啊,根本算不上什么刑讯逼供的铁证。
恭喜你了,李庄也是这么想的,眨眼是无懈可击,你证明证明李庄当时眨了眼?你真么证明不是龚看错了?就算是那时候眨了,请问一个眨眼能证明什么?
既然如此,龚钢模口供不能算数,检方证据自然不成立,检方证据不成立,李庄又需要证明什么后面的电话条子是否无懈可击。
对啊,何九叔更应该知道,他要留有骨头,口供是不能作证的。
就是因为这个在重庆艳照门中重庆警察才会向朱瑞峰询问视频的来历。结果,朱先生也是支支吾吾啊。真是·······呵呵呵。
就是说你想说雷阵富书记冤枉了吧?你的证据观还真是客观中立啊。
就是因为这个在重庆艳照门中重庆警察才会向朱瑞峰询问视频的来历。结果,朱先生也是支支吾吾啊。真是·······呵呵呵。
这有什么,薄一波还写了反共启事呢,当然李庄是革命斗争中成熟了。
一审,李庄以为法庭会讲证据,没想到法庭在只有口供,不传证人到庭,不做伤情鉴定,直接以口供定罪。你自己都说了,口供证据不足以定罪嘛。
而二审,还是重庆法院审判,自然要改变策略了。
一审,李庄做的是陈独秀,以法律抗衡,没想到法庭光靠口供定罪,4.12了,自然要学薄一波了。
要按你那个陈独秀作法,恐怕现在来翻案的重庆警察当年都死光了,在反革命白色恐怖下,搞什么李立三的左倾盲动?
光看lz这一段就知道了
还有点中国生活常识没有?
一审,明明只有口供,还是不敢出庭的证人的口供,法院就敢判
二审,还是重庆法院审判,还在人家地盘。
都经过一次4.12的洗礼了,李庄还会傻乎乎的继续论证伤情鉴定,证人口供问题?这时候,自然是学薄一波了。
他留下藏头诗,这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希图出去拿到证据翻案。lz不知道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中华文化,硬要给李庄扣一个认罪自首的高帽。
看了两页后的感受